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海南允许非居民参与地方交易场所交易结算 海南自贸港交易场所的设立及制度创新,深受各界关注。1月7日,第一财经记者从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非居民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易场所特定品种交易管理试行规定》(下称《试行规定》)已正式印发。 “国家允许在海南设立交易场所,非居民可以参与,包括境外企业和个人,可以在海南交易场所进行交易和结算,这都是《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开放政策。”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陈阳此前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时说。 2020年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支持海南在优化升级现有交易场所的前提下,推进产权交易场所建设,研究允许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 《总体方案》提出,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落实金融业扩大开放政策,支持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目前,海南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交易中心和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要素市场已正式运营。 《试行规定》中明确,非居民是指居民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居民是指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定义的中国居民。 《试行规定》还明确了非居民参与交易的品种范围,列示了各参与者的条件与权责,规定了非居民参与交易的基本规则及监督管理要求,从整体上规范了非居民参与特定品种交易的行为,为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据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介绍,当前,推出非居民参与地方交易场所和进行资金结算的相关制度在国内尚属首例。下一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力争蹚出一条经验可复制、模式可推广的海南交易场所发展道路。
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外,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下称“长护险”)试点正在规范中迎来发展。记者昨日获悉,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起草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在业内征求意见。 《通知》的核心内容共9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规范项目投标管理,强化经营风险管控,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注重护理机构管理,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重点整治突出问题,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这9条规范都围绕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展开。重点对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服务的投标行为、服务能力、财务管理、风险调节机制、市场退出进行规范,压实公司主体责任,确保服务水平和理赔质量,严肃查处违规问题。 《通知》要求,参与长护险服务的保险公司,应偿付能力充足、公司治理良好;应加强业务风险管理,注重经验数据的积累,加强对项目经营情况的综合分析,明确在合同中建立风险调节机制,保证服务的可持续性;要对长护险单独核算,有效开展内部审计等。 “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应量力而行参与服务,不仅要合理设计保障方案,科学核定成本费用,还要避免低价恶性竞争行为,防止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试点发生大面积亏损。这份规范性文件,使保险公司经办这一业务时有了抓手、有了方向。”一家养老险相关负责人称。 《通知》重点圈出了整治查处的一些突出问题: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恶意压价竞争;挪用、截留、侵占长护险资金;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发生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理赔服务质量低下;合同期间内单方中途退出;泄露参保人信息;其他严重影响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等。 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等情况,保险公司首先要内部严肃问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保险公司,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必要时可责令其退出,并协商医保部门选择承接公司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如何养老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一项重要制度探索,长护险在经过四年试点后,明确了作为独立险种的政策地位,试点城市(区)现已扩至49个,以重点解决包括失能老人、重度残疾人在内的重度失能人员长护保障问题。 来自银保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国有14家保险公司参与了全国15省、35个城市的长护险项目,覆盖人群超过5000万,为35.8万人提供了长护待遇,在提升参保对象生活质量、保证长护政策落地实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AXios新闻网站报道,当地时间15日,主办方宣布,今年纽约时代广场跨年庆祝活动将在没有现场观众参与的情况下举行,旨在预防美国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 这是该活动第一次不允许人们聚集在时代广场上,时代广场联盟和倒计时娱乐公司(Countdown Entertainment)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庆祝活动仍会在电视和网络上播出。 值得注意的是,举世闻名的水晶球落下活动将继续进行,格洛丽亚·盖诺(Gloria Gaynor)将在活动中表演她1970年代的迪斯科舞曲《我会活下去》(I will survive)。
原标题:定增项目成“香饽饽” 基金公司竞相参与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临近年末,基金参与定增热情不减,其中不乏头部公募和知名私募。近期一些上市公司定增公告显示,易方达基金、汇添富基金、高毅资产、高瓴资本纷纷参与其中。 12月11日,“什么值得买”网购平台背后的上市公司值得买定增结果显示,包括汇添富基金、南方基金、易方达基金、嘉实基金和融通基金在内的5家公募基金获配。汇添富基金获配最多,旗下6只基金共获配258.78万股,其中5只基金归马翔管理。聚焦物联网、云计算领域的深信服,也披露了定增情况,高毅资产、林芝腾讯和嘉实资本参与认购。 12月10日,通威股份宣布完成59.83亿元定增,参与定增的投资者包括头部私募高瓴资本、迎水投资。此外,易方达基金、睿远基金也赫然在列。其中,陈皓管理的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易方达均衡成长、易方达科翔、易方达科讯合计买入近786万股。 12月2日,有A股“火锅底料第一股”之称的天味食品宣布完成16.3亿元定增,其中易方达基金获配股数最多,获配的1052.63万股全部属于陈皓管理的易方达中小盘混合。此外,南方基金、富国基金、景顺长城和诺德基金也参与其中。 定增市场持续升温。数据显示,截至12月17日,今年以来已有208只基金合计参与近290次上市公司定增项目。具体来看,年内累计参与定增次数超过1次的有60只基金。其中,兴全恒益今年以来一共参与7次定增,兴全趋势投资、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兴全安泰平衡养老、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参与6次定增,南方新优享灵活配置、广发聚鑫则参与了4次。 有业内人士表示,定增市场受公私募青睐,一是年初再融资新政实施,为定增市场提供了相对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定增的折价发行优势,为基金带来“安全垫”效应。业内人士同时提醒,在选择定增标的时,要注意所选股票的行业成长性、定增公司基本面能否匹配定增方案,以及投资后能否帮助定增企业成长。
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集中供暖了,加装电梯后老人不再费力爬楼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速起步”,住在老房子里的居民们的生活正在悄悄发生变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17日公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一批)》,涵盖加快改造项目审批、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和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3个方面的13个环节。 对于“钱从哪来”这一重点问题,记者在清单“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一栏中看到,不同地方对于完善资金分摊规则、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吸引市场力量参与、推动专业经营单位参与、加大金融支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七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我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入加速起步阶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说,社会各界特别是群众普遍寄予较高期待,希望通过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建设各类配套基础设施、社区服务设施等,补齐居住社区的设施、服务短板,改善居住条件。 清单上,北京市、湖南省湘潭市、山东省济宁市在加强规划设计引导方面的具体做法是,按照“一区一方案”要求,重点完善“水、电、路、气、网、梯、安、治”等基本功能,量力而行建设“菜、食、住、行、购”“教、科、文、卫、体”“老、幼、站、厕、园”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全国已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8万个,惠及居民1043万户。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到11月底,今年计划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已全面开工。 刘李峰说,各地正在推动深化试点探索,推动破解社会力量参与难题。在推动企业积极参与“难点”上,他坦言,从实际操作看,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细碎、统筹协调难度大、利润薄,改造前需要一户户了解百姓意愿,寻求诉求“最大公约数”,对于许多企业来说是比较陌生的领域。但试点经验表明,征求居民意愿等基层工作由基层党组织负责,可以尽可能打消企业参与的顾虑,可复制经验也能在实践中发挥较好的引领作用。 清单上,四川省和山东省在“吸引市场力量参与”方面的具体做法有,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 刘李峰说,在金融优惠、税费减免、存量资源整合利用等各项政策支持下,一批市场主体作为实施运营主体积极投资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并结合改造完善各类设施,运营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等各类社区服务。(王优玲)
10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对慈善法实施4年来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为了更好厘清慈善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2月13日,“慈善的法治与治理”高端论坛暨第四届慈善法律与政策研究年会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举办。来自学界、公益慈善界、媒体、政界的近90位嘉宾,主要围绕何为法律中的慈善,以及作为组织法的《慈善法》、作为财产法的《慈善法》、作为行为法的《慈善法》、作为促进法的《慈善法》怎样立法展开探讨,并对《慈善法》未来的执法和修法提出建议。对于会上提到的公众参与互联网捐赠存在不足且捐赠不稳定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陶传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公众参与捐赠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捐赠文化,我们的社会长期以来没有公众参与到公共空间的惯例和环境,这部分主要是由政府和党来主导,而公益又是公共空间的一部分,因此公众就没有自觉参与这个舞台的意识。”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马剑银提出,要正确认知社会保障与公益慈善话语制度的关系、在合法性审查的体系里处理《慈善法》和其他政策文件之间的关系、确立法律界限,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慈善组织治理体系。加快确立《慈善法》公益原则自2016年《慈善法》颁布以来,慈善组织开始有了自己的登记和认定规则,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可申请成为慈善组织,但法人证书对“慈善组织”的一纸认定似乎未能给相关组织及当事人带来清晰的认知。对此,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李芳指出,在对慈善组织进行登记时,工作人员只是根据民政部相关文件对提交上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宗旨和业务范围属于《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后便予以登记,对确认标准的具体含义并不了解。于是会有区一级民政局的官员向我询问:“登记证书上已经加了‘慈善组织’,我们是不是一个慈善组织?”在李芳看来,这与慈善组织的公益性标准没有得到确立有关,公益性标准指的是《慈善法》中慈善活动所具有的共性。慈善组织既从事慈善活动也从事收益性活动,由于没有界定公益性的清晰标准,导致了上述的混乱状况。除此之外,这也导致了慈善组织与公益性社会组织判断之间的混乱。我国税收政策(《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事项的公告》)对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界定是以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为标准的,而非慈善组织也可以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由此便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一个税法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可能不是慈善组织;反过来,由于慈善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判断标准不同,一个慈善组织也可能不是税法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慈善组织资格与免税资格具有统一性才能准确识别慈善组织。”李芳说到。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吕鑫表示,强调慈善具有公益性,一方面可以区分哪些是法律中的慈善、哪些不是法律中的慈善,另一方面可以促成慈善活动能够获得税收等一系列优惠的正当对价。培养公众自觉参与互联网捐赠的文化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研讨会上,作为中国慈善募捐新事物的互联网募捐也被屡次提及,此次执法检查也对下一步加大互联网募捐的发展进行了鼓励。互联网募捐在近几年迸发出了新的活力,据统计,仅水滴筹一家个人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从2016年7月到2020年5月的筹款总额就已突破300亿元。但据2020年《中国网络慈善发展报告》显示,2019年网络平台募捐额只占社会捐赠总量的4.1%,在总量上仍不占优势。对此,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理事长王志云认为:“互联网捐赠看起来已蔚然成风,但实际上仍是一个小比例的构成,未来还是要将重点放在如何让更多人参与进来上。”据王志云在公益界近几年的观察发现,公众参与互联网募捐还存在着退捐的情况,而个中理由让人啼笑皆非。“这折射出来的是目前公众参与募捐还停留在一个比较感性和冲动的阶段,这样的募捐常常会带来后悔的举动。”为了研究公众参与募捐的路径和过程,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制作了公益参与模型的螺旋金字塔,发现公众的参与是一个慢慢进入公益场景的过程。公众需要通过进一步持续参与、进而能够影响他人,最后表达出自主参与的意愿,甚至跟他人、其他的社群或组织来完成共创。对于公众参与互联网捐赠不足且捐赠不稳定的问题,王志云表示:“现在很多慈善组织解决社会问题的专业能力仍然不足,尚没有办法有效告知公众参与募捐的原因、参与之后对公益本身的价值以及怎样获得正向鼓励。”此外,过多的表彰先进人物、树立典型等举动也会让公众产生“公共事务与自己无关”的观念。“表彰先进人物会有一个标志性的东西对人进行区分,让公众对做好事有一个要么高尚要么不高尚、要么是英雄要么是普通人的截然对立的概念,因而公众会认为高尚的事应该由高尚的人做,跟自己是没关系的。”陶传进说。因此,要让公众具有公民意识、公共精神,则需让公众逐渐参与到公益事务中来,陶传进在采访中指出,在淡化英雄典型的树立及让政府减少过度干预的同时,促成民众有更多参与到公共事务的机会,并形成相互认可,最终会让社会编织起一个大舞台发挥力量。
在保险资金获准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后,为支持险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并有效防范风险,相关监管细则也随之出台。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同步修订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和《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期货的一个主要品种,是指买卖双方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约定在未来特定时间,按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券款交收的国债交易方式。一般而言,国债期货具有可以主动规避利率风险、交易成本低、流动性高和信用风险低等特点。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18.5万亿元,其中债券投资规模约6.4万亿元,保险资金也是我国10年期以上债券的最主要投资主体。从保险行业自身特点来看,保险机构负债端久期较长,与之期限匹配的资产稀缺,在负债久期长于资产久期的情况下,利率的长期下行可能会导致保险机构面临利差收窄的风险,因此险资在通过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来管理利率风险、调整资产负债久期缺口方面存在着较为强烈的实际需求。沪上一家保险资管机构负责人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资金可以通过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有效对冲和管理风险,提高债券投资稳定性。 今年2月,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中金所表示,商业银行、保险机构是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参与国债期货市场有助于满足机构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增强经营稳健性,进一步提升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此次发布的《规定》内容共有17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险资参与目的与期限;明确保险资金参与方式;规定卖出及买入合约限额;强化操作、技术、合规风险管控;明确监督管理和报告有关事项等5个方面。 在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目的上,《规定》内容显示,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应当以对冲或规避现有资产风险、对冲未来半年内拟买入资产风险或锁定其未来交易价格、对冲或规避资产负债错配导致的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得用于投机目的。 《规定》内容也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意在规范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效防范风险的出发点。例如,《规定》要求保险资金应以资产组合形式参与并开立交易账户,实行账户、资产、交易、核算等的独立管理,严格进行风险隔离。 在卖出及买入合约限额方面,《规定》要求控制杠杆比例,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显示,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任一资产组合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债券、债券型基金及其他净值型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产品资产的账面价值,所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该资产组合净值的50%。其中,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合并轧差计算。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合并轧差计算后的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在出台《规定》的同时,银保监会也同步对《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和《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进行了修订。具体来看,《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由原来的36条增加为37条。调整的内容包括:明确保险资金运用衍生品的目的,删除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根据衍生品种另行制定;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和偿付能力导向,根据风险特征的差异,分别设定保险公司委托参与和自行参与的要求;新增保险资金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总杠杆率要求;严控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和利益输送等行为。 《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调整的内容则包括调整对冲期限、卖出及买入合约限额和流动性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合同权责约定,委托投资和发行资管产品应在合同或指引中列明交易目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露、风险控制、责任承担等事项;增加回溯报告,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须每半年报告买入计划与实际执行的偏差。 银保监会表示,《规定》的发布,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增强风险抵御力。同时,《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的修订,统一了监管口径,完善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规制体系,有利于扩大保险机构的选择权,也有利于夯实保险机构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持续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有序推进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交易,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持续加强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完善信息系统,做好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