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8000亿元资金!全面降准将有效提升市场信心 为了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1月6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约8000多亿元。那么此次降准对市场影响如何呢? 投资评论员吴煊表示,大盘受到消息刺激高开,应该说几无悬念。人民银行此次在元旦当天宣布降准,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在市场的流动性预期,同时会向整个市场当中注入约8000亿元的资金,这8000亿元资金也可以有效地满足春节前的资金需求。 另外一方面,对于整个降准来说,它的实施的时间节点要略早于市场之前的普遍预期,这样可能会极大地提升市场的投资信心。在2019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大盘是顺利站上3050点。所以借助这个消息,大盘大概率会出现一个高开,同时大盘的加速上扬的势头有望形成。所以对于市场来说是一个利好。 同时全面降准之后,定向降准的预期也会进一步的升温。这对大盘后续也会形成一个利好持续的预期强化过程。
2020年,中国房地产行业继续披荆斩棘,新一轮市场化降息周期已然开启。回望2019不平静的一年,我们从企业的角度去观察与思考。 市场跌宕起伏,踏错一步就有可能失败,但中海有足够的筹码吗? 观点地产网“未来,大的改变是不会有的,传统都会继承。” 2017年3月业绩会上,从龙湖归来不久的颜建国以中海行政总裁身份出现在会场,面对台下媒体追问,他说:“我们的血液、基因都属于中海。” 寥寥数语,就此为人事巨变后的中海设下了发展方向。 在颜建国来看,2020年销售要达到4000亿、毛利率30%、规模与效益的平衡都是需要坚持的,但环境已经变化,规模竞赛、融资收紧、调控趋严,也让中海如履薄冰。 为了适应这个变化的世界,中海开始调整组织结构、管控方式以及投资节奏,最为直观的是加大了拿地的力度——2017年及2018年,中海均斥资近1000亿港元拿地;2019年,中海定下了1350亿元的土地投资额,前11月已经达到了1046.98亿元。 但硬币是有两面的,2017年骤然加大土地支出,使得中海当年在手现金由2016年末的1571.6亿港元下滑至1040.5亿港元,并导致净借贷比率由7.5%上涨至27.9%;此后又因有息负债持续增加,至2019年三季度,这个指标已经上涨至39%。 在财务安全与高速增长之间,这三年来中海一直试图寻找某种平衡。从2017年开始,中海将每年销售增长控制在20%-30%之间——2018年和2019年前11月,同比增长29.8%和25.79%,这也是一直被市场质疑“保守”的原因。 资金运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融资流入加上销售回款,扣除土地支出、建安成本、经营费用、到期债务及利息支出等,近三年来中海在手资金始终保持在1000亿港元左右。2019年上半年,这个数额为1120.4亿港元。 这是一个安全的资金轮回,是中海确保财务稳健的重要筹码,但也是一个桎梏。 一线法则 中海此前设定了新的规模需求,即2020年实现销售4000亿港元。要实现规模,增加土储最为关键。因此,颜建国回归之后,给城市公司制定了更严格的拿地考核。 数据显示,2017年中海拿下了76宗地块,耗资951.16亿元,新增总楼面面积1741万平方米,超过前两年在公开市场土地收购的总和;2018年,又拿下了63宗地块,涉及资金913.53亿元。 快速开发,快速销售,颜建国并没有妄图在短时间内实现土地储备的大幅增长,他的期望是当年买地货值能覆盖当年销售额,然后通过三年的滚动开发,实现规模增长。 “对中海而言,买地货值要超过当年的销售额,这是底线。”2019年初的业绩会上,颜建国这样说道。 因此,尽管积极纳储近三年,中海每年应占土地面积并没有出现太大波动。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实际权益土地储备分别为5378万平方米、5697万平方米以及5540万平方米。 数据来源:企业年报、观点指数整理 但周转效率已然在加快,2017年中海竣工项目总面积约1135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达1954万平方米,较2016年增长183.2%;2018年竣工1364万平方米,新开工1275万平方米,较上年增长21.5%。 2019年,中海计划新开工面积2585万平方米,同比上升8.8%;计划竣工面积1600万平方米,同比上升17.3%。不过,中海一如既往将大部分项目竣工放在下半年,上半年仅完成685.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 反映在销售上,截至2019年11月,中海实现销售3432.12亿港元,同比增长27.84%。按照年初3500亿港元的目标,完成度达98%。若以全年3500亿港元销售来计算,中海2020年销售增长只需达到11.3%就能达到4000亿目标。 规模是要的,利润当然也要。颜建国每一次业绩会都不厌其烦地重复中海要“注重规模与效益的平衡”。然而事实是,过去两年间,中海核心净利润增速已经放缓至9.21%、8.3%,至2019年上半年,核心净利润同比增长9.5%,告别两位数时代已有一段时间。 数据来源:企业年报、观点指数整理 面对盈利增长的质疑,颜建国归因于过去几年中海销售增速较慢,导致营收、利润增幅放缓。不过他也对外界多次表示,中海对利润的要求是毛利率不低于30%。 然而,正如年报所言:“持续扩大规模,控制好风险,必须快速开发,快速销售。这样会改善资金回流,资产流转和股东资金回报,但项目的毛利率难免受到抑压。” 如何实现规模与毛利“鱼与熊掌兼得”,中海将更多筹码放在北上广和香港五座一线城市。2019年初的业绩会上,颜建国就毫不讳言地指出,近年来中海土地投资集中在一二线,尤其是一线城市,是投资的重点。 在颜建国看来,如果市场处于波动期,一线城市会更稳当一些,而这些城市的高房价和强购买力,可以让中海在做大单个城市销售势能的同时,保持着高毛利。 数据来源:企业年报、观点指数整理 一线城市向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土地成本高企,拿地难度大,中海也走得颇为艰辛。最初的2017年,依靠联合体在北上广及香港累计拿下9宗地块,耗资151.28亿元,占总土地金额15.9%,新增楼面面积91.44万平方米,但大本营深圳依然没有突破。 2018年,中海在一线城市拿地17宗,土地金额384.33亿元,占比达42.07%。其中包括以12.54亿元拿下深圳坪山一宗1.91万平方米的迷你地块,这是中海时隔三年在大本营拿到的第一宗地块。 2019年,中海继续加大在一线城市的投入,前11月共斥资548.2亿元,占总拿地金额比例超过50%,新增15宗地块,应占楼面面积208.1万平方米,土地权益也从2017年的52.67%上升至占84.57%,显示出中海渐渐倾向于独立开发。 数据来源:企业年报、观点指数整理 大手笔拓展一线城市的同时,土地均价走高也是一个日益凸显的现象,目前中海一线拿地均价已经从2017年的1.65万/平方米米上升至2.63万/平方米,总拿地均价从2017年的6501元/平米上涨至1.09万/平方米。 “我们拿地前都会做财务测算,算得过账才会拿。”类似的话语,颜建国已经说了无数遍。 低息筹码 市场跌宕起伏,踏错一步就有可能失败,但中海有足够的筹码吗? 2019年以来,房地产融资渠道步步收紧,信托、海外债、银行贷款、开发贷、ABS等新政频出,房企融资成本一路上涨,利率超过10%以上的美元债已经司空见惯。 融资高压之下,部分房企频频出让项目回流现金。2019年最后几个月,有几家知名房企甚至陷入破产或者被收购传闻中,然而这一切都与中海无关。 从寒冬过渡到暖春,2019年初,中海就以300亿港元大额银团贷款向外界展示了新一年在资本市场上继续进取的态势。 这种对借贷对象的经营能力、资金实力有着极高要求的融资方式,最为中海青睐。 2017年12月,中海便曾与15家国内外银行组成的银团签订一笔180亿港元五年期定期贷款,利率低至1.38%。不过,最新的300亿港元贷款,中海并没有公布利率。 40年前从香港起家,因急于扩张,中海曾在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中经受考验,“10年辛苦挣的钱,一夜工夫打回原形。”前中海掌门人孔庆平后来回忆称。 以史为鉴,刻骨铭心的教训也成就了中海,注重财务安全、重视利润成为这家房企往后数十年发展的主基调。2019年中期报告显示,中海依然保持着三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给出的行业最高投资评级:惠誉A-/稳定;穆廸Baa1/稳定;标准普尔BBB+/稳定。 一般而言,信用评级越高可获得更低的融资成本。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过往几年,中海加权平均借贷成本始终保持在5%以下,颜建国掌舵这三年,这个数字大约在4.3%左右,低于其他头部房企,这给了中海更大的空间。 2019年,中海融资时间节点是在上半年。除了上述300亿港元融资外,1月份还发行了35亿元公司债,其中品种一发行总额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3.47%;品种二发行总额为15亿元,票面利率为3.75%。 数据显示,1-6月份,中海新取得银行及其他借贷425.92亿港元,发行票据募得40.05亿港元,累计境内外债务资金流入共达466.0亿港元,同比增长约30.24%,已经与2018年全年466.9亿港元贷款相持平。 数据来源:企业年报、观点指数整理 下半年融资管道步步收紧,中海仅在7月份公开发行了5.5年期20亿港元及10年期4.5亿美元的双币种固息高级债券,其中美元债券利率3.45%,港元债券利率2.90%。 资金轮回 融资只是补充钱袋子的一种方式,并不是全部。数据显示,2018年中海销售额与自有资金之比为1.01,远低于5.73的行业均值,显示出这是一家主要依靠自有资金来驱动增长的房企。 事实上,在负债与增长之间,中海一直在寻找某种平衡:既想要规模增长,但也不想打破长久以来建立的财务安全底线。确保一定量的资金在手,成为中海大手笔融资、拿地同时,保持低负债比率的重要筹码。 前任郝建民给颜建国留下了不错的底牌,两年重组期间,中海鲜少出现在公开土地市场,资本支出大幅减少,到颜建国正式接任的2017年初,中海在手现金达到1571.6亿港元,净借贷比率仅为7.5%。 重组完成后,中海将补充土储的方向转向公开市场。根据年报,2017年支付地价达到1346.2亿港元。因土地购买的资本性开支增加,在手现金下降至1040.5亿港元,净借贷比率也随之上升至27.9%。 数据来源:企业年报、观点指数整理 此后,中海一直将在手现金控制1000亿港元。粗略来看,每年有息负债流入大约保持在450-500亿港元之间,加上销售回款,总现金流入与现金支出基本持平。通过这样的一个资金轮回,中海在手资金始终保持在1000亿港元左右。 2019年上半年,中海销售回款录得1041.2亿港元,因年初300亿银团贷款,上半年融资流入达到466亿港元,共计流入资金约为1507.2亿港元。 与此同时,中海上半年须归还到期债务243.4亿港元,支付地价为637.6亿港元,建安相关支出为274亿港元;除此之外,税务费用、分销费用、行政费用和财务费用的支付则为233.2亿港元,累计总支出为1388.2亿港元,与流入资金总额相差不多。 数据来源:企业年报、观点指数整理 更早前的2018年,中海债务资金加上销售回款,全年共计流入资金约2251.8亿港元,而归还到期债务,支付地价,建安相关支出以及税务费用、分销费用、行政费用和财务费用的支付,累计约为2222亿港元,与流入资金总额大致持平。 数据来源:企业年报、观点指数整理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每年融资流入并非全部用于归还到期债务,中海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新增借贷分别为231亿港元、222.6亿港元,有息负债处于增长状态,净借贷比率分别上升至33.70%、35.00%。 数据来源:企业年报、观点指数整理 2019年6月底,中海未付土地费用为145.1亿港元,下半年到期归还银行及其他借贷和应付票据合共为194.2亿港元,加上拿地力度加大,在手现金第三季度下滑至999.8亿港元,借贷比率则为39.1%,逼近2001年制定的净负债率不超过40%的管理红线。 用充裕现金流筑起一道厚实的防火墙,中海正在企业高速增长和财务安全之间寻找平衡,融资、拿地都要讲究恰好好处,多了负债就要攀升,少了规模就停滞不前。 这几年来,中海销售增速在20%左右,2018年和2019年前11月,同比增长29.8%和25.79%。按照这样的资金循环流动,指望销售增长百分之四五十,在目前来看似乎也是不太现实。 明日边缘 除了地产,2019年中海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2019年3月份,颜建国接过中海集团董事局主席一职,正式主导整个中海系。 中海集团目前拥有五家上市公司,分别是中国海外发展即中海地产、中建国际、中海物业、中海宏洋、远东环球。其中最重要的自然是中海地产——2019年上半年,这家房企实现营收933.8亿港元,核心净利润209.9亿港元,超过其他四个平台的总和。 对于这次人事安排,官方的解释是:“从有利于中海改革发展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出发,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做出的。”一种观点认为,颜建国主导中海系,加深了与母公司中国建筑的联系,也更容易为地产平台争取资源。 在经济波动的当下,变化发生在各行各业,地产行业亦然。数据显示,受限于市场和政策,住宅销售增速已经开始放缓,2019年上半年,行业前30房企销售同比增长均速从上年同期的53%下降至15%,房企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寻找新利润增长点,这种举动在过去几年早已发生。 作为一家主要以自有资金驱动销售增长的房企,销售回款在中海资金流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过往三十多年短平快住宅开发所带来的高利润,也让这家房企在转型路上走得比别人慢。 2014年,万科提出内部转型的时候,中海正忙着重组整合。 直至2017年,回归后的颜建国在那年3月份的业绩会上,首次提出要将90%资源投入到住宅开发中,6-8%资源投入到商业地产,另外1-2%则投入到诸如养老地产、教育产业、长租公寓等新业态中去。 后来,颜建国将这三种给业务概括为“今天、明天、后天”。 但对中海而言,发展其他业务最初只是一种被动的举措,颜建国提及:“现在出让土地规划过程中都会要求配建一些配套设施,包括商业也好,养老也好,教育也好,有很多物业是配建的。”这种认知,也是中海过去多元化业务发展缓慢的原因。 迈进2019年,中海有了新的谋划。10月23日,中海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由“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这种“去地产化”式的更名似乎意味着,中海已经将多元化发展提升到战略层面,而不是再是曾经的被动行为。 不过,除了商业地产外,中海其他非住宅业务大多处于起步阶段。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中海投资物业租金收入为21.2亿港元,同比上升20.5%,占总收入比例今为2.27%;其他业务收入为4.4亿港元,其中酒店和其他商业物业收入合共为2.3亿港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中海多元化创新业务以教育、养老、物流为主要拓展方向。其中,康养品牌中海锦年在2019年末发布,首项目落子天津,2019年4月和11月,青岛和济南的养老项目先后开业。按照计划,到2025年,中海计划新建或运营100多个养老项目。 教育方面,目前中海拥有两个实验学校,四个幼儿园,四个中海学堂、两个户外营地,一个国际学校;物流方面,在天津滨海新区管理运营拥有两个物流基地。 与庞大的住宅体量相比,这些多元业务犹如“寄蜉蝣于天地”。对于中海来说,建立在低负债之下的规模增长,高周转、快速回流现金滚动开发才是目前最为有效的发展之道。 住宅是中海的今天,至于明天和后天什么时候到来,犹未可知。
审计署:问题金额约3100亿元,涉减税降费、隐形债务等 审计署网站12月25日发布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全文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号入座,按时按规定整改到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审计署向161个中央部门单位和省[* 本报告对省级行政区统称为省,地市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级人民政府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积极跟踪督促整改。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全面落实全国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许多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大多数部门单位和地方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将审计查出问题纳入检视问题清单,确保整改到位。 (二)建立健全整改机制。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不断健全整改机制,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50多个中央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作出专门批示、进行专题部署或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有的建立了回访检查制度,重点约谈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的单位负责人,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如扶贫办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医保局等13个部门,共同推进扶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形成合力。 (三)切实强化结果运用。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坚持举一反三,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追责问责紧密结合,提升整改效能。如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结合整改,研究制定教育、警示、问责意见;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等把国家审计与部门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巡查等贯通起来,推动审计结果共享共用。大多数部门单位和地方对普遍性问题组织深入研究,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努力实现源头治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 截至2019年11月底,绝大多数已得到整改,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采取上缴国库、补征或退还税款、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投资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099.81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538项。 (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通过调整预决算、督促加快开工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82.57亿元,完善转移支付、绩效管理等制度31项。 1.关于中央决算草案未披露以收入退库方式安排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复列收列支、中德财政合作伙伴基金2018年底余额等3个事项问题,财政部已在2018年中央决算草案中予以披露。 2.关于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的问题。 一是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问题。对未将上年结转纳入年初预算问题,3个部门已在编报下年预算时统筹考虑;对未及时清缴结余问题,7个部门和10家所属单位已清缴结余资金8791.4万元,2个部门和39家所属单位的2.68亿元待办理竣工决算或报批手续后上缴。对向连续结转的38个项目安排预算问题,已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在编制下年预算时压减部分项目预算。对11个项目超期未开工或无法实施问题,其中10个项目已开工、1个已调整投资计划。 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合理问题。对6项专项转移支付未落实到具体地区问题,有1项在政策到期后取消,5项将在编制下年预算时落实到具体地区;对批复的10个部门预算未细化问题,财政部已督促相关部门在执行中细化,并对部门下年年初未细化的预算原则上全部调减收回。对向7个协会和非本部门所属75家单位安排预算问题,财政部对4个协会下年起不再安排预算,调减1个协会2019年预算291.39万元,并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规范对协会和非所属单位的预算保障、拨付等渠道。 三是部分预算调整和下达不够规范及时问题。对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4个项目追加预算问题,财政部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项目评审,加快预算执行。对下达7个部门项目预算时间较晚问题,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加快下达投资计划,部门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支出原则上全部通过现有预算调剂解决。对部分预算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问题,至2019年9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已分别下达97.8%、92.5%和99.7%;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提前编制投资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下达。对17项转移支付未提前下达或提前下达未达规定比例问题,有13项自下年起将按规定比例提前下达,2项在政策到期后不再安排。 四是部分投资计划与预算下达对接时间较长问题。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提高了年初预算到位率,执行中减少预算追加;财政部优化了预算审核流程,缩短预算下达时间。 五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设立的部分一级企业未纳入预算范围问题,财政部在第6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扩围工作中将295户企业纳入预算范围,并加快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逐步实现全部纳入。对资金闲置或未发挥效益问题,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号),对预算支出使用全过程进行规范,并探索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评估和后评价工作。 3.关于转移支付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指定用途资金占比仍较高问题。财政部对有关一般性转移支付不再要求专款专用,由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使用,并制定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方案,对共同财政事权逐步实行分类分档的保障机制。 二是部分转移支付安排交叉重叠问题。对在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中安排补助地方同类支出问题,财政部已督促调整2019年部门预算,或转列专项转移支付。对两部门安排的支出投向相同或类似问题,财政部与发展改革委在安排预算时加强沟通,并要求地方做好统筹安排。对6个投资专项的部分具体投向存在重叠问题,发展改革委正在修订2个专项的管理办法;其余4个专项将进一步加强审核,避免交叉重复。 三是部分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不完善或执行不严格问题。对未明确实施期限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23项专项转移支付、4个投资专项的实施期限、退出条件或因素权重等;对未在预算编制前开展评估问题,财政部从下年起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所有专项转移支付等开展定期评估。对分配标准或计算方法未经批准即实施问题,1项一般性转移支付已纳入专项转移支付,1项资金管理办法报批后印发实施。对未严格按规定方法和标准分配问题,财政部提高了7项专项转移支付分配的科学性,修订其中4项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按规定方法、标准分配和调整。对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项目分配资金问题,财政部已修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要求地方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发展改革委督促地方加快推动项目实施,确保符合安排条件,今后将严格审核。 4.关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问题。对未设立绩效目标问题,财政部2019年已设立绩效目标,随预算同步下达;对未填报绩效目标表问题,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投资计划时填报绩效目标。对评价标准偏低、缺少关键因素等问题,发展改革委重设了2019年相关投资专项的绩效目标,根据支持方向设定了与任务匹配、可操作和量化的绩效指标。对绩效量化指标偏少或量化指标超出项目内容等问题,财政部积极推进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与标准体系建设,指导相关主管部门调整和优化了一级项目绩效指标。对目标设定不够明确或要素不完整问题,财政部已修订8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并明确绩效目标,3项专项转移支付和1项政府性基金下达预算时已细化和完善绩效目标,2项专项转移支付在政策到期后不再安排,4项正在修订管理办法,相关部门也及时调整了项目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未与预算同步下达问题,有11项在下达2019年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1项在政策到期后不再安排。 二是绩效评价不够规范问题。对未将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参考因素问题,财政部下达2019年相关预算时,已作为参考因素;相关部门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项目自评不够客观问题,发展改革委督促地方核实6个专项情况,提高自评客观性和准确性;相关部门进一步严格执行绩效自评标准。对未严格自评或自评内容不完整问题,发展改革委组织完善了相关专项的二三级绩效指标,今后将严格按设定标准开展绩效评价。 三是绩效信息公开比例较低问题。财政部已将中央部门本级50个重点项目、49项一般性转移支付、18项专项转移支付以及部分政府性基金的绩效目标,向全国人大报告;将20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82个中央部门26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23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表和81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 (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中央部门和所属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75.43亿元,完善制度56项。一是对预决算编报还不够完整准确问题,38个部门和108家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纳入预算等整改13.47亿元。二是对预算执行及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问题,35个部门和87家所属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办手续、收回资产等整改43.78亿元。三是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管理不够严格问题,43个部门和95家所属单位通过归还费用、清退或处置公车、细化会议计划等全部整改。四是对依托管理职能或者利用行业资源违规收费问题,3家所属单位已停止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对违规收费事项进行清理。五是其他问题,其中: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1家所属单位已清退12.74万元,2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已完善制度、停止发放等;对未经批准兼职取酬等问题,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的5人清退取酬68.04万元,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的11人已停止兼职;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41个部门和50家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等整改18.79亿元。 对审计指出的预算执行不严格、监督责任未有效落实等深层次问题,财政部和有关部门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一是预算编制管控基础尚未夯实问题。财政部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三年支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引和约束作用;进一步理顺部门预算管理权责,强化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快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要求不得在项目预算中编报基本支出;稳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相关改革配套体系有待完善问题。财政部会同司法部继续推动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调整机制,扩大定员定额管理单位范围,逐步将全部行政、参公单位和大部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管理范围;督促部门准确把握“三公”经费口径。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将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津贴补贴政策。 三是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约束缺乏刚性问题。财政部进一步加大预算评审力度,推动部门项目预算评审全覆盖;硬化预算约束,减少追加,部门新增支出优先通过年初预算调剂解决;研究建立与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联动机制,督促部门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内控机制,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截至11月底,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涉及金额11.75亿元,完善制度43项,处理处分2人。其中:追回骗取套取或挤占挪用资金2486.19万元,其余3086.47万元通过取消担保、调整预算等整改;追回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补贴或贷款1.41亿元,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停发补贴、取消资格等整改1.89亿元;对7.9亿元闲置资金,已调整预算拨付使用。 2.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已整改问题金额74.83亿元,完善制度28项。对16省信息系统和数据存放问题,有6省已基本实现全省统一信息系统和数据省级集中存放,其他地方正加快推进。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比例较低问题,财政部、国资委、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财政部、国资委加大划转工作力度,将于2019年底基本完成中央企业股权划转工作,地方企业正按计划启动。对基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2省归还占用的财政资金、贷款等73.72亿元;3省已有3000多名去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重新参保或补缴保费;13省收回违规发放给2.39万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金1.02亿元,并建立起数据共享、联合惩戒等机制。 3.关于医疗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完善制度18项。对医保监管能力建设相对滞后问题,医保局建立起飞行检查机制(不预先告知的异地监督检查),推动建设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推动将骗保行为纳入国家征信体系;对存在骗套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或个人,依法终止服务协议、追回资金并移送公安机关。对医保基金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问题,1省已取消城镇居民医保卡的储蓄卡金融功能,5省5市已停止个人账户用于非医疗保障支出。对未完全按要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问题,4省均已制定整合方案或实施意见,确保2020年前实现“六统一”;对职工医保基金未实行市级统筹情况,3省均作了安排部署,最晚将于2020年完成。对职工医保未纳入属地管理问题,7省与相关行业(企业)协调制定了移交方案,其中3省已完成13个行业(企业)的移交工作,涉及35万人。 4.关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20.35亿元,完善制度或落实政策111项,处理处分65人。对农村厕所、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使用问题,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村改厕等人居环境问题大排查;有关地方逐村摸底,调整优化目标,探索建立后期运营管护机制,11县农村厕所改造率已达85%,23县厕所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闲置问题已完成整改,12县解决了相关设施使用二次污染问题。对有关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农业农村部加强组织指导,有19县已完成黑土耕地质量提升、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目标任务。关于合作社实际效果不佳、未获得贷款或未享受扶持政策等问题,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11个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清理,已注销254家“空壳”农民合作社;2县新增合作社贷款2.31亿元,1县通过降息、贴息等降低合作社融资成本。对资金和项目管理问题,31县已追回被挪用或骗取资金6.76亿元,处理处分58人;40县加速推进110个项目实施,拨付到位13.37亿元;农业农村部发函或约谈相关地方,督促加快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建设进度。 5.关于惠农补贴资金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已整改118.85亿元,剔除识别不精准或重新识别补录4.49万人,更新信息数据3.69万条,完善制度222项,处理处分641人。对惠农补贴散碎交叉问题,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民政部等加大了归并整合力度,并完善申报、审核、发放机制。对“一户多卡”或未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问题,财政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推动一户一卡(折),并将国库集中支付与“一卡通”相结合,提高补贴发放和领取效率,135县已整改86.91亿元。对政策实施效果不佳、搞平均主义等问题,各地通过入户、信息公开等提升知晓度,已补发或加快发放2772万元。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已追回被骗取套取、违规使用或超范围发放资金3.21亿元,统筹盘活、加快拨付闲置资金27.95亿元。 6.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问题。各地已整改861.85亿元、住房21.97万套,完善制度162项,处理处分167人。对493个项目扩大棚改范围等问题,有关地方通过调整棚改项目等全部整改。对违规使用棚改项目融资问题,各地已收回资金、分期还款等180.08亿元。对土地手续不全等问题,有关地方通过完善手续、补缴出让金等整改521个项目的3.43万亩土地。对未享受税费减免等问题,已退还税费和融资中介费12.47亿元。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或分配不细化等问题,有关地方已通过统筹盘活、归还暂无需求贷款等整改591.83亿元。对套取挪用问题,已追回、补充安排资金77.47亿元。对住房未交付、空置或违规分配使用问题,各地通过交付使用、调整用途、加快配套建设、清理腾退、补收差价等整改空置住房17.95万套和违规使用住房4.02万套。 7.关于重点机场建设项目方面的问题。17个机场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已整改122.59亿元,完善制度24项,处理处分2人。对招标不规范问题,17个机场均通过加强招标管理、强化监督、完善制度等进行整改。对不当增加投融资成本等问题,5个机场通过合理控制贷款规模、加快用款进度等整改7.73亿元,4个机场将严格执行成本控制等要求。对挤占挪用或多支付拆迁款问题,3个机场所在地方已归还拆迁款7800万元。对高套定额等问题,7个机场将严格执行概算编报等规定,加强审核把关。对资金闲置问题,6个机场优先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贷款等53.15亿元,对其余83.15亿元将进一步优化调度、加快使用。对工程建设缓慢问题,6个机场积极调配资源,优化施工工序,促进项目尽快建成投用;2个机场的消防等部分工程已完工。对违规征地和土地闲置等问题,涉及的1.15万亩土地通过补办手续、复耕复绿等进行整改。对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问题,7个机场将在后续项目中严格按可研批复设计建设,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等规定,1个地方已偿还机场建设资金5524.91万元。 (四)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方面的问题。 一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问题。对16省未对困难较大的市县制定地方政府债务应急预案问题,14省已建立,另2省计划年底出台。对漏报或多报债务数据等问题,相关地区核实调整了债务数据。对存量隐性债务未制定化解措施等问题,11个地区已补充制定化解方案。对债务资金闲置问题,35个地区已支出224.98亿元,其余65.42亿元将在调整项目后按进度拨付。 二是金融风险防控问题。对变相降低企业实得融资问题,5家商业银行通过取消与贷款挂钩的存款和理财产品、结清问题业务等完成整改,处理处分212人。对违规收取企业融资费等问题,3家金融机构出台下调费用、扩大减免范围等制度5项,退还费用等2.3亿元,处理处分42人。对“名股实债”开展债转股问题,相关金融机构在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前退出部分资金,或安排专项降准资金和社会募资置换原有资金。对虚假掩盖不良问题,3省相关金融机构通过核销及清收转让、追加抵质押等整改740.23亿元。对村镇银行等不良贷款问题,各级监管部门督促相关金融机构规范入账,并采用重组、转让等市场化手段予以整改。对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有关部门正研究起草监管办法,目前已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等3类机构的监管规则,正在制订融资租赁等4类机构的监管规则。 2.关于扶贫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54.06亿元,完善制度或落实扶贫政策334项。 一是擅自拔高或随意降低脱贫标准问题。对提高住房补助标准或过度医疗等问题,14县已整改14.78亿元。对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作脱贫处理问题,41县通过细化帮扶措施、重新识别补录贫困人口等整改,涉及贫困群众2.97万名。对摘帽即摘帮扶等问题,2县加强扶贫及资助政策落实,提升扶贫成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赶进度、搞冲刺、虚报数据等问题,9县通过调整任务目标、严格数据审核或补拨资金等整改。 二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问题,有关地方已追回资金、核减拨款等9626万元,处理处分306人。对“面子”和形象工程问题,3县通过调整账目、归还资金等整改309万元。对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问题,28县通过重新签订帮扶协议、优先吸纳贫困户就业等整改1.45亿元。对将4268万元“造血”资金直接发放问题,10县已通过追回资金、调整收益分配方案等完成整改。 三是扶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多数县未开展扶贫绩效评价问题,财政部、扶贫办等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19〕68号),指导县级开展绩效管理。对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问题,扶贫办督促地方全面排查,12县已剔除不符合条件贫困户。对行政村账务不规范等问题,10县已督促145个行政村完善财务资料、规范财务报销程序等。 四是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不佳问题。对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问题,42县通过自查清理、归还垫付资金等整改21.1亿元,处理处分72人。对资金和项目闲置等问题,37个地区盘活资金8.28亿元;15县通过责成补种苗木、补发物资、加强培训等推动落实扶贫建设项目后期管护责任,涉及93个项目、3340万元;66县推动277个扶贫项目重新使用或运营,避免或挽回损失2.63亿元。对后续帮扶措施未落实等问题,24县严把项目筛选、加强就业培训、优先聘用贫困群众,并制定完善以工代赈等制度20项。 3.关于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18.84亿元,健全制度17项。 一是污染源头治理不到位问题。对未按要求办理环评等问题,已经整改。对化工园区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入园等问题,已有35个园区完成评估,144个化工项目布局在化工园区内。对无资质企业处置废水废物问题,相关港口约谈了相关企业,有3家企业已取得资质,与另1家仍无资质企业终止合作。对5家企业虚开污染物接收证明问题,地方主管部门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是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不平衡问题。对违规取水问题,1省收缴罚金972.59万元,4省2897家用水单位补办、换发取水许可或按规定封停,另223家单位已列入关停计划。对未按期实施的12个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自然资源部专门发文要求整改,并开展现场督导,有2个项目已完工,其他项目也已取得进展。2省678处侵占入海河道的违规点位已完成清理。 三是部分生态文明重点任务未有效落地问题。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将会同有关地方,进一步建立健全渤海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以及京津冀环评会商、统一监测等制度。对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不完善问题,9个地区将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做好年度评价和目标考核。此外,对少征或拖欠水资源费、资金闲置、项目建设缓慢等问题,有关地区已补征、偿还、统筹调剂使用等18.84亿元,7省62个项目已建成或基本建成。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对未完成相关资格认定或无企业享受优惠问题,5省逐一梳理去产能和调结构停产停业关闭企业名单,及时办理退税。对高新技术企业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问题,2省已减免128户符合条件企业税款。对多征税和未及时退税问题,2省已退还56家企业多缴税款1887.32万元,3省完善网上退库功能或研发出口退税流程监控平台;对向不符合条件单位减税问题,有关方面正研究完善政策适用范围。对向企业违规收费、转嫁费用等问题,17省相关单位已停止收取或转嫁费用并退费1.27亿元。对依托行政职权及影响力摊派或收费等问题,有41家已停止摊派,16家停止相关中介服务事项,1家已与主管单位脱钩。同时,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2018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中关于“要将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及整改情况作为整改情况报告一项重要内容”的要求,将2019年第二、三季度减税降费审计及整改情况一并报告,具体情况见附件。 2.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对融资难等问题,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等出台多份文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34号),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开发力度,推动扩大知识产权融资。对融资贵等问题,人民银行贯彻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促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会同司法部等部门明确了高利贷认定标准,打击非法贷款活动。 3.“放管服”改革方面。对未按规定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7省9家单位已停止1项审批事项,取消8项前置审批条件,下放1项审批权限。对扩大审批范围或审批不及时问题,2省已规范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等,1个部门加快了审批进度。对在招标和政府采购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问题,10省32家单位修订或废止招投标规定、取消不合理限制性条款等。对违规审批或未按时限办理备案事项问题,2省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流程,严控办理时限。对“互联网+政府服务”相关问题,各地采取了完善制度规定、加强数据共享、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等措施,一些地方已认可电子证照,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4.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方面。对少报拖欠账款问题,12部门和19省制定清偿计划,目前已偿还35.04亿元。此外,对违规收取或未及时清退保证金问题,已清退保证金65.16亿元、上缴国库2.13亿元;对限制使用银行保函缴纳保证金问题,1家单位明确可以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 5.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偏窄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对国有产权登记变更审批程序复杂问题,财政部授权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校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成立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事项。对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问题,教育部印发《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要求统筹规范教育系统各类监督检查,共享检查结果;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建立了“5+N”(N为地方)的央地联动机制,对国家科技计划相关项目按不超过5%的比例随机抽查。 (六)金融和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的22户中央企业和5家金融机构已整改194.56亿元,完善相关制度367项。 一是部分重点任务未及时完成问题。对研发投入未达规定比例问题,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资委令第40号),加强对研发投入等指标的考核;相关企业出台完善科技投入机制、提高研发投入强度等制度12项。对科技创新考核激励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国资委出台《关于大力支持中央企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若干激励政策的意见》(国资发考分规〔2019〕74号),激发科研人员活力,强化机制保障;2户企业出台创新成果奖励等制度,把科技创新作为薪酬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未按要求关停煤炭产能问题,煤矿已实际停产,有关企业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对违规新增火电装机容量问题,能源局已将3个火电项目移出缓建名单,项目建设正有序推进。对厂办大集体和“三供一业”等处置缓慢问题,有关企业完善了工作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大投入、稳妥推进。 二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对违规决策等问题,9户企业健全了内控制度和决策及风险控制体系,并及时处置风险点;4家金融机构完善了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制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 三是企业经营和金融业务开展不够规范问题。对偏离主业违规开展业务问题,8户企业通过修订投资制度、加强资产保全、责成下属企业有序退出等,收回资金或化解风险14.23亿元。对1户央企违规对外担保问题,该企业已发文严禁所属单位对外担保,并就损失提起诉讼。对金融机构违规开展业务问题,2家金融机构已停止相关业务,并构建全面风险管理防线,一户一策化解风险。对违规采购问题,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修订完善招标管理、违规行为处罚等制度49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会计信息不实问题,22户企业和1家金融机构已调整账目。 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对违规取酬和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6户企业和2家金融机构完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8项,收回153.78万元,处理处分2人。对公务用车和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10户企业和4家金融机构制定办法规范领导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事项,退还超标差价款,处置或封存公务用车。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相关人员正在注销股权,所在企业和金融机构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员工从业和投资等行为的文件。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对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已立案查处。 1.关于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持续加大对信贷、同业理财等领域的检查力度。其中银保监会2019年上半年派出检查组539个,检查银行机构693家次、处罚801家次。 2.关于涉税涉票问题。对审计移送的涉税违法问题,税务部门已办结47起,查补税款102.84亿元。对存在税收征管漏洞问题,税务总局初步构建起增值税“风险提示+申报比对+快反机制+异常处理”的立体化风险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双打”(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 3.关于涉众金融违法行为问题。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公安部等多次开展针对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等涉众金融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制定工作,加快建设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控平台;稳妥有序处置网络借贷机构,以“三降”(平台数量、借贷余额、借款人数)为抓手,以退出为主要方向,压实股东、平台责任,推动大多数机构良性退出,支持平稳转型。 4.关于基层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促进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实施数据稽核,变“人工审”为“事前防、事中控、事后查”,持续推动社保经办系统稽核风险控制工作转型升级。一些地方认真排查权力事项廉洁风险点,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 5.关于环保领域仍需持续关注问题。生态环境部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9年清理整治21省899个县级水源地,督促建立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自然资源部等部门针对相关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正在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八)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财政部等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审计建议,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部署,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深化相关领域改革。 1.关于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一是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已降低制造、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增值税税率1至3个百分点,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执行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前三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78万亿元。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财政部加强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动态管理,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相关部门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三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银保监会与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深化“银税互动”,开展深化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将支小再贷款范围扩大至民营银行,适当提高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四是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国资委印发推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举措2019年落实方案,加强对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指标的考核。 2.关于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建议。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中央财政增加脱贫攻坚、结构调整、生态环保、民生等方面投入;压缩一般性支出,2019年中央部门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平均压减幅度达10%;督促地方盘活变现低效、闲置等政府存量资产。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70多个部门和31省印发了贯彻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或成立专门机构。财政部制定《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9〕136号),抓紧建设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三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财政部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硬化预算约束,减少追加调整。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部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国发〔2019〕21号),明确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省级财政部门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3.关于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建议。一是加强财政、金融和就业优先政策协调配合。国务院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财政部会同银保监会等部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投向监管。国资委建立重点企业债券风险动态监测机制,严格实施债券发行比例管理;中央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市场化债转股模式,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补充权益资本。金融监管部门制定实施金融风险攻坚战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地方提高金融监管能力。二是稳步推进脱贫攻坚。扶贫办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产业扶贫机制,落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负面清单”。三是积极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自然资源部正在修订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对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实行空间准入和规划许可。生态环境部组织实施大气、水污染治理等研究项目,优化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 4.关于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的建议。加强部门间监督检查统筹衔接,着力减轻基层负担,并在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坚持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完善管理、深化改革,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如科技部牵头建立科技计划项目随机抽查机制和科技领域重大违规案件联合调查处理机制;自然资源部每年只开展1项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生态环境部将原有27项监督检查任务减至2项;卫生健康委制定为基层减负的19项措施;扶贫办要求每年只统一填报1次建档立卡信息数据。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的同时,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个别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有3种情况: (一)有的问题涉及改革中长期目标,需要结合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如预算管理、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涉及财政改革问题,农村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利用等涉及乡村治理问题,需要随着财税体制改革、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而逐步解决。 (二)有的问题错过当期整改时机,补办手续或推进项目建设需等待合适时机。如预算不细化、投资项目推进慢、保障性住房用地手续不全或住房闲置等问题,受预算调整、土地储备、补缴出让金、配套设施建设等影响耗时较长;个别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受严寒天气等影响,秋冬季无法开展,工程进展较慢。 (三)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宽、情况复杂,需多方合力整改。如资产产权确认、资金结余清理等问题,需较长时间理清产权关系等,有的涉及征地、消防、水利等多个领域和部门,个别还涉及诉讼程序。 对以上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进一步加强整改协同。对需多部门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由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自权责,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三是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审计署将持续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妙可蓝多承认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实控人再质押股份为家族企业输血 几日前,国内奶酪第一股妙可蓝多(600882,SH)突发一则会计更正公告,自曝了实控人、董事长柴琇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在一连串的致歉、自查声明之后,上交所的问询函也火速下达。 12月24日晚,妙可蓝多正式展开回应。对于资金占用,妙可蓝多解释称,系为控股股东柴琇的关联方广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泽控股)和美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成集团)提供资金,以化解其担保风险并偿还银行贷款。广泽控股和美成集团分别为柴琇丈夫和女儿担任实控人的公司。 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之外,12月24日晚,妙可蓝多公告称,柴琇将其刚刚解除质押的7200万股上市公司股票重新质押,目的是其个人及配偶控制的广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泽投资发展,广泽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9年以来,广泽控股和广泽投资发展已接连出现超10笔股权出质,累计出质数额超20亿元。而曾经被称为国内最年轻女富豪的崔薪瞳(柴琇女儿),近来亦因一笔6000万元的借贷担保吃了官司。 对于妙可蓝多和柴琇家族的资金问题,记者于12月25日上午拨打公司董秘办电话并联系其公共关系部门,但截至发稿并未获得回应。 妙可蓝多违规资金占用 公开资料显示,妙可蓝多实控人柴琇及其丈夫依靠房地产起家,后投身乳制品行业。在东北吉林,“广泽牛奶”一度是本地人家喻户晓的产品。2015年,柴琇家族将旗下乳业资产注入华联矿业实现重组上市,而华联矿业不久后正式更名为妙可蓝多,其儿童奶酪棒亦成为公司的明星产品,并在消费市场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在今年5月于北京举办的2019奶酪发展高峰论坛上,柴琇携妙可蓝多品牌高调亮相,并讲述了自己艰难的创业历程,她或许没有想到,几个月后,其掌舵的上市公司会曝出资金违规占用的问题,而事件的主要责任人便是自己。 妙可蓝多回复上交所的问询函公告显示,资金占用的原因系为关联公司化解担保风险并偿还银行贷款。 2017年7月,广泽控股作为担保人,为其业务合作方的四家合作社向银行申请的1.18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于今年3月到期后,广泽控股为化解所面临的担保风险,向上市公司寻求资金拆借。2019年5月,美成集团因银行贷款即将到期,同样向妙可蓝多寻求1.5亿元短期资金拆借。 对于以上两笔资金拆出事项,妙可蓝多表示,经柴琇同意并口头指示,妙可蓝多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白丽君便安排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广泽乳品科技有限公司,以直接和间接划款的方式,拆借给了四家合作社及美成股份。这一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公司并未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审议程序、未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对此,妙可蓝多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柴琇系上述违规资金占用事项的决策人,柴琇及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白丽君系上述违规资金占用事项的主要责任人。此外,上述各资金占用情况目前已经得到偿还,相应占用主体亦支付了资金占用期间产生的占用费。 柴琇家族的资金现状 记者梳理发现,广泽控股和美成集团均为柴琇家族所控制的企业。其中,广泽控股实控人为柴琇配偶崔民东,柴琇担任监事;而美成集团则是一间由信托持有的公司,柴琇和崔民东之女崔薪瞳为其委托人及保护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2月界面新闻发布的《2018中国女富豪榜》中,崔薪瞳以61亿的身价被称为国内“最年轻女富豪”。 但就目前情况看来,彼时风光正逐渐远离这个富豪家族,取而代之的是一系列股权质押和金融借贷官司。 12月24日晚,妙可蓝多发布了一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12 月23日、24日,柴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72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质押解除手续,但随后又将上述股份重新质押,其目的是为个人及其配偶控制的广泽投资发展生产经营所需。 公开信息显示,广泽控股和广泽投资发展主要从事乳和农牧业的投资与生产经营。除此之外,广泽控股也是港股上市公司广泽国际(00989,HK)的控股股东。 但2019年以来,广泽控股和广泽投资发展及其下公司发生了十余次股权质押,单次质押金额多则数亿元、少则数百万元,累计出质金额已超20亿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泽控股资产总额9.24亿元,负债总额4.17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68亿元。 而对柴琇之女崔薪瞳来说,她及她担任董事长的广泽国际发展日子同样不太好过。财报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广泽国际发展全年持续经营业务收益为人民币6.77亿元,同比下降26.44%;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2304.6万元,同比下降54.21%。2019年中期,公司业绩更亏损逾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4年以来以來,广泽投资便作为控股股东集团,不时向广泽国际发展提供财务资助,而广泽国际发展亦为广泽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借贷担保。 或许因为柴琇家族内和家族企业间的互相担保行为,崔薪瞳也因一次金融借款纠纷被“拉下了水”。 根据亚联发展(002316,SZ)12月18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旗下孙公司在2017年分别与广泽投资控股集团(香港)签署了相关协议,向其发放本金6000万港元的贷款,崔薪瞳为该笔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而在贷款几个月后,借款方仍未支付上述贷款本息合计7073.62万港元,因此亚联发展方面将广泽投资控股集团(香港)和崔薪瞳一并告上了法庭。这一事件随即引发了外界关于“最年轻女富豪如今还不起几千万借款”的质疑。 针对柴琇家族的资金现状以及妙可蓝多的违规资金占用等情况,记者多次联系妙可蓝多方面,但并未得到公司回应。
2.3亿闲置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 腾邦国际称因募资专户被司法冻结 腾邦国际(300178,SZ)的债务危机正在持续发酵。12月25日,腾邦国际公告称,由于金融去杠杆等外部金融市场环境变化,银行收缩贷款信用,致使公司资金周转紧张,存在部分债务逾期,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包括4个募集资金账户)被司法冻结,募集资金存在归还后被冻结或划转的风险。公司暂时无法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账户被冻结了,如果还进去就会有风险,我们正在和债权人进行沟通,希望他们能撤诉,如果能撤诉,账户就会解冻。”腾邦国际相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进一步回应并解释道。 定增募资屡次变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2015年,腾邦国际发布定增预案,拟向实际控制人钟百胜在内的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7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98亿元。此后,腾邦国际对定增方案两度调整,募资总额从15.98亿削减到12亿元,后又再下调至7.98亿元,最终只用于O2O国际全渠道运营平台及差旅管理云平台(第一期)项目,取消了补充流动资金。 到了2017年12月,腾邦国际再一次“改变主意”,称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2.3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上述资金归还次日,即2018年12月25日,腾邦国际再度宣布,要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不超过2.3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其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今年8月,腾邦国际公告称,获悉公司及子公司名下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原因系借款合同纠纷,涉及公司及子公司基本账户、一般户及募集户等在内的45个账户,当时腾邦国际方面称,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正与银行积极磋商寻求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公司部署加快回笼应收账款,精简不良业务,确保诉讼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时隔四个月,腾邦国际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4个募集资金专户仍全部被法院冻结,尚未解封,可见公司仍未寻求到合适的解决方案。根据公告,这4个募资账户余额合计为56.37万元。 腾邦国际方面称,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协调,争取早日解除募集资金账户的冻结,待资金压力有所缓解时尽快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正在积极与公司保荐机构探讨其它可行的归还方式,尽快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债务危机何解? 腾邦国际的危机或要追朔于控股股东腾邦集团的债券违约。今年6月10日,腾邦集团公告称,因短期资金周转困难,“17腾邦01”债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1.125亿元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 由债券违约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逐渐蔓延至上市公司。8月8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对腾邦国际下发“封杀令”,因腾邦国际及部分子公司BSP票款欠款总金额高达2.17亿元,国际航协通知各GDS暂停其BSP现金销售权限。这就意味着,腾邦国际无法继续从国际航协拿到机票资源并分销,对于以机票代理业务起家的腾邦国际而言,这无疑是影响甚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自年初以来,因股票质押到期,腾邦集团三度被动减持:2月至4月,腾邦集团累计被动减持腾邦国际1189.5万股股票,占腾邦国际总股本的1.93%; 5月至8月,腾邦集团累计被动减持807.96万股股票,占腾邦国际总股本的1.31%;8月26日至12月4日,腾邦集团累计被动减持的股票数量为626.09万股,占腾邦国际总股本的1.02%。 在这样的背景下,腾邦国际也在“卖子求生”。11月8日,腾邦国际披露,拟向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出售全资子公司融易行100%股权,双方最终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9.1亿元。不过,一独立董事因控股股东已出现大量债务违约,对整个交易的担保能力及付款能力存疑,而对该转让事项投了弃权票,加上融易行尚欠上市公司22亿,这宗交易备受外界质疑。 “这宗交易已经在月初的股东大会通过了,之前我们已经公告了腾邦集团将通过盘活土地等资产的方式按协议约定时间支付购买融易行的9亿价款,具体详情可看公告,一切以公告为准。”腾邦国际相关人士这样表示。 根据腾邦国际此前回复深交所关注函,后续融易行将逐渐降低放贷规模,用收回贷款偿还腾邦国际欠款。同时强调称,此次转让对融易行未偿还借款约定了偿还时间及其违约责任,并约定由腾邦集团欠款本息以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除此之外,腾邦集团还出具了承诺函,此次交易融易行在过渡期间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亏损由腾邦集团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出售融易行所获得的9.1亿作价款以及融易行尚欠腾邦国际的22亿,并非一次性到账,而是分期支付及偿还,这是否能有效缓解当前公司的债务压力,解除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均存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21家信托公司被罚1700多万 房地产业务不合规成重灾区 在2019年的最后一个月,信托业的罚单依然没有止步,严监管依然在路上。近日,华鑫信托因未向上穿透审查信托产品资金来源的合规性以及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及实质为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产品,被北京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21家信托公司陆续领罚,占全部信托公司数量的三分之一,罚单数量也已超过去年总量,增至32张,金额合计1700多万元。除业务违规外,罚单内容还涵盖公司治理、股东变更、关联交易等方面。在罚单主体上,以往甚少被罚的头部信托公司也被相继点名。 8家涉房业务不合规遭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已不是地方银保监局第一次对辖区内信托公司进行处罚。在此之前,相继有民生信托、中诚信托、五矿信托、建信信托、中信信托5家信托公司接连被罚,处罚原因皆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具体来看,违规案由包含为信托资金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违规向不具备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等。 除上述5家公司外,今年以来,中融信托、北方信托、粤财信托被罚也事关房地产相关业务,包括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不审慎、违规发放房地产自营贷款以及违规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等。总体来看,在21家领罚单的信托公司中,已有8家因涉房业务不合规被处罚。 今年二季度以来,关于房地产信托收紧与从严之声频现。5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3号文),其中指出,重点检查信托领域是否存在如下违规行为: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或通过股权投资+股东借款、股权投资+债权认购劣后、应收账款、特定资产收益权等方式变相提供融资;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提供融资,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随后窗口指导、余额管控不断。 前述信托公司被罚的原因多与23号文要求对应。严监管之下,房地产信托的合规问题逐步暴露。面对日益增多的罚单,业内人士曾指出,房地产业务仍是信托受到行政处罚的最集中区域,针对相关规范较为零散的现状,信托公司须加强对自身合规审查能力的培养和建设,以应对越发严峻的监管环境。 罚单总额达1785万 2019年,监管部门对信托业处罚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据每经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12日,已有21家信托公司领罚,罚单数量相比2018年也有所增长,升至32张,罚单总额已达1785万元。 针对具体的被罚内容,除涉房业务外,今年信保合作、信托项目资金来源不合规也多次被监管点名,比如违规为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服务、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及单一信托、未对同业业务资金来源与运用加强期限错配管理等,多家信托公司因此被监管处以不同程度罚款。 此前,银保监会曾下发《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应当在信托合同中明确约定权责义务,禁止将资金信托作为通道。 除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公司治理不规范、高管未核准前履职、销售中未进行双录等也为监管所关注。比如,吉林信托因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被处以40万元罚款;安信信托因开展部分关联交易未按要求逐笔向监管机构事前报告被罚款50万元。 此外,在股东方面,华澳信托曾因向上海银保监局隐瞒公司实际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被罚50万元。
透视东旭光电(维权)危局:抽贷金融机构为非国有银行,本来答应续贷的 今年3月份,东旭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兆廷在会议上指出,将“实业报国”作为企业发展的最终目标。彼时,李兆廷也许没有预料到,时隔8个月后,其旗下上市公司东旭光电(000413、200413)将出现20.1亿元债券违约,随后东旭集团控股权也拟被转让。 作为中国本土最大、全球排名第四的液晶玻璃基板生产商,东旭光电在2019年三季度手握183亿元货币资金的情况下,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和品种二合计20.1亿元应付本息,未能在2019年11月18日实现兑付。 受此消息影响,15东旭债(112243.SZ)估价大幅下滑。wind数据显示,上清所估值中,2019年11月19日,15东旭债估价全价和估价净价分别为62.71元、59.26元,相对于11月18日的99.27元、95.84元,大幅下滑36.83%、38.17%。 在公司可用流动资金只有30亿-50亿元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一笔20亿元的抽贷,成为流动性危机导火索。“上述抽贷金融机构为非国有银行,其抽贷行为比较典型。”一位东旭光电内部人士向《财经》表示,该银行本来答应续贷,但是公司偿还完毕后,就再也贷不出来了,具体原因不清楚。 “一方面,目前去杠杆的背景下,银行出于对风险控制的考虑,资金更愿意流向国企,而对民企雨天收伞的做法时有发生,”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季立岗接受《财经》采访时指出,另一方面,在企业偿还贷款后,意味与银行结束了上一笔贷款合约,如果没有新的贷款合约,银行不再放贷也是遵守商业规则的一种体现。 东旭光电回复《财经》称,公司资金紧张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后,随着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应收账款也随之增加有关。 业务扩张期,布局新能源汽车的举措,为公司应收款飙升埋下隐患。 11月19日,东旭光电迅速公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石家庄国资委”),拟受让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超50%股份。15东旭债、东旭光电于当日双双停牌。 《财经》记者注意到,东旭光电发行的17亿元债券,暨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也将面临投资人回售申请,行权日为2019年12月2日。 在国资入场消息公布后,东旭光电危局如何化解?草根起家的李兆廷又将面临怎样的命运? 债券突现违约 东旭光电的债券偿付能力,一直备受投资者关注。 今年9月23日,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提问,“16东旭光电MTN001A”行权回售,公司是否已准备好偿债资金?东旭光电随后回复称,关于即将到期债券兑付,公司已经准备好兑付资金。 然而时隔不足两月,风云突变。11日18日下午,有消息称,东旭光电宣布回售违约。公司当日晚间“未能如期兑付”的公告,确认了上述消息。 东旭光电此次违约的债券,为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该票据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为16东旭光电MTN001A(债券代码:101659065),发行规模为22亿元,利率4.48%,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19年11月17日(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下同),应付本息合计19.69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5%。 品种二是16东旭光电MTN001B(债券代码:101659066),发行规模8亿元,利率5.09%,应付利息0.41亿元,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同样为2019年11月17日。 东旭光电称,由于公司资金暂时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上述品种未能如期兑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 东旭集团一位前高层对《财经》记者表示,公司盘子太大,出现一点资金问题也很正常。 《财经》记者注意到,2019年10月30日,东旭光电虽然将16东旭光电MTN001A未回售部分债券利率由前三年的4.48%,上调票面利率300个基点/bp至7.48%,但投资者回售债券金额仍高达18.7亿元,占发行规模比例高达85%。 根据《东旭光电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品种一中期票据,期限为(3+2)年期,固定利率,附东旭光电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回售权,为东旭光电作出关于是否上调品种一中期票据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品种一中期票据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东旭光电,或选择继续持有品种一中期票据。品种二是5年期中期票据。 此外,东旭光电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暨16东旭光电MTN002(债券代码,101659069),发行规模为17亿元,投资者回售申请开始日期、截止日期分别为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9日,行权日为2019年12月2日。 虽然公司将16东旭光电MTN002的债券利率由前三年的5%,上调300个基点/bp至8%。但投资者回售债券金额为多少,还是未知数。 一位债券分析师对《财经》记者表示,如果16东旭光电MTN002投资者也大规模选择回售,则东旭光电的债券偿付压力将会进一步增加。 东旭光电表示,公司正在加速回款安排兑付资金,计划近期兑付,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同时,计划近期将尽快召开投资人大会,增加增信措施,保证投资者利益。 有媒体报道称,公司解决债券违约的路径主要是归拢其他小项目资金、引入其他资金两个路径。 上述东旭光电内部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控股股东拟引入国资算是解决资金问题的第一步,具体的措施还需引进国资结果出来才能确定,因为结果不同所采取的措施也将不同,目前很难出具具体的措施。 货币资金负债双高 债券违约背后,让市场颇感疑惑的是,截止今年9月30日,东旭光电货币资金(合并报表)高达183.16亿元。 巨额货币资金,与公司上市后持续融资关系密切。 在2013年借道宝石A登陆资本市场之际,东旭光电主业为成套装备及技术服务、电真空玻璃器件及配套电子元器件、玻璃基板、建筑安装,彼时公司的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32亿元、3.69亿元。 此后,借力资本市场,公司开始持续融资,在扩大玻璃基板等主业的同时,也将触角延伸至石墨烯产业化应用、新能源汽车。 东旭光电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87亿元,用于股权收购、生产线项目建设。 随着主业快速发展,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高达282.12亿元,净利润增至21.64亿元。 与收入大幅增长对应的是,公司货币资金和负债双双居高不下,引起深交所关注。 2018年末,东旭光电货币资金余额为198.07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27.29%;有息负债余额为204.31亿元(包括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占公司总资产的 28.15%。 康得新事件后,海通证券姜超团队发布《从康得新债券违约看存贷双高》,筛选出了部分“存贷双高”债券发行人,东旭光电位列其中。 东旭光电在今年5月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表示,公司2018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中,募集资金83.96亿元,受限资金48.9亿元,非受限资金65.2亿元。 公司进一步表示,经核查,除已披露的48.90亿元受限资金外,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 按照上述数据,公司2018年非受限货币资金,足以覆盖此次违约债券的20.1亿元,但公司仍出现债券违约。 同时,东旭光电有息负债规模也居高不下。 2018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构成中,项目贷款授信或批准额度87.5亿元,余额30.93亿元。流动资金融资中,15东旭债、中期票据、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或批准额度分别为10亿元、47亿元、151亿元,余额分别为9.52亿元、46.79亿元、117.07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财经》记者注意到,截止今年9月30日,东旭光电有息负债金额合计进一步上升至216.05亿元。 东旭光电回复《财经》称,公司所从事的光电显示产业属于技术、资金高度密集型的行业,产业特性决定了产业链主要公司普遍存在资金需求量大,负债高的特点。 新能源汽车埋伏笔 货币资金和有息负债的高企,是东旭光电近年来业务快速扩张的缩影。虽然金融机构抽贷引发了此次危机,但在扩张期,公司布局新能源汽车,似乎早已为资金紧张埋下了伏笔。 在石墨烯行业布局多年的东旭光电,随着公司推出解决新能源汽车速充问题的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让其在2017年将目光投向了新能源汽车。 2017年,东旭光电以30亿元价格,收购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简称”申龙客车“)100%股权。彼时,申龙客车评估增值高达641.90%,显示出东旭光电进军新能源汽车的决心。 此次产业布局,让东旭光电打通了“石墨烯材料--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的产业链,但也为东旭光电后续应收款剧增埋下隐患。 在将申龙客车揽入麾下之前,申龙客车的应收账款就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申龙客车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1.23亿元、18.43亿元和27.2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0.20%、87.11%和121.78%(按照2017年1-6月数据简单年化计算),占比较高。其应收账款,主要包括对下游客户应收的货款及新能源汽车销售的中央及部分地方财政补贴。 其中,申龙客车2016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高于同期东旭光电应收账款16.53亿元(2016年报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度,申龙客车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7.11%,不仅仅高于同期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58.40%,亦远高于东旭光电同期的23.95%(2016年报数据)。 收购申龙客车后,东旭光电应收账款开始飙升。2017年至2018年,东旭光电应收账款余额增幅分别为341.46%、82.29%,不仅高于2016年的58.53%的增幅,亦高于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增幅。 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43.53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50.88%,相对于2016年报数据,大幅攀升。 东旭光电对《财经》表示,公司资金紧张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后,随着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应收账款也随之增加有关。公司2018年应收账款增加主要原因,为新能源客车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新能源客车应收账款余额达到63.42亿元。 与此同时,公司2018年末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比下降30.11%。 东旭光电表示,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原因为新能源客车业务的行业特点所致,新能源客车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方能申请国家补贴,且国家补贴审核及发放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导致新能源客车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回收期较长,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 今年三季度,东旭光电应收账款为118.01亿元(合并报表)。 资金困局待解 在市场还在消化债务违约消息之际,东旭光电发出了“国家队”拟入场的消息。 11月19日,东旭光电、东旭蓝天(000040.SZ)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旭集团”)通知,东旭集团控股股东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旭投资”),拟向石家庄国资委转让其持有的东旭集团51.46%的股权。 截止今年三季度,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东旭光电21.77%股份。 东旭光电2018年年报显示,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旭集团51.46%股份,李兆廷持有东旭投资51.171%股份。 分析人士认为,股权转让或使东旭光电中期票据兑付出现转机。 上述东旭集团前高层表示,东旭是石家庄的一面旗帜,轻易不会倒。 如果石家庄国资委真正入场,首先面临的是如何解决东旭光电资金紧张的问题,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东旭集团巨额债务也需要整体考虑。 上述债券人士表示,按照惯例,东旭光电筹集兑付债券资金,将会把即将到期的16东旭光电MTN002一起考虑进入,如果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大银行借款,则公司此次危局化解可能性较大,具体情况还需要看解决方案。 在资金危机之外,东旭光电还面临着部分募投项目多次延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问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余81.26亿元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其中,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80亿元中,30亿元用于生产线项目建设,原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后经过4次延期,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延至2019年12月31日。 此外,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资产负债率虽然从2017年末的68.03%降至2018年末的62.70%,但2018年末,其负债规模仍高达1299.40亿元。 截至到2018年底,东旭集团总资产逾2000亿元,员工逾1.6万人,业务覆盖光电显示材料、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石墨烯产业化应用、新能源与环保、产业园区。 ”公司之前主业一直在发展,同时也想开拓一下新业务,做些产业延展。“一位东旭集团前员工对《财经》记者表示,这也是老板的一个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