在比特币成功突破20000美元大关后,上方再无压力位,不少币圈大佬都激动地表示从此再无人被套,比特币的目标是星辰大海!在大饼狂欢的这几天,不少主流币山寨币看似没有动作,不禁让人联想这是不是厚积薄发的预兆,毕竟在比特币的强势行情号召下,主流币山寨币也将很有可能应声而涨,市值排行榜前十中唯一的平台币BNB也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币安在今年可以说是收获满满,从衍生品业务的全线扩张,到去中心化路程的顺利进行,币安今年的每一步都踏在节奏点上,看似不慌不忙,实则稳中求胜。尤其在经历的动荡的下半年后,用户才终于发现有的交易所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平台币BNB也在今年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今年币安在布局BNB的应用场景上下足了功夫,除了一直收效甚好的IE0项目,今年币安主要上线了币安新币挖矿、币安智能链等一系列生态项目,将BNB的意义不再局限在平台币上,币安联合创始人何一也曾直言:BNB大于币安。 在新币挖矿中,新颖的DeFi+IE0模式让BNB顺势起飞,本就与其他平台存在巨大差距的BNB在这一波中再次拉开差距。矿池本来很难有其他创造力,在别家矿池还在算力上做文章时,币安矿池一经瞄准交易所矿池的天然优势,推出区别于别家矿池的全新玩法。在即将到来的下一周,币安新币挖矿还将上线两大知名足球俱乐部巴黎圣日尔曼、尤文图斯的粉丝令牌用作挖矿,吸引外围潜在用户纷纷入场。 除了新币挖矿,币安智能链是币安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心,9月一经推出便吸引了众多目光,大量DeFi项目方表示币安智能链在以太坊原有基础上实现升级,兼容高性能的同时成本低廉,是更具吸引力的选择。BNB48理事Ian在直播中曾表示:「币安智能链能够像它所设想的这样运转起来,现在以太坊上面所运转的成熟的经济模式包括但不限于DeFi都有可能溢出到币安智能链,溢出的体量会大到币安智能链甚至不会处在从属的地位。」 BNB的价值早已凌越平台币之上,便赋予它的价值除了本身耀眼的币价之外,还有整个币安生态加持的附加价值,而这部分价值千金。今年从币安的一番操作来看BNB在追随主流市场的同时,由于应用场景的增加和生态加持,总体走势易涨难跌。在比特币突破20000美元之际,BNB也在持续蓄能,持有BNB的每一天都是充满希望的。无论如何作为主流币中的优等生,BNB新的一年还有很多故事可以说。
中国经济编者按: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联合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正式印发,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共列入事项123项,比2019年版减少8项。值得注意的是,在总体精简的趋势下,新版负面清单还增列少数事项和措施。孟玮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 此外,孟玮透露,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十四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专家表示,负面清单的改革思路总体上是逐步精简。但从‘放管服’改革等国内深化改革大方向以及国际社会监管规律来看,不能简单地认为负面清单越少越好,要根据实际监管需要进行动态调整。也就是说负面清单的修订并不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继续瘦身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联合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近日正式印发,负面清单的总条数再次“瘦身”,目前新版清单只有123条,较去年减少8条。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2020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所列事项措施坚持应放尽放、当改则改、审慎增列,主要作出以下修订:一是放开删减一批事项措施。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等3条措施。根据“放管服”改革进展,删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14条管理措施。及时移出已整合或不符合清单定位的事项措施。二是调整规范部分措施表述。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缩减20条措施管理范围,规范7条备案类措施表述,将5条管理措施转为暂列,修改完善72条措施表述。三是审慎增列少数事项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补列个别符合清单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四是完善清单制度设计。对许可准入事项定义作出补充完善。衔接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进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制度目录修订情况,对清单说明相应条款作出修正。 她介绍,从2018年12月正式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来,经过三轮修订,2020年版清单与2018年版清单相比,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23项,缩减比例达到18%,与2016年试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28个事项相比,缩减比例达62%。 上海证券报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刘诚表示:“负面清单的改革思路总体上是要逐步精简,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从‘放管服’改革等国内深化改革大方向以及国际社会监管规律来看,不能简单地认为负面清单越少越好,要根据实际监管需要进行动态调整。也就是说负面清单的修订并不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 刘诚分析说,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一些生产要素原本不能流转或买卖,现在可以流转和买卖了;一些企业原本不能进入某些行业或领域,现在可以进入了;一些经济活动原本是受限制的,现在放开了。这时就有可能出现新的问题,而为了应对这些新问题,需要在负面清单中进行相应限制。 刘诚进一步表示,还有的增列是新经济监管的需要。随着科技和经济发展,一些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在总体上保持宽松监管基调的同时,不排除出现监管短板问题,这时就需要临时增列负面清单。例如此次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 增强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 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此外,中国证券报报道,孟玮还表示,近期汽车产业快速恢复、持续增长。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增强发展优势,严格执行《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汽车产业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十四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她介绍,今年以来,针对汽车产业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较大冲击和影响,国家及时出台了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政策措施。4月以来,汽车产业呈现快速恢复、持续增长的态势。1至11月,汽车产销同比降幅已收窄至3%左右,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和增加值同比实现正增长。新能源汽车上半年降幅较大,7月开始呈现持续回升态势,11月产销分别完成19.8万辆和2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5%和105%。预计今年全年汽车产业总体可恢复到上年水平,其中,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好于去年,产销达到2500万辆左右,与上年相当,新能源汽车产销有望超过上年。 另据北京商报报道,此次《负面清单(2020年版)》还补充“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其中要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需通过资格审查或项目审核。 据此前农业农村部披露数据显示,无论是企业流转耕地总量还是占比均呈上升态势,工商企业在农地流转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截至2014年,我国流转入企业的农户承包地面积达3900万亩,到2017年中,这一数据增至5200万亩。 然而近年来,规模流转土地经营不善的问题频出。例如,2018年底,江西某市近8000亩土地流转,牵出乡、村两级引进水产公司后错综复杂的经济纠纷。据悉,其中3000余亩基本农田被抛荒一年多。 “土地流转经营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规模化发展,打破了运行30多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小农经济现状,推动了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然而,虽然规模流转的生产效率显著提升,但经营效益却无法与规模经营面积的增长同步。”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财务总监王东表示。 今年1月1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落地,文件规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按照土地面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分级备案。对整村土地经营权流转、500亩以上土地经营权流转等风险较高的项目,应当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 王东指出,此次将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列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也是出于防范风险和控制流转规模的考虑,而从前述政策层面也能看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呈现出从严监管的趋势,“一直以来政策都在鼓励适度规模经营,未来社会资本等主体仍需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经营特点来决定土地规模”。 对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未来还将在哪些领域存在突破和开放的空间,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在接受央广网采访时表示:“营商环境、投资环境还存在短板,因此我觉得下一步不仅仅是“瘦身”,下一步营商环境、投资环境和市场环境改革的关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关键,还是要建立起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的新管理机制。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提到的推动治理现代化,也是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讲的,新发展阶段要讲好新故事。”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 周四早盘,三大股指开盘涨跌不一,盘初农业股萎靡,指数震荡下行,悉数翻绿,创指一度跌近0.8%,随后白酒、航运、券商股拉升,带动指数反弹翻红,集体走高。盘面上,个股涨跌参半,两市涨停30余家,市场整体氛围一般。 截止午间收盘,沪指报3388.24点,涨0.63%;深成指报13851.29点,涨0.73%;创业板指报2777.98点,涨0.63%。 沪市成交2160.06亿元,深市成交2554.29亿元,两市合计成交4714.35亿元,较上一交易日的4245.89亿元略有放量。 从盘面上看,板块涨多跌少,港口航运、白酒、有色金属、券商、生物疫苗、钢铁、煤炭等板块居涨幅榜前列;农业、军工、光伏、水利、半导体、消费电子等板块居跌幅榜前列。 【消息面】 1、自然资源部:“十三五”以来,全国累计完成造林5.29亿亩,义务植树116亿株,森林覆盖率实现23.04%的目标,森林蓄积量超过175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累计完成防沙治沙任务1000多万公顷,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130万公顷。 2、财政部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0年修订版)》。 3、青岛将推出落户新政,明确五大类落户途径,即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和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提出了一系列重磅措施。继续放宽中心城区、大幅放宽城区、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 【机构热议】 中信证券表示,配置上,顺周期主线,继续推荐基本金属、能源金属、基础化工以及家电、汽车、白酒、家居、酒店等可选消费行业。同时关注年末两条轮动副线,一是今年相对滞涨但景气向好的品种,包括出口产业链中的电子、汽车零部件和轻工,以及优质的地产蓝筹;二是年底机构博弈驱动的医药、新能源和食品饮料板块的快速轮动机会。 山西证券表示,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1月经济数据来看,国民经济恢复态势持续显现,经济高景气符合预期。对A股未来走势维持相对乐观态度,预计短期指数在前期高点附近上下震荡走势还将持续,中期维持指数震荡向上的乐观判断。板块方面,近期行业板块轮动持续,建议关注前期跌幅较大的消费、成长题材板块。 A股市场板块及个股涨跌幅排行 外围市场 截至发稿时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数据显示,今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5362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调7个基点。前一交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5355。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0年12月17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5362元,1欧元对人民币7.9694元,100日元对人民币6.3161元,1港元对人民币0.84314元,1英镑对人民币8.8242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9477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6447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4.9175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7.3824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1289元,人民币1元对0.61974马来西亚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11.2220俄罗斯卢布,人民币1元对2.2671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167.34韩元,人民币1元对0.56200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7402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44.5527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55669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0.9337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2779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3260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1.19339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3.0384墨西哥比索,人民币1元对4.5931泰铢。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讯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山西省政府印发《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显示,全省焦化总产能压减至14768万吨以内,此次压减行动中,吕梁市承担压减任务832万吨。 山西省政府印发的行动方案指出,优先压减已备案大型焦化项目但无力推进项目建设的焦化产能。 除此之外,吕梁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任务通知显示,优先压减大气环境质量长期不能得到改善区域内的焦化产能;优先压减核定企业的焦化产能中未建成和未备案用于大型焦化项目的闲置焦化产能。 值得注意的是,吕梁市在此次压减过剩产能行动中,共有9户未建成的焦化产能基本得到了保留,且该9户总产能2026万吨,仅被压减464万吨。这9户分别有孝义市4户、交城县1户、文水县1户、汾阳市1户、离市区1户和石楼县1户。 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在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较差的孝义市,4户未建成的焦化产能高达946万吨。 孝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薛德重向记者介绍,该市已建成的焦化产能约有1200万吨,目前已压减120万吨。吕梁市的分解任务是349万吨,压减工作将于12月底结束。因为压减涉及利益问题,所以压减工作特别难。 关于4家未建成企业的备案时间,薛德重表示,“我是去年过来的,(备案时间)大概有10年左右了吧,具体不清楚。”至于本该在优先压减范围内,未建成的焦化产能得以大量保留的原因。薛德重始终三缄其口。 记者就相关问题向孝义市工信局梁洪局长提出采访请求,遗憾的是,梁洪局长以开会为由,拒绝采访。 由此可见,孝义市已建成的焦化产能压减后剩余1080万吨;未建成的焦化产能压减后仍高达946万吨。换句话说,未建成的焦化产能竣工投产后,该市的焦化产能将高达2026万吨。 记者获悉,2019年8月21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7月份120个县(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孝义市排名倒数第五。2020年11月2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向孝义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通知指出,孝义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一。 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指出,11月中旬预警期间,监督帮扶工作组共检查减排清单内企业2407家,发现有167家企业未落实应急减排要求,474家企业未制定或修订“一厂一策”应急减排预案,38家企业预案不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要求。会议透露,山西省吕梁市问题比较突出,未落实减排措施的企业占比32.5%。 公开资料显示,11月2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向孝义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暂停其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省、市、县环评审批部门暂停受理、审批孝义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直至整改任务完成。 通知指出,进入秋冬季,孝义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一,六项污染物中PM2.5、PM10、SO2、NO2、CO均排名倒数前十名以内,且同比不降反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落实不力,违规建设焦化项目问题严重,处置不力。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将暂停孝义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除此之外,记者检索发现,孝义市近几年屡次出现在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十位的名单中。 孝义市西王屯、东王屯村多名村民告诉记者,“村子周边都是焦化厂,空气质量特别差,晚上尤其严重,有时会有氨水味。每逢雨天,房顶上流下来的水都是黑色的,地上也全是黑色的。上层机关来检查的时候,烟筒就不冒烟了,检查组离开后照旧生产。”不仅如此,该村民还向记者透露,目前村委会正在组织搬迁,所腾出来的土地,将用于附近的焦化厂扩建产能。 “周边这么多焦化厂,这空气好不了”。另一名村民补充道。 根据文件要求,空气质量较差的区域应优先压减;未建成的焦化产能亦应优先压减。孝义市符合上述两项优先压减条件,反而越减越多,实在耐人寻味。 对此,记者采访吕梁市工信局局长郝继平,“《吕梁市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任务通知》显示,孝义市共有4户未建成产能,这4户未建成产能的备案是什么时候?”郝继平说:“具体时间不掌握”。此外,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空气质量较差的地区属于优先淘汰范围之内,未建成的焦化产能也应属于优先淘汰范围之内。2019年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116名,2020年落至倒数第一的孝义市,为何能够保留大量焦化企业和946万吨未建产能,该局依据的产能分解是什么?截至发稿,均未得到回复。
韩国将关闭主要旅游景点。据韩国国际广播电台(KBS)报道,韩国国务总理丁世均22日表示,将全面暂停滑雪场等冬季体育设施运营,并关闭年末人群聚集的主要旅游景点。 当地时间22日上午,丁世均说,为遏止新冠疫情在日常生活中扩散,2020年末至2021年初,将推行强化防疫特别对策。 他表示,将限制外部人员出入持续出现大规模集体感染的疗养医院、精神科医院等感染风险较大的设施。相关设施从业人员将被禁止参加私人聚会,并将大幅加强针对餐厅的防疫守则。 此次特别防疫对策的实行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3日,针对韩国全国范围适用,各地方自治团体不得放宽防疫基准。 丁世均强调,2020年12月21日约进行了11万份新冠病毒检测,为历来检测数量最多的一天。但相关确诊患者为800余人,期待新冠疫情出现好转。 他说,一年来与新冠疫情的抗争,在度过岁末年初这一关后,将“有望接近尾声”。不能让圣诞节和新年连休,成为新冠疫情再次蔓延的导火线。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苏市监处字〔2020〕00013号)显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601009.SH)南京分行经营者或行业协会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行为及其从属、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及其从属。 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价格法》第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银行南京分行罚款54.50万元,并责令改正。 相关规定: 《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