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晚间,证监会回应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称,关于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金融业混业经营再起风声,监管层未明确给出论调,但字里行间仍搅动周一A股行情。6月29日早盘,银行股集体高开,券商股集体下挫,其中中国银河一度跌超5%。 水皮:券商与银行难解的情缘 财经评论家水皮认为,证监会的回应有两个要点,一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高品质投资银行部署,二是提高直接融资,加快资本市场的IPO需求。 根据安永相关报告,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全球IPO活动放缓,在此背景下,中国内地和香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小,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A股市场共有120家公司首发上市,筹资1,399亿元,IPO数量和筹资额同比分别增加88%和132%。其中,科创板继续推动A股IPO活动,IPO数量在A股各板中分列第一(39%)。 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加速度,水皮认为,从科创板推出注册制到创业板注册制,以及本周即将开始的新三板精选层的发行,其实都是资本市场发挥更大作用的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投行当然就显得举足轻重了。 从市场来看,纯投行的券商过去只有中金一家,主要是做海外IPO承销,基本上没有营业部。其他的券商基本上都是做零售的,专业做投行的力量并不强。平安证券以前做的还不错,但是自从出事以后,整个团队基本上散掉了。现在IPO数量较多的是中信和中信建投。 但是实际上,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也并非是特别专业的投行,他们的投行业务在整个业务板块里占比较低,相距仍较大。基于此,水皮认为,为了提升资本市场的贡献度,特别是提升IPO和直接融资的专业度,也为了壮大与国际投行的竞争能力,培育专业的、高品质的、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投行的确应该列为目标。 除此之外,目前国内券商的估值并不低,与营收规模相比,国内券商的市值处在高位。例如,中信证券的市值为3000亿元,是650亿美元市值的高盛的75%,但其营收规模约有七、八倍的差距。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中信证券营收120亿元,高盛营收120亿美元。 水皮认为,提出银行可以发展券商业务的原因,或一方面是想发挥银行的客户渠道、资金转换的优势;另一方面银行尤其是商业银行的自身实力还是比较强大的。任何一家银行的利润和资产规模都不是券商可以比拟的。 水皮坦言,目前六大银行都是副部级的单位,包括保险公司现在也有副部级,但券商中没有一家能有这个层级。券商市场化程度较高,说明券商在金融体系中只是一个小小的种类,发展空间较大。早期的中国券商都是证券交易营业部,基本上都是银行的营业部派生出来的,属于银行创设。同时,早期的券商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是银行系,比如现在的海通证券实际上就是交通银行创办的。 纵观历史,中国很多金融机构脱胎于银行,早年间中国的金融机构也只有银行,所以券商跟银行其实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2015年3月9日,市场上盛传工商银行提交券商牌照申请的消息,当天银行股大涨,工商银行、建行,中行、农行都是大涨4%左右,但是后来又不了了之。股灾后这个事情就被搁置下来,如今旧话重提,背景又不太一样了。现在是在一个金融开放的背景下,特别是在新冠疫情的背景下,而且是一个复工复产重启经济的背景下,意义就更不一样了。 金融业混业经营:花落谁家? 6月27日,财新周刊援引权威人士消息称,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将从几大商业银行中选取至少两家试点设立券商。 6月28日晚间,证监会对此进行回应称:“我们已关注到媒体报道,证监会目前没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场通报。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进和扩大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关于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此前,2015年初,证监会表示,正在研究落实“国九条”(《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研究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以及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有关制度和配套安排,相关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并需履行必要程序。 彼时,时任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商业银行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券商牌照的制度和配套安排,但政策落地尚无明确时间表。5年过后,随着资本市场深化改革,这一部署有望落地。 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一直是证监会的发力方向。2019年11月,证监会网站公布33条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答复的函和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的答复。证监会表示,积极推动打造航母级头部证券公司,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上市融资和再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几天前,2020年6月18日,在第十二届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继续支持本土机构充分利用上海发展优势,努力打造国际一流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 国泰君安发布研报称,和国外较为成熟的混业经营体制相比,我国由于金融分业经营限制,券商行业虽公司数量众多,但在较多维度上都和国外大型券商相去甚远。而此次监管考虑将券商牌照开放给商业银行,从某种角度上而言,也是意在帮助国内券商行业朝着“中国高盛”的目标再近一步。 国泰君安认为,喜提券商牌照对商业银行来说是绝对利好,但短期来看,对银行基本面的影响不大,主要原因在于成立券商子公司对银行的资本金消耗不大。长期来看,银行混业经营加深,将提高银行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财务上将提升非息收入占比,缓解息差收窄造成的盈利下降压力。 根据媒体援引消息,会有两家商业银行率先试点券商业务,那么这两张券商牌照将花落谁家?国泰君安以综合经营、利润贡献、子公司实力等维度评判,认为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可能性较大。
历时2年零4个月余,獐子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盖棺定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獐子岛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存有多项违法事实 证监会出具的处罚决定书显示,獐子岛存有多项违法事实。公司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 据证监会调查,2016年獐子岛账面结转捕捞面积较实际捕捞面积少13.93万亩,2017年账面结转捕捞面积较实际捕捞区域面积多5.79万亩。在2017年的核销海域和减值海域中,分别有44.22万亩和6.51万亩的底播虾夷扇贝已在以往年度采捕。受虚减营业成本和营业外支出的影响,獐子岛2016年度虚增利润1.31亿元。受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营业外支出和虚增资产减值损失影响,獐子岛2017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2.79亿元。 “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此外,公司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在处罚决定书中言辞严厉,认为该案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科技助力揭违法面纱 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为还原真实采捕情况,证监会通过獐子岛船只的北斗导航定位信息,分析捕捞船状态,确定拖网轨迹,进而确定实际采捕面积,在此基础上按獐子岛的成本结转方法进行成本结转,最终确定年度报告中成本、利润是否存在虚假记载。为保证数据使用的专业性、充分性、权威性,证监会还委托两家第三方专业机构“东海所”和“中科宇图”共同完成相关分析和测算工作。 据披露的处罚决定书,在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獐子岛曾申请进行听证,并提出了8条申辩意见。最终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对于獐子岛的申辩意见,证监会表示不予采纳,并给出了16条的具体原因。 处罚决定书显示,北斗星通如实保存了27条扇贝采捕船的定位信息,其3分钟一个点位频率是现有取证条件下所能获取的最高精度,完全可以用于识别判断船只作业状态。中科宇图根据采捕船的航行轨迹测算得出的实际采捕面积,是以真实、客观的数据为基础,运用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还原客观事实,并不存在所谓的“诸多假设”。 对于证监会采用科技手段进行取证,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意见,清晖智库创始人、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这解决了取证难的问题,并建议证监会今后加大利用科技手段进行取证的力度。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韩友维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和专业性、科学性,也体现了行政执法行为严谨性和权威性,能让被处罚者心服口服。 执法严谨顶格处罚 对于此案的最终处罚结论,宋清辉表示可能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生效前,最终的处罚结果仍然显得过轻,未来应进一步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力度。 “该信披违规一案,从2018年2月份立案调查到处罚告知书再到行政处罚,时间跨度较大,涉及到‘新老证券法’的衔接。”韩友维律师告诉记者,“由于该案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调查结果出来处罚告知的时间都发生在证券法修订之前,因此本案的处罚仍然适用证券法修订之前的规定。对上市公司信披违规行为60万元的罚款已经是顶格处罚。”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獐子岛公司的违法行为是发生在旧《证券法》实施期间,根据新法不溯及以往的法律原则,适用旧《证券法》合乎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 记者还留意到,2019年7月11日披露的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拟处罚的相关责任人共有24人,最终的处罚决定书中进行处罚的相关责任人为15人,此外,最终处罚结论中有13名相关责任人的处罚金额较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的拟处罚金额进行了下调。对于秋季的抽测公告,处罚决定书中认定有60个点位抽测船只航行路线并未经过,与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的认定相比,有6个点位被予以排除。 证监会在处罚决定书中表示并未对包括9月28日在内没有导航记录的秋测点位进行处罚,10月19日秋测并未在《秋测公告》中披露,亦不属于处罚范围。此外,对10月7日和18日晚于导航记录的,已在处罚决定书中调整。对于相关责任人的处罚,证监会表示量罚幅度上已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职务、具体职责、专业背景、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资料以及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等因素,对部分责任人员的罚款金额进行了调整。对此,韩友维律师表示,听证和申辩是法定的程序,也是被处罚者享有的权利。通过这一程序,监管部门能够更加充分地听取被处罚者的意见,更加慎重地对事实进行认定。相较原告知书中的拟处罚措施,部分人员被减轻或免于处罚,都体现了证监会行政执法的科学性。 企业运营须遵规守法 “獐子岛一案给市场带来的警示有很多,不敬畏市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财务造假对一个公司而言意味着‘一场灾难’,情况严重者,最终结果很可能是倾家荡产。财务造假对于对资本市场生态影响极其恶劣,是伤害监管公信力的一颗‘毒瘤’。”宋清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中介机构以及独立董事等相关制度安排应该发挥‘看门人’的作用,否则最终的结果就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獐子岛一案违法行为是比较复杂的,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证监会对该案的调查花费了很高的成本。这说明在严监管的背景之下,任何狡猾的违法行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韩友维律师认为该案的查处对于上市公司信披违规行为具有极强的震慑作用。 齐程军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獐子岛一案,不仅给众多企业提了一个醒,告诫其需将法律放在企业运营的方方面面,时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妄图利用非法手段获取不当利益的必将遭受法律的严格审判,还给广大投资者上了一课,日常投资需谨慎,适时维权也应当积极。” “在证监会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投资者就可以开始索赔。按《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齐程军律师将有望获赔的獐子岛投资者范围暂定为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之间买入獐子岛股票,并在2018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并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为索赔做好准备。
科蓝软件6月29日早间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连续上演“扇贝跑了”“扇贝饿死了”“年报不保真”等一系列“剧情”的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獐子岛”)终于收到了监管部门开出的顶格处罚罚单。 根据证监会官方网站上周五发布的消息,证监会查明,獐子岛及公司董事长吴厚刚等人涉嫌财务造假、秋测虚假记载,以及未及时披露业绩变化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包括:对獐子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 寅吃卯粮、操控业绩 獐子岛财报严重失实 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显示,獐子岛在2014年、2015年已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 经查明,2016年,獐子岛通过少报扇贝采捕海域面积13.93万亩,少计营业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式,虚増了当年度利润1.3亿元。2017年,獐子岛又以扇贝死亡为由,将以前年度已采捕完毕未结转成本的虚假库存一次性核销,造成2017年利润虚减。这一波寅吃卯粮的财务“乾坤大挪移”操作,导致獐子岛财务报告连续两年严重失实。 此外,监管部门还查出獐子岛存在《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 借助北斗导航定位 拨开虚假记载迷雾 据介绍,獐子岛属于海洋水产养殖业,虾夷扇贝库存难以肉眼观测、采捕作业海域难以事后追溯,这导致公司的造假手法极为隐蔽。对其进行查证,需要对数十米海洋深处、数百万亩海域水产品底播经过、捕捞情况等进行客观查证,追溯难度可想而知。 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记者了解到,查办獐子岛案的过程中,证监会借助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委托专业机构中科宇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对獐子岛27条采捕船只的数百万条海上航行定位数据进行分析,还原了采捕船只的真实航行轨迹,确定了公司的实际采捕面积,并最终据此认定獐子岛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等存在造假。 除此以外,证监会还通过定位数据分析查明,獐子岛秋测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10月,獐子岛公告称“按原定方案,完成全部计划120个调查点位的抽测工作”。然而,证监会对“獐子岛科研19”号船航行定位信息进行分析发现,这120个调查点位中,有60个点位被抽取但并未执行检测,獐子岛的秋测结果被证实存在虚假记载。 新证券法将更好保障法治市场环境 证监会调查认为,獐子岛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 法律专家接受采访表示,虽然针对獐子岛的行政处罚额看起来“不够重”,但这已经是相关机构依法作出的顶格处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无论是新证券法还是原证券法,在法律适用时都要坚守法治思维,要用足用好相关法律法规。獐子岛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为了铸造资本市场的法治公信力,还是应当按照“新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来处理。 在南开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田利辉看来,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惩处不仅在于行政处罚,还要严格追究相关主体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今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针对证券违法的新罚则也正式落地。根据新证券法,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最高罚款1000万元,相关责任人最高罚款500万元。 刘俊海表示,新证券法显著加大了对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的惩处力度,这将有助于打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包容普惠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证监会官网昨日发布信息,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的形式回应称,已关注到相关媒体报道,但目前没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场通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证监会正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将从几大商业银行中选取至少两家试点设立券商。这则报道释放出的关于“混业经营”的遐想引发了行业内人士和市场的高度关注。 就此,证监会昨日回应称,目前没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场通报。证监会表示,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进和扩大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关于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证监会发布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 问:近日有媒体报道,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将从几大商业银行中选取至少两家试点设立券商,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我们已关注到媒体报道,证监会目前没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场通报。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进和扩大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关于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