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行稳致远,共造良好行业文化 11月21日,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建设动员大会在京召开。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加快行业文化建设 优化行业发展生态 着力提升证券基金机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讲话。同时,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洪磊会长宣读《公募基金行业文化建设倡议书》,向全行业发出倡议。 会议强调,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一个没有文化支撑的事业是注定没有生机活力的,也是难以持续长久的。建设良好的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对于传承和弘扬行业精神,积淀和凝聚行业价值观,指导和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文化建设,开创证券基金业新未来 文化,是智慧群族一切群族社会现象与群族内在精神的既有,传承,创造,发展的总和。中华民族5000年悠长历史,分分合合最终却始终走向统一的核心原因,就在于我们拥有强大的民族内核和共同的精神传承。民族文化凝聚起中华民族坚忍不拔、蓬勃向上的生命力,共建良好的行业文化,也将催生更加积极、奋进的证券基金业的未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之一。今年8月,证监会党委也专门成立了行业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行业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机制保障。共建行业文化已经成为响应时代的社会共识,需要所有证券基金从业者的共同努力。 2019年,全面的行业文化建设将成为证券基金业新的起点和里程碑。浙商基金深入学习了易会满主席传递出的会议精神,在浙商基金内部进一步强化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以期凝聚起公司“客户为先、专业为本、正直诚信、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精益求精”的核心价值观,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行稳致远,践行文化建设与社会责任 如易会满主席所言,“合规、诚信、专业、稳健”,这8字真言是证券基金行业发展的规范,也是所有资产管理机构需要铭记的准则。 文化建设非一蹴而就。长期以来基金行业一直存在着产品赚钱,客户不赚钱的痛点。新兴资本市场的波动性与风格多变特征,不光考验投资团队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在控制波动,做好回撤管理与投资者教育方面也尤为重要。浙商基金关注到客户痛点,并致力于通过科学的投资方法,实现基金产品的可持续性。为了贯彻“科技驱动价值”的理念,浙商基金在文化建设、投资模式、组织架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社会责任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改革。 2018年,恰逢中国基金行业20周年之际,浙商基金展开了一场深入人心的公司文化建设活动。本次行风建设,历时2个月,从基层调研、员工提议、全员投票、高层过会,最终明确了浙商基金的公司愿景、公司使命、公司核心价值观与品牌口号,至今运行已满一年时间,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除了内部文化建设,浙商基金也积极响应、承担起力所能及的社会责任。2019年下半年,浙商基金联合民生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参与到蚂蚁森林公益项目,拟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放33330棵樟子松,共建青山绿水美丽中国。浙商基金也将继续践行绿色公益,并将在产品运作中充分体现可持续投资理念,脚踏实地,践行文化建设与社会责任。 三、科技驱动价值,逐梦资管行业 中国公募基金业正式迈入了下一个二十年,对于整个国家和民族而言,更是至关重要的历史时点——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年华诞,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期,更是打赢三大攻坚战“最吃劲的时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新年贺词中所言,“一个流动的中国,充满了繁荣发展的活力。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 国家的富强离不开一代代不忘初心、秉持革命理想的有志之士,而一个行业的发展,也少不了筚路蓝缕的创业先辈和一批批心怀梦想、勇往直前的追梦人们。 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与金融行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证券基金业正面临着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浙商基金将一如既往,用公司文化凝聚全员共识,用金融科技赋能投资管理,为投资者管好每一分钱,做资本市场上的价值发现者与压舱石。 与此同时,我们用专业、负责且高效的投资方式,服务好民营经济与实体企业,助推优秀企业的壮大发展,最终实现投资者、优秀企业与资产管理机构的三方共赢。 2020年近在眼前,浙商基金将迎来自己10周年的生日。一路走来,公司的发展离不开所有投资者的信任与托付,我们也聚集了越来越多志同道合的伙伴,开心成长,共同进步。放眼未来,浙商基金将继续深入贯彻学习文化建设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证券基金行风建设的核心理念和重要意义,时刻牢记使命与文化建设的战略高度。在此,我们庄重立志,将致力引领AI在资产管理行业的实践与发展,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和稳健的收益,为员工搭建成就自我的平台,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价值,为社会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从而真正成为一家客户信赖、受人尊敬、科技驱动的特色型资产管理公司。
财政部:2万亿减税降费拉动经济增长0.8个百分点 今年超2万亿元力度空前的减税降费效果一直是外界关注的重点。 据财税部门测算,减税降费拉动当年GDP(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8个百分点,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5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个百分点。 这是12月25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中透露的数据。 据中新社报道,《报告》称,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实现减税降费19688.94亿元。其中减税16473.26亿元,降低社会保险费3215.68亿元。全年减税降费数额将超过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2%,明显高于世界其他国家。 今年减税降费力度空前,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减税降费规模有如此之大。 近日工信部召开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称,预计全年减税降费2.36万亿元,这相当于2003年全国财政收入规模。 刘昆表示,目前各项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有力,效果正在逐步显现,具体表现在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初步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负有所降低、确保其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要求,重点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有力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明显增加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 大规模减税降费对投资、消费和经济增长都具有较明显大拉动作用。第一财经实地采访不少企业,对增值税减税和社保费降费感受最为明显,部分企业将减税降费省下来的资金投入创新研发,或者降价让利消费者。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全国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33718亿元,同比增长5.2%,增速与1-10月份持平。今年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0%,增速比上月加快0.8个百分点。今年前三季度经济增长速度是6.2%,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报告》同时指出,政策实施过程中仍面临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压力较大,“1-10月,由于减税降费力度超出预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8%,其中税收收入仅增长0.4%”。二是少部分企业减负不明显,“个别处在产业链‘夹心层’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相对有限”。三是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不容忽视。 针对下一步减税降费工作,《报告》提出,要坚决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0年经济工作时要求2020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要降低关税总水平。要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多措并举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多位财税专家对第一财经分析,2020年预计不会出台新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而重在巩固和拓展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成效。未来减税降费政策会继续优化,不排除会有一定结构性减税政策出台,比如国务院明确提出研究对制造业重点行业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等 栗战书出席会议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出席。 丁仲礼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6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指出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切实强化结果运用,努力实现源头治理。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1月底,绝大多数问题已得到整改,整改问题金额3099.81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538项。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的同时,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个别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审计署将持续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会议听取了民政部部长李纪恒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六项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兜底保障,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加快社会救助立法进程。 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9年出台了有史以来力度最大、规模空前的减税降费政策。目前各项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有力,效果正在逐步显现。1-10月,全国实现减税降费19688.94亿元,其中减税16473.26亿元,降低社会保险费3215.68亿元。全年减税降费数额将超过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2%。下一步将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挥效应。 会议听取了刘昆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6年-2018年,全国财政生态环保相关支出规模累计安排24510亿元,年均增长14.8%,在加大对生态环保支持力度的同时,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下一步将强化资金保障,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财政资金投入体制;形成政策合力,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提高资金效益,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的关于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过去一年来,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规定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共1485件。法工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展备案审查,有重点地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报告还介绍了对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进行备案审查的有关情况。下一步,将贯彻“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总要求,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赵克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国务院报告:今年前10个月全国减税降费逾1.9万亿元 《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称,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实现减税降费19688.94亿元(人民币,下同)。 具体来看,减税16473.26亿元,降低社会保险费3215.68亿元。“全年减税降费数额将超过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2%,明显高于世界其他国家。”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时说。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1月以来,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措施等先后得以实施。 刘昆表示,目前各项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有力,效果正在逐步显现,具体表现在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初步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负有所降低、确保其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要求,重点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有力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明显增加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报告称,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人均减税1786元。 据财税部门测算,减税降费拉动当年GDP增长0.8个百分点,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5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个百分点。 报告同时指出,政策实施过程中仍面临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压力较大,“1—10月,由于减税降费力度超出预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8%,其中税收收入仅增长0.4%”。二是少部分企业减负不明显,“个别处在产业链‘夹心层’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相对有限”。三是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不容忽视。 针对下一步减税降费工作,报告提出,要坚决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 《通知》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定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对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任务分工关于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管相关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并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细分行业营销宣传行为一般性特点研究总结后提炼出统一性规范要求。《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金融营销宣传资质要求,市场经营主体须在取得相应金融业务经营资质的前提下方可自行开展或委托他人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二是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并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推动落实对本辖区内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及涉及金融的非法营销宣传活动的监管职责;三是明确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范,在金融营销宣传规范管理和行为要求等方面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提出具体要求;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明确《通知》的生效时间和其他相关规定。 《通知》的发布实施有利于统一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管尺度,解决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管所面临突出问题,督促市场经营主体严格守法合规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对于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定监管职责,推动严格落实《通知》各项规定,全面强化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管。相关市场经营主体应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开展自查整改,严格约束相关从业人员,确保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依法合规。(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银发〔2019〕316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融营销宣传资质要求 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依法从事金融业务或与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以下统称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金融营销宣传,不得开展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金融营销宣传是金融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但信息发布平台、传播媒介等依法接受取得金融业务资质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的委托,为其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除外。 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应当以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住所地为基础,以问题导向为原则,对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线索依法进行甄别处理,并将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的金融营销宣传监督管理情况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评价中。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对属地监督管理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并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责分工,监管辖区内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对于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以及未依法作为受托人的市场经营主体开展与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的,根据其所涉及的金融业务,相关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应当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依法、依职责做好相关监测处置工作。 对于涉及金融营销宣传的重大突发事件,按照相关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处置。 三、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范 本通知所称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是指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或方式,就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宣传、推广的行为。 (一)建立健全金融营销宣传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应当完善金融营销宣传工作制度,指定牵头部门,明确人员职责,建立健全金融营销宣传内控制度,并将金融营销宣传管理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金融营销宣传合规专题教育和培训,健全金融营销宣传管理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工作机制。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应当对本机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进行监测,并配合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相关工作。如在监测过程中发现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违反本通知规定,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改正。 (三)加强对业务合作方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监督。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审慎确定与业务合作方的合作形式,明确约定本机构与业务合作方在金融营销宣传中的责任,共同确保相关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合法合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应当监督业务合作方作出的与本机构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不得以业务合作方金融营销宣传行为非本机构作出为由,转移、减免应承担的责任。 (四)不得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进行金融营销宣传,应当具有能够证明合法经营资质的材料,以便相关金融消费者或业务合作方等进行查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许可证、备案文件、行业自律组织资格等与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相关的身份资质信息。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应当确保金融营销宣传在形式和实质上未超出上述证明材料载明的业务许可范围。 (五)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金融营销宣传不得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不得隐瞒限制条件;不得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不得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不得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不当营销宣传手段。 (六)不得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金融营销宣传不得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手段恶意诋毁竞争对手,损害同业信誉;不得通过不当评比、不当排序等方式进行金融营销宣传;不得冒用、擅自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近似等有可能使金融消费者混淆的注册商标、字号、宣传册页。 (七)不得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金融营销宣传不得利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审核或备案程序,误导金融消费者认为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该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提供保证,并应当提供对该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相关信息的查询方式;不得对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核或备案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预先宣传或促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金融营销宣传应当通过足以引起金融消费者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颜色等特别标识对限制金融消费者权利和加重金融消费者义务的事项进行说明。通过视频、音频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应当采取能够使金融消费者足够注意和易于接收理解的适当形式披露告知警示、免责类信息。 (九)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利用互联网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不得提供或利用应用程序、硬件等限制他人合法经营的广告,干扰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以弹出页面等形式发布金融营销宣传广告的,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允许从业人员自行编发或转载未经相关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审核的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十)不得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金融营销信息,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金融营销信息。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金融营销信息的,应当明确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十一)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不得开展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四、其他规定 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违反上述规定但情节轻微的,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可依职责对其进行约谈告诫、风险提示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其行为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依职责责令其暂停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对于明确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本通知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2020年1月25日起执行。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会同所在地省(区、市)银保监会、证监会派出机构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相关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租房市场乱象被整顿,二房东们要小心了 记者 | 黄昱 对租房市场的乱象,有关部门要联合大力整治了。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除对虚假房源信息、违规使用住房租金贷款等问题作出严格规定外,更是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现象的监管。 据界面新闻了解,为迅速占领市场,近年来,以乐伽公寓为代表的一批长租公寓企业往往会采取“高价收房,低价出租”的方式吸引客户,但为了赚取现金流,他们一次性收取租客半年甚至一整年的租金,而给房东仅按季度支付租金。 一位长租公寓运营商直言,“高进低出”说明此类长租公寓企业是想用一种金融模式去运作,一方面,用获取的现金流去收取房源,然后获得更多的现金流;另一方面,它可能把获取的资金投资到别处去,比如一些更高风险、高回报的生意,这就涉及到经济诈骗了。 在这样一种“踩钢丝”的经营模式下,一旦某一环节资金链断裂,填补不及时,就可能出现跑路的情况。目前已有乐伽公寓、喔客公寓等多家“高进低出”的长租公寓倒闭。 《意见》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将加强对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 具体的措施是,指导住房租赁企业在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账户。住房租赁企业租金收入中,住房租金贷款金额占比不得超过30%,超过比例的应当于2022年底前调整到位。 对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扩张规模过快的住房租赁企业,相关部门会采取约谈告诫、暂停网签备案、发布风险提示、依法依规查处等方式。 对涉及违规建立资金池等影响金融秩序的,各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涉及无照经营、实施价格违法行为、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除了对泛滥的“高进低出”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外,《意见》在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可依法以应收帐款为质押申请银行贷款时,提出要防止其形成资金池、加杠杆,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租金贷,且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 由于前期资金投入大,以及激烈市场竞争下迅速扩张的需要,不少长租公寓都希望能快速回笼资金,于是给租客提供了使用租金贷月付的付款方式,以一次性从金融机构收回一整年的租金。 据界面新闻了解,目前链家系的自如也有“自如客专享分期”的选项,在其普通月付、季付、半年付、甚至年付中是最优惠的一种支付方式。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长租公寓一大问题就是金融化带来的“资金池”,现在的长租公寓已经不是一个租赁企业,而是一个个标准的“金融企业”。“将房主的预期租金,通过平台项目转移到公司名下,实际控制人可以随意动用,这些金融工具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风险。” 为了避免租金贷带来的风险,《意见》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通过提供数据接口等方式,向金融机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信息查询服务,同时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有关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住房租金贷款的信息共享。 此次《意见》进一步强调,从事住房租赁的企业在经营范围中注明“房地产经纪”或“住房租赁”, 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房租赁企业开业前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送开业信息。 针对一些房源信息网络平台上的虚假房源问题,此次《意见》从房源发布的主体、到网络信息平台、相关监管部门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划定。 例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对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同一机构的同一房源在同一网络信息平台仅可发布一次,在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从各种渠道上撤销。 房源信息发布平台不得允许不具备发布主体资格、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房源信息。 对房屋权利人自行发布房源信息的,应对发布者身份和房源真实性进行核验。此外,平台要加快实现对同一房源信息合并展示,及时撤销超过30个工作日未维护的房源信息。 为确保相关监管能够落实到位,《意见》要求租赁需求旺盛的城市要在2020年底前建设完成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具备机构备案和开业报告、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等功能。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和租赁房源数据库,加强市场监测。 同时为保证各方“投诉有门”, 各地要将住房租赁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范围,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网络信息平台要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租赁纠纷承担首要调处职责。《意见》强调,相关行业组织要积极受理住房租赁投诉,引导当事人妥善化解纠纷。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网信等部门会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租赁市场发展态势,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平安基金:合规诚信为生命线、稳健专业为基,共铸资管文化建设 11月21日,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建设动员大会在京召开。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加快行业文化建设 优化行业发展生态 着力提升证券基金机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讲话,提出要加快建设“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苦练内功,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一流现代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会上,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公募基金行业文化建设倡议书》,倡议公募基金业铸造坚不可摧的信义义务行业文化,恪守信托精神,忠实于投资者最佳利益,敬畏法治,筑牢自律文化长城,践行社会责任,引领价值投资。 平安基金高度重视易会满主席讲话精神,并第一时间响应协会号召,深入学习易主席讲话同时,并将公司现有企业文化与之有机融合,安排全公司宣导并落地制度制定等相关工作,积极把握企业文化建设的关键环节,用文化引领方向、促进发展、塑造形象,带领全体员工扎实前行。 建立“行业+1”风控体系,“合规、诚信”是公司的“生命线” 平安基金自成立以来,坚持一切经营活动以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为第一准绳,旨在严格把好风控关,让“合规、诚信”成为公司发展的“生命线”。通过制定独特的“行业+1”风控体系,平安基金在行业风控监管之外,叠加平安集团的风控监督,充分利用平安集团科技在征信、信用评级和舆情监测等方面落地成果,对重大投资标的、重要交易对手等主体的风险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和处理,切实提升资产管理能力与风险控制水平。此外,近年来,依托平安集团在金融科技领域的落地成果,平安基金亦积极推动科技在投研和风控领域的应用。 目前,平安基金在债券信用分析和风险管理方面已启用了智慧信用分析系统。依托平安集团险资投资团队在信评领域积累的逾20年业务经验,中国平安着力探索数据与模型驱动的市场全面覆盖、大数据风险穿透、信评结果精准刻画的智慧量化信评能力,通过自定义的、比市场更精细的行业分类,采集全球1.2万家企业20年的财务及非财务数据,筛选出260个非财务量化指标和130多个财务指标,运用NLP技术解析各类非结构化数据,经过严格的分类统计学检验,训练出高稳定性的量化评级模型,形成更细颗粒度的、可动态调整的量化评级结果,提升了信用分析的实时性和前瞻性,为债券投资提供了坚实的信用管理和研究保障。该系统的应用有效助力平安基金在投研上的稳健运营,在近一年来信用违约日趋常态化的环境下,平安基金旗下债券基金没有出现一例踩雷事件。 风险管理方面,平安基金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逻辑构建了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依靠精细化管理,通过科技平台建设不断提炼风险管理能力,风险管理平台实现了从流程型向分析型、智能型转型升级。目前,平安基金自建的风险分析模型工具可以实时分析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进行精准的风险测算和实时的风险监控。同时,依托平安集团科技落地成果,平安基金也率先开始了机器学习方法在风险管理领域的实战探索,平安集团自主研发的AI预警模型可以实时跟踪基本面、市场、舆情数据,识别财务粉饰行为,分析风险传导关系,极大地提升主动风险管理能力,降低基金投资运用风险。 自成立以来,平安基金坚持一切经营活动以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为第一准绳,旨在严格把好风控关,让合规诚信成为公司发展的“生命线”。 “合规”、“诚信”是平安基金的“生命线”,而“稳健”则始终是公司长远发展的题中之义。 “稳健、专业”为基,打造学习型组织 “专业创造价值”是中国平安的品牌口号,也是平安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素有金融行业“黄埔军校”之称的中国平安,在专业化人才培养体系的系统化、平台化、智慧化等方面走在行业领先位置。作为平安集团旗下基金公司,近年来,平安基金在业务大力发展同时,在公司运营、投资研究、产品创新、市场销售、客户服务等职能线上亦培养出了一只专业过硬、基本功扎实的队伍,并不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实现公司规模增速、产品和服务品质的稳健提升。 截至目前,平安基金已组建起权益、固收、量化、ETF、FOF和MOM六大业务线,拥有约90位投研人员。 在员工专业素质提升方面,5年前,平安投资8亿做了一套移动学习的培训体系,并不断更新换代。日常,平安基金为员工准备了各种课程,会进行“千人千面”地推送,每个课程都是针对某一技能和能力的,课程也制作得很简短,帮助员工利用好碎片化时间进修。在全新的系统中,员工不仅有自己岗位必修和根据自己兴趣选修的课程,还可以看到他最崇拜或最关注的人正在学习的课程。 工具和培训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员工心态的改造和升级。中国平安文化中的危机和包容是巨大的推动力:要想不落后,就需要学习;要想完成目标,就需要协作融合。 这一点与证券基金行业对企业的文化建设的要求不谋而合。易主席在行业文化建设动员大会中指出,2020年证券基金行业将全方位对外开放,证券基金机构要有“本领恐慌”的危机感,树立追求“高精尖”的志向,磨练“跟高手过招”的锐气,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一流现代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 未来,在合规、诚信的基础上,平安基金将立足专业,持续“创业”,贯彻落实监管对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建设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并使其赋能业务发展,在为持有人创造长期价值,提供完善的客户服务的同时,与行业伙伴一同共铸资管业务长青之业,推动中国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