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多渠道保障 吉林市居民日用消费品供应充足 吉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立民15日介绍,目前,从吉林市实际情况看,能够保证居民日用消费品的充足供应。 当天,杨立民在吉林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发布。 5月13日,吉林市城区比照高风险地区实行提级管控。杨立民介绍,提级管控后,吉林市加大了价格监测分析力度。“实施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每日监测,分5组巡查监测各大商超、农贸市场日用消费品价格和供应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同时我们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杨立民说,吉林市充分发挥欧亚、大润发、新玛特等大型商超的主渠道作用,积极联系长春、沈阳总部,加大日用消费品供货量。“市东北亚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动对接供应大户,签订600吨应急蔬菜供应协议,保障了居民日常需求。目前,我市各类日用消费品储备充盈,其中大米7196吨、面粉3450吨、粮油650吨,能够满足我市市场需求。” 吉林省政府也给予了吉林市大力支持。杨立民介绍,在省、市两级支持和保障下,高风险区舒兰市居民日常消费品品类、储备均可满足需求。 另据记者了解,当前吉林市在做好精细化防控的同时,也为有序复工复产和逐步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创造必要条件。(完)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的4月金融数据显示,4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1.27万亿元,同比多增1.01万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减少7996亿元。在个人存款减少的同时,4月个人贷款增加较多。4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7万亿元,同比多增6818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6669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28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389亿元。 4月以来,个人存款和贷款的“一减一增”则成了新的焦点——是不是“报复性”消费来了? “居民中长期贷款需求可能源于疫情防控逐步转松后购房购车需求的回补。”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首席研究员明明认为。 随着前期压抑的部分消费需求释放,以及各种拉动消费政策实施,居民消费回升明显。比如,近期汽车销售明显转暖。4月份,汽车销量结束了连续21个月的下降。“五一”期间,上海、重庆、浙江重点监测企业汽车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9.6%、28.5%和8.8%。 这一趋势也能从消费信贷数据的变化中看出来。4月居民短期贷款增加2280亿元,这比去年同期1093亿元的增量多增了1187亿元。而以按揭房贷为主的居民中长期贷款4月增加4389亿元,与去年同期的4165亿元相比,也有所增加。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在一季度金融数据发布会上表示,一季度住户贷款同比少增逾6000亿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居民的消费和购房大幅度减少所致。随着疫情防控措施逐步放宽或解除,个人消费贷款和购房贷款的需求也会得到释放。 对于个人存款下降,则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每年4月,个人存款均有所下降。2019年4月住户存款减少6248亿元,2018年4月住户存款减少1.32万亿元,2017年4月住户存款减少1.22万亿元。从这一角度来看,今年4月,个人存款的减少与存款的季节性波动密切相关。 对于4月住户存款的减少,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要考虑季节性因素和银行存款“冲时点”的影响。从历年数据来看,每季度后第一个月,居民存款出现下降,与银行理财产品发售时间安排有很大关系。 居民存款减少也与资本市场走势相关。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陈冀认为,住户存款大降7996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8571亿元,这是股市上行阶段的存款迁移现象。温彬表示,目前不少储蓄资金开始流向基金、理财以及资本市场,这也是储蓄下降的重要原因。 央行一季度货币政策报告指出,疫情直接导致居民和企业收入下降,使得消费和投资萎缩。体现在需求面指标同比放缓,今年以来,零售、餐饮、旅游等消费支出明显下降。 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50个城市进行了2万户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居民消费意愿有所下降,储蓄意愿上升。一季度收入感受指数为41.6%,比上季下降11.0个百分点;一季度倾向于“更多消费”的居民占22.0%,比上季下降6.0个百分点;倾向于“更多储蓄”的居民占53.0%,比上季上升7.3个百分点。 今年前4个月,人民币各项存款同比多增2.77万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同比多增2265亿元。这一方面是受疫情影响,居民消费减少;另一方面是由于国家加大民生支持力度,居民名义收入保持正增长。
受疫情影响,央行货币投放和银行信贷扩张力度大幅增加,显著体现在一季度宏观杠杆率上——实体杠杆率环比大幅上升13.9个百分点至259.3%。根据我们估算,全年宏观杠杆率可能较去年年底增加20%左右,后三个季度的杠杆空间主要来自政府部门。 企业部门杠杆率环比大涨9.8%,主导一季度宏观杠杆变化。社科院公布的一季度实体经济部门杠杆率环比大幅上升,从去年底的245.4%上升到了259.3%,大幅跳升了13.9个百分点。分析结构上的变化不难发现:非金融企业部门贡献了主要的环比涨幅,杠杆率上行9.8个百分点;政府部门和居民部门杠杆率分别环比上行2.2和1.9个百分点。总结而言,在一季度宽货币和宽信用的环境下,各部门杠杆率齐升,企业杠杆率涨幅最大。 一季度各部门杠杆增量的来源。企业部门杠杆大幅扩张主要源于宽松的信贷和债券融资环境,一季度通过贷款融资6万亿,发行债券融资1.8万亿。企业非标融资继续收缩,但降幅明显收窄。居民部门杠杆主要来自购房贷款,一季度新增居民贷款1.08万亿,其中个人购房贷款就新增1.21万亿。政府杠杆率提升主要受政府债券继续前置发行影响,且力度明显超过2019年。 据估算,2020年末宏观杠杆率水平可能较去年提升20%左右。根据3.5万亿专项债、5000亿特别国债和3.6%的赤字率的假设测算,政府杠杆率可能较去年年底提升6.4个百分点。考虑到企业杠杆在一季度已经大幅提升,后续杠杆空间将有所收窄,预计全年杠杆率增幅不会继续上升太多,如果按照全年企业杠杆率增长11%,居民杠杆率增幅全年维持在3%测算,全年宏观杠杆率可能较去年年底提升20%左右。 中长期看,政府和居民部门杠杆率有望进一步扩张。政府方面,化解隐性债务的目标以及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压力,将使财政政策阶段性扩张的需求更加强烈,或将导致政府杠杆在未来几年内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居民部门方面,目前国内居民贷款结构中,消费和房贷比重不高,经营贷款占据了不小的比重。未来借贷购房需求的增加以及居民超前消费意识的提升,将使得居民房贷和消费贷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或使居民杠杆率继续维持升势。 宏观杠杆将由企业部门向政府部门转移。近年来,金融监管的加强使城投平台融资受到明显的抑制,而政府信用通过置换债、专项债得以扩张。部分省级行政区的城投有息负债开始出现收缩,如天津等地出现的阶段性震荡下行趋势。在化解隐性债务的过程中,未来城投平台的债务融资能力可能会出现趋势性的下降,政府通过扩张债务的形式对其支持的力度将有所提升,这种趋势也将体现为杠杆或债务由非金融企业部门向政府部门转移。 正文 受疫情影响,央行货币投放和银行信贷扩张力度大幅增加,并十分显著地体现在了宏观杠杆率上——社科院公布的一季度实体经济部门杠杆率环比大幅上升,从去年底的245.4%上升到了259.3%,上升了13.9个百分点。宏观杠杆率的跳升主要是哪些因素导致的,全年杠杆率将上升到什么样的水平,未来一段时期内各部门杠杆率的趋势如何,这是本篇报告希望讨论的内容。 杠杆率大幅上升,全年怎么看? 企业部门杠杆率环比大涨9.8%,主导一季度宏观杠杆变化。社科院公布的一季度实体经济部门杠杆率环比大幅上升,从去年底的245.4%上升到了259.3%,大幅跳升了13.9个百分点。分析结构上的变化不难发现:非金融企业部门贡献了主要的环比涨幅,杠杆率上行9.8个百分点;政府部门和居民部门杠杆率分别环比上行2.2和1.9个百分点。总结而言,在一季度宽货币和宽信用的环境下,各部门杠杆率齐升,企业杠杆率涨幅最大。 杠杆率的提升由两个效应引起。第一个效应是各部门的债务本身有所增加,第二个效应则是受疫情影响分母GDP有所下降。如果以GDP(TTM)作为分母,疫情导致的GDP收缩效应为企业、政府、居民杠杆率分别贡献了一定的增幅。因此,若分母不变(按照去年名义GDP来计算),企业、政府、居民杠杆率约分别上升7.9、1.7和1.2个百分点。 居民部门主要依靠购房贷款。一季度新增居民贷款1.08万亿,个人购房贷款成为主要的支撑项,新增1.21万亿,说明一季度的居民杠杆主要来源于购房贷款的增量。非金融企业部门方面,杠杆大幅扩张主要源于宽松的信贷和债券融资环境。年初以来,央行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给予企业战疫支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企业部门一季度通过贷款新增融资6万亿。与此同时,极度宽松的市场流动性使企业发债融资环境大幅改善,一季度非金融企业大量发行债券,净融资1.8万亿。另一方面,非标监管仍未放松,企业非标融资继续收缩,不过降幅明显收窄,并未对企业融资形成太大拖累。 政府发债继续前置,超过2019年。受制于经济下行压力,近年来政府债券发行不断前置。1月和2月地方债发行规模同比激增超过70%,其中专项债同比翻4倍,由于今年1月和2月份地方债尤其是专项债的大幅放量,2020年3月地方债同比有所回落。一季度地方债新增总规模1.6万亿元,其中专项债新增规模1.08万亿元,占比84%。地方债尤其是专项债发行节奏的进一步前置,使政府杠杆率增幅高于往年。 全年宏观杠杆率估算 政府部门:根据3.5万亿专项债、5000亿特别国债和3.6%的赤字率的假设,结合去年名义GDP和社科院公布的政府杠杆率数据测算,今年政府杠杆率可能较去年年底提升6.4个百分点。由于一季度政府部门杠杆率环比增幅为2.2个百分点,后三个季度政府部门仍然有超过4个百分点的杠杆率提升空间。 企业部门:图1中可以很明显的看到,今年一季度杠杆率的变化与2009年一季度非常相像,即企业部门杠杆率大幅拉升。那么,2020年企业杠杆率能否像2019年一样,二季度继续拉升,全年实现20%的增幅呢?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2019年企业杠杆率的大幅上行源于“四万亿计划”和城投公司比较激进的加杠杆行为,是存在一定持续性的。但今年一季度的企业杠杆抬升,完全是因为针对疫情和复工复产的贷款支持引致。这二者之间存在本质的不同,在今年“房住不炒”和非标融资受限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加杠杆的主体大幅减少了,而疫情期间的救助贷款只是阶段性的,暂时性的。因此,考虑到企业杠杆在一季度已经大幅提升,后续杠杆空间将有所收窄。 如果按照政府杠杆率提升6.4个百分点,企业杠杆率提升11个百分点,居民杠杆率3个百分点的增幅估算,2020年末宏观杠杆率水平可能较去年提升20%左右。 杠杆率的中期趋势:转移与扩张 国内宏观杠杆率已经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最近十年以来,国内宏观杠杆率快速上行,从略高于新兴市场国家平均水平的位置上涨到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从结构上看,以城投公司为代表的企业和居民杠杆的快速提升是主要原因。与发达市场平均水平的横向比较看,我国政府部门的杠杆率显著较低,但如果算上40万亿左右的城投公司有息负债,就与发达国家的政府杠杆率非常接近。相比之下,我国的居民杠杆率水平并不高,较发达市场还有接近20%的空间。 转移:企业部门to政府部门 隐性债务化解是宏观杠杆从企业部门向政府部门转移的过程。从2015年隐性债务置换开始,政府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接手政府有偿还义务的债务。在置换债逐渐发放完毕后,新增专项债发行量不断提升,部分可能用于借新还旧。与此同时,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对城投公司无序的金融扩张进行限制。在这个过程中,部分省级行政区的城投有息负债开始出现持续收缩,比如天津,还有部分省份出现阶段性的的震荡下行趋势。我们认为,未来城投平台的债务融资能力可能会出现趋势性的下降,政府通过扩张债务的形式对其支持的力度将有所提升。从宏观杠杆率的角度看,这种趋势将体现为杠杆或债务由非金融企业部门向政府部门转移。 扩张:政府与居民 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 控制隐性债务和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需要阶段性的财政扩张。(1)上文中已经提到,存量隐性债务规模巨大,通过政府财政化解的过程很可能会给财政带来大量“赤字”(尽管专项债目前不列入赤字),地方政府依靠发债来弥补这些隐形债务使其显性化,必然会增加政府杠杆率。(2)疫情导致全球经济进入下行周期和国内“三期叠加”,财政政策逆周期扩张的需求更加强烈。这种扩张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增加支出对冲疫情冲击,尤其是通过专项债的形式提振基建支出以刺激经济回暖;另一个是减税降费,增强市场机制的活力,是长期要素市场化改革的要求,也是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的方向。从上述逻辑看,政府的财政赤字将会保持较快增长。上述两个因素或将导致政府杠杆在未来几年内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 居民:加杠杆的空间 国内居民杠杆率因房贷增加而快速增长,但仍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从2012年一季度到2020年一季度8年的时间里,居民部门杠杆率上升29.5%,其中大约17.2%的增幅能够用个人购房贷款的上升来解释。但是,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相比,国内居民杠杆率水平还有约18.3%的差距,与美国相比有20.2%的差距。过去国内居民杠杆率的抬升主要与个人购房贷款的增加有关。 未来房贷和消费贷占比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国内居民贷款的结构中,经营性贷款占比偏高,消费和房贷占比相对偏低。从购房贷款方面看,国内居民的房贷占总贷款的比例仅有56%,而美国住房按揭贷款的占比为69%,相比之下国内居民购房贷款的占比偏低。过去房价快速上涨,居民买房需求旺盛以致购房杠杆快速上行。虽然近年来新房销售增速放缓,但这并不意味着居民的购房杠杆触顶。相反,在房价已经上涨到高位,叠加“房住不炒”的情况下,从2018-2019年的市场表现看,二手房挂牌出售热度明显上升,二手房价也明显跑输新房,二套房主的供给压力可能会使二手房市场维持稳定的成交量,使居民杠杆率继续维持升势。消费贷方面,我国居民超前消费的意识并不强烈,但是随着未来消费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加,(1)一系列的政策鼓励,(2)金融工具(信用卡、白条等)的创新和普及(3)消费观念的改变可能会带来居民超前消费意识的提升。 结论 一季度宏观杠杆率环比大增之后,我们认为全年宏观杠杆率的扩张还将继续。根据我们估算,全年宏观杠杆率可能较去年年底增加20%左右,后三个季度的杠杆空间将主要来自政府部门。政府方面,化解隐性债务的目标叠加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压力,将使财政政策阶段性扩张的需求更加强烈,或将导致政府杠杆在未来几年内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居民部门方面,未来借贷购房需求的增加以及居民超前消费意识的提升,将使得居民房贷和消费贷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或使居民杠杆率缓慢提升。放眼中长期,城投杠杆向政府杠杆的转移,政府和居民杠杆率的扩张将是一段时期内的基调。
近日,央行公布了4月份金融数据,有一项数据特别值得关注——4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1.27万亿元,同比多增1.01万亿元,但住户存款减少7996亿元。这也就意味着,4月份,平均每天有超266亿元存款“流出”银行。那么,这些存款去哪儿了? “消费复苏是4月份住户存款减少的重要原因。”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4月份金融数据的整体表现看,国内消费正在逐步回暖。同时,4月份住户部门短期贷款规模也保持正增长,当月增加2280亿元,即在国内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居民消费意愿出现回补。 存款“搬家”去哪儿了?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结合当前市场主力消费领域来看,购房和购车是居民存款的主要流向。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即便楼市回暖、汽车销量提升,也并不代表“报复性消费”的到来,更多显现的是前期抑制的需求的恢复性释放。 季节因素叠加消费反弹 住户存款“迁移”滞后 与4月份平均每天有超266亿元存款“流出”银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今年一季度人民币存款增加8.07万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6.47万亿元——前3个月平均每天有超710亿元存款“涌入”银行。 不过,住户存款减少,4月份并非今年首次。据央行2月份金融统计数据显示,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1.02万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减少1200亿元。更值得关注的是,4月份住户存款减少也并非今年而已。《证券日报》记者梳理2010年以来的金融统计数据发现,2010年至2019年每年4月份住户存款都存在着减少的情况。而且,除了2012年、2013年、2014年,其余年份都与今年一样,都是在4月份人民币存款总体增加的情况下,住户存款出现减少。 某商业银行位于北京一家支行的大堂经理小钟(化名)在与《证券日报》记者交流中坦言,近几年里,该行每年4月份存款都会减少一些,今年也不例外。 对于今年住户存款“先进后出”局面形成的原因,昆仑健康资管首席宏观研究员张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4月份居民存款的减少,既有季节因素,也有消费反弹的因素。根据以往经验,春节是传统的结算薪水、发放奖金的日子,企业部门的存款往往会在1月份、2月份通过付薪渠道转移至居民部门,而这部分居民存款也会在3月份经过消费回流企业。但今年情况不同,受制于疫情影响,国内部分城市下调预警响应级别较晚,原本3月份就应该发生的居民消费没有出现,从4月份才逐步恢复,因此4月份居民存款减少受到了“后移”的季节因素影响。 另有分析人士指出,日均存款和时点存款是银行的一个重要的绩效考核指标,而考核的时点往往是在月末或季末。随着季度集中“冲量”的完成,揽储就会减小,存款规模往往就会在季后一个月回落。 银行成本控制与当前住户存款减少也有着一定相关性。某商业银行相关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当前各家银行存款利率都比较高,会导致银行的息差进一步收窄,对银行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该银行一季度以来的内部会议上就一直在强调严格控制存款成本。言下之意,目前银行需要在存款规模和盈利能力之间作出一定平衡。 4月份购房购车需求增长 “报复性消费”并未到来 住户存款“搬家”去了哪里,或许也能从4月份的金融数据中找到答案。住户部门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消费部门,住户贷款增长也能从侧面反映出消费需求的释放。央行数据显示,4月份住户部门贷款增加6669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28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389亿元。而居民中长期贷款的大部分构成都是住房按揭贷款,因此购房可能就是存款“迁移”的领域之一。 从4月份全国楼市成交情况来看,也能对此进行佐证。据易居房地产研究院5月6日发布《2020年4月全国40城新建商品住宅成交报告》显示,4月份,易居研究院监测的4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环比增长32%,同比下降15%,同比降幅已连续两个月收窄。报告指出,4月份全国多数城市售楼处已正常开放,楼市供应量也相比前两个月出现较明显增长,楼市成交明显回暖,但成交量仍然低于去年同期。 在二手房方面,贝壳研究院近日发布的《4月重点城市二手房报告》显示,4月份全国重点城市二手房市场继续快速复苏,重点18城市链家二手房成交量继续增长,环比增加43.1%,同比增加17.6%。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4月份住宅成交确有回暖,但绝对谈不上“报复性”购房,有部分是前期滞留的市场需求如补签等在4月份集中释放,同时前期各地出台的一些购房刺激性政策也能带来的一定的购房需求较为快速的增长。而当前普通居民的收入水平受疫情的影响,也达不到“报复性”购房的程度。 另外,购车也是4月份居民的主力消费点。据中国汽车业协会5月11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4月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10.2万辆和207万辆,环比增长46.6%和43.5%,同比分别增长2.3%和4.4%,月增速为今年以来的首次增长,其中销量更是结束了连续21个月的下降。另据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5月11日发布的4月份全国乘用车市场分析显示,当月乘用车市场零售达到142.9万辆,全月零售同比增速回升到-5.6%,是今年走势最强的月度,也是过去20个月的增速次高点。 长城证券研报分析认为,4月份以来国内产销恢复超预期,前期被疫情抑制的汽车消费需求在逐步释放,另一方面3月份以来全国多个城市出台了地方汽车消费刺激政策也对乘用车消起到了一定刺激作用。中汽协副秘书长师建华指出,4月份国内汽车市场的销售数据有所好转不能说明这是“报复性消费”,只是压抑需求的释放。 “对于今年后期来讲,居民存款还有抬升的可能。”张玮表示,根据前述对4月当月居民存款下降的分析,既有季节因素,也有疫情带来的短期收入限制,但这些都不构成长期影响。随着复工复产节奏的加快,社会生产工作已经回归常态,前期受疫情冲击较大的民营中小企业也在陆续恢复经营。货币当局不断启动针对困难企业的信贷支持,后续新增就业有望明显提升,这些都为居民收入的改善创造了条件,后续年内的居民存款仍有望回升。
北京:从温饱不足到迈入小康 居民收入增长超百倍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北京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央各项政策,不断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全市GDP总量由新中国成立初期不足3亿元[1],增加到2018年的30320亿元,在经济总量不断提升大背景下,居民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人民生活水平节节攀升。 一、从爬坡过坎到一路跨越:居民收入超百倍增长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北京居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用38年时间突破千元大关,1987年达到1078元;在此基础上用14年时间首次跨越万元台阶,2001年增加到10399元;之后仅用10年时间突破3万元,用5年时间越过5万元。2018年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跃升至62361元,迈入小康生活。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990元,较1956年增长309倍,年均增长9.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90元,较1956年增长195倍,年均增长8.9%。 70年间,北京市居民收入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低速增长期,改革开放初较快增长期,深化改革开放高速增长期及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期。 (一)1949-1978年新中国成立后低速增长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人民政治地位提高,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53-1957年,我国提前完成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为快速实现工业化,我国较长一段时间内实行以国家分配为主的计划经济体制,居民生活有所改善,但仍处于解决温饱阶段。1956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6元,且增长较为缓慢,1956-1978年北京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2.3%。 (二)1979-1992年改革开放初迅速增长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北京坚定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把工作重点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社会经济得到发展恢复,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城乡居民收入迅速增长。13年间,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近10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年均增长15.0%、15.2%。 (三)1993-2012年深化改革开放稳定高速发展 邓小平南巡讲话及党的“十四大”召开,推动中国经济改革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新一轮经济快速增长期到来,北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并巩固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中关村自主创新建设为“试验田”,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加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市经济持续高速增长,GDP年均增速达17.3%,劳动生产率大幅提升,10年间增长了约14倍,2012年达168582元/人。高速稳定的经济发展带动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分别为13.6%和11.7%。2003-2008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更是连续六年保持两位数高速增长,到2012年达36817元,是1992年的近16倍。 (四)2013年至今进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大为推动首都科学发展、建设首善之区指明了新的方向。北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注重提高发展质量,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着力提升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居民收入增长更加稳健。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的40830元增加到2018年的62361元,年均增长8.8%。 图1 1956-2018年全市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速 二、从平均分配到多劳多得: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 新中国成立初期,作为过渡性分配制度,供给制和工资制并存,1952年为迅速集中资源,实现工业化目标,实行以集体分配为主的“工分制”,平均分配色彩浓厚。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冲破桎梏,明确指出“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此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明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并通过再分配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彰显公平正义,努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一)收入分配向居民倾斜,劳动报酬占比大幅提高 改革开放后,北京全面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在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在城镇推行以“增强企业活力”为核心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先富带后富”,提高初次分配效率,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大幅提高。1978年,北京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仅为673元[3],2018年达149843元,增长了222倍。北京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呈现波动上升趋势,由1978年的34.1%提高到2017年的52.7%,大幅提高了18.6个百分点。 图2 1978年以来北京市劳动者报酬在收入法GDP中占比情况 (二)中间收入组群体不断扩大,“橄榄型”结构初步显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居民收入整体向“橄榄型”结构转变趋势愈加明显。2011年,超过7成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仍集中在1-4万元,2018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10万元的家庭占49.6%,比2011年扩大26.9个百分点,各个收入分组的家庭占比也更为优化。2017年,北京着眼技能人才、新兴职业农民、小微创业者等七类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人群,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激发重点群体内在动力,以点带面,带动城乡居民增收,收入结构更为优化。 (三)再次分配更重公平,低收入群体共享红利 新中国成立70年来,随着经济实力增强,北京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二次分配的调节作用,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社会保障体系逐渐恢复并不断发展完善。1994年,北京市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将低收入群体的工资增长纳入长效管理机制。从1995年开始,全市每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至今已连续调整24次。进入新世纪,全市各项社会保障标准调整继续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出台了一系列扶贫帮困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全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补齐民生短板,低收入群体共享发展红利。2015年以来,全市20%低收入群体年均收入增长9.3%,高于全市居民收入增速0.5个百分点。此外,北京持续提高财政向农村地区转移支付的比重,特别是加大了对农村地区重点贫困对象的帮扶力度,2018年,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12524元,同比增长17.1%,高于全市居民收入增速8.1个百分点。 三、从单轮行走到四轮驱动:居民收入来源日益多元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北京居民收入逐步打破工资性收入占绝对主导的单一结构,转移净收入全面增长,经营净收入结构优化,财产净收入实现从无到有。 图3 不同时期北京市居民收入结构对比 (一)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北京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对居民收入增长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成为居民增收的“压舱石”。2018年,北京市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40489元和19827元,分别比1956年增长约179倍和196倍,年均增长8.7%和8.9%。 从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一直以来都是居民增收的主力军,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工资性收入占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高达89.3%。随着居民增收途径不断拓宽,工资收入占比逐渐下降,2018年全市居民工资性收入达37687元,占比为60.4%,较1978年下降28.9个百分点。分城乡来看,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下降幅度较大,较1978年下降34.9%。伴随城市化建设提速,农村居民进入城镇的壁垒逐渐消除,加上转移就业、返乡创业等各项惠农措施的不断完善,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上升。2010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首次超过城镇,达到62.2%。2018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过70%。 图4 1978-2018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 (二)转移净收入成为居民增收新动能 1956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仅14元,2018年达到14445元,年均增长11.9%。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由1978年的14元,增长至2018年的2765元,年均增长14.1%。2018年,全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286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6%,是第二大收入来源,成为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新动能。 基本养老金连续增加27年,居民享受更多红利。自1986年北京试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以来,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保障水平逐年提高。1992年以来,北京市每年都对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至今已连续增加27年。近年来,全市又持续加大对离退休人员的补助力度,养老金增加的数额逐年加大。2018年全市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较2015年增长29.5%,年均增速9.0%,高于同期全市居民收入增速。 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报销医疗费收入快速增长。2012年北京推动制度整合衔接,实现市级公费医疗制度与职工医保制度并轨,2017年4月正式启动医药分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以及药品阳光采购三项改革,“以药养医”得到逐步破解。2018年,全市居民人均药品支出同比增速下降1.7%,占医疗保健支出的比重继续下降,由16.6%下降到14.4%。同年实施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推进城乡医疗并轨,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人均医疗报销费自2015年以来保持两位数快速增长,2018年达到人均1268元,同比增长25.5%。 图5 1978-2018年北京市人均转移净收入及增速 (三)市场经济激发个体经营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所有制结构不断优化。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数迅速增加,活力迸发,经营净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内部结构逐渐优化。 私营经济占比扩大,收入来源增加。按从业人员登记注册类型看,城镇个体户从1980年的0.3万人增长至2017年的45.6万人。城镇私营经济从业人员从2002年的4.8万人增长至2017年的307.7万人,增长了63倍,在全市从业人员中占比由0.7%增长至24.7%。个体和私营劳动者的大量增加,带动城镇经营净收入从无到有,迅速提升。进入新时代后,北京市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拓宽大众创业渠道,激发群众创新创业热情,居民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 农村多种经营带来增收利好。改革开放前期,为保障城市工业化的顺利推进,农产品价格被压低,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抑制。1982年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大大释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产量大幅提高。与此同时,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开展多种经营,农村经营净收入大幅提升。2018年农村人均经营净收入绝对额达2021元,较1956年增长近88倍。 经营净收入内部结构更加优化。随着首都城市功能转变,北京市第三产业的比重开始超过第二产业,确立了“三二一”的产业格局,2017年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占比分别为3.9%、15.5和80.6%,由此带来居民经营净收入中第三产业占比大幅提升,2018年全市人均经营净收入中,第三产业净收入占比高达89.5%。 (四)资产增值分享多元收益 随着北京城市化进程的稳步推进、住房建设的持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全市居民通过住房、土地流转和资本投资等实现资产增值,财产净收入从无到有,占比显著提升。 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农村居民增收开辟新渠道。进入新世纪后,北京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承包耕地被转让或用于规模化经营,为农村居民开辟了新的增收渠道,同时村级集体经济股息分红收入也逐年增长,农村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农村居民出租房屋收入的快速增长。北京市持续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的费用,加大集体资产分红向农户倾斜的力度,提高农村财产净收入。2018年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为1877元,较1979年增长了155倍,年均增速达13.8%,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达7.1%,其中,人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224元。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已逐渐形成以出租房屋收入、土地流转收入、集体资产股息分红为主的多种收入来源结构。 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居民资产增值收益高。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微乎其微,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发布,提出发展住房交易市场,住房建设步入市场化。大部分北京居民拥有了自有产权住房,二十年间,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4.96平方米增加到33.08平方米,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1989年全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仅为17元,2018年达到10612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7.0%。 资本市场不断完善,投资选择日趋多样。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财富积累日益丰富,1949年,北京金融机构人民币储蓄存款不足百万元[4],2017年住户人民币存款增加至30377.2亿元,居民投资理财意识也随之不断增强,加上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和完善,居民金融投资活动日趋活跃。居民通过购买债券、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获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等财产收入大为增加。1980-2018年全市人均财产净收入年均增长23.1%,增速远超同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4.1%)。 70年砥砺奋进,北京居民收入不断实现新的历史跨越。展望未来,北京将继续打造首善之区,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共同富裕不懈奋斗,书写首都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 [1]数据来源于《北京六十年》(1949-2009)。 [2]文内收入增速如未作特殊说明皆为名义增速。 [3]数据来源于《北京六十年》(1949-2009)。 [4]数据来源于《北京六十年》(194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