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在这个关键时期,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使得经济发展产生了不确定性。今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六稳”的基础上提出“六保”,旨在对冲疫情带来的新的不确定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强调稳就业、保民生,随着政府工作报告的发布,一系列金融支撑政策随之而来。 当前,中小企业发展面临困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稳就业、保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支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国金融家》记者特邀中国金融科技50人青年成员、中国人保(行情601319,诊股)财险高级主管周运涛就保险业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一题进行了采访。 为企业提供有效保障 疫情发生以来,大量中小企业面临经营困难。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实现“六稳六保”的目标具有重要作用。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对保障产业链安全、增强经济长期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中小企业面临着怎样的困难,受到了哪些冲击和影响?保险业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能发挥哪些作用?当前国家对保险业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做出了哪些部署? 针对上述问题,周运涛表示,中小企业占据我国企业数量的90%,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贡献了60%以上的GDP,对于我国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成为此次疫情中受影响最严重的群体。受疫情影响,供应链问题、订单量下降、现金流紧张成为中小企业生存危机的三大挑战,个别企业订单数量甚至减少70%以上,受现金流约束,大量中小企业面临破产。 他表示,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制度安排,保险在为企业财产提供有效保障的同时,还能够为因疫情导致的企业经营中断、合同履约失败、融资困难等经营风险进行有效保障,为企业持续经营保驾护航。国家高度重视保险行业在“六稳”、“六保”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国务院在多次会议中强调,要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5次提到保险,要充分发挥保险在保障社会民生、降低企业负担、稳定市场主体、稳定外贸形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险行业积极贯彻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从企业经营的风险实际出发,积极创新产品与经营模式,为解决企业经营痛点提供有力保障。例如,为全面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中国人保财险创新推出“小微企业卫士”组合保险产品,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雇员少、资金安排紧张、抗风险能力弱、受疫情冲击较大等突出特点,精准聚焦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面临的经营困境,全面覆盖企业在疫情期间的财产损失、营业中断损失、员工健康安全等多种风险,为小微企业战胜疫情、持续经营提供全面保障。 四个方面发力 全面助力社会就业稳定 在我国针对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政策之后,保险业积极落实中央部署、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为中小企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周运涛告诉记者,按照“六稳”、“六保”的相关要求,保险行业着重在“增量、降价、提质、扩面”四个方面发力,降费扩责,加大优质产品供应,创新服务手段,多措并举,保障企业持续运营,助力社会就业。例如,在疫情期间,保险行业及时创新推出“复工保”综合服务方案,为企业营业中断、雇主责任等提供有效保障,创新风险管理与服务模式,积极助力企业复工达产;积极开发推广工程停工损失保险、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等工程类保险,全力保障建筑工程如期开复工和工人复岗;积极推广贸易信用险、关税保证险等产品,有效化解疫情导致的订单取消、供应链中断、账款违约等市场风险,降低企业资金压力,有效稳定国内外贸易形势;创新推出针对新就业形态的相关保险保障,稳定就业基础,全面助力社会就业稳定等等。 同时,为有效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府将保险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开展政保合作,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走出经营困境,成为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新趋势。例如,在疫情期间,海南银保监局组织辖内保险业首创推出海南省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为海南省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风险保障,每家企业保障额度200万元,保费由海南省财政厅补贴70%,企业自担30%,成为海南省“政保合作”的创新典范,有效解决企业复工的后顾之忧,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保险业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中具有一定优势,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对此,周运涛表示,鉴于独特的市场化机制,保险在为企业提供风险转移的同时,能够利用杠杆定价工具有效激活市场资源配置,通过科技化、专业化手段,帮助企业做好事前风险管控与事中干预,实现风险减量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社会整体风险暴露。 与此同时,此次疫情也暴露出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于风险的认知程度还有待加强,保险覆盖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对抗重大风险冲击的能力较为有限。提高企业的风险认知水平、强化对于保险的深入了解,是一项势在必行的工作,只有企业真正将保险机制融入到公司的运营管理框架中,与保险机构一道,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强化风险预防,才能做到防微杜渐,降低企业风险暴露,减少风险损失,确保企业实现持续健康经营,进而稳定就业,实现社会稳定发展。 金融科技助力“稳企业 保就业” 近年来,金融科技在我国蓬勃发展,疫情期间也不乏科技的身影,为企业经营带来了诸多便利。金融科技在为“稳企业”特别是服务中小微企业带来了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对“保就业”产生了积极作用。 周运涛表示,近年来,保险行业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此次疫情是对转型成果的一次检验,从实际效果看,保险行业的数字化转型经受住了疫情考验。疫情发生后,依托创新技术的有效支持,保险行业快速行动,推出线上投保、在线“双录”、远程审核、在线理赔、远程问诊服务、线上导医等一系列“无接触式”保险服务举措。例如,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通过自行开发智能客服底层算法,打造“众安精灵”智能客服平台,迅速精准进行客户答疑,在线客服会话占比高达85%,在疫情最紧张的2月,“众安精灵”累计处理用户咨询超过150万件,在线会话超过250万次,有效满足了疫情期间客服爆发式增长需求,为有效并及时地满足企业风险保障需求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与此同时,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保险机构在不断优化提升传统保险服务效率与体验的基础上,还积极搭建风险管理培训与增值服务平台,为增强企业员工风险管理意识、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提供有效支持,为企业复工、工人复岗解决后顾之忧,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疫情,不仅是对社会和公众风险和保险意识的一次良好教育,同时,也极大提升了整个社会的线上化率。面向未来,保险的渗透率以及线上化率将进一步提升,这将进一步坚定保险行业推动数字化转型的决心,保险运营和服务的进一步线上化,将在推动社会风险减量管理、降低社会风险敞口、减少社会风险损失、助力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随着人们健康保障意识的觉醒,健康及养老成为社会大众热切关注的问题。各大险企如何推动自身提供覆盖人民群众生命周期,满足不同群体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正成为行业热点。无论是从中国保险业自身的发展要求,还是从成熟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保险和大健康产业深度融合都将是一个长期趋势。 百年人寿作为新兴的保险公司,始终秉承"创新百年、关爱永恒"的企业理念,并且致力于为中国百姓提供完善丰富的保险产品。企业在深入贯彻“保险业姓保”的行业大背景下,积极探索与大健康产业的有机结合,不断寻求保险在大健康领域之中的切入点。在为客户提供保全,理赔等基本服务时,以大健康产业赋能保险品牌,打造多元化的健康与保障增值服务。 对于保险企业来讲,其在社会的发展历程中扮演了人民健康的守护者这一角色,百年人寿作为一家以百年品牌为目标的保险公司,更是以民众的健康为己任。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全面实施,国民健康政策也逐渐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进行倾斜。为了充分响应国家提出的健康中国战略,百年人寿打通了保险与健康、医疗领域的深度合作,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百年大讲堂“的公益性活动,邀请大健康、医疗领域的权威专家为百年人寿客户讲解健康科普知识,旨在普及健康风险管理知识、引导客户建立自我健康风险管理的理念。目前百年人寿的“健康大讲堂”活动已经走过了7个年头,在全国数十个城市进行了上百场演讲,为上百万的民众普惠了健康知识与疾病风险管理内容。 保险行业构建全生命周期大健康体系是大势所趋,更是消费者的角色定位发生变化后的迫切需求,作为健康保障服务提供者,保险公司不仅是单纯为消费者健康理赔的后端服务者,更要成为健康管理方案的缔造人和托管人。百年人寿以“服务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理念,将大健康产业与保险业务深度融合,成立了“大连爱立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为客户提供传统风险保障同时,与国内外先进的医疗健康机构达成战略合作,通过整合国内外顶级医疗资源,为客户提供国内就医、基因检测、全面健康体检、海外体检、海外医疗、健康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健康管理服务,形成覆盖整个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综合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关注身体健康、改善身体状况、培养健康习惯,提高生活质量。 百年人寿正是以人民健康为初心,打破保险和健康产业间的壁垒,通过保险服务与健康产业的深度融合,打造了完整的健康保障生态体系和服务平台。这是行业未来行业发展趋势,也是不断上升的人民健康保障需求必然选择。未来,百年人寿将继续以“创新百年,关爱永恒”作为发展理念,助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影响上亿车主的车险综合改革(下称“车改”)稳步推进。记者昨日获悉,按照银保监会关于车改有关部署,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保险业协会)启动了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的修订工作,现已形成《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下称修订版条款),并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作为公开面世的首份车改配套细则,修订版条款全面贯彻落实车改精神,围绕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主要目标,详细调研了消费者对车险保障的服务需求,系统梳理了现行条款中容易引发争议的内容,充分借鉴国际市场车险产品特点,在保障被保险人驾驶风险的同时,兼顾其作为交通参与者会面临的意外事故风险,保障内容更加全面。 修订版条款最大的亮点在于理顺了主险和附加险责任。在机动车损失保险现有责任基础上,大幅增加了新的附加险种,如: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可选条款。同时,还开发了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作为车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环,修订版条款通过多种方式丰富车险产品。比如,开发了驾乘人员意外险条款,与现有车上人员责任险相互融合,既解决了驾驶人、被保险人自身人身安全保障,又保证了被保险人和驾驶人对于车上人员的赔偿责任;还设计了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两个减费附加险,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 针对消费者日常使用车辆场景,修订版条款特别推出增值服务附加险条款,融合车生活产业链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用车保障。比如新增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车辆安全检测特约条款、代为驾驶服务特约条款、代为送检服务特约条款四个独立特约条款,方便消费者选择。 扩大保障的同时,修订版条款对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进行了删除,如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剔除免责条款。也就是说,未来,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此外,修订款条款还取消了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率,让消费者出险时获得更全面充分的理赔,有利于减少理赔纠纷。 业内人士分析,免责条款和免赔率的删除,将让保险公司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在让利消费者的同时,保险公司整体赔付率预计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这与车改“增保、降费”的目标一致。 “一旦车改启动,预期车险赔付成本将上升,要控制业务综合成本,就必须降低手续费等费用成本。”广西一财险公司车商渠道负责人表示。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深交所 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8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实施意见》,这是就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制定的专门性司法保障文件,为深交所依法开展发行上市审核和自律监管夯实了法治基础。 完善司法保障机制是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保障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新《证券法》和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要求,进一步明确市场参与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形成市场各方依法履职尽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市场环境,对于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具有重要意义。 深交所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保障意见,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按照“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努力做到“开明、透明、廉明、严明”,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理念,完善基础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制度规则,审慎开展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证券代表人诉讼机制落地实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市场各方改革获得感,坚决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强化创新资本形成,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发挥积极作用。
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在即,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出台有关司法保障意见。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就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制定的专门性司法保障文件,为深交所依法开展发行上市审核和自律监管夯实了法治基础。深交所将贯彻落实创业板改革司法保障意见,努力做到“开明、透明、廉明、严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市场各方改革获得感,坚决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完善司法保障机制是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重要组成部分。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8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据介绍,上述司法保障意见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新证券法和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要求,进一步明确市场参与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形成市场各方依法履职尽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市场环境,对于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进一步从涉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案件的集中管辖、依法保障创业板证券发行制度、依法维护证券市场创业板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适应资本市场特点的证券纠纷化解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17条举措。 一是明确本次司法保障意见的指导思想,坚持统筹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支持依法监管和自律管理。《意见》第1条明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案件依法试点集中管辖。 二是依法保障创业板证券发行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意见》第2条、第3条进一步明确支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实施,依法保障创业板首发、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同步推行注册制,进一步压实发行人、董监高以及证券中介机构等主体的法律责任,落实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的要求。 三是进一步通过司法保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意见》第6条强调了对证券市场典型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要求。 四是明确推动适应资本市场特点的证券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行政监管、专业调解、诉讼、仲裁”多元一体、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证券纠纷解决机制。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保障意见,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按照“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努力做到“开明、透明、廉明、严明”,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理念,完善基础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制度规则,审慎开展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证券代表人诉讼机制落地实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市场各方改革获得感,坚决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强化创新资本形成,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发挥积极作用。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证监会 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法发〔2020〕2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继出台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司法保障意见后,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再次专门制定的又一部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意见》对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围绕新《证券法》关于证券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规定,在充分借鉴科创板司法保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板改革相关成果,从增强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依法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依法提高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成本、依法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0条举措。 从主要内容来看,在集中管辖方面,《意见》提出,对实行注册制创业板上市公司所涉有关第一审证券民商事案件,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点集中管辖;在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方面,《意见》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加大证券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对申请发行、注册等环节的犯罪行为从严惩治,同时要求厘清不同责任主体对信息披露的责任边界,严格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在强化投资者保护方面,《意见》对落实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司法措施要求,并强调持续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及时化解证券纠纷;在新旧制度衔接方面,《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在处理相关纠纷时,要准确把握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尊重新旧制度规则,审慎评估、依法处理。此外,《意见》还规定了“互相适用”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案件时,《意见》未规定的,参照适用科创板司法保障意见;在审理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相关案件时,科创板司法保障意见未规定的,参照适用《意见》规定。 《意见》的发布实施,将有效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促进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措施行稳致远,有助于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
>>习近平赴安徽考察调研 据新华视点微博8月18日消息,习近平总书记18日赴安徽考察调研。当天下午,他先后来到阜阳市阜南县王家坝闸、红亮箱包有限公司、蒙洼蓄洪区曹集镇利民村西田坡庄台,察看淮河水情,走进田间地头,了解当地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等情况,看望慰问受灾群众。 >>为创业板改革“护航” 最高法发布司法保障意见 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意见》从增强为创业板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依法保障改革顺利推进、依法提高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成本、依法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四大方面提出了10条举措。 >>金融精准扶贫覆盖面持续扩大 更多支持政策“拍马赶到” 记者昨日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内部通报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金融精准扶贫覆盖面持续扩大,效果逐渐显现。下一步,监管部门还将出台更多政策支持精准扶贫。 >>银行收紧二次房抵贷 贷款流向仍是监管严查重点 北京吴女士打算将名下一套尚有按揭贷款的住房再次抵押给银行,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银行回复称“不可办理”。记者在近期调研中了解到,有部分股份行再度停办住房二次抵押贷款业务,才露出复苏苗头的二次房抵贷如今再次收紧。 >>134家券商上半年经营业绩排名公布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券商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排名情况。中信证券的营收以及净利润继续位居行业第一位,且绝对金额相较去年增长较多。分项业务方面,中信建投的投行业务位居行业第一,华泰证券的资管业务位居第一,国泰君安的经纪业务位居第一,中信证券证券投资收益位居第一。单项排名榜单相较去年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