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平台搭售高价意外险 “砍头息”换“马甲”再现 近日,用户“李铉祖”在黑猫投诉网站上发起了对国美易卡官微的投诉,当事人李先生称其于2019年7月19日在国美易卡贷款6200元,到账后未经同意,被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安财险”)划走372元。 无独有偶,7月22日,用户黄女士也因类似情况而投诉微贷网平台的多米贷,其申请借款5000元,实际到账4000元,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掉1000元保险费。 《华夏时报》记者在黑猫投诉网站上搜索“贷款搭售保险”关键字,共显示540条投诉,现金贷平台捆绑销售意外险的情况屡见不鲜。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兆庆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砍头息”指出借方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就称之为“砍头息”。而上述当事人的遭遇无疑是变相收取“砍头息”。 7月22日,银保监会财险部向各财险公司发送了《关于开展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清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开展对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自查清理工作,若有相关业务,应及时彻底进行业务清理,防止出现强制搭售、捆绑销售等不良行为。 “砍头息”屡禁不止 针对黄女士遇到的借款金额与实际收到金额不符的问题,《华夏时报》记者致电微贷网多米贷,对方客服称需要借款人对所遇到问题直接进行咨询,自己没有权限与非借款人进行沟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黄女士在多米贷借款5000元,实际到账只有4000元,但仍需按照本金5000元进行还款,这无疑是一种变相收取“砍头息”的方式。 在央视3·15晚会曝光“714高炮”高息现金贷等乱象后,现金贷的“砍头息”套路也换了“马甲”,以看似合规的方式暗中操作。 遭遇投诉的诸多案例中,大量现金贷平台存在诱导或强制借款人购买保险的情况。购买保险前,借款人并不知情,或在借款页面,如果不勾选购买保险的选项,则无法进行借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出,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李先生在未经自己授权的情况下“被保险”,这种捆绑销售也违反基本市场交易规则,触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底线。 “714高炮”曝光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会”)曾发布《关于开展高息现金贷等业务自查整改的通知》并组织召开防范化解高息现金贷等业务风险专题座谈会。 互金会惩戒委员会主任委员初本德表示,各相关机构应充分认识防范和化解高息现金贷等业务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遵循协会3月6日发布的风险提示要求,严守法律法规底线,不得开展高息现金贷、“校园贷”、收取“砍头息”、暴力催收、侵犯用户隐私等违规活动。 网贷平台的盈利深坑 李先生向本报记者展示了国美易卡向他提供的保单,由永安财险承保,2019年7月20日生效,保险期间为1年,与借款时间一致。 这份借款人意外险,保额仅为6200元,但是一年期保费却高达372元。记者在永安财险官网找到一款类似的一年期综合交通意外险产品进行对比后发现,在购买页面显示,最高330万保额,对应的保费仅为99元。 由此可见,平台搭售的保险产品价格远高于市面上常见的意外险,而保额也低很多,6200元的保额,显然没有办法为李先生提供充足的保障。如此低的性价比,难以令消费者主动购买,诸如此类的借款人意外险,更多是网贷平台与保险公司共同牟利的双赢产品。 一位不愿具名的财险公司产品经理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市面上网贷平台捆绑销售的借款人意外险,其佣金通常在70%左右,甚至可以高达98%,平台抽取费用作为盈利,保险公司则获得保费规模。 对保险公司来说,意外险产品看似稳赔不赚,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一是借款人意外险保额低,如上述李先生“被保险”的产品;二是理赔门槛高,其产品设计可能仅保障借款人身故,而不包含因意外导致伤残或意外医疗等保障,如果出险,其提供的保障微乎其微。 据“P2P评论”此前统计,在黑猫投诉网站,包括永安保险、华海保险、易安保险、众安保险、阳光保险、大地保险、中国人保、华泰保险、天安财险、利安保险、海保人寿、浙江中华联合保险、昆仑保险、永安财险、海保人寿、富德保险等18家保险公司与众多网贷平台进行合作搭售保险。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曾指出, “砍头息”存在的背后,是“714高炮”等各类高利贷的屡禁不止。高利贷利润超高,使得一些公司利用监管的漏洞,在互联网上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断变更名字,变换形式,铤而走险获取利润。同时,从需求端,确实也存在部分急需用钱、对高利贷认识不足的借款人,导致高息现金贷无法根除。 一位业内人士则向本报记者指出,此次银保监会重拳出击叫停现金贷搭售保险业务,是对平台收取砍头息的一项有力打击。现金贷换个马甲逃避监管的手段层出不穷,要杜绝砍头息等乱象,不仅要对细化监管方案,对网贷机构和保险公司进行管控,追根溯源,还要鼓励借款人对合理需求去选择合法产品。
热点栏目 自选股 数据中心 行情中心 资金流向 模拟交易 客户端 来源:“券商中国”微信公众号 作者:熊菲。 8月1日晚间,中国平安(02318)发布A股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截至2019年7月31日,平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5759.4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506%,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5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最低成交价格为79.85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91.43元/股。 经过九次回购后,平安累计回购金额已经达到回购计划下限。对于未来是否继续实施回购,中国平安此前曾表示,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回购方案实施回购操作(此项批准的有效期为一年,金额为50-100亿),并根据相关要求及时披露。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2018年10月29日,中国平安首次公告最高百亿回购方案。当时,A股市场相对低迷,上市公司出现“回购潮”,中国平安则是其中少有的市值万亿的大盘蓝筹金融机构,受到极大关注。 根据平安规划,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长期服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2019年4月29日至2020年4月28日。 今年6月18日-7月8日间的15个交易日中,中国平安已密集进行了九次回购,这些回购均是上述最高百亿回购计划的一部分。 在平安持续大手笔回购之时,中国平安A股股价一度曾迎来大涨,并数次站上历史高点。加上今年以来保险股和白马股大涨背景,为平安股价提供了上涨基础。 自6月18日开展回购操作至6月20日,中国平安股价三日累计上涨10.74%。7月1日更大涨3.65%,以91.84元的历史高点收盘。随后回购利好效应减弱。6月18日启动首次回购至7月8日完成第九次回购,中国平安A股股价累计上涨10.85%。 不过,虽然平安自7月9日起并未再次回购,但平安A股股价仍然处于历史股价高位区域。至8月1日收盘,中国平安报收于87.51元/股。 平安A股股价维持历史高位除了回购因素外,与保险股整体表现以及其作为综合性金融集团的龙头股价值亦有关系。今年以来保险股整体涨势亦较好。2019年初至8月1日,上证综指累计上涨16.64%,保险指数累计上涨53.67%。 年初至今保险股涨幅整体表现非常抢眼,主要有两大因素支撑:一是避险情绪上升时,保险股作为避险品种是不错的选择;二是保险行业利好因素影响。 近日,上市险企出现了不多见的齐发业绩预增公告的情景,根据相关规定,发布业绩预增公告一般意味着其业绩增长超过50%。对此,研究机构普遍认为“超预期”。根据公告,中国人寿(02628)上半净利润预计增长115%-135%,为增长最显著的险企;其次,中国太保(02601)预增96%,新华保险(01336)预增80%,中国人保预增40%-60%。 上市险企上半年净利润之所以大幅增长甚至超预期,主要基于两点行业性利好因素。 上述行业利好因素预估将会反映到平安中期业绩中。不过,目前,中国平安尚未发布预增公告,中国平安的体量最大,去年上半年净利润达到580亿,因此增幅要达到50%可能存在一定难度。 海通证券研报预计,若2018年所得税调减全部转回至2019年上半年,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太保、新华保险的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56%、108%、76%、54%。同时,预计上市险企上半年的整体净利润增速在50%以上。
证券时报记者 刘敬元 近日曝光的招行行长田惠宇内部讲话,谈及“不能忍受员工收保险公司回扣”,受到了市场诸多关注。对于银行保险业务这一潜规则,保险公司人士表示,也期待解决。 招商银行 对“回扣”采取措施 拥有零售优势的招行是保险代理业务的大户,代理保费规模仅次于农行、工行,曾在2015年、2016年连续代销千亿元以上保费。 7月26日,田惠宇上述内部讲话稿被曝光,这份直陈内部各种弊病的讲话,提到了“最不能容忍员工收保险公司回扣”。他称“这不是个别现象”,要对此采取果断措施,对内开除,对外取消相关保险公司准入资格。随后,外界很快将关注点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 当晚,多家媒体报道华夏人寿、泰康保险被招行取消准入资格,其产品被招行暂停销售。 7月27日,两家险企均作出回应。华夏人寿称,招行和华夏双方因系统升级问题暂时停止新业务合作,不涉及准入资格取消问题。泰康人寿则称,自2002年合作以来,招商银行是泰康人寿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双方一直保持着密切友好合作。关于此事,以招行对外披露的信息为准。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田惠宇提到的“回扣”问题,已远远超出招行和两家保险公司本身,这道出了一个银行保险业务里长期存在的潜规则——手续费违规支付。 银行是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2018年银保渠道实现保费收入约8000亿元,大约贡献了人身险保费的三成。今年年初,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工作会议上即指出,银行渠道在保险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两点,一是销售误导;二就是手续费违规支付。后者具体表现为:保险公司及其人员以不同名义和形式,向商业银行基层网点或经办人员支付协议规定佣金之外的其他费用,造成财务不真实、不透明。 而这种回扣类费用,业内也称之为“小账”,是针对保险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代理手续费用“大账”而言的。回扣的钱,是保险公司通过虚列各种费用——如开会、培训、活动、宣传材料等费用套取来的资金。长期以来,“大账+小账”几乎成了银保的常规做法,这不仅抬高了险企成本、增加了合规风险,也影响了行业风气。 保险公司 也期待解决老问题 有从业多年的保险公司人士表示,银保回扣、小账的问题在行业普遍存在,如果能以此为契机得到解决,对保险公司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不过,此前各方也曾尝试过整治和解决,但难度较大。在追逐保费规模的压力下,银行渠道的竞争激烈,保险公司的手段非常有限,支付手续费是一个避不开的方式。此前甚至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某一地区的保险同业达成自律,约定不给银行回扣,但变成保险公司给予自己的银保专员佣金,银保专员再给银行员工费用。 对于银保渠道上述问题,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曾经针对银行、保险不同主体,从不同角度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监管主体不一致、监管目标不统一、监管领域重叠、监管标准不一等因素,未能形成对银行代理保险全流程统一监管。 据了解,为妥善解决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规范,“合并”后的银保监会正在酝酿管理新规。业内人士认为,银保监会拟出台的新规,或使得银行保险内控管理更为合规,有助于解决银保业务存在的问题。
“停了也好,保险公司也断了念想。”得知监管出手禁止保险公司通过网贷平台出售意外伤害保险后,一位业内人士感叹道。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通过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险被监管叫停! 监管紧急叫停 若有相关业务,应及时彻底进行业务清理: 严禁将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挂靠到其他保险中介销售渠道或者公司直销渠道。严禁委托无合法资质的互联网第三方平台销售意外险。 公司要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工作,要指派专责部门和人员,主动做好存续客户的宣传解释和后续理赔服务工作,防止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公司要全面加强内控管理,防止出现强制搭售、捆绑销售等不良行为,发现合作平台等销售渠道存在此类问题的要立即制止并停止合作。持续强化公司内部管控。 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近期,现金贷搭售意外险一事屡屡见诸报端。搭售方式一般为借款人在获得平台的放款时,需要扣取一定费用作为其购买意外险的保费。有的平台会选择自动默认购买,有的平台则会强制借款人购买保险,否则不予放款。 也因此,网贷平台搭售保险被外界质疑是网贷平台变相收取“砍头息”。 对于高额保费,相关的险企人士向记者解释,网贷平台的借款人并非一般的投保标体,为借款人承保所面临的风险也会更大,所以结合风险来看,网贷平台的借款保费也会相应增加。 对于该疑问,记者没有等来回答。 一位财险公司内部人士在与记者交流中直言,“我们公司是在做,公司层面完全不能声张,监管也不支持,但为什么还是在做?因为量大啊!像中小型险企,车险业务比不过头几家,现在健康险也发展平平,没有业绩、没有现金公司难以发展,只能铤而走险。” 记者了解到,在网贷平台出售保险,每一份保单80%至90%的保费收入归平台所有,保险公司每张保单实际收入并不多,所承担的风险倒比其他渠道高出许多。而有些网贷平台为了打消险企顾虑,希望他们借出“产品”迂回收取更高利息,会私下承诺“零理赔”。 针对相关监管部门叫停保险公司通过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险的情况,网贷平台方如何应对? 那么,该平台目前是否还在搭售保险产品? 此前,多家网贷平台及相关险企因搭售高额保险而深陷舆论漩涡。比如,惠花花、秒购、PPMONEY旗下及贷等多家现金贷平台就曾被用户投诉“绑定支付高额度保险”。 但值得注意的是,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这个险种又与网贷借款有何关系? 不过,从陶先生投诉时提供的截图上也可以看出,相似的一款“公共交通”意外伤害险产品在其他保险产品销售平台上仅为20元。而以惠花花为代表的现金平台却要求用户以高达18倍的价格来购买此类产品。 搭售屡禁不止 “鞭子没有挨疼。”在与业内人士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为了业务流入,大家还是默默操作。 其实,早在2012年原银监会就发布了《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贷搭售,不得在发放贷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2018年8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的通知》。该通知在关于大力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部分指出,不得违规捆绑销售,不得使用强制勾选、默认勾选等方式销售保险。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嘉宁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现金贷平台搭售保险产品是合法合规,也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出于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的考虑,现金贷平台搭售意外险来保证借款人丧失工作能力后依旧能用保险金来偿还其借款。
原标题:监管围剿网贷捆绑意外险 来源:经济参考报 金融监管“治乱象”力度不断加大。为进一步规范财险公司意外险业务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从多机构了解到,监管部门近日向各财险公司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全面组织排查与现金贷等网贷平台合作开展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情况,包括是否开展合作、合作平台名称数量、保费收入、保险金额、赔付情况、客户数量等,此外,在自查之后,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彻底进行业务清理。 同时,通知还明确提出多个“禁止”,整治力度超过预期。如严禁将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挂靠到其他保险中介销售渠道或者公司直销渠道。严禁委托无合法资质的互联网第三方平台销售意外险。同时,监管部门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公司应立即停止通过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关闭清理相关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持续监测已停止合作的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是否存在私自销售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制止。 此前,聚投诉、黑猫投诉等互联网投诉平台投诉人声称,自己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向网贷平台借款后,被划扣一笔钱,购买了远高于市场价的意外险,并且保费还被计入还款总金额。据不完全统计,相关投诉数量已达数百件。被诉搭售保险的包括快闪卡贷、惠花花、米米罐、新橙分期等数十家网贷平台。 近年来,保险中介乱象监管持续趋严,保险机构与从事P2P借贷等互联网金融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曾多次被点名。2019年2月,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没有进行执业登记、品行不佳、不具有保险销售所需的专业知识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4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中提到三项重点任务,强化整治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保险业务位列其中。 截至目前,多家涉及网贷平台及保险机构均对记者表示,已经按照监管要求,对相关产品作出了下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