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数据统计发现,昨日共有45只个股获得机构给予“买入”或“增持”等看好评级,其中,有5只个股在近期被机构集中推荐,近5日内机构给予“买入”或“增持”等看好评级家数均逾3家及以上。 具体来看,分众传媒(002027)(6家)、领益智造(002600)(5家)、万孚生物(300482)(5家)、利安隆(300596)(5家)等4只个股近期机构看好评级家数居前,均达到5家以上,另外,包括智飞生物(300122)、京东方A、东山精密(002384)、五粮液(000858)、老百姓(603883)等在内的28只个股期间机构看好评级家数均在2家以上。 另外,昇兴股份、莱伯泰科等在5日内获得机构首次关注并给出买入评级。
证券时报统计,近五个交易日的龙虎榜当中,80只个股出现了机构的身影,其中35只股票呈现机构净买入。近五日机构净买入前三名分别是士兰微(600460)、创世纪(300083)、博迁新材(605376)。 与此同时,近五个交易日登陆沪深两市的龙虎榜个股中,营业部净买入较大的个股有分众传媒(002027)、达安基因(002030)、东风汽车(600006)。具体来看,分众传媒是资金最青睐个股,营业部净买入金额达3.99亿元,高居榜首。
本报记者 吴珊 见习记者 任世碧 本周(12月21日至25日),A股市场呈现反复拉锯整理的走势,板块表现分化较大,热点轮动也较为迅速,仍以结构性行情为主。在此期间,机构调研热情积极性仍较高,年报业绩超预期的绩优龙头股更容易吸引市场资金的青睐。 对此,轩铎资管总经理肖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A股市场预计下周开始有机会,而板块分化还会继续,当前市场结构性牛市特征非常明显,后期还是应该以周期性行业为主。”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同花顺(300033)数据统计发现,本周,沪深两市共有79家上市公司接待了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海外机构、阳光私募、保险公司、QFII等在内的多家机构调研。 记者进一步统计发现,上述79家上市公司中,有28家公司期间累计接待参与调研的机构家数超过10家,一心堂(002727)、森马服饰(002563)、帝欧家居(002798)等3只个股期间累计接待参与调研的机构家数均超过100家,万兴科技(300624)、虹软科技、坚朗五金(002791)、恒逸石化(000703)、伟星新材(002372)、伊之密(300415)、东鹏控股(003012)、侨银环保(002973)、高德红外(002414)和华文食品(003000)等10家公司期间也均受到20家及以上机构联袂调研。 良好的年报业绩预期向好或是本周机构频繁调研的重要动力。在上述本周被机构调研的79家公司中,截至12月27日,已有14家公司率先披露了2020年年报业绩预告,业绩预喜公司共有9家,占比逾六成。高德红外、东诚药业(002675)、比亚迪(002594)、浙富控股(002266)、博深股份(002282)、瑞丰新材(300910)等6家公司均预计2020年全年净利润同比翻番。 可以看到,近期市场做多资金也纷纷涌入部分机构调研股抢筹,上述79只个股中,本周共有21只个股呈现大单资金净流入态势,其中,16只个股期间累计大单资金净流入超1000万元。海康威视(002415)、高德红外、精测电子(300567)最受追捧,期间累计大单资金净流入分别达到10.91亿元、3.33亿元、1.56亿元,包括金风科技(002202)、永太科技(002326)、汉钟精机(002158)、东诚药业等在内的13只个股也均受到千万元以上大单资金布局,这16只个股合计吸金21.32亿元,后市表现值得关注。 行业角度,上述本周获机构调研的79只个股主要扎堆在机械设备、电子、计算机、化工、医药生物、建筑材料等六行业,涉及个股数量分别为9只、9只、8只、8只、7只和5只。 在当前结构性行情的环境下,投资者应该如何把握机会?冬拓投资基金经理王春秀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行情是一个极端分化的行情,基金重仓的核心资产、新能源、智能汽车等少部分股票持续推动指数上涨,绝大多数股票则持续下跌。随着公私募基金发行的持续火爆,这种分化行情还会继续。基于这种认识,认为包括白酒、医药、科技在内的机构重仓股会是一个好的方向,当前回调就是上车机会。”
为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信心,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共六章、三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办法》的法律依据、适用对象、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定义、声誉风险管理原则,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监管。二是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公司治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规定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声誉风险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职责分工,要求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清晰的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和相互衔接、有效联动的运行机制。三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事前评估、风险监测、分级研判、应对处置、信息报告、考核问责、评估总结七个环节,建立全流程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声誉风险管理完整闭环。四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风险排查、应急演练、联动机制、社会监督、声誉资本积累、内部审计、同业协作七方面做好声誉风险日常管理工作。五是明确了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责任、责任分工、监管措施、问责处罚、行业协作等,要求监管机构将银行保险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纳入法人监管体系,将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状况作为监管评级及市场准入的考虑因素,并可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强化监管,指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防范声誉风险。
图片来源:微摄 完善公司治理是金融企业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近年来,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四类非银机构发展较为迅速,行业规模稳步增长,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愈发重要。近期,银保监会对上述四类机构公司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总体上四类机构公司治理日趋规范,机制运作整体顺畅,公司治理有效性逐步提升。 一是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制度性基础初步形成。大部分国有非银机构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二是公司治理架构基本完整。以“三会一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普遍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逐步健全,对董事、监事的履职评价机制基本形成。三是股东和股权管理更加规范。违法违规股东的清理规范工作持续推进,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通过开展股东履行诚信义务情况排查,推动股东承诺事项落实,对股东行为的约束更加强化。股权托管稳步推进,股权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四是关联交易管理不断加强。深入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推动非银机构完善关联交易管理,防范大股东操纵。 但四类机构公司治理水平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相关治理主体的履职意愿、履职能力有待增强,内部制度建设和执行力仍需提高。主要表现为:一是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非银机构的股权结构大多较为集中,容易导致一股独大问题。有的股东滥用大股东地位,违规干预机构经营管理,损害机构法人独立性,成为风险根源或推手。有的股东意图隐瞒资金真实来源,将银行借款通过关联方多次划转后,以非自有资金入股非银机构,存在资本不实问题。二是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有效性需提升。部分机构董事较少、一些机构尚无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独立性、专业性不足,功能发挥流于形式。监事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对董事进行的履职评价要素笼统、科学性不足,正面评价多、指出不足少,监督职能明显虚化。部分机构高管配备不足,未实现前中后台相分离。三是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不严谨、不全面问题有待改进,不按规定审批关联交易的问题依然存在。从近年发生的股东违规案件来看,有的股东因自身资金紧张,授意操作人员通过隐蔽形式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规避监管要求,不当输送利益,已成为风险事件的重要诱因之一。四是激励约束机制需要更“重风险”。一些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中风险与合规因素占比较低,激励有余、约束不足。部分机构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制度不完善,延期支付要求不满足监管规定,实际执行效果较差。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深化公司治理改革作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不断推动非银机构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升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
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高公司治理质效,促进银行保险机构科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准则》是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纲领性制度,共11章117条,包括总则、党的领导、股东与股东大会、董事与董事会、监事与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利益相关者与社会责任、激励约束机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附则。 《准则》充分立足我国国情,注重借鉴国内外良好实践。一是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要求正式写入监管制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准则》单设一章,首次在监管制度层面对国有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提出总体要求,同时明确民营机构要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二是吸收整合了现有银行业监管规制与保险业监管规制的核心要义及相关表述。银行业和保险业现有公司治理监管制度各有优势与特点,《准则》吸收借鉴了两类规制的优势,统一了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要求。三是积极响应《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的倡导要求。《准则》吸收借鉴了《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所倡导的良好做法,如注重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要求董事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明确董事会应当执行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注重保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员工参与公司治理。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根据各界反馈意见,对《准则》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