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启迪环境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正与城发环境筹划由城发环境通过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与城发环境签署《吸收合并意向协议》,本次合并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启迪环境、城发环境当日双双停牌。 体量相差近三倍“蛇吞象”式并购 值得关注的是,截至2020年9月底,城发环境总资产114.51亿元,启迪环境总资产448.44亿元,约为城发环境的4倍。如果上述两家公司顺利实施重组,存续公司城发环境总资产将达562.95亿元,是一次“蛇吞象”式并购。 启迪环境主营业务覆盖固废收集处置全产业链及水务生态综合治理全领域,可提供专业化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拥有零碳能源、固废与再生资源、城市环境服务、水生态治理、环保设备制造五大业务板块,是国内唯一一家业务覆盖全产业链环境综合治理的企业。 近几年,启迪环境的经营业绩有所下滑。2018年至2020年前三季度,其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6.44亿元、3.59亿元、2.28亿元,同比下降48.53%、44.18%、47.9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43亿元、1.80亿元、1.77亿元。 首都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首都企业改革和发展研究会理事肖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启迪环境而言,引入战略投资者无疑有利于获得重要资源,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此扩大经营规模,改善其经营面。” 城发环境主业几经变换,如今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开发运营、公用事业、固废处理、垃圾发电等。城发环境作为河南投资集团控股的专业环保板块公司,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着力打造集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设计咨询、大数据开发应用于一体的环保科技产业。同时,公司积极整合水务板块业务,通过子公司城发水务公司,全力开发水务市场。 近几年,城发环境盈利能力稳定。2017年至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2亿元、5.81亿元、6.24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受疫情影响,净利润下降至2.97亿元。 肖旭表示,对于城发环境来说,可以发挥自身在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在带动启迪环境发展的同时,改善环保行业基本面,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谋求长期利益回报。 正谋咨询合伙人任凤龙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城发环境主业经营多次变更,目前与启迪环境业务存在协同,双方均涉及污水处理、固废处置、再生资源处理等环保业务,吸收合并后,存续企业城发环境无论从资产体量还是业务来看,都将是业内龙头。 国企改革与校企改革并行 有券商研究指出,国企改革出风正劲,校企改革也是近年推进的方向。高校控股的上市公司,将逐步完成控股权的转让。此前,启迪环境由“清华系”控制,清华控股的校企改革取得重大突破。2020年12月,启迪环境公告称,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启迪科服)转发的《启迪控股关于清华控股公开转让启迪控股14.84%股份完成交割的通知》函件。该次交易后,清华控股和合肥建投分别持有启迪控股30.08%和14.84%股份,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蜀山城投与清华控股、百骏投资并列为启迪控股第一大股东,清华控股不再是启迪控股的控股股东。启迪控股通过下属子公司启迪科服、启迪科服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启迪环境24.04%股份,启迪环境控股股东仍为启迪科服,但上市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除了校企改革,本次重组也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措施。城发环境此次拟吸收合并启迪环境,也是为了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集成平台,实现创新发展。事实上,2020年1月,城发环境公告称,河南省发改委将其持有的河南投资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河南省财政厅。划转前,河南投资集团为城发环境控股股东。划转完成后河南省财政厅将通过河南投资集团间接持有城发环境56.19%股份。若本次吸收合并完成,河南省财政厅将通过控制城发环境,将间接接手启迪环境。 肖旭对记者进一步表示,随着国资改革深入,企业之间并购重组变得频繁。此次城发环境筹划吸并启迪环境,有利于双方实现业务、技术、人员等协同,寻求双赢发展,深化国企混改。这也为清华控股下一步有序淡出启迪环境、优化国有资本配置铺垫了条件,未来将逐步实现“教育归教育、市场归市场”的校企改革目标。
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营商环境应如何科学定义? 31省区市、七大区域、九大区域发展战略(或倡议)的营商环境,谁居榜首? 营商环境“东西之差”“南北之别”究竟不同在哪里? 同一区域的不同省份,如何找差距、补短板? 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系张志学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创新交叉学科平台外聘研究员、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张三保副教授等共同完成的《中国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2020》近期正式出炉。报告评估了中国内地31省区市的营商环境,比较了“全国整体”和“不同区域”的营商环境,还形成了31份分省报告,就下一步“如何积极推动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出详细、具体的建议。 这也是该团队关于全国营商环境评估的第二份报告(第一份报告《中国省份营商环境评价》)。 “本项工作完成于新冠疫情最肆虐的时段。那时我们虽地处北京和湖北,但彼此精诚合作、互相勉励,以勤奋甚至忘我工作克服内心的不安。我们期待本研究能助力中国各级政府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励精图治,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个人和企业的创造精神;为企业选择乃至创造合适的营商环境开展创新创业提供可能路径;为学界同仁开展宏微观连接的研究提供数据支持。”张志学教授表示。 以下内容摘自报告,有删减 01 评价指标构成与主要发现 这份报告将“十三五”规划纲要中营商环境建设的4个方面“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政策环境、人文环境”确定为一级指标,分别以“公平竞争、高效廉洁、公正透明、开放包容”为效果目标;在此基础上,参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吸纳多个国内外主流评级体系的相关指导,形成了“融资、创新、竞争公平、资源获取和市场中介”,“政府效率、政府廉洁与政府关怀”,“政策透明、司法公正”,以及“对外开放、社会信用”等12个二级指标;最后,基于既有参照指标体系和数据可获得性,确定了二级指标的24项三级指标;由此,构建出中国内地省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主要发现: -各省营商环境呈现层次化特征,子环境的均衡度存在较大差异。 -营商环境从低到高分为C—A+共7个等级,处于中等(B)和落后(B-)两档的省份最为集中,数量占了1/2强。 -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简单等同于营商环境水平,一些省份的营商环境排名与地理禀赋或者行政级别不匹配。 -吉林、黑龙江和辽宁分属中等和落后档,东北三省亟待改善营商环境。 -部分省份“子环境均衡度”与“整体营商环境”严重倒挂。 -不同区域的营商环境差异显著:地理上的七大区域中,华东地区遥遥领先,西南、华北、华南跟随其后,这四个地区高于全国均值;华中、东北和西北则低于全国均值。 -九大区域发展战略均衡度不一,一半区域营商环境高于全国均值,另一半低于全国均值。 政策建议: - 各省政府可对照得分与排名,采取针对性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 北京、上海、广东和四川继续深化改革,持续引领。 - 浙江、安徽和贵州,保持整体优势的同时,着力优化排名较低的子环境。 -整体排名靠后的省份,可以聚焦优化某些具有比较优势的子环境,从而提升整体水平。 -省份间应形成互动学习机制,以平衡省际发展差异,实现高质量发展。 02 中国省份营商环境“前十强” 根据前述评价体系,全国各省级行政区营商环境的指数排名中,前十强为: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江苏、重庆、浙江、安徽、山东、贵州。 更进一步,根据评价结果将各省营商环境从高到低划分为A+、A、A-、B+、B、B-、C等7个等级,分别对应的水平为:标杆、领先、前列、中上、中等、落后和托底。 “A+”级的北京和上海,营商环境都是“标杆”,但是,两地建设的侧重点不同:上海着力于关注“企业感受”,而北京最注重“市场环境”建设,两地的经验正在全国推广。 广东和四川处于“领先”的“A级”,与行政级别和地理禀赋比较匹配。 但是,天津和湖北的排名都低于全国省份的中位数,显然与行政级别和地理禀赋不匹配。于天津而言,最大的短板在于政府的廉洁指标得分较低;而湖北的法律政策环境得分和排名都低于平均水平,影响了整体排名。 东北三省问题明显,吉林属“B级”(中等)、黑龙江和辽宁属“B-级”(落后),“投资不过山海关”的刻板印象亟待转变。 03 整体优,不代表局部优 怎么衡量营商环境的均衡度?要看“市场、政务、法律、人文”这四个“子环境”排名的标准差,标准差越小,营商环境的均衡度就越高;标准差越大,均衡度就越低。 通过各省的排名,可以看出: 整体营商环境的前四名北京、上海、广东和四川,子环境均衡度的表现也很卓越,不愧为营商环境优化的标杆。 整体营商环境的前十名中,浙江、安徽和贵州子环境均衡度较差,与整体排名严重倒挂。 子环境均衡度的前十名中,山西、陕西、新疆和西藏整体营商环境差强人意。 再来分类看看各省营商环境的子环境情况: “市场环境”:全国各省的平均分为40.26,12个省份高于平均分。占据前五位的分别是北京、广东、上海、江苏和浙江,第一名北京(80.03),远高于第二名的广东(56.61) 。 “政务环境”:31个省的平均分为53.1,上海、贵州、北京、四川、广东排名前五。贵州力压北京位居第二,除了政企关系,还得益于出色的政府电子服务能力。 “法律政策环境”:各省平均分为66.92,前五名是上海、安徽、北京、四川和云南。 “人文环境”:全国的平均分为55.5,前五名是上海、浙江、北京、广东和江苏,可见沿海省份的人文环境得分普遍较高。 在四项子环境中,上海三项第一;河北和天津排名靠后,同为沿海省份的河北,对外开放程度低,没能发挥环京津地区的优势。 04 区域排行榜:谁第一,谁垫底? 如图,七大区域的整体营商环境中,华东位居榜首,西南、华北和华南紧随其后,这四个地区都高于31省53.86的均值;华中、东北和西北则低于全国均值。 更进一步,九大区域发展战略或倡议下的营商环境排名又如何?简言之,“长三角”最强,“丝路带”较弱。 具体分析,长三角一体化、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东部率先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区域战略的营商环境,高于全国均值;而中部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等区域的营商环境低于全国均值。 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涵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营商环境指数均值为65.03。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途经上海、广东、浙江、海南、福建等五省,营商环境指数均值为63.19。 东部率先发展战略涵盖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等十省,营商环境均值为62.23。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涵盖北京、天津、河北三省,营商环境指数均值为61.31。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和贵州等10省份,营商环境指数均值为59.41。 中部崛起战略涵盖湖北、湖南、河南、山西、江西、山西六省,营商环境指数均值为52.64。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涵盖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九省,营商环境指数均值为50.88。 东北振兴战略覆盖黑龙江、辽宁与吉林三省,营商环境指数均值为48.87。 西部大开发战略涵盖四川、陕西、甘肃、青海、云南、贵州、重庆、广西、内蒙古、宁夏、新疆和西藏等12省,营商环境指数均值为48.74。 丝绸之路经济带圈定重庆、云南、宁夏、吉林、黑龙江、辽宁、陕西、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广西、西藏等13省,营商环境指数均值为46.60。 05 31份“分省报告”,对症施策 我国省份营商环境存在三大特点:层次化特征明显;各省营商环境的子环境均衡程度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区域的营商环境存在显著差异。 因此,立足于以上指标体系的量化结果,各省政府可以对照自身得分与排名,采取针对性措施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比如:北京、上海、广东和四川应继续深化改革,持续引领;整体排名靠前但子环境均衡度较低的浙江、安徽和贵州,应在保持整体优势的同时,着力优化排名较低的子环境;对于整体排名靠后的省份,则应基于当地资源禀赋,通过聚焦优化某些具有比较优势的子环境,从而提升整体营商环境水平,之后择机弥补其他子环境的短板。 各省又该如何因地制宜、对症施策? 结合以上评价指标和研究结论,我们完成了针对31个省份的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形成了31份分省营商环境报告,每份报告都包括营商环境评价的基本概况、相关省份营商环境的横向和纵向对比、优化该省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建议。 以下为部分省市内容摘选: 北京: 营商环境指数78.23,全国第一(A+级),优化营商环境的标杆,与人均GDP排名持平;子环境均衡度在31省份中居首,四个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市场环境(第1),政务环境(第3),法律政策环境(第3),人文环境(第3)。未来应保持整体领先优势,并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法律政策环境、人文环境。 天津: 营商环境指数为51.76,全国第18,处于中等水平(B级),远低于人均GDP排名(第7);子环境均衡度全国第24,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法律政策环境(第11),市场环境(第22),政务环境(第25),人文环境(第29)。未来应着力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提高整体营商环境水平。 河北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53.93,全国第16,处于中等水平(B级),高于人均GDP排名(第25);子环境均衡度全国第20,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政务环境(第11),市场环境(第17),法律政策环境(第17),人文环境(第25)。除政务环境外,其余三项子环境尤其是人文环境均处于全国中下游,尚存较大提升空间。 山西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46.74,全国第23,处于落后水平(B-级),略高于人均GDP排名(第26);子环境均衡度全国第8,处于上游。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人文环境(第18),市场环境(第21),法律政策环境(第24),政务环境(第24)。未来应着重优化政务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从而提升整体营商环境排名。 内蒙古自治区: 营商环境指数为44.97,全国第25,处于落后水平(B-级),远低于人均GDP排名(第11);子环境均衡度排名第15,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政务环境(第19),市场环境(第26),法律政策环境(第26),人文环境(第30)。可见,人文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是未来需要着力优化的领域。 辽宁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47.43,全国排名第22,处于落后水平(B-级),远低于其同年人均GDP排名(第14);子环境均衡度排名第25,四个子环境指标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人文环境(第9),市场环境(第10),政务环境(第23),法律政策环境(第27)。未来应保持人文环境和市场环境的相对优势,大力优化政务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 吉林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51.21,全国排名第20,处于中等水平(B级),高于人均GDP排名(第28)。子环境均衡度排名第16,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市场环境(第9),人文环境(第17),政务环境(第17),法律政策环境(第20)。未来应保持市场环境的相对优势,着力优化法律政策环境。 黑龙江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47.98,全国排名第21,处于落后水平(B-级),高于人均GDP排名(第30);子环境均衡度排名第11,相对均衡,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市场环境(第19),人文环境(第19),法律政策环境(第19),政务环境(第27)。这种较低水平的均衡表明,黑龙江各项子环境均有较大提升空间,尤其应着力优化政务环境。 上海市: 营商环境指数为76.95,全国排名第2,与其当年人均GDP排名持平(第2),是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标杆城市(A+级);营商环境的子环境均衡度全国排名第一,四个子环境指标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政务环境(第1),法律政策环境(第1),人文环境(第1),市场环境(第3)。未来上海应保持国内领先优势,对标国际先进水准,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 浙江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60.68,全国排名第7,位居全国前列(A-级),略低于其当年人均GDP排名(第4);子环境均衡度在31省份中排名第22,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人文环境(第2),市场环境(第5),政务环境(第6),法律政策环境(第18)。未来应保持人文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优势,着力优化法律政策环境。 安徽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59.27,全国排名第8,处于中等偏上水平(B+级),高于其当年人均GDP排名(第13);子环境均衡度在31省中排名第27,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法律政策环境(第2),人文环境(第12),市场环境(第12),政务环境(第26)。政务环境是拉低安徽子环境均衡度的首要因素,未来应重点关注、力求补齐短板。 江西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54.54,全国排名第13,远高于人均GDP排名(第21),处于全国中游(B级);子环境均衡度在31省份排名第12,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法律政策环境(第12),人文环境(第14),市场环境(第18),政务环境(第21)。未来应稳步优化法律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着力补齐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两个短板。 山东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59.26,全国第9,略高于其当年人均GDP排名(第10),处于全国中等偏上水平(B+级);子环境均衡度排名第10,四种子环境指标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市场环境(第7),法律政策环境(第10),政务环境(第14),人文环境(第15)。未来应继续保持市场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的前列水平,着重优化政务环境和人文环境。 河南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57.15,全国排名第11,处于中等偏上水平(B+级),高于当年人均GDP排名(第17);子环境均衡度排名第6,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市场环境(第8),人文环境(第11),政务环境(第12),法律政策环境(第14)。政务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排名相对落后,是未来优化工作的重点。 湖北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53.17,全国排名第17,处于中游水平(B级),远低于人均GDP排名(第8);子环境均衡度排名第21,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政务环境(第9),人文环境(第10),市场环境(第15),法律政策环境(第22)。其中,法律政策环境相对落后,与中部地区及长江经济带的其他省市相比处于劣势,有较大优化空间。 广东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68.69,全国排名第3,高于人均GDP排名(第6),是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领先省份(A级);子环境均衡度在全国排名第4,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市场环境(第2),人文环境(第4),政务环境(第5),法律政策环境(第7)。其中,市场环境和人文环境与营商环境排名接近,政务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的改善空间相对更大。 海南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55.27,全国排名第12,高于同年人均GDP排名(第16),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B+级)。子环境均衡度排名第18,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市场环境(第13),法律政策环境(第13),政务环境(第15),人文环境(第24)。人文环境为短板,有较大改善空间。 重庆市: 营商环境指数为60.95,全国排名第6,高于人均GDP排名(第9),是中国营商环境排名前列的省份(A-级)。子环境均衡度在全国排名第14,远低于其整体排名,四个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政务环境(第7)、人文环境(第8)、法律政策环境(第9)、市场环境(第16)。未来应保持政务、人文和法律等优势指标稳中有进,大力优化市场环境。 四川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67.53,全国排名第4,远高于人均GDP排名(第19),是中国营商环境优化的领先省份(A级)。子环境均衡度在全国排名第3,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政务环境(第4),法律政策环境(第4),市场环境(第6),人文环境(第7)。政务环境、法律政策环境排名与营商环境整体排名相同,市场环境和人文环境则有一定改善空间。 贵州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58.11,全国排名第10,处于中等偏上水平(B+级),远高于人均GDP排名(第27)。子环境均衡度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二,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政务环境(第2),法律政策环境(第15),人文环境(第21),市场环境(第28)。未来应保持政务环境优势,推动法律政策环境稳中有进,着力优化人文环境尤其是市场环境。 陕西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46.27,全国排名第24,处于落后水平(B-级),远低于人均GDP排名(第12)。子环境均衡度排名全国第4,四个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人文环境(第20)、政务环境(第22)、市场环境(第23)、法律政策环境(第25)。可见,四个子环境均有较大优化空间。 甘肃省: 营商环境指数为41.22,全国排名第29,处于落后水平(B-级),略高于人均GDP排名(第31)。子环境均衡度排名全国第28,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政务环境(第8),人文环境(第16),市场环境(第25),法律政策环境(第31)。未来应保持政务环境优势,推动人文环境稳中求进,并着力优化市场环境尤其是法律政策环境。 (以上区域排序不分先后) 后记:本研究尚存改进之处。例如,数据来源未必都是最新的。由于不同省份数据在一年内出现巨变的可能性较小,这种状况不大可能影响本报告的主要结论。考虑到各省会因地制宜地改善具体环境指标,我们会在未来研究中具体展示这种变化。本报告是团队协作的结晶。康璧成贡献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本报告作者为:张三保、张志学(通讯作者)。按贡献度排序,其他成员包括:康璧成、赵可心、陈晨、徐艾琪、戚雅婷、李坷歆、赵文涵、邓佳祺、石庆涵、盛心、张雪倩、张一驰。 最后,本研究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71632002)和面上项目(72072137)的资助,在此一并致谢。 张志学,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教授、行为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光华管理学院管理创新交叉学科平台召集人。在香港大学获得社会心理学博士,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讲师,香港理工大学研究员,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访问学者,美国伊里诺依大学Freeman访问学者和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访问教授。200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现任国际学术组织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Chinese Management Research(中国管理研究国际学会)当选主席、2021年学会主席。研究领域包括企业领导与文化、谈判与冲突处理、团队过程等。
自2020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明确提出中国将力争实现“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以来,绿色发展正在成为各行各业未来规划的重要部分。刚刚闭幕的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度重申这一目标。 在推动实现该目标的过程中,金融业可发挥什么作用?如何实现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的协调推进?如何探索推动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投资中的生态环境准入体系?要回答好这一系列问题,离不开顶层设计对绿色发展的重视,也离不开跨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第一,要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第二,要把自然保护的需求纳入国际经济发展规划和各项政策方针的制定过程中,促进财政、金融、商贸和保护部门之间的深度对话和联动;第三,要推动信息的收集和分享,为各项决策提供支撑。”12月1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周志华在“一个长江”可持续发展论坛上如此表示。 信息匮乏、标准缺失成为ESG领域的重要制约因素 在保护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方面,金融的重要作用正与日俱增。“金融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促进绿色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发展部总监助理、世界交易所联合会可持续工作组副主席李莹莹表示,近年来全球ESG投资规模保持高速增长,今年二季度末,中国成为欧洲和美国之外规模最大的被动型可持续发展基金市场。 这一成绩值得赞叹,但远未达到理想状态。标准的缺失、有效信息的匮乏让金融行业难以有效评估企业、项目是否生态友好。据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副秘书长房志介绍,目前中国企业在ESG信息披露的整体成绩还有待提高。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从全球范围实践来看,目前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要求逐渐从“鼓励性披露”,向“不披露就解释”和“强制披露”递进,并且致力于建立更多的可量化指标标准。而从我国内地实践来看,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以及生态环境部等都对企业ESG信息披露有一定的相关要求。上交所在科创板股票注册要求中加入了对ESG相关信息作出强制披露的要求,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保护环境、保障产品安全、维护员工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从2009年到2020年,A股上市公司发布ESG报告的数量从371份增长至1021份,数量增幅持续稳定。到今年6月为止,约有27%的上市公司发布了ESG报告,其中沪深300上市公司2020年有259家发布报告,占比超过86%。 然而,尽管上市企业开始逐渐关注ESG相关信息的披露,但披露的质量整体偏低。数据披露不全、标准不一、缺乏可对比数据、披露形式不规范、缺乏合理内控审核等问题明显。这让投资者难以判断企业实际践行ESG的效果。 要加强相关披露,不仅需要金融监管进一步明晰信息披露的框架和标准。实际上,即便仅仅考虑物种、景观保护领域内部,很多活动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仍是空白的。周志华表示,当前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设活动标准是不明确的;而其他一些领域的一些标准又比较零散,难以整合,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造成困惑。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二级巡视员、CBD COP15中方谈判代表刘宁则强调,“国内ESG投资最大的制约因素之一是信息缺乏,尤其是生物多样性相关信息。希望上市公司、科研机构有更多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信息披露尝试,能够在投资领域逐步完善生物多样性的准入标准,对影响生物多样性的潜在项目进行充分论证。例如,在重要区域,生物多样性不仅被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而且在决策程序中也应该具有非常关键的地位。” 华泰证券研究所联席负责人张光耀则提示,作为全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诸多有别于发达国家的地方,需要有自己的工具和方法去认识和评价企业,解决ESG投资决策的现实障碍。 需将环境风险因素纳入金融机构投资决策机制 “客观来看,在环保领域,与私营部门、社会机构、社会团体几个关键的利益相关方相比,金融机构的参与程度相对偏低。从全球范围来看,包括欧盟等发达国家都是如此。对金融行业从业者,他们很难意识到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价值或者跟自己行业的依存关系。另外,相比投资回报周期很长的生物多样性来说,市场机遇和市场价值会对金融业有更大的吸引力。”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履约二处副室主任王也表示。 要改变这一现状,要让金融机构更多意识到自己所投资项目未来潜在的风险点。例如,在评估度假村项目时,就得考虑到它对生态系统资源有很高的依赖性;如果投资一款以某种植物为原料的化妆品,应该意识到这个项目某种特定的植物资源或者遗传资源的依赖性很高。在投资者做决策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都得考虑到上述环境因素。 王也表示,金融机构、投资者要站在未来十年、二十年的角度,考虑投资结构。“比如,如果一个项目因为很高的依赖性而破坏了某种生物多样性资源,将对此后的投资行为产生负面影响;或者未来政策变化,也会加强对此类不当投资活动的约束。”她提示,金融行业的从业者越早意识到这样一个风险点,就可以越早地参与到规则的制定中来,掌握主动权。 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徐晋涛也表示,相关的政策法规与时俱进非常重要,同时改变也面临困难。“改变标准会触碰很多既得利益,例如改变燃油标准可能会影响到能源企业。但是,如果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不能与时俱进,不能及时反映社会发展带来的环保新目标,就可能成为助纣为虐的政策。未来,相关法规必须注重社会责任,要把上述环保标准落在实处,使其真正成为项目能否上马的关键因素之一。”
报告要点 2020年财政结余或增加8500亿元左右,对信用环境有所扰动、影响相对有限 近期部分市场人士,关注财政是否会形成大规模结余、进而对2021年的信用环境形成扰动。2020年,一般债、专项债、特别国债等广义财政预算“赤字”达8.51万亿元、同比大幅增长73%;1-11月,广义财政收入同比增速为-2.0%,已高于年初的预算增速-4.8%。部分市场观点认为,2020年广义财政同时出现“超收”和“少支”、将形成大规模的财政结余,并对2021年的信用环境形成扰动。 财政结余的产生,主要由“超收”和“少支”导致;往年审计情况显示,支出端对结余的影响更为明显。2020年1-11月,广义财政收入预算执行进度为92.5%,低于多数年份,“超收”对结余变化的影响弱于往年。历史来看,结余受支出端影响更为明显,比如项目开工、财政拨付、工程进度等偏慢,均会造成资金结余。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多数项目支出偏慢;下半年,伴随疫情影响消退、政策调整等,财政支出明显加快。疫情影响下,除了社保、防疫等民生相关支出外,多数财政支出项目下滑明显。上半年广义财政支出同比仅增长0.6%、总体偏慢。2季度起,疫情影响消退、经济活动修复,财政支出开始加快;政策也积极调整,通过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支出。 2020年下半年,主要财政资金迅速下拨列支,广义财政支出增速维持高位。截至11月底,新增赤字、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下达完毕,80%以上已经列支;已发行专项债支出3.32万亿元,占发行规模的93.5%。7-11月,广义财政支出维持高位、同比增长16.4%,较上半年提高15.8个百分点。11月当月支出增速甚至达到22.1%,创下年内新高。总体来看,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较快,无大规模滞留。 中性情境下,2020年全年财政结余约为5000亿元,较2019年增加8500亿元左右。2020年1-11月,包括政府债务融资收入在内,收支差额约为2.5万亿元。12月,广义财政收入增速可能回落、支出保持相对高位,形成赤字近2万亿元。中性情境下,全年财政结余为5000亿元左右,较2019年增加大约8500亿元。 总体来看,财政结余的变化,对短期信用环境可能形成一定扰动,影响相对有限;财政资金“沉淀”对经济节奏的影响,仍需进一步跟踪。2020年财政下拨列支较快,国库中的新增结余规模不大,对信用环境的扰动相对有限。但从往年审计和2020年收支情况来看,财政列支后“沉淀”在项目单位、未实际使用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这部分的“沉淀”资金会对经济节奏形成一定扰动,后续仍需跟踪。 <?XML:NAMESPACE PREFIX = "W" />风险提示:财政政策大幅调整;数据测算存在误差。 报告正文 2020年财政结余,对信用环境的影响 近期部分市场人士,关注财政是否会形成大规模结余、进而对2021年的信用环境形成扰动。2020年财政积极发力,包括一般债、专项债、特别国债等在内,广义财政预算“赤字”规模达8.51万亿元、同比大幅增长73%。相关资金的支出进度,持续受到市场关注。同时,1-11月,广义财政收入同比增速为-2.0%,已经高于年初的预算增速-4.8%。部分市场观点认为,2020年广义财政同时出现“超收”和“少支”[1]、将形成大规模的财政结余,并对2021年的信用环境形成扰动。 [1]“超收”指的是财政实际收入超过预算收入,“少支”指的是财政实际支出少于预算支出。 财政结余的产生,主要由“超收”和“少支”导致;往年审计情况显示,支出端对结余的影响更为明显。2020年1-11月,广义财政收入预算执行进度为92.5%,低于往年多数年份,财政超收对结余变化的影响弱于往年。根据往年审计情况来看,结余资金受支出端影响更为明显。比如项目开工、财政拨付、工程进度等偏慢,均会造成资金结余。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多数项目支出偏慢,拖累广义财政支出进度。除了社保、防疫等民生相关支出外,多数财政支出项目下滑明显。其中,城乡社区、节能环保等支出下滑15%以上,以及科学技术、文旅传媒等相关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均低于40%。2020年上半年,广义财政支出同比仅增长0.6%、总体偏慢。 2020年2季度起,伴随疫情影响消退、经济活动修复,财政支出开始加快;年中以来,政策也积极调整,促进财政支出。3月中旬,我国本土新增病例首次归0;2季度以来,伴随疫情影响消退,经济活动和政府行为逐步修复,财政支出开始加快。政策也积极调整,通过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支出。比如允许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根据需要调整专项债资金用途等。地方债投向显示,年中以来,棚改、扶贫、防灾等专项债占比的确出现了明显提高。 截至2020年11月底,主要资金的下拨列支速度较快,新增赤字、特别国债、专项债等,并未大规模滞留。截至11月底,新增赤字、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共1.7万亿元)已经下达完毕,80%以上的资金已经列支,支出进度较快;已发行专项债券资金支出3.32万亿元,占发行规模的93.5%。总体来看,2020年积极财政带来的资金增量,均以较快的速度下拨,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滞留。 伴随积极财政的加快推进,2020年年中以来,广义财政支出增速维持高位,11月累计同比增速达7.4%。2020年7-11月,广义财政支出增速维持高位,合计支出规模同比增长16.4%,较上半年增速提高15.8个百分点。一般财政和政府性基金支出,分别同比增长10%和30%左右。其中,11月当月支出增速甚至达到22.1%,创下年内新高。 12 月,广义财政收入增速或将回落、支出保持较高增速,当月形成大规模的赤字。收入端来看,12 月一般财政收入通常和 11 月基本持平,规模处于年内相对低点。受 2019 年较高基数影响,12 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速或明显下降,并拖累广义财政总体收入增速回落。支出端,一般财政当月支出增速波动较大,2020 年下半年,一般财政支出增速大致在 0-20%之间波动。在政府债等支撑下,2020 年季末,政府性基金支出均会大幅扩张,6 月和 9 月分别同比增长 4063 和 5306 亿元。中性情境下,广义财政收入增长约 7%、支出增长超过 15%,考虑政府债净融资,支出总量将比收入总量超出 1.95 万亿元左右。 中性情境下,2020 年全年财政结余约为 5000 亿元,较 2019 年增加 8500 亿元左右。2020 年 1-11 月,包括政府债务融资收入在内,广义财政形成约 2.5 万亿元左右的收支差额[2];12 月,广义财政收入增速可能回落、支出则保持相对高位。按中性支出增速估算,12 月当月赤字近 2 万亿元,2020 年全年财政结余为 5000 亿元左右,较 2019 年增加大约 8500 亿元[3]。 [2]由于缺乏数据,收入端未计算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等收入。根据往年数据估算,这部分资金每年约在2000-4000亿元左右,规模相对稳定,不影响测算的结论。 [3]因为收入端还有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等收入未纳入计算,所以会出现部分年份收入减支出为负值的情况。 [4]表中括号内的百分数,是该项的预测增速。 总体来看,2020 年财政结余的变化,对短期信用环境可能形成一定扰动,影响相对有限;财政资金“沉淀”对经济节奏的影响,仍需进一步跟踪。2020 年财政下拨列支较快,国库中的新增结余规模不大,对信用环境的扰动相对有限。但从往年审计和2020年收支情况来看,财政列支后“沉淀”在项目单位、未实际使用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这部分的“沉淀”资金会对经济节奏形成一定扰动,后续仍需跟踪。 经过以上研究,我们发现: (1)近期部分市场人士,关注财政是否会形成大规模结余、进而对2021年的信用环境形成扰动。但从历史来看,2020年广义财政“超收”幅度低于多数年份;往年审计情况也显示,支出端对结余的影响更为明显,比如财政下拨、项目进度等偏慢。 (2)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多数项目支出偏慢;下半年,伴随疫情影响消退、政策调整等,财政支出明显加快。截至11月底,直达资金已列支超80%,专项债发行规模已支出93.5%。7-11月,广义支出同比16.4%,较上半年提高15.8个百分点。 (3)中性情境下,全年财政结余5000亿元左右,较2019年增加大约8500亿元。总体来看,财政结余的变化,对短期信用环境可能形成一定扰动,影响相对有限。但财政资金部分“沉淀”、未实际使用的现象客观存在,对经济节奏的影响仍需跟踪。
12月30日午间,兴蓉环境(000598)发布公告称,公司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万兴二期项目”)成功实现点火试运行。 公告显示,万兴二期项目作为四川省处置规模最大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109.5万吨;同步建设了5条污泥干化生产线,日处理干污泥140吨(含水率40%),折合湿污泥为420吨(含水率80%),年处理湿污泥13.86万吨(含水率80%)。 据兴蓉环境介绍,万兴二期项目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组合净化工艺,环保排放指标优于现行的国家标准和欧盟标准。据悉,该项目运行后,每天能够处理近五分之一的成都市家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能够为近40万户家庭供电。 兴蓉环境表示,万兴二期项目的成功运行,将有利于让焚烧处理垃圾减重85%、减容90%,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垃圾堆置问题,实现垃圾减量化。同时,焚烧烟气经净化后排放,避免了垃圾处理的二次污染,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高温烟气热量经回收利用可以发电和供热,有效实现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 据2020年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兴蓉环境实现营业收入37.51亿元,同比增长14.22%;实现净利润10.44亿元,同比增长11.88%。公司表示,随着万兴二期项目投运后,兴蓉环境运营和拟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规模将达到1.23万吨,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对兴蓉环境的业绩贡献将持续增长。
12月30日,最新一期长江商学院中国企业经营状况指数(以下称BCI)发布,12月份BCI出现了微幅的下跌,数值55.5,而上月为55.8。长江商学院副院长、经济学教授李伟分析称,近期BCI持续位于50的分水岭之上,说明国内一些经济政策在民营经济中的效果显著。 长江商学院BCI是由4个分指数以算术平均的方式构成,这4个分指数分别是企业销售前瞻指数、企业利润前瞻指数、企业融资环境指数和企业库存前瞻指数。这4个分指数中有3个为前瞻指数,只有融资环境指数衡量的是当下的状况。 具体来看,12月份这四个分指数出现了“一升三降”的局面。企业销售前瞻指数由上月的69.87降至了本月的69.85。利润前瞻指数由上月的54.5升至了本月的61.5,还保持在分水岭之上。 此外,企业融资环境指数12月份出现了小幅回调,上月为50.6,本月为47.5,该指数再次回到了50的分水岭之下。企业库存前瞻指数本月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跌,上月的数值为49.3,本月为43.5。 李伟分析称,12月份的数据总体变化不大,但仍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比如融资环境指数和企业库存前瞻指数的回调,这说明企业的生存环境以及自身运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好在本月的企业利润前瞻指数出现了比较大的涨幅,因此弥补了融资环境指数和企业库存前瞻指数的下跌。 李伟认为,相信随着对新冠肺炎病毒研究的深入,针对新冠病毒的有效疫苗最终一定会得到普及,这将为经济持续向好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