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10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6556亿元,同比增长6.3%,增速比1—9月份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86298亿元,增长7.0%,增速提高0.9个百分点。 1—10月份,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61714亿元,同比增长7.1%,增速比1—9月份提高0.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投资23372亿元,增长2.4%,增速提高1.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投资26636亿元,增长8.3%,增速提高0.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投资4834亿元,增长5.6%,增速提高1.2个百分点。 1—10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8011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增速比1—9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21836万平方米,增长3.8%。房屋新开工面积180718万平方米,下降2.6%,降幅收窄0.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32481万平方米,下降3.3%。房屋竣工面积49240万平方米,下降9.2%,降幅收窄2.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35443万平方米,下降7.9%。 1—10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777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3%,降幅比1—9月份扩大0.4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11386亿元,增长14.8%,增速提高1.0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1—10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33294万平方米,同比持平,1—9月份为下降1.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0.8%,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14.5%,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14.0%。商品房销售额131665亿元,增长5.8%,增速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8.2%,办公楼销售额下降12.8%,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15.8%。 1—10月份,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5453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0%,增速比1—9月份提高1.8个百分点;销售额73165亿元,增长11.1%,增速提高2.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36053万平方米,下降5.0%,降幅收窄2.0个百分点;销售额26325亿元,下降2.9%,降幅收窄2.8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37155万平方米,增长1.0%,1—9月份为下降1.0%;销售额27565亿元,增长3.6%,增速提高1.5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5554万平方米,下降8.8%,降幅收窄0.1个百分点;销售额4611亿元,下降4.8%,降幅收窄0.2个百分点。 10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49492万平方米,比9月末减少8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148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增加31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减少36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10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53070亿元,同比增长5.5%,增速比1—9月份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22378亿元,增长5.1%;利用外资111亿元,下降15.2%;自筹资金50045亿元,增长6.5%;定金及预收款51287亿元,增长4.3%;个人按揭贷款24312亿元,增长9.8%。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10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100.50,比9月份提高0.08点。 表1 2020年1—10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指标 绝对量 同比增长(%) 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116556 6.3 其中:住宅 86298 7.0 办公楼 5160 3.5 商业营业用房 10683 -2.8 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880117 3.0 其中:住宅 621836 3.8 办公楼 35693 -1.3 商业营业用房 89626 -8.4 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180718 -2.6 其中:住宅 132481 -3.3 办公楼 5396 -7.2 商业营业用房 14567 -6.1 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49240 -9.2 其中:住宅 35443 -7.9 办公楼 1632 -19.8 商业营业用房 4901 -22.7 土地购置面积(万平方米) 17775 -3.3 土地成交价款(亿元) 11386 14.8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133294 0.0 其中:住宅 118092 0.8 办公楼 2449 -14.5 商业营业用房 6689 -14.0 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131665 5.8 其中:住宅 117923 8.2 办公楼 3582 -12.8 商业营业用房 7208 -15.8 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 49492 0.3 其中:住宅 22268 -0.5 办公楼 3797 3.2 商业营业用房 12933 -2.0 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亿元) 153070 5.5 其中:国内贷款 22378 5.1 利用外资 111 -15.2 自筹资金 50045 6.5 定金及预收款 51287 4.3 个人按揭贷款 24312 9.8 表2 2020年1—10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地 区 投资额 (亿元) 同比增长 (%) 住 宅 住 宅 全国总计 116556 86298 6.3 7.0 东部地区 61714 44624 7.1 7.1 中部地区 23372 18354 2.4 3.9 西部地区 26636 19648 8.3 9.9 东北地区 4834 3672 5.6 5.8 表3 2020年1—10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房地产销售情况 地 区 商品房销售面积 商品房销售额 绝对数 (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 (%) 绝对数 (亿元) 同比增长 (%) 全国总计 133294 0.0 131665 5.8 东部地区 54532 4.0 73165 11.1 中部地区 36053 -5.0 26325 -2.9 西部地区 37155 1.0 27565 3.6 东北地区 5554 -8.8 4611 -4.8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土地购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土地成交价款: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最终金额。在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土地最后的划拨款、“招拍挂”价格和出让价;在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最后确定的合同价格。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购置面积同口径,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置价格。 2.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要说明 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的理论,以景气循环理论与景气循环分析方法为依据,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基准指标,选取了房地产投资、资金、面积、销售有关指标,剔除季节因素的影响,包含了随机因素,采用增长率循环方法编制而成,每月根据新加入的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国房景气指数选择2012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通常情况下,国房景气指数100点是最合适的景气水平,95至105点之间为适度景气水平,95以下为较低景气水平,105以上为偏高景气水平。 5.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76亿元,同比增长4.3%,增速比上月加快1.0个百分点。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4868亿元,增长3.6%。 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1901亿元,同比下降5.9%。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281428亿元,下降6.0%。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3498亿元,同比增长4.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078亿元,增长5.1%。1—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70341亿元,同比下降6.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1559亿元,下降5.4%。 按消费类型分,10月份,商品零售34204亿元,同比增长4.8%;餐饮收入4372亿元,增长0.8%,9月份为下降2.9%。1—10月份,商品零售282303亿元,同比下降4.0%;餐饮收入29598亿元,下降21.0%。 1—10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91275亿元,同比增长10.9%,增速比1—9月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75619亿元,增长16.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2%;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4.3%、5.6%和17.4%。 2020年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10月 1—10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8576 4.3 311901 -5.9 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 34868 3.6 281428 -6.0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3095 7.1 111888 -4.2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75619 16.0 按经营地分 城镇 33498 4.2 270341 -6.0 乡村 5078 5.1 41559 -5.4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4372 0.8 29598 -21.0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912 6.1 6389 -17.8 商品零售 34204 4.8 282303 -4.0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2183 7.2 105499 -3.2 粮油、食品类 1291 8.8 12422 10.4 饮料类 202 16.9 1844 12.8 烟酒类 344 15.1 3075 2.6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274 12.2 9339 -9.7 化妆品类 281 18.3 2569 5.9 金银珠宝类 222 16.7 1834 -9.8 日用品类 566 11.7 5146 7.4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684 2.7 6519 -7.0 中西药品类 458 10.8 4285 6.7 文化办公用品类 286 11.7 2678 4.5 家具类 157 1.3 1244 -8.7 通讯器材类 462 8.1 4181 7.3 石油及制品类 1541 -11.0 13781 -16.1 汽车类 3708 12.0 30473 -4.5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72 4.2 1329 -6.2 注: 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修订说明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2.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3.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9年10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10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9年 10月 0.80 11月 0.89 12月 0.78 2020年 1月 -10.11 2月 0.89 3月 0.87 4月 0.88 5月 0.88 6月 1.35 7月 0.62 8月 1.20 9月 3.32 10月 0.68
在近日的信用债市场强震下,各类发债主体的资质与发债情况越来越受投资者关注。 记者从Wind数据统计,2020年以来,广东省共有29家上市企业发行公司债,合计募资532.66亿元,高于2019年全年的515.73亿元。值得一提的是,这29家发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90%,在今年前三季度也基本实现盈利,仅有一家出现亏损。 对此,第三方研究机构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向记者表示,近期信用风险抬头的背景下,发债难度和成本均有所上升,资信一般的企业发债难度加大:“因此可能导致的客观结果便是,小公司发债变少,看起来资信条件较好的大公司发债就相对更集中了。” 发债企业行业不集中 Wind数据显示,从公司债发行人来看,在2020年有公司债发行上市的29家广东上市企业中,各行业分布并不集中,数量相对较多的是地产企业,共有7家,分别为万科、华发、金地、保利、大悦城、招商蛇口和天健。此外,这几家房地产企业的发行时主体评级均为“AAA”。 况玉清向记者表示:“地产公司因为无法股权融资,对他们而言最便宜的融资方式就是发债,因为不需要抵押物,如果可能的话地产企业都会优先选择发债融资。” 除了房地产企业,29家上市公司中还有4家为医疗相关企业,分别为华大基因、海普瑞、东阳光和和佳医疗,其发行时主体评级均有“AA”及以上。其中,海普瑞发行的“20海普瑞”发行额最高,为8.7亿元;其次为华大基因发行的“20华大01”和“20华大02”,合计发行总额5亿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向记者表示:“对于非房地产行业的企业来说,其本身缺乏抵押品,所以一般发债企业应该处于防御性行业,比如医疗行业,其在长周期上经营十分稳健,债券违约率低。而医疗企业会选择公司债,则是因为医疗企业不愿意稀释股权,其本身有一定竞争壁垒,从财务角度来说,股权融资资本成本相对较高。” 从发行金额看,2020年发行公司债金额在10亿元以上的共有17家,其中单项金额最高的是深圳能源所发行的“20深能Y1”和金地所发行的“20金地01”,发行总额均分别为30亿元。 发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低于90% 值得一提的是,按2020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前述29家在今年发公司债的上市企业资产负债率均在90%以下,更有18家在70%以下。其中,资产负债率最低的前三家分别为华大基因、温氏股份和海普瑞。 而在经营层面,今年前三季度,仅有一家为亏损,其它上市公司基本都实现了归母净利润为正。其中,华大基因在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7.52亿元,同比增长225.82%;实现归母净利润27.05亿元,同比增长901.68%;营收与净利润的同比增长率均位列第一。 对此,盘和林表示:“在财务上,企业盈利和低负债是企业发债的地基,高盈利和低负债代表着企业未来有更好的融资回旋余地,有缓冲地带。当然,投资人也要更重视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 盘和林进一步说道,实际上,很多债务违约的发生不是因为没有利润,而是因为现金流断裂。“对于最近违约频发的信用债,一般需要鉴别企业行业的发展趋势,如果企业还有发展空间,处在一个成长期的行业当中,那么信用债可以和股权融资结合,以债转股或者债换股的方式脱困,也可以谋求政府援助。” 况玉清则提示称,投资者不能只简单地根据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判断债券风险及机会,还应该关注发债主体的个别报表数据,近期的债券违约事件也暴露出一个极具代表意义的陷阱:“有些发行人为了获取高信用评级、降低发债成本和难度,往往会将旗下控制权不足够高但财务表现足够优秀的子公司强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粉饰报表,他们的合并报表数据往往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且此举极具迷惑性,很多债券投资者容易掉入这一陷阱。”
通过向控股股东出让资产,国电电力(600795)将清盘在甘肃地区的火电资产。 拟出让 甘肃地区火电资产 11月17日晚间,国电电力发布公告,公司将所持有的国电电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司(下称“酒泉热力”)100%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国电电力”)所持有的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下称“酒泉发电”)100%股权转让给国家能源集团甘肃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国家能源集团甘肃公司”)。酒泉发电100%股权转让价格为4.6亿元,酒泉热力100%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国家能源集团甘肃公司100%股权,根据有关规定,国家能源集团甘肃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据披露,酒泉发电成立于2007年9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全资子公司。酒泉发电在运装机容量66万千瓦,为两台33万千瓦亚临界煤电机组,2011年建成投产,现有员工248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酒泉发电总资产28.42亿元,净资产3.91亿元,资产负债率86.24%,2019年实现净利润0.7亿元。2020年9月末,公司对酒泉发电提供统借统还借款余额10.02亿元。 酒泉热力成立于2010年1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酒泉发电配套供热公司。酒泉热力主要负责对酒泉市城区集中供热,2012年开始运营,目前已接入面积979万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31日,酒泉热力总资产2.65亿元,净资产-1.88亿元,资产负债率170.82%,2019年实现净利润-0.2亿元。2020年9月末,公司对酒泉热力提供统借统还借款余额0.45亿元。 国电电力表示,本次转让资产全部为火电资产,交易完成后,公司在甘肃地区无火电资产,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和资产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再次启动股份回购 17日晚间,国电电力同时公告,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发行债券募集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规模不低于8亿元,不超过1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57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注销,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以国电电力目前总股本196.5亿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6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3亿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17%;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8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1亿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8%。 此前的2020年7月22日,国电电力就曾公告年内首次实施股份回购。根据此后回购进展,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9月22日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196.5亿股的比例为2.94%,回购成交最低价为1.98元/股,最高价为2.19元/股,回购均价为2.0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1.99亿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对于此番二度回购,国电电力表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3620.3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10.13亿元、流动资产为417.94亿元。假设此次回购股份资金上限16亿元全部为自有资金且使用完毕,以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的0.44%,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3.14%,占公司流动资产的3.83%。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
信达地产(600657)11月17日晚间公告,为拓展主营业务,通过协同联动,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信达置业与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合作,以联合体方式共同参与竞买青岛金泰盛源置业有限公司(“青岛金泰盛源”)100%股权及全部债权。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总价款约6.33亿元。 目前,交易各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及《债权转让合同》。根据交易安排,青岛信达置业出资约1.91亿元收购青岛金泰盛源80%股权及1.9亿元债权,信达投资出资约4.43亿元收购青岛金泰盛源20%股权和4.43亿元债权。收购完成后,青岛金泰盛源将成为青岛信达置业控股子公司。并且,青岛信达置业将实际获取青岛金泰盛源拥有的标的项目开发权益。标的项目用地性质为住宅,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合计约22.15万平方米。 天眼查显示,青岛金泰盛源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等。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2月29日,青岛金泰盛源账面资产总额为6.31亿元,负债总额为6.32亿元,净资产为-143.50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8.77万元。 就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情况,信达地产表示,本次投资事项旨在发挥公司地产开发专业平台优势;发挥协同拓展业务优势,丰富公司项目储备。本次投资行为是公司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的,但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且具有周期性波动,存在一定投资风险。 此前,11月6日,信达地产公告,为优化业务结构与城市布局、提高经营效率,公开挂牌转让广东嘉骏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湛江市兰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湛江市云宇房地产有限公司等三家项目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总价款合计14.85亿元。转让完成后,信达地产预计可产生转让收益约3.38亿元。
11月17日晚间,德展健康(000813)发布公告,控股股东美林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凯世富乐9号,拟分别将持有的9.44%股份和3.05%股份转让给凯迪投资,同时美林控股拟将3.05%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凯迪投资。上述交易完成后,凯迪投资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控人。 实控人拟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发生在控股股东美林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及第三大股东凯迪投资之间。截至目前,美林控股持股比例为24.44%,其一致行动人凯世富乐9号持股比例为3.05%;凯迪投资持股比例为8.79%,其一致行动人凯迪矿业持股比例为4.64%。 根据双方达成的框架协议,凯迪投资将获得美林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合计12.49%股份及3.05%表决权,持股比例将上升为26.49%股权,拥有表决权股份将提升为29.54%,成为新任控股股东。 股权结构显示,凯迪投资为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疆金投”)下属全资子公司,后者受新疆国资委控制。 新疆金投作为新疆国资委旗下主要投融资平台,目前实业投资涵盖毛纺织、矿业、医疗器械、房地产等板块。公司表示,本次控制权变更有利于与股东优势资源协同发展,促进公司业绩增长,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在转让价格方面,双方约定以协议签署日前十个交易日均价为基准,上浮不超过20%,最终交易价格不超过8元/股;按本次拟转让的股份2.1亿股、6840.58万股折算,美林控股及凯世富乐9号获得的股份对价将不超过17亿元、5.5亿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美林控股将无条件配合凯迪投资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确保不少于3名非独立董事由后者推荐产生,保证新疆国资方面在董事会中的控制地位。 业绩增长可期 德展健康原名天山纺织,曾为新疆国资委下属公司。近几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了多次变更,同时也伴随着股权从国营到民营的更迭。 2013年,天山纺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由毛纺织业转变为矿业、毛纺织业双主业;2016年,公司转型进入医药行业,后续公司更名德展健康,实控人从新疆国资委变更为张湧。 2016年~2018年,公司业绩实现了迅速增长,营业收入从过去的5亿元左右上升为超30亿元;净利润也从原来的千万级别提升为超9亿元。2019年,德展健康业绩现下滑迹象,营收为17.7亿元,同比下降46%;净利润下滑至3.37亿元。 本次股权转让中,美林控股对上市公司业绩做出了相关承诺。根据承诺,2020~2022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4.04亿元、4.85亿元和5.83亿元。若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测算,德展健康未来三年的净利润增速将达20%左右。 东北证券研报指出,公司拓展非带量采购市场销售,业绩有望重回高增长通道;同时,公司于2020上半年完成对北京长江脉70%股权的收购,正式进军消毒科技产品领域,新冠疫情利好其业务增长。
东旭光电11月17日晚间公告称,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A)和“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B)应于2020年11月17日完成债券付息。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致使未能如期兑付本期债券应付利息款项。 据披露,两债券合计发行规模为30亿元,其中“16东旭光电MTN001A”发行规模22亿元,本期应付利息0.25亿元,“16东旭光电MTN001B”发行规模8亿元,本期应付利息0.41亿元。17日早些时候,上清所也发布了关于未收到“16东旭光电MTN001A”付息资金的业务提示。 东旭光电在17日晚间的公告中解释,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等原因,致使应于11月17日兑付利息款项的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6东旭光电MTN001A”和“16东旭光电MTN001B”未能如期兑付,造成违约。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自身经营,努力提高偿债能力,并积极与债权人协商,最大程度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根据公司此前发布的2020年三季报,东旭光电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5.8亿元,同比下降63.5%,实现归母净利润-12.14亿元,同比由盈转亏。东旭光电表示,业绩下滑主要受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张影响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高端装备和建筑安装工程业务订单均大幅减少。 东旭光电在2020年半年报中坦言,进入2020年,各行各业都在经历经济下行的考验,同时还要承受疫情造成的经营损失。公司更是因债券违约,企业信用受到严重损害,经营受到影响,各业务板块只能低位运行。为了确保各产业能在逆境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当前流动性问题,通过处置闲置资产、剥离非主营业务、加大清收力度、盘活不良资产等措施,聚焦主业,努力创收,尽最大努力逐步解决公司当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