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债违约风波仍在持续。据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12月16日,今年债券市场已有139只债券出现违约,涉及金额达1606.14亿元,已超去年全年的1495亿元,创近年来违约规模新高。 尽管延续了去年的高违约态势,但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和以往相比,今年债券违约出现明显不同,其中之一就在于高评级主体占比提升,如国企违约占比达到了40%,呈现出集团化违约的特征。而随着违约增多,延期兑付与破产重整的企业数量也在增加,债券违约处置相关制度建设正不断推进。 与此同时,此轮信用债违约潮也使得评级机构迎来“信任危机”,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再被提及。对此,监管层正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日前央行就提出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纪律,推动我国评级技术的进步、提高评级质量,提升信用等级区分度,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 高评级主体违约占比提高 我国首单债券违约还要追溯至2014年,彼时“11超日债”的违约结束了以往债券全部刚性兑付的历史,拉开了信用债违约的大幕。在业内人士看来,自2014年以来,债市违约主要分为了三个阶段,分别是2014年前后的周期性行业下行、2016年开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2020年以来的疫情影响。 从规模上看,债券违约呈逐年走高之势,特别是在今年,受疫情影响,原本财务风险及流动性风险已较高的企业,流动性压力骤然攀升,进而不少企业出现违约。Wind资讯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债券违约金额已超去年全年,创近年来新高。 具体而言,截至12月16日,已有139只债券出现违约,涉及违约金额合计1606.14亿元;2019年全年,184只债券出现违约,涉及违约金额合计1494.89亿元;2018年全年,125只债券出现违约,涉及违约金额合计1209.61亿元;2017年全年,34只债券出现违约,涉及违约金额合计312.49亿元;2016年全年,56只债券出现违约,涉及违约金额合计393.77亿元。 “2018年可以说是我国债券违约的一个高峰,当年违约规模出现大幅上升,主要是民企债大量违约。”华北某券商投行人士对记者说道,但今年来看,民企违约的趋势已有改善,相较之下,国企违约占比提高。 这也是业内的共识。中证鹏元研发部资深研究员史晓姗近日在中证鹏元2020年信用风险年会上提及,今年违约情况和往年相比,高级别主体占比明显上升,达到了40%的水平,其中集团化的趋势比较明显,比如房地产行业、煤炭行业等受影响较大。 在史晓姗看来,大型主体违约率上升的本质还是与自身财务杠杆率较高有关,这导致公司受再融资弱化的影响很大。 光大证券统计的一组数据显示,年初至12月11日,新增违约主体中,民企共计有18家,较去年同期的34家大幅减少,同时民企违约债券余额也有较大降幅。据统计,年内民企违约余额为603.74亿元,同比下降了45%。 “但国企违约超预期,虽然违约数量未明显增加,但违约余额提升显著。”光大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张旭对记者称。今年国企违约余额已从2019年的129.3亿元增加到了518.97亿元,这些主体债券存量规模大,违约前均为AAA评级,违约事件对市场冲击较大。永城煤电、华晨集团等大规模国企违约更是冲击了市场信仰。 违约之下,投资者风险偏好降低,对信用债投资更趋谨慎,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再加上信用债发行利率大幅波动,越来越多的企业被迫取消债券发行或遭遇发行失败,信用债一级市场的融资功能明显弱化。 除了国企违约占比的提高,史晓姗对记者表示,今年债券违约还呈现出三个特征,一是违约区域分布并不明显,且扩大到部分地方政府债务压力比较大的地区;二是周期性行业违约整体数量不高,而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的地产、交通运输和汽车行业违约增长明显;再者是境内外债券市场联动,疫情同样使得美元债受到冲击,企业境外再融资受阻,叠加境内债务到期,境内外债务风险高度重合。 另外,随着违约增多,延期兑付与破产重整的企业数量也在增加。有业内人士呼吁,市场需更加关注违约债券处置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约30只债券宣告延期;有12家新增违约主体进入破产重整阶段。 史晓姗分析称,从累计数据看,国有企业破产重整的比例为30%,远高于民营企业;从全市场角度来看,违约回收率约为7%,若不考虑技术性违约和破产重整,则达11%。“相较之下,国有企业回收时间短于民营企业。不过未来还需加强国有企业基本面分析,加强流动性财务风险分析。” 评级行业需“挤水分” 近期信用债市场违约潮的出现在引发信用风险分层与重估的同时,也使得评级机构迎来“信任危机”,尤其是部分企业在违约前仍拥有高评级,这导致评级机构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再被提及。 事实上,评级虚高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信用评级领域中,企业的话语权相对更大一些,比如两家评级机构给某企业信用评级分别是AA+和AA,那么企业自然会选择高评级机构,评级高了之后,发债成本将会降低。 “整体来讲,买方市场下难以避免评级趋高。对于评级机构而言,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高评级亦有助于其提高市场占有率。” 有业内人士直言。另外,评级行业的挑战还在于评级标准体系不够科学,形式评级特征明显。 对于上述问题,目前,监管层正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近日央行组织召开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座谈会上表示,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央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纪律,推动我国评级技术的进步、提高评级质量,提升信用等级区分度,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等。 另外,北京证监局日前公布了对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要求东方金诚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期限为3个月。据悉,东方金诚存在部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上调理由依据不充分、未对影响受评主体偿债能力的部分重要因素进行必要分析等多项违规事项。 而在严监管下,评级机构未来又将如何发展?中证鹏元总裁李勇在信用风险年会上表示,经过30年发展,中国评级行业已经在人才、技术和经验上有了一些家底,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解决问题的答案和发展的路径越来越清晰。他说,评级机构自身要完善公司治理。在他看来,评级机构的内部独立依赖于评级机构的公司治理,而公司治理又与股权结构相关。一方面,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保证评级机构决策的内部独立;另一方面,股东主业与评级具有相关性也有利于评级技术进步和信用文化、合规文化的形成。 另外,李勇还强调,评级技术上要回归本源和常理,即分析发行人的现金流创造能力和现金流与债务匹配度;不仅要分析过去,更要着眼于未来;重新认识评级中的支持因素,对支持因素要有审慎的态度和科学的依据。“经过这些违约事件,评级机构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评级理念和评级模型,信用分析要更多的回到报表和发行人本身素质上来。”李勇称。
临近年末,房企融资利率出现攀升迹象。针对房企融资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业内人士指出,我国绿色建筑用资比例远低于全球水平,而且绿色债券的利率不足房企普通融资利率的50%。2020年最新修订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对绿色建筑标准认定有所放宽,在利好政策推动下,以绿色建筑项目发行绿色债券的数量将会有所提升,建议房企对绿色债券予以重视。 融资利率攀升 贝壳研究院数据显示,11月房企境内债券融资平均票面利率为4.89%,较上月增加0.13个百分点。境内融资成本自8月以来一直保持上升趋势。境外债券融资平均票面利率为8.04%,较10月大增,重回“8%”的水平。 从发布融资计划的融资主体看,近期国企融资占比整体较高,且融资利率具有绝对优势。相比之下,民营房企近期融资规模较小,且融资利率居高不下。 12月11日上交所消息,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4.37%。本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0亿元(含),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从融资规模看,近期房企融资总金额和融资笔数均出现明显下滑。贝壳找房数据显示,按照发行日期,上周(12月7日至12月13日)房企境内外债券共发行17笔,较前一周减少1笔,融资(含计划)金额约156.6亿元,环比减少15.3%。 从融资结构看,境外融资规模增幅较大。上周房企境内债券融资金额合计107.5亿元,环比下降29.4%。境外发债规模合计约49.1亿元,环比增长50.2%;上周境外融资在融资结构中占比约31%,较前一周上升13个百分点。临近岁末,房企整体发债规模有所收缩。 绿色债券发展空间大 针对房企融资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全联房地产商会创会会长聂梅生在全联房地产商会四届五次理事会暨2020年会上指出,建议房企对REITs和绿债进行深入研究。这两类融资,分别代表了房企降利率的两种途径。一种是股权类,一种是债权类。虽然目前国内出台的REITs相关政策中还没有把房地产纳入其中,但从国外经验看,房地产利用REITs产品进行融资是一种趋势。而绿色债券作为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的低利率债券融资品种,未来也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聂梅生介绍,现在绿色建筑用资比例远低于全球水平。2019年,全球绿色债券总额是2500亿美元,投向绿色建筑的占比为30%;2019年,国内绿色债券的总额为3862亿元,投向绿色建筑的占比为6%。从利率看,绿色债券的利率不足房企普通融资利率的50%。 “以往,国内绿色建筑项目发行绿色债券少的原因在于:在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监管机构担心资金通过绿色债券直接流向普通房地产开发;此外,以往《绿色债券支持目录》(2015年版)中要求绿色建筑需达到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而2020年最新修订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对绿色建筑不再有星级要求,只需满足相关技术标准,且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即可,不再要求达到二星及以上。可以预见,在利好政策推动下,以绿色建筑项目发行绿色债券的数量将会有所提升。”多位市场观察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针对绿色债券发行的流程,鹏元资信指出,以绿色建筑发行绿色债券,通常需要取得绿色建筑标识。实际上,标识申请中的项目也可以申报绿色债券。绿色建筑标识的出具机构可以是住建部门,也可以是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国外权威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同样可以适用。绿色建筑标准对项目要求高,竣工后需要进行绿色建筑运行标识评价及正式评价,发行人应完善项目质控;债券可以设计投资者保护条款,约定如果因此被撤销绿色债券标识,投资者可以回售。以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均可发行绿色债券,优质的绿色建筑项目还可以去境外发行绿色债券。 鹏元资信还称,以绿色债券为绿色建筑项目融资前景广阔。建筑能耗是意想不到的能耗大户,其与工业、交通并列为“三大能源消耗大户”。从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19)》可知,2017年,中国建筑能源消耗总量为9.47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比重21.11%,比2016年增加0.51个百分点;建筑碳排放总量为20.44亿吨二氧化碳,占全国能源碳排放的19.5%,比2016年增加0.1个百分点。近年来,中央政府及省市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绿色建筑的发展政策,促进建筑行业的绿色发展。 从机构梳理的绿色债券明细看,已经发行的绿色债募投项目中,绿色建筑类型有保障房、安置房、商场、公寓、办公楼、机场,涉及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从债券类型看,绿色建筑发行的绿色债券中各类型债券均有涉及,主要包括企业债、公募公司债、私募债、中期票据等。发行人主要包括房地产企业及城投企业。 依靠回款缓解压力 除了关注绿色债等新型融资途径外,房企销售回款作为内生性改善现金流、降低外部负债的有效途径,也是未来关注的重点。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从房企到位资金来看,1-11月房企到位资金累计同比增长6.6%,房企资金状况持续改善;但从长期来看,房企到位资金增速自2009年起呈波动式下行走势,且2017年以来受融资政策收紧影响,到位资金增速大幅下滑,逐渐接近零值。 分项来看,自2006年以来,国内贷款占比呈下行走势。与2006年相比,当前国内贷款占比下降5个百分点,而定金及预收款及个人按揭贷款的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房企依靠销售回款缓解资金压力的趋势明显。预计明年房地产融资相关政策将持续趋紧,房企将继续通过加速去化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个人按揭贷款、定金及预收款的占比或将持续走高。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指出,评估房企融资压力应重点关注有息负债与销售回款这两部分。“三道红线”监管的重点在于控制有息负债增速;销售回款占据房企资金来源一半左右。在严控有息负债增速的背景下,销售回款的增速就显得尤为重要。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6日讯证监会网站今日公布了关于对国融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云南证监局发现国融证券存在以下问题:公司债券发行人腾冲市建安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将“18腾冲01”债募集资金分别转借给腾冲市盛源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500万元和腾冲市凤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3800万元,金额合计63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7.875%。以上两笔借款均已收回。国融证券作为“18腾冲01”债的受托管理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发行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且未在云南证监局组织的自查工作中如实报告发行人存在将募集资金转借他人的情况。 云南证监局指出,以上情形不符合募集说明书和受托管理协议关于受托管理人监督募集资金使用的约定,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国融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国融证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资料显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综合性证券公司。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注册资本为17.83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要股东包括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普润星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其中,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70.61%。 相关规定: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中国证监会可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等相关监管措施;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害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本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相关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国融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公司债券发行人腾冲市建安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将“18腾冲01”债募集资金分别转借给腾冲市盛源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500万元和腾冲市凤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3800万元,金额合计63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7.875%。以上两笔借款均已收回。你公司作为“18腾冲01”债的受托管理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发行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且未在我局组织的自查工作中如实报告发行人存在将募集资金转借他人的情况。 以上情形不符合募集说明书和受托管理协议关于受托管理人监督募集资金使用的约定,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云南证监局 2020年12月14日
一手向企业收钱,一手出具高等级信用评级。一纸案件通报,让信用评级行业买卖评级报告的痼疾,暴露出不为人知的细节。 近日,知名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诚”)原总经理金永授、江苏分公司原总经理崔润海两名前高管,因收受巨额贿赂、为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等问题,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 企业“花钱买评级”是信用评级行业饱受诟病的痼疾,此前就有评级机构收取大额咨询费后,提高企业信用评级遭受处罚的案例。如今,通过向“掮客”付费以提高信用等级,似乎是一种新的做法。 相对于规模百万亿的债券市场,评级行业规模并不大,但评级机构却俨然是绝对的主角,评级机构内部人员、承销商、社会中介,几乎都成了评级机构的“朋友圈”。 地位强势的承销商、投资机构,为何愿意向评级公司俯首?在这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利益?又是谁在利益链中获利? 掮客登场 前脚获得高评级,后脚债券就违约,在债券市场,一些企业“花钱买评级”已经成为不是秘密的秘密。2019年8月,大公国际在评级过程中向13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提供了合计超过7800万元的大额咨询服务,并向18家公司债发行人提供金额超过1.2亿元的大额咨询服务,被证监会、交易商协会暂停相关业务资格一年。 “在评级过程中,尽调、评审都按正常标准去做,但会通过其他方式得到其他好处,比如收取大额咨询费,然后再把评级调高。”华南某股份制银行资深债券人士对记者表示。 而东方金诚案件的情况,显然与上述情况不同,暴露出这一灰色地带的新情况。作为评级机构高管,崔润海充当着类似“掮客”的角色。 上述东方金诚案件信息显示,崔润海利用担任大公国际营销副总裁、市场开发部市场总监,东方金诚江苏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为数家证券公司介绍发债业务,收受巨额贿赂。 金永授则利用担任大公国际评审委员会主任、副总裁、总裁,东方金诚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为相关银行介绍工程项目,收受项目介绍人、受评企业贿赂。 案发后,崔海润承认,为顺利通过评审,他请求评审委员会主任帮忙,又约主管评审总裁与企业吃饭,还做了其他评委的工作。 在这之前,已有一些企业试图通过中间人运作上调信用等级。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公布的一份判决书就曝光了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辰控股”)以支付巨额费用的方式,通过中间人“买评级”的内幕。 山东东营市垦利区法院2019年4月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17年底,东辰控股与筴宏克签订协议,通过付费的方式,委托筴宏克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大公国际”)为其办理增信事宜。若未能在2018年6月30日前,将东辰控股的信用评级,从AA提高到AA+,筴宏克应在2018年7月5日前,向东辰控股返还收取的增信费用。 总部位于山东东营的东辰控股,曾经名列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不巧的是,运作上调评级之时,留给东辰控股的时间已经不多,2018年6月,其下属13家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涉及资产账面价值11.6亿元。 而筴宏克的“增信”运作也未能取得成功,东辰控股及其发行的多只债券还被大公国际列入信用观察名单,主体信用等级最终被下调至A+。到了2018年11月,东辰控股发行的“16东辰03”违约。 判决书内容还显示,双方签订协议后,东辰控股已按约付款,由于未能实现评级上调,东辰控股多次克追讨,但筴宏克仅归还了一半费用。2019年2月,法院判决筴宏克限期支付未还资金及相应利息。 不过,在判决时没有披露筴宏克“运作”的对象,是评级机构本身,还是其工作人员。 “现在债券发行的信用评级,基本上还是卖方付费,买方付费肯定要客观一些,但由投资者付费的评级机构很少。”某私募债券人士对记者说,评级费用由融资方出肯定会出现问题。 朋友圈 评级机构存在的不正当竞争、对高风险企业预警缺失等问题,带来的信用评级公信力不足,饱受市场和投资者诟病。 12月11日,央行组织召开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 “肯定会参考评级公司的评级,至少是个指标吧,但也只能做个参考。”某私募债券基金人士对记者说,对于私募机构来说,投资的时候,主要还是靠自己内部的评级系统来决定。 不同评级机构之间的差异和评级标准存在弹性,为花钱“买”评级这一灰色地带提供了空间。尽管自身市场规模有限,但评级机构俨然是绝对的主角,除了审计和法律中介机构,评级机构内部人员、承销商、投资者,几乎都成了评级机构的“朋友圈”。 作为承销商的银行、券商,具有资金优势,也更熟悉企业融资动态,因此握有大量项目资源,评机公司为了获得项目,需要与承销商搞好关系。但在一些债券发行中,承销商却反替企业向评级机构垫付评级费用。 同样来自裁判文书网2019年的一份判决书显示,某券商员工谭某,为债券承销与发行方进行了沟通,沟通期间,发行方与评级机构签订了评级协议,谭某为了承揽项目,替发行方垫付了评级费用。判决书还显示,承销方代垫评级费用,乃是行业惯例。 而东方金诚案件通报也显示,崔润海在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的同时,还为数家证券公司介绍发债业务,收受巨额贿赂。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债券发行中,承销商有时会向企业推荐评级机构,但最终决定权在企业手中,并不一定会选择承销商推荐的评机机构。同时,评级机构也有自己的资源,评级机构的高管掌握的资源更丰富。为了争取项目,承销机构特别是承揽人员也要与评级机构搞好关系。具有影响力的承销机构,为了帮助企业提高评级,也会利用自身资源,向评级机构施压。 与股票市场不同,债市的投资者主要是银行、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从表面上看,企业花钱买来虚高甚至虚假的评级,一旦发生违约,投资者将成为受害者,但事实并非完全如此。 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说,评级虚高已经不是秘密,但在银行内部,评级仍然是非常重要的指标,一家企业的债券能不能进入投资准入库,评级是决定性因素。评级高的债券,进入准入库要更容易一些。 利益链 对企业来说,信用评级越高,债券发行就越容易,融资成本也越低,因此,降低债券发行难度、压低发行成本是企业的主要诉求。 “为了完成发行、降低融资成本,发行人自然愿意向评级公司付钱。”上述私募人士说,这是现在评级虚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企业为此付出的“增信”费用,远低于融资资金和相应成本。 由于评级涉及多个步骤,“企业花钱买评级”要打通评级公司内部多个环节。业内人士说,整个过程中,“增信”费用可能涉及评级机构的市场、评审、管理层等多个环节,而非某个人或单独环节。 上述案件通报也显示,东方金诚案件难以一人成案,评级机构内部也往往需要领导人员、评审人员、作业人员、市场人员上下其手,因此很容易形成窝案串案。金永授多次通过与评审委员会主任及部分评委个别交流,或借安排企业来访之机发表个人倾向性意见,以影响评审结果。 不过,相对于向评级公司付费,“打点”其工作人员的成本更低。根据崔润海案发后交代,一次为企业上调信用等级,对方拿出200万元作为酬谢,东辰控股付给筴宏克的“增信”费用则为300万元。同直接与评级机构合作支付大额咨询费相比,企业付出的相关成本要低很多。 除了企业和评级机构,企业获得高等级信用,债券承销、投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也能从中获益。 “信用等级高了,债券好卖,企业的成本也降低了,能得到更多的销售费用,承销商也有动力帮企业做高评级。”上述银行人士说,项目做成了,承销商、评级机构都能受益,而且承销商的销售费用要远远大于评级费用。承销机构的承揽、承做、承销整个团队,也能因此获得更多收入。 上述银行人士还称,信用等级的高低,作为授权指标直接影响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内部决策层级的决策和审核程序。在同等条件下,如果能得到高评级,部门就拥有投资决定权,反之可能需要总行投决会、贷审会审议才能决定,这也涉及到机构内部的部门和个人利益。
(罗琨 实习生 余妍辰)近日,上交所信息显示,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红星美凯龙)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受理,拟发行金额30亿元,上述债券的品种为私募,承销商为国都证券。 此外,红星美凯龙公开发行的2020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已于12月2日起在上交所上市,简称为“20红星05”。“20红星05”发行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6.88%,规模为25亿元;简称为“20 红星06”的品种二发行期限为5年,目前尚未发行。该期债券牵头主承销商为中山证券有限公司,联合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评级为AAA级。 受疫情影响,2020年前三季度,红星美凯龙实现营业收入为95.27亿元,同比下降19.42%;实现净利润18.48亿元,同比下降54.38%。近年来,美凯龙商场出租率持续下降,自2017至2019年以及2020上半年来,出租率分别为97.6%、96.2%、93.4%以及90.2%。 公开报道显示,今年4月,惠誉评级已将红星美凯龙的长期外币发行人违约评级、高级无抵押评级及其2022年到期3亿美元高级票据的评级从BBB-下调至BB+,评级展望稳定。惠誉认为,中期内红星美凯龙的信用指标可能无法恢复至与BBB-评级相称的水平。惠誉估计红星美凯龙的财务状况将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下经济活动中断及宏观经济不确定性的负面影响。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自去年以来,受自身债务集中兑付以及融资循环受限的影响,公司出现流动性压力;加之今年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上半年营业收入及现金流明显减少,加剧了流动性紧张,致使公司应于2020年12月14日到期的中票无法按期兑付。 为妥善解决债券兑付问题,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计划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形式表决通过相关议案,并在债券到期前完成债券基本要素变更。为此,在确保债权人本息不受损失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的资金筹备能力,公司制定了债券三年分期兑付方案,努力征得债券持有人的理解与支持。通过与持有人多次沟通,90%的持有人对展期方案明确给予支持意见,并同意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个别机构尚需进一步沟通,致使上述计划无法在债券到期日前实现。公司将积极与持有人沟通妥善的解决方案,争取在近期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延期和解方案,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保持与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通过采取强力措施克服疫情影响,2020年下半年陆续实现了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特别是第四季度以来,国际纺织品生产订单逐步向国内优势企业转移,公司境外企业经营及盈利能力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准,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现金还款能力。同时,公司将加快引入战略投资者,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债权人本息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兑付,维护持有人权益。
2009年的欧债危机实际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在统一货币区中不同成员国主权债务信用突然分层,信用利差突然扩大,乃至于最终发生违约。我国的政府债务一直存在着央地不平衡和区域不平衡问题,地方政府债务的不断累积正在债券市场中形成愈发不可忽视的信用风险,需要警惕可能突然发生的急剧信用分层和信用利差扩大。欧债危机的最终解决依靠的是各个成员国央行购买各自的国债,其本质是债务货币化。对我国而言,政府杠杆率远低于其他主要经济体,关键是通过财政体制改革解决政府债务结构的两个不平衡问题。 一、地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堪忧 地方政府实施扩张财政政策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债券以及城投债券两种债务融资模式,在刺激经济、引导投资等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地方政府债务快速扩张,偿还能力及可持续性令人担忧。 其一,地方政府债务扩张过快,但缺乏稳定持续的财政收入做支撑,未来偿债压力较大。为缓冲疫情冲击,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和城投债发行规模均达到历史高位,截至12月29日,分别发行了6.4万亿元和4.3万亿元,较2019年分别增长了45%和20%,债务余额分别达到25.4万亿元和10.6万亿元,较去年均增长了20%。极速扩张的债务规模虽然缓解了疫情对经济的冲击,但却加大了未来的财政偿还压力。从区域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存量债务规模较大,江苏省地方政府债券和城投债存量规模已达3.8万亿元,且依旧在以近20%的增速在不断滚动;而经济落后的地区偿债压力较大,贵州、青海及东北三省未来两年财政收入用于债务还本付息的比例均超出70%。 其二,地方政府债务的信用分层将会加快,债务的区域性不平衡风险加剧。近期超千亿的国企信用债违约打破了债市中的国企信仰,进一步引发了对于政府债务可持续性的担忧,同时也加剧了各地政府债务的区域不平衡。地方城投平台多数由地方国资委控股,城投债的信用评级多数因政府背书的原因,存在评级虚高的现象。如此次国企AAA级信用债违约,对城投债的信用评级及发行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所有省市城投债的信用利差在11月10日前后都出现较大幅度的扩大(见图1),如云南省AAA级城投债利差已经由10月底的220BP扩张至333BP。从各地城投债券的融资成本看,上海、北京等发达地区的信用利差变动相对平缓,平均涨幅约在20BP左右,而经济落后地区的信用利差涨幅均在50BP以上,云南、吉林等地区信用利差上涨幅度甚至超过100BP。经济落后地区的债务偿还压力本就已不堪重负,债务融资成本的上升进一步加大了这些地区的债务违约风险,地方财政的区域不平衡问题愈加严重。 图1 部分省市AAA级城投债信用利差 (%) 数据来源:WIND,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注:城投债信用利差为城投债券与同期限中债国开债的利差估值进行余额加权计算所得。 其三,区域性的财政风险通过债券市场传导形成金融风险压力。截至2020年12月28日,在政府债务中,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债券、城投债)的存量占比已增至64%。我们预计在2021年至2023年至少有8个省市需用50%以上的财政收入来偿还到期债务本息,而地方政府的融资主要依靠债券市场。一旦出现地方政府债务违约,将会对整体地方政府债务信用形成强烈的冲击,进一步加大银行体系尤其是地方商业性银行的金融风险。 二、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根源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根源在于财权上收、事权和债务下放的财政体制,同时,政府的功能尚未从人口红利时代着重于推动经济增长,转变为后人口红利时代着重于提供社会所必需的公共品。 第一,债券发行与债券使用期限错配,同时,债券使用的效率较低。地方政府债券和城投债的发行期限相对较短,而发债资金多数投向基建及房地产等长期项目。随着人口老龄化和产业结构、需求结构转型,这些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不断下降。多数政府投资项目很难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尤其专项债券项目周期远远长于债券期限,项目现金流的短缺使得债券到期还没有形成收益,甚至多数省份存在专项资金无法使用的问题,债务资金闲置,不能有效转化为政府支出。 图2 2020年11月各省市财政自给率[1](%) 数据来源:WIND,CEIC,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第二,地方政府承担了过多事权和支出责任。自分税制改革之后,我国财政体制呈现“事权下放、财权上收”的局面,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过大,事权层层下放,尤其到基层政府其事权和支出责任远远超出其财政收入所承受范围。自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占比不断上升,其累计增速一直快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支出增速,2019年底地方政府用53%的财政收入来维持全国85%以上的公共支出项目。多数省市的财政自给率较低,财政自给率超出50%的省市不超过10个(见图2)。从中央和地方公共支出比重看(见表1),中央政府只有在外交、国防、金融监管及粮油物资方面承担了较大的支出责任,对于教育、医疗、社保等基础民生类项目,以及一些跨地区的要素流动性项目如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环保节能等,事实上均由各地政府承担。 第三,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效率低。横向来看,多部门管理造成债务的使用效率低下。地方政府债务的发行管理涉及到各地财政、央行、发改委、国资委等各个部门,且多部门均有其自己的审核和绩效标准,直接增加了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成本,降低了债券资金的经济效应。纵向看,多级财政体制使得省以下地方隐性债务尾大不掉。省以下政府没有债券发行自主权,尤其县级及县以下政府可使用的地方政府债券微乎其微,因而只能采取其他隐性的融资渠道。 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化解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其根源在于分税制改革后财政体制遗留的弊端,即财权上收、事权和债务下放。 第一,加快央地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强中央的财政职能和协调作用。对于涉及要素的区域流动和全国统筹的项目如社保养老体系、环保节能及基础教育等,需要由中央政府进行承担,可以通过增加国债规模进行融资。另一方面,对于发展日益分化的不同地区尤其中西部等落后地区,需要中央政府改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公共支出的分摊比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地方政府债务的区域不平衡。 第二,明确政府的职能范围,加快推进债券的市场化改革进程。首先,债券发行应当基于当地发展的项目需求,在项目的选取和审核上需要对地区的长期发展潜力进行合理的规划,促进项目与债券的匹配度。对于缺乏稳定现金流的投资项目,应减少或者不允许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其次,增强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的匹配性,精准使用债务资金,提升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后,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简化财政体制的多层嵌套,提升财政支出效率。 第三,实施存量地方债务置换,对于增量地方政府债务分区域采用不同的融资机制。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首先需以时间换空间,增加地方政府债券中再融资债券的规模,同时对隐性存量债务进行置换清算,增加国债规模来置换已到期的部分隐性债务。同时,由中央有关部门对不同区域实施信用风险评估,分区域实施不同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对于财政收入稳定的地区,其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可以采取备案制;而对于财政收入不稳定、经济落后地区,应该对地方政府发债采取严格的审批制。此外,可以借鉴日本模式,结合“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势,通过政策性银行发债,再由政策性银行为缺乏发债条件的地区提供政策性贷款。 [1] 此处各省市财政自给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算所得,用以衡量该省市的财政基本支出资金来源于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