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岳 在2020年主要税收收入项目中,印花税以同比增长25.4%的增速独占鳌头,土地和房地产中的契税同比增长13.7%位居第二,排第三的则是个人所得税为11568亿元,同比增长11.4%。印花税和契税增幅排在前列大家都能理解,个人所得税挤进前三则让人有些迷惑。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增速,财政部官员给予了特别说明:主要是居民收入随经济复苏恢复性增长以及股权转让等财产性收入增加。原来如此,个人所得税激增的原因和股市有关。如果说经济复苏恢复性增长带来的是居民基础收入的增加,而股权转让等财产性收入增加带来的则是增益收入。 首先是经济复苏恢复性增长带动个人所得税增速提升,这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中就有体现。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后,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2.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在保就业保民生政策的力挺下,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917元,增长4.3%,比前三季度加快0.7个百分点。当年全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调查失业率逐步回落,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5.9%。 此外,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6173元,增长8.7%,快于全国居民人均收入4.0个百分点,对兜住居民收入增长底盘发挥了重要的“稳定器”作用。 居民基础收入的增长,保证了个人所得税增长的“基本盘”。 其次是股权转让等财产性收入增加。这方面从证券交易印花税2020年同比增长44.3%就可见一斑。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与股市有关的事项包括两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财产转让所得。其中,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2019年5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政策: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今年1月18日,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情况统计与分析报告》称,2020年,A股440家上市公司发布448个股权激励计划,同比增长32.94%,创历史新高。 1月26日,深交所发布的深市上市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情况显示:推出股权激励计划264单,较2019年上升21.7%。截至2020年底,深市共有1171家上市公司推出1948单股权激励计划,涉及286.52亿股,近半数深市公司推出激励计划,超两成推出多期激励计划。 2020年,资本市场总体保持了稳健发展的势头,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结构出现积极变化,股权激励、股权转让活跃度明显增强。这部分构成了投资者的增益收入,为个人所得税的激增做出了贡献。 展望未来,随着资本市场枢纽地位和功能的愈益稳固与强大,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渠道将会更加广阔,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模也会越滚越大。 (编辑 才山丹)
一、居民收入情况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7540元,增长3.8%,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5.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0378元,增长2.9%,是平均数的92.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5204元,增长5.7%,是平均数的88.7%。 图1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数 按收入来源分,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917元,增长4.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7%;人均经营净收入5307元,增长1.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5%;人均财产净收入2791元,增长6.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7%;人均转移净收入6173元,增长8.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2%。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比上年名义下降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07元,下降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6.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13元,增长2.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0.1%。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6397元,增长5.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2%;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238元,下降7.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8%;人均居住消费支出5215元,增长3.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4.6%;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260元,下降1.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9%;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2762元,下降3.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0%;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032元,下降19.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6%;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843元,下降3.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7%;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62元,下降11.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2%。 图2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构成 表1 2020年全国居民收支主要数据 指标 绝对量(元) 比上年增长(%) (一)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2189 4.7(2.1)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43834 3.5(1.2) 农村居民 17131 6.9(3.8)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17917 4.3 经营净收入 5307 1.1 财产净收入 2791 6.6 转移净收入 6173 8.7 (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27540 3.8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40378 2.9 农村居民 15204 5.7 (三)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1210 -1.6(-4.0)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27007 -3.8(-6.0) 农村居民 13713 2.9(-0.1)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6397 5.1 衣着 1238 -7.5 居住 5215 3.2 生活用品及服务 1260 -1.7 交通通信 2762 -3.5 教育文化娱乐 2032 -19.1 医疗保健 1843 -3.1 其他用品及服务 462 -11.8 注: 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人口比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口比重。 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当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当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100%。 ③全国居民人均收支数据是根据全国十几万户抽样调查基础数据,依据每个样本户所代表的户数加权汇总而成。由于受城镇化和人口迁移等因素影响,各时期的分城乡、分地区人口构成发生变化,有时会导致全国居民的部分收支项目增速超出分城乡居民相应收支项目增速区间的现象发生。主要是在城镇化过程中,一部分在农村收入较高的人口进入城镇地区,但在城镇属于较低收入人群,他们的迁移对城乡居民部分收支均有拉低作用;但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其增长效应都会体现在全体居民的收支增长中。 ④比上年增长栏中,括号中数据为实际增速,其他为名义增速。 ⑤收入平均数和中位数都是反映居民收入集中趋势的统计量。平均数既能直观反映总体情况,又能反映总体结构,便于不同群体收入水平的比较,但容易受极端数据影响;中位数反映中间位置对象情况,较为稳健,能够避免极端数据影响,但不能反映结构情况。 表2 2020年城乡居民收支主要数据 指标 绝对量 (元) 比上年名义增长 (%)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3834 3.5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26381 3.2 经营净收入 4711 -2.7 财产净收入 4627 5.4 转移净收入 8116 7.3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7007 -3.8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7881 1.9 衣着 1645 -10.2 居住 6958 2.6 生活用品及服务 1640 -2.9 交通通信 3474 -5.4 教育文化娱乐 2592 -22.1 医疗保健 2172 -4.8 其他用品及服务 646 -13.5 (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131 6.9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6974 5.9 经营净收入 6077 5.5 财产净收入 419 11.0 转移净收入 3661 11.0 (四)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3713 2.9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4479 12.0 衣着 713 -0.1 居住 2962 3.2 生活用品及服务 768 0.5 交通通信 1841 0.2 教育文化娱乐 1309 -11.7 医疗保健 1418 -0.2 其他用品及服务 224 -7.1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人均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 季度收支数据中未包括居民自产自用部分的收入和消费,年度收支数据包括。 2、调查方法 全国及分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按季度发布。 国家统计局采用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1800个县(市、区)随机抽选16万个居民家庭作为调查户。 国家统计局派驻各地的直属调查队按照统一的制度方法,组织调查户记账采集居民收入、支出、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状况等数据;同时按照统一的调查问卷,收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与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居民基本社会公共服务享有情况等其他调查内容。数据采集完成后,市县级调查队使用统一的方法和数据处理程序,对原始调查资料进行编码、审核、录入,然后将分户基础数据直接传输至国家统计局进行统一汇总计算。
编者按:本文根据作者在2021年1月5日安信证券2021年度策略会上的演讲发言整理而成。发言内容共两部分,本文为第一部分。 内容提要 本文讨论了新冠疫情下居民预防性储蓄行为的变化。 我们强调,面对新冠疫情的不确定性,人们的预防性储蓄大幅上升。这些增加的储蓄先是集中流向存款等避险资产市场,随后转向了股票和房地产等领域,成为疫情以来驱动金融市场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风险提示:(1)疫情发展超预期;(2)地缘政治风险 一、疫情冲击与预防性储蓄变化 新冠疫情对人类的经济行为造成了空前冲击和巨大影响,人类经济行为的调整是导致经济数据变化以及金融市场起伏的底层原因。 面对疫情带来的巨大不确定性,人们的预防性储蓄大幅上升,这是其经济行为调整的重要方面。 例如,在正常条件下,居民每获得100元可支配收入,会储蓄20元、消费80元。但是面对疫情的冲击,储蓄也许会从20元上升到30元,而消费开支会从80元下降到70元,这也就使得储蓄率从20%上升到30%。我们把这种储蓄率的变化定义为预防性储蓄的上升。 预防性储蓄的上升对应着消费开支的大幅下降,进而导致了宏观经济的剧烈收缩。尽管这不是疫情导致经济收缩的全部原因,但是这一变化对经济的冲击相当显著,其影响可能排在首位。 为了理解预防性储蓄的变化,可以观察2003年“非典”时期北京城镇居民的储蓄情况。 如图1所示,2002年后北京城镇居民的储蓄率整体处于上升的趋势中,而在“非典”疫情最严重的两个季度,储蓄率要显著高于长期趋势水平。随着疫情的消失,9月份以后,储蓄率逐步回落到长期趋势线上。 不难发现,居民在“非典”时期为了应对不确定性积累了预防性储蓄,尽管“非典”带来的这种不确定性到夏季以后就消失了,但是预防性储蓄并没有马上被消费掉。直到2004年的夏季,在“非典”疫情已经确定消失的三个季度后,城镇居民储蓄率才出现反向的补偿性下降。 在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的背景下,我们来观察中国以及在全球范围之内居民储蓄率的变化。 如图2所示, 2020年前三季度居民储蓄率相比往年均出现显著抬升,反映了居民面对不确定性时预防性储蓄的上升。 为了刻画预防性储蓄的上升幅度,我们可以进一步对历史上储蓄率的季节性数据计算平均值,进而得到2020年居民部门储蓄率相对正常模式的背离。这一背离充分反映了由于新冠疫情爆发所导致的预防性储蓄变化。 如图3所示,2020年一季度预防性储蓄的上升接近6个百分点,二季度也上升近5个百分点。尽管疫情在三季度得到了相对彻底的控制,经济社会生活也迅速回归正常,但是居民部门的预防性储蓄仍有3个百分点的上升。 需要补充的是,考虑到新冠疫情的全面爆发出现在1月20日以后,所以从1月1日到1月20日的居民储蓄行为应该相对正常。由于以季度数据来划界,因此对2020年一季度预防性储蓄上升的刻画存在低估。 但是无论如何,一季度都是预防性储蓄最高的时候。二季度的预防性储蓄有一定下降。 对这一下降的一个技术性解释是,2020年一季度存在非常严格的供应限制。由于存在严格的社交隔离措施,很多意愿消费行为无法发生,进而造成被动储蓄。从这个意义上讲,也许不能把一季度储蓄异常上升都归结于预防性储蓄,可能有部分还来自于隔离导致的被动储蓄。但二季度及以后的时间,社交隔离基本消失,这期间储蓄率的异常上升可以更加确定地归结为预防性储蓄。 尽管在三季度,经济社会多数领域基本恢复正常,但是预防性储蓄仍然达到3个百分点。四季度的数据还没有公布,但四季度预防性储蓄应该仍然存在。 此次新冠疫情席卷全球,中国居民部门预防性储蓄的变化是否具有普遍性?其他国家居民部门的储蓄情况如何?他们在面对疫情冲击时又是如何调整的呢? 我们先来观察一些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居民部门的储蓄率情况。 在正常条件(2019年)下,如图4所示,东亚国家居民部门储蓄率最高,达到30%左右,欧洲大陆国家和地区的居民部门储蓄率也比较高,处于10%-15%,但是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居民储蓄率都相当低,普遍是个位数。 如图5所示,在疫情爆发最严重的时候,各个国家居民的预防性储蓄都在上升。东亚国家的预防性储蓄上升了3-6个百分点。欧洲大陆国家和地区的预防性储蓄上升略多于10个百分点。而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预防性储蓄上升多达18-26个百分点。 放在全球范围来看,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居民部门的预防性储蓄均显著上升,这在宏观层面造成了强烈的经济紧缩效应。但是,不同国家的预防性储蓄率上升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异。 如图6所示,把各个国家正常条件下的储蓄率放在横轴,把预防性储蓄的变化放在纵轴。一个非常清晰的模式是:在正常条件下储蓄率越高的国家,预防性储蓄的上升幅度越小;反之,储蓄率越低的国家,预防性储蓄的上升幅度越大。 进一步观察中国城镇和农村的居民储蓄率,如图7所示,在新冠疫情发生以后,中国城镇居民的储蓄率上升了3—4个百分点。尽管农村居民储蓄率与城市居民相比有较大差距,社会保障程度也不尽相同,但农村居民预防性储蓄率的上升也是3个百分点,与城镇居民非常接近。 通常认为,发达国家具有较好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在面对新冠疫情这种突如其来的严重冲击后,居民部门预防性储蓄的上升幅度似乎没有明显受到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 例如,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相较中国更好,但其预防性储蓄的上升幅度比中国还要大一些;加拿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很好,但其居民部门储蓄率非常低,所以在面对灾难冲击时必须选择大量储蓄。 在这一背景下,直至2020年三季度,疫情才在很多国家出现了阶段性缓解,而预防性储蓄也因此出现下降。但即使下降过后,居民部门的储蓄率仍然处在历史上相对较高的水平。 换句话来讲,尽管恐慌正在消退、社交隔离所造成的被动储蓄也出现下降,且经济活动正在不断恢复正常,但是,对于低储蓄率的经济体而言,预防性储蓄仍然要高得多;对于高储蓄率的东亚经济体,预防性储蓄总体上处在相对较低的水平。 中国城镇居民所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比农村居民更好,而且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也更高。但尽管如此,面对疫情冲击,城镇和农村居民在预防性储蓄行为上的表现非常接近。 总结而言,新冠疫情的爆发导致居民部门储蓄率上升。尽管储蓄率早期的上升有恐慌的色彩、以及受社交隔离措施的影响,但当这一影响大幅弱化后,居民部门储蓄率仍旧处于相当高的水平。居民储蓄率的异常上升对应着消费支出的削减,这也是疫情影响经济的重要渠道。 居民部门预防性储蓄的上升在全球有普遍性,储蓄率越高的国家,预防性储蓄上升越少;而储蓄率越低的国家,预防性储蓄上升越多。与此同时,社会保障体系对预防性储蓄的影响不明显。中国城镇和农村居民预防性储蓄的表现接近。 二、预防性储蓄流向何方 居民部门的预防性储蓄上升后,这些储蓄流向了何方?当我们试图回答这一问题时,就自然地把居民部门经济行为的调整与金融市场的变化联系起来了。 如图8所示,图中数据反映出,相比历史上同期,2020年居民部门在银行体系的存款变化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的偏离程度。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存款变化,已经扣除了居民从银行体系获得的贷款的变化。 在2020年一、二季度,居民部门提供给银行体系的存款相比正常水平出现大幅上升。以二季度的极端情况来看,居民部门提供给银行体系的存款相对于正常水平上升了12个百分点,一季度也接近12个百分点。 可以说,2020年一、二季度预防性储蓄基本上都转化成了银行体系的存款。而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货币基金新增的规模在2020年一季度相对正常情况也有明显上升。 如果我们进一步去细究这个问题,有个重要的细节值得讨论。 在2020年上半年,居民部门预防性储蓄上升接近6个百分点,而居民部门存款的上升幅度有12个百分点。存款的上升幅度显著高于预防性储蓄的上升幅度,这中间6个百分点的差距是从哪里来的呢? 如图9所示,相对正常情况而言,一季度居民住房的购买减少了6个百分点。存款的增加超过了预防性储蓄的上升,是因为居民同时减少了住房、直接投资、以及股票和其他资产类别的配置。这些行为共同导致存款的上升幅度明显高于预防性储蓄的上升幅度。 所以,面对新冠疫情所造成的巨大不确定性,人们表现出极强的风险回避倾向。回避风险的倾向在消费这一端表现为减少消费、增加储蓄,从而导致预防性储蓄上升了3至6个百分点。在资产配置这一端,厌恶风险的倾向表现为大量增持现金、货币基金以及银行存款,并系统性地降低对风险资产的暴露,比如住房、股票、直接投资等。 进入三季度以后,中国疫情基本得到了控制,社会经济生活逐步恢复正常。在此背景下,实物交易端表现为预防性储蓄从6个百分点下降到3个百分点,四季度可能为正。随着预防性储蓄的下降,实体经济层面表现为经济的强劲恢复。 居民部门除了在实物交易端的预防性储蓄下降以外,在资产配置端也出现了同步的变化。自三季度开始,居民部门把资金从人民币存款、货币基金转出,进入股票市场、房地产、直接投资等领域。 如图9所示,2020年三、四季度,居民部门购房的支出比正常情况多2-4个百分点。 观察另外一个重要变化,剔除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以后,居民部门在公募基金市场上购买股票基金的变化。如图10所示,为了控制净值变动的影响,这一计算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计算购买的公募基金份额的变化;第二部分,去估算公募基金资金量的变化。 三季度以后,如果以趋势线为基础,相比正常模式,居民部门把接近5个百分点的收入配置到了公募基金市场上。 在观察居民部门资产端配置的同时,我们可以分析负债端的情况。 如果说居民部门持有存款是资产配置行为,那么居民部门的贷款则可以理解为资产配置的反面,看成是负的资产配置。 如图11所示,在2020年一季度,面对新冠疫情,居民部门一方面大量地增持存款和货币基金,另一方面大量地减持贷款。相对正常水平,一季度居民的贷款减少了5个百分点。增持存款、减持风险资产、减持贷款,这与我们在上文观察到的居民部门行为在逻辑上是完全一致的。 二、三季度以后,随着经济逐步恢复正常和风险偏好的回升,在增加风险资产配置的同时,居民部门也在逐步扩大贷款增加杠杆。 相对于正常条件,三季度居民部门多获得了3个百分点的贷款,另外还有3个百分点的预防性储蓄,居民部门额外增加了6个百分点的资金,而这需要配置到住房、股票市场以及实物投资上。这就是我们三季度以来所看到的经济和市场变化。 观察实物投资领域的变化。由于无法获得居民从事直接实物投资的高频数据,我们做出一个粗略的假定,即制造业投资、民间投资的趋势与居民部门投资的趋势接近。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资金流量表数据,正常情况下中国居民部门的储蓄中有大约有一半用于实物投资。 如图12所示,实物投资的明显加速主要发生在2020年8月份以后。 也许可以这样说,在2020年6月份以后,随着居民部门风险偏好的回升,一方面存款和货币基金开始流入股票和房地产市场,另外一方面居民部门增加的预防性储蓄和贷款也进入这一市场。但与此同时,居民部门的直接投资还没有快速上升。所以在这个背景下,大量资金集中涌向了股票市场,进而导致了7月份股票市场的急速上涨。 进入8月份以后,为什么这一上涨势头明显减缓?至少部分原因是居民部门的直接投资开始上升,这对资金形成了明显的分流。 总结而言,人类在面对重大的不确定性时,一方面表现为预防性储蓄的上升,另一方面表现为强烈的风险回避行为。当人们的风险偏好重新恢复的时候,一方面资金从存款市场回流到权益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实体经济端,另一方面增加的预防性储蓄也将继续流入这些市场。 对权益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而言,恐慌消失后并非回到恐慌前水平,因为增加了预防性储蓄,流入这些市场的资金量比正常时候显著更多,所以这些市场会经历明显的资产重估。 同时由于预防性储蓄的存在,消费受到抑制,宏观经济存在收缩倾向。货币政策有宽松的倾向来对抗这一力量,进而带来了额外的信贷。这些额外的信贷也有一部分流入了上述资产市场,从而共同形成了资产市场估值提升的局面。 回顾北京城镇居民在2003年“非典”期间的表现,我们可以观察到,疫情在当年7、8月份就已经消失了,但是直到年底,居民部门的预防性储蓄才逐步恢复正常;直到2004年的夏季,居民部门才发生了补偿性的储蓄率下降。 以这一历史模式为参考,即使我们走出了新冠疫情的隧道,在较长一段时间里,居民部门的预防性储蓄都不会很快恢复到0。 进一步,在走出疫情隧道足够长的时间后,有可能发生反向的储蓄率下降。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形,储蓄率的下降会导致经济在一段时间内出现加速,这种加速会诱发货币政策的收紧。如果这一情形的确在未来发生,那么2020年下半年以来我们所经历的市场情形也会反向发生。 这种情况是否会发生?北京当年的这种变化模式如今是否具有借鉴意义?我们拭目以待。但持续追踪居民储蓄行为的变化,无疑对我们理解未来可能发生的趋势反转具有重要意义。
1月14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获悉,为促进粤港澳三地市场互联互通,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广州分行积极推动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试点准备,草拟实施细则,与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深入研讨,涉及的操作及技术层面的前期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择机推出。 央行广州分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前期工作基本上都达成了共识,操作细节也上报了总行,目前,主要是由于疫情因素,导致粤港澳三地人员来往不是很便利,后面要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择机推出。 2020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发布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框架内容,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可个人跨境投资区内的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根据业务试点规则,“跨境理财通”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 2020年11月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发表《行政长官2020年施政报告》时透露,“跨境理财通”有望在2020年底前落实。 此前,澳门银行公会主席叶兆佳在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论坛上也透露,在跨境理财方面,澳门银行业正积极推动代理内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供澳门居民购买,抢抓“跨境理财通”政策的后续落地机遇。 不过,疫情因素也打乱了“跨境理财通”的推出节奏。随着此次央行广州分行的最新表态,对于粤港澳居民来说,“跨境理财通”这项资产配置重大利好的落地又近了一步。
国内首例:海南允许非居民参与地方交易场所交易结算 海南自贸港交易场所的设立及制度创新,深受各界关注。1月7日,第一财经记者从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非居民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易场所特定品种交易管理试行规定》(下称《试行规定》)已正式印发。 “国家允许在海南设立交易场所,非居民可以参与,包括境外企业和个人,可以在海南交易场所进行交易和结算,这都是《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开放政策。”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陈阳此前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时说。 2020年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支持海南在优化升级现有交易场所的前提下,推进产权交易场所建设,研究允许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 《总体方案》提出,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落实金融业扩大开放政策,支持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目前,海南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交易中心和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要素市场已正式运营。 《试行规定》中明确,非居民是指居民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居民是指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定义的中国居民。 《试行规定》还明确了非居民参与交易的品种范围,列示了各参与者的条件与权责,规定了非居民参与交易的基本规则及监督管理要求,从整体上规范了非居民参与特定品种交易的行为,为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据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介绍,当前,推出非居民参与地方交易场所和进行资金结算的相关制度在国内尚属首例。下一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力争蹚出一条经验可复制、模式可推广的海南交易场所发展道路。
1月8日,邢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邢台今天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后,广大群众继续居家7天,防止疫情扩散,人员不流动、不聚集、不出社区和村庄。彻底阻断疫情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有关方面将全力保障广大居民日常生活。
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投资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多方联动、畅通渠道。 欧永生 近日,证监会提出了明年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重点提出着力加强资本市场投资端建设,增强财富管理功能,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助力扩大内需。今年年初,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这一切都表明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已是金融监管部门共识,也是对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在合理引导消费、储蓄、投资等方面进行有效制度安排”的积极回应。 我国经济长期以来高储蓄和高投资相互支撑。足够多的储蓄,才能有较高的投资增长和(港股00001)经济增长;只有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才能有足够的储蓄来源。资本市场作为资金融通、资源配置的枢纽,增强“投资端”建设可以更有效地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投资端的增强进一步传导到生产、消费,会极大助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我国居民储蓄规模巨大。央行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11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218.64万亿元,同比增长10.7%。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212.78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4个百分点和2.3个百分点。其中居民存款不在少数。如此大规模的储蓄资金若能有一定比例转化为投资,将对实体经济发展大有裨益。可以说,目前储蓄转化为投资面临多重有利条件。一方面,从大类资产配置上讲,房地产已从过去20年间的第一地位逐步滑落,投资回报率下降,而股市的相对吸引力在提升。在“房住不炒”政策基调下,房地产告别全民炒房时代,逐步回归居住属性,而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强股市活力是重要的监管目标。从国际比较来看,美国等发达市场的居民金融资产配置占比在六七成,股市和基金投资占比约为三成,而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配置多为现金和存款,股市方面投资占比约为2%。一方面,从市场环境来看,近两年资本市场有所回暖,指数稳中有升,积累了一定的赚钱效应,有利于进一步培育居民财富管理意识;尤其是今年新证券法实行以来,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亮点不少,包括创业板全面实行注册制,对信息披露违规的查处,最近更是出台了退市新规,这些都在逐渐改变市场的生态环境,资本市场正在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其财富管理功能正不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开正路、堵偏门”,在整顿同业市场、打破银行“刚性兑付”之后,引导理财子公司等主体加大权益类产品布局;由于金融脱媒与利率市场化的加快,居民财富逐渐多元化配置,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银行已经进入低利率时期,也有利于吸引居民储蓄以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参与资本市场投资,促动实体经济中的资金供求双方实现更好匹配。另一方面,居民整体消费意愿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国政府逐渐加大了民生领域的保障支出,客观上促使居民消费倾向有所加强。随着社会和文化的进一步变迁,我国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倾向已逐渐下降,而新一代年轻人的消费意愿明显更强。储蓄和消费主要取决于当前可支配收入,通过资本市场增加财产性收入将成为更多人的选择。 我国证券市场上散户格局凸显、投机行为活跃,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长期投资资金并不容易。因此,证监会此次提出的几点工作方向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推动加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与资本市场的衔接”,是鼓励险资入场、引导长期投资;“继续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推动健全各类专业机构投资者长周期考核机制”,是强化专业机构、约束短期行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既是加强资本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长期需要,也是激发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的迫切要求。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投资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多方联动、畅通渠道。 保持合理的储蓄率。一个经济体要维持经济结构平衡和持续发展,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水平。因此,要培育好储蓄资源,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国民收入分配要进一步向住户部门倾斜。此外,要不断完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障需求,以应对居民储蓄下降的不利影响。同时,积极引导居民增加储蓄、不过度负债,做好家庭债务的风险管理。 优化金融供给结构。转化好储蓄资源,需要减少碎片化配置,促进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但我国金融市场整体仍不发达,还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持续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构建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打破 A 股“牛短熊长”的格局,增强股市财富效应,提升资金入市意愿。要进一步支持机构投资者发展,丰富投资机构主体,拓宽其投资范围,提升其主动管理能力和跨产品、跨市场、跨境的投资能力,使其真正成为居民值得托付的财富管理机构。 培育理性投资理念。加强对于居民财富管理的观念教育,普及各项理财产品、投资工具的风险收益流动性等特性的知识。有效发挥理财、保险、信托等产品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如公募基金目前是个人资金入市选择的主要工具之一,但多数投资者并没有把基金作为长期配置工具,平均持有期短。基金持有人缺乏长期投资理念,导致基金行为短期化,进而加剧市场波动。对此,公募基金等产品应坚持长期评价,着力提升长期收益水平,同时引导投资者关注长期收益,推进短期交易型资金转化为长期配置型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