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前不久,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促进河南省内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产业集聚区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和增长极,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发展不平衡、主导产业不够突出、创新能力不足等,特别是自然资源利用效率还不够高,质量效益亟待进一步提升。”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景劲松说。 据测算,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亩均投资强度为308万元、亩均税收为9.76万元,分别仅相当于河南国家级开发区平均水平的53.5%、26.9%,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另外,河南国土开发利用强度已达到96.6%,补充耕地几乎没有回旋余地。因此,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河南亟需以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倒逼高质量发展。 “河南实施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主要考虑四个‘起来’、四个‘增效’。”景劲松说,一是规划严起来,以科学规划引领源头增效。解决用地粗放、布局散乱、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必须从规划源头加强管控引导,突出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约束性;二是土地用起来,以盘活存量实施挖潜增效。现在对新增用地管控越来越紧,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首先要充分挖掘闲置低效等存量土地潜力,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三是质量提起来,以优化配置推进创新增效。优化供地方式,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完善土地二级市场配置机制,激活土地要素,增加财政收入,实现高效配置;四是监管细起来,以协同共管实现倒逼增效。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惯性思维,实施工业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土地高效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全程参与的治理合力。 根据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河南省将整备、盘活产业集聚区5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手续完善,并全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与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经济日报记者 杨子佩)
中国经济编者按: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联合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正式印发,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共列入事项123项,比2019年版减少8项。值得注意的是,在总体精简的趋势下,新版负面清单还增列少数事项和措施。孟玮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 此外,孟玮透露,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十四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专家表示,负面清单的改革思路总体上是逐步精简。但从‘放管服’改革等国内深化改革大方向以及国际社会监管规律来看,不能简单地认为负面清单越少越好,要根据实际监管需要进行动态调整。也就是说负面清单的修订并不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继续瘦身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联合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近日正式印发,负面清单的总条数再次“瘦身”,目前新版清单只有123条,较去年减少8条。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2020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所列事项措施坚持应放尽放、当改则改、审慎增列,主要作出以下修订:一是放开删减一批事项措施。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等3条措施。根据“放管服”改革进展,删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14条管理措施。及时移出已整合或不符合清单定位的事项措施。二是调整规范部分措施表述。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缩减20条措施管理范围,规范7条备案类措施表述,将5条管理措施转为暂列,修改完善72条措施表述。三是审慎增列少数事项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补列个别符合清单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四是完善清单制度设计。对许可准入事项定义作出补充完善。衔接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进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制度目录修订情况,对清单说明相应条款作出修正。 她介绍,从2018年12月正式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来,经过三轮修订,2020年版清单与2018年版清单相比,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23项,缩减比例达到18%,与2016年试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28个事项相比,缩减比例达62%。 上海证券报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刘诚表示:“负面清单的改革思路总体上是要逐步精简,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从‘放管服’改革等国内深化改革大方向以及国际社会监管规律来看,不能简单地认为负面清单越少越好,要根据实际监管需要进行动态调整。也就是说负面清单的修订并不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 刘诚分析说,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一些生产要素原本不能流转或买卖,现在可以流转和买卖了;一些企业原本不能进入某些行业或领域,现在可以进入了;一些经济活动原本是受限制的,现在放开了。这时就有可能出现新的问题,而为了应对这些新问题,需要在负面清单中进行相应限制。 刘诚进一步表示,还有的增列是新经济监管的需要。随着科技和经济发展,一些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在总体上保持宽松监管基调的同时,不排除出现监管短板问题,这时就需要临时增列负面清单。例如此次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 增强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 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此外,中国证券报报道,孟玮还表示,近期汽车产业快速恢复、持续增长。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增强发展优势,严格执行《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汽车产业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十四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她介绍,今年以来,针对汽车产业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较大冲击和影响,国家及时出台了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政策措施。4月以来,汽车产业呈现快速恢复、持续增长的态势。1至11月,汽车产销同比降幅已收窄至3%左右,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和增加值同比实现正增长。新能源汽车上半年降幅较大,7月开始呈现持续回升态势,11月产销分别完成19.8万辆和2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5%和105%。预计今年全年汽车产业总体可恢复到上年水平,其中,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好于去年,产销达到2500万辆左右,与上年相当,新能源汽车产销有望超过上年。 另据北京商报报道,此次《负面清单(2020年版)》还补充“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其中要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需通过资格审查或项目审核。 据此前农业农村部披露数据显示,无论是企业流转耕地总量还是占比均呈上升态势,工商企业在农地流转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截至2014年,我国流转入企业的农户承包地面积达3900万亩,到2017年中,这一数据增至5200万亩。 然而近年来,规模流转土地经营不善的问题频出。例如,2018年底,江西某市近8000亩土地流转,牵出乡、村两级引进水产公司后错综复杂的经济纠纷。据悉,其中3000余亩基本农田被抛荒一年多。 “土地流转经营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规模化发展,打破了运行30多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小农经济现状,推动了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然而,虽然规模流转的生产效率显著提升,但经营效益却无法与规模经营面积的增长同步。”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财务总监王东表示。 今年1月1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落地,文件规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按照土地面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分级备案。对整村土地经营权流转、500亩以上土地经营权流转等风险较高的项目,应当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 王东指出,此次将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列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也是出于防范风险和控制流转规模的考虑,而从前述政策层面也能看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呈现出从严监管的趋势,“一直以来政策都在鼓励适度规模经营,未来社会资本等主体仍需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经营特点来决定土地规模”。 对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未来还将在哪些领域存在突破和开放的空间,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在接受央广网采访时表示:“营商环境、投资环境还存在短板,因此我觉得下一步不仅仅是“瘦身”,下一步营商环境、投资环境和市场环境改革的关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关键,还是要建立起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的新管理机制。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提到的推动治理现代化,也是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讲的,新发展阶段要讲好新故事。”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第三张市场准入环节负面清单落地。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2020年版)》)并自公布之日起落地执行。相较2018年我国首次发布《负面清单》,准入环节门槛设定已在两年内经过3轮调整,《负面清单》条目也由151项压减至123项,缩减比例达18%。 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负面清单(2020年版)》在放开“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等3项措施、删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等14项规定的同时,谨慎增列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管理相关措施”以及“未经许可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等少数事项。 进一步放开3项措施 去年,《负面清单(2019年版)》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许可”等措施放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此次《负面清单(2020年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放开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3项措施。 以近期备受市场关注的碳排放权交易为例,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曾表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公开征求意见,完善后将尽快发布。这也意味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也将跳出试点,走向常态化。 而在12月8日发布的《2020年中国碳价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重点排放企业已在筹备建立碳市场,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预计将在未来五年内趋于成熟完善。该报告结果显示,在567位各行业受访者中,约半数预计全国碳市场将于2021年启动交易,电力行业将是首先纳入交易的重点领域,水泥、钢铁、化工、电解铝等重点排放行业也有望被纳入交易体系。业内建议,纳入碳排放体系的公司需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内部管理和培训。 “虽然摩根士丹利、高盛等大型投资银行进入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但众多原因导致全球尚未形成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加上美国此前退出《巴黎气候协定》,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碳交易市场的建设。此次放开其资格认定门槛,更多起到一种辅助的效果,但未来碳交易市场能否真正落地仍有待观察。”赛意企业研究所研究部主任唐大杰指出。 唐大杰说:“市场要开放、要活跃起来,《负面清单》条目越来越少也是大势所趋。但当前国内教育、医疗服务等关键行业以及国家垄断行业市场开放度仍有限。未来,政府应对教育市场多元化需求有充分的准备,而医疗改革也应在市场化、法治化背景下,主动引入好的投资机构、运营机构以及优秀人才,通过良性竞争完善服务。” 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 “删除的措施大多是当前市场主体反映较为强烈、同时也符合国内高标准市场体制建设方向的。相关内容删改后,将有助于促进各类企业持续在华发展,提升市场整体运行效率。”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表示。 根据“放管服”改革进展,新版清单还删除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14项管理措施。 然而,除前述删减内容外,《负面清单(2020年版)》条目也谨慎增列了少数事项。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被列入清单。庞超然认为,新列措施主要反映了国内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有助于完善国内市场监管。 按照《负面清单(2020年版)》要求,未获得许可,不得设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或变更其股权结构。其中强调,金融控股公司设立;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修改公司章程;投资控股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者减少对所控股金融机构的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导致控制权变更或者丧失;分立、合并、解散或者破产的审批等事项。 此前,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显示,部分非金融企业投资动机不纯,通过虚假注资、杠杆资金和关联交易,急剧向金融业扩张,同时控制了多个、多类金融机构,形成跨领域、跨业态、跨区域、跨国境经营的金融控股集团,风险不断累积和暴露。 “一方面,《负面清单(2020年版)》对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抬高了市场准入的要求门槛;但另一方面,政府也一定程度上肯定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地位。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支持鼓励对金融控股公司相关流程的审批。”唐大杰表示。 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 值得关注的是,除增列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的相关限制外,此次《负面清单(2020年版)》还补充“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其中要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需通过资格审查或项目审核。 据此前农业农村部披露的数据显示,无论是企业流转耕地总量还是占比均呈上升态势,工商企业在农地流转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截至2014年,我国流转入企业的农户承包地面积达3900万亩,到2017年中,这一数据增至5200万亩。 然而近年来,规模流转土地经营不善的问题频出。例如,2018年底,江西某市近8000亩土地流转,牵出乡、村两级引进水产公司后错综复杂的经济纠纷。据悉,其中3000余亩基本农田被抛荒一年多。 “土地流转经营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规模化发展,打破了运行30多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小农经济现状,推动了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然而,虽然规模流转的生产效率显著提升,但经营效益却无法与规模经营面积的增长同步。”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财务总监王东表示。 今年1月1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落地,文件规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按照土地面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分级备案。对整村土地经营权流转、500亩以上土地经营权流转等风险较高的项目,应当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 王东指出,此次将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列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也是出于防范风险和控制流转规模的考虑,而从前述政策层面也能看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呈现出从严监管的趋势,“一直以来政策都在鼓励适度规模经营,未来社会资本等主体仍需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经营特点来决定土地规模”。
1978年以来,每一次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从下行到上行,都是由大力度的改革开放扭转而实现的。如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后期等经济增长速度的三次下行,是由80年代初联产承包等改革、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改革和2001年加入WTO倒逼改革等扭转为上行的。每一次经济增长改革推动上行后,不可能一劳永逸,改革对经济增长的赋能都是边际递减的。从改革推动经济增长周期的视角看,如果21世纪前10年后期经济增长下行时,不是以4万亿元计划经济方式刺激,而是用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来扭转,而是当时就放开计划生育, 2011到2020年间,国民经济仍然会保持以年平均9%以上的速度增长,今天我们很可能已经进入了高收入国家的门槛。当然,历史没有假设。 2011到2020年,我们进入了计划与市场彼此消长和转轨胶着的阶段。在这10年中,经济增长速度先高后低。2009年进行了4万亿元的扩张政策刺激,2010和2011两年,增长速度冲高到10.6%和9.5%,但是2012年很快下降到7.9%。前2011到2015五年为7.88%,后2016到2020五年,其中2020是极为特殊的新冠疫情年,平均经济增长速度为5.66%。整个10年,平均经济增长速度为6.77%。 2013年到2020年,党中央仍然坚定不移地向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推进改革,在世界经济增长步入下行通道的情况下,使中国经济获得了稳定的中高速增长。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改革的决心和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个永无止境,即“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他强调,经济体制转轨,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改革的目标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在所有制改革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决定》中明确,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由于各部门、各地方和各行业认真执行和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在国内外诸多不利客观因素的影响中,除了2020年受疫情影响,2013到2019年国民经济还是保持了一个平均6.9%中偏高的增长速度。即使在疫情肆虐的2020年,在全球主要国家经济都负增长的情况下,中国作为一个世界规模第二的经济体,实现了2%的正增长。 当然,并不是这10年中央、地方和全国人民不努力。经济建设和发展方面,我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有效的工作。中国2013年以来影响经济增长放缓也有其人口下行变动的客观原因。20世纪80年代起,城镇一个家庭只准生一个和农村家庭只准生一个半孩子,这种力度过大和时间36年太长的政策,使中国人口增长速度下行较快,形成低生育文化,少子化、经济主力人口收缩和老龄化问题比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还要严峻,其对经济增长速度下行也有着重要的因果影响。人口结构的老年化,青年人的收入消费率相对较高,老年人的收入消费率相对较低;人口增长忽高忽低,会使国民经济在周期中,一是造成经济的景气和萧条波动,二是由于人口生命期内各阶段的消费内容有所差别,造成国民经济产品和产业结构此起彼伏的波动;而如果人口生育率偏离2.1代际平衡水平越远,人口结构就会成为倒五星结构,或者纺锤型结构,严重老龄化和和少子化,使得国民经济长期陷入低迷增长阶段。 第二个经济增长下行的客观原因是,21世纪第2个10年后期,中国出口导向工业化战略推动经济高速增长动力已经基本结束。进入这一个阶段,国际上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兴起,发达国家再工业化意愿和制造业回归势头较强,其他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出口市场的竞争和替代加剧,中美贸易关系恶化。中国制造业劳动力成本提高,土地成本上升,环保标准趋于严格,低价竞争优势减弱,致使一些外资和本土制造业向外转移。从劳动力要素看,现在农民工工资虽然要比城镇职工工资水平低一半,差距在拉大。按二元经济转型的道理,需要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巨大,向城市和制造业转移速度理应加快。但实际上农村大量的人口成为错过城市化人口,其转移速度越来越慢,从最高时2011年的5.6%下降到了2019年的0.8%。出口贸易额占GDP比例,也从2006年最高的36.2%下降到2019年的17.4%。由于疫情导致全球供应链断裂,加上美国政府对中美间经济合作实施全面脱钩战略,国际市场对中国产品需求相对收缩,还会进一步对未来中国经济增长形成下行压力。 人口继续收缩和老龄化也必定会对未来实现初步现代化发展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笔者从回归外推和索洛内生模型等不同的方法估算,由于前期生育管制政策的影响, 2021到2035年间,由于前期人口增长放缓和未来可用劳动力年均减少1%,如果没有大力度的改革对冲支撑,经济增长速度年均可能会下降到2.84%水平上。未来到2035年实现GDP翻两番的经济增长速度,在汇率不发生大的波动情况下,年均至少需要4.73%。如果按年2.84%速度增长,测算得到的中国人均GDP曲线与高收入国家门槛线之间呈现出平行特征。若不进行大力度的改革、或者改革没有落实,凭由国民经济自然增长,据20年前人口增长影响20年后经济增长的关系看,我国很可能进入不了高收入国家行列,也实现不了初步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今天尤其特别关键的是开启和深化土地要素资产化和市场化改革,才能获得经济增长再一次上行的动力。从劳动力、资本和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先后来看,前两个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已经深入推进,基本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在《决定》中描述了土地体制改革的框架性方案:“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但是,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由于有的学者吓唬,有关部门梗阻和一些地方的拖延,至今还没有破题。从一个学者的角度看,资本要素和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改革,虽不尽人意,但也已经基本完成,土地要素市场化成为最后的攻坚改革。但是由于有关部门权力利益和一些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利益,对党中央十八大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决定的执行打了折扣,并没有按照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具体予以落实,甚至有关部门和个别地方逆势而上,以各种方式强化了土地要素的计划配置。 有关部门2013以来至今对土地的资源的分配,实行的仍然是计划配置体制。首先,从中国土地管理部门的观念和意识中,存在一股根深蒂固的计划配置思想。部门有关人士先后认为和主张:土地不是商品,只有商品的外壳;土地资源不能市场配置,只能计划配置。在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表态,不能过于强调土地的私权利和过分夸大市场力量,土地产权和用途管制须要平衡,市场在土地利用中不能起决定性作用,还须超越所有权实行全面的土地用途管制。一些学者也对此推波助澜。直到2019年新《土地管理法》中,仍然坚持以规划确定每块土地用途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改,不敢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新《土地管理法》中还要把成片开发征收列入征地范围,用来建设开发区和新区新城。这样的规定,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就很难予以推动。 其次,从体制上看,国务院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具体安排,并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每年编制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下达各省市自治区执行。省级以下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则会将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予以分解后一次性下达给所属市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特别是2019年通过的《土地管理法》,全文有100处提到“规划”,17处提到“行政”,31处提到“管理”,17处提到“计划”, 唯独没有1处提到“市场”,更谈不上“市场配置资源”和“市场决定资源配置”。 在资本和劳动力要素相继基本完成市场化改革后,由于土地管理部门的阻挠,使土地要素市场化这一释放经济增长活力的改革,未能得到理想地推进,甚至发生了逆转。除了人口增长放缓、少子化、经济主力人口收缩和老龄化外,土地改革不能接替前二者要素改革给经济增长以新的活力,这不能不是2014年以来国民经济增长找不到新动能,造成其持续下行的主要原因。 目前来看,农村剩余劳动力得不到土地要素用以创业就业,农民基本没有财产性收入和以地为本创业收入而收入低下,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农村和城市居民收入和消费被土地财政和高房价所转移和挤出,国内消费严重不足,房地产挤压制造业,城镇和乡镇住宅超高层化和人居景观生态严重恶化,城乡土地既短缺又闲置和低利用,债务和货币稳定没有可交易和可抵押土地房屋资产保证等等,诸多国民经济问题的总根源,指向就是目前土地的计划配置和管理体制。土地改革已经晚了十年,今天已经到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参考文献: 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网,2013年11月16日。 周天勇:《中国:增长放缓之谜》,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和格致出版社2018年6月出版。 周天勇:《中国:理想经济增长》,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和格致出版社2020年5月出版。 郑振源:“切实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建议”PPT,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新时期中国土地制度改革论坛发言,2020年12月12月。 蔡继明:“新时期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两大目标 ——城乡土地同权化和资源配置市场化”PPT,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新时期中国土地制度改革论坛发言,2020年12月12月。
王晓非 发自上海 2020年12月31日下午,“2021挑战未来——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在上海新静安体育中心举行,现场超3000人聆听易居企业集团CEO丁祖昱的分享。自2016年始,“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已成功举办四届,成为中国地产行业最受关注的盛会之一。 发布会现场,丁祖昱谈到,2020年300城土地成交总建筑面积28.3亿平方米,成交总金额达7.38万亿元,再创新高。上海以2830亿元成交金额居全国“卖地榜”首位。2020年一二线城市土地成交金额TOP10为:上海、广州、杭州、南京、北京、宁波、重庆、武汉、成都、西安。2020年一二城市土地成交建筑面积TOP10为:重庆、西安、成都、武汉、郑州、昆明、长沙、贵阳、青岛、长春。 他指出,2020年土拍市场呈现“先扬后抑,城市分化加剧”的特点。一方面部分城市出现大量土拍超百轮的热门地块,如宁波、嘉兴、绍兴等长三角城市,另一些城市则地块流拍率居高不下,如哈尔滨,流拍率高达35%。 2020年全国300城土地成交平均楼板价2613元/平方米,创十年新高。全国土地成交单价排行榜前十地块均位于北京及上海,其中上海杨浦区江浦社区R-09地块楼盘价8.6万元/平方米,据全国第一。此外,上海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28个地块成交总价310.5亿元,居全国城市土地成交总价排行榜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