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8月27日发布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88.28亿元,同比增长8.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2亿元,同比增长7.51%;基本每股收益0.84元,同比增长7.69%。 从收入构成看,上半年,长沙银行实现利息净收入65.26亿元,同比增长12.40%,占营业收入的73.92%,净息差为2.38%,净利差为2.50%,与上年同期持平;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0.17亿元,同比下降3.92%。 对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下滑,长沙银行称,一方面是进一步贯彻金融去杠杆政策,优化结构,减少类信贷业务投放,导致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手续费收入同比下降27.41%;另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行响应国家减费让利政策要求,针对受疫情影响的特定领域和区域内的商户,实行全面或部分减免手续费政策。 规模指标方面,截至报告期末,长沙银行总资产6504.7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05%,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为2918.0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09%,发放贷款和垫款占资产总额的占比从上年末的41.89%提高到43.44%;负债总额6068.5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8.33%,吸收存款本金总额4304.25亿元,较年初增长11.17%。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报告期末,长沙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5.7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95亿元,不良贷款率1.23%,较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资产质量整体平稳可控。今年上半年,长沙银行适当加大减值准备的计提以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共计提信用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7.39亿元,同比增加4.41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长沙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6%、10.28%、8.82%。 上半年,长沙银行对符合监管要求的贷款给予政策支持和利率优惠,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超过0.5个百分点;推出延期还款服务,坚持应延尽延;新发放对公贷款客户中,首贷户1682户,占比24.34%。 长沙银行坚定零售发展转型战略不动摇,践行下沉深耕和数字驱动的业务发展策略,持续做大做强零售业务。截至报告期末,管理零售客户资产(AUM)2066.74亿元,较年初增长13.41%;个人存款余额1600.88亿元,较年初增长18.55%;个人贷款及垫款余额1144.84亿元,较年初增长12.24%;信用卡发卡新增29.86万张,累计发卡量187.76万张,累计发卡数跻身全国城商行前列。
长沙银行8月20日公告称,该行于6月3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方案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8月20日,该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长沙银行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批复》及《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长沙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该行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方案, 发行普通股不超过6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60亿元。同时,核准该行根据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情况修订《公司章程》。 长沙银行称,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证监会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程序,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2日讯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网站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湘汇检罚字[2020]第2号)显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凯利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长沙凯利达新材料”)存在未按规定履行贸易信贷报告义务的违法事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附件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印发)第四十八条第五项及第四十九条,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对长沙凯利达新材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5万元人民币、并责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长沙凯利达新材料于2000年03月31日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公司的大股东为法定代表人肖方,持股比例为93.00%。 相关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 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 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对于第(一)、(二)、(四)项,企业还需报送关联企业交易信息。 对已报告且未到预计进出口或收付汇日期的上述业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报告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境内机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给予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处分;对金融机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马欣)
长沙是一个传统文化深厚的城市,涌现了很多精品住宅。作为布局长沙较早的房企,建发房产(建发房地产集团)用17年时光,给这座城市带来了一个个高关注度、高品质的“现象级”新中式产品。 2020年,建发房产与中交地产(000736)、电建地产等央企联袂的的人居项目――中交&建发·松雅院、建发&电建·江山悦惊艳亮相。 随着江山悦、松雅院等项目发力,建发房产长沙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据机构2020年长沙上半年房地产企业销售业绩榜单,建发房产长沙公司销售总额位居第三,总面积位居第六。 长沙只是建发房产深耕城市的一个缩影,如今,建发房产业务布局覆盖福建、华东、华中、华南、华北、西南等六个区域,遍及厦门、上海、深圳、广州、珠海、苏州、南京、成都、武汉等40余城。在这些城市,建发房产(建发房地产集团)都秉持着因地制宜的理念,匠心打造新中式项目,也由此在多地持续创造热销佳绩。
长沙银行6月16日公告信息显示,6月15日至6月16日,该行第一大股东长沙市财政局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该行股份约503.61万股,占总股本的0.1472%,增持资金为3944.36万元;该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第一大股东提名或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长、纪委书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该行股份22.61万股,增持资金合计176.46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7.79元至7.84元。 3月13日,长沙银行发布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自2020年3月13日起6个月内,该行第一大股东长沙市财政局增持不低于1000万股,该行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第一大股东提名或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长、纪委书记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57.47万元。 6月16日,长沙银行收到长沙市财政局以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长、纪委书记实施增持的通知。本次增持主体包括第一大股东长沙市财政局;长沙银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第一大股东提名或推荐的董事):董事长朱玉国,董事、行长赵小中,董事洪星、冯建军、李晞、陈细和、杜红艳;高级管理人员:副行长王铸铭、胡燕军、张曼,董事会秘书杨敏佳,总审计师向虹,行长助理郦浤浤、谢湘生,首席信息官李兴双;监事长吴四龙,纪委书记孙平波。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长沙市财政局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约6.66亿股,占总股本的19.48%,本次增持后,长沙市财政局持股份占比为19.62%;行长助理谢湘生持有该行股份1.61万股,本次实施增持的其他管理人员在增持前未持有长沙银行股份。 长沙银行称,在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自2020年3月13日起6个月内),不再重复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长沙启动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 新华社长沙11月13日电(记者刘良恒)记者日前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长沙市近日正式启动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部分试点楼盘的业主率先成为这一便民利民政策的受惠者。 据了解,在实施“交房即交证”政策之前,购房者在开发商交房之后,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等待,才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交房与交证的不同步,给购房者在落户、子女入学、银行贷款等方面造成了一定困扰。 为解决购房人长期以来的“心病”,长沙市政府今年初将解决“交房不能同步交证”问题列入了全面深化改革事项,由长沙市住建局牵头,联合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全力推动实施。通过流程再造、并行办理、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等多项改革,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服务措施在长沙市得以正式落地。 截至目前,长沙市12个申请试点的项目中共有3个项目实现了“交房即交证”的改革目标。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在试点基础上做好经验总结,完善方案流程,出台专门实施细则,将改革试点成果全面推开。
清仓式卖出!荣丰控股(维权)出售长沙银行股份原因待解 控股股东股权几乎全质押 | 问询风云 荣丰控股如此行为,或许能够缓解企业短期流动性,不过面对房地产主业只剩一块项目储备地的情况下,尽快培养“造血”能力或才是当务之急 《投资时报》研究员 余飞 在上市公司流动性压力之下,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荣丰控股,000668.SZ)欲清仓长沙银行股份的行为,或许也是无奈之举。 10月26日,荣丰控股披露《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下称报告书),称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荣丰)已于出售约820万股长沙银行股票,出售金额约7205万元。 同时,荣丰控股拟在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继续出售北京荣丰所持剩余的4162.5万股长沙银行股票。从目前公司持有长沙银行股票数量来看,此举相当于将所持股份全部清仓式卖出。 为何在长沙银行股票刚刚解禁后,荣丰控股就急不可耐的清仓,其背后动机也引起监管机构的关注。10月31日,深交所向荣丰控股下发问询函,要求其对出售资产目的,以及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进行说明。 问询直指出售目的 报告书显示,荣丰控股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处置长沙银行820万股股票的议案,其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已于2019年10月出售了长沙银行819.997万股股票。本次交易拟在股东大会审议后12个月内出售长沙银行4162.51万股股票。 北京荣丰持有长沙银行4982.51万股,占长沙银行总股本比例1.46%。截至2018年底,长沙银行资产总额为5266.3亿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荣丰所持长沙银行股票计算出售资产总额为76.89亿元。 然而,荣丰控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下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仅为28.2亿元。这意味着其所持长沙银行的资产占荣丰控股资产的272.72%,故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要知道,北京荣丰对长沙银行的这笔初始投资成本不过1484.41万元。投资长沙银行,给荣丰控股带来了极高的回报率。 同时长沙银行分红情况也不错,根据荣丰控股三季报显示,其2019年从长沙银行获取的现金分红金额为1395.1万元,该投资收益占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1.31%。 反观荣丰控股自身,其超98%的营收来自房产销售。地产开发项目主要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和重庆市,另外还有占比较小的租赁业务。不过当前荣丰控股土地储备仅剩位于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的重庆慈母山项目。 对此,问询函要求荣丰控股说明在长沙银行盈利能力稳步增长的情况下,出售全部所持股份的主要目的。此外,针对目前土地储备较少的现状,问询函也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出售资产后,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的情形。 同时,针对清仓长沙银行股票的做法,虽然荣丰控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分别出具了《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以保证北京荣丰不与公司的关联方进行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任何交易。但在此次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依据是否充分的问题上,问询函仍然要求针对荣丰控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长沙银行股票的情况进行再次说明。 为了防止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利益输送,问询函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诺本公司或本人及其下属企业不会购买拟出售的长沙银行股份,并核实名单上所有关联方是否均已出具不参与此次交易的承诺函。 荣丰控股今年以来股价走势 数据来源:Wind 大股东股权全质押 荣丰控股此次变卖资产也与其资金情况有关。 报告书显示,2019 年,其控股子公司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长春荣丰)与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盛世达)签订借款协议,截至2019年9月末借款余额为4.62亿元 长春荣丰的这笔关联借款利率并不低,根据公司半年报内容披露,2019年3月13日、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25日,长春荣丰与盛世达分别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2.89亿元,借款年利率为9.5%。 同时,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盛世达,手中也并不宽裕。根据荣丰控股最近一次披露的《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9月 18 日,盛世达持有公司股份5915万股,占总股本的40.28%,已质押股份576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7.52%。 控股股东处于高质押的状况,与上市公司出售长沙银行股权是否有关?问询函要求荣丰控股说明,盛世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平仓、冻结、拍卖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并要求及时披露并充分揭示风险信息,说明此次出售股份获取的资金是否主要用于偿还对盛世达的借款。 此外,荣丰控股自身的现金流也十分紧张。 该公司三季报显示,截至2019年9月底,荣丰控股货币资金余额仅为1亿元,较期初减少 3.99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仅为2258万元,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合计为4.4亿元。 同时,2019年前三季度,荣丰控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滑。 问询函要求荣丰控股结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开发项目回款情况、可利用的融资渠道、授信额度及或有负债、对外投资安排、债务到期情况等,量化分析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是否存在债务偿付风险,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面对带给自己巨额收益、并稳健增长的长沙银行,荣丰控股如此行为,或许能够缓解企业短期流动性,不过面对房地产主业只剩一块项目储备地的情况下,此次清仓之举或能够“输血”企业的现金流,但更重要还是要尽快培养“造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