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媒体采访表示,预计今年全年中国银行业将处置不良贷款3.4万亿元(人民币,下同),比去年的2.3万亿元加大了力度,且明年处置力度会更大。 郭树清表示,当前中国金融业运行平稳,风险整体可控,主要指标处于合理区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际金融市场经历剧烈波动,相较而言,中国股、债、汇市场展现出较强的韧性和抗风险能力。 数据显示,二季度末,中国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142.4%,资金支付能力充足;不良贷款率1.94%,较年初上升0.0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82.4%,资本充足率14.21%,风险抵补能力较强。 郭树清表示,同时必须要看到,当前金融风险仍然易发高发,一些潜在隐患依然较大,包括存量风险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不良资产上升压力加大、资金面宽松背景下市场乱象极易反弹回潮等,对此一定要保持清醒,冷静研判,未雨绸缪。 “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银行业新形成不良贷款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当前,经济尚未全面恢复,疫情仍有较大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金融风险也存在一定时滞,预计有相当规模贷款的风险会延后暴露,未来不良贷款上升压力较大。”郭树清说。 他表示,对此要密切关注,提早谋划,积极应对。一是做实资产质量分类,督促银行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评估贷款风险,真实反映企业经营变化。二是备足抵御风险“弹药”,要求银行采取多种方法补足资本,提前加大拨备提取,提高未来风险抵御能力。三是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在充分揭示风险的前提下,研究分阶段下调拨备覆盖率的监管要求,释放资源全部用于处置不良贷款。四是严控增量风险,督促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做好贷款“三查”,减少贷款损失。 郭树清表示,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之下,原本经营很好的企业销售中断、订单压缩,不良贷款的反弹是必然的。“财政、金融、就业、产业各方面的政策要结合起来进行帮扶,多种手段把企业扶持起来,这样我们的经济大循环就会更正常、更容易一些。”
7月3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2020年度中国银行业发展报告》(下称“报告”)。上述《报告》显示,今年年初以来,银行业账面不良贷款余额虽然增加不明显,但由于经济下行在金融领域反映有一定时滞,加之宏观政策短期对冲效应等,违约风险暂时被延缓暴露,预计在今后一段时期不良贷款仍存在上升压力。 《报告》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提早谋划应对不良资产上升的压力,尤其是将重点管控影子银行死灰复燃、房地产贷款乱象回潮和盲目扩张粗放经营卷土重来等重点领域风险。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3.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004亿,不良贷款率2.10%,比年初上升0.0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78.1%,比年初下降4个百分点。 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潘光伟称,2019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多措并举,不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为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了支持,通过核销、现金清收、市场化处置等手段加大了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全年共处置不良贷款约2万亿元,商业银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资产口径管理。理财、表外和信托等业务进一步规范发展,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风险持续收敛,三年来影子银行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16万亿元。 潘光伟表示,下一步,银行业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做实利润、提足拨备、多措并举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我们对银行业不良贷款的水平和趋势判断其实是一致的,整体来看,今年银行业不良贷款水平有所上升,同时确实有个别机构不良贷款分类不太准确,没有充分反映不良贷款的水平。”7月16日,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肖远企在媒体通气会上指出。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3.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004亿元;不良贷款率2.10%,比年初上升0.0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78.1%,比年初下降4个百分点。 肖远企强调,要确保银行将不良贷款分类做准确,是银保监会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只有分类做准确之后,才能对银行业不良贷款总体水平进行把握,在此基础之上才能采取针对性的相应措施。 近年来,受内外部因素影响,部分城商行风险形势较为严峻,有的风险暴露尚不充分,在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交织的背景下,风险防控和处置压力在加大。但从目前来看,总体风险可控,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 截至6月末,全国正常经营的134家城商行资产总额39.6万亿元,在商业银行中占比15.8%,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占比13.2%。不良贷款余额4478亿元,较年初增加201亿元,增幅4.7%;不良贷款率2.34%,较年初下降0.1个百分点;贷款拨备余额6739亿元,较年初增加343亿元,拨备覆盖率150.5%,较年初下降0.92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2.65%(2020年一季度末),较年初下降0.05个百分点。本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411亿元,同比减少42亿元,降幅2.92%。 从农商行情况来看,目前全国农村中小银行经营运行总体稳健,风险可控,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上升。截至2020年上半年末,全国农村中小银行资产总额39.9万亿元,负债总额36.8万亿元;各项存款31.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8.2%。各项贷款余额21.6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8万亿元,同比多增4288亿元。资产结构中,各项贷款占比54.1%,较年初提升0.9个百分点。 肖远企强调,目前银行保险业的金融风险攻坚战已取得重大的关键进展,金融系统性风险正在下降,运行是健康的。中小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健,各项经营指标在边际改善,风险整体可控。
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暂时的困难和问题,因资金周转或借新还旧无法正常进行而出现资金链断裂,贷款、债券违约增多,风险上升,导致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持续增加。 为化解金融机构风险、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日前,北京市开展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四川省也发布了《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若干措施》,从而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处置力度。 记者近日获悉,监管拟放开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的转让,准备推出试点。6月19日,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称,还在研究和准备中,经验成熟后,会逐步放宽试点范围。 北京四川探索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6月16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公布《外资资管机构北京发展指南》,将探索以符合条件的交易场所为平台,在北京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6月19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召开了银行不良贷款对外转让业务市场通气会,北京外汇管理部资本项目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北京地区开展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是落实金融业服务业扩大开放工作要求,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业务规则的明确,为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不良资产市场提供登记、开户、资金划转政策。 同日,四川出台了专项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等发布《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若干措施》,要求丰富不良资产处置主体,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争取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引进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协调国有企业加大参与处置不良资产力度,通过盘活抵押物、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提升资产价值,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探索成立不良资产处置特殊目的公司(SPV),以过桥基金、分级基金等形式循环使用,提高不良资产处置能力。 “加强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化解工作的考核,督促各银行机构尤其是高风险银行机构切实做好不良资产压降,化解存量、严控新增,防止不良资产‘边清边冒’。督促金融机构通过现金清收、重组、核销、打包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加大不良资产化解处置力度。”上述文件还表示。 对于困难企业的债务处置,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一企一策”研究增贷、稳贷、减贷等措施。对产业发展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企业产品或服务有市场、发展有前景有价值,且企业和债权金融机构有相关意愿的,利用债务重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方式开展金融帮扶,增强企业造血能力。 另外,对仍有品牌、市场、资产价值的企业,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称,协调司法部门综合运用破产和解、重整等方式进行救助;对已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落后产能企业及“僵尸企业”,支持依法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促进市场有序出清。对具备清偿能力的去产能企业积极进行追索,对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积极申报债权,切实防止恶意逃废债行为。 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拟推出 记者近日还获悉,银保监会已小范围下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拟放开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的转让试点。 根据上述文件,试点银行包括:6家国有银行和12家股份制银行;试点参与不良资产收购机构包括: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试点不良资产包括:单户对公不良贷款、批量个人不良贷款。 具体来看,银行可以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受让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的银行不良贷款,今后根据参与试点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具体情况及市场需求等逐家放开地域限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债转股为目的受让试点范围内的对公不良贷款。 而参与试点的个人贷款范围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性贷款,出让方银行应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单户对公不良贷款打折出售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进行论证,充分论证打折出售、个人贷款批量转让的回收价值。 一位城商行高管对记者表示:“此前,《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等规定,仅允许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承接3户以上的不良资产组包,个人类贷款不得进行批量转让。在不良压力持续增加的背景下,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经营模式难以满足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快速处置的需求。” 对于市场关注的催收问题,上述文件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个人贷款的相应催收制度、投诉处理制度,配备相应机构和人才队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受让的单户对公贷款,不得再次转让给原债务人及相关利益主体。资产管理公司对批量收购的个人贷款,只能采取自行清收、委托专业团队清收、重组等手段自行处置,不得再次对外转让,禁止资产管理公司暴力催收不良贷款。采取委托清收方式的应当加强对清收机构管理,严禁委托有暴力催收行为、涉黑犯罪等违法行为的机构开展清收工作。 对于银行开展对公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上述文件称,仍然可以按照《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执行。 “若允许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商业银行逾期60天以上非不良资产及个人经营性贷款,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有效化解风险。”上述城商行高管对记者表示。
要闻精选 □ 据、汽车等更新置换和回收处理等。 □ 据经济参考报消息,围绕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今年从中央到地方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两类公司)试点工作,在加大授权力度的同时,还将适时改组或组建新的“两类公司”,重组整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力度将加大。 □ 近期监管部门就《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及通知附件《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向相关机构征求意见。单户对公不良贷款、批量个人不良贷款等两类不良资产开展转让试点,不良贷款处置渠道有望拓宽。 □ 多国刺激政策再加码。美联储宣布其政策工具二级市场公司信贷融资便利(SMCCF)将开始购买企业债券组合,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日本央行承诺将提供充足的日元、外汇基金拨备,没有上限。欧盟也提议设立一项规模7500亿欧元的经济恢复计划。 □ 深交所将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支持海南自贸港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鼓励海南优势产业如旅游业等领域的企业到深交所上市。 □ 监管部门已起草《加快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业内征求意见。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6日公告,何艳春任协会党委书记,委派为非会员理事,当选协会会长;免去洪磊协会的党委书记职务,不再担任会长、非会员理事。 □ 据新华社消息,2020年6月16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受贿案,对被告人项俊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项俊波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截至5月末,持仓超过五成的私募占比超过80%,环比上升0.74个百分点。从调仓方向来看,4月份遭减持的食品饮料和医药行业,在5月备受青睐,成为私募持仓增幅最大的两个行业。 □ 上海实施“100+标杆性无人工厂专项行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详情请扫二维码↓
记者昨日获悉,近期监管部门就《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及通知附件《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向相关机构征求意见。通知显示,为规范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行为,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已批复同意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试点方式拓宽不良贷款处置渠道和处置方式。 “通知对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都将起到正面影响。”某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负责人告诉记者。 通知明确了初步试点机构范围和试点不良资产类型。试点银行包括6家国有大型银行和12家股份制银行。试点参与不良资产收购机构包括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试点范围内的银行和收购机构按照自主自愿原则参与试点业务。 试点不良资产包括:单户对公不良贷款、批量个人不良贷款。银行可以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 此前,根据《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等规定,仅允许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承接3户以上的不良资产组包,个人类贷款不得进行批量转让。“在不良压力持续增加的趋势下,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经营模式难以满足商业银行对不良快速处置化解的需求。”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 对于试点批量个人不良贷款的转让,市场非常关注。上述文件显示,参与试点的个人贷款范围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性贷款。 此前,个人不良贷款批量处置仅能通过资产支持证券(ABS)渠道方式化解。由于可以发起不良ABS的银行有限,整个市场规模有限。 一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告诉记者,过去不准银行转让这两块不良资产,导致一些银行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现在虽然允许试点,但其实这个工作开展起来难度不小,因为个人不良贷款金额小、户数多,转给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处置成本很高。 “对资产管理公司是个利好,毕竟多了一个业务范围。”前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从目前的信贷结构看,随着经济发展,银行个人业务整体处于上升趋势,司法部门对于失信人也有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如果资产价格合适,资产管理公司会愿意做这项业务,尽管业务相对小额、分散,管理成本可能相对较高。 在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的定价上,他认为,这将取决于底层资产。比如,消费贷款主要是信用类的,住房按揭贷款有住房抵押,信用类贷款估值会相对较低。 通知还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个人贷款的相应催收制度、投诉处理制度,配备相应机构和人才队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受让的单户对公贷款,不得再次转让给原债务人及相关利益主体,资产管理公司对批量收购的个人贷款,只能采取自行清收、委托专业团队清收、重组等手段自行处置,不得再次对外转让,禁止资产管理公司暴力催收不良贷款。 关于处置成本,上述AMC资产经营部总经理表示,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方式主要是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资产管理公司的机构一般都只设到省分公司这一层级,个人不良资产转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只能很快再分割、组小包转给社会投资者,或者委托有关机构托管处置,而此处就要涉及催收成本。” “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按照真实性、洁净性和整体性原则开展不良贷款转让,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通知要求,严禁在转让合同之外签订抽屉协议或回购条款等,杜绝虚假出表、虚假转让、逃废债务等行为,不得违规向债务关联人进行利益输送、转移资产。
5月26日,证券时报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收官之年,今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重点包括九大领域。今年,银保监会还将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防止乱象反弹回潮,推动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银保监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九大领域包括:一是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压实各方责任,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和政策指导。二是大力压降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防止死灰复燃。三是持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提高资产分类准确性。四是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持续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五是对违法违规搭建的金融集团,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做好资产清理,追赃挽损,改革重组。六是深入推进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加大互联网保险规范力度。七是继续努力配合地方政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八是有效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稳定市场预期。九是进一步弥补监管短板,加大监管科技运用,加快建设监管大数据平台,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影子银行整顿和加大不良资产处置是过去几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主要任务,所取得的进展较为显著。 在影子银行整顿方面,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重点领域风险由发散转向收敛,高风险影子银行资产大幅缩减。2017年以来,通过压缩资金空转和通道业务,累计压缩交叉金融类高风险资产约16万亿元,资产高速虚假扩张顽疾得到纠正。 下一步,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影子银行监管,防范影子银行反弹回潮。加强现场检查,严纠违规行为。对2018年深化整治市场乱象工作自查和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问责情况“回头看”。在前期乱象整治基础上,继续对重点领域重点风险开展深入整治。严肃查处理财业务、同业业务、表外和合作业务等领域违规问题。 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目前,银行业不良贷款保持高位运行,潜在风险较大。2020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2.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86亿元;不良贷款率1.91%,上升0.05个百分点。 该负责人表示,一季度,我国实体经济受疫情负面影响较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存量明显增加,不良率快速反弹。近年来,商业银行通过核销、现金清收、市场化处置等手段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三年来银行业累计处置不良贷款4.4万亿元,其中,2019年,银行业共处置不良贷款2.3万亿元。今年一季度,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4055亿元,同比多处置726亿元。其中,核销不良贷款1921亿元;处置收现1855亿元;综合运用以物抵债、资产证券化、债转股等方式,合计处置不良279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推进银行业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继续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结合各类机构实际,合理确定差异化的全年处置目标。指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不良资产处置主业,发挥处置主渠道作用。支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加大不良贷款收购处置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