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倩 发自上海 2020年12月31日下午,“2021挑战未来——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在上海新静安体育中心举行,现场超3000人聆听易居企业集团CEO丁祖昱的分享。自2016年始,“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已成功举办四届,成为中国地产行业最受关注的盛会之一。 对于房地产行业未来趋势,丁祖昱提到了“产业”新赛道。他指出,房企开发模式将出现分化,头部企业做产业,即通过产业项目的投资及运营,实现产业新赛道业务发展;腰部企业做产品,即背靠集团地产优势,通过项目快速复制,实现盈利和扩张。 目前,碧桂园潼湖科技小镇、碧桂园深圳机器人产业园等,已布局12城,项目数量24个,建筑面积达1573万平米;万科旗下万纬物流的物流园项目,已布局47城,项目数量142个,建筑面积达1100万平米…… 2021年产业园区公募REITs或将喷薄而出,助力产业项目回归资产的本源和运营的本质,成为重资产园区全新价值衡量标尺。
士兰微12月31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以13.63元/股价格,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下称大基金)发行股份合计8235万股(锁定期12个月),购买其持有的集华投资19.51%的股权及士兰集昕20.38%的股权。本次交易不设置业绩补偿承诺。 同时,士兰微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锁定期6个月)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22亿元。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8英寸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二期项目和偿还上市公司银行贷款。 评估信息显示,截至7月31日评估基准日,集华投资的整体估值17.48亿元,对应其19.51%的股权价值为3.41亿元;士兰集昕整体估值36.44亿元,对应其20.38%的股权价值为7.43亿元。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10.84亿元。经协商,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整体作价11.22亿元,较标的资产评估值溢价3.58%。 回溯公告,2016年3月18日,士兰微及下属子公司士兰集成、集华投资、士兰集昕等与大基金共同签署了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大基金将投资6亿元以支持公司8英寸生产线线建设。2019年8月,为进一步提高芯片产出能力,提升制造工艺水平,士兰集昕拟对8英寸线进行技术改造,公司开始建设8英寸线二期项目,大基金再投资5亿元。 其中,在8英寸生产线一期项目中,大基金于2016年3月向集华投资增资2亿元,占目前集华投资总注册资本的19.51%;于2016年3月向士兰集昕增资4亿元,该部分占目前士兰集昕总注册资本的20.38%。 士兰微表示,此次公司收购大基金持有的士兰集昕部分少数股东权益,是针对大基金对8英寸生产线一期项目投入6亿元资本金所形成的权益部分。考虑到8英寸线二期项目还处于建设中,大基金对8英寸生产线二期项目投入的5亿元资本金所形成的权益部分不列入本次收购中。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基金将持有士兰微5.91%股权。士兰微将直接持有集华投资70.73%的股权,直接持有士兰集昕26.67%的股权,其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士兰集昕63.73%的股权权益。
相对于之前专栏分析的“公转私”洗钱风险,资金流向相反的“私转公”洗钱风险一样值得银行注意。 银行的私转公业务常涉及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虚开增值税发票及偷逃税款等洗钱上游犯罪,与公转私业务洗钱风险多来自资金流向的中间环节不同,银行私转公业务的洗钱风险,更多是涉及洗钱上游犯罪或被认定为洗钱行为的起点。 对公转私交易,不论是人民银行的规定或其他法律法规,都有较为严格的定义,但私转公业务在法律法规上几乎是一片空白,由于实务中私转公交易多是网银交易,使得银行就算要拦截也很难做到,因此银行必须对私转公业务的洗钱风险提高警觉。 银行面对“私转公”业务洗钱风险可从以下异常特征判断: 1、非法集资 如果公司账户收入大部分来自个人转账或现金存款等,与一般公司账户常见交易形态不符,或公司属于咨询公司等轻资产企业,再加上成立时间短、账户收入来自全国各地、收到的资金多为整数、资金交易规模与公司经营规模不符等可疑特征,银行就要注意是否为非法集资征兆。 实务中非法集资多为中老年人参与,如果银行发现中老年人个人账户出现定期存款或理财,在转出或出售后便立刻转汇至其他账户不在乎利息损失,或是汇款用途直接标注为投资,都要留意是否为非法集资前兆。 2、电信诈骗 利用公司账户收取电信诈骗款项,账户内资金会有快进快出、不留余额,或交易IP地址在境外等情况,这类公司多会有空壳公司特征,除了手法和非法集资类似外,电信诈骗的受害者也多以中老年人为主。 3、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时,由于需跨境转移资金,所涉公司多是以外贸公司为主,这类私转公交易常出现现金交易频繁,甚至会有之前专栏分析的“伪现金”交易现象,还可能有流入资金来自全国各地、公司无正常业务,或经营规模和办公面积及员工人数不符等异常特征。 4、虚开增值税发票 容易产生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业多为医药、农产品、贵金属交易相关的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由于要建构虚假的资金流,便会出现企业先付货款给虚开发票的公司,虚开发票的公司再将这些款项汇还给企业指定的个人账户,于是衍生出公转私的洗钱风险问题。 这类用于转移资金的个人账户,往往款项是从一家公司汇入个人账户后,便立即再汇入另一家公司,银行很容易发现个人账户只是过渡中间账户,而且个人账户资金转入的公司账户相对固定,至于转出的公司账户对象则非常多,再加上过渡的中间个人账户资金往来累计金额,往往超过一般正常个人账户,这些都是银行应该怀疑是否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征兆。 5、偷逃税款 偷逃税款的公司常将销货收入改以个人账户收款,由于这部分收入不申报纳税,当公司需要资金时,再通过个人账户将款项汇入公司账户,形成个人借款给公司的私转公现象。类似偷逃税款的公司表面上看都是正常生产经营,但仔细核对员工人数、公司实际经营规模等,都超过会计报表上销售收入配比的规模,这也是银行可以合理怀疑私转公业务合理性的原因。 银行对私转公业务的洗钱风险防范,除了对有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及虚开增值税发票嫌疑的公司,须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外,还要重点辨识该公司是否为空壳公司,对有偷逃税款嫌疑的公司,银行只能从业务或公司内部管理与营收规模比对,加强对企业日常业务的了解,关注私转公过程中的个人账户身份及这些个人账户与公司董监高间的关系。 最后,对于私转公业务中的个人账户,银行应针对部分特征人群限制网银交易金额及笔数,一旦在临柜转账交易过程中,发现该特征个人可疑,则须对交易背景进行全面了解,才能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本文作者系上海富拉凯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夏岚)
带着观点看商业。超级观点,来自新商业践行者的前沿观察。 2020年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证监会从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全局出发,全面梳理分析上市公司退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认真总结科创板、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退市中存在的问题,在六个方面进一步提出改革措施,即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强化交易所退市实施的主体责任、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拟在全市场开展退市制度改革。 2020年12月14日,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布新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亮点可归纳为以下8点: 1、将“面值退市”改为“1元退市”,增设了“市值退市”标准 早在2012年A股退市制度首次设置“面值退市”标准时,我就在第一时间建议:应将“面值退市”标准改为“一元退市”标准,8年后,新退市制度终于改正过来了,意义十分重大,更加符合国际惯例。因为“面值退市”标准显然存在制度漏洞,比方,A股的最低股价是0.01元,而紫金矿业的股票面值为0.1元,而中概股回归后,我们会有面值低于0.01元的股票,比方,腾讯控股的股票面值就是0.00002港元。如果碰上腾讯回归A股,那么,“面值退市”标准就真的尴尬了! 除此之外,交易类退市标准增设了“市值退市”标准:即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低于3亿元的,必须强制退市。我认为,“市值退市”标准与1元退市标准双剑合壁、相互呼应,可以更有效地发挥投资者“用脚投票”的作用。这一标准非常好,也十分必要。但我认为“总市值退市”标准若能从3亿元提高至5亿元,则效果立即显现。 因为目前所有A股中,没有一只股票市值是低于5亿元的,包括所有垃圾股市值都是高于5亿元的,如果将“市值退市”标准提高至5亿元,则能发挥更大威力和功效,让垃圾股的炒作彻底绝迹。 2、无主业的空壳公司、皮包公司及僵尸企业失去操作空间 新退市制度淡化了单一盈利指标退市标准,将财务类退市标准重点放在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综合考核上,综合考核点包括主业及营收规模、盈利及净资产、信息披露及财务审计。比方,新退市标准增设了“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组合型退市指标,取消单一净利润为负值和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的指标。 废除单一的盈利指标退市标准,极好地适应了注册制改革与新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让那些过去靠卖资产、卖房产、卖设备过日子的垃圾股,将无法再赖在股市,那些没有主业的空壳公司、皮包公司、僵尸企业将会成为这一新退市标准的首选对象。 3、新增公司治理类退市标准,增强上市公司诚信与法治意识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先要保住上市公司的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必须要有足够的诚信意识,同时,它们必须配合市场监管,要有强烈的法治意识。新增公司治理类退市标准,将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给那些少数敢于公然抗法的任性妄为的上市公司戴上制度枷锁。 一是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退市指标,进一步明确了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形,包括公司已经失去信息披露联系渠道、公司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及本所认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若上市公司出现上述情形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改正的,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依旧未改正的,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同时,中小企业板原“三次公开谴责”的退市标准相应删除。 二是新增“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退市指标。若上市公司出现上述情形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有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的,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依旧有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的,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首次划定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边界,有利于严打财务造假 过去“重大违法”比较概念化、抽象化,新退市制度将它们进行了具体量化,尤其是对财务造假的严重程度进行了量化区分,这让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具有了很好的可操作性和威慑性。何为“重大违法”的财务造假,新规明确划界:上市公司连续3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3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连续3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3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连续3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3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 这一新退市标准对于遏止财务造假,尤其是对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也具有足够的威慑力。 5、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保壳、炒壳、赌壳将成笑话 新证券法删除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的相关规定,为落实上位法,本次修订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同时,进一步缩短退市流程,将财务类退市指标的退市流程缩短至两年,即公司触及退市指标,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次年再次触及退市指标的,其股票终止上市。同时,也相应缩短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流程。 这是A股新退市制度最具有威慑力的条款之一,它让那些没有主业的空壳公司、皮包公司、僵尸企业再无藏身之处,除了退市,别无他法;同时,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会大增,“用脚投票”的能力会瞬间提升,一元退市标准将会大放光彩,它会加速投资者觉醒与成熟。 6、废除交易类退市整理期,其他退市整理期减半 新退市制度取消了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将其他情形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并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 退市步伐加快,退市周期缩短,退市效率更高,这一新规将让真正的垃圾股无人问津。 7、将主动终止上市首次界定为五类情形 新退市制度将主动终止上市首次清晰界定为五类情形:转板、私有化、并购重组、公司解散以及垃圾股的主动退市。 (1)转板应包括从本市场转向境内其他市场挂牌,或转向境外重新挂牌,比方,在港交所IPO,或在国外股市IPO。 (2)私有化应包括上市公司向所有股东(或者上市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或者上市公司及股东以外的其他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3)并购重组应包括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被注销。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解散。 (5)垃圾股主动要求终止上市。上市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本所在公司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8、重新上市与再次上市的制度安排 沪深交易所主板对终止上市的公司都安排了统一的“重新上市”通道,不过,它剥夺了“欺诈发行”重新上市的资格,对于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单独安排较为严苛的“重新上市”门槛,包括在新三板挂牌满5年,并承担了重大违法的一切法律后果。此外,对于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后,公司不配合退市相关工作的,需在新三板挂牌满3年。 对于非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则给予了较为包容的“重新上市”的安排,关键量化门槛包括: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4)最近3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最近3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其实,对于退市的垃圾股而言,这一组门槛条件仍是不低的,不过,它明显低于IPO门槛。由此可见,上交所主板公司退市后、重新上市的“等待期”至少是3年。 科创板对终止上市的公司也安排了“再次上市”的通道。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票终止上市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再次上市。基本门槛规定与上交所主板情形类似,但无具体量化标准。不过,创业板没有单独安排“再次上市”的通道,它可能会与深交所“重新上市”保持一致。 在新经济时代,IPO注册制是包容、是开放,它设定了“优者准入”的激励机制,鼓励创新与新经济,支持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新退市制度与IPO注册制相匹配,它设定了“劣者退出”的强制性约束机制,当然,它也鼓励并购重组及私有化退出。IPO注册制与新退市制度交相辉映,共同打造了进退有序、大浪淘沙、优胜劣汰、资源配置的新生态,从而提升资本市场的格局和功效,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超级观点”栏目现发起“特约观察员入驻”计划,邀请各赛道的创业者、大公司业务线带头人等一线的商业践行者,在这里分享你的创业体悟、干货、方法论,你的行业洞察、趋势判断,期待能听到来自最前沿的你的声音。 欢迎与我们联系,微信:cuiyandong66;邮箱:guanchayuan@36kr.com
万达电影重组的一起内幕交易案,“放倒”了创投机构的专业选手。北京证监局日前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书显示,知名投资机构弘毅投资的时任投资总监曾某因内幕交易,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书显示,曾某在全程参与万达电影重组项目投资并获悉内幕信息后,与妻子张某在内幕消息敏感期内大笔买入万达电影股票。张某在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5日期间,累计买入万达电影82700股,成交金额465.7万元。在近1年半的停牌期后,万达电影复牌大跌,直至案发,曾某二人也没能找到卖出的机会。截至调查日,张某账面亏损78.62万元。最终,曾某受到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公开信息显示,弘毅投资成立于2003年,是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从事股权投资及管理业务的专业公司。目前,公司管理资金总规模超过800亿元,被投企业资产总价值2.9万亿元。并且,弘毅投资是最早进入影视文化行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之一,迄今为止投资了尚世影业、STX娱乐、柠萌影业、优扬传媒等项目。此次内幕交易的主人公,正是弘毅投资时任投资总监曾某,作为弘创投资投资万达影视项目的团队成员之一,全程参与了弘创投资对万达影视项目的投资、减资等。 本案中,内幕信息敏感期成为曾某重要的申辩理由。行政处罚书披露,曾某认为,万达影视剥离传奇影业是公开信息,并非本案内幕信息。本案涉及的内幕信息应为“万达电影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影视100%股权事项”,内幕信息敏感期应不早于2017年6月19日。因此,其妻子张某购入股票的时间并不在敏感期。 曾某如此辩解,与万达电影堪称“马拉松”的重组有着密切关系。2016年2月,万达电影因“拟筹划收购事项”停牌,并在5月推出了重组计划,即万达电影以372.04亿元价格收购万达影视100%的股权。然而,当年8月初,万达电影宣布中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主要原因在于万达影视中的美国传奇影业可能涉及中美两地电影制作,需要提前剥离。 正是此时,曾某的团队开始介入。2017年2月,万达影视启动美国传奇影业的剥离。经过一系列操作,当年4月万达影视完成定向减资后,包括弘创投资在内的15名投资者共计持有万达影视30.28%的股权。剥离美国传奇影业,部分投资者退出后,万达影视与万达电影的重组再次重启。当年7月4日,万达电影宣布停牌,当月11日,万达电影公告称,其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影视100%股权,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复盘整个重组过程可以发现,剥离美国传奇影业显然是完成此次重组的必要前提。因此,北京证监局将内幕信息敏感期起始点定为2017年2月13日,并对曾某的申辩不予采纳。 公开简历显示,曾某任弘毅投资PE投资部投资总监,2010年加入弘毅投资,任职超过9年。今年5月,在巨人网络监事会换届中,股东弘毅创领提名曾某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彼时公告显示,曾某“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林振兴 发自上海 2020年12月31日下午,“2021挑战未来——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在上海新静安体育中心举行,现场超3000人聆听易居企业集团CEO丁祖昱的分享。自2016年始,“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已成功举办四届,成为中国地产行业最受关注的盛会之一。 2020年,地产行业的“序章”比过往任何时刻都难以“抒写”,市场下行通道中突遇疫情黑天鹅,楼市注定是一场极其艰难的破冰之旅,更是难上加难的一年。 进入2021年,这个磅礴的年份,主题更加包容,经济的叙事更为宏大,房地产行业的浪潮愈加澎湃。此次跨年演讲,丁祖昱将以亲历者、参与者、记录者的身份,预测2021年的下一程,楼市会走向何方?调控政策将如何演变?土地市场还有机会吗?三道红线对企业只有坏消息吗?租赁市场是蓝海还是红海? 预测一:行业步入无增长时代 丁祖昱在现场表示,地产行业正在经历从确定性到不确定性再到确定性的转折:2018年之前,地产处于确定性阶段,房企通过增大融资、高周转、高负债模式,实现规模迅速壮大;2018-2020年,伴随政策面房住不炒政策出台,宏观经济去杠杆苗头出现,加之疫情突发,房地产进入不确定性阶段。 他预测,2020年后,房地产将进入到下一个确定性阶段,伴随三道红线落地,房住不炒已成为长效机制,由此地产“无增长时代”有望来临。 预测二:政策关注重点在租赁 2020年来,长租公寓“爆雷”“跑路”频发,叠加疫情影响,更是加速暴露了租赁市场的运营风险与漏洞。 自中央政府大力推行“租售并举”,至今已五年。2020年是租赁政策年,各城市也根据自身市场情况,全国46城累计出台租赁政策234条,进一步推动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与此同时,租金整体走势平稳,全国55城整体个人租金同比下跌0.4%,为30.96元/平米/月,其中,31城下跌、3城不变、21城上涨。 尤其是今年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租赁”放到了特别重要的战略位置,指出,“明年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政策主基调,并以租赁市场为抓手,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在丁祖昱看来, 2021年政策关注重点在租赁,既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又要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还要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更好地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预测三:金融政策趋紧,三道红线范围扩大 这一年,调控依旧不放松,金融政策持续收紧。从年初,银保监会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到8月20日,住建部、央行,根据“三道红线”触线情况,试点房企分为“红-橙-黄-绿”四档,分档设定有息负债规模的增速阈值;再到11月底,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强调,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由于“三道红线”政策出台,企业的投资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预计需要经过一段时间财务指标的调整后,方可重新企稳。所以,丁祖昱表示,2021年,金融政策仍将趋紧,“三道红线”范围扩大。 千万不要以为今天“水”很多,都会流入房地产。过去两年,都在关房地产金融的“水龙头”。 预测四:企业快速去杠杆,过半房企转绿 随着融资环境收紧,“三道红线”势必将倒逼房企加速去杠杆、降负债。 用什么方式加杠杆?例如,在投资端,房企合作拿地增多,减少资金占用;加快土储开发效率,合理储备,提高土储质量。在运营端,加大小股操盘比例,维持行业规模;加大销售回款,加快项目去化;产品力打磨、标准化,提升利润空间、加快周转速度;加快项目结转速度,增厚资产;组织管理效能提升,降成本提效率。在融资端,分拆多元化上市;增发配股;加大经营杠杆使用等等。 2020年,净负债率明显改善的房企包括:阳光100中国、首创置业、中南建设等;现金短债比显改善的房企包括:国瑞置业、金隅集团、华发股份等;扣除预收后的资产负债率大幅改善房企包括:融创中国、碧桂园、中梁控股等。 2021年,丁祖昱预测,将有过半房企转“绿”。 这也是三道红线给房企带来好的方面,也是机遇。 预测五:投资趋同,重点城市地价难降 为遏制疫情对于房地产行业的负面影响,各地加大了优质用地供应量,土地市场热度明显提升,地价随着优质用地的供应增加上升。据统计,2020年土地价格延续2019年的价格上涨之势,全国300城土地成交楼板价迎来大幅上涨,增至2613元/平方米,地价创十年历史新高。 展望2021年,他认为,投资趋同,重点城市地价很难下降。 预测六:销售全口径上升,操盘权益下降 丁祖昱谈到,2020年1至11月,超8成百强房企累计全口径业绩同比提升,全口径金额门槛持续提升,其中TOP50门槛增幅最高,由604.3亿元增至741.3亿元,涨幅达22.7%。同时,2020年千亿房企数量预计将由2019年的34家增至40家以上。 他预测,2021年部分房企全口径金额还将继续增长,但操盘或权益将下降,未来可能会成为一种常态。 预测七:数字化加速,线上营销成为新战场 2020年是房企的数字营销大年,年初线下售楼处的关闭加速了线上售楼处、直播售房等线上营销方式的发展;疫情逐渐消退之后,房企采取线上线下并举的双重举措,通过优惠券、特价房等方式让利消费者冲刺业绩;9月底天猫好房成立,线上营销更进一步,“好房双十一”再次引发行业内外共同关注。 展望2021年,丁祖昱表示,未来在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的支持之下,线上化营销趋势将会加强,成为新战场。 投入1亿做数字化的企业会越来越多,房企、服务企业都要多投钱,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回报。 预测八:养老进入新时代,增长提速规模放量 据工信部数据,2020年,我国养老产值达1.17万亿美元;2030年,我国养老产业规模将达到20万亿元。同时,我国老人口数量是全球最多,2019年60岁以上老人2.53亿,2030年3.7亿人;我国老龄化速度也是全球最快,未来十年,年均新增2170万老人。 随着人口红利释放、政策精准把脉、智慧养老赋能,丁祖昱表示,养老产业迎来黄金布局期,有望超越地产。 预测九:资本聚焦仍在物业,估值全面回归理性 物业板块的价值通过疫情被刷新,多家物业服务企业以黄金赛道的名义C位上市,标志着房地产企业纷纷从城市发展商向生活运营商迈出关键步伐,也在资本市场迎来高光时刻。 截至2020年底,年内成功上市17家。2021年,丁祖昱大胆预测,资本聚焦仍在物业,但估值全面进一步回归理性。 预测十:看好9只股票——龙湖、华润、旭辉、金地、万科、碧桂园服务、永升生活服务、金科服务、华润万象生活 丁祖昱现场对房地产行业未来一年股票做出预测,看好龙湖集团(HK:00960)、华润置地(HK:01109)、旭辉控股集团(HK:00884)、金地集团(SH:600383)、万科A(SZ:000002) 5家地产股。 同时,鉴于物业公司在过去一年获得了良好的涨势,他在今年的预测中加上了四家物业公司:碧桂园服务(HK:06098)、永升生活服务(HK:01995)、金科服务(HK:09666)、华润万象生活(HK:01209)。 这些推荐企业兼顾了龙头、兼顾了中型房企、兼顾了物业股、兼顾了特色企业。
直销银行被认为是传统银行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需求的战略新举措。在第一家直销银行百信银行获批后的第三年,银保监会于近日批复了国内第二张直销银行牌照,由招商银行与京东数科旗下网银在线(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网银商务”)各自持股70%和30%,组建的新银行名字为“招商拓扑银行”。 在金融科技行业专家苏筱芮看来,此次招商拓扑银行的获批筹建向市场传递出了积极信号,停滞已久的直销银行牌照批设有望迎来开闸期。苏筱芮称,直销银行牌照是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需求的战略举措。一方面,银行可以借助大型科技公司的力量加速数字化转型,通过大型科技公司的场景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另一方面,大型科技公司与银行携手后可以拥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涉金融业务的合规性也能够由此得到大幅提升,对银行和大型科技公司而言可谓是双赢。接下来要做的是,如何合理利用数字化创新,推动金融普惠化进程,仍是眼下监管与行业共同探索的核心命题。 近年来,随着银行数字化进程推进、前沿技术的成熟和用户需求的改变,我国商业银行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对外发布《2020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手机银行已成为零售电子银行发展的关键核心,零售用户电子银行移动化的需求愈发明晰。随着开户等业务逐步实现线上办理,用户希望银行业务全面实现线上化、无卡化办理,银行卡实体卡的使用场景将被逐步压缩。银行零售业务全面线上化、无卡化、数字化的趋势已愈加发显著。 正是看好了直销银行的未来发展趋势,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国内推出直销银行模式的银行机构已经超过135家。但除了百信银行和目前刚刚获批的招商拓扑银行是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外,其他直销银行基本上处于传统银行部门或事业部运作状态。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研究员张春子分析称,由此不难看出监管部门的谨慎,但随着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提速,直销银行法人化将成为重要发展趋势。 从招商银行了解到,新的招商拓扑银行定位于纯线上服务普惠客群,试图开垦数字普惠试验田。值得注意的是,在传统银行业强风控的基石上,新直销银行的“打法”会更趋于业务下沉和线上化。通过迅速迭代的技术手段和有竞争力的定价,为更多的用户提供更简单、更易得、更低价的金融服务。 东吴证券研究所分析师马祥云对直销银行的看法是:从金融模式角度来看,直销银行与传统银行相比,线上运营成本更低,用户体验更便捷,能提供吸引力更好的存贷款或理财产品(例如收益率更高),商业逻辑是追求薄利多销;从用户使用角度来看,直销银行与线下传统银行、手机银行的主要区别就是可以选择开立II、III类新账户,也可以选择开立新账户在线上绑定常用的银行卡后使用服务;此外,直销银行诞生于互联网,没有历史转型的包袱,在经营模式上,摆脱了线下网点的“重资产”,更轻盈、更快速;在组织体系上,拥有独立灵活的机制,以适应业务的快速切换和迭代;在市场定位方面,对股东既有客群形成差异化补充,抓住尾部客户;风险隔离方面,以独立子公司的形式,将创新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 从目前全行业来看,各家金融机构都将“普惠”作为重点业务之一。近两年来,虽然全国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近乎翻倍,但是覆盖到的小微客群仍有限。全国工商联于今年5月发布的《2019-2020小微融资状况报告》显示,78%被调研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仍面临融资缺口,其中48.5%的融资缺口在10万元以下。为引流金融活水渗透小微经济,监管层近年来力图构建多层次、包容性的金融体系。 招商银行相关人士对称,新成立的银行除了强调数字金融化,普惠业务是其重要定位。面对普惠金融的信息不对称、运营成本高等“痛点”,该银行有望基于双方股东优势,形成更强的获客、风控和运营能力,在技术、人才、机制的支撑下为用户提供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更优品质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