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台银保监罚决字〔2020〕19号)显示,台州银行存在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理财销售存在代客操作行为;销售理财未进行双录3宗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对台州银行罚款人民币80万元。 资料显示,台州银行始建于2002年3月,注册资本18亿元,总行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截至2019年末,台州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600036.SH)、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今日,忠旺集团在其官网刊发澄清声明,称忠旺集团关注到某媒体近日发布的有关君康人寿高层的报道,该文内容严重失实。 忠旺集团在澄清声明中表示,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君康人寿”)目前董事会及管理层稳定,业务运营正常有序。 澄清声明称,忠旺集团入主以来,君康人寿保持健康增长态势,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19年底,君康人寿原保费收入市场排名从2016年的第44名跃居行业第18名。经营效益方面,公司2017至2019年连续三年实现盈利,投资收益率稳居行业前三名。 澄清声明表示,忠旺集团作为君康人寿的控股股东,对君康人寿满怀信心,未来会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其健康、有序发展。 忠旺集团已经向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报告此事,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以下为声明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证监会网站今日公布了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塔证券”,股票代码601236)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云南证监局发现红塔证券存在四宗违规行为:一、廉洁从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不完善,未覆盖结算、交割业务种类、环节。《红塔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未对廉洁从业作出规定;《红塔证券问责工作管理办法》未覆盖结算、交割业务种类、环节。二、公司董事会未制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三、在员工离职办理流程中,未对其廉洁从业情况予以考察评估。四、公司未对股东方开展廉洁从业的辅导和宣传工作。 云南证监局指出,红塔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第145号令)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第145号令)第十八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红塔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红塔证券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廉洁从业管理,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云南证监局提交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的书面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红塔证券是在对云南省三家信托投资公司(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重组的基础上,由红塔集团等13家国内知名企业共同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2002年1月31日,公司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2年3月23日,公司正式开业。2015年12月23日,公司股东变更为11家,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9年7月5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236。 相关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第145号令)第四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承担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董事会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对所从事的业务种类、环节及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廉洁风险评估,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强化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机制并确保运作有效。 前款规定的业务种类、环节包括业务承揽、承做、销售、交易、结算、交割、投资、采购、商业合作、人员招聘,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接受监管执法和自律管理等。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七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范,明确廉洁从业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廉洁培训和教育,培育廉洁从业文化。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将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纳入工作人员管理体系,在遇有人员聘用、晋级、提拔、离职以及考核、审计、稽核等情形时,对其廉洁从业情况予以考察评估。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对其股东、客户等相关方做好辅导和宣传工作,告知相关方应当遵守廉洁从业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不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文件等行政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廉洁从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不完善,未覆盖结算、交割业务种类、环节。《红塔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未对廉洁从业作出规定;《红塔证券问责工作管理办法》未覆盖结算、交割业务种类、环节。 二、公司董事会未制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 三、在员工离职办理流程中,未对其廉洁从业情况予以考察评估。 四、公司未对股东方开展廉洁从业的辅导和宣传工作。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第145号令)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第145号令)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廉洁从业管理,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的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云南证监局 2020年12月14日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今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5507,较前一交易日下调192个基点。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0年12月2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5507元,1欧元对人民币7.9998元,100日元对人民币6.3353元,1港元对人民币0.84498元,1英镑对人民币8.7827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9741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6562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4.9238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7.3969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1167元,人民币1元对0.61710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11.2605俄罗斯卢布,人民币1元对2.2418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167.92韩元,人民币1元对0.56073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7273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44.7083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55990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0.9295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2646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3170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1.16979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3.0629墨西哥比索,人民币1元对4.5599泰铢。 前一交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5315。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近日披露的中国人民银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攀银罚字[2020]2号)显示,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农商行”)存在2项违法行为: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及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020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给与攀枝花农商行警告,并处罚款35万元。同时,对该行仁和支行营业部主任邹明星、该行原盐边支行营业部主任陈力兵各处罚1.5万元。 以下为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光莆股份(300632.SZ)今日跌停,截至发稿报17.35元,跌幅20.01%。 12月18日,光莆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文坤函告,获悉林文坤将所直接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 本次质押延期购回数量为112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6.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5%。原质押到期日为2020年11月6日,本次延期购回后到期日为2021年11月5日。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光莆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文坤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瑞梅合计质押数量为2581.4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8.5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40%。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4日,银河资本-浙商银行-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光莆股份2022.93万股,持股比例为6.58%,是其第3大股东;中意资管-招商银行-中意资产-定增优选2号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光莆股份303.44万股,持股比例为0.99%,是其第11大股东。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南岭民爆(002096.SZ)今日再次一字跌停,截至发稿报9.67元,跌幅9.96%。12月18日(上周五),南岭民爆也一字跌停,收报10.74元,跌幅9.97%。 此前,12月10日与12月11日,南岭民爆也曾连续2个交易日跌停,12月10日收报13.82元,跌幅9.97%,12月11日收报12.44元,跌幅9.99%。 截至三季度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南岭民爆的第六大流通股股东,其持股数量为224.10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0.604%。 资料显示,截至三季度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代码600030.SH,港股代码HK.06030)持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7.62%、15.47%。公司前身为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由中信公司、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中信上海信托投资公司和中信宁波公司于1995年10月25日出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