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4日,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鑫铂股份)即将上会接受审核。金融投资报记者梳理发现,鑫铂股份业绩波动大不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还低于净利润;同时,净利润明显依赖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而且,公司内控方面的问题不少。 现金流净额持续低于净利 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鑫铂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83亿元、7.05亿元、9.24亿元,持续增长。然而,就在营业收入逐年递增同时,净利润却并未同时走高,净利润分别为3011.95万元、1578.74万元和6328.42万元。尤其是2018年,净利同比下降了47.58%,几近“腰斩”。与此同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波 动 剧 烈 ,2017-2019年分别为2676.28万元、334.77万元、3362.73万元,持续低于净利润。 值得一提的是,母公司还曾出现亏损。招股书披露,2017-2019年,母公司营收3.57亿元、4.80亿元和6.73亿元,净利润为1627.96万元、-39.71万元和3829.26万元。 对于业绩的剧烈波动,公司解释称,非经常性损益是2018年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非经常 性 损 益 分 别 为 599.27 万元、-1982.47万元、437.09万元,其中2018年为负数主要是当年设立了股权激励平台,确认股份支付金额2457.99万元,导致当年非经常性损益为-1982.47万元。 业绩依赖税收优惠和补助 金融投资报记者发现,鑫铂股份波动的业绩背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占了不少比例,公司存在净利润依赖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的情形。 招股书显示,公司母公司鑫铂股份自2016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9月,鑫铂股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内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鑫发铝业自2017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公司未明确列示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具体金额,所以记者简单以招股书中披露的2017-2019年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影响365.71万元、380.22万元和679.99万元为享受的优惠额度进行计算。 与此同时,公司还享受各种政府补助,包括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机器设备补贴、生产设备补助、集约化用地奖励、企业职 工 技 能 提 升 培 训 补 贴 等 ,2017-2019年分别达到542.19万元、480.90万元和440.2万元。也即,仅计算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影响和政府补助,2017-2019年两项合计就分别达 到 907.9 万 元 、 861.12 万 元 、1120.2万元,占各期净利润的比例高达30.14%、54.54%、17.70%。 利用个人账户进行资金收付 鑫铂股份内控方面的问题也不少。比如,为了解决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周转紧张情况,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鑫发铝业存在以受托支付方式通过关联方进行周转银行贷款的情况,贷款金额总计400万元。 无独有偶,2017年,公司还存在不规范使用票据的情况,包括因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17年4月公司开具了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金额总计150万。 公司部分客户还存在第三方回款及现金回款情形。2017-2019年,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3243.09万元、2921.74万元和1500.03万元,占销售回款的比重分别为4.30%、3.63%和1.50%。2017-2019年还有现金回款,金额分别为1606.01万元、420.16万元和137.69万元,占销售回款的比重分别为2.13%、0.51%和0.14%。 更离谱的是,公司还存在通过个人账户进行资金收付的情况,主要包括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票据转让融资收款、第三方收款等情形,2017年度涉及的转入、转出资金分别为 2909.63 万元、777.24 万元,2018年度涉及的转入、转出资金金额分别为124.28万元、0.24万元。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较为频繁的资金拆借拆。 五一互联“秒成”供应商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自2017年开始,江苏五一互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就一直在鑫铂股份的前五大供应商之列。但天眼查显示,该公司2017年10月9日才成立,就在成立后的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内,其就成为了公司当年的第三大供应商,当年采购铝棒金额达到1970.14万元,占当年采购金额的3.98%。2018年和2019年,公司向该公司及其关联方采购的铝棒继续大幅增加,分别为3856.08万元和11635.99万元,占当期采购额的比例升至 6.67%和15.70%,均位列第二大供应商。 江苏五一互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当年就能成为公司第三大供应商的原因是什么?选择供应商的标准是什么?如何杜绝上述内控问题再次出现?依赖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的情形是否为行业惯例?金融投资报记者将上述问题整理并发至公司,但截至记者发稿,仍未获回复。鑫铂股份上会结果如何,金融投资报将持续关注。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证监会网站公布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广州银行需要对股权结构、关联交易、不良贷款等51项问题进行回复。 2020年6月,广州银行在证监会网站报送招股书申报稿,该行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广州银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广州银行自设立至2016年12月31日,共发生5681笔股权转让。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共发生2466笔股权转让。因此,该行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合计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广州银行的控股股东是广州金控,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有该行股份数量为49.81亿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30%。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非自然人股东数量为528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115.60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8.17%;自然人股东数量为10934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2.16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1.83%。由于股东人数众多,该行尚有311名非自然人股东和1114名自然人股东未完成确权,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60%。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合计分红36.69亿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实施。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1.59亿元、109.35亿元、133.79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34.02%和22.35%;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2.20亿元、37.69亿元、43.24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7.04%和14.7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22%、12.23%、11.3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资产总额5612.31亿元,负债总额5211.88亿元。广州银行已开业机构123家,包括总行1家,分行级机构13家(含信用卡中心),支行108家及信用卡分中心1家。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资本充足率12.32%、13.38%、12.42%,一级资本充足率9.58%、11.24%、10.1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58%、11.24%、10.1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客户主要所处行业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5.61%、22.03%和16.71%,前三大行业贷款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64.34%,占全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29.9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向最大单一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6.08%,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47.62%,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值得注意的是,广州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2017年超过监管指标标准。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60.70%、45.80%、47.72%。 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双升”。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合计分别为24.78亿元、20.62亿元、35.1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6%、0.86%、1.19%。 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猛增。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分别为2.66亿元、9919.3万元、17.09亿元。报告期内,该行仅于2018年发生不良贷款转让,转让的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38.63亿元。 广州银行的逾期贷款远超不良贷款,2019年末,逾期贷款比不良贷款多26.38亿元。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余额分别为44.10亿元、29.55亿元、61.56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0%、1.23%、2.09%;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分别为39.85亿元、17.24亿元、34.55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5%、0.72%、1.17%。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177.97%、143.26%、174.97%,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为160.85%、83.57%、98.21%。 从行业分布状况看,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主要来自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制造业,上述两个行业的不良贷款合计占对公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10%、80.77%和63.0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不良贷款,信用卡贷款占比最高。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50亿元、9.60亿元和10.6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0%、2.24%和1.75%。 信用减值损失为2019年新增的列报科目,2019年,广州银行信用减值损失为40.06亿元。2017年、2018年,该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57亿元、31.70亿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存在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的情况,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规定。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2560人、2339人、2148人,占用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0.19%、37.72%、32.4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用工总数6029人,劳务派遣用工总数1200人,劳务派遣用工占比已由2017年的40.19%降至19.90%。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的人均薪酬分别为19.89万元、24.81万元、30.09万元。在岗正式员工按层级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高层人数为15人、14人、15人,人均薪酬分别为91.01万元、102.49、127.19万元;中层人数为408人、429人、432人,人均薪酬分别为47.60万元、65.03万元、82.13万元;员工人数为3386人、3419人、4.27人,人均薪酬分别为16.24万元、19.44万元、24.20万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董监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1646.9万元、2203.4万元、2257.8万元。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领取薪酬情况。2019年,有10名董监高年薪超百万元。其中,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最高,为231.86万元。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贷款余额分别为76.42亿元、56.70亿元、26.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4.51%、2.36%、0.88%;关联方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107.53亿元、58.93亿元、92.45亿元,同类交易占比分别为3.82%、1.84%、2.5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原告和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38件。其中,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诉讼和仲裁案件共25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12.65亿元,资产损失准备共计提6.28亿元。不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3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5.65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涉及争议金额7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控股股东广州金控作为原告/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未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共23笔,合计被罚934万元。最近的一次是2019年10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0号),就广州银行存在:未经任职资格许可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019年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十一届广州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布2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情况”。其中,广州银行被指党管金融原则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 如今,广州银行IPO遇波折,控股股东广州金控董事长被查。今年10月8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广州金控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舫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控股股东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股42.3% 广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11日,由原广州市46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广州市财政局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7月,该行名称获准由“广州城市合作银行”变更为“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6月至2003年3月,该行先后开展1997年度送红股和配股、1998年度送红股、2000年增资扩股、2001年增资扩股和集体资本金转入实收资本等工作,注册资本增至200,171.71万元。 2006年5月,该行完成向广永国资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300,171.71万元。2008年4月,该行完成向广州金控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530,171.71万元。2008年12月,该行完成向广州金控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830,171.71万元。 2009年9月,该行名称获准由“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实,广州银行早已有登陆资本市场的打算,曾在2011年报中就透露出上市意向。在当年年报中,广州银行表态,将以优化股权结构为目标,抓紧完成引资工作,形成多元化股权结构,争取早日实现上市目标。不过,股权过于集中一直是广州银行登陆资本市场的一大阻碍。 2018年6月,广州银行完成向南方电网等6家企业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7,4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1,177,571.7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已开业机构123家,包括总行1家,分行级机构13家(含信用卡中心),支行108家及信用卡分中心1家。 广州银行的控股股东是广州金控,广州金控直接持有该行股份数量为2,659,057,798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58%,通过全资子公司广永国资持有本行股份数量为2,321,531,994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71%。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有广州银行股份数量为4,980,589,792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30%。 广州金控是广州市人民政府100%持股企业,因此广州银行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今年6月,广州银行在证监会网站报送招股书申报稿,该行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广州银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如今,广州银行IPO遇波折,控股股东广州金控董事长被查。10月8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广州金控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舫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消息引发行业“地震”。 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共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广州银行自设立至2016年12月31日,共发生5681笔股权转让。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共发生2466笔股权转让。因此,该行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合计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非自然人股东数量为528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115.60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8.17%;自然人股东数量为10934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2.16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1.83%。 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存在质押情况的股份数量为2806.76万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2384%;存在司法冻结情况的股份数量为2908.48万股,占改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2470%。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广州银行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自然人股东共计191人,已有176人签署股份锁定承诺函。 2020年6月8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出具《关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说明》: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股本总数为11,775,717,082股,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完成托管的股份为11,775,717,082股,占股份总数100%。 其中,217名非自然人股东和9820名自然人股东已完成确权,所持股份数合计11,705,563,099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9.40%;由于股东人数众多,该行尚有311名非自然人股东和1114名自然人股东未完成确权,所持股份数合计70,153,983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60%,该行在托管机构专门设立了“股份托管账户”,并将这部分股份归集于该账户名下进行集中管理。 证监会反馈意见连抛51问 11月27日,证监会网站公布《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广州银行需要对股权结构、关联交易、不良贷款等51项问题进行回复。 关于股权结构,反馈意见指出,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设立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时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发行人设立时股东对股权结构设置是否存在异议;(2)说明并补充披露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等变动事项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股东增资款或股权转让款是否实际支付及资金来源,是否为增资方或受让方自有资金;(3)说明并补充披露发行人历史上性质变更、名称变更、增资等事项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核准程序,是否经过股东大会和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涉及国有产权变动的,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评估、备案等法定程序,是否存在法律瑕疵,相关瑕疵是否已经弥补或取得有权机关的确认;(4)说明发行人定向增发的原因,广永国资、广州金控和南方电网等6家企业的基本情况,定增对象的选择依据,定增前后发行人主要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权变化情况;(5)补充说明发行人历史上代持事项发生的原因,清理是否合规,目前发行人股权中是否尚存在信托、委托代持等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的情形,是否存在股权权属不清等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对赌等特殊协议或利益安排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反馈意见称,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存在大额的关联交易,关联方关系未完整披露控股股东控制企业情况。请发行人:(1)在招股说明书完整披露公司关联方关系;(2)针对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请结合同类交易价格,说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和交易价格公允性;(3)说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出资资金金额及来源,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挪用发行人资金偿还大额负债的风险;(4)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发行人的关联方,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或其他关联人员兼职的关联企业名称及基本情况;(5)说明发行人与关联企业的交易情况,结合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异常交易、关联企业与发行人拆入同业机构之间的重大交易或显失公平的交易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输送利益或利润操纵的情形;(6)对照监管部门规定,说明各项业务管理架构、决策程序的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7)说明发行人股东和董事资格、董事会换届等公司治理是否存在不规范、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形、对发行人业务经营的影响以及整改情况。请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对公司关联方披露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关联交易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不良贷款,反馈意见指出,2018年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内发行人不良贷款率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明显差异的合理性,是否与当地金融机构存在明显差异及原因。结合发行人贷款定价分布情况,说明公司不良资产拨备与定价分布之间的匹配关系,是否能够有效覆盖信用风险。公司贷款风险分类判断依据和执行情况,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不良贷款率变化的原因,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各类贷款金额和占比变化的原因,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标准、方法和执行情况。请发行人结合不良贷款实际发生的地区情况、行业情况,发行人贷款业务集中地区、行业情况,补充说明不良贷款率的准确性,发行人贷款损失准备是否计提充分,发行人相关信用风险揭示是否充分。逾期贷款的地区情况及变化原因,逾期贷款的行业情况及变化原因,逾期贷款未划分为不良贷款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转出和核销不良贷款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制度流程,并结合公司转出损益、受让方资信情况,说明是否利益输送。结合银行监管部门检查情况,披露公司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此外,报告期发行人存在不良贷款核销和不良资产转让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不良资产处置及核销的范围、依据、流程、审议程序及权限,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2)转让不良资产的定价依据,是否与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差异,被转让不良资产以前年度的分类是否准确,减值或拨备计提是否充分,对财务数据和监管指标的影响,不良贷款的出售对象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资金支付情况、资金来源是否来自于银行提供的借款;(3)相关资产转让交易、信托交易是否存在发行人需要承担回购、保底、承诺收益、承担服务以外额外义务等责任的条款或变相条款。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近3年分红36.69亿元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合计分红36.69亿元。 2018年5月31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银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该行2017年末总股本8,301,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0.79亿元。 2019年6月18日,广州银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该行2018年末总股本11,775,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2.95亿元。 2020年4月27日,广州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该行2019年末总股本11,775,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2.95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该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实施。 ROE连降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1.59亿元、109.35亿元、133.79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34.02%和22.35%。 广州银行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利差收入,报告期各期,该行利息净收入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93.67%、92.52%和78.06%。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2.20亿元、37.69亿元、43.24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7.04%和14.73%。 该行ROE连降。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22%、12.23%、11.35%。 贷款客户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 贷款占比25.6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客户主要所处行业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5.61%、22.03%和16.71%,前三大行业贷款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64.34%,占全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29.90%。 具体而言,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房地产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245.03亿元、316.99亿元、350.50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88%、25.61%、25.61%,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46%、13.22%、11.90%。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166.89亿元、250.93亿元、301.44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59%、20.27%、22.03%。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批发和零售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220.55亿元、236.99亿元、228.68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60%、19.14%、16.71%。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 2017年超监管标准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的贷款、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广州地区。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该行向广州地区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977.68亿元、1426.32亿元、1700.44亿元,分别占该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57.70%、59.46%、57.7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向最大单一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6.08%,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47.62%,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2017年超过监管指标标准。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60.70%、45.80%、47.7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余额最大的前十名借款人贷款余额合计为232.96亿元。前十名借款人分别为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南大干线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鼎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惠州中建市政五路投资有限公司、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不良贷款“双升”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合计分别为24.78亿元、20.62亿元、35.1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6%、0.86%、1.19%。 广州银行表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行不良贷款总额及不良贷款率较2017年12月31日有所下降,主要因为该行综合运用核销、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虽然该行通过核销的方式压降存量的不良贷款,但随着该行贷款规模增长及经济下行压力增加,该行2019年末的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总额均有所上升,但不良贷款率低于上市银行的平均水平。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的公司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0.07亿元、7.85亿元和14.6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7%、0.63%和1.07%;贴现资产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0亿元、0亿元和1.4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0%和0.56%;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71亿元、12.77亿元和19.1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2%、1.29%和1.44%。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0.07亿元、7.85亿元和14.68亿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98%、38.07%和41.72%;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71亿元、12.77亿元和19.11亿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02%、61.93%和54.31%。 从行业分布状况看,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主要来自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制造业,上述两个行业的不良贷款合计占对公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10%、80.77%和63.01%。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批发和零售业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3.37亿元、3.25亿元和5.1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6.06%、1.37%和2.23%;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3.10亿元、3.09亿元和4.14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5.66%、5.29%和5.79%。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不良贷款分布显示,信用卡贷款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广州银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逐年上升。截至报告期各期末,该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50亿元、9.60亿元和10.6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0%、2.24%和1.75%。 2019年不良贷款核销金额猛增至17.09亿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分别为2.66亿元、9919.3万元、17.09亿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仅于2018年发生不良贷款转让,转让的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38.63亿元。 2019年末,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174.97%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余额分别为44.10亿元、29.55亿元、61.56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0%、1.23%、2.09%;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分别为39.85亿元、17.24亿元、34.55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5%、0.72%、1.17%。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逾期贷款的金额整体随贷款总额的增加而相应增加,但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整体呈下降的趋势,其中,截至2018年末,该行因处置了部分不良资产,逾期贷款的金额和占比较2017年末有所下降。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177.97%、143.26%、174.97%,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为160.85%、83.57%、98.21%。 2019年信用减值损失40.06亿元 信用减值损失为2019年新增的列报科目,主要核算发放贷款和垫款、金融投资和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的减值损失。2019年,广州银行信用减值损失为40.06亿元。 具体来看,2019年,广州银行发放贷款和垫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33.27亿元,金融投资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1.74亿元,对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开出保函、开出信用证和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等信贷承诺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05亿元。 2017年及2018年,广州银行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 2017年及2018年,广州银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57亿元和31.70亿元。2018年,该行资产减值损失上升16.13亿元,主要由于该行发放贷款和垫款规模增加,出于审慎考虑,加大发放贷款和垫款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力度。 2019年:15名高层人均年薪127.19万元 广州银行实施以全员劳动合同制为主要形式的劳动用工制度,员工的录用遵循“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人数分别为3809名、3862名和4474名。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的人均薪酬分别为19.89万元、24.81万元、30.09万元。 在岗正式员工按层级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高层人数为15人、14人、15人,人均薪酬分别为91.01万元、102.49、127.19万元;中层人数为408人、429人、432人,人均薪酬分别为47.60万元、65.03万元、82.13万元;员工人数为3386人、3419人、4.27人,人均薪酬分别为16.24万元、19.44万元、24.20万元。 在岗正式员工按岗位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管理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49.14万元、66.29万元、83.45万元,市场营销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16.07万元、20.29万元、30.00万元,运营支持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16.27万元、19.12万元、22.37万元。 2019年:10名现任董监高年薪超百万元 行长助理胡优华最高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董监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1646.9万元、2203.4万元、2257.8万元。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2019年,有10人年薪超百万元。其中,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最高,为231.86万元。 具体如下: 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231.86万元,行长助理林耿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223.81万元,行长助理、总法律顾问卓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96.38万元,行长助理窦广涵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72.44万元,合规总监徐函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61.07万元,首席信息官谈新艾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59.70万元,职工监事符遐龄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54.12万元,职工监事、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刘少云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22.32万元,副行长、董事会秘书黄程亮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09.09万元,副行长李亚光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09.04万元。 此外,有2人年薪在80万-100万之间,分别是: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丘斌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94.51万元,执行董事李春元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82.08万元。 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 此外,广州银行表示,报告期内,本行存在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的情况,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规定。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2560人、2339人、2148人,占用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0.19%、37.72%、32.44%。 2018年以来,广州银行已针对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了持续整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用工总数6029人,劳务派遣用工总数1200人,劳务派遣用工占比已由2017年的40.19%降至19.90%。 2019年末,关联方贷款余额26.01亿元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贷款余额分别为76.42亿元、56.70亿元、26.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4.51%、2.36%、0.88%。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107.53亿元、58.93亿元、92.45亿元,同类交易占比分别为3.82%、1.84%、2.55%。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拆出资金余额分别为3亿元、9.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6.07%、6.57%。 作为原告/申请人的重大诉讼和仲裁38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原告和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38件。其中,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诉讼和仲裁案件共25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12.65亿元,资产损失准备共计提6.28亿元。不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3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5.65亿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涉及争议金额7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控股股东广州金控作为原告/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未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 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23笔 合计被罚934万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检查,针对监管机构的检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共23笔,合计被罚93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江门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江银监罚决字[2017]2号),就广州银行江门分行存在:(1)集团客户贷款未执行统一授信管理;(2)未执行实贷实付,形成以贷转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合计处40.00万元罚款。 2、2017年6月8日,中国银监会惠州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惠银监罚决字[2017]5号),就广州银行惠州分行存在:进行授信调查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非法领购发票的情况,难以把握银承汇票的实际用途,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存在严重缺失,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 3、2017年6月15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7]17号),就广州银行恒福支行存在:在授信业务中未严格审查借款人申贷资料的真实性,且未对借款人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50.00万元罚款。 4、2017年6月16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7]19号),就广州银行江南大道支行存在:未严格履行贷前调查职责,未严格审查借款人贷款用途及贸易背景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30.00万元罚款。 5、2017年6月30日,中国银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佛银监罚决字[2017]6号),就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存在:未严格审查票据承兑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 6、2017年8月9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1600027号),就广州银行东川支行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装修工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2.74万元罚款。 7、2017年9月7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2800008号),就广州银行新达城支行存在:在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1.70万元罚款。 8、2017年9月22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第1800006号),就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施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0.61万元罚款。 9、2017年10月17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1900006号),就广州银行恒福支行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室内装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2.50万元罚款。 10、2017年1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惠银罚[2017]3号),就广州银行惠州分行存在:1笔异议申请处理超期113天,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处6.00万元罚款。 11、2017年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南银营罚字[2017]第5号),就广州银行南京分行存在:(1)为未获得一级法人(或一级分行)书面授权的存款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2)为存款银行支行及非授权二级分行开立异地同业银行结算账户;(3)未见存款银行经营范围批准文件;(4)未采取多种措施对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核;(5)未执行账户久悬制度,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 12、2018年1月25日,中国银监会中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银监罚决字[2017]1号),就广州银行中山分行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无法充分证明贷款用途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对本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罚。 13、2018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人银罚字[2018]6号),就广州银行中山分行存在:(1)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2)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本行合计处10.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00万元罚款。 14、2018年4月19日,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城区城执行决[2018]51号),就广州银行清远分行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限期拆除,并处0.30万元罚款。 15、2018年4月24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8]9号),就广州银行总行、佛山分行存在:违规向“四证不齐”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及提供融资用于归还备付土地资金的股东借款,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广州银行总行、佛山分行改正上述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对广州银行总行合计处80.00万元罚款、对佛山分行合计处80.00万元罚款。 16、2018年4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外管检[2018]21号),就广州银行深圳分行存在:(1)未对预计的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查和调查;(2)未对担保项下资金用途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有效审核;(3)未以适当方式监督债务人按照其申明的用途使用担保项下资金;(4)未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进行尽职审查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广州银行改正、没收违法所得95.80万元,并处200.00万元罚款;责令广州银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2名分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分别处8.00万元和5.00万元罚款。 17、2018年7月10日,江苏省物价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苏价检案013号),就广州银行南京分行存在:在为客户办理抵押类授信业务时,对需要进行贷前抵押物评估的业务,除国标小微企业外,以附加条件的限定方式,要求客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并由客户向第三方评估机构支付抵押评估费,且部分报告中具有唯一性表述,笔数及金额无法统计,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第五十七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处0.50万元罚款。 18、2018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珠银罚字[2018]第01号),就广州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存在:(1)未经信息主体同意违规查询个人信息;(2)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3)违规查询、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各处5.00万元罚款,合计处15.00万元罚款。 19、2018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佛银监罚决字[2018]11号),就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存在: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业务涉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处25.00万元罚款。 20、2019年1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号),就广州银行存在:(1)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2)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3)未严格落实重要岗位轮岗制度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02万元,并合计处200.00万元罚款;对2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10.00万元和5.00万元罚款。 21、2019年1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9号),就广州银行东华西支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2、2019年1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就广州银行东莞庄支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3、2019年10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0号),就广州银行存在:未经任职资格许可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巡察组:广州银行“四风”问题突出 存“带病提拔” 2019年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十一届广州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布2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情况”。其中,广州银行被指党管金融原则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 根据广州市委部署安排,2019年3月21日至6月21日期间,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派出8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三”方式,对2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广州银行存在主要问题如下: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银行综合实力与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定位不相匹配,个别分行服务实体经济、小微企业成效不明显。组织建设虚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纪律观念淡化,授信不良资产责任认定与追责管理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党管干部抓而不实,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带病提拔”等问题。“四风”问题纠治不彻底,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滥发奖金、设置“小食堂”违规接待等问题。信贷、承租物业、抵债资产、招标采购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7日讯今日,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龙互连”,300913.SZ)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开盘46.00元,涨幅248.22%,全天最高价报49.00元,最低价报41.70元。截至今日收盘,兆龙互连报42.02元,涨幅218.09%,成交额9.13亿元,振幅55.26%,换手率70.78%。 去年,兆龙互连营收及扣非净利均下滑。2017年至2020年1-6月,兆龙互连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44亿元、11.50亿元、10.97亿元、4.8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387.82万元、7243.24万元、7526.02万元、3066.50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496.05万元、7511.29万元、6611.94万元、2609.11万元。 上述同期,兆龙互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68.31万元、6638.42万元、7457.28万元、5030.12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04亿元、11.55亿元、10.96亿元、5.34亿元。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兆龙互连资产总计分别为4.74亿元、5.38亿元、5.96亿元和6.4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分别为3377.15万元、4182.39万元、3798.60万元和5637.21万元。 上述同期,兆龙互连负债合计分别为2.85亿元、2.61亿元、2.44亿元和2.64亿元。其中,短期借款分别为1.36元、1.50亿元、1.17亿元和8738.80万元。 新浪财经报道指出,兆龙互连报告期内曾在资产负债率高企的情况下大比例现金分配股利。2016年至2019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是40.35%、60.24%、48.56%和40.91%。兆龙互连2017年的负债率飙升了近20个百分点,但就是在这年,公司大比例分配股利1.81亿元(2016年末未分配利润2.02亿元,留存收益0.21亿元恰好是当时公司注册资本0.85亿元的25%左右),流出大量现金。 招股书显示,兆龙互连2017年度对未分配利润进行了分配,实际分配股利为18100万元(1.8亿元超过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之和)。公司并没有说明分配股利的方式,但从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分析,兆龙互连分配股利的形式多为(或全部为)现金分红。 2020年1-9月,兆龙互连实现营业收入8.2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9%;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5251.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3.68%;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707.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40.12元,较上年同期下滑8.29%。 兆龙互连的应收账款飙升。2016年末至2019年末,兆龙互连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9亿元、2.22亿元、2.33亿元、2.65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0.95%、23.51%、20.25%、24.12%。 兆龙互连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滑。2016年至2019年,兆龙互连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05、5.09、5.06、4.41,行业平均值分别为2.83、2.96、2.53、2.73。 2020年度,兆龙互连营业收入预计为11.00亿元-12.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0%-13.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为7600万元-8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98%-12.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为6700万元-7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13.43%。 兆龙互连是专业从事数据电缆、专用电缆和连接产品设计、制造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数据电缆、专用电缆及连接产品,上述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网络结构化布线、智能安防、通信设备、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工业自动化、工业机器视觉、轨交机车、医疗器械、航空航天、船舶工程等领域。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1-6月,兆龙互连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82%、17.28%、17.96%以及17.18%,总体较为稳定,并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1.27%、20.65%、17.85%、18.81%。 兆龙互连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新股数量为3062.50万股,发行价格为13.21元/股,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徐磊、杨斐斐。兆龙互连募集资金总额为4.0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6亿元。 兆龙互连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少7196.91万元。兆龙互连11月26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28亿元,其中2.05亿元用于年产35万公里数据电缆扩产项目,8328.49万元用于年产330万条数据通信高速互连线缆组件项目,6950.56万元用于兆龙连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兆龙互连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4869.91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3231.1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800万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367.92万元。 据《投资时报》报道,近几年,兆龙互连发生了多起关联交易。为避免同业竞争,2018年9月,德清百盛以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生产经营设备出资的方式,认购兆龙互连新增股份187.50万股;同时,德清百盛将其拥有的库存材料转让给兆龙互连子公司——兆龙高分子。目前德清百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04%。德清百盛股东朱国良、朱树范为父子关系,而朱国良与姚金龙为连襟。 另外一起关联交易为2017年10月26日,兆龙有限将其持有的德清农商行2472.54万股股份(占德清农商行股份总数的3.058%)转让给兆龙网络(兆龙互联控股股东兆龙控股100%持股公司),作价每股2.57元,合计总价约6355万元。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2月9日,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制冷”)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中天国富证券。同飞制冷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00万股,拟募集资金5.46亿元,分别用于精密智能温度控制设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同飞制冷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持续低于营业收入,且2019年增收不增利。 2017年至2020年1-6月,同飞制冷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34亿元、3.78亿元、4.19亿元、2.4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447.30万元、7770.48万元、7404.77万元、4970.8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07.46万元、8075.30万元、4290.52万元、4217.29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50亿元、3.36亿元、3.09亿元、1.7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29亿元、3.72亿元、4.14亿元、2.39亿元,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分别为75.94%、90.16%、74.59%、71.26%,均低于1。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同飞制冷总资产分别为2.65亿元、3.27亿元、3.96亿元、4.59亿元,总负债分别为3225.00万元、3644.92万元、5034.06万元、6396.85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短期借款。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564.67万元、9360.01万元、6969.82万元、2122.26万元。 2016至2019年,同飞制冷先后进行过4次现金分红,分别为2000万元、1500万元、1950万元、1950万元,合计74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和2017年两次现金分红全部进入实控人家族的口袋,而最近两年的现金分红实控人家族也揽走了97%。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同飞制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6815.96万元、7463.11万元、1.16亿元、1.25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265.24万元、6886.18万元、1.09亿元和1.18亿元,占同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1.28%、25.91%、36.81%和36.39%。 2018年、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增速上升分别为9.49%、55.90%,而同期营业收入增速下降分别为13.16%、10.78%。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在下降,分别为5.58、5.29、4.38、2.00,但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2.41、2.39、2.26、0.85。 同飞制冷应收账款回款遭遇难题,多家客户应收账款逾期,要么经营困难,要么破产重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1838.53万元、2926.38万元、2496.41万元、1429.58万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同飞制冷存货金额分别为5228.92万元、4831.18万元、4827.77万元、6111.4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10%、18.18%、16.37%、18.90%。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21、4.56、5.42、2.69,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2.25、2.31、2.33、1.13。 同飞制冷四大类产品中,有两类产品价格持续下滑。2018年至2020年1-6月,液体恒温设备销售价格分别为7706.97元/台、7152.60元/台、6995.12元/台,下降幅度分别为7.19%、2.20%。纯水冷却单元销售价格分别为17.95元/台、16.65元/台、13.87元/台,下降幅度分别为7.27%、16.68%。 2017至2019年,同飞制冷的毛利率持续下行,分别为40.17%、38.66%、36.84%,2020年上半年才回升至38.24%。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37.68%、37.38%、35.10%、34.15%,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与高澜股份、佳力图、英维克三家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毛利率最高。 2017至2020年1-6月,同飞制冷销售费用率分别为5.15%、4.90%、5.63%、4.70%,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11.44%、10.86%、9.79%、8.13%。公司销售岗位人员数量分别为31人、36人、46人、52人。而可比上市公司如佳力图、英维克销售岗位人员数量都在百人以上。 同飞制冷销售人员虽有增加,然而其人均创收金额却在持续下滑。2017年至2019年,公司销售人员的人均创收分别为1077.06万元/人、1049.49万元/人、909.92万元/人。 同飞制冷实控人张国山曾存在以高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进行增资的瑕疵。彼时,张国山增资时按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532.70万元,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129.36万元,合计662.05万元增资。而张国山当初取得前述土地、房屋所支付的成交金额仅为132.3万元。 中国经济网向同飞制冷证券部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工业制冷设备生产企业拟创业板上市实控人家族持股97% 据招股书,同飞制冷主营业务为工业制冷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工业制冷设备的研发。 公司目前已主要形成了液体恒温设备、电气箱恒温装置、纯水冷却单元和特种换热器四大类产品,并成为目前以数控装备、电力电子装置制冷为核心应用领域的工业制冷解决方案服务商。 同飞制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国山家族,即张国山、张浩雷、李丽和王淑芬。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山家族中,张国山和王淑芬系夫妻关系;张国山、王淑芬和张浩雷系父母子女关系;张浩雷和李丽系夫妻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山家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96.92%;张浩雷为众和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众和盈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23%。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山、张浩雷、李丽和王淑芬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97.15%。 张国山,公司董事长,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76年至1989年就职于黑龙江省萝北县军川农场;1989年至2000年就职于三河市洁神干洗机制造厂;2001年创办三河市同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现为公司董事长。 张浩雷,公司董事、总经理,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被评为廊坊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现为政协廊坊市第七届委员、政协三河市第六届常委。2005年至2013年就职于廊坊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2014年至2015年任三河市同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6年至2017年任三河市同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为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淑芬,公司董事,女,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76年至1989年就职于黑龙江省萝北县军川农场;1989年至2015年就职于三河市医院;2015年至2017年任三河市同飞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2017年至今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力资源部总监;现为公司董事、人力资源总监。 李丽,公司董事,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3年就职于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2004年至2007年就职于廊坊市公安局南门外派出所;2007年至2017年就职于三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2017年至今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至今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现为公司董事、北京分公司负责人。 同飞制冷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00万股,拟募集资金5.46亿元,4.66亿元用于精密智能温度控制设备项目、8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年1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低于营业收入 2017年至2020年1-6月,同飞制冷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34亿元、3.78亿元、4.19亿元、2.41亿元,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50亿元、3.36亿元、3.09亿元、1.70亿元。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持续低于营业收入,且2019年增收不增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29亿元、3.72亿元、4.14亿元、2.39亿元,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分别为75.94%、90.16%、74.59%、71.26%,均低于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447.30万元、7770.48万元、7404.77万元、4970.8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07.46万元、8075.30万元、4290.52万元、4217.29万元。 2017年、2019年、2020年6月30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也不匹配。 2020年上半年末负债6397万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同飞制冷总资产分别为2.65亿元、3.27亿元、3.96亿元、4.59亿元,总负债分别为3225.00万元、3644.92万元、5034.06万元、6396.8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1.99%、10.99%、12.55%、13.73%。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短期借款。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564.67万元、9360.01万元、6969.82万元、2122.26万元。 报告期内,流动负债为公司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1095.26万元、1274.76万元、2218.85万元、3690.1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96%、34.97%、44.08%、57.69%。 连年分红实控人家族赚得盆满钵满 同飞制冷本次冲刺创业板募投项目之一“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然而,报告期内,公司分红不断。2016至2019年,同飞制冷先后进行过4次现金分红,分别为2000万元、1500万元、1950万元、1950万元,合计74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和2017年两次现金分红全部进入实控人家族的口袋,而最近两年的现金分红实控人家族也揽走了97%。 2016年10月,根据同飞有限2016年10月26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将未分配利润2000万元(含税)用于股东分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红情况如下:张国山分红1600万元,王淑芬分红400万元。 2017年5月,根据同飞有限2017年5月31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1500万元(含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红情况如下:张国山分红750万元,张浩雷分红675万元,王淑芬分红75万元。 2018年10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1950万元(含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红情况如下:张国山分红862.5万元,张浩雷分红776.25万元,李丽分红165万元,王淑芬分红86.25万元。 2019年5月,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1950万元(含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红情况如下:张国山分红862.5万元,张浩雷分红776.25万元,李丽分红165万元,王淑芬分红86.25万元。 应收账款增长回款难客户经营困难、破产重整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同飞制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6815.96万元、7463.11万元、1.16亿元、1.25亿元。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265.24万元、6886.18万元、1.09亿元和1.18亿元,占同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1.28%、25.91%、36.81%和36.39%,与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76%、18.23%、25.93%和48.94%(未年化),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以及与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 2018年、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增速上升分别为9.49%、55.90%,而同期营业收入增速下降分别为13.16%、10.78%。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在下降,分别为5.58、5.29、4.38、2.00,但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2.41、2.39、2.26、0.85。 招股书称,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高于当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主要系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实现的销售收入1.2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16%,由此导致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较大。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较多,主要原因系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较大所致。 同飞制冷应收账款回款遭遇难题,多家客户应收账款逾期,要么经营困难,要么破产重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1838.53万元、2926.38万元、2496.41万元、1429.58万元。 2019年核销应收账款金额主要系客户深圳市鼎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鼎泰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经营困难,2019年公司分别核销了深圳市鼎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和昆山鼎泰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223.58万元、42.70万元。 2020年1-6月核销应收账款金额主要系根据客户破产重整方案,对大连隆汇工贸有限公司无法收回的款项131.83万元进行了核销。 2020年上半年,同飞制冷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还来自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江苏中科四象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其中一家已破产重整,另一家亦出现经营困难。 今年上半年存货6111万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同飞制冷存货金额分别为5228.92万元、4831.18万元、4827.77万元、6111.4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10%、18.18%、16.37%、18.90%。 公司原材料主要分为制冷及管路元件、金属材料、电器元件等,2017年至2020年6月末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2845.69万元、2572.73万元、2731.31万元和3450.55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4.09%、52.77%、55.98%和55.93%。 报告期内,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1668.93万元、1552.63万元、1445.31万元、1806.34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1.72%、31.85%、29.62%、29.28%。 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21、4.56、5.42、2.69,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2.25、2.31、2.33、1.13。 两大类产品价格持续下滑 2017年至2020年1-6月,同飞制冷液体恒温设备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2.33亿元、2.50亿元、2.65亿元、1.42亿元,在主营业务中占比分别为70.64%、67.18%、64.17%、59.73%。 2018年至2020年1-6月,液体恒温设备销售价格下滑,分别为7706.97元/台、7152.60元/台、6995.12元/台,下降幅度分别为7.19%、2.20%。 纯水冷却单元在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2191.42万元、3913.30万元、6192.58万元、5339.78万元。 2018年至2020年1-6月,纯水冷却单元销售价格分别为17.95元/台、16.65元/台、13.87元/台,下降幅度分别为7.27%、16.68%。 招股书称,由于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末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国内汽车需求增速整体放缓甚至下滑等因素对公司下游市场需求造成影响,以及公司拓展市场面临的竞争加剧,公司产品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2018年及2019年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未来若出现下游行业需求的下滑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可能会面临销售价格持续下降以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同时随着公司纯水冷却单元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基于进一步拓展市场的需要,纯水冷却单元产品价格以及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毛利率连降两年后回升 2017至2019年,同飞制冷的毛利率持续下行,分别为40.17%、38.66%、36.84%,2020年上半年才回升至38.24%。 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37.68%、37.38%、35.10%、34.15%,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与高澜股份、佳力图、英维克三家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毛利率最高。 公司三类产品毛利率在2017年至2019年有所下滑,2020年1-6月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液体恒温设备毛利率分别为38.69%、36.81%、33.82%、34.59%;纯水冷却单元毛利率分别为53.59%、48.10%、44.65%和45.08%;特种换热器毛利率毛利率分别为46.42%、42.74%、41.66%和47.55%。 销售人员增长人均创收下滑 2017至2020年1-6月,同飞制冷销售费用分别为1720.88万元、1849.73万元、2356.03万元和1130.5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5.15%、4.90%、5.63%、4.70%,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11.44%、10.86%、9.79%、8.13%。 其中,物流费用分别为693.32万元、815.59万元、1013.47万元、547.32万元,职工薪酬分别为479.75万元、577.87万元、644.64万元、348.07万元。 同飞制冷销售岗位人员数量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差距不小,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销售岗位人员数量分别为31人、36人、46人、52人。而可比上市公司如佳力图、英维克销售岗位人员数量都在百人以上。 招股书称,公司存量客户较为稳定,新客户拓展主要依托客户介绍、行业口碑积累以及参加行业展会推介等方式,因此公司销售业务人员规模相对较少。 报告期内,同飞制冷销售人员虽有增加,然而其人均创收金额却在持续下滑。 2017年至2019年,公司销售人员的人均创收分别为1077.06万元/人、1049.49万元/人、909.92万元/人。 实控人增资瑕疵 同飞制冷实控人张国山曾存在以高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进行增资的瑕疵。彼时,张国山增资时按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532.70万元,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129.36万元,合计662.05万元增资。而张国山当初取得前述土地、房屋所支付的成交金额仅为132.3万元。 2010年4月17日,同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1000万元,其中,张国山增资800万元(货币出资137.95万元,以房屋建筑物出资129.36万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532.70万元),王淑芬增资200万元(以货币出资),增资后出资比例不变。 2010年4月27日,三河诚成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三诚评字[2010]第042号】《关于张国山拟用于投资之目的的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以2010年4月25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房屋建筑物以重置成本法评估价值为129.36万元,土地使用权以现行市价法评估价值为532.70万元。 2010年4月30日,三河诚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三诚会验[2010]第205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出资已足额到位。 2016年11月13日,同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决议,确认股东张国山于2010年4月以土地、厂房(评估价值合计662.05万元)对公司增资存在瑕疵,张国山尚需缴纳公司出资662.05万元。 因公司通过拍卖程序取得前述土地、厂房所支付的成交金额共计132.3万元由张国山承担,因此张国山实际应向公司支付出资金额为529.75万元。前述金额支付完成后,股东张国山不存在未实际缴纳的出资(注册资本)。 2016年11月15日,股东张国山向公司支付出资金额529.75456万元。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深交所官网近日发布消息,将于12月9日审核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封科技”)的首发申请。密封科技是发动机密封制品和密封材料的专业制造商,主要从事密封垫片、隔热防护罩、密封纤维板以及金属涂胶板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0年4月27日,密封科技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密封科技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第(一)条:“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并非密封科技首次冲击资本市场。密封科技于2018年8月28日首次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密科字〔2018〕23号)。 2018年10月26日,密封科技收到了证监会出具的《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第181308号)。在收到反馈意见之后,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开展反馈答复工作,在答复过程中,发现发行人存在股份支付费用确认和计量不合理、2016年收入确认时点存在理解性偏差以及研发费用核算不严谨的问题。 密封科技在招股说明书中称,“发行人出于‘进一步摸排风险、规范自身管理’考虑,于2018年11月21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撤回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8年12月10日取得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第[2018]463号),发行人前次申报首发申请审核工作终止。” 值得一提的是,在密封科技递交撤回申请前5天,证监会公布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签情况,密封科技被抽中质量检查。 密封科技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66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46亿股。该公司拟募集资金5.28亿元,其中1.76亿元拟用于密封垫片技改扩产项目,8308.47万元拟用于隔热防护罩技改扩产项目,1.14亿元拟用于厚涂层金属涂胶板技改扩产项目,6503.86万元拟用于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900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招股说明书显示,密封科技气缸盖垫片、附属垫片和密封纤维板产能利用率均逐年下滑,且最近两年附属垫片和密封纤维板产能利用率较低。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密封科技气缸盖垫片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8.44%、99.76%、85.00%和78.17%;附属垫片产能利用率为91.21%、45.94%、55.57%和53.22%;密封纤维板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7.38%、64.61%、56.65%和49.01%;隔热防护罩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1.86%、99.99%、91.41%和130.41%;金属涂胶板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7.43%、92.89%、99.11%和97.30%。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密封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25亿元、2.64亿元、3.82亿元、4.19亿元、3.99亿元和2.20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44.21万元、3404.64万元、7332.58万元、9026.19万元、7813.13万元和4752.58万元。 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4.58%,净利润同比下滑13.44%。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33.54万元、2013.62万元、2578.44万元、7347.17万元、1.21亿元和7694.94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76亿元、1.58亿元、1.89亿元、2.67亿元、2.84亿元和1.79亿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78.27%、59.98%、49.35%、63.70%、71.07%和81.45%。 截至2015年12月末、2016年12月末、2017年12月末、2018年12月末、2019年12月末和2020年6月末,密封科技资产总额分别为2.42亿元、2.93亿元、4.04亿元、4.19亿元、5.03亿元和5.24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1.76亿元、1.39亿元、1.89亿元、1.25亿元、1.79亿元和1.85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00%、50.31%、46.72%、29.71%、35.61%和35.23%;流动比率分别为1.24、1.47、1.85、3.21、2.75和2.88;速动比率分别为1.24、1.47、1.49、2.64、2.29和2.42。 过去五年及一期各期末,密封科技的货币资金分别为1035.11万元、2267.32万元、1807.29万元、1524.12万元、8417.27万元和1.26亿元,货币资金余额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55%、10.73%、5.53%、4.48%、19.59%和28.06%,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存款。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5467.35万元、5901.14万元、1.21亿元、1.17亿元、1.24亿元和1.65亿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57%、27.94%、37.00%、34.41%、28.98%和36.61%;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783.59万元、6253.60万元、1.28亿元、1.23亿元、1.31亿元和1.7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71%、23.69%、33.43%、29.49%、32.88%和78.84%;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4488.15万元、6826.41万元、1.23亿元、1.47亿元、1.49亿元和8563.8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38%、32.32%、37.52%、43.06%、34.61%和19.05%。 过去三年及一期,密封科技存在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形,逾期金额分别为2605.88万元、1008.69万元、1488.73万元和2305.86万元,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40%、8.17%,11.33%和13.28。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78%、45.25%、45.16%、45.80%、42.16%和41.71%。 其中,密封科技主营产品密封垫片毛利占比分别为83.12%、87.83%、85.68%、86.03%、84.01%和83.27%,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02%、78.97%、79.81%、81.04%、79.22%和79.41%;单位售价分别为8.62元/片、9.91元/片、11.17元/片、12.37元/片、11.64元/片和11.50元/片,毛利率分别为42.43%、50.33%、48.48%、48.62%、44.71%和43.73%。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分别为46.19%、50.67%、55.35%、58.83%、55.98%和59.43%,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04亿元、1.34亿元、2.15亿元、2.49亿元、2.26亿元和1.32亿元。 截至2015年12月末、2016年12月末、2017年12月末、2018年12月末、2019年12月末和2020年6月末,密封科技聘用的员工人数分别为493人、467人、486人、477人、456人和453人。 公开数据显示,密封科技近年来频繁陷入纠纷诉讼之中。2012年至今,密封科技累计存在211条法律诉讼记录。其中,2017年至今,该公司存在79条法律诉讼记录。据了解,该公司纠纷案由包括不正当竞争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多种纠纷。 2016年至2019年,密封科技共分红5次,累计分红金额1.04亿元。 对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发送邮件至密封科技董秘办,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冲刺创业板 密封科技前身为烟台石川密封垫板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4月13日。2015年11月26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密封科技是发动机密封制品和密封材料的专业制造商,主要从事密封垫片、隔热防护罩、密封纤维板以及金属涂胶板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0年4月27日,密封科技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密封科技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第(一)条:“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密封科技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66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46亿股。该公司拟募集资金5.28亿元,其中1.76亿元拟用于密封垫片技改扩产项目,8308.47万元拟用于隔热防护罩技改扩产项目,1.14亿元拟用于厚涂层金属涂胶板技改扩产项目,6503.86万元拟用于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900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密封科技的控股股东为烟台铭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祥控股”),实际控制人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981年,铭祥控股前身烟台石棉成立。1991年烟台石棉与日本石川合资成立发行人前身密封有限,1993年与日本石川合资成立烟台石川实业有限公司,在设立合资企业过程中,烟台石棉逐渐将经营业务、人员和资产注入合资公司。2004年11月,铭祥控股的主营业务变更为“以自有资金对密封产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不再具体从事生产活动。根据招股说明书,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丰”,间接控股股东)持有铭祥控股52%股权,合弘投资持有铭祥控股48%股权。 烟台市国资委通过烟台国丰持有铭祥控股52%的股权,从而控制密封科技63.90%的股份。 2018年首次申报IPO三个月后撤回 密封科技于2018年8月28日首次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密科字〔2018〕23号),并于2018年9月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第181308号)。 2018年10月26日,密封科技收到了证监会出具的《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第181308号)。在收到反馈意见之后,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开展反馈答复工作,在答复过程中,发现发行人存在股份支付费用确认和计量不合理、2016年收入确认时点存在理解性偏差以及研发费用核算不严谨的问题。 密封科技在招股说明书中称,“发行人出于‘进一步摸排风险、规范自身管理’考虑,于2018年11月21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撤回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8年12月10日取得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第[2018]463号),发行人前次申报首发申请审核工作终止。” 值得一提的是,在密封科技递交撤回申请前5天,证监会公布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抽签情况,密封科技被抽中质量检查。 该公司同时表示,前次申报首发申请审核工作终止后,发行人对自身内控规范性和财务核算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同时,该公司对前次申报中补充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收入跨期调整和研发费用调整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2017年,发行人员工以账面净资产计价增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厚瑞投资;同时受益于合弘投资受让远弘实业持有的铭祥控股48%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的权益增加,构成股份支付。本次申报按照证监会新规定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以密封科技2017年经审计扣非后净利润×8倍P/E为公允价值补充确认股份支付费用663万元。 发行人在上线交货结算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公司收到结算通知并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2016年末,发行人个别人员由于理解偏差未及时查阅客户结算通知并核对,导致2016年部分收入在2017年确认。 本次申报前,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于上述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对收入确认政策的具体执行要求进行了明确和统一,相应调减2017年营业收入1,307.03万元;受此影响,相应调减营业成本791.13万元,对应销售费用-三包费调减71.89万元。 2017年发行人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一方面发行人对研发项目产生的试制品进行了销售,未相应冲减研发费用;另一方面,部分涉及生产的模具费用和人员薪酬错误归集计入研发费用。本次申报针对于上述研发费用的归集进行了更正,相应调减2017年研发费用1071.13万元,并对发行人研发费用的归集和研发活动的管理进行了规范整改。 本次IPO申报与前次IPO申报相比,密封科技的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均未发生变化,签字人员略有变动。其中保荐代表由曾军、章熙康变更为曾军、贾磊,变更原因为项目组人员安排变动;本次IPO承办律师新增刘亚楠,变更为杨开广、田雅雄、刘亚楠,原因系因核查工作需要增加承办律师。该公司的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虽然审计机构变更,但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发生改变,依然为段奇、胡晓辉。对此,密封科技称,变更审计机构原因系承办会计师变更执业机构。 产能利用率不饱和仍募资扩产 招股说明书显示,密封科技气缸盖垫片、附属垫片和密封纤维板产能利用率均逐年下滑,且最近两年附属垫片和密封纤维板产能利用率较低。 过去三年及一期,密封科技气缸盖垫片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8.44%、99.76%、85.00%和78.17%;附属垫片产能利用率为91.21%、45.94%、55.57%和53.22%;密封纤维板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7.38%、64.61%、56.65%和49.01%;隔热防护罩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1.86%、99.99%、91.41%和130.41%;金属涂胶板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7.43%、92.89%、99.11%和97.30%。 密封科技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于密封垫片技改扩产项目、隔热防护罩技改扩产项目以及厚涂层金属涂胶板技改扩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1.76亿元、8308.47万元和1.14亿元。募投项目建成后,各产品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从产能利用率来看,除隔热防护罩外,密封科技密封垫片和金属涂胶板的现有产能利用率均不饱和。 而该公司募投项目密封垫片技改扩产项目将新增密封垫片生产能力1260万片,募投项目隔热防护罩技改扩产项目将新增隔热防护罩生产能力320万片,募投项目厚涂层金属涂胶板技改扩产项目将形成厚涂层金属涂胶板产品174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根据招股说明书,目前密封科技附属垫片的年产能为740万片,隔热防护罩的年产能为99.75万片,金属涂胶板的年产能为52.60万平方米。 2019年营收、净利双双下滑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密封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25亿元、2.64亿元、3.82亿元、4.19亿元、3.99亿元和2.20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44.21万元、3404.64万元、7332.58万元、9026.19万元、7813.13万元和4752.58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76.22万元、3390.17万元、7711.88万元、8949.66万元、7736.29万元和4411.29万元。 2016年至2019年,密封科技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17.34%、44.79%、9.53%、-4.58%,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不适用、115.37%、23.10%和-13.44%。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33.54万元、2013.62万元、2578.44万元、7347.17万元、1.21亿元和7694.94万元。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76亿元、1.58亿元、1.89亿元、2.67亿元、2.84亿元和1.79亿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78.27%、59.98%、49.35%、63.70%、71.07%和81.45%。 另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20年1-9月,密封科技经审阅的营业收入为3.40亿元,同比增长20.82%;净利润为7402.08万元,同比增长27.55%;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35.92万元,同比增长18.91%。 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截至2015年12月末、2016年12月末、2017年12月末、2018年12月末、2019年12月末和2020年6月末,密封科技资产总额分别为2.42亿元、2.93亿元、4.04亿元、4.19亿元、5.03亿元和5.24亿元。其中,该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58亿元、2.11亿元、3.27亿元、3.40亿元、4.30亿元和4.5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65.23%、72.13%、80.94%、81.12%、85.32%和85.85%;非流动资产分别为8430.16万元、8159.45万元、7692.00万元、7917.92万元、7389.81万元和7413.1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77%、27.87%、19.06%、18.88%、14.68%和14.15%。 过去五年及一期各期末,密封科技的货币资金分别为1035.11万元、2267.32万元、1807.29万元、1524.12万元、8417.27万元和1.26亿元,货币资金余额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55%、10.73%、5.53%、4.48%、19.59%和28.06%,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存款。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负债总额分别为1.76亿元、1.39亿元、1.89亿元、1.25亿元、1.79亿元和1.85亿元。其中,该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28亿元、1.44亿元、1.77亿元、1.06亿元、1.56亿元和1.56亿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7.70%、97.44%、93.76%、84.96%、87.18%和84.66%;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00.63万元、377.78万元、1178.07万元、1873.00万元、2298.16万元和2830.6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30%、2.56%、6.24%、15.04%、12.82%和15.34%。 2015年至2017年,密封科技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7500.00万元、7500.00万元和6000.0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28%、50.91%和31.82%。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该公司无短期借款。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无长期借款。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00%、50.31%、46.72%、29.71%、35.61%和35.23%;流动比率分别为1.24、1.47、1.85、3.21、2.75和2.88;速动比率分别为1.24、1.47、1.49、2.64、2.29和2.42。 过去三年及一期,中原内配、湘油泵、贝斯特、雪龙集团和朗博科技5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27.64%、25.18%、25.81%和25.83%;流动比率平均值(不含朗博科技)分别为2.42、2.45、2.96和4.36;速动比率平均值(不含朗博科技)分别为1.95、1.84、2.25和3.69。 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滑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5467.35万元、5901.14万元、1.21亿元、1.17亿元、1.24亿元和1.65亿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57%、27.94%、37.00%、34.41%、28.98%和36.61%;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783.59万元、6253.60万元、1.28亿元、1.23亿元、1.31亿元和1.7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71%、23.69%、33.43%、29.49%、32.88%和78.84%。 过去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密封科技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合并口径)余额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69.16%、68.40%、69.97%和79.76%。 过去三年及一期,密封科技存在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形,逾期金额分别为2605.88万元、1008.69万元、1488.73万元和2305.86万元,逾期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40%、8.17%,11.33%和13.28。其中,逾期应收账款中逾期1年以上的金额分别为150.51万元、91.78万元、67.84万元和52.45万元,占应收款余额比例分别为1.18%、0.74%、0.52%和0.30%。 密封科技称,逾期应收账款中逾期1年以内的主要客户为潍柴动力、北汽福田、广西玉柴等知名主机厂,信用期60-150天不等,部分客户付款的审批流程较长导致应收账款部分逾期。根据历史的合作经验,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实际发生坏账的比例极低,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同时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密封科技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收金额分别为2549.56万元、952.20万元、1412.93万元和2095.78万元,占比分别为97.84%、94.40%、94.91%和90.89%。 2017年度,密封科技的第三方回款金额为0.4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2018年度、2019年及2020年1-6月不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 密封科技称,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主要是由于部分后市场客户地理位置较为偏远,到银行汇款较为不便且销售金额较小,因此由公司业务员现金收款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26次、4.39次、3.71次、3.33次、3.14次和1.44次。 过去三年及一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3.68次/年、3.22次/年、3.07次/年和1.43次/年。 应收票据连续四年增长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4488.15万元、6826.41万元、1.23亿元、1.47亿元、1.49亿元和8563.8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38%、32.32%、37.52%、43.06%、34.61%和19.05%。 密封科技称,过去三年及一期,公司客户主要为主机厂,该类客户大多采用票据结算,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持续增长,分别为1.25亿元、1.49亿元、1.51亿元和8734.55万元。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应收票据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构成。其中,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2167.65万元、4988.94万元、1.03亿元、1.35亿元、1.44亿元和8027.35万元,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2320.50万元、1837.47万元、2165.87万元、1357.33万元、649.07万元和707.20万元。 过去三年及一期,密封科技应收票据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63%、35.50%、37.78%和39.67%,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的平均值分别为15.95%、16.37%、16.52%和35.97%。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密封科技背书票据金额分别为3536.67万元、4792.37万元、4227.64万元和2876.41万元,承兑票据金额分别为8933.53万元、1.01亿元、1.09亿元和2227.90万元,未背书未到期票据分别为0元、0元、0元和3630.24万元。 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731.19万元、5900.52万元、6252.26万元、6122.73万元、7209.10万元和7228.5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92%、27.94%、19.14%、18.00%、16.78%和16.08%;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4791.29万元、5991.75万元、6333.78万元、6400.94万元、7997.19万元和7881.88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60.10万元、91.24万元、81.52万元、278.21万元、788.09万元和653.32万元。 密封科技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的存货中,原材料余额分别为959.15万元、1279.08万元、1342.01万元、1123.86万元、1502.58万元和1704.25万元,原材料主要为公司根据生产需要采购的不锈钢、冷板等;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741.15万元、1365.86万元、2015.14万元、3206.16万元、3346.37万元和3200.40万元,占存货金额的比重分别为16.47%、22.80%、31.82%、50.09%、41.84%和40.60%;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741.15万元、1365.86万元、1971.98万元、1144.39万元、1918.27万元和1559.77万元。 密封科技称,公司存在发出商品的主要原因包括主机厂客户在领用产品后对产品确认采购有一定时间周期,即公司发货至主机厂客户后,客户按照自身生产进度领用产品并定期向公司下达开票通知单,因此,受发出产品是否上线和开票通知单下达时间周期的影响,已出库但尚未被客户确认领用的产品形成发出商品;此外,部分客户尚未签收的在途产品形成发出商品。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67次/年、2.65次/年、3.58次/年、3.49次/年、3.10次/年和1.55次/年。 过去三年及一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3.74次/年、3.38次/年、3.19次/年和1.47次/年。 贡献八成营收产品毛利率呈下滑趋势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78%、45.25%、45.16%、45.80%、42.16%和41.71%。密封科技称,2019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小幅波动,主要系公司核心产品密封垫片下游市场尚处于国五标准向国六标准切换的过渡期,毛利率受到一定影响。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主营业务产品分别为密封垫片、隔热防护罩、密封纤维板、金属涂胶板。其中,密封垫片毛利占比分别为83.12%、87.83%、85.68%、86.03%、84.01%和83.27%,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02%、78.97%、79.81%、81.04%、79.22%和79.41%;隔热防护罩毛利占比分别为7.86%、5.04%、5.60%、5.04%、2.96%和4.95%,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8%、6.60%、6.07%、5.77%、4.44%和5.70%;密封纤维板毛利占比分别为5.35%、3.08%、4.38%、4.54%、5.02%和4.06%,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24%、8.64%、8.33%、7.11%、7.27%和6.27%;金属涂胶板毛利占比分别为3.67%、4.05%、4.35%、4.39%、8.00%和7.72%,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6%、5.79%、5.79%、6.08%、9.06%和8.62%。 其中,密封垫片单位售价分别为8.62元/片、9.91元/片、11.17元/片、12.37元/片、11.64元/片和11.50元/片,毛利率分别为42.43%、50.33%、48.48%、48.62%、44.71%和43.73%;隔热防护罩单位售价分别为23.52元/片、22.51元/片、19.89元/片和21.07元/片,毛利率分别为33.47%、34.52%、41.62%、40.03%、28.12%和36.25%;密封纤维板单位售价分别为22.33元/千克、22.75元/千克、18.82元/千克、21.35元/千克、24.98元/千克、27.71元/千克、27.70元/千克和28.55元/千克,毛利率分别为17.97%、16.12%、23.72%、29.24%、29.12%和27.04%;金属涂胶板单位售价分别为78.87元/平方米、88.66元/平方米、86.67元/平方米、83.44元/平方米、86.79元/平方米和94.56元/平方米,毛利率分别为23.64%、31.66%、33.94%、33.10%、37.25%和37.33%。 过去三年及一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44.01%、41.72%、39.10%和38.35%。 研发费用不及销售费用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销售费用分别为2201.09万元、2623.32万元、3228.43万元、3501.46万元、3426.27万元和1713.4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9%、9.94%、8.45%、8.37%、8.58%和7.78%;研发费用分别为1575.88万元、2544.75万元、1770.33万元、1867.12万元、2149.13万元和957.61万元,占比分别为7.01%、和9.64%、4.63%、4.46%、5.38%和4.35%。 过去三年及一期,同行业课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6.12%、5.56%、5.55%和4.44%; 过去五年及一期,该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三包费、职工薪酬以及运输费等项目。其中,三包费分别为828.78万元、1032.23万元、1603.44万元、1825.48万元、1655.28万元和947.66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37.65%、39.35%、49.67%、52.13%、48.31%和55.31%;职工薪酬分别为612.50万元、687.09万元、726.07万元、770.27万元、888.56万元和354.82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7.83%、26.19%、22.49%、22.00%、25.93%和20.71%;运输费分别为378.80万元、450.70万元、416.20万元、407.61万元、355.17万元和193.34万元,占比分别为17.21%、17.18%、12.89%、11.64%、10.37%和11.28%。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研发费用主要系预研发及同步研发相关费用,主要费用系研发项目有关人员的薪酬、消耗的新材料及模具费。过去五年及一期,该公司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651.42万元、611.70万元、753.56万元、850.69万元、938.04万元和427.23万元,占比分别为41.34%、24.04%、42.57%、45.56%、43.65%和44.61%;新品材料费分别为177.85万元、573.10万元、731.70万元、683.94万元、613.43万元和237.37万元,占比分别为11.29%、22.52%、41.33%、36.63%、28.54%和24.79%;模具费分别为393.04万元、994.87万元、439.77万元、414.97万元、447.50万元和250.26万元,占比分别为24.94%、39.09%、24.84%、22.23%、20.82%和26.13%。 2017年至2019年前五大客户集中度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过去五年及一期,密封科技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分别为46.19%、50.67%、55.35%、58.83%、55.98%和59.43%,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04亿元、1.34亿元、2.15亿元、2.49亿元、2.26亿元和1.32亿元。 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平均值分别为50.31%、50.41%和55.08%。 2017年至2019年,密封科技前五大客户均为国内知名的发动机主机厂,潍柴控股、中国一汽、中国重汽、上汽集团、广西玉柴稳居前五大客户。2020年上半年,东风汽车取代广西玉柴居于该公司前五大客户第五位。 密封科技称,发行人与前五大客户的合作历史已有十年以上,双方之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发行人与前五大客户旗下的主要采购主体签署了长期供货协议,有效保障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 员工人数连续两年及一期同比下滑 截至2015年12月末、2016年12月末、2017年12月末、2018年12月末、2019年12月末和2020年6月末,密封科技聘用的员工人数分别为493人、467人、486人、477人、456人和453人。 2016年至2019年,密封科技员工人数同比下滑26人、-19人、9人和21人。 截至2020年6月30日,按员工专业结构分类,密封科技生产人员、研发人员、行政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财务人员和其他人员员工人数分别为271人、59人、54人、44人、12人、13人,占总员工人数比例分别为59.82%、13.02%、11.92%、9.71%、2.65%和2.87%。 截至2020年6月30日,按员工受教育程度分类,密封科技硕士及以上、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及以下员工人数分别为3人、84人、71人、295人,占总员工人数比例分别为0.66%、18.54%、15.67%、65.12%。 截至2020年6月30日,按员工的年龄分类,密封科技18至30(含)岁、30至40(含)岁和40岁以上员工人数分别为35人、171人、247人,占总员工人数比例分别为7.73%、37.75%、54.53%。 2017年存在“转贷” 2017年度,密封科技存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通过供应商取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行为,即发行人自银行取得借款后转账给供应商,供应商及时将上述款项转回给发行人。 密封科技上述“转贷”涉及金额分别为1500万元、2500万元、1000万元和1000万元。2017年度8月之后,该公司未发生新的“转贷”行为;截至2018年度6月,公司“转贷”行为涉及的贷款本息已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完毕,未给贷款银行造成损失。 密封科技解释称,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供应商以转贷形式获取银行贷款的事项,转贷形成原因主要系需要通过受托支付的方式进行发放贷款以满足资金监管要求,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行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后,通常于次日收到供应商转回的款项。上述资金均流回公司,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供应商未通过占用资金或其他方式获取利益,也未承担贷款利息支出或其他成本、费用。发行人未向上述供应商收取利息。 2017年度,密封科技曾存在为控股股东铭祥控股垫付少量退休人员费用等情况。上述费用2017年度为43.05万元。铭祥控股已于2017年度11月向密封科技返还上述款项。密封科技称,公司曾为铭祥控股(原烟台石棉)垫付其退休人员的医疗费、遗嘱补助等费用的原因在于发行人成立时,承担了铭祥控股前身烟台石棉1991年以前退休员工的退休费用。 同时,关联方还曾为密封科技垫付费用。2017年度1月,根据相关经营责任制奖惩考核办法,冰轮集团、铭祥控股分别向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支付2016年度奖励奖金125.00万元、100.00万元。发行人于2016年度就冰轮集团、铭祥控股支付奖励奖金事项计提管理费用225.00万元,于2017年度12月向铭祥控股清偿前述奖励资金100.00万元,并于2017年度确认资本公积125.00万元。自2018年度1月起,密封科技未发生关联方垫付费用的情形。 身陷纠纷诉讼 公开数据显示,密封科技近年来频繁陷入纠纷诉讼之中。 2012年至今,密封科技累计存在211条法律诉讼记录。其中,2017年至今,该公司存在79条法律诉讼记录。据了解,该公司纠纷案由包括不正当竞争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多种纠纷。 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最近一次出具《商标注册证明》之日(2020年7月17日),密封科技拥有已获正式授权的商标7项,其中3项为原始取得,4项为受让取得。 4年分红1.04亿元 2016年至2019年,密封科技共分红5次,累计分红金额1.04亿元。 2016年,密封科技现金分红1098万元。 2018年度4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98.00万元。 2019年度6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47.00万元。 2019年度11月1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上半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294.00万元。 2020年3月6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294.00万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声迅股份(003004.SZ)昨日打开一字涨停板,股价跌停,收报46.51元,跌幅10.00%,此前该股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截至今日收盘,声迅股份报47.97元,涨幅3.14%,成交额5.17亿元,换手率56.23%。 声迅股份于2020年11月26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2046万股,发行价格为20.26元/股,保荐机构为西部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翟晓东、李超。 声迅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天福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959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8.21%。谭政、聂蓉及谭天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谭政与聂蓉为夫妻关系,谭天为谭政与聂蓉之子。谭政直接持有公司1173.54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9.12%,聂蓉直接持有公司380.16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19%,谭天直接持有公司132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15%,且谭政和谭天通过天福投资间接控制公司48.21%的股份,谭政、聂蓉及谭天合计控制公司75.67%的股份。 声迅股份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安防行业,是一家安防整体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提供商,以智能技术和物联网平台技术与应用创新为引领,逐步形成自己的核心产品,聚焦金融、轨道交通、城市公共安全等领域,为用户提供智能化、信息化、行业化的安防整体解决方案和安防运营服务。 声迅股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5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8亿元,其中2.11亿元用于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9686.84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声迅股份发行费用总额为3643.69万元,其中,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获得承销和保荐费用2118.55万元,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471.70万元,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550.00万元。 2016年至2012年1-6月,声迅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入1.93亿元、3.76亿元、3.17亿元、3.65亿元、7493.0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056.43万元、7317.24万元、7419.86万元、7722.59万元、1771.26万元。 2016年至2012年1-6月,声迅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23亿元、2.52亿元、3.63亿元、2.83亿元、1.03亿元。 过去四年一期,声迅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低于净利润。2016年至2020年1-6月,声迅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9.93万元、-1476.03万元、5163.01万元、4300.63万元、-4029.78万元。各期公司净利润现金含量(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利润)分别为0.16、-0.20、0.70、0.56、-2.28。 2016年末至2020年6月末,声迅股份的资产总计2.46亿元、3.98亿元、3.95亿元、5.01亿元、4.59亿元;负债合计分别为1.40亿元、2.27亿元、1.68亿元、2.17亿元、1.77亿元。 报告期各期末,声迅股份短期借款分别为5500万元、5000万元、7000万元、7950万元、7600万元。 截至今年6月末,声迅股份的短期借款超同期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7732.73万元、4581.81万元、9610.42万元、1.11亿元、3522.50万元。 声迅股份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均值。2016年至2020年1-6月,声迅股份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82%、56.85%、42.40%、43.28%、38.62%;同期行业均值分别为31.27%、33.04%、35.14%、35.37%、33.51%。 2016年末至2010年6月末,声迅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306.66万元、2.51亿元、2.41亿元、3.56亿元、3.63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106.13万元、2.31亿元、2.17亿元、3.16亿元和3.23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77%、65.86%、60.84%、69.57%和77.55%,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1.69%、61.49%、68.41%、86.70%和431.30%。 除2017年外,声迅股份2016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的逾期应收账款均超同期净利。各期信用期外应收账款分别为5068.15万元、5642.65万元、1.26亿元、1.30亿元、2.79亿元,占比分别为69.45%、22.51%、52.18%、36.45%、76.90%。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056.43万元、7317.24万元、7419.86万元、7722.59万元、1771.26万元。 声迅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且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2016年至2020年1-6月,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70、2.07、1.20、1.21、0.4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09、2.72、2.42、2.04、1.60。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089.30万元、6887.53万元、2566.93万元、1642.57万元和3555.49万元,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64%、19.60%、7.19%、3.61%和8.53%。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为2.89、3.34、3.52、8.83、2.6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42、3.61、3.67、3.56、1.98。 2016年末至2020年6月末,声迅股份员工人数分别为844人、769人、689人、584人、595人。2020年6月末较2016年末,公司员工人数减少了249人。 声迅股份的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均均值。2016年2020年1-6月,声迅股份研发费用分别为1466.12万元、1862.51万元、1644.87万元、2398.54万元、788.5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61%、4.95%、5.18%、6.58%、10.52%。同行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1.83%、10.72%、11.00%、12.06%、16.44%。 声迅股份各期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2016年至2020年1-6月,声迅股份销售费用分别为1525.67万元、2261.54万元、1902.72万元、2244.88万元、1016.2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7.92%、6.01%、5.99%、6.16%、13.56%。同行销售费用率平均数分别为12.25%、10.91%、10.87%、12.39%、15.13%,同行销售费用率中位数分别为11.56%、9.77%、8.99%、10.70%、13.81%。 2016年至2020年1-6月,声迅股份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48%、46.85%、47.64%、49.03%及54.57%,行业平均数分别为44.51%、43.17%、41.90%、36.63%、40.86%。 2018年、2019年、2020年上半年,声迅股份净资产收益率下滑猛烈。2016年至2020年1-6月,声迅股份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0.36%、52.65%、37.65%、29.68%、5.72%。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2月10日,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能源”)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南网能源拟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7.58亿股,拟募集资金15.66亿元,分别用于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河南长领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技术改造项目)、城市照明节能服务拓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10亿元、9.36亿元、12.19亿元、15.08亿元、8.33亿元,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1亿元、1.26亿元、1.86亿元、2.76亿元、1.2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0亿元、3.37亿元、8.27亿元、4.50亿元、2.31亿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56亿元、9.48亿元、13.00亿元、13.59亿元、6.31亿元。 2016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南网能源主营业务收现比率低于1,分别为92.86%、90.11%、75.76%。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总资产分别为39.19亿元、50.86亿元、66.90亿元、88.82亿元、97.62亿元,总负债分别为27.27亿元、36.85亿元、47.72亿元、43.92亿元、51.88亿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合计为35.42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9.57%、72.45%、71.33%、49.45%和53.14%。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南网能源应收账款原值2.32亿元、3.92亿元、5.91亿元、8.96亿元、11.9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2.64%、41.88%、48.45%、59.42%、143.14%。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滑,分别为3.85、3.00、2.48、2.03、0.80,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54、2.33、2.40、2.30、0.94。 2016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增幅分别为31.88%、30.21%、23.73%,而应收账款原值增幅分别为69.19%、50.65%、51.73%。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南网能源存货金额分别为203.52万元、1516.37万元、1925.09万元、5774.00万元和6278.07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4%、1.42%、1.38%、2.81%和2.95%。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2.05、67.94、44.02、24.19和8.36,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2.65、1.87、2.27、2.87、1.90。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48%、37.59%、37.84%、38.24%和39.51%,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22.64%、28.02%、24.16%、33.07%、31.88%。 南网能源研发费用滑坡,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研发费用分别为3161.51万元、2276.77万元、1788.48万元、1252.46万元、684.18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45%、2.43%、1.47%、0.83%、0.82%,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7年至2020年1-6月,可比公司平均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48%、1.95%、3.06%、3.97%。 据招股书披露,截至2020年9月15日,南网能源存在的涉案标的金额在100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共有4件。分别为南网能源与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节能服务合同纠纷案,广西昌菱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合同纠纷案,公司与长沙派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联达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云南能源与云南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泰丽酒店分公司合同纠纷案。 南网能源及其分、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共15件,主要涉及土地、环保、质量监督、税务方面。 中国经济网向南网能源董事会办公室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主业节能服务 拟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据招股书介绍,南网能源主要从事节能服务,为客户能源使用提供诊断、设计、改造、综合能源项目投资及运营维护等一站式综合节能服务。公司根据客户所在行业特性、外部环境资源禀赋情况、客户自身经营特点和节能减排需求,通过整合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充分利用高效节能环保设备,转变客户用能来源、用能方式,在满足客户对各类能源(电、热、冷、蒸汽、压缩气体等)需求的同时,降低客户用能投资风险,提升客户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能源费用和碳排放,从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司构建了覆盖节能设计、改造、服务等综合节能服务体系,打造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平台,建成了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型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节能解决方案,是全国领先的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城市照明节能投资运营服务商。公司是唯一一家同时拥有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颁发的工业节能领域5A级证书、建筑节能领域5A级证书、公共设施节能领域5A级证书的公司,是国家发改委备案、国家工信部推荐的节能服务公司。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方电网直接持有公司50.49%股份,通过绿色能源混改基金间接持有公司10.33%股份,合计持有南网能源60.8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南方电网由中央直接管理,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实际控制人。因此,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南网能源拟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7.58亿股,拟募集资金15.66亿元,其中,8.00亿元用于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4.64亿元用于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940.00万元用于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河南长领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技术改造项目)、2283.00万元用于城市照明节能服务拓展项目、2.50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业绩持续增长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10亿元、9.36亿元、12.19亿元、15.08亿元、8.33亿元,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1亿元、1.26亿元、1.86亿元、2.76亿元、1.26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0亿元、3.37亿元、8.27亿元、4.50亿元、2.31亿元。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56亿元、9.48亿元、13.00亿元、13.59亿元、6.31亿元。 2016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南网能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当期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分别为92.86%、90.11%、75.76%。 今年上半年负债51.9亿元 有息负债35.4亿元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总资产分别为39.19亿元、50.86亿元、66.90亿元、88.82亿元、97.62亿元,总负债分别为27.27亿元、36.85亿元、47.72亿元、43.92亿元、51.8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9.57%、72.45%、71.33%、49.45%和53.14%。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合计为35.42亿元,面临潜在的偿债风险。 此外,招股书披露,公司将部分项目资产未来收费权用于借款质押,截至2020年6月末,相应涉及收费权质押、抵押借款和融资租赁借款金额合计15.82亿元,项目资产未来收费权质押将限制公司未来资金筹措能力,进而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及资产抵质押情况等将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水平甚至可持续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16年至2018年,公司货币资金远低于同期短期借款。2019年,公司货币资金大增,短期借款显著降低。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南网能源货币资金分别为9895.23万元、1.29亿元、2.67亿元、6.96亿元、5.11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73%、12.05%、19.10%、33.87%和23.98%。 招股书称,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8年末大幅增加4.29亿元,主要系2019年公司完成两次股权增资,收到股东增资款项25.2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4.60亿元、5.48亿元、5.85亿元、1.43亿元、3.08亿元。 应收账款增长快 今年上半年增至11.9亿元超营业收入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南网能源应收账款原值2.32亿元、3.92亿元、5.91亿元、8.96亿元、11.9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2.64%、41.88%、48.45%、59.42%、143.14%。 2016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增幅分别为31.88%、30.21%、23.73%,而应收账款原值增幅分别为69.19%、50.65%、51.73%。 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金额分别为6530.41万元、1.68亿元、2.51亿元、5.83亿元、7.44亿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8.18%、42.87%、42.49%、65.00%和62.38%。 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逐年增加,主要受国家财政部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时间有所延后的影响。 报告期内,扣除应收补贴款后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6亿元、2.24亿元、3.40亿元、3.14亿元和4.4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44%、23.93%、27.86%、20.79%和26.93%。 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滑,分别为3.85、3.00、2.48、2.03、0.80,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54、2.33、2.40、2.30、0.94。 今年上半年存货6278万元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南网能源存货金额分别为203.52万元、1516.37万元、1925.09万元、5774.00万元和6278.07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4%、1.42%、1.38%、2.81%和2.95%。 其中,未完工项目成本分别为200.29万元、1457.81万元、1354.23万元、3988.38万元、0元。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2.05、67.94、44.02、24.19和8.36,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2.65、1.87、2.27、2.87、1.90。 综合资源利用业务毛利率逐年下滑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48%、37.59%、37.84%、38.24%和39.51%。 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22.64%、28.02%、24.16%、33.07%、31.88%。 南网能源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水平,且2016年、2017年、2018年,与可比公司中材节能、天壕环境、聆达股份相比,毛利率最高。 招股书称,公司毛利率较为平稳,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主要系业务结构差异所致。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材节能、天壕环境和聆达股份均为国内从事余热余压节能服务的领先企业,而公司在工业节能领域主要以分布式光伏业务为主,余热余压节能项目较少,由于分布式光伏业务的毛利率较高,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毛利率。 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综合资源利用毛利率逐期下滑,分别为64.86%、62.08%、49.65%、45.96%。 研发费用投入越来越少 2016年至2020年1-6月,南网能源研发费用分别为3161.51万元、2276.77万元、1788.48万元、1252.46万元、684.18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45%、2.43%、1.47%、0.83%、0.82%。 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7年至2020年1-6月,可比公司平均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48%、1.95%、3.06%、3.97%。 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在报告期内分别为2659.68万元、1794.08万元、1502.41万元、977.98万元、549.37万元,为实际参与研发项目人员的工资薪酬支出。 据招股书,公司研发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在1至2年,报告期内公司原有的研发项目逐步完成,公司前期的研发成果转入生产经营阶段,研发项目数量有所减少。 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研发项目数量分别为40个、32个、23个和11个,研发项目数量逐年减少,研发投入金额有所下降。 此外,公司多项专利权为受让,6项发明专利中5个为受让,33项实用新型专利中2个为受让,17个外观设计专利中9个为受让。 1000万元以上诉讼4件 据招股书披露,截至2020年9月15日,南网能源存在的涉案标的金额在100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共有4件。分别为南网能源与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节能服务合同纠纷案,广西昌菱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合同纠纷案,公司与长沙派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联达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云南能源与云南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泰丽酒店分公司合同纠纷案。 这4件已披露1000万元以上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占公司全部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的63.88%。 第一起诉讼:原告为南网能源,被告为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东方日立(成都)电控设备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给水泵变频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已于2019年1月18日解除;判令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向发行人赔付因违约而给发行人造成的投资成本费用损失984.81万元、预期可得利益损失660.00万元及利息损失;判令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服务费、评估费等所有相关诉讼费用由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承担。 第二起诉讼:原告为广西昌菱,被告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裁决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向广西昌菱公司支付项目建设总工期延误的赔偿金及违约金2238.21万元;裁决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向广西昌菱公司支付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赔偿金共计493.96万元;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广西昌菱公司为追索债权产生的律师代理21.94万元;仲裁费、评估费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第三起诉讼:原告为长沙派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为南网能源、中联达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中联达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450.66万元及利息;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南网能源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中联达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南网能源向原告退还履约保证金612.65万元、中标服务费18.57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中联达返还管理费120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中联达、发行人承担。 第四起诉讼:原告为云南能源,被告为云南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泰丽酒店分公司。诉讼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为履行《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的投资额人民币967.50万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节能收益人民币314.81万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未支付完毕上述第2、3项仲裁请求项下全部金额之前,申请人对已经完成投资建设的所有设备享有所有权、取回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招股书披露15起违法违规情况 南网能源及其分、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共15件,主要涉及土地、环保、质量监督、税务方面。 土地相关行政处罚:2018年4月19日,盘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国土资执罚字[2018]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晟佑晟新能源公司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于2017年2月在盘州市保田镇鹅毛寨村占用集体土地39200平方米建设鹅毛寨光伏发电站升压站及料场的行为,责令晟佑晟新能源公司立即停止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立即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料场的一切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升压站及附属设施,处以罚款合计18.24万元。2018年5月23日,晟佑晟新能源公司已及时缴纳上述罚款18.24万元。 环保相关行政处罚:关于广西昌菱公司环保违规处罚,2019年4月17日,上思县环境保护局作出“上环罚字[2019]6号”《上思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西昌菱公司的锅炉烟气排放口自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15日氮氧化物超《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限值排放的行为,决定处以罚款10万元。 2019年6月28日,上思县环境保护局作出“上环罚字[2019]9号”《上思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西昌菱公司的锅炉烟气排放口自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5月8日15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限值的行为,决定处以罚款12万元。 关于晟佑晟新能源公司环保违规处罚,2018年2月24日,盘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盘环罚字[2018]2号”《盘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晟佑晟新能源公司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或备案文件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决定处以罚款20万元,并责令晟佑晟新能源公司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 2018年8月28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作出“黔环辐罚字[2018]8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晟佑晟新能源公司盘县鹅毛寨一期50MWp农业光伏电站配套建设的220kV升压站及1条220kV输电线路建设工程,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即开工建设的行为,决定罚款23.75万元。 质量监督相关行政处罚:2018年8月7日,毕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毕)质监罚字[2018]1-04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网能源子公司贵州南能智光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决定给予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贵州南能智光公司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工作,及时申请完善相关手续,完成了两台锅炉的相关检验手续,且属于初次违法”。2018年8月13日,贵州南能智光公司已及时缴纳上述罚款3万元。 税务相关行政处罚:“穗开国税简罚[2017]178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7年3月6日,南网能源丢失发票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罚款80元。 “莞城国税简罚[2018]7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8年3月30日,南网能源东莞分公司逾期申报增值税被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罚款200元。 “三税乐简罚[2019]15004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9年3月15日,佛山市南新太阳能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2015年2月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乐平税务分局罚款200元。 “三税乐简罚[2019]15004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9年3月15日,佛山市南新太阳能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2018年9月印花税的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乐平税务分局罚款200元。 “南国税简罚[2017]92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7年8月9日,广东鼎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丢失发票被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罚款40元。 “南海税一简罚[2019]15153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9年6月13日,广东鼎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1月的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罚款200元。 “封税简罚[2019]3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9年1月7日,封丘县润恒能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被国家税务总局封丘县税务局尹岗税务分局罚款100元。 “封税简罚[2019]176153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9年3月13日,封丘县润恒能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被国家税务总局封丘县税务局尹岗税务分局罚款300元。 “穗越税一所简罚[2019]15984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显示,2019年12月15日,广州智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丢失发票被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罚款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