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为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效防范风险,根据《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的精神,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并同步修订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和《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共17条,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参与目的与期限,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应以对冲风险为目的,不得用于投机目的。二是明确保险资金参与方式,保险资金应以资产组合形式参与并开立交易账户,实行账户、资产、交易、核算等的独立管理,严格进行风险隔离。三是规定卖出及买入合约限额,控制杠杆比例,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四是强化操作、技术、合规风险管控。五是明确监督管理和报告有关事项。 《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由原来的36条增加为37条。调整的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保险资金运用衍生品的目的,删除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根据衍生品种另行制定。二是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和偿付能力导向,根据风险特征的差异,分别设定保险公司委托参与和自行参与的要求。三是新增保险资金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总杠杆率要求。四是严控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和利益输送等行为。 《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调整的内容包括:一是调整对冲期限、卖出及买入合约限额和流动性管理相关要求。二是明确合同权责约定,委托投资和发行资管产品应在合同或指引中列明交易目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露、风险控制、责任承担等事项。三是增加回溯报告,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须每半年报告买入计划与实际执行的偏差。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的发布,进一步丰富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对冲工具,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同时,《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的修订,统一了监管口径,完善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规制体系,有利于扩大保险机构的选择权,也有利于夯实保险机构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持续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有序推进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交易,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持续加强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完善信息系统,做好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
保险资金正式站上国债期货的舞台。7月1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下称《交易规定》),并同步修订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和《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相对于后两者的修订,国债期货对保险资金的开闸对于投资债券超过三分之一的险资来说,无疑又是一大重要投资工具。此次国债期货《交易规定》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一样,都将险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目的限定在对冲或规避风险上,禁止利用国债期货投机。“目前,我们从技术、系统、风控等角度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在有需求的时候,随时都可以开始操作。”一家大型保险资管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正式开闸商业银行和保险资金是国债现货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方,对利率变化敏感性较强,尤其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利率风险管理需求更为迫切,然而以前却缺乏有效的利率风险对冲工具,因此国债期货对这两类机构的开闸近年来一直有较高的呼声。今年,闸门终于打开。2月21日,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允许试点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分批推进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紧接着3月初,银保监会就起草了相关的征求意见稿在业内征求意见,而7月1日的《交易规定》发布,意味着国债期货正式对保险资金开放。从此次国债期货的《交易规定》来看,延续了征求意见稿在保险资金参与目的与期限、合约限额、杠杆比例、参与机构硬门槛等要求。对于险资参与国债期货的原则,《交易规定》明确,不得用于投机目的,应当以对冲或规避风险为目的,包括对冲或规避现有资产风险;对冲未来半年内拟买入资产风险,或锁定其未来交易价格;对冲或规避资产负债错配导致的利率风险。这一原则与保险机构的预期一致。同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合并轧差计算后的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这一投资比例的划定主要防范保险机构将对冲或避险目的的投资方式转变为投机,也可以避免因投资失误造成资产大幅贬值,形成对机构投资者的保护机制。”长城证券认为。而在参与门槛上,《交易规定》分别就自行参与、委托参与以及所选期货公司列出了不同的门槛。其中,对于自行参与,《交易规定》明确,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自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资产配置和投资交易专业人员不少于5名;风险控制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清算和核算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受托管理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他专业管理机构也需符合这个要求。“这对于大型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而言问题不大,基本都能符合要求,估计部分中小公司会达不到,但也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进行操作。”上述保险资管公司高管表示。对于委托投资,《交易规定》明显放低门槛,仅要求保险公司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包括风险控制人员。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一起发布的,还有修订后的《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前者做了诸如删除期限限制、新增保险资金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总杠杆率要求等方面的调整;后者则调整了对冲期限、卖出及买入合约限额和流动性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合同权责约定、增加回溯报告。国债期货会带来什么?事实上,从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大型保险资管公司就已开始着手进行准备,加强建设内部制度、风控体系和人员储备,积极与监管机构交换意见。而几个月过去,这些大型资管机构的准备工作也已基本就绪。“目前我们从技术、系统、风控等角度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在有需求的时候,随时都可以开始操作。”上述高管表示。在业内人士看来,保险资金和国债期货的牵手是一场双赢。从保险机构的角度来看,根据银保监会最新数据,截至今年5月末,在达到19.69万亿元的资金运用余额中,债券投资为6.82万亿元,占比达34.63%。中信期货表示,保险资金无论是自主投资还是委托投资,都会有债券资产的大规模配置,这样庞大的现券资产,且不论敞口规模的大小,都需要有相应的利率衍生品工具来进行对冲。从此次《交易规定》来看,用套期保值功能来进行风险对冲是放开险资参与国债期货的目的。根据兴业期货的介绍,套期保值指的是通过在期货市场建立和现货相反的头寸,以锁定现货头寸远期价值的行为。国债期货套期保值就是利用国债期货的标的利率与市场利率高度相关的特性,当利率变动引起国债现货价格或利率敏感性资产价值变动时,国债期货价格也同时改变。因此套保者可以根据对冲需要,决定买入或卖出国债期货合约的数量。通过期现两个市场,在收益亏损方面的相互抵消,锁定相关头寸的未来价格,从而降低资产的利率敏感性。另一家大型保险资管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国债期货对于资产管理机构满足投资研究需求、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等均有积极的作用,从而进一步丰富投资策略品类,提升债券资产管理水平。具体来看,国债期货目前有2、5、10年三个品种,基本实现了一条相对完整的收益率曲线,同时,作为良好的对冲工具,在风险对冲、控制账户净值波动方面能够发挥良好的作用。另外,利用国债期货还可以实施资产配置、现券替代等多种策略,也能与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合成更为复杂的策略,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当前的债券投资策略。从美国市场来看,中信期货以美国寿险公司2015年至2016年的数据推算,美国利率期货的应用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8%-1%左右,占债券投资的比例为1.6%-2%左右。有业内人士认为,从美国市场经验来看,最终进入衍生品的保险资金量不会太大。对此,上述大型保险资管高管对记者表示:“不能完全从量来衡量金融衍生品的意义,投资工具的种类决定了投资的灵活度和选择度,在需要的时候有合适的工具使用更重要。”另一方面,从国债期货市场角度来看,保险资金的加入也益处多多。长城证券认为,保险资金进入,短期内对国债期货市场预计带来的影响有:多方投资主体参与提升国债期货市场活跃度;10年期国债期货持仓量显著上升;保险资金进入国债期货市场后,可与其他机构成为交易对手,实现交易需求互补,提升市场流动性。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有序推进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交易,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持续加强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完善信息系统,做好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改善,资产负债率下降 6月初,发改委发布《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加快国资国企和重点行业改革方面,《报告》提出,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引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参与推进传统产业市场化重组。 据记者了解,今年以来,已经有多家上市公司的市场化债转股完成,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目前,市场化债转股主要还是集中在央企和国企层面,以钢铁、煤炭、建筑等传统行业为主。在实施方式上,上市公司大多为发股还债。 市场人士认为,民营企业的市场化债转股还有很大空间。另外,再融资新规实施后,投资者退出风险降低,锁定周期缩短,发行价折扣加大,也将提升上市公司债转股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市场化债转股 主要集中在央企和国企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中国船舶、中金黄金、华菱钢铁、中国动力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市场化债转股已经实施完成,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改善,资产负债率下降。 以中国船舶为例,公司采用的模式是发股还债,主要分两步。首先,上市公司引入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增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上市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显著下降。据中国船舶公告,此次债转股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9.36%,债转股后,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为59.37%。 增资完成后,中国船舶再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投资者持有子公司的股权(除此之外,中国船舶还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了江南造船100%股权和中船防务两家子公司绝大部分股权,此前3家公司均实施了增资)。今年4月1日,中国船舶发布公告称,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均已完成交割过户。公司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产品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新增军用船舶造修相关业务,业务协同进一步加强,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整体价值得到有效提升。 据中伦律师事务所研究,自2016年第二轮市场化债转股实施以来,市场化债转股的签约金额、落地金额以及涉及的企业数量均稳步提升。尤其是在2019年下半年,相关数据增长迅猛。截至今年2月份,共有54家上市公司详细披露了62项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剔除只公布意向,无实质性具体交易内容的项目)。其中,国有企业参与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共53项,占比85.5%,民营企业参与的共9项,占比为14.5%。考虑到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占比,民营企业的市场化债转股无疑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财达证券固定收益融资总部经理刘政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上市公司披露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中,国有企业依然占大多数,且从事传统行业的如钢铁、煤炭领域的公司占大多数。 “目前,市场化债转股已经成为企业降杠杆的有效措施。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债转股可以有效降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控制财务费用;减轻标的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的偿还义务,同时可以增加企业注册资本,或可达到改善股价的作用。”刘政表示。 再融资新规 增强上市公司债转股吸引力 今年2月份,再融资新规落地,定价八折和锁定期缩短,进一步增强了债转股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也为上市公司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提供助力。 一直以来,银行设立的债转股实施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是市场化债转股的主力军。“银行参与债转股是非常谨慎的,因为把债务转成股权之后,对银行的资本金消耗非常大,所以银行的参与成本是非常高的。”国海证券研究所宏观研究负责人樊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再融资新规实施后,银行获得股权之后,锁定期缩短,退出可能更加方便,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参与债转股的积极性可能提升。 嘉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谭四军表示,再融资新规实施后,上市公司市场化债转股也具备了以非公开发行模式开展的条件。未来上市公司进行市场化债转股除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模式,还可以选择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锁价发行方式)进行,即直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内的负债以降低负债率。相较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模式,周期更短。 另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也是监管层一直以来鼓励的方向。 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关键在于创造合适的政策和市场环境,通过合理的股权关系转化,让债转股的市场参与者都能从中取得比较好的效益。“当然,这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长期发展中慢慢探索。” “除了银行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机构,一些大型民营企业也可以参与国企子公司、孙公司的债转股,实现民营企业持有国企股权。另外,大型民企也可以通过各种股权转化方式,让国有企业进入。这样,两类公司都能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思路,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宗良表示。 刘政表示,社会力量的参与是债转股市场化的必要环节,对国企混改、公司治理都有较大帮助。要想更好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债转股,首先,需要平等对待参与主体,目前,国企、民企、外资等各种所有制性质的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债转股,在此过程中市场、相关机构更应平等对待,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其次,要继续促进参与方式的多元化,多方面拓宽投资渠道,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机会。
6月8日消息,金融界网站从腾讯内部人士处获悉,前平安集团高管任汇川日前加入腾讯,任高级顾问,参与探索发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今年3月16日,平安发布公告称,任汇川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平安集团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职务,最后的工作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资料显示,任汇川于1992年加入平安,在平安产险、平安信托和集团等多个岗位上担任管理职务,先后出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主导并经历了中国平安(行情601318,诊股)港股、A股的上市,参与深圳市商业银行的收购兼并工作等重要事项,一度被外界视为平安的“二把手”、马明哲的接班人。
央行等多部门最新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到“社会资本”这一关键词,今年恰逢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也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近日,深圳出台《关于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向海内外企业、投资者和所有市场主体参与双区建设发出诚挚邀请。可以看出,深圳要以更开放的姿态推动“双区”建设。 在推进改革开放方面,深圳将鼓励社会力量对制度创新、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等建言献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深港澳规则相互衔接,促进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加大前海、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深港口岸经济带、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等等重大平台建设向社会开放力度。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一直是大湾区发展的重中之重。《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深港澳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未来,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和大型企业将有望参与深圳的轨道交通、跨江通道、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和水电气、信息、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公用事业建设,特别提出支持研究尽快取消深港、深澳手机长途和漫游费。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将推动跨境通信试点,探索开放科研数据专用通道。 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直是深圳经济的“名片”。《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重要产业平台和项目建设。在深圳列出的平台开放表上,包括清湖-坂雪岗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高新区坪山核心园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新桥智创城、九龙山智能科技城、深汕合作区先进制造集聚区等平台。此外,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跨国公司、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参与深圳海洋新城、深圳高新区坪山核心园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深圳北站新城、深圳国际生物谷、深圳国际食品谷、深圳医学科学院、深汕湾机器人小镇等特色平台建设。 深圳还将鼓励制造业企业应用新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参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对具有重大创新、良好经济和社会效应的技术创新项目,政府给予奖励。此外,深圳将重点支持建设核心芯片、科学仪器、医疗器械、人工智能、机器人、基因工程、大数据、云计算、石墨烯、5G、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生命信息和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重大创新载体,对核心团队和核心技术在用地用房、人才引进、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在金融创新发展方面,深圳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设立深港、深澳联合开发建设基金,为深港澳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和其他投资大、回收期较长的项目提供股权、贷款等融资渠道。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参与深港澳三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国外和港澳投资者投资内地不良资产。支持参与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设立保险服务中心。支持深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支持深圳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探索在港澳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支持深圳的银行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业务。支持企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来深圳设立经营机构。 深圳还支持各类企业和资本与深圳国有企业开展广泛合作,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深圳国企并购重组、发行上市、再融资等资本运作。发挥基金多元化结构优势,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深圳国企基金设立及运营。 《意见》提出,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深化与国际及港澳专业服务合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交流与合作。为鼓励深港澳青年交流和港澳青年来深创新创业就业,深圳将支持深港澳三地组织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按照人数规模和活动内容,给予相应活动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