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银保监罚决字〔2020〕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泰人寿”)被罚款6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分别罚款10万元,另有两名相关责任人警告并分别罚款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日日期为7月29日。 银保监会介绍,经查,信泰人寿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信泰人寿于2017年9月在恒丰银行办理协议存款5000万元,该笔业务从发起、询价、谈判到合同签订均由财务管理部完成,违反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9号颁布,保监会令2014年第3号修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时任信泰人寿总经理张勇、时任信泰人寿财务负责人郭凤民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信泰人寿于2018年3月在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3亿元,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没有外部信用评级,不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资金银行存款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14〕18号)规定的保险资金存款银行的资质条件。时任信泰人寿总经理李国夫、时任信泰人寿投资业务部权益类及固定收益类业务实际负责人府春江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两笔存款合计达3.5亿元。上述事实,有投资审批及信用评级相关资料、信泰人寿关于存款相关情况的说明、协议存款档案、调查笔录、相关人员任职情况及岗位职责等证据证明。 银保监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两项行为均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信泰人寿两项行为分别罚款30万元,合计罚款6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张勇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郭凤民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李国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府春江警告并罚款4万元。 查阅《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银保监会表示,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银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4日,银保监会公布对信泰人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下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对信泰人寿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信泰人寿及张勇、郭凤民、李国夫、府春江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银保监会对陈述申辩意见进行了复核。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信泰人寿于2017年9月在恒丰银行办理协议存款5000万元,该笔业务从发起、询价、谈判到合同签订均由财务管理部完成,违反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9号颁布,保监会令2014年第3号修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时任信泰人寿总经理张勇、时任信泰人寿财务负责人郭凤民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信泰人寿于2018年3月在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3亿元,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没有外部信用评级,不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资金银行存款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14〕18号)规定的保险资金存款银行的资质条件。时任信泰人寿总经理李国夫、时任信泰人寿投资业务部权益类及固定收益类业务实际负责人府春江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当事人信泰人寿及张勇、郭凤民、李国夫、府春江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对于第一项违法行为,信泰人寿和张勇认为,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请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郭凤民提出其主观没有违规故意、未造成社会危害,请求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于第二项违法行为,信泰人寿请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提出处罚尺度过重;公司已进行整改,未造成任何损失。李国夫请求减轻或免除处罚,除上述信泰人寿提出的理由外,还提出没有违规故意、不存在利益输送、未造成社会危害等。府春江请求免除处罚,提出其未履行过相关协议存款业务职责,不应承担责任。 关于信泰人寿及张勇、郭凤民对第一项违法行为的陈述申辩意见,银保监会经复核认为:一是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二是信泰人寿、张勇、郭凤民等当事人的其他主张不构成法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条件。 关于信泰人寿及李国夫对第二项违法行为的陈述申辩意见,银保监会经复核认为:一是处罚尺度适当;二是信泰人寿、李国夫等当事人的其他主张不构成法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条件。关于府春江对第二项违法行为的陈述申辩意见,银保监会经复核认为,府春江在系统和相关文件中履行了负责人的审批职责。 综上,银保监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两项行为均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信泰人寿两项行为分别罚款30万元,合计罚款6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张勇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郭凤民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李国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府春江警告并罚款4万元。
(罗琨)近日,联合资信出具的评级报告称,确定下调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年人寿)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下调2019年2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大股东多次转让计划流产 公开资料显示,百年人寿成立于2009年6月,由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股东共同出资组建,是东北地区首家中资寿险法人机构。截至2019年末,百年人寿注册资本为77.95亿元,无实际控制人。 由于手握保险牌照,百年人寿曾吸引大票地产企业入局。从目前来看,百年人寿的第一大股东为万达集团,其他大股东还包括江西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一方地产有限公司等。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大股东新光控股自身深陷债务危机,已经开启破产重整。其他股东多次计划甩卖所持股份,不过迄今为止,尚未有完成转让的。 截图 2019年1月,百年人寿公告称,万达集团曾计划将持有的9.00亿股股份转让给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但同年8月,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因监管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就收购事项发出批准,遂终止收购百年人寿股份的交易。 有意退出的不止万达集团一家,在百年人寿发布上述公告一周后,百年人寿再次发布一则股权变动公告,股东科瑞集团有限公司拟将所持的7亿股股权转让给国测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但该笔股权转让的进度目前仍不明朗;2019年8月,百年人寿再度发布公告称,公司3家股东拟转让总计10.80亿股股权,接盘方为中国奥园。2020年1月,中国奥园公告,由于收购事项的先决条件未能按约定时间达成,因此协议终止。 截至2020年6月末,百年人寿共计53.70亿股被质押,占全部股权的68.89%。其中,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科瑞集团有限公司等主要股东已将全部股权进行了质押。 对此,联合评级公告称,2019年,百年人寿股权虽未发生实质变化,但潜在波动较大,且被质押的比例高,未来股权变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需关注其未来股权的变化情况以及对治理架构、战略规划、团队稳定性等方面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内控风险薄弱屡收罚单 由于股东力量涣散,公司在内控上也逐渐失控,今年以来频频收到监管罚单。 据话销售中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欺骗投保人、使用含误导性表述的产品宣传资料对代理人培训,公司层面累计罚款268万元人民币。 公开信息显示,百年人寿河南分公司近期还被法院纳入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公开信息显示,此次执行标的金额仅为20.22万元。 此外,由于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百年人寿多家支公司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百年人寿资产总额1272.39亿元,其中投资资产余额1129.23亿元;负债总额1217.63亿元,其中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904.96亿元;股东权益54.76亿元;实收资本77.95亿元,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7.7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6.62%。截至2019年四季度,百年人寿的风险综合评级为C,其偿付能力及风险管理水平亟需进一步改善。 银保监会下发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三个指标的达标标准分别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应在B类及以上。三个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任意一个指标不达标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 投资浮亏规模较大 大股东频谋退出,百年人寿不得不另辟蹊径“补血”。近期,在资本市场有“举牌能手”之称的百年人寿近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持有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6%股份,股权作价14.65亿。截至8月4日收盘,顾家家居每股收报57.1元,粗略计算,目前百年人寿这笔投资浮盈近6亿元。 不过,并非每笔投资都能给公司带来现金流,而且浮盈在兑现前也只存在纸面。大公国际此前出具的评级报告显示,2019年以来,由于部分原材料采购价均有所上涨,顾家家居面临一定成本控制压力;同时公司在建项目较多,未来仍保持着一定量的投资支出和融资需求;此外,公司未分配利润占比相对较大,若未来发生大比例的利润分配,将不利于所有者权益结构稳定,需要警惕。 联合资信近日报告指出,百年人寿的权益投资的浮亏规模仍然较大,也进一步对净资本及偿付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2019年,随着投资资产规模的增长,百年人寿投资收益有所上升,全年实现综合投资收益49.85亿元,但投资收益率下降至4.97%。 联合资信指出,百年人寿投资收益率下降的原因一方面在于2019年债券投资的收益率下降,一方面原因在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高,对消耗资本金较大的、风险及收益较高的资产配置减少。此外,2019年百年人寿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实现浮盈,但由于2018年股票价格下跌导致发生较大规模的浮亏,截至2019年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整体仍呈现浮亏状态,但浮亏金额有所减少。2019年,百年人寿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42.78亿元,对期末所有者权益规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据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公告,因未准确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基本资料,太平人寿台州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30000元。 图片 公开信息显示,行政处罚依据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为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7月17日。
7月29日讯(记者 常实 程宇楠)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公告显示,核准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人寿”)将注册资本金由44.96亿元增至71.20亿元。这项一年多前就发起的增资计划终于落地。 去年7月19日,建信人寿在公司官网披露公告表示,公司计划增资规模60亿元,将建信人寿44.96亿注册资本金增至71.20亿,超出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股东建设银行、中国人寿(601628)(台湾)、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变,分别保持51.00%、19.90%、4.90%及4.85%。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持股比例由14.27%增至16.14%;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则由5.08%降至3.21%。且本次增资无新增股东。 关于出资情况,上述公告也进行了详细的披露。建信人寿股东建设银行、中国人寿(台湾)、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30.6 亿元、11.94 亿元、11.61 亿元、2.94 亿元和 2.91 亿元。而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参与该次增资,其放弃认购的增发股份由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认购。 “新增资本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建信人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壮大公司资本实力,持续助推公司深化业务转型,提升盈利能力和业务价值,强化抗风险能力。将为公司建立完善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奠定良好基础,是公司资本管理迈向精细化、市场化、多元化方向的一次成功跨越。 上述负责人表示,增资完成,建信人寿后续将统筹好资产收益与负债成本的动态平衡,进一步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坚持权益类资产稳健投资,积极运用多种方式提升组合久期。 值得注意的是,建信人寿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两项指标,在今年一季度末降至新低。具体来看,截至一季度末,建信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9%,较年初下降12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3%,较年初下降14个百分点。 建信人寿2016年以来季度偿付能力指标情况 数据来源:建信人寿相关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建信人寿官网披露数据显示(其仅披露了2016年2季度及以后数据),其今年一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近年新低,但仍符合监管要求。 当记者问及偿付能力下降原因,建信人寿相关负责人并未直接回应,仅表示这一指标二季度末已有所回升,增资相关影响第三季度会体现。 公开资料显示,建信人寿成立于1998年,前身是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11年,中国建设银行等机构将其收购后,建设银行持股51%成为第一大股东,公司正式更名为建信人寿,转变为一家银行系险企,彼时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1.8亿元。 转变为银行系险企后第二年,即2012年,建信人寿获得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金由11.8亿元一跃增至44.96亿元。该次增资建设银行出资22.93亿元,仍持股51%,稳坐第一大股东。此次增资后,建信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从2011年底的228.94%,一跃至2012年底的1291.70%,随后逐年缩减。 后续关于此次增资会给建信人寿带来哪些改变,将持续关注。
记者获悉,日前,建信人寿60亿元增资申请获得银保监会核准。本次增资60亿元中26.25亿元计入注册资本,33.75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建信人寿的注册资本由44.95亿元提升至71.2亿元。 作为行业排名靠前的银行系寿险公司,建信人寿拥有雄厚的股东背景。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寿(台湾)、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建银投资、上海锦江国投、上海华旭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51%、19.9%、16.14%、3.21%、4.9%、4.85%,注册资本合计71.2亿元。 建信人寿表示,本次新增资本将进一步壮大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和业务价值,强化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建立完善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奠定良好基础,是公司资本管理迈向精细化、市场化、多元化方向的一次成功跨越,为公司转型向高质量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资本基础。 对于此次增资的目的,建信人寿表示:“自2011年股权转换以来,在股东的支持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业务的快速发展和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股东对公司今后发展充满信心,决定增加公司资本。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壮大公司资本实力,持续助推公司深化业务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对于后续资金的使用, 建信人寿表示,将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保险资金的投资优势,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在充分考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基础上,合理稳健进行资金运用。后续将统筹好资产收益与负债成本的动态平衡,进一步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坚持权益类资产稳健投资,积极运用多种方式提升组合久期。 今年上半年,建信人寿坚持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两手抓。业务规模稳健增长,实现规模保费367亿元,同比增长18.8%,行业排名15,相比去年底提升6个位次;新单期缴保费55.7亿元,同比增长20.8%;总资产突破两千亿大关,达到2167.5亿元,较年初增长22.5%。 今年上半年,建信人寿落实集团部署,出台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保障方案,后扩展保障至快递小哥、环卫工人等五类人群。截至6月底,该公司承担相关保险责任累计保额4900亿元,保障47.7万人,赔付1958笔共计3732万元。投入资金1.6亿元支援“火神山”“雷神山”以及其他地区抗疫设施建设,向湖北当地企业投放资金23.2亿元。 近年来,建信人寿紧跟监管政策,抢抓市场窗口,多渠道补充资本,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在行业内取得一系列显著成绩。2016年,该公司在境内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35亿元资本补充债券,成为第一家成功发行债券的银行系保险公司;2017年,公司在香港市场成功发行5亿美元核心二级资本债券,是自偿二代正式实施以来,保险行业第一笔核心二级资本债券的发行交易,开创行业先河。 建信人寿自转型发展以来,经营发展成绩获得监管机构和国内外评级机构肯定。2017年,国际权威评级机构穆迪和标普分别对建信人寿给予A2和A-评级。今年7月15日,在将亚太地区寿险行业展望调整为负面的背景下,标普确认建信人寿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和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为“A-”,给予公司“稳定”展望。 建信人寿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高质量发展,发挥保险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资金优势广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8.1折还无人"下单"!这家险企1050万股股权两次流拍,第三次又来了 民生人寿的1050万股股权第三次被拍卖。 7月23日上午10点,山东华乐实业集团持有的民生人寿股权1050万股被乐陵市人民法院在阿里拍卖网上进行第三次司法拍卖,此次拍卖预计于9月21日上午10点结束。 目前该拍卖吸引了400人次围观,无人报名。阿里拍卖网显示,7月2日和7月11日,这部分股权曾两次被司法拍卖,但均流拍。 1050万股股权被第三次拍卖 民生人寿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金60亿元,目前在北京、上海成立双总部。民生人寿股东多达21家,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民生人寿37.32%的股份,万向关联公司上海冠鼎泽持股6.52%。 此次1050万股股权之所以被拍卖,与小股东山东华乐实业有关。2015年5月7日,山东华乐实业将所持1050万股民生人寿股权质押,质权人是乐陵市鑫顺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据企查查信息,目前山东华乐实业因债务问题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法人被下发限制消费令。 民生人寿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山东华乐实业及关联方持有的民生人寿股权均处于冻结状态。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山东华乐实业持有民生人寿3442万股,占比0.57%,关联公司山东华乐投资控股持有1850万股,占比0.31%,两家公司合计持股0.88%,上述股权全部被冻结。 此次被拍卖的1050万股民生人寿股权评估价为4468.8万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4021.92万元。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3619.728万元,相当于评估价打了8.1折,本次起拍价仍是3619.728万元。 按3619.728万元计算,约合2.447元/股。从目前行业里保险股权交易情况来看,这个价格可算是相当具有吸引力。截至2019年末,民生人寿所有者权益约143.9亿元,总股本60亿股,折合每股净资产约2.4元。 不过,价格并不是保险股权网拍成功的唯一因素。民生人寿这部分股权在前两次拍卖中吸引了2205人次围观,但最终0人报名拍卖,均遭遇流拍。 目前尚不知此次拍卖最终结果。从以往拍卖情况来看,虽然保险公司被拍卖股权的价格并不算贵,但拍卖成功的先例并不算多。 据了解,虽然目前保险牌照一照难求,但和正常股权交易不同,被拍卖的保险公司股权虽然价格低,但往往股权占比很小,并不符合一些投资人希望对公司产生影响力的预期。曾有保险股权投资人告诉券商中国记者,他们看过很多公司股权,但最终确定投资很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需要较大比例的持股,以达到推动保险与自身主业协同的目的。小股东地位无法实现这一要求。 拍卖对于竞买人条件要求也设置比较多。除了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保险公司股东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还包括具有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一次性付清的能力等。 根据此次拍卖规则,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还有小股东股权被冻结 除了山东华乐实业,民生人寿还有两家股东持有的民生人寿部分股权被冻结:第二大股东通联资本持有民生人寿10.55亿元股,占比17.59%,其中1582.805万股被冻结;小股东湖南前进持有民生人寿705万股,占比0.12%,其中300万股被冻结。据企查查信息,湖南前进也因债务问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法人被下发限制消费令。 此外,上海东沪投资持有的全部2.5441亿股(占比4.24%)和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持有的1000万股(占比0.17%)股权被质押。近年来,保险公司的股权质押普遍存在。总体而言,上述质押股权在民生人寿股权中占比总体不算大。 上述股东方面的操作会对民生人寿产生何种影响未可知。不过万向作为大股东,其对于民生人寿的影响力要大得多。近日,浙商基金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民生人寿正式完成收购浙商基金50%股权全部程序,成为该公司第一大单一股东,此举被认为进一步拓展了万向控股金融版图。 另外,一个需要关注的数据是,2019年底,民生人寿总资产1128.5亿元,2019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23.33亿元,净利润18.71亿元,连续10年实现盈利。2020年一季度,民生人寿保险业务收入37.88亿元,净利润由盈转亏至亏损6647万元,较上年同期净利润11.97亿元下降106%。一季度疫情对于寿险展业的影响导致寿险受冲击较大,随着疫情缓解寿险展业恢复常态,民生人寿的经营情况将如何变化,值得持续关注。 云中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