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项 2020年11月新增社融2.13万亿(前值1.42万亿),新增人民币贷款1.43万亿元(前值6898亿),社融存量同比增长13.6%(前值13.7%),M2同比增长10.7%(前值10.5%),M1同比增长10%(前值9.1%)。 主要观点 一、信用扩张拐点已现,但实体融资需求和流动性依然不弱 11月金融数据释放出本轮信用扩张基本触顶的信号,在总量和结构上都有一些线索。总量上,社融同比增速13.6%较前值回落0.1个百分点。一则政府债券发行已经接近年末尾声,二则直接融资受到永煤违约事件的影响,形成拖累,两个因素共同导致社融拐点略提前于我们的预期。结构上,企业长贷本月同比多增1681亿,幅度较前值有所收敛。并且,严监管下委托和信托贷款继续压降的同时,本月未贴现票据也继续收缩,伴随表内票据融资出现了下半年来的首次新增,背后或与疫情后高增的开票陆续到期有关,同时不排除有部分银行以票据替代短贷的可能,但规模估计不大。 但信用扩张的触顶不等于当前实体融资需求和流动性将就此剧烈转向。融资需求仍然不弱,对实体投放的信贷本月维持千亿级别的多增,企业长贷占新增贷款的比重虽然有所下降,但依然处于历史高位。实体流动性积极向好,信贷不弱配合年底的财政支出,M2本月小幅回升到10.7%,M1同比更攀升至10%超出市场预期,我们预计拐点将在明年年初,触顶16%左右,再伴随着房地产销售的回落、表外融资的收紧和财政力度的收敛而开启下行,于2021年底回落至8%左右。 二、经济顺周期修复的“子弹”还在继续飞 信用扩张虽然基本触顶,但支持实体经济的效用仍在继续释放,经济顺周期修复的动能仍在强化。最直接的观测指标就在持续快速上行的M1。M1同比对工业企业库存周期和大宗商品价格具有稳定的领先关系(1年左右),M1高增代表企业资金的活化比例持续提高,经营和生产行为持续活跃,经济顺周期修复的动能持续强化。 顺周期修复的动能预计将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出口高景气度有望持续到明年上半年,二是消费复苏服务业和耐用品量价回升可期,三是制造业投资上行趋势明显,上游投资(取决于前期工业企业利润和大宗商品价格)、中游投资(取决于出口和汽车需求)、下游投资(取决于消费的复苏),都看到积极的信号。因此,尽管信用周期基本见顶,但我们认为经济逐步升温的趋势并没有改变。 三、大类资产的趋势性拐点还需再等一等 结合流动性和经济基本面的角度来看,大类资产的趋势性拐点还没有到来,或待到明年二季度,权益上半年好于下半年,利率下半年好于上半年。 对于权益而言,影响定价的流动性指标是超额流动性,即M1同比-名义GDP同比,决定了估值的变化。明年一季度之前,M1同比和名义GDP同比同步修复,权益压力不大。但关注一季度之后M1回落带来的超额流动性收缩,或形成杀估值的压力,指数估值承压,行业估值中性收敛。结合我们对于经济基本面修复动能的判断,预计“景气度向上+估值分位数偏低”的这部分行业出现戴维斯双击个股的可能性最高,包括专用设备、轻工、化工、电气设备、非银金融、采掘、有色,需认真把握。 对于利率而言,影响定价的流动性指标是社融-M2同比,决定了利率的拐点,代表广义资金供需领先利率2个季度左右。影响定价的基本面指标则是工业经济名义增速,决定了利率的中枢,代表经济可以提供的回报,同步于利率变化。综合来看,两者决定利率长期趋势性机会仍然要等到明年二季度左右,10y国债利率全年在3~3.5%之间震荡概率较大。 风险提示:表外融资收缩和国企违约的负面冲击超预期 报告目录 报告正文 一 信用扩张基本触顶,经济还没到顶 (一)信用扩张拐点已现,但实体融资需求和流动性依然不弱 11月金融数据释放出本轮信用扩张基本触顶的信号,在总量和结构上都有一些线索。总量上,11月新增社融2.13万亿,同比增速13.6%较前值回落0.1个百分点。一则政府债券发行已经接近年末尾声,11月新增4000亿,同比多增幅度减小至2284亿,拉动减小。二则直接融资受到永煤违约事件的影响,同比大幅少增逾2000亿,形成拖累。两个因素共同导致社融拐点略提前于我们的预期。结构上,企业长贷本月新增5887亿,同比多增1681亿较前值有所收敛(10月同比多增1897亿)。并且,严监管下委托和信托贷款继续压降的同时,本月未贴现票据也继续收缩,伴随表内票据融资出现了下半年来的首次新增,背后或与疫情后高增的开票陆续到期有关,同时不排除有部分银行以票据替代短贷的可能,但规模估计不大。 但信用扩张的触顶不等于当前实体融资需求和流动性将就此剧烈转向。融资需求仍然不弱,对实体投放的信贷本月维持千亿级别的多增,企业长贷占新增贷款的比重虽然有所下降,但依然处于历史高位。实体流动性积极向好,信贷不弱配合年底的财政支出,M2本月小幅回升到10.7%,年内大概率维持震荡,至明年小幅回落。M1同比在高基数上攀升至10%超出市场预期,我们预计拐点将在明年年初,触顶16%左右,再伴随着房地产销售的回落、表外融资的收紧和财政力度的收敛而开启下行,于2021年底回落至8%左右。 (二)经济顺周期修复的“子弹”还在继续飞 信用扩张虽然基本触顶,但支持实体经济的效用仍在继续释放,经济顺周期修复的动能仍在强化。最直接的观测指标就在持续快速上行的M1。M1同比对工业企业库存周期和大宗商品价格具有稳定的领先关系(1年左右),M1高增代表企业资金的活化比例持续提高,经营和生产行为持续活跃,经济顺周期修复的动能持续强化。 顺周期修复的动能预计将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出口高景气度有望持续到明年上半年,二是消费复苏服务业和耐用品量价回升可期,三是制造业投资上行趋势明显,上游投资(取决于前期工业企业利润和大宗商品价格)、中游投资(取决于出口和汽车需求)、下游投资(取决于消费的复苏),都看到积极的信号。具体分析详见我们的年度策略报告《2021:归途——年度宏观策略展望》。因此,尽管信用周期基本见顶,但我们认为经济逐步升温的趋势并没有改变。 (三)大类资产的趋势性拐点还需再等一等 结合流动性和经济基本面的角度来看,大类资产的趋势性拐点还没有到来,或待到明年二季度,权益上半年好于下半年,利率下半年好于上半年。 对于权益而言,影响定价的流动性指标是超额流动性,即M1同比-名义GDP同比,决定了估值的变化。明年一季度之前,M1同比和名义GDP同比同步修复,权益压力不大。但关注一季度之后M1回落带来的超额流动性收缩,或形成杀估值的压力,指数估值承压,行业估值中性收敛。结合我们对于经济基本面修复动能的判断,预计“景气度向上+估值分位数偏低”的这部分行业出现戴维斯双击个股的可能性最高,包括专用设备、轻工、化工、电气设备、非银金融、采掘、有色,需认真把握。 对于利率而言,影响定价的流动性指标是社融-M2同比,决定了利率的拐点,代表广义资金供需领先利率2个季度左右。影响定价的基本面指标则是工业经济名义增速,决定了利率的中枢,代表经济可以提供的回报,同步于利率变化。综合来看,两者决定长期趋势性机会仍然要等到明年二季度左右,10y国债利率全年在3~3.5%之间震荡概率较大。 二 11月数据:信用扩张的顶点基本确认 (一)社融:违约事件冲击和政府融资回落带来社融增速拐点 11月新增社融2.13万亿,同比多增1363亿,存量同比回落0.1个百分点至13.6%。11月社融增速的回落,一在政府债券发行已至尾声,对社融增速的拉动减弱,二在永煤违约事件导致直接融资受到冲击,并对社融增速形成负面拖累。社融增速的拐点也因此提前确认。 细项数据看,向实体投放的人民币贷款11月新增1.53万亿,同比多增1667亿,反映实体部门整体的融资需求依然不差。表外融资11月收缩2044亿元,同比多减981亿元,其中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收缩626亿(前值:收缩1089亿),委托贷款收缩31亿元(前值:收缩174亿元),信托贷款收缩1387亿元(前值:收缩875亿元)。表外融资本月收缩幅度较大,一部分原因是房地产融资全面收紧下信托贷款萎缩提速,另一部分原因是本月的未贴现承兑汇票收缩并且同比还少增了1196亿,或与疫情后高增的开票陆续到期有关,同时不排除有部分银行以票据替代短贷的可能。 此外,政府债券11月净融资4000亿元,同比多增2284亿,尽管同比来看政府融资依然对社融形成支撑,但是伴随发行进程接近尾声,拉动力明显减弱。直接融资11月新增1633亿元,同比大幅少增逾2000亿,其中债券净融资下降至862亿,同比少增近2500亿,股权融资规模771亿,同比多增247亿。 (二)信贷:信用顶点确认但融资需求仍然不差 11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43万亿,同比多增400亿,环比多增约7400亿,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速回落0.1个百分点至12.8%。受非银贷款的拖累,11月新增人民币贷款同比多增有限,但对实体投放部分同比依然多增1667亿,反映当前的融资需求依然不弱。结构上,企业长贷占比小幅回落至41%,同比多增1681亿幅度也略有收敛。整体来看,本月信贷数据反映在货币政策回归正常化的过程中,信用扩张的顶点目前已基本确认,但融资意愿就此快速降温的可能性也很小。 居民短贷新增2486亿元,同比多增344亿元。居民长贷新增5049亿元,同比多增360亿。对应来看,11月百强房企销售金额同比增长22.7%(前值21.5%),狭义乘用车零售同比持平于8%,商品房与汽车销售增速于高位震荡,进一步抬升的空间有限,居民长贷同比多增幅度也因此略有收窄。 企业部门短贷增加734亿元,同比仍少增909亿元。企业长贷保持高增长,11月新增5887亿依然超过历史同期,但同比多增1681亿元幅度有所收敛。表内票据融资新增804亿元,同比多增180亿。中长期贷款的高增反映企业部门的生产投资活动依然活跃,融资需求强劲。此外,非银贷款继续收缩,11月减少1042亿,同比多减1316亿。 (三)存款:M1进一步突破触及10% 11月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总量增加2.1万亿元,同比多增7900亿元,仅财政部门存款少增,实体经济私人部门存款多增。财政存款11月减少1857亿,同比多增594亿,环比减小逾1万亿。非银存款增加8516亿元,同比多增1537亿元,环比多增5600亿。企业存款增加近8500亿,同比基本持平。居民存款增加6334亿,同比多增3868亿。 11月M2同比抬升至10.7%,M1同比继续高增至10%。M1同比继续回升,与近期财政资金投放加快、房地产销售增速维持高位、以及小微贷款与制造业贷款的积极投放有关,对应到经济基本面则反映的是大宗商品价格的快速上涨(国内典型商品如螺纹)以及景气度的抬升(PMI突破高位)。同时本月M2小幅上行,与财政存款的支出提速同时新增信贷依然不弱有关,但抬升的幅度亦非常有限。
图片来源:微摄 央行12月9日发布2020年11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数据显示,11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17.2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2个和2.5个百分点。 一、广义货币增长10.7%,狭义货币增长10% 11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17.2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2个和2.5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61.86万亿元,同比增长10%,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9个和6.5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8.16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当月净投放现金557亿元。 二、1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43万亿元,外币贷款减少183亿美元 11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177.44万亿元,同比增长12.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171.49万亿元,同比增长12.8%,增速比上月末低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0.4个百分点。 1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43万亿元,同比多增456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753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486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049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781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73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887亿元,票据融资增加80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1042亿元。 11月末,外币贷款余额9048亿美元,同比增长13.9%。当月外币贷款减少183亿美元,同比多减144亿美元。 三、11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2.1万亿元,外币存款增加133亿美元 11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218.64万亿元,同比增长10.7%。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212.78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4个和2.3个百分点。 11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2.1万亿元,同比多增7933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6334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8483亿元,财政性存款减少1857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8516亿元。 11月末,外币存款余额8909亿美元,同比增长18.8%。当月外币存款增加133亿美元,同比多增132亿美元。 四、11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98%,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05% 11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以拆借、现券和回购方式合计成交97.23万亿元,日均成交4.63万亿元,日均成交同比下降6.8%。其中,同业拆借日均成交同比下降12.2%,现券日均成交同比下降33.7%,质押式回购日均成交同比增长3%。 11月份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1.98%,分别比上月和上年同期低0.15个和0.31个百分点;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2.05%,分别比上月和上年同期低0.17个和0.24个百分点。 五、11月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6338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3131亿元 11月份,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4458亿元、1880亿元、880亿元、2251亿元。注1:当期数据为初步数。注2: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注3:报告中的企(事)业单位贷款是指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
中国11月CPI同比降0.5%,显著低于预期,创下十一年来新低。大家对通缩的预期开始加强。PPI价格同比下降1.5%,环比上涨0.5%,基本符合预期。通缩看似严重,还会严重下去吗?在货币政策出现退出迹象时,通缩是否会导致货币政策再次转向宽松?这些都是市场和公众比较关心的问题。CPI由正转负,通胀还是通缩?11月CPI同比转负,除了年底翘尾因素弱化之外,短期内主要是受食品价格下行的影响。猪肉价格受到生猪供给提升的影响,下滑明显,鲜菜和和鸡蛋供应充足,价格也在下降。值得一提的是,大葱、生姜等个别种类的食品价格在下半年明显上涨,引起关注。但与猪肉不同的是,大葱和生姜等更像是日常饮食的辅助,且存在一些替代品,其价格波动对老百姓真实的生活成本(Living Cost)影响可能是有限的。当前经济是否处于通缩状态?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排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为0.5%,仍然保持稳定,反映需求端仍然有一定支撑。12月CPI可能由于食品价格波动而出现短暂的转正情况,但到了明年,高基数、春节时间错位以及食品价格的持续回调很可能会使得CPI同比再次转负,并有可能维持到明年一季度末。明年猪肉供给的确定性增加,大概率会拉低CPI同比。到了明年二季度,低基数和需求端继续回暖有可能再次带动CPI上涨。因此,当前经济即便是通缩,所维持的时间也很有限,从中长期看,经济更像是再通胀状态,即经济在经历了萧条后重新修复过程中,价格水平上涨,但尚未到通货膨胀的程度。同时,也需要关注今冬的拉尼娜现象,它可能导致食品等供给收缩和冬季相关需求增加,形成CPI上涨因素。PPI持续回暖,工业品需求复苏11月PPI同比为-1.5%,较上月降幅有所收窄,环比还在上涨,反映了需求端在回暖。其中,生产资料价格环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同比下降1.8%,降幅收窄0.9个百分点。中游环节,有色和黑色金属行业价格继续上涨;上游环节,石油、天然气以及煤炭行业价格降幅收窄,总体看,PPI呈现持续回暖的态势。生活资料同比降幅扩大,一定程度上是受CPI食品等消费品价格同比回调的影响。从环比看,生活资料价格由降转升,保持相对平稳。从整体趋势看,受到全球经济复苏、需求改善的支撑,PPI在年底和明年继续上行的概率较大,生产端通缩的形势会得到一定的改善。更为重要的是,前期库存周期在极短时间内走出了一个小周期,预计在未来又将开启新一轮的周期,企业补库开始增加,也将拉动工业品价格上涨。通胀转通缩,货币政策会宽松吗?首先,当前通胀并非已完全转至通缩。其次,即使是通缩,通缩背后的逻辑也不支持央行货币政策转向。因此CPI同比下行,短期内不会对货币政策产生明显影响。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食品价格的波动和上半年高基数的影响,明年CPI还会存在下行压力。然而,CPI与央行货币政策之间正在脱钩,越来越多的央行不再将CPI看作货币政策的最重要变量,而可能会比以往更加关注PPI的走势。由于食品价格的波动和具体的统计方法导致的季节性固定波动,单纯地以CPI衡量的通胀波动现象越来越与传统的经济学对通胀的解释相背离。同时经济中还存在着很多其他反映经济热度的指标,当前经济复苏情况和央行对货币政策未来空间的考虑,都将导致货币政策的加速回归常态。而且,货币政策“秋后算账”的意味开始加强,三季度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首次提出“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未来,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窗口指导、维持金融稳定,都将是明年上半年的主旋律。招募公告:苏宁金融于2020年8月启动“苏宁金融APP-财顾频道大V激励方案”,每月按阅读量和发文活跃度,奖励排名前50名大V,奖励金额300元-2000元不等。如果您是财经作者,欢迎入驻苏宁金融APP-财顾频道。入驻方式:关注“苏宁金融研究院”公众号,向后台发送“财顾”二字,小编将第一时间联系您办理入驻事宜。
表1: 2020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 城市 环比 同比 定基 城市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北 京 100.2 104.2 147.7 唐 山 100.0 113.4 152.9 天 津 99.6 100.8 133.8 秦 皇 岛 99.7 104.7 152.9 石 家 庄 100.2 103.1 159.5 包 头 100.1 103.4 126.7 太 原 99.7 99.0 129.7 丹 东 100.4 106.3 134.9 呼和浩特 100.6 107.0 157.3 锦 州 100.1 109.7 127.7 沈 阳 99.9 106.8 149.5 吉 林 99.8 106.3 141.0 大 连 100.3 105.1 143.0 牡 丹 江 99.5 100.3 123.6 长 春 99.9 104.8 142.0 无 锡 99.9 107.8 163.3 哈 尔 滨 100.1 102.8 145.5 扬 州 100.9 107.7 159.7 上 海 100.3 104.4 155.8 徐 州 100.7 111.9 173.3 南 京 100.4 104.5 160.6 温 州 100.3 105.0 126.3 杭 州 100.0 105.2 154.9 金 华 99.8 105.5 140.1 宁 波 100.1 104.9 145.1 蚌 埠 100.4 104.5 135.9 合 肥 100.5 102.2 164.5 安 庆 100.5 96.8 123.3 福 州 100.1 103.1 149.6 泉 州 100.3 105.5 121.3 厦 门 100.2 103.7 162.5 九 江 100.0 105.2 148.5 南 昌 99.6 100.2 141.4 赣 州 100.3 104.2 133.1 济 南 99.8 97.9 140.9 烟 台 100.4 106.7 149.5 青 岛 99.8 102.9 142.6 济 宁 100.6 107.2 143.8 郑 州 99.5 98.8 144.3 洛 阳 100.0 103.1 146.6 武 汉 100.4 105.8 167.4 平 顶 山 100.1 103.7 133.5 长 沙 100.0 106.4 153.6 宜 昌 100.6 101.3 132.7 广 州 100.5 102.7 161.9 襄 阳 100.4 105.1 139.9 深 圳 100.2 105.1 157.6 岳 阳 99.3 100.2 121.9 南 宁 100.2 106.0 158.9 常 德 99.4 98.4 126.2 海 口 100.2 102.3 151.9 惠 州 100.3 109.0 151.7 重 庆 100.2 105.4 149.0 湛 江 100.5 100.5 131.2 成 都 100.1 108.0 163.8 韶 关 100.4 99.0 122.7 贵 阳 100.4 100.5 148.5 桂 林 100.3 101.5 131.7 昆 明 100.8 105.4 154.8 北 海 99.3 98.2 138.3 西 安 100.5 107.6 180.1 三 亚 100.7 105.9 160.4 兰 州 100.5 105.8 132.2 泸 州 99.6 99.4 121.4 西 宁 100.6 110.3 146.7 南 充 99.5 98.9 128.1 银 川 100.6 116.6 145.6 遵 义 99.9 99.8 128.6 乌鲁木齐 100.5 102.5 120.7 大 理 100.0 103.5 151.0 表2:2020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 城市 环比 同比 定基 城市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北 京 100.4 105.4 152.2 唐 山 100.1 110.8 141.8 天 津 99.9 95.8 129.4 秦 皇 岛 100.0 103.6 135.0 石 家 庄 99.6 97.5 123.7 包 头 99.9 102.7 115.4 太 原 99.5 96.5 125.9 丹 东 100.4 105.7 121.8 呼和浩特 99.8 99.7 133.0 锦 州 99.7 100.0 102.9 沈 阳 100.8 109.1 138.8 吉 林 99.7 100.5 122.3 大 连 100.3 105.5 128.2 牡 丹 江 99.5 90.6 99.2 长 春 99.5 101.8 126.8 无 锡 100.0 107.8 158.6 哈 尔 滨 99.6 100.4 132.4 扬 州 100.8 104.6 133.9 上 海 100.5 105.2 146.9 徐 州 100.5 107.6 136.4 南 京 100.3 103.8 151.2 温 州 100.0 104.9 121.8 杭 州 100.3 106.4 153.6 金 华 100.3 103.0 124.9 宁 波 100.7 107.8 143.4 蚌 埠 100.2 103.5 129.0 合 肥 100.5 103.5 166.5 安 庆 99.8 98.6 116.6 福 州 100.4 103.6 132.5 泉 州 100.4 103.7 120.5 厦 门 100.4 104.2 147.0 九 江 99.8 102.5 132.0 南 昌 99.8 99.0 130.8 赣 州 100.1 104.1 132.8 济 南 99.7 97.3 126.8 烟 台 100.3 97.1 124.7 青 岛 99.6 97.2 124.3 济 宁 100.4 105.3 143.2 郑 州 99.8 95.5 124.0 洛 阳 100.1 104.6 131.9 武 汉 100.1 100.5 146.0 平 顶 山 100.4 105.1 126.4 长 沙 100.2 100.3 135.2 宜 昌 100.0 99.0 118.2 广 州 100.6 105.7 155.8 襄 阳 99.9 98.6 121.2 深 圳 100.9 115.5 183.6 岳 阳 99.5 99.9 113.3 南 宁 100.5 103.6 140.6 常 德 99.8 98.0 111.7 海 口 100.7 101.1 115.4 惠 州 100.4 104.1 139.3 重 庆 99.7 99.4 127.3 湛 江 100.1 97.0 108.7 成 都 100.2 108.4 127.5 韶 关 99.9 98.3 115.2 贵 阳 99.7 95.9 115.5 桂 林 100.2 102.1 114.6 昆 明 100.5 103.3 137.1 北 海 99.5 96.5 119.4 西 安 100.3 101.2 124.5 三 亚 100.1 98.9 119.0 兰 州 100.4 104.7 128.9 泸 州 99.9 97.6 116.9 西 宁 100.4 108.3 131.9 南 充 99.5 95.4 115.7 银 川 100.8 109.2 123.0 遵 义 99.8 98.3 113.2 乌鲁木齐 100.6 104.1 130.7 大 理 99.9 104.0 133.8 表3:2020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分类指数(一) 城市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北 京 100.0 103.6 130.5 100.3 103.7 148.2 100.3 105.0 160.5 天 津 99.3 100.1 139.2 99.6 99.6 131.9 99.7 103.4 133.5 石 家 庄 100.2 102.0 154.4 100.2 103.5 162.3 100.4 102.9 155.9 太 原 99.5 100.3 137.7 99.7 98.6 130.0 99.7 99.0 126.5 呼和浩特 100.9 107.4 148.9 100.7 107.7 157.6 100.1 105.6 161.3 沈 阳 99.8 106.4 148.1 100.0 106.8 150.1 99.7 107.4 151.3 大 连 100.1 104.5 142.8 100.3 105.1 146.8 100.8 106.3 136.0 长 春 100.2 104.8 149.4 99.8 104.5 137.5 99.6 105.3 139.9 哈 尔 滨 99.9 103.2 143.7 100.4 102.1 143.9 100.0 103.7 150.1 上 海 100.1 103.2 157.9 100.2 104.7 156.1 100.4 104.6 154.8 南 京 100.1 104.6 165.4 100.5 104.1 159.6 100.4 105.4 158.4 杭 州 100.0 106.0 164.5 99.8 104.1 150.9 100.0 105.3 147.5 宁 波 100.3 105.6 152.5 100.1 105.7 147.2 100.2 103.5 139.3 合 肥 100.1 103.1 162.4 100.6 101.6 164.5 100.8 103.3 168.0 福 州 99.9 100.9 142.5 99.9 102.8 146.7 100.6 104.6 157.1 厦 门 100.4 104.2 157.7 100.0 103.5 166.1 100.3 103.9 160.1 南 昌 99.6 100.6 143.6 99.4 100.2 140.0 100.2 100.1 144.9 济 南 100.2 100.1 142.3 99.8 97.3 139.8 99.9 98.6 143.7 青 岛 99.9 102.8 144.6 99.7 103.0 142.2 99.8 103.0 139.7 郑 州 99.2 98.5 147.2 99.6 99.0 142.4 100.2 99.4 141.2 武 汉 100.7 105.9 173.0 100.3 105.4 165.9 100.1 106.9 164.9 长 沙 99.7 105.8 150.3 100.0 105.3 152.1 100.0 108.4 158.0 广 州 100.8 104.5 170.2 100.7 103.1 160.1 100.1 101.4 160.3 深 圳 100.1 105.7 158.1 100.1 104.3 153.7 100.5 104.6 159.5 南 宁 100.2 106.0 159.9 100.0 105.3 157.0 100.4 107.7 161.3 海 口 100.2 101.4 145.8 100.2 102.9 153.9 100.3 101.5 152.3 重 庆 100.1 106.5 158.2 100.3 105.5 145.2 100.2 103.3 140.7 成 都 100.2 109.3 167.3 100.3 105.3 156.7 99.9 109.8 168.4 贵 阳 100.3 99.6 150.0 100.5 100.8 149.4 100.3 100.6 143.4 昆 明 101.9 106.8 155.2 100.5 105.1 156.3 100.5 104.7 151.4 西 安 100.9 112.2 190.8 100.4 106.0 178.4 100.4 105.8 172.6 兰 州 100.6 107.4 139.1 100.5 105.1 129.9 100.4 104.9 126.9 西 宁 100.8 108.1 142.6 100.5 110.7 148.2 100.7 110.1 143.7 银 川 100.5 114.4 142.2 100.6 117.1 146.2 100.9 116.9 146.1 乌鲁木齐 100.8 102.5 121.7 100.5 101.8 122.4 100.5 104.8 115.4 表3:2020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分类指数(二) 城市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唐 山 100.0 111.0 144.0 100.2 114.8 157.2 99.3 112.6 152.8 秦 皇 岛 100.1 105.7 153.4 99.6 104.8 155.5 99.4 103.2 143.1 包 头 100.6 105.1 133.0 100.1 102.5 125.3 100.0 104.3 126.2 丹 东 100.7 105.8 135.3 100.1 106.7 136.1 100.9 105.4 129.8 锦 州 99.5 107.7 123.6 100.3 110.7 129.4 100.9 108.1 129.7 吉 林 99.9 105.2 140.5 99.6 107.7 141.7 99.9 104.6 139.5 牡 丹 江 100.1 101.9 123.0 99.1 99.4 123.8 99.9 100.2 124.1 无 锡 99.2 107.1 173.0 100.5 108.6 164.7 99.4 106.8 153.4 扬 州 101.1 108.4 164.0 100.8 106.9 158.8 101.0 109.8 159.9 徐 州 100.3 111.3 177.2 100.9 112.2 173.5 100.2 110.9 168.4 温 州 99.9 104.9 125.2 100.3 105.7 128.1 100.6 104.0 124.7 金 华 99.4 105.7 144.3 100.0 105.2 141.0 99.8 105.7 134.5 蚌 埠 100.2 104.8 135.6 100.4 104.3 136.6 100.8 106.0 129.2 安 庆 100.2 98.2 122.7 100.6 96.6 124.4 100.8 95.5 118.0 泉 州 100.6 106.3 123.3 100.1 105.1 120.1 100.5 105.6 121.9 九 江 99.8 105.4 151.9 100.1 105.1 147.5 100.0 105.5 150.7 赣 州 100.4 101.8 131.1 100.3 104.7 132.3 100.2 104.5 139.1 烟 台 100.1 106.7 146.2 100.6 106.5 153.0 100.6 107.6 145.4 济 宁 100.7 106.8 142.0 100.3 107.3 145.9 101.4 107.0 139.3 洛 阳 99.9 102.8 155.1 100.1 102.9 145.3 100.1 104.0 143.8 平 顶 山 99.9 105.3 134.3 100.1 102.9 133.4 100.4 104.8 132.6 宜 昌 100.9 100.0 135.5 100.5 101.8 132.2 100.8 100.2 132.0 襄 阳 100.3 104.7 147.7 100.3 104.5 137.9 100.8 108.2 138.9 岳 阳 98.2 99.6 121.2 99.7 100.3 120.0 99.2 100.4 126.8 常 德 100.0 98.6 131.1 99.1 98.2 124.9 99.1 98.7 120.9 惠 州 100.3 109.0 153.3 100.1 108.8 151.5 100.8 109.3 151.0 湛 江 101.2 100.4 131.4 100.1 100.4 131.0 100.8 101.0 131.2 韶 关 101.1 99.7 124.1 100.1 98.2 122.6 100.7 100.0 122.5 桂 林 100.4 100.0 127.2 100.3 101.7 131.9 100.4 102.4 135.7 北 海 99.2 98.4 139.2 99.4 97.6 136.6 100.1 100.3 138.4 三 亚 100.2 107.1 163.2 100.8 104.9 160.0 101.4 105.4 156.5 泸 州 100.0 99.5 122.5 99.4 99.2 121.0 99.7 99.8 120.5 南 充 100.1 100.5 129.9 99.2 98.1 127.5 99.9 100.1 127.3 遵 义 99.8 101.1 134.1 99.8 99.9 127.4 100.4 96.8 126.5 大 理 100.1 102.4 152.2 99.9 103.9 154.9 100.1 103.6 146.9 表4:2020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类指数(一) 城市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北 京 100.2 104.7 151.6 100.5 105.1 150.7 100.4 108.1 156.6 天 津 100.1 95.2 129.8 99.8 96.5 131.8 99.8 95.4 121.5 石 家 庄 99.9 98.4 125.0 99.4 96.6 122.0 99.6 97.3 124.6 太 原 99.2 95.5 125.6 100.0 97.0 127.7 99.7 97.6 123.4 呼和浩特 100.3 100.3 134.1 99.2 98.7 131.7 99.8 100.2 132.9 沈 阳 100.9 109.4 137.7 100.7 108.2 141.6 100.3 110.4 139.4 大 连 100.5 104.6 126.1 100.1 106.7 130.7 100.2 105.7 131.0 长 春 99.9 102.9 130.1 99.0 100.3 123.1 99.5 101.2 123.0 哈 尔 滨 99.7 99.7 129.6 99.6 100.3 132.7 99.3 102.1 137.6 上 海 100.8 104.8 146.6 100.2 105.5 147.9 100.2 105.8 145.7 南 京 100.3 103.1 139.1 100.7 104.1 154.6 99.4 104.6 168.6 杭 州 100.6 107.4 157.1 100.0 105.3 153.1 100.0 106.0 147.2 宁 波 100.8 108.5 146.4 100.7 107.5 143.6 100.5 107.5 137.6 合 肥 100.4 103.1 167.4 100.5 103.7 165.3 100.6 104.1 168.5 福 州 100.2 102.0 130.2 100.6 104.2 130.9 100.4 104.6 137.5 厦 门 100.3 105.3 150.3 100.3 103.6 144.4 100.8 103.7 147.3 南 昌 100.2 98.9 134.1 99.6 99.4 128.6 99.0 98.4 125.9 济 南 99.5 97.0 127.3 99.9 97.3 126.1 99.7 97.8 127.2 青 岛 99.3 97.5 124.6 99.7 96.6 124.9 100.2 97.5 122.1 郑 州 99.6 95.7 124.0 99.7 94.9 124.0 100.7 96.1 124.2 武 汉 99.9 101.1 151.1 100.3 100.0 142.4 100.0 100.4 145.2 长 沙 99.9 99.0 131.5 100.7 100.9 135.4 99.8 100.9 138.8 广 州 100.5 105.0 154.5 100.8 106.9 158.5 100.0 104.6 152.5 深 圳 100.8 117.0 189.3 100.8 115.7 175.5 101.1 112.5 183.4 南 宁 100.6 103.0 138.8 100.2 104.2 138.5 100.7 103.9 148.2 海 口 100.4 101.0 113.5 101.0 102.0 119.8 100.5 97.9 109.2 重 庆 100.2 98.7 126.6 99.7 99.9 130.3 98.4 100.4 121.7 成 都 100.2 108.9 130.2 100.1 107.4 124.3 100.5 109.1 127.7 贵 阳 100.0 96.2 113.9 99.8 95.7 114.5 99.3 96.0 120.6 昆 明 100.4 101.7 133.8 100.3 103.2 136.7 100.9 105.8 142.9 西 安 100.2 100.0 127.3 100.8 101.8 122.4 99.6 102.0 124.5 兰 州 100.7 106.9 130.4 100.1 103.6 129.5 100.1 102.9 125.9 西 宁 101.0 108.5 128.6 100.1 108.3 133.5 100.8 108.0 131.3 银 川 100.7 108.8 122.5 100.8 109.9 123.7 101.1 108.0 121.8 乌鲁木齐 100.9 104.7 131.1 100.3 103.7 131.1 100.6 103.3 127.2 表4:2020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类指数(二) 城市 90m2及以下 90-144m2 144m2以上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环比 同比 定基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上月=100 上年同月=100 2015年=100 唐 山 100.2 110.4 143.5 100.1 112.0 142.4 99.6 109.4 132.6 秦 皇 岛 100.2 104.7 136.6 100.0 103.3 136.3 100.0 101.4 123.7 包 头 100.0 101.4 113.4 99.9 104.5 119.2 99.6 100.4 108.6 丹 东 100.4 105.9 120.6 100.6 106.0 125.3 100.2 103.6 116.3 锦 州 99.6 99.4 103.7 99.8 100.5 101.9 100.0 101.4 102.7 吉 林 99.8 100.8 123.3 99.7 100.1 122.1 99.5 100.5 119.1 牡 丹 江 99.7 90.8 100.1 99.1 90.1 97.8 99.2 88.8 89.8 无 锡 100.3 108.7 161.1 99.6 107.2 156.6 100.0 107.5 158.8 扬 州 100.7 104.7 136.7 100.8 104.4 131.3 100.8 105.1 132.9 徐 州 100.9 108.4 139.1 100.1 107.9 134.8 100.8 104.7 135.2 温 州 100.1 104.9 131.0 100.0 104.8 121.2 99.9 105.0 114.2 金 华 100.4 104.5 131.1 100.3 102.5 122.0 100.0 101.4 119.6 蚌 埠 100.4 103.9 131.1 100.0 &nb
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生产由降转增,天然气生产加快,原油、电力生产略有放缓。 一、原煤、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及相关情况 原煤生产由降转增。10月份,生产原煤3.4亿吨,同比增长1.4%,上月为下降0.9%;日均产量1086万吨,环比减少18万吨。1—10月份,生产原煤31.3亿吨,同比增长0.1%。 煤炭进口降幅继续扩大。10月份,进口煤炭1373万吨,环比减少495万吨,同比下降46.6%,降幅比上月扩大8.3个百分点;1—10月份,进口煤炭2.5亿吨,同比下降8.3%。 港口煤炭综合交易价格先涨后跌。10月30日,秦皇岛港5500大卡、5000大卡和4500大卡动力煤综合交易价格分别为每吨575元、523元和464元,比9月25日分别上涨12元、14元和11元,比10月16日的年内最高价分别下跌5元、3元和4元。 原油生产增速略有放缓,加工有所加快。10月份,生产原油1641万吨,同比增长1.4%,增速比上月回落1.0个百分点;加工原油5982万吨,增长2.6%,比上月加快1.3个百分点。1—10月份,生产原油1.6亿吨,同比增长1.7%;加工原油5.6亿吨,增长2.9%。 原油进口增速由正转负,国际原油价格震荡下跌。10月份,进口原油4256万吨,环比减少592万吨,同比下降6.5%,上月为增长17.6%;1—10月份,进口原油4.6亿吨,同比增长10.6%。10月30日,布伦特原油现货离岸价格为36.33美元/桶,比9月30日的40.30美元/桶下降9.9%。 天然气生产有所加快。10月份,生产天然气16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9%,增速比上月加快4.3个百分点;日产5.3亿立方米,环比增加0.4亿立方米。1—10月份,生产天然气153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0%。 天然气进口增速明显加快。10月份,进口天然气753万吨,同比增长15.5%,增速比上月加快9.5个百分点。1—10月份,进口天然气8126万吨,同比增长4.7%。 二、电力生产情况 电力生产增速略有放缓。10月份,发电量60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增速比上月回落0.7个百分点;日均发电量196.6亿千瓦时,环比减少13.9亿千瓦时。1—10月份,发电量602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 分品种看,10月份,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增速加快,火电、核电增速由正转负。其中,水电同比增长25.4%,较上月加快2.6个百分点;风电增长14.7%,加快3.4个百分点;太阳能发电增长8.1%,加快4.1个百分点;火电下降1.5%,上月为增长0.2%;核电下降0.3%,上月为增长7.4%。 附注 1.指标解释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2.统计范围 报告中的产量数据统计口径均为规模以上工业,其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3.数据来源 进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其中10月份数据为快讯数据;煤炭价格数据来源于中国煤炭市场网;原油价格数据来源于美国能源信息署(EIA)。 4.天然气单位换算关系:1吨约等于1380立方米。
(2020年11月16日) 国家统计局 10月份,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成效持续显现,生产稳中有升,需求企稳回暖,就业继续改善,物价总体平稳,市场预期向好,国民经济运行延续稳定恢复态势。 一、工业平稳较快增长,装备制造业增速较高 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增速与9月份持平;环比增长0.78%。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较1-9月份加快0.6个百分点。10月份,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股份制企业增长6.9%,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7.0%;私营企业增长8.2%。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制造业增长7.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0%。10月份,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快于规模以上工业3.9个百分点。从产品产量看,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挖掘、铲土运输机械,微型计算机设备,集成电路产量同比分别增长94.1%、38.5%、30.2%、28.0%、20.4%。 1-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3665亿元,同比下降2.4%,降幅比1-8月份收窄2.0个百分点,其中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1%。10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1.4%,连续8个月位于临界点以上。 二、服务业加快恢复,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 10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7.4%,比9月份上升2.0个百分点。1-10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下降1.6%,降幅比1-9月份收窄1.0个百分点。从主要行业看,10月份,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他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分别增长9.9%、9.2%、8.4%,比9月份分别加快3.4、3.1、1.9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生产指数年内首次由负转正,住宿和餐饮业生产指数降幅继续收窄。10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5%,比9月份上升0.3个百分点。从行业看,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59.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批发零售、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继续位于临界点以上。从市场预期看,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2.2%,连续4个月位于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 1-9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降幅比1-8月份收窄1.5个百分点;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2.1%。 三、市场销售持续回暖,餐饮收入月度同比增速由负转正 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76亿元,同比增长4.3%,比9月份加快1.0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68%。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1901亿元,同比下降5.9%,降幅比1-9月份收窄1.3个百分点。10月份,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3498亿元,同比增长4.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078亿元,增长5.1%。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4372亿元,同比增长0.8%,增速年内首次转正;商品零售34204亿元,增长4.8%,连续4个月正增长。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10月份,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汽车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18.3%、16.7%、12.0%。网上零售持续增加。1-10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91275亿元,同比增长10.9%,比1-9月份加快1.2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16.0%,比1-9月份加快0.7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2%。 四、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回升,投资结构继续改善 1-10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8%,比1-9月份加快1.0个百分点;10月份环比增长3.22%。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0.7%,比1-9月份加快0.5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下降5.3%,降幅比1-9月份收窄1.2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6.3%,比1-9月份加快0.7个百分点。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33294万平方米,同比持平,1-9月份为下降1.8%;商品房销售额131665亿元,增长5.8%,比1-9月份加快2.1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7.3%,比1-9月份加快2.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下降2.1%,降幅比1-9月份收窄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0%,比1-9月份加快0.7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9.7%,比1-9月份加快0.6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0.0%、9.4%。高技术制造业中,医药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2.8%、14.8%;高技术服务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26.5%、17.2%。社会领域投资同比增长10.6%,其中卫生、教育投资分别增长24.1%、13.1%。 五、货物进出口保持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10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28370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出口16194亿元,增长7.6%;进口12176亿元,增长0.9%。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4018亿元。1-10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259521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出口143296亿元,增长2.4%;进口116224亿元,下降0.5%。贸易结构持续优化。1-10月份,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3.8%,占出口额的59%。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0.1%,比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6.2%,比上年同期提高3.9个百分点。 六、城镇调查失业率继续下降,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10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09万人,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比9月份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8%,与9月份持平。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比9月份下降0.2个百分点。10月份,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6.7小时。 七、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回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降幅与上月持平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5%,涨幅比9月份回落1.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3%。1-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0%,涨幅比1-9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分类别看,10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4%,衣着下降0.3%,居住下降0.7%,生活用品及服务下降0.1%,交通和通信下降3.9%,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1.1%,医疗保健上涨1.5%,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2.4%。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下降2.8%,鲜菜上涨16.7%,粮食上涨1.5%,鲜果上涨0.4%。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0.5%,涨幅与9月份持平。 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1%,降幅与9月份持平;环比持平。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4%,降幅比9月份扩大0.1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2%。1-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0%、2.6%。 总的来看,10月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增长,“六稳”“六保”任务落实成效进一步显现。但也要看到,全球疫情蔓延在欧美等国家造成二次冲击,进一步迟缓世界经贸复苏进程;国内经济仍处在恢复进程中,经济全面恢复仍面临诸多挑战。下阶段,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守住“六保”底线、夯实“六稳”基础,以改革创新激发新动能,以扩大开放培育新优势,不断巩固扩大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成果,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为“十四五”开局奠定良好基础。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5)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6)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 2020年1-10月份主要指标数据 指 标 10月 1-10月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绝对量 同比增长 (%)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6.9 … 1.8 (一)分经济类型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 5.4 … 1.4 其中:股份制企业 … 6.9 … 2.1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7.0 … 1.0 其中:私营企业 … 8.2 … 2.8 (二)分三大门类 采矿业 … 3.5 … -0.2 制造业 … 7.5 … 2.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4.0 … 1.1 (三)主要行业增加值 纺织业 … 9.5 … -0.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8.8 … 2.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9.3 … 1.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1.2 … 5.9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3.1 … 3.7 汽车制造业 … 14.7 … 5.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0.7 … -1.9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7.6 … 7.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5.0 … 6.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3.6 … 1.2 (四)主要产品产量 发电量(亿千瓦时) 6094 4.6 60288 1.4 生铁 (万吨) 7617 9.4 74170 4.3 原煤(万吨) 33663 1.4 312743 0.1 粗钢 (万吨) 9220 12.7 87393 5.5 钢材 (万吨) 11848 14.2 108328 6.5 水泥 (万吨) 24100 9.6 191988 0.4 原油加工量(万吨) 5982 2.6 55518 2.9 十种有色金属 (万吨) 545 9.0 5069 4.3 焦炭(万吨) 4000 2.2 39099 -0.7 硫酸(折100%) (万吨) 722 2.1 6796 -3.0 烧碱(折100%) (万吨) 316 11.2 2948 3.1 乙烯 (万吨) 202 16.5 1749 2.8 化学纤维 (万吨) 561 3.7 4985 0.3 平板玻璃 (万重量箱) 8096 1.7 77798 0.5 微型计算机设备 (万台) 3946 28.0 29539 8.3 集成电路 (亿块) 273 20.4 2114 15.5 汽车 (万辆) 248.1 11.1 1897.9 -4.1 其中:轿车 (万辆) 96.4 7.5 718.1 -12.4 (五)产品销售率(%) 98.4 0.8 (百分点) 97.7 -0.4 (百分点) (六)出口交货值(亿元) 11268 4.3 97872 -2.2 二、服务业生产指数 … 7.4 … -1.6 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亿元) … … 483292 1.8 其中:民间投资 … … 269183 -0.7 分产业 第一产业 … … 11861 17.3 第二产业 … … 138736 -2.1 第三产业 … … 332695 3.0 四、房地产开发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 … 116556 6.3 其中:住宅 … … 86298 7.0 办公楼 … … 5160 3.5 商业营业用房 … … 10683 -2.8 (二)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 … 880117 3.0 其中:住宅 … … 621836 3.8 办公楼 … … 35693 -1.3 商业营业用房 … … 89626 -8.4 (三)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 … 180718 -2.6 其中:住宅 … … 132481 -3.3 办公楼 … … 5396 -7.2 商业营业用房 … … 14567 -6.1 (四)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 … 49240 -9.2 其中:住宅 … … 35443 -7.9 办公楼 … … 1632 -19.8 商业营业用房 … … 4901 -22.7 (五)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 … 133294 0.0 其中:住宅 … … 118092 0.8 办公楼 … … 2449 -14.5 商业营业用房 … … 6689 -14.0 (六)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 … 131665 5.8 其中:住宅 … … 117923 8.2 办公楼 … … 3582 -12.8 商业营业用房 … … 7208 -15.8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 (亿元) … … 153070 5.5 其中:国内贷款 … … 22378 5.1 利用外资 … … 111 -15.2 自筹资金 … … 50045 6.5 定金及预收款 … … 51287 4.3 个人按揭贷款 … … 24312 9.8 土地购置面积(万平方米) … … 17775 -3.3 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 … … 49492 0.3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38576 4.3 311901 -5.9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3095 7.1 111888 -4.2 (一)按经营地分 城镇 33498 4.2 270341 -6.0 乡村 5078 5.1 41559 -5.4 (二)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4372 0.8 29598 -21.0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912 6.1 6389 -17.8 商品零售 34204 4.8 282303 -4.0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2183 7.2 105499 -3.2 粮油、食品类 1291 8.8 12422 10.4 饮料类 202 16.9 1844 12.8 烟酒类 344 15.1 3075 2.6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274 12.2 9339 -9.7 化妆品类 281 18.3 2569 5.9 金银珠宝类 222 16.7 1834 -9.8 日用品类 566 11.7 5146 7.4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684 2.7 6519 -7.0 中西药品类 458 10.8 4285 6.7 文化办公用品类 286 11.7 2678 4.5 家具类 157 1.3 1244 -8.7 通讯器材类 462 8.1 4181 7.3 石油及制品类 1541 -11.0 13781 -16.1 汽车类 3708 12.0 30473 -4.5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72 4.2 1329 -6.2 六、进出口(亿元) 进出口总额 28370 4.6 259521 1.1 出口额 16194 7.6 143296 2.4 进口额 12176 0.9 116224 -0.5 七、居民消费价格 … 0.5 … 3.0 食品烟酒 … 2.4 … 10.0 衣着 … -0.3 … -0.2 居住 … -0.7 … -0.4 生活用品及服务 … -0.1 … 0.0 交通和通信 … -3.9 … -3.5 教育文化和娱乐 … 1.1 … 1.4 医疗保健 … 1.5 … 1.9 其他用品和服务 … 2.4 … 4.8 八、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 -2.1 … -2.0 生产资料 … -2.7 … -3.0 采掘 … -5.1 … -5.9 原材料 … -6.0 … -6.1 加工 … -1.2 … -1.5 生活资料 … -0.5 … 0.7 食品 … 0.8 … 3.4 衣着 … -1.7 … -0.9 一般日用品 … -0.7 … -0.3 耐用消费品 … -1.8 … -1.8 九、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 … -2.4 … -2.6 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2.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 3.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图
[摘要]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较1-9月份加快0.6个百分点。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4372亿元,同比增长0.8%,增速年内首次转正;商品零售34204亿元,增长4.8%,连续4个月正增长。 10月份,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成效持续显现,生产稳中有升,需求企稳回暖,就业继续改善,物价总体平稳,市场预期向好,国民经济运行延续稳定恢复态势。 一、工业平稳较快增长,装备制造业增速较高 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增速与9月份持平;环比增长0.78%。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较1-9月份加快0.6个百分点。10月份,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股份制企业增长6.9%,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7.0%;私营企业增长8.2%。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制造业增长7.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0%。10月份,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快于规模以上工业3.9个百分点。从产品产量看,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挖掘、铲土运输机械,微型计算机设备,集成电路产量同比分别增长94.1%、38.5%、30.2%、28.0%、20.4%。 1-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3665亿元,同比下降2.4%,降幅比1-8月份收窄2.0个百分点,其中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1%。10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1.4%,连续8个月位于临界点以上。 二、服务业加快恢复,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 10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7.4%,比9月份上升2.0个百分点。1-10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下降1.6%,降幅比1-9月份收窄1.0个百分点。从主要行业看,10月份,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他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分别增长9.9%、9.2%、8.4%,比9月份分别加快3.4、3.1、1.9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生产指数年内首次由负转正,住宿和餐饮业生产指数降幅继续收窄。10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5%,比9月份上升0.3个百分点。从行业看,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59.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批发零售、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继续位于临界点以上。从市场预期看,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2.2%,连续4个月位于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 1-9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降幅比1-8月份收窄1.5个百分点;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2.1%。 三、市场销售持续回暖,餐饮收入月度同比增速由负转正 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76亿元,同比增长4.3%,比9月份加快1.0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68%。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1901亿元,同比下降5.9%,降幅比1-9月份收窄1.3个百分点。10月份,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3498亿元,同比增长4.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078亿元,增长5.1%。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4372亿元,同比增长0.8%,增速年内首次转正;商品零售34204亿元,增长4.8%,连续4个月正增长。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10月份,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汽车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18.3%、16.7%、12.0%。网上零售持续增加。1-10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91275亿元,同比增长10.9%,比1-9月份加快1.2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16.0%,比1-9月份加快0.7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2%。 四、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回升,投资结构继续改善 1-10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8%,比1-9月份加快1.0个百分点;10月份环比增长3.22%。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0.7%,比1-9月份加快0.5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下降5.3%,降幅比1-9月份收窄1.2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6.3%,比1-9月份加快0.7个百分点。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33294万平方米,同比持平,1-9月份为下降1.8%;商品房销售额131665亿元,增长5.8%,比1-9月份加快2.1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7.3%,比1-9月份加快2.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下降2.1%,降幅比1-9月份收窄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0%,比1-9月份加快0.7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9.7%,比1-9月份加快0.6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0.0%、9.4%。高技术制造业中,医药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2.8%、14.8%;高技术服务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26.5%、17.2%。社会领域投资同比增长10.6%,其中卫生、教育投资分别增长24.1%、13.1%。 五、货物进出口保持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10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28370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出口16194亿元,增长7.6%;进口12176亿元,增长0.9%。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4018亿元。1-10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259521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出口143296亿元,增长2.4%;进口116224亿元,下降0.5%。贸易结构持续优化。1-10月份,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3.8%,占出口额的59%。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0.1%,比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6.2%,比上年同期提高3.9个百分点。 六、城镇调查失业率继续下降,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10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09万人,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比9月份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8%,与9月份持平。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比9月份下降0.2个百分点。10月份,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6.7小时。 七、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回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降幅与上月持平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5%,涨幅比9月份回落1.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3%。1-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0%,涨幅比1-9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分类别看,10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4%,衣着下降0.3%,居住下降0.7%,生活用品及服务下降0.1%,交通和通信下降3.9%,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1.1%,医疗保健上涨1.5%,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2.4%。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下降2.8%,鲜菜上涨16.7%,粮食上涨1.5%,鲜果上涨0.4%。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0.5%,涨幅与9月份持平。 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1%,降幅与9月份持平;环比持平。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4%,降幅比9月份扩大0.1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2%。1-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0%、2.6%。 总的来看,10月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增长,“六稳”“六保”任务落实成效进一步显现。但也要看到,全球疫情蔓延在欧美等国家造成二次冲击,进一步迟缓世界经贸复苏进程;国内经济仍处在恢复进程中,经济全面恢复仍面临诸多挑战。下阶段,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守住“六保”底线、夯实“六稳”基础,以改革创新激发新动能,以扩大开放培育新优势,不断巩固扩大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成果,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为“十四五”开局奠定良好基础。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5)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6)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