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2月25日,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中集车辆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11亿股,拟募集资金20.00亿元,分别用于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新营销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中集车辆2019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下滑,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增速下滑。2018年、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分别为23.97%、1.26%。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集车辆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95.08亿元、243.31亿元、233.87亿元、112.3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64亿元、11.96亿元、12.11亿元、6.35亿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8.89亿元、10.31亿元、9.12亿元、4.4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63亿元、10.85亿元、19.09亿元、9.05亿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10.43亿元、255.41亿元、255.10亿元、116.40亿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总负债分别为92.42亿元、86.13亿元、84.60亿元、108.37亿元。今年上半年,中集车辆总负债较上一年底增加23.77亿元。 各报告期期末,中集车辆总资产分别为162.51亿元、165.61亿元、186.81亿元、208.51亿元。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87%、52.01%、45.29%和51.98%。 中集车辆分别在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6月宣告发放了11.23亿元、2.89亿元和4.00亿元人民币现金股利。今年上半年,公司更是一次性分红7.94亿元。三年半时间,中集车辆合计分红达26.06亿元,比本次公司拟募投资金总额还多出6亿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3.18亿元、27.86亿元、24.12亿元、30.8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88%、11.45%、10.31%、27.43%,增长率分别为20.15%、-13.40%、27.78%,应收账款周转率先升后降,分别为8.29、9.53、9.00和4.09,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31.05、8.91、6.95、10.85。 报告期内,公司逾期应收账款分别为1.54亿元、1.13亿元、9573.60万元、9997.97万元,其中,逾期3年以上应收账款上升,分别为4156.20万元、3225.40万元、5256.14万元、6359.67万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存货金额分别为35.60亿元、35.93亿元、38.40亿元、42.19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38%、32.26%、31.06%、29.60%。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67、5.84、5.42、2.43,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6.01、6.00、5.53、3.93。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集车辆综合毛利率下滑,分别为17.92%、14.20%、13.91%和12.83%,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17.84%、16.03%、16.77%、16.81%。 中集车辆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中集车辆研发费用分别为1.39亿元、2.78亿元、3.33亿元、1.33亿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0.71%、1.14%、1.42%和1.18%,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研发费用率2.09%、2.28%、2.54%、2.17%。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21亿元、4.18亿元、4.36亿元和4.17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余额约为人民币0.19亿元、0.20亿元、0.22亿元及0.25亿元。 据招股书,中集车辆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完结的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存在8宗。此外还有安瑞科深圳就与SOEG PTE LTD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招股书显示,中集车辆及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25项违规遭处罚,包括11项环保处罚,6项安全生产处罚,3项质监处罚处罚,1项税务处罚,4项其他处罚。 中国经济网向中集车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半挂车生产企业拟创业板上市 据招股书,中集车辆是全球销量排名第一的半挂车生产企业,在全球主要市场开展七大类半挂车的生产、销售和售后市场服务;在中国市场,公司是具有竞争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专用车上装生产企业,同时也是知名的冷藏厢式车厢体的制造企业。 在国内,公司运营着“通华”、“华骏”、“深扬帆”、“瑞江汽车”、“凌宇汽车”、“梁山东岳”等行业知名品牌;在北美,公司运营着“Vanguard”、“CIE”等知名品牌;在欧洲,公司运营着“SDC”和“LAG”两个历史悠久的知名品牌。 公司经过多年不断探索与发展,形成应对当前全球化背景下的“跨洋经营,当地制造”的经营模式。公司采取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开拓客户并获取订单;通过集中采购及各生产工厂自主采购结合的模式获取所需原材料及零部件,并通过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高效生产,最后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实现最终盈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集集团直接持有中集车辆7.28亿股内资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额的41.2716%,并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集香港间接持有公司2.85亿股外资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额的16.1465%。中集集团合计可控制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57.4180%的股份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中集集团为A股和H股上市公司,A股股票代码为000039.SZ,H股股票代码为02039.HK、299901.HK(注:该简称和代码仅供中集集团原中国境内B股股东自中集集团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交易中集集团的H股股份使用)。 自2017年1月1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集集团一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中集集团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集车辆无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中集集团第一大股东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变化。截至2020年6月30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持有中集集团24.55%的股份,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持有中集集团22.69%的股份。 中集车辆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11亿股,拟募集资金20.00亿元,其中5.00亿元用于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11.50亿元用于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1.00亿元用于新营销建设项目、2.50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下滑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集车辆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95.08亿元、243.31亿元、233.87亿元、112.3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64亿元、11.96亿元、12.11亿元、6.3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8.89亿元、10.31亿元、9.12亿元、4.47亿元。 中集车辆2019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下滑,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增速下滑。 2018年、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分别为23.97%、1.2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63亿元、10.85亿元、19.09亿元、9.05亿元。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10.43亿元、255.41亿元、255.10亿元、116.40亿元。 2020年上半年负债108亿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总负债分别为92.42亿元、86.13亿元、84.60亿元、108.37亿元。今年上半年,中集车辆总负债较上一年底增加23.77亿元。 其中,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9.67亿元、15.37亿元、15.66亿元、18.2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9.88亿元、5903.12万元、2787.64万元、3253.88万元。 各报告期期末,中集车辆总资产分别为162.51亿元、165.61亿元、186.81亿元、208.51亿元。 其中,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9.83亿元、27.57亿元、40.70亿元、47.53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87%、52.01%、45.29%和51.98%,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62.50%、62.33%、61.88%、66.42%。 三年半分红26.06亿元 超募资总额 中集车辆分别在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6月宣告发放了11.23亿元、2.89亿元和4.00亿元人民币现金股利。今年上半年,公司更是一次性分红7.94亿元。 三年半时间,中集车辆合计分红达26.06亿元,比本次公司拟募投资金总额还多出6亿元。 2017年5月8日,公司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对2016年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分配现金股利2.23亿元。 2017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对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分配现金股利9.00亿元。 2018年5月30日,公司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分配现金股利2.89亿元。 2019年3月3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现金股利4.00亿元。 2020年6月22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5人民币,共计现金分红7.94亿元。 逾期3年以上应收账款上升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3.18亿元、27.86亿元、24.12亿元、30.8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88%、11.45%、10.31%、27.43%,增长率分别为20.15%、-13.40%、27.78%。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79亿元、1.41亿元、1.22亿元、1.57亿元。 据招股书,202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度增加,主要系子公司中集江门、芜湖瑞江和驻马店中集华骏上半年为销售旺季,导致6月30日应收账款上升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逾期应收账款分别为1.54亿元、1.13亿元、9573.60万元、9997.97万元。 其中,公司逾期1至2年、逾期2至3年应收账款下降,而逾期3年以上应收账款上升,分别为4156.20万元、3225.40万元、5256.14万元、6359.6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先升后降,分别为8.29、9.53、9.00和4.09,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31.05、8.91、6.95、10.85。 2020年上半年存货42亿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存货金额分别为35.60亿元、35.93亿元、38.40亿元、42.19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38%、32.26%、31.06%、29.6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93亿元、1.80亿元、1.65亿元、1.99亿元。 招股书称,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若未来市场需求突然下降、新产品未能成功满足客户需求或者钢材、铝材的市场价格下跌,公司存货可能面临呆滞的风险,导致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67、5.84、5.42、2.43,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6.01、6.00、5.53、3.93。 毛利率下滑且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集车辆综合毛利率下滑,分别为17.92%、14.20%、13.91%和12.8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7.56%、13.76%、13.45%和12.30%。 据招股书,公司于2018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费计入成本科目核算,导致成本增加。2017年成本含运费后的毛利率为16.06%。 中集车辆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17.84%、16.03%、16.77%、16.81%。 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集车辆研发费用分别为1.39亿元、2.78亿元、3.33亿元、1.33亿元。 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直接材料消耗、研发人工等。其中,直接材料消耗费用分别为4374.01万元、1.00亿元、1.18亿元、5126.52万元;研发人工费用分别为5081.63万元、6055.72万元、8615.32万元、3744.85万元。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中集车辆研发费用持续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配套较多的研发项目和研发资源。2018年,公司新增45Feet三轴骨架车、自卸车智能举升安全系统关键技术的研究、LAGPTA举升粉罐车等较多研发项目,导致2018年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39亿元。 2019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新增无人驾驶码头车、智能化无人驾驶搅拌车、港口自动驾驶电动车等研发项目,导致2019年研发费用同比增加5509.6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0.71%、1.14%、1.42%和1.18%,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09%、2.28%、2.54%、2.17%。 中集车辆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招股书称,主要由于海外子公司技术较为成熟,研发费用较低。 2020年上半年商誉4.17亿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21亿元、4.18亿元、4.36亿元和4.17亿元,占各期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01%、7.70%、6.91%和6.32%,已计提减值准备余额约为人民币0.19亿元、0.20亿元、0.22亿元及0.25亿元。 2016年6月,Vehicles UK收购Retlan Manufacturing Limited 100%(以下简称“Retlan”)股权确认的商誉,在报告期各期末的账面价值为3.45亿元、3.36亿元、3.55亿元和3.38亿元,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81.84%、80.55%、81.30%和80.96%。 据招股书,2018年,由于子公司CIMC Vehicles South Africa(Pty)Ltd.持续亏损,故全额计提了商誉减值。2019年,商誉减值变动为外币报表折算差异。由于子公司江苏宝京汽车实际经营情况未达预期,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对该子公司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诉讼频发 据招股书,中集车辆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完结的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存在8宗。此外还有安瑞科深圳就与SOEG PTE LTD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第1宗: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提出根据四川物流(控股子公司)、第三方商家及平安银行订立的一系列合同,第三方商家同意以平安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四川物流购买车辆并同时向平安银行提供履约保证金。由于该第三方商家未根据约定向平安银行提供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因此平安银行于2016年10月提起诉讼,要求四川物流退还3450万元款项,并支付滞纳金660万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2017年7月,在四川物流缺席的情况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责令四川物流退回购车对价约3450万元连同相关应计利息和其他相关费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7月作出再审判决,现已收到平安银行提交的上诉状。 第2宗:杭州格胜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格胜”)向洛阳凌宇(控股子公司)采购车辆,拖欠采购货款,蒋朝辉、吴元、张林岳、吴桂英、王仁淼、潘珊珊为担保人为杭州格胜所欠付款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洛阳凌宇于2019年3月起诉要求杭州格胜支付欠款约463.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被告蒋朝辉、吴元、张林岳、吴桂英、王仁淼、潘珊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一审法院于2020年5月判决杭州格胜支付欠款约463.00万元及利息,被告蒋朝辉、吴元、张林岳、吴桂英、王仁淼、潘珊珊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该案最新进展为发回重审。 第3宗:本诉:中集山东(控股子公司,本诉原告、反诉被告)拥有房屋所有权,济南市天桥区泺口社区居民委员会(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擅自将中集山东拥有所有权的大部分房产出租给济南尊龙货运有限公司(本诉被告、反诉的第三人),并未向中集山东支付房产使用费。中集山东于2019年9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济南市天桥区泺口社区居民委员会、济南尊龙货运有限公司支付房产使用费400.00万元。 反诉:济南市天桥区泺口社区居民委员会反诉称中集山东租赁其土地,要求中集山东支付土地租赁费用487.33万元及相应利息51.00万元,并因租赁期限届满返还中集山东所占用的土地。 该案最新进展为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调解书》,当事人同意:(1)济南尊龙货运有限公司不再向中集山东主张房屋添附、修缮费用;(2)济南市天桥区泺口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再向中集山东主张土地使用费;(3)济南市天桥区泺口社区居民委员会、济南尊龙货运有限公司按约定期限分别向中集山东支付100万元及50万元房屋租金;(4)当事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第4宗:珠海市啸轩建材有限公司(被告一)向中集江门采购车辆,货款用被告一向中集财司所借款项539.00万元支付,该笔借款由深圳专用车(控股子公司)作为担保人,朱月国(被告二)、胡彩琴(被告三)向深圳专用车提供反担保。2018年11月起被告一拖欠借款,深圳专用车作为担保人代为偿付,但被告一未向深圳专用车偿还上述代偿款项。2020年4月24日,深圳专用车提起诉讼,主张:(1)被告一支付担保清偿款及保证金约442.87万元及利息,并支付案件律师费;(2)被告二、被告三支付违约金约44.29万元并对被告一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审理中,深圳专用车变更诉讼请求为: (1)被告一支付原告担保清偿款4,159,209.74元以及利息212,467.68元(暂计至2020年4月24日);(2)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442,870.97元以及本案律师费;(3)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本案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5宗:2020年5月7日原告Monty N. Springer 将被告Vanguard National Trailer 诉至美国佛蒙特高级法院拉特兰部门,主张被告生产的挂车上的防钻撞装置未能防止Springer先生的死亡,向被告提出超过70万美元的赔偿。该案目前被移交给被告的保险公司进行辩护。该案最新进展为原告诉讼请求被驳回。 第6宗:2019年6月26日,原告Venture Express, Inc. 将被告Vanguard National Trailer 诉至美国田纳西卢瑟福县巡回法院,主张被告的VXP板式挂车的复合板未经适当的防蚀处理,违反有关质保规定,向被告主张超过70万美元的赔偿。该案于2019年7月31日被移交给田纳西中部地区的法院审理。该案最新进展为被告Vanguard的诉讼律师已向法院提交驳回起诉方部分请求的申请。 第7宗:2016年5月16日,原告Pual Garcia起诉被告Vanguard National Trailer、CIMC USA, INC. ,要求就其防钻撞装置导致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该案件目前尚无实质性进展。 第8宗:2018年8月31日原告Eric J. Ching等将被告J.B. Hunt Transportation Services Inc.(JB 亨特公司)、加利福利亚交通局(Caltrans)和 CIE 等诉至洛杉矶县加利福利亚高等法院,向被告主张无限额赔偿。该案源于一起撞车事故,涉及一辆JB亨特公司牵引式拖车,司机是LeroyJefferson,Jr先生,拖着中集车辆品牌的联运底盘。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中集集团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之间接全资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安瑞科深圳”)于2018年12月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苏民初37号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太平洋海洋工程私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SOEG PTE LTD”)请求法院判令安瑞科深圳(1)向SOEG PTE LTD支付于2015年收购南通太平洋股权的股权转让余额1.53亿元;(2)向SOEG PTE LTD承担律师费损失人民币5万元;(3)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6民初4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驳回原告SOEG PTE LTD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93万元由原告SOEG PTE LTD负担;(3)如不服判决,原告SOEG PTE LTD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安瑞科深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通市中级法院递交上诉状。 原告SOEG PTE LTD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2019)苏06民初464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判决安瑞科深圳向SOEG PTE LTD支付股权转让余款人民币1.53亿元;(3)判决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安瑞科深圳承担。安瑞科深圳已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SOEG PTE LTD上诉状,案件随后将移送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南通市中级法院对上述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安瑞科深圳就与SOEG PTE LTD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取得一审胜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安瑞科深圳已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SOEG PTE LTD上诉状,集团就上述诉讼并无计提拨备的准备。 招股书称,上述诉讼事项对中集集团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生25项违规遭处罚 招股书显示,中集车辆及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11项环保处罚,6项安全生产处罚,3项质监处罚处罚,1项税务处罚,4项其他处罚。 11项环保处罚包括:梁环罚字[2018]049号显示,中集东岳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梁山县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百零八条对其罚款10万元。 梁环罚字[2017]033号显示,中集东岳喷漆房废气设施漏风封闭不严,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梁山县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九十九条第三款对其罚款60万元。 济章环罚字[2018]第K06041号显示,中集山东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济南市章丘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2万元。 白环罚字[2017]11号显示,甘肃华骏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等危险物未进行危废申报、废油漆桶未进行分类规范贮存。白银市白银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罚款2.66万元。 白环罚字[2017]51号显示,甘肃华骏废油漆渣未规范贮存,未采取防护措施,废油漆渣燃烧造成污染、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白银市白银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分别罚款6.98万元、6.08万元、6.12万元。 梁环罚字(2017)044号显示,山东万事达清砂车间滚筒式除尘设施未及时更换过滤网,设施不正常运行,导致粉尘直接向大气排放,梁山县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对其罚款10万元。 洛环罚[2019]6044号显示,洛阳凌宇正在生产,焊装车间部分焊接工位未配套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烟尘无组织排放。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罚款5万元。 洛环罚[2019]6112号显示,洛阳凌宇正在生产,焊装车间部分焊接工位未正常使用焊接烟尘净化器,烟尘无组织排放,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其罚款14万元。 洛环罚[2020]6004号显示,洛阳凌宇正在生产焊装车间部分焊接工位未使用焊接烟尘净化器、烟尘无组织排放。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罚款5万元。 埔环罚字〔2017〕43号显示,广州物流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后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处罚机关为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处罚金额显示为无。 辽营自贸罚决[2018]22号显示,中集辽宁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且环保设施未验收投入生产。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依据《环境评价影响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罚款4万元。 6项安全生产处罚包括:镇京应急罚[2019]17号显示,江苏宝京建设项目缺少安全设施设计,京口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对其罚款5000元。 (青黄)安监罚告[2018]251-1号显示,青岛环保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建立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和单位负责人带班考勤制度、未对本企业的喷漆房回风过滤网开门位置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六)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对其分别罚款5万元、5000元、1万元。 (胶)安监罚告[2018]044号显示,青岛冷运未按照规定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胶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七十六一般标准对其罚款3000元。 扬安监罚[2018]ZD045号显示,通华专用车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对其罚款2.1万元。 (深坪)安监罚字[2018]235号显示,深圳专用车2号车间内正在电焊作业的6名特种作业员工未持证上岗位。深圳市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对其罚款4万元。 (章)应急罚〔2020〕101号显示,山东中集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规定(四名新上岗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足24学时);对于涉爆粉尘等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木工房),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济南市章丘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对其罚款2万元。 3项质监处罚处罚包括:青黄市质检处字[2017]125号显示,青岛专用车生产的5台集装箱骨架车辆重量超过车辆《合格证》及国家规定的整备质量。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生产涉案产品,罚款27万元(与货物金额等值)。 青黄市监罚字[2019]247号显示,青岛专用车车辆识别代号的部件有打磨痕迹。打磨痕迹均位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规定的VIN打刻区域内,采用打磨后填充覆盖物并重新补漆的方式对实车进行了处理。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生产涉案产品,罚款12万元(货物金额1.5倍)。 (青黄)市监罚字[2019]17号显示,青岛专用车车辆识别代码的部件有打磨痕迹。车辆打磨痕迹均位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规定的VIN打刻区域内,采用打磨后填充覆盖物并重新补漆的方式对实车进行了处理。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生产涉案产品,从轻处以罚款10万元(低于货物金额)。 1项税务处罚包括:梁地税稽罚[2017]10号显示,中集东岳未申报缴纳2016年度印花税3884.00元、房产税1573.06元,少缴纳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2.79万元;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243.11元。梁山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六十四条第二款、《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山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对其分别罚款1.67万元、3621.56元。 4项其他处罚包括:新关缉违告[2019]2号显示,中集江门擅自使用国购料件车轴代替保税料件生产后,再进口保税料件120支车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会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罚款7400元。 沪外港关简违字[2018]0121号显示,驻马店华骏铸造申报出口货物与实际货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罚款9000元。 深坪卫职罚[2019]10-1号显示,深圳专用车未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要求安排需要复查的 1 名劳动者进行复查。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深圳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234罚款9000元。 深外管检〔2020〕83号显示,中集车辆提交的《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返程投资情况勾选了“非返程投资”,承诺项选择了“本公司为非返程投资企业,……”,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罚款5万元。
私有化计划被通过概率较大,“赢家通吃”规则提升成功概率 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天达”)的私有化进程已经到了关键时刻,按照此前发布的通函公告所示,本月内将举行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以下首先重温一下要通过该私有化提议必须要具备的条件。 在中集天达私有化案件的分析中,根据通函文件可知,这次中集天达的私有化计划选择的方式是协议安排的形式。凡是采用协议安排方式进行私有化,首先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在私有化法院会议投票时,获得参会的独立股东超过75%投票权投票通过; (2)在私有化法院会议投票时,参会的独立股东不超过10%的投票权反对。 我们曾在此前发布的系列跟踪内容中《中集天达私有化背后隐藏的套利机会,或大幅提升审议通过的概率》经过严谨分析后得出结论是:(1)相对于其他私有化方式,中集天达采取协议安排方式进行私有化,达成私有化的难度系数也更低,成功概率较高的;(2)由于私有化背后存在套利机会,“赢家通吃”的规则更进一步提升了私有化成功概率。 假设私有化提议被通过的前提下,以截至12月18日的收盘价每股0.231港元计算,距离私有化价格每股0.266港元,隐含了15%左右的绝对收益率,也就是上周五买入的股东/投资者,一旦私有化条件被充分满足,那么代表着这些隐含的较高的绝对收益率都可以得到兑现。 对中集天达私有化强势“保驾护航”,警惕恶意阻拦和操纵势力 另一方面,我们按照交易行为持股或卖出,以及投票行为赞成或是反对,两两组合之后把投资者人群分为四种不同类型,进行了一次简单的逻辑演绎。如下所示: 第一种类型是持有,但不去现场投票的人群,可继续忽略,因为对结果没有影响; 第二种类型是卖出者,既然卖出,那就丧失了投票权,对结果也没有影响; 第三种类型持有或者持续买入,其后也会去现场投赞成票的投资者,这类是主力人群; 第四种类型中,我们把既不卖出,同时又会去现场投出反对票的投资者归为一类。我们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假若独立股东预期私有化方案不会被通过(或者说预期通过的概率较低),对这类投资者最有利的选择(为了躲避风险)是及早在二级市场报价卖出,而不是坚决持股,再待到股东大会和法院会议的时候去投否决票/反对议案通过。无论作为理性人,还是从人性出发,他们大概率的不会自我伤害,因为形象的来说,“自损一千,杀敌八百”事谁都不愿意去做,除非这类人群别有所图,另当别论。 业内人士指出,总结近年来的港股私有化的失败案例中,“数人头”的审议较容易被各种不法势力所操纵,通常会出现多个户头仅持有一手股票投出反对票,然后最终使得通过率不足50%,有些背后的操纵者更是“赤裸裸”的以此来要挟上市公司及管理层,目的是索要更多报酬。 目前,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对一些更为隐蔽的,高技巧的操作多加注意和防范。比如说有投机资金专门针对交易规则的漏洞来钻空子,通过先买后卖的方式结合港股T+2交收制度来故意夸大投票权,该登记在案的数量实际上与其现时手中所持股数量存在非常大的差距,最后投出反对票来恶意影响私有化投票结果,一旦投票结果出炉之后,这些投机资金由于交收成功,所以并不受后续因私有化失败带来的股价大幅下挫的影响,故可以隐蔽地兴风作浪、肆意妄为。据悉,中集天达管理层已经留意到相关资金的操作意图和动向,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和防范。 若当真如此,那么这部分极为少数的人群,跟半路截杀的土匪并没有什么区别,性质极为恶劣,甚至可定义为恶意阻拦私有化通过的投机资金,上市公司乃至监管部门须对此时刻警惕,建议必要时候可拿出法律武器,收集证据诉之于法庭。 虽然中集天达透过协议安排来进行私有化,是一件难度系数也更低,成功概率较高的事情,得益于潜在套利空间,也吸引了大多数看得懂的、熟悉私有化套利的投资者参与进来支持该私有化方案的通过,但是,由于存在小概率事件或恶意阻击的可能性,所以特此号召持股的投资者都应积极参与、现身本月内将举行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投出与各位股东利益密切攸关的且正常、合法的支持私有化提议通过的赞成票。 最后,想请各种目的不纯的恶意阻拦、敲诈勒索的投机势力行事前再三思量,要看到联席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推动私有化计划成功所展现出的决心,再加上四家实力不俗、声誉良好的财务顾问强势站台,中集集团和国投集团对最终成功拿下中集天达的私有化项目是势在必行,同时也是志在必得和不惜代价的,并警告背后的恶意操纵者切莫“倒行逆施”及“自食其果”。
2020年12月18日,中集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正式易主。根据公司公告,深圳资本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公司深圳资本(香港)在股份协议转让交割完成后合计持有中集集团29.74%股权,成为中集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在股权变更背后,中集集团正迎来发展关键节点。于公司而言,过去的两年里,2019年已经暴露出来的业绩压力,在2020年疫情之下更加凸显。但中集集团还是展现出了韧性。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超9倍。在集装箱行业的复苏之下,中集集团正迎来一条业绩反转之路。 主营业务盈利水平改善 近来,在我国海运行业出现“缺箱潮”的背景下,以中集集团为代表的集装箱制造头部企业迎来业绩改善,受到资本市场注目。 2020年12月份,深圳蛇口集装箱码头,往来的集装箱运输车呼啸而过,来去匆匆。而码头门口对面的提柜场地,狭小的只能容纳两辆车并行进出的闸口,却排起了长队。 提柜窗口的工作人员郭先生告诉记者:“可能是经济状况比较好,对集装箱需求较大。以前六七月份才比较忙,12月份相对来说是个淡季,现在却天天堵车”。 “一箱难求”成为常态。深圳一家物流公司的负责人童女士向记者介绍:“在(2020年)11月中旬时,一个客户有5个柜子要去智利阿里卡,每个柜子3600美元,嫌贵,执意等2021年1月初再订,以为价格会回落,结果到了(2020年)12月份每个柜子就涨到了8600美元,最终一个也没抢到”。 “集装箱供需短期不平衡。需求层面主要是2020年下半年以来出口持续较快增长,加上运价快速上涨带来的盈利驱动,集装箱需求快速增加。”国泰君安高端装备分析师李阳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供给层面,一是疫情导致欧美港口集装箱船流转效率降低,集装箱大量阻滞在欧美港口,亚洲出口港则一直紧缺,而空箱回流过程出现比较大的缺损率,加剧出口港缺箱;二是2018年下半年以来集装箱产销一直比较低迷,下游船公司及租箱公司库存不足。” 根据天风证券研报,全球95%以上的集装箱来自中国,其中规模最大的是中集集团、中远海运、新华昌三家公司,其中中集集团产销量均为世界第一,占市场份额的45%左右。这意味着如果不考虑集装箱容量的差异,每生产9个集装箱,就有4个来自中集集团。 2020年下半年集装箱量价齐升的局面直接改善了中集集团的盈利水平。中集集团表示,随着欧美疫情解禁之后进口需求的激增,以及2020年二季度以来中国出口的持续改善,集运需求出现大幅回升,客户在三季度恢复并加大了对新箱的采购力度,三季度集装箱平均箱价同比2019年有较大幅度提升,使得集装箱行业整体利润率达到较好水准。 李阳东告诉记者:“本轮缺箱情况不亚于2011年,集装箱量价齐升。2020年三季度干货箱价格提升至2200美元/TEU(国际标准箱单位)以上,2020年10月份以来箱价一直处于上升通道,量上2020年四季度环比三季度也有较大提升。行业竞争格局改善,量价提升将带来集装箱制造企业盈利大幅改善”。 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中集集团实现干货集装箱累计销量59.49万TEU,虽然同比减少17.09%,但同比跌幅相比半年度时收窄超过20%;冷藏箱累计销量8.41万TEU,同比减少3.22%。 “现在看,经过1月份-9月份价升量增的明显改善,在2020年第三季度我们观察到集装箱业务毛利率可能已经回到了13%以上。”中集集团董秘办主任吴三强在2020年三季报业绩交流电话会中表示,“(原材料方面)2020年钢价涨得并不是很多,在八九月份以后已经见顶有所回落了,而集装箱价格在继续上升,这有利于我们的毛利率和净利率的提升。” 作为对比,Wind资讯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和2019年,中集集团集装箱业务的毛利率仅为7.21%和6.89%。 中集集团总体业绩也有所增厚。根据公司2020年三季报,中集集团在去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1.60亿元,同比增长27.54%;实现净利润12.18亿元,同比增长920.18%;归母净利润达8.80亿元,相比2019年同期成功扭亏为盈;单季度毛利率为15.00%,高于前两个季度的10.54%和14.40%。 从现金流表现上来看,中集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49亿元,创造了2015年以来的单季度新高,环比增长66.78%,同比增长288.79%。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公司在手货币资金同比增长91.26%至161.70亿元,几乎增长了一倍。 多元化反思:外延还是深挖? 自从1994年上市以来,通过收购兼并,中集集团的业务触角逐渐从集装箱延伸到道路运输车辆、能源化工及食品装备、海洋工程、空港设备、物流服务、产城发展等领域,形成了多元化的业务集群。在资本运作上,截至2021年1月3日,也已经形成中集集团(A+H)、中集安瑞科、中集天达、中集车辆五大上市平台。 和集装箱业务一样,尽管2020年遭受了疫情的冲击,中集集团不少业务仍然展现了“反弹力”,开始回暖。 在最新财报中,中集集团介绍,2020年前三季度受政府加快治理“超载超限”运输以及第二代半挂车国家标准的有效实施,半挂车业务整体收入与毛利率增长明显;清洁能源、化工环境及液态食品业务新增订单约人民币38亿元,累计新增订单与2019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截至2020年9月底,在手订单约人民币105亿元。 不过,中集集团也对多元化战略进行了深入反思。需要看到的是,并非每一块业务都能像车辆或能化业务一样稳定地为中集集团提供利润。以海洋工程业务为例,2019年中集集团对于海工平台资产计提减值人民币50.3亿元,占当年资产减值损失之比超过96%,给当年业绩带来不小的压力。 “当前中集有一个战略性举措,那就是去多元化。因为一些历史原因,过去中集所进入的部分行业空间比较小,多产业格局不利于我们估值提升。”吴三强在2020年三季报业绩交流电话会中称,“这几年中集一直在采取举措,例如将产城等公司出表,将不赚钱或者不大有机会投入资源的业务进一步压缩,重点发展集装箱、车辆、能化、空港这几个有优势、有门槛、未来空间依然很大的产业。”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8月份以来,中集集团旗下产城业务主要平台中集产城获碧桂园增资并引入曲江文投作为战略投资者,交易完成后,中集产城将成为中集集团的联营公司,不再合并报表。 “以半挂车为例,中集目前已经做到了世界第一,市占率大约是10%。如果将市占率提升到20%,中集还有机会增长一倍,这个空间是非常大的。中集会进一步采取聚焦的措施,把业务集中在几个主战场。”吴三强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深圳资本集团入股是中集集团自1994年上市以来经历的一次非常重大的股权结构变动。在此之前,中集集团原第一大股东招商局国际持有中集集团24.49%的股份。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招商局国际持股数不变,成为中集集团的第二大股东。 “深圳国资入股中集集团,是国企改革‘央地合作’模式。从中集集团考虑,引入深圳国资,可以推动其城市运营方面的业务在深圳落地;深圳国资则是希望通过本次合作,增强自己在高端装备制造和国际化方面的布局和实力。”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资本集团的功能定位是一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需要装入一些实体类资产,才能达到‘产业发展与资本运作双轮驱动’的目标。” 但股份转让完成后,中集集团仍无控股股东和实控人。 吴刚梁认为:“中集集团将成为深圳本地国有资本相对控股的上市公司,按照改革精神,应该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管控模式。预计深圳国资委今后不会将其并表管理并审批具体的经营管理事项,而是按照出资比例和企业章程对中集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但在业务资源、地方优惠政策上,会给予一定的支持”。
12月16日,中集集团与旗下港股上市公司中集安瑞科(股票代码:03899.HK)联合发布公告,宣布正考虑将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安瑞环科”)通过A股独立上市的可行性。 中集安瑞环科为中集安瑞科持股90%的子公司。中集安瑞环科连同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标准罐式集装箱、特种罐式集装箱及多式联运散装货物(主要为液态、气态及粉末状化学品)的设备以及环保设备的制造和销售。 中集及中集安瑞科已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共同向香港联交所提交申请书,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同意其分拆申请。 据公告内容,该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中集股东大会(如适用)及中集安瑞科股东大会(如适用)的批准等,且须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倘若该交易获批准并顺利进行,预期于交易完成后,中集及中集安瑞科对中集安瑞环科的股权将被摊薄,但中集安瑞环科的业绩将继续分别在中集及中集安瑞科各自的财务报表中合并入账。 中集集团总裁兼执行董事、中集安瑞科董事长兼执行董事高翔先生表示,中集安瑞环科作为全球化工产品罐式储运关键设备的龙头企业,该交易有助于藉助资本市场的资源拓展战略布局,扩大业务规模,同时也将增加其营运和财务的透明度,方便投资者评估其业务发展前景和潜力,吸引更多的潜在投资者。 对于该交易完成后的发展前景,高翔认为,中集安瑞环科未来成功登陆A股后,中集及中集安瑞科能够更好地利用内地和香港两大资本市场的丰富资源,为公司整体的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中集及中集安瑞科将有更为充裕的资金,支持并聚焦发展公司的核心业务,为股东争取更丰厚的回报,也将有利于公司价值的长期增长。
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A股上市再添一例。12月16日,中集集团与旗下港股公司中集安瑞科联合发布公告称,正考虑将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环科”)分拆至A股独立上市的可行性。 12月以来,港股市场宣布分拆子公司独立上市的企业多达14家,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拟分拆“回A”。与此同时,A股分拆计划也频出,今年以来,已有数十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分拆意向或预案。 中集集团是世界领先的物流装备和能源装备供应商,总部位于深圳。中集在亚洲、北美、欧洲、澳洲等地拥有300余家成员企业及4家上市公司,在港股上市的中集安瑞科正是其中之一。中集集团非常重视资本市场。其董事长兼CEO麦伯良曾表示,支持中集旗下所有可能上市的业务板块走向资本市场,无论是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还是科创板。“成熟一个,就上市一个。” 安瑞环科是中集安瑞科持股90%的子公司,相当于是中集集团的孙公司。安瑞环科连同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标准罐式集装箱、特种罐式集装箱及多式联运散装货物(主要为液态、气态及粉末状化学品)的设备以及环保设备的制造和销售,是全球化工产品罐式储运关键设备的龙头企业, 根据公告,中集及中集安瑞科已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共同向港交所提交申请书,港交所上市委员会已同意其分拆申请。但该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中集股东大会(如适用)及中集安瑞科股东大会(如适用)的批准等,且须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倘若该交易获批准并顺利进行,预期于交易完成后,中集及中集安瑞科对安瑞环科的股权将被摊薄,但安瑞环科的业绩将继续分别在中集及中集安瑞科各自的财务报表中合并入账。 中集集团总裁兼执行董事、中集安瑞科董事长兼执行董事高翔表示,该交易有助于安瑞环科借助资本市场的资源拓展战略布局,扩大业务规模,同时也将增加其营运和财务的透明度,方便投资者评估其业务发展前景和潜力,吸引更多的潜在投资者。 “安瑞环科在现有化工罐箱业务领域将坚持‘制造+服务+智能化’的发展方向。”高翔强调,安瑞环科在强化该业务的全球优势地位以外,将以资源再生利用为核心,以无害化处置为协同,加速环保装备的核心技术和制造能力提升,打造危废处理、固废再利用等环保运营能力,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对于该交易完成后的发展前景,高翔认为,安瑞环科未来成功登陆A股后,中集及中集安瑞科能够更好地利用内地和香港两大资本市场的丰富资源,为公司整体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中集及中集安瑞科将有更为充裕的资金,支持并聚焦发展公司的核心业务,为股东争取更丰厚的回报,也将有利于公司价值的长期增长。
10月12日下午,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发”)转让持有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简称“中集集团”)签约仪式在深圳隆重举行。深圳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余钢,中远海运发展董事长王大雄,中集集团董事长麦伯良,深圳资本集团董事长胡国斌等出席仪式,共同见证签约。 仪式上,深圳资本集团与中远海发所属的中远工业、长誉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远海发将向深圳资本集团转让中集集团A股和H股股份合计6.45亿股。本次交易有效实现了央地国企强强联合,有利于促进集装箱制造行业的资源优化和健康发展,互利共赢。 中远海发转让持有的中集集团股份,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转让完成后,有利于中远海发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集中聚焦自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交易完成后,中远海发致力于发展以航运及相关产业租赁、集装箱制造、投资及相关服务为核心的产业集群,持续打造具备中远海运特色和全球竞争力的综合物流产业金融服务平台的战略定位更加明晰,更加凸显航运金融特色,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近期,市场的投资风格正逐步切换,估值有较大释放潜力的交通、物流运输以及大基建(包括了建筑建材、高端装备)等行业板块行情也开始回温,给当前的慢牛行情往纵深方向平稳发展带来了强劲动力,也给A股创业板和科创板的注册制推行落地带来了支撑。 需求的转旺或会带动相关行业走进景气阶段,在此大背景之下,与基建以及物流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中集车辆,其下半年的半挂车和专用车上装经营业绩有望持续受益。 重卡销量与水泥价格等关键性指标跳升,专用车上装将受益于今年基建加速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宏观数据显示,8月新增信贷社融数据表现依然不俗,同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重新提速,继5月后发行额再次突破1万亿元,在此背景下PPI同比数据回升趋势持续得到巩固。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在疫情和洪涝灾害影响下,很多建设项目被延缓了工期,当前各地项目正集中开工加速推进,有效支撑了基建投资保持高位,累计同比增长2.0%,前值1.2%,增速环比也进一步提升,8月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较上月也有所回升。整体上看,宏观数据的站稳和回升,为其在下半年剩余时间实现提速奠定了不错的基础。 (数据来源:wind)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钢材成交、水泥价格等高频指标来看,下半年的投资需求加速释放,国家出台了多个专项债的政策,重点工程会陆续启动,对基建形成加速利好,对水泥的需求形成了强有力的一个支撑,加上进入行业旺季,水泥价格近期持续坚挺。重卡市场表现依旧强劲,8月销量同比上升了48.3%。下半年基建行业有望较上半年表现提升,将拉动产业链上下游头部企业的产品需求。 中集车辆在其中期报告重点论述了大力经营的智能环保型城市渣土车和轻量化耐用性水泥搅拌车实现较快增长的可行性。 留意到,中集车辆的轻量化耐用性水泥搅拌车上装销量已连续多年排名中国第一,在该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因而有机会较大程度上成为受益者。在基建投资、综合治超、环保升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中集车辆专用车上装业务销售收入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别为218,339.86万元、358,179.96万元和372,903.28万元,收入持续增长,年复合增速高达34%。 除此之外,市场关注度高的新基建冷链物流基础建设项目,也是中集车辆业务增长的闪光点,中集车辆作为业内颇具竞争力的冷藏厢式车厢体生产商,将持续受益。 (图片备注:中集车辆生产销售专注于冷链运输的冷藏半挂车) 专项整治行动将推动物流运输行业合规化发展,利好半挂车业务 另外,现代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半挂车目前已发展成为专业性较强的物流交通运输工具,并逐步成为国内运输市场的“主力军”。随着第二代半挂车新国标GB1589-2016与GB7258-2017在2020年进入全面生效,中国半挂车行业迎来了历史性机遇。 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中国全面推行第二代半挂车的更迭与中国半挂车高质量发展的趋势,自2020年开始,已非常明确。较过去在环保治理、“治超治限”、老旧车淘汰方面带来需求,下半年也出现了一个新的变量——新增需求也或将大超预期。 这一局面或将大力地推动更换需求的集中释放,行业数据显示,该行动将带动行业30%左右的替换需求。作为行业龙头的中集车辆,半挂车销量有望在下半年打开全新的空间。 中集车辆在基建与物流运输加速发展上,增长逻辑明确。 总结来说,中集车辆的经营业绩或将实现增长,以一个健康稳健且成长性兼备的姿态,顺利登陆A股创业板。一场估值和业绩互为驱动的行情或已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