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进行了规范。行业期盼已久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终于“破冰”,数百万保险代理人将迎新政策“大礼包”。 市场关注的是,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究竟如何体现“独立性”? 整体上看,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具有独立自主展业、不隶属团队的本质特征。一方面,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与保险公司直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自主独立开展保险销售;另一方面,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直接按照代理销售的保险费计提佣金,不得发展保险营销团队。 在传统考核机制下,保险公司按保费计提的佣金只有部分给到基层保险代理人,部分被所在保险营销团队的团队长以“人头费”分享,部分预留作为团队发展津贴。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下,相当于砍掉了“团队”这个中间环节,基层代理人可以直接与保险公司约定一个佣金比例,售出保险产品后分享全部佣金提成,不用再被抽走一部分。 在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看来,这对于基层保险代理人有利,可以分享更多的收益。但对于效益好的团队长来说,在传统模式下,主要收入来自于其发展的基层代理人队伍所收取的“人头费”。此次通知明确,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不得发展保险营销团队,所聘请协助出单、售后服务等辅助人员也不得超过3人。这意味着,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只能靠一单单保费提成赚取收入,而无法发展队伍收“人头费”。 美国等保险发达市场的独立保险代理人,其“独立”一是体现为没有层级关系,二是体现为可以同时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业务。 根据通知内容,我国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将归属于个人保险代理人范畴,其“独立”更侧重于破除保险营销的层级关系,暂没强调其在业务上与保险公司的“独立”。也就是说,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依然只能与一家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公司签订销售委托代理合同,不能跨机构代理业务。
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迎来制度破冰。 12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助力国家稳就业保就业工作。 《通知》称,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与保险公司直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自主独立开展保险销售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直接按照代理销售的保险费计提佣金,不得发展保险营销团队。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和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朱俊生对表示,“独立”主要体现为与传统发展销售团队的模式不同,“不得发展保险销售团队”,是一种新型保险销售组织。这为传统上高度依赖于组织发展的代理人制度改革提供了新的选择,尤其为中小市场主体在人口红利逐步消失背景下探索差异化代理人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持。未来代理人制度的内涵将更加丰富,模式将更加多样化。 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中表示,保险业以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吸引鼓励保险从业人员扎根城市社区、县域和乡镇,提供专业化保险服务,能够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需求,促进社会民生发展。 《通知》是《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的配套性文件,对“建立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哪些人具备“独立”资格? 保险代理人于1992年引入我国保险市场,之后人员队伍发展迅速,逐渐成为保险营销最重要的渠道。截至目前,全国保险公司共有个人保险代理人900万人左右。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个人保险代理人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8万亿元,占保费总收入的48.1%。 银保监会称,个人保险代理人在普及保险知识、推动保险业快速增长、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要看到,个人保险代理人队伍长期存在大进大出、素质参差不齐、保险专业服务能力不足、社会形象较差等问题。 那么哪些人具备成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资格? 《通知》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做出了三条规定。一是,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通过保险基本理论和保险产品知识专门培训及测试。从事保险工作5年以上者可放宽至高中学历;二是,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应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未曾因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被判处刑罚,未曾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最近三年内未曾被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三是,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应具有承担经营风险的意识,有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和创业意愿。 可以说,上述条件标准较为严格,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学历、诚信、专业素养、培训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均高于传统个人保险代理人。 “独立”侧重破除营销层级 独立保险代理人源自美国等保险发达市场,是其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成熟保险市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形式,其“独立”一是体现为没有层级关系,二是体现为可以同时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业务。 《通知》显示,经保险公司授权,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以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协助保险勘查和理赔等活动;保险公司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以根据其授权,代为办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 不过,从目前来看,我国独立保险代理人与发达市场的“独立”有所不同。不同于国际保险市场“独立代理人”通行的模式,也不同于专业中介可“一代多”的模式,仍然属于“专属代理人”模式。 银保监会强调,《通知》将我国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归属于个人保险代理人范畴,其“独立”更侧重于破除保险营销的层级关系,这是与成熟市场独立代理人接轨的前提和基础。考虑到我国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还处于初启阶段,管理方式手段还在摸索,管理责任落实还有待抓实,暂不强调其在业务上与保险公司的“独立”,将随着实践深入和时间推移渐次研究。 传统销售模式遇瓶颈 近年来,部分保险公司开展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试点工作,比如,华泰保险、人保财险、阳光财险等险企都在专属独立保险代理人模式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其中,华泰财险的专属独立代理人渠道已经成为其最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近期,大家保险集团旗下大家人寿作为启动独立代理人模式的寿险公司,也已开始布局市场。 朱俊生表示,从此前华泰等公司实践和探索来看,专属代理保险门店模式与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非常类似,是对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的有益探索。当然,这一模式可持续发展也面临一些挑战,如成本投入的经济性,门店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有效摊销投入与费用,初期可能会有一定压力。相对独立的经营与此前营销员的管理不同,经营管理需要相应地转变和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来,不少保险公司出现了代理人数量下降的现象,保险业传统销售模式遭遇瓶颈。传统的保险代理人组织架构呈“金字塔”型,代理人层级越高,分配到的利益就越多。这意味着,处于金字塔下层的大部分代理人获取的佣金提成利益相对有限。 朱俊生认为,从保险机构来看,传统金字塔型销售组织模式仍会存在,因为新人成长仍然普遍需要带领、管理和培训,金字塔型组织及其利益分配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逻辑。但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营销员群体的分化,传统销售组织模式也在呈现扁平化的态势。未来两种模式都会存在,并可能不断演化出新的模式,适应营销员自身以及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
我国第二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来了,朴道征信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许可获批。 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批准朴道征信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许可,这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增加征信有效供给、积极推进我国征信业市场化发展作出的决定。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的发展方向,推进征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近期召开的国常会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个人征信机构准入,加大征信业开放力度。“央行第二张个人征信许可,就是出于这样一个考虑,个人征信服务一律持牌经营。”在国新办同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央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 征信市场发展新课题 朴道征信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许可获批,这距离央行发布关于朴道征信有限公司(筹)相关情况的公示仅过去20多天。 根据公示,朴道征信业务范围为个人征信业务,注册资本为十亿元,公司主要股东及所持股份分别为: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北京小米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7.5%;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7.5%;北京聚信优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 近年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征信服务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发展迅速。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的征信市场正在形成自己的特色,而且在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方面正在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陈雨露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也随着新的信息技术广泛的采用,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我国征信市场的发展将迎来一个黄金发展期。 “如何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的发展方向,既要规范发展,又要创新提升,既要讲究征信服务的共享,同时又要严格保护好信息的安全,特别是个人信息的安全。在征信业现代化的更高要求上,对征信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陈雨露称。 具体而言,一是严监管。陈雨露表示,因为征信经营的是信息,信息涉及到人民的信息权益维护问题。所以,在监管上我们一定要把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放到首位。根据《民法典》和《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人民银行将会继续完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将所有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的,用于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服务,全部纳入征信监管,实行持牌经营。对非法从事征信业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是强供给。陈雨露称,在不断完善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的同时,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有序发展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同时运用区块链技术、大数据技术、市场化的手段来推动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的综合评价体系创造条件。目前,人民银行正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推动长三角的征信一体化,运用新的技术和新的规则实现长三角区域内的市场化征信机构,实现征信信息的互联互通,已取得积极进展。同时,要继续的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通过鼓励开放竞争来增加高水平的征信供给,以此不断的提升本土征信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三是保安全。陈雨露强调,一个是确保各类征信系统网络环境、技术架构的安全性。另一个是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征信信息的保护,特别是个人征信信息的保护。 征信行业监管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个人信息滥用情况比较普遍。随着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当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已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项重要任务。 “征信信息共享和征信信息保护是一对矛盾,但是我们必须找到它统一的一面。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征信信息安全,是我们征信工作的底线,它事关人民群众信息权益保护的问题。”陈雨露强调。 陈雨露表示,人民银行在征信监管工作当中强调以下四点: 一是,要求征信中心把数据安全放在工作的核心位置。从这个系统建设开始,就想尽一切办法配备了高素质的信息安全团队。在二代系统升级建设过程中,也把这一点放到了首位。所以,数据的安全性不断得到提升,目前来看,系统的安全性能得到了国际同行和世界银行考察团的高度认可。 二是,对征信市场的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的强度不断加大。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客户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范金融机构的展业行为,强化金融机构个人信息保护和法律合规意识;另一方面,对发生了信息泄露,甚至违规倒卖客户数据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从严惩处,形成监管震慑。 此外,大力开展征信宣传教育活动。“现在社会上有些人提出,我可以为你做征信洗白,或者给你做不良征信记录铲单。这些网络骗局要通过大力宣传,让人民群众不要轻信。”陈雨露称。 另外,不断完善征信法规制度,让个人信息保护做到有法可依。陈雨露表示,下一步,央行会根据国家将要颁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新的法律,及时推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暂行办法》,以更大的力度来规范个人信息在金融领域里的依法合规使用。
在《亚洲银行家》发布的“2020年度国际卓越零售金融服务奖项计划”评选结果中,工行凭借雄厚的客户基础、卓越的服务能力、领先的科技实力、强大的风控能力以及突出的品牌价值,获评“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此前,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20年全球零售银行品牌价值排行榜”上,工商银行零售金融业务以353.9亿美元的品牌价值蝉联榜首。 据工行介绍,该行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个人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特别是“第一个人金融银行”战略实施以来,牢固扎根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新发展格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普惠、更高水平的金融服务。 共圆安居理财梦 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今年7月,工商银行在业内首家发布“第一个人金融银行”品牌,进一步提升个人金融服务的品牌价值和客户体验,让现代金融服务更好地走进百姓生活,助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截至11月末,工商银行管理的个人客户金融资产规模超过15万亿元,其中人民币储蓄存款超10万亿元,个人理财产品规模超2万亿元,公募基金销量、代理国债销售额等长期保持市场首位。个人贷款余额超6万亿元。 在个人金融资产服务方面,工商银行积极助力客户财富的保值增值,帮助客户实现“理财梦”。目前,储蓄存款仍是广大居民理财的主要渠道,工商银行持续加大储蓄存款产品的创新力度,结合代发、建工、商户等不同客户群体、不同场景需求,推出形式多样、收益灵活的存款产品。同时,契合人民群众对财富配置多元化需求,开发了基于金融科技应用的AI投指数基金,推出了更加丰富的权益类基金,其中AI投指数基金的今年以来的收益率达到43.8%,高于同期上证指数涨幅34个百分点,为客户带来丰厚的投资回报。 在帮助人民群众实现“安居梦”方面,工商银行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重点满足首套房、刚需房按揭贷款服务需求。目前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中首套房贷款占比90%,有力支持了在城市化、城镇化进程中的大量新群体的住房安居需求。 提升普惠度 加强对创业从业者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保就业、促消费的重要市场主体,也是受到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较大的群体。为更好地服务这些创业者、从业者,工商银行着力加大普惠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便捷性,降低服务成本。 在融资服务方面,工商银行持续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方面的产品服务创新,为小微企业推出了基于抵押、质押、信用等多种担保方式的普惠融资产品,提升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水平。在个人贷款方面,创新开办了针对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房产抵押经营贷款、基于全线上流程的e抵快贷、e商筑梦贷、个人金融资产质押经营贷款等产品,较好地满足了个体工商户、小微业主实际经营中的融资需求。目前,工商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近5000亿元,较年初增加1800亿元,贷款执行利率处于市场较低水平,积极助力解决企业和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帮助他们共克时艰,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服务劳动者方面,工商银行加大金融服务向客户场景延伸。其中,根据疫情期间的企业经营特点,创新推出了“工银e钱包”全线上薪酬代发工资服务,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将工行的薪酬账户开立服务输出到企业的办公系统、工行融e联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或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使企业员工无论是否持有工行账户,均可在线开立工行电子账户用于各类薪酬和补贴发放。目前,已累计服务1000多家客户,惠及近10万员工,发放各类薪酬补贴资金超40万笔。 布局智能风控 全面保障客户账户安全 近年来,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危害广大群众财产安全,成为一大社会毒瘤,也对个人金融服务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 为此,工商银行研发推出“工银智能卫士”账户安全管理服务,免费提供个人客户使用,全面提升了客户账户安全管理能力。具体来说,客户通过“工银智能卫士”的账户安全检测,可对账户进行安全维度的全面“健康体检”,并提供问题解决方案;通过账户安全锁,可根据交易习惯,按照地区维度、时间维度打开或关闭账户交易权限;客户也可以结合自身的用卡特点和安全需求,个性化地管理工行卡账户。目前,已有6400多万工行个人客户使用“工银智能卫士”,使用量超1.4亿人次。(常佩琦)
记者昨日获悉,为引导保险公司规范有序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队伍,提高保险销售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在研究论证1年、征求意见4个月之后,银保监会近日在业内下发《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与保险公司直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自主独立开展保险销售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直接按照代理销售的保险费计提佣金,不得发展保险营销团队。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本质特征是破除层级结构,使保险代理人队伍更加专业化、职业化和稳定化。 近年来,华泰财险、阳光财险和人保财险先后开展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通知》发布,这一模式将会逐步在行业推广。 哪些人可以成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通知》规定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标准及甄选机制。 首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通过保险基本理论和保险产品知识专门培训及测试,从事保险工作5年以上者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其次,应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未曾因贪污、受贿等被判处刑罚,未曾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最近3年内未曾被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此外,还应具有承担经营风险的意识,有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和创业意愿。 《通知》从产品设计、授权管理、便利举措等方面,支持保险公司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提供多样的扶助支持。 《通知》明确,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公司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开展保险代理活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所属保险公司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通知》还从加强信息披露、加强保险公司监管、加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行为监管等方面,明确了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2月2日,朴道征信有限公司举行揭牌仪式,这是我国第二家持牌的全国性个人征信机构。 朴道征信是由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金控”)、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东数科”)、北京小米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小米电软”)、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旷视科技”)、北京聚信优享企业管理中心(简称“聚信优享”)共同发起设立的个人征信机构,业务范围为个人征信业务。其中,北京金控持股35%,京东数科持股25%,小米电软持股17.5%,旷视科技持股17.5%,聚信优享持股5%。北京金控、京东数科、小米电软、旷视科技为在北京的具有全国性重要影响力的机构或金融科技公司,能在信息安全、数据、场景及技术方面形成优势互补。聚信优享为朴道征信核心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朴道征信公司董事长赵以邗表示,朴道将以“征信+科技”为立身之本,在信贷类数据之外,进一步丰富替代性数据来源,将传统金融服务难以覆盖的“长尾客户”作为重点客群,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提供独立、普惠、公平、专业、安全的征信产品和服务。 作为第二家全国性市场化征信机构,朴道征信的运营对行业影响几何?有专家表示,信息数据分布行业和领域非常广泛,有海关、税务、司法、电商平台、消费金融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数据。仅仅依靠央行的征信服务,信息的来源和覆盖面的丰富程度不够。适度推动市场化征信机构发展,有利于企业或者机构更加全面地规避风险,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表示,“央行传统征信平台数据主要从银行获取,朴道征信则是从大数据、数字经济里积累的数据做个人征信,是一个很重要的补充渠道。大数据征信作用在于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识别信用优劣,在这方面殊途同归”。 在线上消费快速发展的当下,征信资源对于银行信贷、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开拓业务至关重要。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表示,个人征信业务是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基础,个人征信业务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消费信贷这个行业的发展情况。国外的消费金融之所以发达,是因为其征信体系非常完善,金融机构可以获取到个人信用非常准确的评估信息,然后针对不同人群提供不同产品。简言之,就是根据每名用户的不同定位,再对其开展风险定价,向其提供不同的产品,从而满足最广大的消费人群,也降低了自身坏账的风险。 据记者了解,中国人民银行日前批准朴道征信有限公司开展个人征信业务是央行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的发展方向,着力推进征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的决定。此外,人民银行在今年1月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从事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保障信息安全,防范信用信息泄露和滥用。不少业内专家表示,无论是百行征信还是朴道征信,在提供个人征信产品服务的同时,也需要更好地保护数据安全、保护个人隐私。
最近部分地方养老金出现“窟窿”,养老金改革问题开始引起社会各方大量关注。 养老金改革是一个多维的复杂系统,涉及方方面面利益,改革难度很大,往往各说各话,难以达成共识,特别考验政策制定者的经济学功底和智慧。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很有远见地指出,中国现收现付的养老金体制不可持续,此后近40年,他一直关注养老金体制的改革,《养老金改革的分析框架与路径选择》这本书是对他多年来在这个领域思考研究的汇总和整理。 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结合国内外的案例研究,围绕养老金改革这一挑战极大的改革,周小川以化繁为简、系统思考的方法,剖析了改革的目标、路径、时机等关键问题,并给出了一揽子改革方案。本书既浅显易懂,又思考深邃,对社会各界尤其是决策层凝聚共识、下决心推动养老金改革至关重要。 前瞻性给出了养老金改革的 系统性方案 周小川的政策见解颇具前瞻性。很多时候,在问题刚出现苗头甚至是尚未出现苗头之前,基于国际与历史研究,基于经济学的严谨分析,他就能前瞻性地指出问题所在。对养老金改革问题的观察和建议亦是如此。 他认为,现行养老金制度在宏观上是不可持续的,并针对这个复杂问题提出了系统的改革方案。这个方案不仅统筹考虑了养老金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资本市场发展等方方面面,而且给出了可能需要横跨数年的具体的路径设计。 第一,中国养老金制度由现收现付的受益基准型(DB)转向预筹积累的供款基准型(DC)为主,在当前人口老龄化加剧趋势下是必然的选择。 现收现付的DB型养老金制度涉及使用隔代的钱,假设人均寿命、出生率、年龄中位数等人口参数固定不变,那么用现收现付的DB型养老金制度既可解决当前的问题,也可解决未来的问题。 但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非常快,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得也非常快,现行基于现收现付的DB型养老金制度在宏观上不可持续,养老金收支缺口正在显现,养老金的财务可持续性问题日益突出。 这个重要的判断,周小川在20年前就已作出,这也是多年来这位有使命感的中央银行家坚持不懈为这个问题示警、发声并给出政策建议的原因。 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加剧,从目前现收现付制的DB型养老计划转向发展基金积累制的DC型养老计划是必然选择。可逐步提高养老金缴费中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同时通过税收激励鼓励个人开展养老金的储蓄和投资,发挥财富管理功能实现养老金资产的积累壮大,才能实现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 第二,养老金制度改革既要从总量上注重养老金体制的收支平衡,也要重视从微观经济角度研究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对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在现收现付的模式下,用不断提高缴费率的办法满足养老给付需求,导致中国养老保障缴费率属于国际较高水平,影响了企业竞争力。 事实上,从1986年到2005年,中国养老金缴费率一路上升,至2005年已经上升到28%(企业缴费20%+个人缴费8%),无论与OECD(经合组织)发达国家,还是与主要的发展中国家相比,都处于最高水平之列。 持续上升的缴费率对企业来讲是不可承受的,2019年,在企业呼吁下,企业的养老金缴费率由20%降至16%。但降低费率又带来了养老金体系收支不平衡的问题。 从全球来看,养老金对企业负担是影响其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相较而言,汇率对企业成本的影响至多几个百分点,但养老金企业承担的成本却相差十多个百分点,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很大。 第三,养老金改革需要数年才能完成,用历史还原法处理代际差异,并划转国有资本做实个人账户,可实现新旧体制的过渡。 如果就养老金改革的目标模式取得共识,则要解决改革路径问题。在一个体制转至另一个体制的过程中,如何处理不同年代的人和不同工作岗位的个人账户空缺的问题,需要考虑代际公平。 周小川基于国内外研究,建议采取“历史还原”的方法。采用历史还原法可能存在空账问题,即个人账户里面没有钱。 考虑到旧制度下的低福利是形成庞大国有资产的重要来源,用国有资本划转的办法弥补养老金历史欠账是恰当的。 2017年,国家决定划转10%的国有资本补充社保基金,有专家预计,如果划转成功,养老金缴费水平可以降低3~5个百分点。 未来可以考虑以养老金缴费率作为观测划转社保成效的指标,进一步研究加大划转比例。 这个思路实际上又将养老金改革与国企改革进行了统筹。养老基金作为财务投资者,通过参股方式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实现国企监管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同时,也有利于落实“竞争中性”的原则。 第四,发展基金积累制的DC型养老计划可以促进养老金改革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良性互动。 发展基金积累制的DC型养老计划由于强调了个人的养老责任,实现了个人养老责任和收益的良好互动。同时将家庭部门的短期储蓄变成“长钱”,发展直接融资市场,有效支持“去杠杆”。 2020年中国GDP已超过100万亿元,家庭金融资产将达到200万亿元。按照家庭资产负债表的结构,30%的家庭资产将用于养老,资金规模大概60万亿元。 其中第三支柱个人账户留存的资金约为40万亿元。交给专业机构运营,如果配置20%进入股权融资市场,那么资金约有8万亿元。只要科学、综合、审慎地配置在股权融资中,可以形成“长钱”,实现养老基金长钱和企业股权融资的期限的匹配,是企业部门去杠杆的重要驱动力。 养老金体系的改革也有利于促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长期以来,中国的资本市场散户多、波动性大、炒作风气浓,削弱了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机构投资者具有信息优势、规模优势,有着较为专业和科学化的投资决策模式,行为更接近于有效市场假说中的“理性经济人”,其市场地位的提高将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 特别强调激励机制在改革方案设计中的 重要作用 周小川在进行改革问题的讨论时,始终坚持市场化理念,只有符合激励机制的基本原理,兼顾了各方面的利益和积极性,改革方案才能长期可持续。在养老金改革这个涉及主体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的领域,在微观制度设计上更是需要特别注重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第一,养老金改革要解决好不同目标函数的多方博弈问题。养老金涉及的主体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个人,不同主体有各自目标,行为表现不同。比如,由于短期内对自己不利,政府和企业可能都不太愿意真正做实个人账户。在多方博弈的情况下,仅依靠简单的行政命令,很难搞好养老金改革。正确的做法是厘清这些复杂关系,然后求解多方博弈问题,找到对各方都相对公平的方案。 解决个人账户的历史问题时,是使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还是使用“历史还原法”,对于新人和老人的影响很大,其中就要特别注意公平问题。使用国有资本补充个人账户,则是综合考虑了这个做法具有历史正当性和公平性。 逐步改变片面依赖政府兜底养老体制,有利于激发各方力量促进养老体制可持续发展。从政府兜底的单一支柱转到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责任共担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是全球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基本经验。 事实上,如果政府推动第二和第三支柱发展起来以后,政府可以将更多的资源用于第一支柱,并向低收入群体倾斜。 第二,养老金改革要特别注重对企业和个人的激励机制。符合激励机制,不仅对于养老金可持续很重要,也关系到对经济效率的深远影响。 周小川强调要增加缴入个人账户的比例,甚至是企业和个人缴纳的部分要全部纳入个人账户,就是出于激励机制的考虑。这是因为,如果养老金没有纳入个人账户,不能作为企业对劳动者的报酬,对企业和个人的激励就没有办法体现,导致生产率下降以及个人参与劳动积极性下滑。 过去在进行制度设计的时候,对政策工具的理解不深,追求表面上的简单易懂,但政策的激励机制没有发挥。国际上基本都是等比例缴入个人账户,微观上可以起到激励机制作用。 第三,养老金改革也要统筹对中央和地方的激励关系。实际上,关于实行全国统筹还是地方统筹,在各个层面都有讨论。短期来看,全国统筹虽然可以增强调剂基金余缺的能力,以应对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地区的养老金缺口,但长期来看道德风险问题比较明显,不利于养老金体系的长期可持续性。而地方统筹的模式尊重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现实国情,体现激励相容,更有利于维持养老金体系的长期可持续性。 关于地方统筹还是中央统筹,国际上的主要经验也是维护统一大市场前提下赋予地方财政自主权,增强地方财政激励相容机制,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的信息优势。 当前应鼓励地方在适当条件下探索不同的改革路径,创新不同的管理模式,通过地方间适度竞争,优化趋同。对养老金结余的地方,没有“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会损害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对于欠发达地区,如果预期可以将养老金支付责任转给中央政府,则会出现突击扩大领取养老金人数范围的现象。 同时,保持一个养老金投资机构,还是多个投资机构,也要在保持适度竞争与防止过度竞争增加成本之间进行平衡,可能保持一定的数量是合适选择。 有人担心地方统筹是否会影响劳动力自由流动就业。周小川指出,在地方统筹的框架下,为了不影响劳动力自由流动,可设计养老金的可携带,通过电子支付发展实现N对1付款,解决跨省流动的可持续性问题,目前金融科技的发展,这种N对1的支付方法很容易实现。由此,可建立“各省分散负责、跨省流动就业分段缴费、退休地累计发放养老金”的地方统筹制度。 养老金改革到了需要下决心的 关键时刻 养老金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利益,改革难度很大,但改革拖而不决,可能带来更大的风险。当前不能贻误战机,要下定决心尽早推进。 第一,养老金改革问题取得共识、下定决心是很难的。要有历史和国际的视野,对体制机制上的扭曲有充分的认识。 从全球经验来看,因为人口老龄化问题导致养老金宏观上不可持续的现象很多,有的出现了社保体系破产,有的出现了社会动荡,也有的出现了经济陷入发展瓶颈。任何“拖”的方法都有边界约束,不可持续。 中国过去实行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未来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困难更加突出。本世纪初的时候,国家几乎已经下定决心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但最后没有做成,间接导致了目前越来越高的养老缴费率,问题也变得越来越难以解决。 第二,改革必须勇于决断,尽早推进。改革一般都会有阻力,不能盲动,更不能求稳求全,尤其不能夸大风险,过度维稳,不敢触动既有利益格局,不敢改变现行体制机制。要有序推进改革,保持战略定力,推动改革时主要应该防范系统性风险,如果过度追求稳定,必然会使改革停滞不前,贻误改革时机并最终酿成危机。 从国际上来看,主要经济体在推行改革过程中,谁的步子走得更坚定、更扎实,谁就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周小川经历过太多的重大改革,对中国的改革有很多非常深刻的见解。在一次谈话中,他指出,中国的一些重大改革一定要论证清楚,尤其要把长远的目标想清楚,朝着正确的改革方向前进,快一点慢一点关系不大,怕就怕为了短期的目标偏离了长远的发展方向,又要走回头路,推倒重来。 很多问题的改革是长期的,有些改革甚至要花5年、10年、20年去看。当前养老金改革面临压力很大,困难很多。我们一定要沿着正确的改革方向推进,否则改革成本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