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核实等重点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资金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清退时间本次资金清退自2020年1月16日开始。二、清退对象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参与集资的相关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三、清退金额本次资金清退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每名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受损金额指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受损金额,具体为充值金额减去提现金额的差额。四、清退方式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中登记了接收清退资金银行账户的,清退的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该银行账户。对信息核实中同意开立电子银行账户的,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集资参与人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五、特别提示本次资金清退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清退后将根据涉案资产继续归集的情况开展后续资金清退工作。因登记的收款银行账户销户、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转账失败的,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领取清退资金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银行的《领取清退资金通知》。特此公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月8日领取清退资金通知1.领款方式介绍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的领款方式有两种,电子专户与提供银行账户的方式。如集资参与人选择接收清退资金的方式为电子专户,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办理“e租宝案领款业务”,以领取清退资金。如集资参与人选择接收清退资金的方式为提供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为工商银行账户的,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相关渠道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银行账户为非工商银行账户的,请联系开户行查询确认到账情况,跨行清退会有延迟,一般为3个自然日,但不同银行入账处理时间会有差异,具体请以收款银行为准。如集资参与人存在大额取款需求,请提前与收款银行的业务办理网点预约,并在办理业务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需收款银行办理大额转账、挂失等其他需要核验身份的业务,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电子存单领款细则使用电子存单的方式接收清退资金,仅限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办理,在“e租宝案领款业务”办理过程中,中国工商银行会对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内容包括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等,此为正常的身份识别流程,请集资参与人配合办理。3.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处理方式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登记前已死亡的,已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合法继承人可持身份证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领取名下电子存单内的清退资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登记后死亡的,合法继承人需提供遗产继承手续,前往收款银行领取清退资金。4.工商银行提示短信公告发布后,中国工商银行会通过95588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发送具体清退时间段的提示短信。资金清退工作开始后,中国工商银行将会再次通过95588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发送资金发放短信提示,提示工商银行完成资金清退的时间及方式,具体清退方式请参照“领款方式介绍”相关内容。5.银行账户异常处理方式因集资参与人登记的收款银行账户销户、开户行信息错误、收款账号错误等原因导致资金清退失败的,工商银行将为集资参与人开立电子存单进行资金清退,并通过95588发送开立电子存单短信提示,提示集资参与人收款账户清退资金失败,工商银行已经开立电子存单完成资金清退。6.未收到提示短信处理方式对于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因预留手机号码有误等原因,清退时间内未收到短信的情况,如集资参与人选择开立电子专户的,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如选择提供银行账户的,可通过账户开户行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7.特别提示由于本次资金清退涉及人数众多且存在跨银行转账情况,短信提示时间与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会有时间间隔,请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并随时查询到账信息。
A股海派家居第一股——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603389.SH,以下简称“亚振家居”)。1月5日发布公告称,拟购买连云港劲美智美家居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作价不超过10亿元。2018年以来,亚振家居一直深陷亏损泥潭,其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现金流并不充裕的亚振家居频繁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18年亚振家居曾3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近期,亚振家居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编号XJXCKJ12675),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亚振家居募集资金存在闲置,主要原因在于亚振家居此前承诺的投资项目进展不利。 业绩“跌跌不休”的亚振家居目前还面临经销渠道缩减的压力。记者梳理财报发现,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亚振家居拥有直营店28家,经销店126家。然而截至2019年6月30日,亚振家居拥有直营店43家,经销店仅剩下84家。 针对上述业绩疲软、频繁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销店缩减,以及研发投入力度减弱相关问题,记者致电亚振家居方面,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经销渠道并没有减少。“不叫下降,是品牌的调整,具体会在年报里有系统的披露。”同时其称,在渠道建设方面,公司对既定目标会去不断优化,但是在实际执行中遇到问题也会去做相应调整。而对于上述其他问题,其仅回应称,一切以公告信息为准。 持续亏损 公开资料显示,亚振家居成立于1992年,主要从事中高端海派艺术家具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导产品为“亚振”“亚振·利维亚”和“亚振·乔治亚”品牌系列欧式风格家具,其中“亚振”品牌为中国驰名商标,已经有20余年的发展历史。 亚振家居在2016年底登陆资本市场。上市之初,亚振家居备受市场关注。2016年12月,中信建投(601066.SH)曾对亚振家居给予“增持”评级。同月,渤海证券也对亚振家居给予“买入”评级。渤海证券在研报中分析称,亚振家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公司销售网络在全国的布局和覆盖面,扩大公司品牌在全国的知名度,有效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提高公司对国内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然而,从业绩角度看,上市三年多时间以来,亚振家居不但未能实现增长,经营业绩还越来越差。记者梳理发现,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亚振家居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52.37亿元,但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与2018年12月31日,亚振家居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105.35万元与-8610.90万元。 进入2019年,亚振家居在业绩亏损的泥潭里越陷越深,继上半年亏损3048.81万元后,第三季盈利能力进一步恶化。三季报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亚振家居实现营业收入2.72亿元,同比下挫6.98%;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75.84万元,同比骤降99.49%。 亚振家居并未在三季报中披露公司业绩亏损扩大的原因。不过,记者注意到,亚振家居在2019年半年报中指出,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主营业务收入下降所致。其中,直营销售下降10.40%、经销商销售下降 16.14%;华东地区和华中地区同比分别下降5.23%和7.48%,西北地区、西南地区和东北地区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下降 65.96%、34.22%和42.94%。 业绩表现持续疲软使亚振家居股价震荡下行。记者注意到,截至2020年1月6日收盘,亚振家居股价收于6.57元/股,而2019年1月2日收盘,亚振家居股价报收于10.84元/股。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亚振家居相关负责人称,为扭转业绩颓势,公司一方面在推出新品,另一方面也在对原有产品进行不断优化。年前其称:“还没有到年底,很多措施还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建议关注公司年底的业绩预报。” 后劲不足 事实上,摆在亚振家居面前的难题不仅是短期盈利问题,其长期盈利能力也面临考验。 首先,亚振家居4.2亿元募资项目未达预期。记者注意到,亚振家居在披露2018年年报时同步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报告,亚振家居“营销网络扩建” “沙发及家具等扩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家居服务云平台”等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未达到计划进度,且募集资金均未达到预计效益。 其中,截至2018年末,亚振家居“营销网络扩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为54.94%,2018年实现的效益为-1998.41万元。对此,亚振家居方面解释称,该项目未达到进度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模式和产品对经营场地选址、店面装修情况要求较高,实施进度略低于预期。而对于“沙发及家具等扩产项目”,则是高端定制车间依托该项目筹建,报告期末,高端定制车间土建尚未竣工,机器设备处在逐步进驻并调试过程中。在“家居服务云平台”项目方面,亚振家居方面则解释称,该项目开发工作量大,开发难度较大,公司管理层基于审慎决策原则,审慎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投资项目进展不利,深陷业绩泥潭的亚振家居试图通过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输血”。但这一舍本逐末的行为,能否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后劲支撑,答案不言而喻。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亚振家居的经营渠道也颇不稳定,呈现“一边开店一边关店”的状态。 记者梳理发现,2017年,亚振家居在新增4家直营店的同时关闭4家直营店,新增12家经销店又关闭17家经销店;2018年,在新增12家直营店的同时关闭5家直营店,新增14家经销店又关闭12家经销店。 从门店总量来看,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亚振家居拥有直营店28家,经销店126家。然而截至2019年6月30日,亚振家居拥有直营店43家,经销店仅剩下84家。两年半时间,亚振家居经销店缩水三成以上。 诚然,近两年亚振家居在拓展直营店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值得注意的是,从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拥有的43家直营店可以看出,其门店拓展速度未达预期。记者梳理亚振家居2016年末披露的招股书发现,截至2016年9月,亚振家居共有165家门店,其中拥有30家直营店。募集资金使用项目“营销网络扩建”将强化直营店建设,计划3年新开门店50家。而截至目前,亚振家居总计拥有的直营店数量尚未突破50家。 实际上,亚振家居在2016年年报及此后年份的财报中多次表示,未来几年,公司计划稳步推进经销商渠道的建设工作,同时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相当部分用于建设营销网络,零售终端店铺数量仍将持续增加。“若公司不能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连锁经营管理体系、提高连锁管理能力,将会对公司的发展形成一定的制约。”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亚振家居相关负责人对门店减少的这一质疑并不认可。她表示:“并不是减少,而是品牌的调整。”她进一步说明称:“公司开店会偏向于新品,如‘AZ1865’品牌新推出的大部分产品的经销渠道,以增开店面为主,同时也会在原来老的店面里去增开‘AZ1865’专区。然而在统计时,‘AZ1865’专区没有被统计入内,实际上店面是增加的。” 不过,她也提到,在渠道建设方面,公司会不断对既定目标优化,在实际执行中遇到问题也会做相应调整。 一般而言,在研发领域持续进行高投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然而,记者注意到,业绩承压之下,亚振家居的研发投入在逐渐缩减。财报显示,2017年,亚振家居研发投入为2025.34万元,2018年研发投入缩减为1840万元。2019年上半年,亚振家居的研发投入为699.22万元,去年同期为818.24万元,同比减少14.55%。
“e租宝”案首次资金清退工作于1月16日启动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8日电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8日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 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核实等重点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资金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本次资金清退自2020年1月16日开始。 二、清退对象 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 参与集资的相关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三、清退金额 本次资金清退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每名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受损金额指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受损金额,具体为充值金额减去提现金额的差额。 四、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 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中登记了接收清退资金银行账户的,清退的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该银行账户。对信息核实中同意开立电子银行账户的,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集资参与人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 五、特别提示 本次资金清退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清退后将根据涉案资产继续归集的情况开展后续资金清退工作。 因登记的收款银行账户销户、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转账失败的,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 领取清退资金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银行的《领取清退资金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8日 领取清退资金通知 1.领款方式介绍 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的领款方式有两种,电子专户与提供银行账户的方式。如集资参与人选择接收清退资金的方式为电子专户,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办理“e租宝案领款业务”,以领取清退资金。如集资参与人选择接收清退资金的方式为提供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为工商银行账户的,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相关渠道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银行账户为非工商银行账户的,请联系开户行查询确认到账情况,跨行清退会有延迟,一般为3个自然日,但不同银行入账处理时间会有差异,具体请以收款银行为准。如集资参与人存在大额取款需求,请提前与收款银行的业务办理网点预约,并在办理业务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需收款银行办理大额转账、挂失等其他需要核验身份的业务,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电子存单领款细则 使用电子存单的方式接收清退资金,仅限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办理,在“e租宝案领款业务”办理过程中,中国工商银行会对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内容包括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等,此为正常的身份识别流程,请集资参与人配合办理。 3.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处理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登记前已死亡的,已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合法继承人可持身份证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领取名下电子存单内的清退资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登记后死亡的,合法继承人需提供遗产继承手续,前往收款银行领取清退资金。 4.工商银行提示短信 公告发布后,中国工商银行会通过95588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发送具体清退时间段的提示短信。资金清退工作开始后,中国工商银行将会再次通过95588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发送资金发放短信提示,提示工商银行完成资金清退的时间及方式,具体清退方式请参照“领款方式介绍”相关内容。 5.银行账户异常处理方式 因集资参与人登记的收款银行账户销户、开户行信息错误、收款账号错误等原因导致资金清退失败的,工商银行将为集资参与人开立电子存单进行资金清退,并通过95588发送开立电子存单短信提示,提示集资参与人收款账户清退资金失败,工商银行已经开立电子存单完成资金清退。 6.未收到提示短信处理方式 对于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因预留手机号码有误等原因,清退时间内未收到短信的情况,如集资参与人选择开立电子专户的,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如选择提供银行账户的,可通过账户开户行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 7.特别提示 由于本次资金清退涉及人数众多且存在跨银行转账情况,短信提示时间与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会有时间间隔,请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并随时查询到账信息。
:还有8天!e租宝投资者们,法院喊你领钱了! 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 公告中提到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资金清退工作,将于2020年1月16日开始。 其中,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相关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 在资金方面,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每名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受损金额指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受损金额,具体为充值金额减去提现金额的差额。 清退方式将采取银行转账,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中登记了接收清退资金银行账户的,清退的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该银行账户。对信息核实中同意开立电子银行账户的,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集资参与人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 附《领取清退资金通知》全文: 领取清退资金通知 1.领款方式介绍 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的领款方式有两种,电子专户与提供银行账户的方式。如集资参与人选择接收清退资金的方式为电子专户,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办理“e租宝案领款业务”,以领取清退资金。如集资参与人选择接收清退资金的方式为提供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为工商银行账户的,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相关渠道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银行账户为非工商银行账户的,请联系开户行查询确认到账情况,跨行清退会有延迟,一般为3个自然日,但不同银行入账处理时间会有差异,具体请以收款银行为准。如集资参与人存在大额取款需求,请提前与收款银行的业务办理网点预约,并在办理业务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需收款银行办理大额转账、挂失等其他需要核验身份的业务,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电子存单领款细则 使用电子存单的方式接收清退资金,仅限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办理,在“e租宝案领款业务”办理过程中,中国工商银行会对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内容包括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等,此为正常的身份识别流程,请集资参与人配合办理。 3.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处理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登记前已死亡的,已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合法继承人可持身份证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领取名下电子存单内的清退资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登记后死亡的,合法继承人需提供遗产继承手续,前往收款银行领取清退资金。 4.工商银行提示短信 公告发布后,中国工商银行会通过95588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发送具体清退时间段的提示短信。资金清退工作开始后,中国工商银行将会再次通过95588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发送资金发放短信提示,提示工商银行完成资金清退的时间及方式,具体清退方式请参照“领款方式介绍”相关内容。 5.银行账户异常处理方式 因集资参与人登记的收款银行账户销户、开户行信息错误、收款账号错误等原因导致资金清退失败的,工商银行将为集资参与人开立电子存单进行资金清退,并通过95588发送开立电子存单短信提示,提示集资参与人收款账户清退资金失败,工商银行已经开立电子存单完成资金清退。 6.未收到提示短信处理方式 对于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因预留手机号码有误等原因,清退时间内未收到短信的情况,如集资参与人选择开立电子专户的,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如选择提供银行账户的,可通过账户开户行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 7.特别提示 由于本次资金清退涉及人数众多且存在跨银行转账情况,短信提示时间与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会有时间间隔,请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并随时查询到账信息。
“e租宝”案首次资金清退工作于1月16日启动 新京报快讯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0年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首次资金清退公告,于2020年1月16日对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资金清退。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参与本案集资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根据公告,本次资金清退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 本次资金清退工作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完成,资金清退公告发布后中国工商银行将会发送短信提示。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中登记了接收清退资金银行账户的,清退的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该银行账户。对信息核实中同意开立电子银行账户的,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集资参与人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领取清退资金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银行的《领取清退资金通知》。 集资参与人可及时关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公告具体内容请关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bj1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 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核实等重点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资金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本次资金清退自2020年1月16日开始。 二、清退对象 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 参与集资的相关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三、清退金额 本次资金清退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每名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受损金额指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受损金额,具体为充值金额减去提现金额的差额。 四、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 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中登记了接收清退资金银行账户的,清退的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该银行账户。对信息核实中同意开立电子银行账户的,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集资参与人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 五、特别提示 本次资金清退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清退后将根据涉案资产继续归集的情况开展后续资金清退工作。 因登记的收款银行账户销户、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转账失败的,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 领取清退资金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银行的《领取清退资金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8日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e租宝”案首次资金清退工作于2020年1月16日启动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 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核实等重点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资金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本次资金清退自2020年1月16日开始。 二、清退对象 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 参与集资的相关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三、清退金额 本次资金清退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每名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受损金额指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受损金额,具体为充值金额减去提现金额的差额。 四、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 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中登记了接收清退资金银行账户的,清退的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该银行账户。对信息核实中同意开立电子银行账户的,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集资参与人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 五、特别提示 本次资金清退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清退后将根据涉案资产继续归集的情况开展后续资金清退工作。 因登记的收款银行账户销户、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转账失败的,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 领取清退资金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银行的《领取清退资金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8日 领取清退资金通知 1.领款方式介绍 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的领款方式有两种,电子专户与提供银行账户的方式。如集资参与人选择接收清退资金的方式为电子专户,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办理“e租宝案领款业务”,以领取清退资金。如集资参与人选择接收清退资金的方式为提供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为工商银行账户的,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相关渠道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银行账户为非工商银行账户的,请联系开户行查询确认到账情况,跨行清退会有延迟,一般为3个自然日,但不同银行入账处理时间会有差异,具体请以收款银行为准。如集资参与人存在大额取款需求,请提前与收款银行的业务办理网点预约,并在办理业务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需收款银行办理大额转账、挂失等其他需要核验身份的业务,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电子存单领款细则 使用电子存单的方式接收清退资金,仅限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办理,在“e租宝案领款业务”办理过程中,中国工商银行会对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内容包括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等,此为正常的身份识别流程,请集资参与人配合办理。 3.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处理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登记前已死亡的,已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合法继承人可持身份证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领取名下电子存单内的清退资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登记后死亡的,合法继承人需提供遗产继承手续,前往收款银行领取清退资金。 4.工商银行提示短信 公告发布后,中国工商银行会通过95588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发送具体清退时间段的提示短信。资金清退工作开始后,中国工商银行将会再次通过95588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发送资金发放短信提示,提示工商银行完成资金清退的时间及方式,具体清退方式请参照“领款方式介绍”相关内容。 5.银行账户异常处理方式 因集资参与人登记的收款银行账户销户、开户行信息错误、收款账号错误等原因导致资金清退失败的,工商银行将为集资参与人开立电子存单进行资金清退,并通过95588发送开立电子存单短信提示,提示集资参与人收款账户清退资金失败,工商银行已经开立电子存单完成资金清退。 6.未收到提示短信处理方式 对于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因预留手机号码有误等原因,清退时间内未收到短信的情况,如集资参与人选择开立电子专户的,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如选择提供银行账户的,可通过账户开户行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 7.特别提示 由于本次资金清退涉及人数众多且存在跨银行转账情况,短信提示时间与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会有时间间隔,请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并随时查询到账信息。
降准如期落地 8000亿元流动性今起释放 政策礼包连发 开年经济“稳”启动 刚一开年,稳经济的政策“礼包”就接连落地:1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8000多亿元流动性开始释放;1月3日召开的开年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首个议题是确定促进制造业稳增长的措施,稳定经济发展的基本盘;1月2日伴随四川和河南发行地方债,全年地方债发行大幕开启,进度比上年再提前;1月1日起,850余种商品调低进口关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新政落地。 业内专家指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2020年我国经济“稳”字当头,无论是开年已经接连落地的“稳经济”政策,还是近期密集召开的各部门年度工作会议,均释放出“稳”的强烈信号,多措并举全力确保我国经济开局“稳”。 央行送出2020年开年第一个“大礼包”:今日降准如期落地,此次降准将释放长期资金约8000多亿元,有效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资金来源,降低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成本,直接支持实体经济。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李义举表示,降准有利于经济稳增长。当前稳增长已成为经济工作的重心,本次降准体现出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强,有利于总需求的提振。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次全面降准中,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获得长期资金1200多亿元,有利于增强立足当地、回归本源的中小银行服务小微、民营企业的资金实力。同时,此次降准降低银行资金成本每年约150亿元,通过银行传导可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特别是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一面是金融加大对实体的支持力度,一面是直接聚焦制造业稳增长,稳定经济发展基本盘。 1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制造业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要用改革办法和市场化措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动能,促进制造业稳增长。 “制造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导部门,目前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接近30%,要实现稳增长的目标,必须以制造业的增长为支撑。”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林致远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从稳就业看,稳制造业增长也是实现稳就业目标的基本途径。同时,制造业是知识经济的载体,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与制造业密不可分,促进制造业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对于中国经济来说,促进制造业稳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他表示,2020年“六稳”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宏观经济政策的适时逆周期调节。由于开年有包括MLF(中期借贷便利)一季度到期、缴税、地方债提前发行等较多资金回笼,加上春节跨年资金需求旺盛,此次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8000多亿元,与开年的资金回笼形成对冲,有助于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的基本稳定,并非改变稳健货币政策的基本取向。地方债的加快发行旨在稳定基础设施投资增速,为稳投资、稳增长提供重要支撑。 在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看来,国常会对制造业稳增长的重视体现了政策层对于逆周期调节稳增长的重视,稳投资作为“六稳”的核心部分,是实现经济稳增长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高技术制造业与服务业投资近年来迅速增长,新产业对经济发展贡献的提高将进一步助力稳增长。 他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全面降准和地方债加快发行等多措齐发正是体现了“宽货币、紧信用、松财政”的政策布局,也凸显了当前政策的主要目标,即以我为主进行逆周期调节稳增长。 首先,为了配合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央行开年进行全面降准,进一步降低了银行资金成本,释放更多廉价的中长期资金来提高银行主动放贷意愿、增强制造业企业融资能力。通过改善企业环境,夯实制造业“愿贷、敢贷、会贷”的长效工作机制,从内部提升企业生产扩张动能。 其次,专项债加快发行也体现了基建托底稳增长的政策取向,通过调降利率及适当适时降准为专项债的发行提供更好的利率环境。通过提振全社会生产与投资的内生增长动能,在外部不确定性仍存的情况下缓和经济下滑的压力。 当前来看,逆周期调节的宏观调控工具箱已经开启。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已经落地的政策之外,多部门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也释放出明确政策信号,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酝酿储备更多政策措施。 例如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明确,大力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搞好重大项目储备实施,努力扩大有效投资,积极培育、拓展消费新增长点。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指出,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指出,贯彻“六稳”部署,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稳定制造业投资,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 更多旨在支持实体的金融政策将在一季度落地。从2020年3月1日起,存量贷款利率将“换锚”,LPR在存量贷款中的应用将进一步扩大。此举将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而伴随着LPR在引导贷款利率下行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有望继续降低。 1月2日至3日召开的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也对2020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要求,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