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媒体报道,今日重要事件如下: 【宏观】 财政部第四次续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10年期)。 【行业】 2020上海国际防疫物资用品展览会7月30日-8月1日在上海举办。 【发布会】 北京市政府召开《北京市加快新场景建设培育数字经济新生态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 【公司】 先惠技术(科创板)、卡倍亿新股申购。
上海柏儒贸易有限公司拟转让中科芜湖科技园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3624.4280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1.5亿元。 7月29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资料显示,上海柏儒贸易有限公司拟转让中科芜湖科技园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3624.4280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1.5亿元。 披露资料显示,标的企业中科芜湖科技园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2亿元,主营科技园项目投资及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本企业房产出租转让及物业管理服务、建筑安装。上海柏儒贸易持有其全部股份。 标的企业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显示,其营收899.81万元,利润267.16万元,净利润267.16万元,总资产102669.99万元,总负债91354.27万元,所有者权益11315.72万元。经评估机构评估,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5285.07万元。 另据天眼查资料,转让方上海柏儒贸易成立于2019年4月,注册资本4.6亿元,所属批发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元佳祺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 此外,依据转让方上海柏儒贸易《股东决定》,同意将对标的公司人民币13624.4280万元债权以人民币10000万元转让。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人民币13624.4280万元债权组成,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对应挂牌价格为人民币5000万元。如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曾经的上市公司上海普天财务造假案有了下文,多名时任高管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获刑。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上海普天多名时任高管联合通过虚增利润的方式对财务数据造假,虚增主营业务收入达1.2亿元,虚增利润1810万元。 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2亿 裁判文书显示,2014年间,时任上海普天副董事长、总经理的郑某某,为实现上海普天年度报告盈利,授意该公司时任总会计师陆某、时任能源公司总经理沈某某等人虚增利润。 在2014年当年,上海普天采用与其他公司开展无实物交割、资金闭环的虚假贸易,并违规延期结转成本费用的方式,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 其间,沈某某指使能源公司商务经理顾某某制作虚假合同、单据开展虚假贸易。时任上海普天副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的高某某负责虚假贸易合同审核及资金流转;时任上海普天总工程师、采购中心负责人的王某负责虚假采购合同审批;陆某负责虚假贸易合同审批并将虚假财务数据编入2014年财务报告。 2015年3月,郑某某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陆某和王某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明知财务报告虚假,仍对2014年年度报告书面确认。郑某某作为公司负责人、陆某作为财务负责人、高某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在虚假财务报告上签字确认。同年3月20日,上海普天将上述虚假财务报告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对外披露。 经鉴定,上海普天共计虚增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23亿元,虚增利润1810.35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3.61%,将亏损披露为盈利。 此前已主动退市 实际上,早在2018年,证监部门就已对上海普天的财务造假行为进行处罚。 2018年3月,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上海普天数笔所谓的“三方贸易”中,贸易合同的标的货物相同,签订合同及支付款项的时间相同或相近,在流程上均是由上海普天对外销售,最后又由上海普天购回,贸易流程与资金划转形成闭环,且所涉及的货物均以虚拟库的形式出入库,不发生实物流转,属于虚假贸易。最终,上海普天被上海证监局处以40万元罚款,数名责任人被处以3万至40万元不等的罚款。 2019年3月21日晚间,上海普天发布公告称,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退市整理期股价波动给中小股东造成影响,公司拟以股东大会方式主动撤回A股和B股股票在上交所的交易,并在取得上交所终止上市批准后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这也是当时A股史上第二家主动退市的公司。 2019年5月17日晚间,上海普天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同意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公司A股和B股股票将在2019年5月23日予以摘牌。 2019年10月,郑某某、顾某某、陆某、高某某、王某经侦查机关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沈某某在服刑期间,侦查机关发现其涉案犯罪事实,随后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郑某某、高某某到案后未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审查起诉阶段也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海普天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郑某某、陆某、沈某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某某、顾某某、王某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此外,被告人沈某某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连续16年扣非净利润为负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显示,1951年8月,上海普天的前身华东邮电器材厂在上海成立。1981年,华东邮电器材厂更名为邮电部上海通信设备厂。1992年,上海市将上海普天列入十家高新技术通信产业企业之一。至今,上海普天的官网还保留着“曾经研制出中国第一台电传机、第一架载波机,创造了近千项科技成果”的介绍。 1993年,上海普天股份制改造后成功在A股上市。上市之初的上海普天,是国内专业生产高技术通信产品的骨干企业。 2004年,上海普天出现上市以来的第一次扣非后净利润亏损。2005年1月,上海普天原总经理王忠夫、副总经理孙良双双请辞。2005年,上海普天展开了业务调整,提出将公司主业定位于行业电子机具产业的战略,但依然转型艰难。数据显示,上海普天自2004年以后连续16年的年度扣非净利润皆为负。 2012年年底,上海普天与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总价9.72亿元的仙居新区“大卫世纪城”能源中心项目,更是将上海普天拖入深渊。2013年,“大卫世纪城”出现资金紧张情况。2015年3月,浙江大卫的回购款支付出现逾期。一直到2016年4月,普天能源将浙江大卫告上法庭。 从2015年到2017年,因连续三年亏损状态,上海普天披星戴帽变成了*ST上普(600680)。由于被实施*ST后的首个会计年度继续亏损,上海普天股票在2018年5月被暂停上市。 此前*ST毅达财务造假案已宣判 在此之前,*ST毅达(600610)财务造假案中就已有责任人获刑。今年4月10日,上海三中院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毅达”)信息披露违规案件作出判决,4名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该案是上海市首例提起公诉并判刑的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案件。 2015年7月至9月,*ST毅达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了井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和成本,导致*ST毅达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元,占当期披露的营业收入的50.24%;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81.35%;虚增净利润797.92万元,将亏损披露为盈利。 2018年4月,上海证监局针对*ST毅达2015年三季报虚假记载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等17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上海证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上海第三中院认为,上海中毅达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具有严重情节;被告人任某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林某、盛某、秦某某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应予依法惩处。 鉴于四名被告人犯罪后均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均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被告人任某某、林某在本案前均已缴纳过行政罚款,应折抵罚金。四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且均已缴纳了罚款或罚金,依法可从宽处理。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任某某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折抵)。 二、被告人林某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已折抵)。 三、被告人盛某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缴纳)。 四、被告人秦某某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缴纳)。 证监会: 将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利剑高悬”。其中规定,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对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1000万元罚款。同时,包括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机构都将承担连带责任,处罚幅度也大为提高。 今年4月24日,证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新《证券法》,集中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加大证券违法违规成本,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纪律和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
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号消息,28日上午,上海一中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威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3家被告单位、被告人韩海湧等7名被告人集资诈骗案。 上海一中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上海威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人民币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不等罚金、被告人韩海湧等7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3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5年,被告人韩海湧先后设立并实际控制被告单位上海威丰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威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海威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威丰资产公司、威翔股权公司、威丰股权公司)等公司,且在本市开设多家理财门店,招揽客户。 2013年3月至2018年5月,韩海湧为谋取非法利益,以上述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众虚假宣传投资项目并夸大盈利能力,并以本金利息绝对有保障、具有IPO上市可能,以6%-12%的年化收益、返款及超额利息等为诱饵,公开向9700余名投资人共计非法集资37.31亿余元,所得资金汇集至韩海湧控制的银行账户内,由被告人黄意等人按韩海湧指令支配使用。 至案发,上述非法集资所得款项,除26.2亿余元被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返款外,其余钱款被用于各项运营费用、支付高额业务提成等,仅少量资金用于投资经营、对外放贷等,共造成5000余名被害人实际损失10.56亿余元。 上海一中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威翔股权公司、威丰资产公司、威丰股权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韩海湧等人分别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上述各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非法集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7月28日晚间,光韵达发布2020年上半年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当期归母净利润在3786.42万元至4660.21 万元之间,同比增长30%至60%。对于业绩预增原因,公司表示,二季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经营情况明显改善,且报告期各项业务保持稳定增长,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与业绩预告一同披露的还有一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韵达宏芯于近日与南京初芯、上海华力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各方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eSRAM-SDM等相关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和生产、销售领域展开深度合作。 公告显示,南京初芯于2018年10月设立,主要开发产品为手机OLED屏幕所用的高速缓存芯片(eSRAM-SDM),光韵达宏芯的持股比例为17.86%。 天眼查信息显示,南京初芯的主要产品为集成电路储存芯片中的28nm高速缓存芯片,是目前较少的可向OLED制造商小批量供货的芯片设计公司,较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具有一定领先优势。其技术团队成员在SRAM芯片设计领域有15至20年的经验,均来自于韩国最知名的闪存企业,对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较为清晰。 上海华力则是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集成电路制造业自主可控的骨干企业。据公司披露,作为行业内领先的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上海华力拥有先进的工艺制程和完备的解决方案,专注于为设计公司、IDM公司及其他系统公司提供28/14纳米不同技术节点的一站式芯片制造技术服务,在快速变化的终端市场上为客户提供多种差异化技术支持与保障,上海华力拥有中国第一条12英寸全自动集成电路芯片制造生产线,可灵活调配产能。其存储芯片的制造工艺,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由合作模式可知,光韵达宏芯负责对外销售;南京初芯负责产品设计和项目的实施、运营及市场推广,产品由南京初芯负责研发;上海华力作为生产方,主要负责提供工艺平台开发合作支持和产线产能保障,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生产价格。 根据合作协议,光韵达宏芯及南京初芯将最大化地填充上海华力28NM的产能,并承诺2020至2021年总投片量不低于40000片,月度投片不低于3000片;上海华力作为生产方,将确保为南京初芯提供上海华力的产品开发平台,保证研发资源支持与交付能力,并承诺2020至2021年度总支持产能不低于20000片。 作为国内激光精密加工的头部企业,光韵达的业务版图正在持续稳步扩容。今年6月,光韵达公告称,拟作价2.45亿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通宇航空49%股权,同时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96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重组相关费用等。交易完成后,光韵达对通宇航空的持股比例将升至100%,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升在国内航空航天应用领域及3D打印业务的综合竞争力。 据悉,通宇航空于2013年进入航空配套工装设计制造领域,2017年形成批量生产。2018年以来,航空零部件加工业务已经成为通宇航空的主要收入来源。通宇航空为成飞集团的银牌供应商。 回查此前公告,光韵达曾于2019年3月耗资1.89亿元完成对通宇航空51%股权的收购,收购的初衷之一即以通宇航空为平台,将公司掌握的先进激光技术、3D打印技术、智能设备产业应用至航空航天及军工产业。 7月27日,光韵达在一次投资者问答中表示,通宇航空的3D打印业务有望在无人机上取得突破。“3D打印技术在航空航天领域具有特有的优势,可以提升航空零部件的多项重要性能,尤其适合无人机产品。”公司表示,通宇航空一直参与生产制造无人机业务,目前主要是机加产品和零部件,未来也有望提供金属3D打印零部件。 公司透露,目前金属3D打印航空零部件产品已完成成飞集团的现场验收,正处于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性能测试阶段,待完成航空零部件金属3D打印的试产、客户现场验收、性能测试、特殊过程认证等程序后,通宇航空的3D打印业务有望在无人机上率先取得突破。
7月28日晚间,光韵达发布2020年上半年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当期归母净利润在3786.42万元至4660.21万元之间,同比增长30%至60%。对于业绩预增原因,公司表示,二季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经营情况明显改善,且报告期各项业务保持稳定增长,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与业绩预告一同披露的还有一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韵达宏芯于近日与南京初芯、上海华力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各方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eSRAM-SDM等相关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和生产、销售领域展开深度合作。 公告显示,南京初芯于2018年10月设立,主要开发产品为手机OLED屏幕所用的高速缓存芯片(eSRAM-SDM),光韵达宏芯的持股比例为17.86%。 天眼查信息显示,南京初芯的主要产品为集成电路储存芯片中的28nm高速缓存芯片,是目前较少的可向OLED制造商小批量供货的芯片设计公司,较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具有一定领先优势。其技术团队成员在SRAM芯片设计领域有15至20年的经验,均来自于韩国最知名的闪存企业,对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较为清晰。 上海华力则是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集成电路制造业自主可控的骨干企业。据公司披露,作为行业内领先的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上海华力拥有先进的工艺制程和完备的解决方案,专注于为设计公司、IDM公司及其他系统公司提供28/14纳米不同技术节点的一站式芯片制造技术服务,在快速变化的终端市场上为客户提供多种差异化技术支持与保障,上海华力拥有中国第一条12英寸全自动集成电路芯片制造生产线,可灵活调配产能。其存储芯片的制造工艺,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由合作模式可知,光韵达宏芯负责对外销售;南京初芯负责产品设计和项目的实施、运营及市场推广,产品由南京初芯负责研发;上海华力作为生产方,主要负责提供工艺平台开发合作支持和产线产能保障,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生产价格。 根据合作协议,光韵达宏芯及南京初芯将最大化地填充上海华力28NM的产能,并承诺2020至2021年总投片量不低于40000片,月度投片不低于3000片;上海华力作为生产方,将确保为南京初芯提供上海华力的产品开发平台,保证研发资源支持与交付能力,并承诺2020至2021年度总支持产能不低于20000片。 作为国内激光精密加工的头部企业,光韵达的业务版图正在持续稳步扩容。今年6月,光韵达公告称,拟作价2.45亿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通宇航空49%股权,同时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96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重组相关费用等。交易完成后,光韵达对通宇航空的持股比例将升至100%,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升在国内航空航天应用领域及3D打印业务的综合竞争力。 据悉,通宇航空于2013年进入航空配套工装设计制造领域,2017年形成批量生产。2018年以来,航空零部件加工业务已经成为通宇航空的主要收入来源。通宇航空为成飞集团的银牌供应商。 回查此前公告,光韵达曾于2019年3月耗资1.89亿元完成对通宇航空51%股权的收购,收购的初衷之一即以通宇航空为平台,将公司掌握的先进激光技术、3D打印技术、智能设备产业应用至航空航天及军工产业。 7月27日,光韵达在一次投资者问答中表示,通宇航空的3D打印业务有望在无人机上取得突破。“3D打印技术在航空航天领域具有特有的优势,可以提升航空零部件的多项重要性能,尤其适合无人机产品。”公司表示,通宇航空一直参与生产制造无人机业务,目前主要是机加产品和零部件,未来也有望提供金属3D打印零部件。 公司透露,目前金属3D打印航空零部件产品已完成成飞集团的现场验收,正处于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性能测试阶段,待完成航空零部件金属3D打印的试产、客户现场验收、性能测试、特殊过程认证等程序后,通宇航空的3D打印业务有望在无人机上率先取得突破。
在金融扶助政策的支持下,上海的一些中小微外贸企业主正重拾信心。 一家从事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出口的外贸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之前受疫情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一度出现困难,但近期利用保单融资,公司成功从银行贷到无抵押贷款200万元,缓解了现金流压力。 一位从事工业皮带生产加工的企业主也发出了同样的感慨,他说,有了保单融资后,外贸企业找银行贷款不再是难题,而且融资成本也更低了,企业出口更有保障。 企业主们所提到的保单融资,是指防疫期间上海多个部门联合创设的“信保+银行+担保”的创新保单融资模式,以无抵押、纯信用的银保合作产品为抓手,盘活企业应收账款,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而这仅仅是上海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的其中一项金融创新。今年以来,为保外贸市场主体,上海强化金融支持,开拓各种渠道为企业注入金融活水。 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相关数据已初步反映政策成果:截至6月末,上海市各类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数量较年初增加14万家;就业人数为1016.2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0.6万人;外贸企业贷款余额4833亿元,较年初增加448亿元;上半年,全市进出口额虽然同比下降0.7%,但降幅比全国低2.5个百分点。 金融纾困外贸企业 对于外贸企业而言,融资向来是一大难题。“去银行贷款,要么要有固定资产担保,要么要有增值税税收,但外贸企业没有增值税,只有所得税和印花税,所以大多贷不到款,即使能贷到,金额也会很少。” 鹰柴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鹰柴贸易公司”)财务经理邓宏告诉记者。 鹰柴贸易公司是一家从事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出口的外贸企业,如农业机械设备以及所有机型所配套的零件、水冷柴油机、各类发电机组等。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出口至老挝、柬埔寨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疫情期间,由于出口物流受到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账期拉长,这带来的直观影响便是公司资金流愈发紧张。邓宏称,尽管公司目前还未出现坏账,但回款速度变慢了,以往可能是5万、10万的打款,现在基本上是一次1万或2万。与此同时,压在他肩头的还有原材料采购成本以及每个月15万-20万元左右的人工成本。 ”200万的保单融资贷款算是解了公司燃眉之急,而且利率相对较低,仅在4.5%左右,明显低于其他融资工具成本。“邓宏告诉记者,有了金融机构的支持,只要应收账款不出现坏账,公司今年利润不会有明显下滑。 所谓保单融资,是指企业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认可的境内外保险公司开具的保险保单,并将保单项下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银行则会按照保单项下的应收账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融资资金。 疫情期间,为加强对重点外贸企业的支持,上海市多个部门深化“信保+担保+银行”融资模式,通过支持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与银行、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加强保单融资合作,将保单融资覆盖范围从年出口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扩大到3000万美元(含)以下。 年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鹰柴贸易公司即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公司此次贷款来自建设银行。记者获悉,前期建行方面就提供了首期100亿元的人民币专项信贷额度,用以重点支持出口量3000万美元以下的上海市外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复市。 建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行明确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用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工具,同时还建立了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通过绿色通道,加快贸易融资审批、放款等手续,为企业提供定制化套餐权益,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同发力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保单融资再喜提优惠资金。在央行上海总部、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等机构的推动下,日前上海首笔央行再贷款信保融资业务落地,即首次使用1万亿普惠性再贷款优惠资金进行信保融资的贷款投放。 该笔业务为上海银行向上海托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300万元,用于该企业出口信用保险项下“保易融”业务。据悉,上海托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货物出运后,向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履行申报义务,上海银行在对相关贸易背景和单据进行审核后发放贷款,支持企业出口项下的外贸业务。 “使用再贷款优惠资金,企业可获得更低成本的资金,银行也有动力去开展业务。”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胡敏对记者说。 还了解到,为了能够提高对接效率,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从6000多家外贸企业中,按照各银行的政策导向、风险偏好等,筛选出了2785家企业,助力银行将再贷款资金精准流向企业。 胡敏还提及,“信保+担保+银行”的融资模式是发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同效应的良好体现。对于企业而言,可进一步降低融资门槛与成本;对于放款行而言,有信用保险的加持,可减缓贷后管理的风险;对中国信保而言,可完善小微企业的服务。 上海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人、央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吕进中说,“信保+担保+银行”的模式是发挥“几家抬”合力做好企业金融服务的典范。这种模式既有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挥主体作用,又有财政、政府性担保提供配套支持,还有商务委这一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权威的企业信息。“多方协同发力形成闭环,十分精准地对外贸领域小微企业形成了有力支持,该模式探索出的经验也非常值得复制推广到其他行业领域。”吕进中说。 在吕进中看来,这一模式也很好地解决了小微企业的征信问题。按照相关要求,今年金融机构要向实体经济让利1.5万亿元,而让利要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和做到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进行,金融机构需用风险溢价覆盖风险。“这其中,存在一定的不协调,如何化解不协调,关键在于抓住小微企业征信问题。”吕进中说。 此前央行上海总部会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市金融工作局、上海市经信委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金融18条”(《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也对上述模式进行了强调。 从企业体验来看,“申请起来十分方便,只需将贸易合同等材料提交至银行即可,而且可以全部线上操作,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就能申请,放款周期较短,一个星期左右就能拿到贷款。”邓宏说。 降费让利充分发挥风险保障功能 不止是资金上的压力,大多中小微出口企业在贸易过程中还面临着买方破产、拖欠货款的风险。如此一来,保险的作用尤为重要。 “和我们一直有稳定合作的印度的一个买家,在我们交货后,以质量不达标等理由拒绝付款。”上海汉唐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汉唐传动”)沈立对记者表示。 汉唐传动是一家从事工业皮带生产加工的企业,生产产品主要出口至土耳其、巴西、印度、俄罗斯、伊朗等地。“实际上,公司和印度这家企业的合作已经两年了,供应的是同一款印花导带,一直没有更换过原料和工艺,质量稳定,没想到对方会以这个理由拖欠货款。”沈立称。 双方交货是在去年12月,按照合同,对方应付9.4万美元。但临近付款期,印度买家迟迟没有打款。无奈之下,汉唐传动向中国信保报案。经过调查核实,在报案后的十几个工作日内,汉唐传动就收到了来自中国信保的7.4万美元的赔付金。之后中国信保通过追偿渠道向买方发起追讨,已经追回50%以上的货款,挽回了损失。 “虽然这笔交易金额不算大,但在今年外部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因为有信保保单,公司的损失减少了。”沈立告诉记者,预计今年公司外贸收入可能只有去年70%的水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沈立频频看向手机。他说,所看到的全是国外客户的邮件,虽然大家保持着联系,但并没有更多的生意可做。 来自上海普弗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普弗沃医疗”)的孔振宇也表示,在外部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及疫情影响下,外贸风险增加,“企业投保后,相当于有了保障,企业出口更有信心。” 孔振宇说。 普弗沃医疗是一家为医院提供手术室及ICU整体解决方案的医疗企业,主营呼吸机、麻醉机等。孔振宇称,作为出口医疗产品的企业,疫情带来了机遇,公司外贸从6月开始慢慢恢复,目前内外贸业务占比为1:3,但随着业务的拓展,公司对资金需求更大。 “比如一些大的订单,需要垫付资金,有了保险,再加上保单融资,对于外贸公司而言,无疑是双重防护。”孔振宇说。 为了惠及更多中小外贸企业,记者了解到,疫情期间,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积极“降费”,主动尽可能对全部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降费,减少企业投保成本近600万元;同时,还推出了免费资信调查服务,帮助企业甄别海外客户,排查风险;依托“单一窗口”,帮助企业开展“一网通办”,完成通关、物流、融资、保险等一系列业务。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共为8084家企业217.4亿美元的出口及对外投资提供信保支持,同比分别增长50.4%和23%;另为企业新开发海外客户2070个,批复买方授信73.4亿美元,带动新增出口12.7亿美元。 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总经理陆栋称,下半年外部环境依然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外贸企业面临订单被取消或延期等问题,市场整体信用风险偏高,这对打好金融政策“组合拳”、稳住外贸基本盘提出更高要求。 近日,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还上线了“WE学院”和“小微资信红绿灯”功能,一方面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和企业成长知识服务,构建小微成长生态圈;另一方面,利用大数据技术帮助企业识别海外买家交易风险,有效避免外贸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