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监管部门向相关机构下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和《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将进行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要求,不良资产转让“应按照不良资产转让法律法规和试点工作要求,压控业务风险,确保不良资产洁净转让、真实出售,严格防范虚假交易、利益输送、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参与试点的银行包括六大行和12家股份制银行,参与不良资产收购的试点机构包括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符合条件的地方AMC和5家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其中,银行可以向金融AMC、地方AMC转让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地方AMC受让本省区域内的银行不良贷款,今后根据情况及市场需求等逐家放开地域限制。 一位AMC相关业务负责人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目前来看,地方AMC承接的动力最强,后续还要看具体的规定和不良资产折扣情况。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谈到,AMC的处置能力还有待加强,下一步应讨论个人不良贷款转让中的创新,注重对二级市场的市场培育。 对于试点的启动,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表示:“目前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还在研究和准备中,后续待开展一段时间、经验成熟后,会逐步放宽试点范围。” 探索“出表”新路径 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61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986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91%,较上季末提高0.05个百分点。其中,消费贷一季度末不良率较年初上升0.24个百分点,信用卡一季度末不良率较年初上升0.25个百分点。按贷款分类看,商业银行正常贷款余额134万亿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余额130万亿元,关注类贷款余额4.1万亿元,总体来看,不良资产处置压力仍然较大。 “近几年,监管部门一直在推动银行风险充分暴露。这对银行长期稳健经营、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有好处,但同时肯定会令不良贷款率小幅上升。另外,疫情对实体经济造成影响,因为存在时滞,金融业的波动在下半年应该也会显现。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业不良处置压力客观存在。”曾刚表示,面对新的情况,银行一方面要提高拨备、加大处置力度;另一方面则要借助外部力量,通过AMC等机构转让不良资产。而此次试点就是在这个大的框架下设计的,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门槛,扩大交易范围。 在现阶段,AMC作为不良资产行业的专业“中间商”,市场化债转股依然是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模式。其他例如不良资产收购清收、债务重组、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基金等多元化的处置模式,整体效率有待实质性提高。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议,应加强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进一步推动不良贷款处置。王天宇认为,中小银行特别是区域性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由地方AMC处置,而地方AMC只能在省内开展业务,导致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进程缓慢。 兴业研究宏观分析师陈昊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不良贷款转让机制的落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大额、对公、批量,到小额、个人、单户,逐步深入,逐步落实。之前监管部门出于审慎的考虑只放开了对公贷款批量转让的业务,现在随着转让机制的成熟、不良处置机构的增多以及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良增多的情况出现,逐步探索多样化的不良资产转让形式,有助于帮助商业银行及时缓释风险。 而在方式上,此次试点也从以往的“银行—AMC协商”模式,转为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通过一次竞价或多轮竞价方式确定唯一受让方。在通过挂牌展示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投资者时,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个人不良贷款转让“批量化” 据了解,此次试点集中于两个领域的“破冰”:一是对公不良贷款转让方式的创新,拟放开单户对公不良贷款的转让;二是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性贷款。 此前,财政部和原银监会2012年发布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规定,AMC只能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参与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银行转给AMC的组包户数应为10户以上,且AMC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2017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门槛进一步降低,批量转让组包户数由10户以上降至3户及以上。 曾刚认为,组包的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成本,但缺点在于可能会错过最好的转让时机,对银行处置效率依然有影响。试点后,交易会更频繁,处置效率提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不良资产的价值。 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的放开则更受关注。与对公不良贷款相比,个人贷款金额小、笔数多,更适合批量转让。不过,受限于《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此前银行不能向资产管理公司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是担心引发暴力催收等问题。而《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对这一点明确作出要求,为防范暴力催收、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应强化对AMC的行为管理。AMC对批量收购的个人贷款,只能采取自行清收、委托专业团队清收、重组等手段自行处置,不得再次对外转让。 事实上,近年来,对于放开个贷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的呼声很高。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恒银金融党委书记、董事长江浩然提交了关于支持消费金融公司开展个人消费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的提案。 对于银行而言,个人不良资产的处置手段相对单一,主要包括清收或核销,试点数年的个人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规模也较小。2019年,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规模为143.49亿元,发行总单数为29单,发行品种仅包含信用卡不良和个贷抵押类不良两类。 陈昊表示,此前,零售类不良贷款缺少转让渠道,银行只能放在表内依靠自己的力量催收,或者进行不良核销,影响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信贷投放能力。金融监管研究院资深研究员杨瑾谈到,个人贷款如果通过转让途径进行处置,个别的转让起不到明显的作用;也有商业银行通过等量置换的方式,例如通过发放小企业贷款置换“个人经营性贷款”,改变贷款的性质,以符合批量转让的条件,但这样做需要债务人配合,而且合规风险极大,也会面临监管机构的严厉惩处。 另外,《实施方案》还强调五类不良贷款禁止转让,包括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贷款、精准扶贫贷款;“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各项贷款等政策性、导向性贷款;虚假个人贷款、个人教育助学贷款、银行员工及亲属在本行的贷款;在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有限制转让条款的贷款等。
辽宁能源公告,沈煤集团拟将所持公司股份1.24亿股,协议转让给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9.4%,转让价3元/股。转让后,沈煤集团持有公司0.7%股份。辽交投持有公司9.4%股份。此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变更,辽宁省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转让已取得辽宁省国资委的同意。标的股份目前尚处于质押状态,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尚待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另外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合规性后方可实施,且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电商和长视频平台的两大头部企业强强联合,未来在战略协同上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11月16日晚,芒果超媒发布公告称,经公开征集期限内沟通接洽多家有意向参与受让的机构,截至公开征集截止时间,控股股东芒果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芒果传媒”)收到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创投”)1家意向受让方以有效形式提交的申请材料。 根据此前芒果超媒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芒果传媒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9365万股的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转让价格不低于66.23元/股。以此计算,该部分股权的转让总价约为62亿元。 三季报显示,芒果传媒持股数为11.43亿股,占芒果超媒的股份比例为64.2%,第二大股东为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7096万股,占比3.99%。这意味着,若此次协议转让成功,芒果传媒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阿里创投将新晋成为芒果超媒的第二大股东。 业内人士认为,芒果超媒作为湖南广电旗下的上市平台,基于湖南广电的优质自制内容传承以及长视频平台芒果TV的双重优势,在阿里创投的电商平台以及增量资金的加持下,芒果超媒长视频“独角兽”的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一位长期跟踪芒果超媒的分析师对记者表示:“阿里的入股符合市场预期,双方在长视频以及电商方面将开启有效协同。” “协议转让如成功落地,将更好保障湖南卫视在内容制作上‘投入力度不变、创新力度不变、生产规模不变’,有利于湖南卫视和芒果TV双平台协同互动进入新阶段,从而更好巩固芒果系‘高门槛’长视频自制内容的核心优势。”芒果超媒董秘吴俊对记者说道。 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4.71亿元,同比增长15.0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12亿元,同比增长65.39%。今年6月以来,公司市值更是稳步跻身千亿元阵营。 上述分析师认为,此次协议转让如果顺利推进,芒果传媒将获得62亿元的增量资金,保证芒果生态体系,并以其优势IP与创新内容,进一步协同新媒体平台芒果TV,最终有利于芒果超媒以及整个湖南广电的长远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芒果超媒通过定增配套融资成功引入大型央企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移动作为战投方引入,对于芒果超媒在5G时代探索技术创新、渠道创新、业态创新等方面都将提供助力。 今年,芒果超媒又吸引了电商平台头部企业的青睐。作为此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阿里创投拟承接芒果大股东股份转让,也可谓诚意十足。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阿里入股芒果超媒是战略性的投入,更是坚定的看好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纵观整个电商领域,目前各大电商平台的内容化转型,已成全行业共识。 “在新一轮的以‘优质内容+多元化内容展示’为核心的行业竞争与流量比拼中,阿里也亟待与芒果这种拥有完整内容生态+顶级IP的媒体集团达成更为深入的战略合作。”上述知情人士认为,芒果与阿里,在生态与业务方面具有高度战略互补性,无疑将会是一次双赢的战略合作。 公告显示,目前芒果传媒正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受让方并与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不过,公告也强调,在芒果传媒评审确定最终受让方并与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仍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后续能否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及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能否实施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
10月12日下午,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发”)转让持有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简称“中集集团”)签约仪式在深圳隆重举行。深圳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余钢,中远海运发展董事长王大雄,中集集团董事长麦伯良,深圳资本集团董事长胡国斌等出席仪式,共同见证签约。 仪式上,深圳资本集团与中远海发所属的中远工业、长誉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远海发将向深圳资本集团转让中集集团A股和H股股份合计6.45亿股。本次交易有效实现了央地国企强强联合,有利于促进集装箱制造行业的资源优化和健康发展,互利共赢。 中远海发转让持有的中集集团股份,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转让完成后,有利于中远海发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集中聚焦自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交易完成后,中远海发致力于发展以航运及相关产业租赁、集装箱制造、投资及相关服务为核心的产业集群,持续打造具备中远海运特色和全球竞争力的综合物流产业金融服务平台的战略定位更加明晰,更加凸显航运金融特色,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鞍重股份(002667)10月11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永柱与温萍于10月10日与上海翎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翎翌”)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上海翎翌或其指定第三方拟通过受让杨永柱持有的上市公司15.1%的股份、温萍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8.83%股份,总计23.93%的股份。 鞍重股份称,两位实际控制人因个人原因,有意出售其合计持有的公司23.93%股份,并愿意让出公司控制权和实际控制人位置。双方初步商定,上海翎翌购买标的股份的交易对价为7.66亿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格约为13.84元/股。截至10月9日收盘,鞍重股份股价报9.01元。 据了解,上海翎翌的法定代表人是黄达。本次交易完成后,鞍重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达。鞍重股份主要从事矿山、建筑及筑路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公司产品包括振动筛、给料机、破碎机等;公司拥有大规模的振动筛生产基地,振动筛产品为国内知名品牌,公司也是国内混凝土预制构件成套设备生产骨干企业。 今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市场需求低迷的影响,鞍重股份业绩有所下降。鞍重股份2020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11万元,同比下降51.57%;实现净利润838万元,同比下降48.44%。 截至2020年6月30日,杨永柱和温萍分别持有鞍重股份24.86%和13.83%的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8.69%。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8年,杨永柱和温萍就曾谋求转让鞍重股份控制权。2018年9月20日,鞍重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杨永柱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在筹划将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通过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等合法方式转让给上海养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春光,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之后,鞍重股份又进一步补充披露称,公司控股股东杨永柱、温萍、杨琪拟将所持公司合计3867.9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16.73%)转让给林春光或其控制的关联方。同时,温萍拟将本次转让后剩余所持公司2398.28万股(占总股本10.38%)对应的全部股东表决权、提名提案权等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林春光或其控制的关联方。本次股份转让及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林春光将控制上市公司27.11%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林春光。 但一个月之后,交易双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时隔两年之后,鞍重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永柱与温萍再度筹划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宜,这次能否顺利成行,
>>一涉案人员被移送公安机关 广州浪奇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 针对5.72亿元存货“不翼而飞”一事,广州浪奇9月29日晚间披露了最新进展,并表示将延期回复深交所的关注函。 >>中国恒大与战投“续约” 三分之二同意“坚守” 9月29日晚间,中国恒大于港交所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与持有恒大地产总额1300亿元的战略投资者进行商谈,并于9月29日与持有恒大地产总额863亿元的战略投资者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明确,战略投资者已同意不要求进行回购并继续持有恒大地产权益,且在恒大地产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中联重科调整66亿元募资方案 锁价定增改为“A+H” 9月29日晚间,中联重科公告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将原有锁价定增募资66亿元的方案,调整为A股询价定增募资56亿元+H股增发约10亿元的“A+H”方案。中联重科表示,这是鉴于目前资本市场政策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不改变总体框架的情况下进行的部分调整。 >>14.86亿元溢价受让10%股权 赣州国资“战投”美克家居 通过引入地方产业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美克家居加深了与赣州国资的合作。美克家居9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美克集团拟将其持有的1.77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赣州发展美家家居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控人出让5%股权 众信旅游牵手阿里系 9月29日晚,众信旅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滨当日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冯滨拟以8.46元/股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547.0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5%,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约为3.85亿元。
昨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消息表示,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管理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指引(试行)》等16件业务规则中涉及“股票转让”的相关概念修改为“股票交易”。修改后的相关规则已于9月29日正式发布。 去年12月新修订的证券法将新三板定位为“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明确新三板挂牌公司为“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针对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均采用“交易”一词,在法律层面明确了新三板场内、公开、集中市场的法律地位。前期全国股转公司《股票转让规则》修订时已更名为《股票交易规则》,并将条文中“股票转让”有关概念修改为“股票交易”等,与新证券法保持一致。 针对目前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中仍有使用“转让”一词的问题,全国股转公司及时启动规则修改程序,将规则条文中“股票转让”“转让日”“竞价转让”“暂停恢复转让”等有关概念修改为“股票交易”“交易日”“竞价交易”“停复牌”等,以符合上位法规定,保持市场业务规则用语一致。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将在证监会领导下,积极落实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工作,更好地为挂牌公司提供发行融资、股票交易、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