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 周一早盘,三大股指开盘涨跌不一,盘初农业、科技股崛起,指数集体翻红走高,创指涨逾2%,深成指重回14000点;午后汽车股发力,指数继续上攻,尾盘创指涨幅扩大至逾3%。盘面上,两市个股涨多跌少,涨停80家,北向资金净流入超百亿,赚钱效应较好。 截止收盘,沪指报3420.57点,涨0.76%;深成指报14134.85点,涨2.03%;创业板指报2882.44点,涨3.66%。 沪市成交3540.27亿元,深市成交4172.46亿元,两市合计成交亿元,较上一交易日的7712.73亿元略有缩量。 从盘面上看,多数板块飘红,农业种植、汽车、有色钴、半导体、光刻胶、光伏等板块居涨幅榜前列;航空、油气、旅游、餐饮、建材、地产等板块居跌幅榜前列。 【消息面】 1、法工委:明年立法工作将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制定期货法、印花税法等税收法律等。 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月21日发布《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提到要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能耗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 3、12月21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2021年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机构热议】 中信证券表示,A股跨年的轮动慢涨仍将继续。年末激烈的机构博弈跨年后将迅速缓和,建议坚持顺周期主线的同时,在快速轮动中强化跨年后高景气品种的配置。 安信证券表示,A股有望进入年初躁动行情,短期配置仍建议以顺周期为主线(包括金融、可选消费、涨价链、出口链等),逐步关注成长股机会,行业上重点关注:军工、白酒、汽车(包括新能源汽车)、白电、化工、有色、机械、保险、银行、券商等;主题重点关注:碳中和、生物育种、高端制造等。 A股市场板块及个股涨跌幅排行 外围市场 截至发稿时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 12月18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对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603025.SH)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 12月8日,大豪科技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交易大豪科技拟向一轻控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资产管理公司100%股权,向京泰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红星股份45%股份,向鸿运置业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红星股份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豪科技将直接持有资产管理公司100%股权,直接和间接持有红星股份100%股份。 本次交易前,大豪科技主要业务为各类智能装备的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电脑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本次交易,大豪科技将获得资产管理公司及红星股份的控股权,除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外,上市公司业务将扩充至酒类、食品饮料、乐器等大消费领域,及应用于集成电路封装、光电功能等新材料领域。交易完成后,大豪科技将拥有 “红星”品牌系列白酒、“北冰洋”品牌系列饮料、“义利”品牌系列食品、“星海”品牌系列钢琴等,多维度丰富上市公司业务线。 11月25日,大豪科技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1月24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即承诺在2020年12月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 而在停牌的前一日,即11月23日,大豪科技开盘大约半小时后,盘面直线拉升封上涨停板。 大豪科技公告显示,公司关注到,2020年11月23日公司股票价格触及涨停,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经公司初步自查,未发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对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大豪科技补充在交易进程备忘录中,明确本次交易的具体筹划过程、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参与知悉的相关人员;说明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董监高在公司股票停牌前6个月、复牌后至今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提交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名单,并说明名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出说明并补充披露。 一、关于本次交易方案 1、预案披露,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要从事缝制及针纺机械设备电控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一轻资产管理公司及红星股份的控股权,业务将拓展至酒类、食品饮料、乐器、新材料等多个不同领域,与公司原主营业务有较大差异,完成后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将显著扩张。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相关产业布局、战略发展计划,以及标的资产各主营业务之间的协同性、与公司原主营业务的协同性等,说明公司一次性注入多个不同业务及资产的主要考虑;(2)公司对标的资产后续整合及安排,说明对标的资产能否实施有效控制;(3)公司对原有业务后续的发展规划,是否已有相应的处置计划和安排;(4)结合公司组织架构、管理体系等方面,说明公司后续将采取何种措施应对经营规模扩张和跨界经营带来的相关管理风险。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预案披露,本次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一轻控股、京泰投资和鸿运置业。其中,控股股东持有一轻资产管理公司100%股权并间接持有红星股份54%股权。请公司补充披露:(1)说明本次拟注入的标的资产是否具备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2)结合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主营业务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是否违反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3)结合标的资产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近三年的交易往来等情况,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涉及新增关联交易情形。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3、预案披露,控股股东一轻控股正在对一轻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相关股权的无偿划转及下属企业改制等事项。控股股东拟将酒类、食品及饮料等主业相关资产进行整合后注入一轻资产管理公司,并将其现有业务剥离。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资产划转及相关子公司企业改制事项的进展情况,说明尚需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时间安排,并说明相关事项是否对本次交易推进构成障碍或影响,并提示风险和不确定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关于标的资产经营及财务情况 4、预案披露,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一轻资产管理公司及红星股份。其中一轻资产管理公司系一家控股型公司,包括红星股份和一轻食品等多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酒类、食品饮料、乐器等大消费领域,及应用于集成电路封装、光电功能等新材料领域。请公司补充披露:(1)一轻资产管理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主要产品或服务、经营模式、上下游情况、主要应用领域,以及对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毛利率等财务数据;(2)一轻资产管理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进入门槛、竞争格局等,并说明其在细分市场所处的地位、市场份额及核心竞争优势;(3)披露上述集成电路封装、光电功能等新材料的具体业务内容及经营情况、主要实施主体、具体经营情况以及核心竞争力。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5、预案披露,本次交易标的之一红星股份主营业务为白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著名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形成了以“红星”为主、“古钟”和“六曲香”为辅的品牌架构。目前红星股份主要采取经销的销售模式。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红星股份主要产品或服务,分业务或产品列示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毛利率等财务数据,以及各产品的定价及定位、分销渠道和分销模式、经销商数量和区域布局、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收入和占比、市场占有率等;(2)结合前述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说明红星股份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和核心竞争力;(3)本次股权转让后,红星股份原股东是否仍保留了相关品牌商标、核心研发团队、经营资产等关键资产及生产要素,后续是否会产生相关授权或使用费用等。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6、预案披露,红星股份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54亿元、26.38亿元、18.2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29亿元、4.91亿元、2.5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8亿元、4.17亿元、5.4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收入确认、货款支付结算政策等,分析说明2020年1—9月现金流量净额大幅高于净利润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三、其他 7、预案未披露标的资产预估值情况。为明确市场预期,请补充披露:(1)目前审计、评估工作所处的阶段,已进行的相关工作和进展情况、未来计划安排;(2)是否已有标的资产的预估值金额或范围区间,如有,请披露,并进行重大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8、公司股票在停牌公告前一交易日涨停。请公司补充:(1)在交易进程备忘录中,明确本次交易的具体筹划过程、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参与知悉的相关人员;(2)说明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董监高在公司股票停牌前6个月、复牌后至今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3)提交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名单,并说明名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刻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 12月12日,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朱某宇暂予监外执行案情况通报》。2020年12月11日,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原副行长朱某宇暂予监外执行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 经查,2020年6月24日,滨城区人民法院因朱某宇身患严重疾病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并于同日抄送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滨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滨城区人民法院对朱某宇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所依据的滨州市人民医院CT诊断报告单、检验报告单、超声检查报告、心电图、病残鉴定报告及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诊断审查意见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2020年6月24日,朱某宇到滨城区司法局彭李司法所报到。检察机关对朱某宇接受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监督检察,未发现脱管漏管问题。 此前,4月1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朱某宇合同诈骗二审刑事裁定书》((2020)鲁16刑终68号)。2015年8月至12月,被告人朱某宇在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利用其时任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的身份,找来企业顶名借款,编造借款企业需要贷款周转资金等虚假理由,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以借款企业的名义与被害人王某经营的蓝色物资公司、被害人张某签订借款合同并作为担保人,将所借款项全部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朱某宇先后实施合同诈骗4次,数额共计1100万元。 2015年8月18日,被告人朱某宇编造英姿绳网公司因偿还银行贷款需要周转资金的虚假理由,与蓝色物资公司签订借款200万元的《借款协议》。 2015年8月28日,被告人朱某宇编造鑫锋工贸公司因偿还银行贷款需要周转资金的虚假理由,与蓝色物资公司签订借款300万元的《借款协议》。2015年10月9日,朱某宇通过鑫锋工贸公司的账户偿还蓝色物资公司200万元。 2015年9月2日,被告人朱某宇编造恒基木业公司因偿还银行贷款需要周转资金的虚假理由,与蓝色物资公司签订借款400万元的《借款协议》。 经被害人王某多次催要,被告人朱某宇于2016年7月1日还款3万元。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企业名义,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朱某宇多次实施合同诈骗犯罪,酌情从重处罚。以被告人朱某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责令被告人朱某宇退赔被害人1097万元。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朱某宇以“他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认定的数额没有扣除已还款部分;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朱某宇隐瞒自身存在巨额债务、缺乏偿还能力的真相,利用其系银行副行长的身份,虚构企业借款需要过桥资金的事实,骗取他人巨额钱款后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或外借,“拆东墙补西墙”,不计后果,且直至案发也未做实质性的还款事宜,足见其主观上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的故意。另外,原审判决依据在案证据认定的欠款数额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朱某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不属于二审必需开庭审理的情形,对辩护人所提二审开庭审理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关于上诉人朱某宇及其辩护人所提“一审处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法院认为,朱某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且在案发后逃匿,认罪、悔罪态度一般,一审判决时充分考量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依法量刑,处刑适当,上诉人朱某宇及其辩护人所提量刑重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今日,碳元科技(603133.SH)大跌,截至收盘报12.12元,跌幅为9.82%。 12月18日晚间,碳元科技曾发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世中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700万股,即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08%。 公司三季报显示,工银资管(全球)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交易所)持有491.80万股,占其流通股比例的2.35%,为第3大流通股东;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持有358.90万股,占其流通股比例的1.72%,为第4大流通股东;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65.00万股,占其流通股比例的1.27%,为第5大流通股东;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委托1持有150.00万股,占其流通股比例的0.72%,为第7大流通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经济转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91.52万股,占其流通股比例的0.44%,为第9大流通股东。 资料显示,华夏经济转型的管理人为华夏基金,成立于2016年3月15日,截至2020年12月18日,其累计单位收益率为155.70%,累计单位净值2.3950元。 工银资管(全球)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3月26日,公司的主营业务有资产管理等,是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旗下全资拥有的投资管理公司。 广发控股(香港)成立于2006年6月14日,下设四家全资子公司,是广发证券旗下香港全资子公司。 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融资产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与服务等,股东为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2016年12月27日,中国保监会发文,同意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业。公司注册资本金20亿元,总部设在珠海横琴自贸区。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今日,东莞市鼎通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鼎通科技”,688668.SH)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开盘报40.44元,涨101.49%,盘中最高报49.99元,最低报39.48元。截至今日收盘,鼎通科技报44.89元,涨123.67%,成交额6.19亿元,振幅52.37%,换手率75.06%。 鼎通科技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连接器精密组件和汽车连接器精密组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可分为连接器组件和模具,其中连接器组件包括通讯连接器组件和汽车连接器组件,模具产品包括精密模具和模具零件。 鼎通科技本次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129万股,发行价格为20.07元/股,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袁炜、章启龙。鼎通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2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8亿元。其中,3.24亿元用于连接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382.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鼎通科技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4906.97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3123.6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验资费用900.00万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409.70万元。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为保荐机构相关投资子公司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宏德”),战略配售数量为106.45万股,获配金额为2136.45万元,限售期为24个月。 2017年至2020年1-6月,鼎通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7亿元、2.05亿元、2.31亿元、1.6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13.21万元、4572.50万元、5393.81万元、3539.39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45.18万元、4494.17万元、5138.46万元、3259.29万元。 同期,鼎通科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2亿元、1.78亿元、2.44亿元、1.1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56.74万元、2922.26万元、7774.05万元、1216.44万元。 鼎通科技分别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9月1日发布招股书,公司两版招股书中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数据存差异,各期分别相差228.50万元、371.85万元、559.23万元。 2020年4月29日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35亿元、2.01亿元、2.26亿元;2020年9月1日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37亿元、2.05亿元、2.31亿元。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鼎通科技资产总计分别为2.05亿元、2.94亿元、3.77亿元、4.65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分别为216.22万元、265.15万元、4769.18万元、1230.23万元。 上述同期,鼎通科技负债合计分别为5272.31万元、8471.69万元、9398.52万元、1.47亿元。其中,短期借款在2017年至2019年分别为285.00万元、1315.00万元、400.68万元。 2020年1-9月,鼎通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70亿元,同比增加64.4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8.12万元,同比增加40.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03.82万元,同比增加39.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1.72万元,同比下降85.33%。 鼎通科技预计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2亿元-3.83亿元,较2019年度增长47.77%-65.5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33.35万元-8095.32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35.96%-50.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03.33万元-7565.30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32.40%-47.23%。 2017年至2020年1-6月,鼎通科技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54%、43.39%、43.75%、36.39%;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5.61%、47.46%、47.17%、37.63%。 2017年至2020年1-6月,鼎通科技通讯连接器组件毛利率分别为38.01%、42.40%、41.67%、31.49%;2017年-2019年,行业均值分别为32.32%、26.89%、26.40%。其中,永贵电器2017年-2019年通信连接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5.70%、26.91%、23.35%;意华股份2017年至2020年1-6月通讯连接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8.95%、26.87%、29.45%、24.73%。 2017年至2020年1-6月,鼎通科技汽车连接器组件毛利率分别为51.44%、53.80%、52.61%、50.57%;2017年-2019年,行业均值分别为32.51%、28.33%、20.68%,其中,永贵电器2017年-2019年电动汽车连接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0.50%、26.41%、9.06%,徕木股份2017年-2019年汽车精密连接器及配件、组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4.81%、31.24%、30.12%,胜蓝股份2017年至2020年1-6月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及组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2.21%、27.34%、22.87%、24.73%。 同期,鼎通科技精密模具毛利率分别为40.83%、49.49%、61.68%、60.46%;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徕木股份模具、治具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5.79%、38.36%、35.71%。 上述同期,鼎通科技模具零件毛利率分别为55.56%、55.44%、49.92%、54.00%;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优德精密精密模具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5.61%、34.40%、28.05%、34.15%。 数据可见,鼎通科技四类产品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但公司招股书显示,相比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今日,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特发服务”,300917.SZ)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开盘价报50.00元,涨幅166.24%。截至今日收盘,特发服务报47.60元,涨幅153.46%,成交额7.29亿元,总市值47.60亿元,换手率70.24%。 截至2020年9月30日,特发服务资产总计达到5.91亿元,2019年为4.85亿元、增长22.04%;截至2020年9月30日,负债总计达到2.46亿元,2019年为2.17亿元,增长13.22%。 2020年1-9月,公司营收实现7.69亿元,同比增长21.53%;归母净利润7284.12万元,同比增长52.58%;扣非净利润6911.61万元,同比增长35.4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14.90万元,去年同期为-276.02万元。 2020年度,特发服务营业收入预计为10亿元至10.50亿元,较去年同期上涨12.21%至17.8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8500万元至9000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30.11%至37.76%;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8000万元至8500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21.11%至28.68%。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资产总额分别达到2.83亿元、3.66亿元、4.85亿元、5.51亿元;营收分别实现5.08亿元、6.99亿元、8.91亿元、4.8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实现3478.12万元、5179.95万元、6532.87万元、4407.13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996.01万元、5575.35万元、6605.52万元、4211.5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84.36万元、5019.66万元、5742.86万元、2503.72万元。 公司毛利率连降3年且低于行业平均值。2016年至2019年,特发服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98%、21.96%、21.05%、18.65%,2020年上半年有所回升,为20.53%,其中,综合物业管理服务毛利率分别为18.82%、17.52%、16.54%、15.17%,2020年上半年为17.78%;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98%、21.92%、20.97%、18.60%,2020年上半年为20.60%。公司称,报告期内,综合物业管理业务的收入、毛利占比较高,系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的主要因素。公司综合物业管理业务毛利率水平主要与物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业态构成、成本管控,以及各项目收入来源等因素相关。未来,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及人力成本等主要成本的上升,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46亿元、7.18亿元、9.03亿元、4.68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82亿元、3.83亿元、5.19亿元、2.93亿元。 公司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货币资金分别为8381.82万元、1.18亿元、1.79亿元、2.03亿元;应收账款分别为1.07亿元、1.52亿元、2.05亿元、2.47亿元。 公司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应付账款分别为2953.33万元、4649.03万元、5722.84万元、6055.39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5330.82万元、7036.76万元、9011.94万元、9067.24万元。 特发服务自成立一直以综合设施管理服务为核心业务,致力于打造成为中国高端综合服务运营商。公司所从事的服务内容包括综合设施管理、空间管理、安全保障、环境管理、高端接待、会议服务等,管理的项目涵盖高新科技园区、商业综合体、政府机关、学校、住宅等多种类型,主要客户包括华为、阿里巴巴、中国移动、国家电网、腾讯等知名企业。 特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3.70%的股份;特发投资系特发集团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1.30%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特发集团43.30%股权,通过深投控间接持有特发集团19.49%股权,深圳市国资委合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62.79%股权。 特发服务2019年员工人数7068人,2000人未缴住房公积金。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特发服务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4409人、5588人、7068人、7466人。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特发服务五险缴纳人数分别为3842人、4936人、6181人、6481人;自愿放弃缴保人数分别为217人、284人、345人、319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特发服务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分别为2677人、3642人、5057人、5530人;据此人数计算,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特发服务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人数分别为1732人、1946人、2011人、1936人。 公司称,公司存在应缴社保、住房公积金但未缴员工的主要原因系部分新招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正在办理中;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将减少其实际可支配收入,部分员工基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针对不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公司视其需要为其提供宿舍,截至2019年末,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床位数量达1189个。 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曾多次遭税务、安监等部门处罚以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罚,处罚事项共计23项,其中,两项处罚事项为警告处罚,一项为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其余处罚事项处罚金额合计为8.35万元。其中,金额较大的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罚款3100元、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罚款4.80万元。 2018年7月16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向特发物业郑州分公司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郑高国税罚[2018]267号),认定特发物业郑州分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对特发物业郑州分公司处以罚款3100元。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为公司郑州分公司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的原因为相关财务工作人员的税务申报工作经验不足,疏忽大意未按时申报,不存在故意违反税收管理规定的情形。 2019年2月18日,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特力物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深罗)安监罚[2019]D38号),认定特力物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特力物业处以罚款4.80万元。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为特力物业相关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疏忽大意未能在部分园区化粪池井盖口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志,不存在故意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形。 特发服务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78元/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许磊、周聪。特发服务募集资金总额为4.7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3亿元。 特发服务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8736.87万元。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45亿元,分别用于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人力资源建设项目、物业管理智能化升级和节能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特发服务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3693.36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2603.77万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12月19日,海通证券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公司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调查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问责工作。 海通证券表示,公司积极配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调查,公司认真检视反思业务运作,立即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加强培训学习,对业务流程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相关内部控制措施,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对违反行业自律规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北京债券融资部总经理夏坤、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厉栋、海通资管副总经理张士军、海通期货副总经理姚弘等相关责任人,公司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此前,11月1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公告显示,近日,交易商协会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自律调查。根据调查获取的线索并结合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发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协会将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 今日,海通证券A股微量上涨,H股下跌。截至收盘,海通证券A股报12.74元,涨幅0.16%;H股报6.76港元,跌幅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