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2月11日,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点天下”)首发申请将上会。易点天下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效果广告服务收入。公司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7550.1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拟募集资金12.42亿元,其中8.92亿元用于“程序化广告平台升级项目”、1.50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易点天下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而中信证券还系易点天下的股东,其全资二级子公司金石灏汭持有易点天下本次发行前1.01%的股份。 2018年、2019年,易点天下收到现金均不及营收。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99亿元、19.79亿元、24.93亿元、10.68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9.04亿元、18.44亿元、22.76亿元、13.16亿元。 2019年公司净利不及2017年。以上同期,易点天下净利润分别为2.65亿元、1.91亿元、2.41亿元、0.9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6亿元、-3479.31万元、2.42亿元和1.17亿元。 公司应收账款占营收比例持续增长。2017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月末,易点天下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04亿元、6.95亿元、9.56亿元和7.20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8.04%、35.12%、38.33%和67.49%。 各期,公司逾期应收账款远甩同期净利。各期,易点天下已逾期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3.85亿元、4.37亿元、4.34亿元、3.95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回款金额分别为3.67亿元、3.88亿元、3.42亿元、2.53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回款金额分别为1817.37万元、4910.74万元、9121.62万元、1.43亿元。同期,易点天下净利润分别为2.65亿元、1.91亿元、2.41亿元、0.93亿元。 公司毛利率呈下滑趋势。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易点天下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67%、22.05%、18.74%和19.84%。 公司ROE亦呈下滑趋势,特别是今年上半年相较去年大跌62.28%至个位数。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易点天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4.29%、17.97%、19.17%、7.23%。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员工人数连降。2017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月末,易点天下员工人数分别为434人、460人、445人和431人。 2017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易点天下资产总计分别为16.07亿元、16.72亿元、20.44亿元、22.09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15.45亿元、15.93亿元、19.26亿元、20.97亿元,占比分别为96.16%、95.26%、94.27%、94.92%。 2017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易点天下货币资金分别为6.02亿元、5.63亿元、7.81亿元、8.09亿元,其中银行存款分别为6.02亿元、5.63亿元、7.81亿元、8.09亿元。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分别为2.73亿元、1.15亿元、4.91亿元、4.83亿元。 以上同期,易点天下负债合计分别为6.10亿元、5.46亿元、8.09亿元、8.7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5.99亿元、5.41亿元、8.02亿元、8.67亿元,占比分别为98.22%、99.14%、99.20%、99.23%。 截至今年6月末,易点天下无短期借款、无长期借款、无有息负债。 不仅手握巨额存款,过去3年,易点天下合计分红4.48亿元。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金额分别为2.38亿元、5945.76万元和1.51亿元。 2017年、2018年,Bytedance即字节跳动系易点天下第一和第二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2.33亿元、1.70亿元,呈下滑趋势。2019年、2020年上半年,Bytedance退出易点天下前五大客户。2019年、2020年上半年,易点天下对Bytedance的收入分别为490.24万元和52.01万元。 易点天下回复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称,2019年对Bytedance收入大幅减少,主要由于2017年Bytedance在中长尾媒体效果营销端进行了大量海外推广,2018年开始出于透明度和品牌形象建立的考虑,广告主逐步转向头部媒体投放,至2019年Bytedance产品基于前期投放已实现受众推广,进入变现回收期,因此相应减少广告投放。 与此同时,Bytedance还系易点天下大供应商,公司对其采购金额呈上涨趋势。2019年、2020年1-6月,公司向Bytedance采购金额分别为1.42亿元、1.65亿元,采购占比分别为4.77%、8.06%。 易点天下采购越来越集中于谷歌。GoogleAsiaPacificPte.Ltd.系公司2017年第3大供应商,2018年、2019年及今年上半年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各期对其采购金额分别为1.85亿元、6.46亿元、16.16亿元、11.67亿元,采购占比分别为10.07%、30.69%、54.15%、56.91%。 易点天下的实际控制人为邹小武,邹小武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邹小武及其团队通过受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高曼重工股份及认购高曼重工定向发行的股份,取得高曼重工控制权。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高曼重工更名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变更经营范围。 随后,易点天下与中小板公司吉宏股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希望通过此次重组登陆A股市场,但最终折戟。 2017年2月,公司与吉宏股份公告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吉宏股份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易点天下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17年4月,公司和吉宏股份公告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据ipo观察,在新三板上挂牌后,该公司完成了4次募资,累计融资10亿元。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日起终止在新三板挂牌。 效果广告公司拟创业板募资12.4亿其中2亿元补流 易点天下的主营业务包括效果广告服务、品牌广告服务以及头部媒体账户管理服务。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效果广告服务收入占易点天下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41%、96.93%、97.52%、98.14%。 效果广告是指广告主根据广告所实现的商业效果与互联网媒体或互联网广告服务商进行结算的广告类型,常用的商业效果包括APP下载、APP安装、用户注册、商品购买等,可以归纳为按CPA模式结算。CPA指CostPerAction,每有效转化的成本,是效果广告常用的计费模式,具体效果可以进一步细分为销售额(CPS,CostPerSales)、下载(CPD,CostPerDownload)、安装(CPI,CostPerInstall)、注册、购买、留存等。 易点天下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邹小武。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邹小武直接持有股份公司1.20亿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18%;同时,邹小武通过宁波众点间接持有公司0.84%权益。邹小武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1.02%权益。 邹小武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体简历如下: 邹小武:男,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邹小武赴美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接触到了互联网营销业务,并尝试创业。凭借着在互联网营销领域的经验和积累,2011年邹小武回国创业。2009年9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创想网络传媒公司首席执行官;2012年12月至2015年11月,担任NDP首席执行官;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易点天下董事长、总经理。 易点天下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7550.1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拟募集资金12.42亿元,其中8.92亿元用于“程序化广告平台升级项目”、1.50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 2019年净利不及2017年 2017年后两年,易点天下收到现金均不及营收。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99亿元、19.79亿元、24.93亿元、10.68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9.04亿元、18.44亿元、22.76亿元、13.16亿元。 2018年公司净利同比大跌27.77%,2019年公司净利同比回升25.83%,但仍不及2017年。以上同期,易点天下净利润分别为2.65亿元、1.91亿元、2.41亿元、0.9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6亿元、-3479.31万元、2.42亿元和1.17亿元。 易点天下招股书称,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由于:(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主要由于2018年度公司大型媒体推广业务收入增加。Google、Facebook等大型媒体供应商对付款周期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公司为获取更好的商业条款(如返点)和更加优惠的流量采购成本,以预付款形式支付部分流量采购成本,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公司2018年与Facebook的合作伙伴Yino(Hongkong)DigitalTechnologyCo.,Limited开展合作,由于Yino(Hongkong)DigitalTechnologyCo.,Limited2018年刚和Facebook合作,为了扩大业务规模,双方协商采用预付款形式结算,而其给予公司更高优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Yino(Hongkong)DigitalTechnologyCo.,Limited余额为3,268.48万元。随着双方合作不断加深,2019年双方不再采用预付款方式进行结算。(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出较2017年度增加,主要由于公司2017年度业绩大幅增加,期末计提年终奖同比增加较大且在2018年度发放,导致现金流出增幅较大。(3)支付的各项税费现金流出2018年较2017年增加,主要是由于缴纳所得税影响所致。2017年度业务超额完成,利润大幅增加,企业所得税同比增加,2017年第四季度所得税于2018年支付所致。(4)2018年之前,公司对应收账款回款催收不及时,导致应收账款回款较慢。 逾期应收账款狂甩净利 公司应收账款占营收比例持续增长。2017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月末,易点天下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04亿元、6.95亿元、9.56亿元和7.20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8.04%、35.12%、38.33%和67.49%。 各期,公司逾期应收账款远甩同期净利。各期,易点天下已逾期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3.85亿元、4.37亿元、4.34亿元、3.95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回款金额分别为3.67亿元、3.88亿元、3.42亿元、2.53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回款金额分别为1817.37万元、4910.74万元、9121.62万元、1.43亿元。同期,易点天下净利润分别为2.65亿元、1.91亿元、2.41亿元、0.93亿元。 易点天下招股书称,应收账款占营收比例逐年上升主要由于2019年末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增加较大,如(1)应收第一大阿里巴巴中,主要的交易主体Alibaba.comSingaporeE-CommercePrivateLimited账期为开票后60天,公司对其2019年余额为18,829.06万元,但该客户为公司2019年6月新发展的客户,交易金额仅为7个月的收入,所以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收入比例较大;(2)应收第四大CandymobiInformationTechnologyCo.,Limited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413.70万元,2019年交易额为9,568.41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收入比例67.03%,占比较高主要由于公司与该公司的交易主要集中在四季度,第四季度收入为6,143.62万元,占全年收入比例64.21%,该公司信用期为90天,所以2019年末余额占全年收入比例较高。 易点天下表示,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为:公司根据对其客户信用风险状况的评估指定其坏账计提政策,应收账款主要产生于效果广告客户,部分客户资金流不稳定,结算周期较长,导致部分应收款项账龄较长。但公司历史经验中双方后续对款项结算出现不一致意见或纠纷事项的情况较少,发生实际损失的情况较少,大部分客户后续付款情况良好。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均值。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易点天下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19、3.30、3.02、1.27,同行平均值分别为3.62、4.20、3.70、1.73。 毛利率下滑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易点天下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67%、22.05%、18.74%和19.84%。 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16.97%、12.87%、12.43%、14.39%。 易点天下招股书表示,2017年至2019年毛利率呈现下滑趋势。报告期内,由于我国互联网广告服务行业的市场业务竞争加剧,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且拓展的部分新客户毛利率相对较低,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ROE下滑 公司ROE呈下滑趋势,特别是今年上半年相较去年大跌62.28%至个位数。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易点天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4.29%、17.97%、19.17%、7.23%。 招股书称,在募集资金到位初期,由于各投资项目尚处于投入期,收益还未实现,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将有所降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公司的盈利能力会得到提升,净资产收益率也会随之提高。 员工人数连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员工人数连降。2017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月末,易点天下员工人数分别为434人、460人、445人和431人。 手握银行存款8亿元无有息负债 2017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易点天下资产总计分别为16.07亿元、16.72亿元、20.44亿元、22.09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15.45亿元、15.93亿元、19.26亿元、20.97亿元,占比分别为96.16%、95.26%、94.27%、94.92%。 2017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易点天下货币资金分别为6.02亿元、5.63亿元、7.81亿元、8.09亿元,其中银行存款分别为6.02亿元、5.63亿元、7.81亿元、8.09亿元。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分别为2.73亿元、1.15亿元、4.91亿元、4.83亿元。 以上同期,易点天下负债合计分别为6.10亿元、5.46亿元、8.09亿元、8.74亿元,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5.99亿元、5.41亿元、8.02亿元、8.67亿元,占比分别为98.22%、99.14%、99.20%、99.23%。 截至今年6月末,易点天下无短期借款、无长期借款、无有息负债。 过去3年分红4.5亿元 不仅手握巨额存款,过去3年,易点天下合计分红4.48亿元。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金额分别为2.38亿元、5945.76万元和1.51亿元。 2017年9月15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拟以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6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本次股利于2017年9月27日发放完毕。 2017年11月16日,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拟以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4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本次股利于2017年11月27日发放完毕。 2018年9月23日,公司2018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1-8月份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8年9月23日股东大会在册股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本次股利于2018年11月14日发放完毕。 2019年12月17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拟以2019年12月16日股东大会在册股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本次股利于2019年12月26日发放完毕。 易点天下招股书称,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逐年增加,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状况良好,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安排现金分红金额。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较高,主要由于公司2015至2016年均未进行过现金分红,随着公司经营积累,2017年进行了较高金额的现金分红。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557.42万元、-3,479.31万元、24,152.95万元和11,756.89万元,2017年和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大于现金分红金额,2018年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但执行现金分红后,公司仍保持较高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截至报告期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60,164.36万元、56,320.37万元、78,143.24万元和80,869.01万元,保留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也未超过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公司报告期内的现金分红具有合理性。 保荐机构间接持股 易点天下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而金石灏汭持有易点天下本次发行前1.01%的股份。金石灏汭系中信证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的二级子公司。 此外,易点天下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盛敏系公司股东邹园斌的配偶。邹园斌持有公司514.14万股,本次发行前的持股比例为1.29%。 招股书称,盛敏不属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项目经办人员。 字节跳动退出前五大客户逾半采购依赖谷歌 2017年、2018年,Bytedance系易点天下第一和第二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2.33亿元、1.70亿元,呈下滑趋势。2019年、2020年上半年,Bytedance退出易点天下前五大客户。 Bytedance即字节跳动,该公司产品包括今日头条、抖音、火山视频、西瓜视频等知名产品。 2019年、2020年上半年,易点天下对Bytedance的收入分别为490.24万元和52.01万元。 易点天下回复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称,2019年对Bytedance收入大幅减少,主要由于2017年Bytedance在中长尾媒体效果营销端进行了大量海外推广,2018年开始出于透明度和品牌形象建立的考虑,广告主逐步转向头部媒体投放,至2019年Bytedance产品基于前期投放已实现受众推广,进入变现回收期,因此相应减少广告投放。 与此同时,Bytedance还系易点天下大供应商,公司对其采购金额呈上涨趋势。2019年、2020年1-6月,公司向Bytedance采购金额分别为1.42亿元、1.65亿元,采购占比分别为4.77%、8.06%。 GoogleAsiaPacificPte.Ltd.系公司2017年第3大供应商,2018年、2019年及今年上半年的第一大供应商,各期对其采购金额分别为1.85亿元、6.46亿元、16.16亿元、11.67亿元,采购占比分别为10.07%、30.69%、54.15%、56.91%。 与猎豹移动非关联化后:关联交易金额大降小米系持股3.8% 猎豹移动(CheetahMobileInc)在2018年8月24日前系易点天下的关联方,不仅系易点天下的间接股东,还系易点天下的大供应商和大客户。但在猎豹移动(CheetahMobileInc)与易点天下由关联方变为非关联方后,猎豹移动与易点天下的关联交易金额也大幅下降。 据易点天下招股书,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安全”)曾为公司股东。金山安全系猎豹集团体系内公司,CheetahMobileInc.系金山安全的控股股东,曾担任易点天下董事的肖洁为CheetahMobileInc.的董事。 猎豹集团与小米集团于2017年10月前曾受同一控制,金山安全(猎豹集团体系内公司)及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小米集团体系内公司,以下简称“金星创投”)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金山安全和金星创投系报告期内曾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017年、2018年,猎豹移动(CheetahMobileInc)均为易点天下应用类第一大客户,易点天下对猎豹移动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307.98万元、3413.34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7%、1.73%。 此外,公司还与CheetahMobileInc存在关联采购。2017年、2018年,公司向CheetahMobileInc体系的主体发生的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3.05亿元、3.15亿元。交易内容为购买其Facebook流量和购买其中长尾流量。 CheetahMobileInc.的关联期间为报告期初至2018年8月24日,CheetahMobileInc.由关联方变为非关联方后,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与易点天下接受劳务的后续交易金额分别为1.22亿元、2.77亿元和8020.90万元。 招股书称,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购买流量金额大幅下降,主要是公司与更多Facebook合作伙伴开展合作,如2019年前五大供应商中的Yino(Hongkong)DigitalTechnologyCo.,Limited,通过Zoom采购的Facebook流量下降导致。 易点天下招股书表示,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CheetahMobileInc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分别为3.05亿元、4.37亿元、2.77亿元和8020.90万元。 金山安全现已不持有公司股份。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小米集团体系内的金星创投仍持有易点天下1506.9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80%,系易点天下第4大股东。 曾在新三板融资10亿元借壳A股失败 2015年,邹小武及其团队通过受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高曼重工股份及认购高曼重工定向发行的股份,取得高曼重工控制权。高曼重工股票自2013年8月8日起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高曼重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并更名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变更经营范围,完成公司治理层面、商号及主营业务的变更。 随后,易点天下与中小板公司吉宏股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希望通过此次重组登陆A股市场,但最终折戟。 2017年2月,公司与吉宏股份公告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吉宏股份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易点天下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17年4月,公司和吉宏股份公告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据ipo观察,在新三板上挂牌后,该公司完成了4次募资,累计融资10亿元。 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日起终止在新三板挂牌。 上半年第三方回款1.3亿元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易点天下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1.10亿元、7028.31万元、1.77亿元和1.29亿元,占公司当年因业务产生的交易流水的比例分别为4.56%、2.74%、5.10%和5.69%。 易点天下招股书称,第三方回款的原因主要包括同一集团统一付款、境外客户指定付款和个体户或自然人客户本人或通过家庭约定由直系亲属回款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1)第三方回款真实,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2)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10,972.55万元、7,028.31万元、17,720.89万元和12,942.75万元,占公司当年因业务产生的交易流水的比例分别为4.56%、2.74%、5.10%和5.69%,占比较低;(3)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合理,具有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4)发行人及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5)公司境外销售涉及境外第三方,其代付行为具备商业合理性,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6)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7)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由其他第三方代购买方付款的交易安排具有合理原因;(8)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 3年4地5遭罚 2017年-2019年,易点天下5家子公司在全球4地遭处罚,这些处罚涉及公司缴税或公积金事项。 2017年3月28日,因易点天下控股子公司日本Click2016财年的源泉所得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涩谷税务署对日本Click处罚48,000日元。 2017年,因NANO2016财年的源泉所得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涩谷税务署对NANO处罚18,500日元。NANO曾为易点天下的控股子公司,已于2020年2月完成注销手续。 2018年12月20日,因易点天下控股子公司香港Click自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未有为一名雇员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作出供款,违反了香港相关法例,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对香港Click750港元。 2019年3月18日,因易点天下控股子公司星合之星2019年2月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对星合之星处罚50元。 2019年4月9日,因易点天下控股子公司美国Click在2018年7-9月期间的税款未及时缴纳,美国加州就业发展部(EmploymentDevelopmentDepartmentoftheStateofCalifornia)对美国Click处罚140.06美元。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合达”)将于12月11日首发上会,公司此次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001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00%,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怡合达此次拟募集资金11.46亿元,其中,7.79亿元用于东莞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3.07亿元用于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零部件制造项目,6000.00万元用于东莞怡合达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建设。2019年,怡合达现金分红2880.00万元,其余各年均未进行现金分红。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营业收入分别为3.76亿元、6.25亿元、7.61亿元、5.3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6亿元、6.24亿元、7.61亿元、5.35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75亿元、5.99亿元、6.94亿元、4.75亿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怡合达2017年至2020年1-6月主营业务收现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0、0.96、0.91、0.89。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净利润分别为6382.11万元、9759.24万元、1.44亿元、1.21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382.11万元、9759.24万元、1.44亿元、1.2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96.09万元、1954.67万元、7153.08万元、8990.05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怡合达2017年至2020年1-6月净现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分别为0.19、0.20、0.50、0.74。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资产总额分别为3.64亿元、7.64亿元、13.02亿元、14.55亿元,负债合计分别为1.32亿元、1.53亿元、1.87亿元、2.48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6.77%、20.31%、14.52%、17.10%,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米思米分别为23.32%、18.61%、20.04%。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货币资金分别为1.10亿元、3.11亿元、6.36亿元、5.66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3.54%、47.88%、58.51%、50.35%。其中,银行存款分别为1.10亿元、3.11亿元、6.36亿元、5.64亿元,占比分别为99.85%、99.94%、99.97%、99.68%。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付账款分别为7439.64万元、8610.38万元、1.20亿元、1.55亿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7.28%、57.86%、65.41%、63.75%。其中,应付材料款分别为7030.89万元、8279.39万元、1.17亿元、1.52亿元,占比分别为94.51%、96.16%、97.92%、98.77%。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票据分别为617.39万元、2252.58万元、2906.27万元、3103.2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89%、3.47%、2.67%、2.76%。其中,行承兑汇票分别为590.43万元、1899.74万元、2107.42万元、2242.51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分别为28.38万元、371.42万元、840.91万元、906.04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713.97万元、1.37亿元、1.72亿元、2.49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0.50%、21.07%、15.82%、22.17%;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073.81万元、1.45亿元、1.91亿元、2.7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81%、23.16%、25.08%、25.49%。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信用期外应收账款分别为1107.01万元、2515.98万元、5510.80万元、4712.44万元,信用期外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1106.29万元、2346.93万元、3978.60万元、2206.81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37次、5.80次、4.54次、4.62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米思米2017年、2018年分别为6.01次、5.98次。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9亿元、1.75亿元、1.93亿元、2.16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2.51%、26.88%、17.72%、19.23%。存货余额分别为1.40亿元、1.77亿元、1.94亿元、2.18亿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4.74%、49.46%、44.69%、71.53%。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货中半成品余额分别为2292.90万元、3381.05万元、3418.20万元、3185.42万元,占比分别为16.37%、19.08%、17.58%、14.58%;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6775.02万元、8790.65万元、8869.07万元、9349.28万元,占比分别为48.37%、49.62%、45.62%、42.79%;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3076.20万元、3600.85万元、5155.76万元、6358.75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8次、2.26次、2.34次、2.96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米思米2017年至2019年分别为4.80次、4.08次、3.36次。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2.47%、42.66%、42.83%、42.95%,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2.47%、42.63%、42.81%、42.95%。2018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同行业可比公司米思米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2.83%、42.81%、42.63%。 2018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部分产品价格下降。直线运动零件平均售价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2.20%、27.89%,传动零部件平均售价2018年至2020年1-6月分别下降3.24%、7.58%、3.36%,气动元件平均售价2018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3.31%、3.98%,工业框体结构部件平均售价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4.17%、1.49%,机械加工件平均售价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7.03%、6.79%,机械小零件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12.02%、4.30%,电子电气类平均售价2018年、2019年分别下降18.63%、11.03%,工业自动化设备平均售价2018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60.94%、44.95%。 2018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况,包括存在客户委托第三方付款情形、现金交易。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19.71万元、126.02万元、304.73万元、68.6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2%、0.20%、0.40%、0.13%,占比很低。公司第三方回款均基于客户自身实际经营需求而产生,其受托方均为客户自身的关联方或者相关方。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通过现金收款的金额分别为72.62万元、19.67万元、4.50万元、1.2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19%、0.03%、0.01%、0.00%,占比很低。公司部分客户交易金额较小,客户要求使用现金支付款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现金支付零星供应商货款,金额分别为32.47万元、22.16万元、20.23万元、6.15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15%、0.06、0.05%、0.02%,占比很低。 深交所对怡合达第一轮审核问询函显示,怡合达存在3起诉讼,且公司均作为被告。怡合达回复表示,其中2项诉讼事项已判决,判决结果为被告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行为,被告合计赔偿原告相关损失15.5万元,另1项诉讼事项仍在审理中。 招股书显示,怡合达共同实控人之一金立国曾参股的昆山怡合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怡合达”)于2018年5月,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上述处罚对象不涉及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立国此前曾持有昆山怡合达20%股份并担任监事,2016年9月转让其股权,昆山怡合达后于2019年9月注销。 怡合达在招股书中表示,昆山怡合达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不涉及公司、公司实控人,但据投行财事,昆山怡合达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金立国还持有股权,还一度是最大股东。 根据相关判决显示,2018年5月9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出具“(2018)苏0583刑初13号”《刑事判决书》,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邵晓光在经营负责被告单位昆山怡合达期间,在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骗取国家增值税税款。 通过上述时间显示,金立国直到2016年才转让退出,时间抓的可谓是刚刚好。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候伸出援手的竟然是金立国的前妻郭丽春,根据信息显示,双方于2007年8月登记离婚。过去了10年,双方仍有往来,而且一出手就是帮大忙,看来是真爱啊。要知道,那个恐怕也没有人敢接手这个烂摊子。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怡合达,截至发稿,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 主营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怡合达从事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公司主要提供FA工厂自动化零部件相关产品,包括直线运动零件、传动零部件、气动元件、铝型材及配件、工业框体结构部件、机械加工件、机械小零件、电子电气类等产品类别。此外,公司还可向客户提供工业自动化设备。 怡合达控股股东为金立国,直接持有公司8637.3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9926%,并通过众慧达和众志达间接控制公司7.6167%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1.6093%的股份;共同实际控制人为金立国、张红、章高宏、李锦良,四人合计控制公司53.0565%的股份。金立国、张红、章高宏、李锦良四人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怡合达此次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001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00%,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怡合达此次拟募集资金11.4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1.东莞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投资总额7.79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7.79亿元;2.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零部件制造项目,投资总额3.07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3.07亿元;3.东莞怡合达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建设,投资总额6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6000.00万元。 2019年,怡合达进行现金分红2880.00万元,其余各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 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35亿元归母净利润1.21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营业收入分别为3.76亿元、6.25亿元、7.61亿元、5.3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6亿元、6.24亿元、7.61亿元、5.35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75亿元、5.99亿元、6.94亿元、4.75亿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怡合达2017年至2020年1-6月主营业务收现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0、0.96、0.91、0.89。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净利润分别为6382.11万元、9759.24万元、1.44亿元、1.21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382.11万元、9759.24万元、1.44亿元、1.2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96.09万元、1954.67万元、7153.08万元、8990.05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怡合达2017年至2020年1-6月净现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分别为0.19、0.20、0.50、0.74。 2020年上半年总资产14.55亿元总负债2.48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资产总额分别为3.64亿元、7.64亿元、13.02亿元、14.55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3.27亿元、6.49亿元、10.87亿元、11.24亿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666.42万元、1.14亿元、2.15亿元、3.31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负债合计分别为1.32亿元、1.53亿元、1.87亿元、2.48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1.30亿元、1.49亿元、1.83亿元、2.43亿元,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14.10万元、384.88万元、348.57万元、494.55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6.77%、20.31%、14.52%、17.10%,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米思米分别为23.32%、18.61%、20.04%。 2020年上半年货币资金5.66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货币资金分别为1.10亿元、3.11亿元、6.36亿元、5.66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3.54%、47.88%、58.51%、50.35%。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银行存款分别为1.10亿元、3.11亿元、6.36亿元、5.64亿元,占比分别为99.85%、99.94%、99.97%、99.68%。 怡合达表示,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增加2.01亿元,主要原因系2018年5月公司引进外部投资者融资总额2.75亿元。2018年末,公司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242.00万元为法院冻结资金,使用受限。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增加3.25亿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引进外部投资者融资总额3.60亿元。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减少7017.15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支付在建工程款项较多以及支付现金股利2880.00万。 2020年上半年应付账款1.55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付账款分别为7439.64万元、8610.38万元、1.20亿元、1.55亿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7.28%、57.86%、65.41%、63.75%。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付账款中应付材料款分别为7030.89万元、8279.39万元、1.17亿元、1.52亿元,占比分别为94.51%、96.16%、97.92%、98.77%。 怡合达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规模增加、公司与供应商合作加强,公司期末应付账款有所增加。 2020年上半年应收票据3103.25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票据分别为617.39万元、2252.58万元、2906.27万元、3103.2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89%、3.47%、2.67%、2.76%。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分别为590.43万元、1899.74万元、2107.42万元、2242.51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分别为28.38万元、371.42万元、840.91万元、906.04万元。 怡合达表示,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1652.35万元、677.16万元和200.23万元,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与客户合作规模的扩大、合作时间的增加,公司客户通过票据回款增加较多。 2020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余额2.73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713.97万元、1.37亿元、1.72亿元、2.49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0.50%、21.07%、15.82%、22.17%。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073.81万元、1.45亿元、1.91亿元、2.7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81%、23.16%、25.08%、25.49%。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信用期外应收账款分别为1107.01万元、2515.98万元、5510.80万元、4712.44万元,信用期外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1106.29万元、2346.93万元、3978.60万元、2206.81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37次、5.80次、4.54次、4.62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米思米2017年、2018年分别为6.01次、5.98次。 2020年上半年存货余额2.18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9亿元、1.75亿元、1.93亿元、2.16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2.51%、26.88%、17.72%、19.23%。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货余额分别为1.40亿元、1.77亿元、1.94亿元、2.18亿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4.74%、49.46%、44.69%、71.53%。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货中半成品余额分别为2292.90万元、3381.05万元、3418.20万元、3185.42万元,占比分别为16.37%、19.08%、17.58%、14.58%;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6775.02万元、8790.65万元、8869.07万元、9349.28万元,占比分别为48.37%、49.62%、45.62%、42.79%;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3076.20万元、3600.85万元、5155.76万元、6358.75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8次、2.26次、2.34次、2.96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米思米2017年至2019年分别为4.80次、4.08次、3.36次。 2020年上半年综合毛利率42.95% 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2.47%、42.66%、42.83%、42.95%,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2.47%、42.63%、42.81%、42.95%。 2018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同行业可比公司米思米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2.83%、42.81%、42.63%。 2018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直线运动零件毛利率分别为41.61%、42.33%、41.39%、39.37%,传动零部件毛利率分别为53.58%、55.46%、55.33%、52.68%,气动元件毛利率分别为36.90%、38.14%、38.07%、34.55%,铝型材及配件毛利率分别为28.70%、27.56%、28.77%、34.38%,工业框体结构部件毛利率分别为47.38%、48.82%、49.92%、51.93%,机械加工件毛利率分别为50.39%、48.02%、46.49%、45.57%,机械小零件毛利率分别为70.33%、72.02%、69.95%、66.99%,电子电气类毛利率分别为29.84%、30.07%、28.19%、25.27%。 多款产品平均售价下降 2018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部分产品价格下降。 直线运动零件平均售价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2.20%、27.89%,传动零部件平均售价2018年至2020年1-6月分别下降3.24%、7.58%、3.36%,气动元件平均售价2018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3.31%、3.98%,工业框体结构部件平均售价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4.17%、1.49%,机械加工件平均售价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7.03%、6.79%,机械小零件2019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12.02%、4.30%,电子电气类平均售价2018年、2019年分别下降18.63%、11.03%,工业自动化设备平均售价2018年、2020年1-6月分别下降60.94%、44.95%。 怡合达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原因主要系同一产品大类下物料型号较多。由于尺寸、规格、材质、工艺、加工难度等因素不同,不同物料价格存在差异。因此,同一品类下细分产品结构变化将影响产品大类平均售价。 存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2018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况,包括存在客户委托第三方付款情形、现金交易。 第三方回款: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19.71万元、126.02万元、304.73万元、68.6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2%、0.20%、0.40%、0.13%,占比很低。公司第三方回款均基于客户自身实际经营需求而产生,其受托方均为客户自身的关联方或者相关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所对应营业收入真实。 2019年度,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为304.7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78.71万元,主要原因系,2019年7月公司收到工业自动化设备客户美利龙餐厨具(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委托Hans-MillCorp支付的214492.70美元(换算为人民币为1473908元)。在扣除该笔第三方回款后,公司2019年度第三方回款总金额为157.3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0.21%。针对该笔销售回款,公司与美利龙餐厨具(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Hans-MillCorp签署了三方支付协议,该笔回款为客户的真实回款。 根据《审核问答》第三方回款相关规定,与自身经营模式相关,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具有可验证性,不影响销售循环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能够合理区分不同类别的第三方回款,相关金额及比例处于合理可控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均具备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形;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客户类型及交易习惯所致,符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公司亦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货款归属纠纷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小、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处于合理可控范围,销售回款具有可验证性,销售循环内部控制具有有效性,符合《审核问答》等相关监管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ERP系统将销售订单与客户、付款人进行关联,对第三方回款进行严格管理。对于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形,公司均要求客户出具委托付款证明,否则公司不予承认该回款。报告期内,公司一贯执行该规定,相关内部控制有效。 现金交易:2017年至2020年1-6月,怡合达通过现金收款的金额分别为72.62万元、19.67万元、4.50万元、1.2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19%、0.03%、0.01%、0.00%,占比很低。公司部分客户交易金额较小,客户要求使用现金支付款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现金支付零星供应商货款,金额分别为32.47万元、22.16万元、20.23万元、6.15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15%、0.06、0.05%、0.02%,占比很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进行货款结算,现金交易金额及比例较小,符合公司的经营特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现金交易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现金交易与银行对公账户交易相关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的原则与依据一致。公司通过现金收款的产品销售均签订了销售订单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相关收入真实可靠,不存在虚构收入或通过现金收款避税的情况。公司针对现金交易制定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对于现金收款,出纳在收到货款后核对收款收据,确认无误后在收据上签字,并登记现金日记账。对于现金付款,由报销人凭签批的报销单办理报销,会计在收到报销单后检查签批的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单据是否合规等,经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批。出纳根据会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签批通过的报销单办理报销。对于公司的现金,由会计与出纳定期组织现金盘点,财务总监监盘和核查。 三遭起诉侵权:两项判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行为 深交所对怡合达第一轮审核问询函显示,怡合达存在3起诉讼,且公司均作为被告。怡合达回复表示,其中2项诉讼事项已判决,判决结果为被告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行为,被告合计赔偿原告相关损失15.5万元,另1项诉讼事项仍在审理中。 (2020)粤73民初752-754号案件诉讼:深圳深蓝精机有限公司诉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原告专利向法院主张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害原告相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端子台产品,并合计主张向其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2020)粤73民初872-873号案件诉讼:深圳深蓝精机有限公司诉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原告专利向法院主张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害原告相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端子台产品,并合计主张向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判决结果为公司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害原告相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端子台产品,并赔偿原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8万元,公司已支付上述费用。 (2020)粤73民初874-875号案件诉讼:深圳胜蓝电气有限公司诉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原告专利向法院主张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害原告相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端子台产品,并合计主张向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判决结果为公司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害原告相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端子台产品,并赔偿原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7.5万元,公司已支付上述费用。 深圳深蓝精机有限公司与深圳胜蓝电气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两家公司,上述诉讼所涉专利产品为原告取得的具有相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端子台产品。 报告期内,与上述诉讼涉及的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0.43万元、2.55万元、0.36万元、1.96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低于0.01%。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已停止采购或销售与上述诉讼相关的产品。 共同实控人之一金立国曾参股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招股书显示,怡合达共同实控人之一金立国曾参股的昆山怡合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怡合达”)于2018年5月,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上述处罚对象不涉及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关。 金立国此前曾持有昆山怡合达20%股份并担任监事,2016年9月转让其股权,昆山怡合达后于2019年9月注销。 2018年,昆山怡合达总资产为383.68万元,净资产为-167.74万元,营业收入为1311.73万元,净利润为65.44万元。 据投行财事,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昆山怡合达于2018年5月,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金立国已于2016年9月转让其持有的昆山怡合达股权,上述处罚对象不涉及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无关。 那么,这个事件真的与金立国无关吗?根据相关判决显示,2018年5月9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出具“(2018)苏0583刑初13号”《刑事判决书》,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邵晓光在经营负责被告单位昆山怡合达期间,在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骗取国家增值税税款。 通过上述时间可以看出,昆山怡合达干违法犯罪事情的时候,金立国还持有股权,还一度是最大股东,直到2016年才转让退出,时间抓的可谓是刚刚好。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候伸出援手的竟然是金立国的前妻郭丽春,根据信息显示,双方于2007年8月登记离婚。过去了10年,双方仍有往来,而且一出手就是帮大忙,看来是真爱啊。要知道,那个恐怕也没有人敢接手这个烂摊子。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生国健”)将于5月11日首发申请上会,公司拟登陆上交所科创板,发行不超过6162.1142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生国健此次拟募集资金31.83亿元,其中,13.07亿元用于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4.68亿元用于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4.39亿元用于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4.30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30亿元用于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3.1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营业收入分别为9.61亿元、11.03亿元、11.42亿元、11.77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32亿元、8.15亿元、10.99亿元、14.81亿元。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8亿元、3.89亿元、3.70亿元、2.2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4亿元、2.35亿元、3.61亿元、5.88亿元。 上述数据可见,三生国健2018年、2019年归母净利润连降两年。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研发费用分别为1.76亿元、1.22亿元、1.99亿元、2.7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27%、11.08%、17.40%、23.69%;行业均值分别为7.82%、9.70%、12.10%、10.35%。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研发投入分别为1.89亿元、1.29亿元、2.13亿元、2.9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67%、11.70%、18.61%、24.82%。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销售费用分别为3.31亿元、3.41亿元、3.68亿元、3.6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4.38%、30.86%、32.21%、31.24%;行业均值分别为36.81%、35.02%、37.27%、37.49%。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1.97亿元、4.74亿元、5.52亿元、2.94亿元;应收账款净值分别为1.91亿元、4.59亿元、5.34亿元、2.8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9.91%、41.60%、46.77%、24.46%;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5.17%、26.15%、24.85%、17.49%。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55次、3.39次、2.30次、2.86次;同期行业均值分别为16.84次、11.81次、9.65次、9.61次。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存货余额分别为1.15亿元、1.09亿元、1.27亿元、1.68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13%、6.19%、5.92%、10.22%。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62次、0.94次、1.00次、0.99次;同期行业均值分别为2.19次、2.22次、2.03次、1.98次。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2.93%、90.51%、89.64%、87.60%;同期行业均值分别为70.71%、74.56%、70.26%、78.56%。 三生国健主要产品单价下降。2016年至2019年,益赛普12.5mg规格销售均价分别为332.83元/支、328.59元/支、323.88元/支、322.61元/支;25mg规格销售均价分别为656.22元/支、586.90元/支、562.03元/支、551.92元/支。 此外,三生国健主要产品益赛普产能利用率低。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益赛普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9.95%、71.60%、51.82%、67.05%。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6.13亿元、7.44亿元、7.49亿元、7.92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81%、67.43%、65.61%、67.23%。上交所问询函要求三生国健说明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对主要客户是否存在依赖等问题。 招股书显示,三生国健存在1项未决诉讼;另据天眼查信息,三生国健存在3项法律诉讼信息,其中,1项为劳动合同纠纷,2项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三生国健还存在2项处罚事项。2018年6月15日,三生国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的第2188710233号、第2188710234号处罚文件,处罚事由均为未经放样复检擅自开工建设,处罚结果均为罚款2000元。 据红刊财经报道,三生国健的营业收入存在大额勾稽差异,不排除其中存在虚增收入的嫌疑。报道称,三生国健2018年有1.41亿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既没有相关现金流入,也没有经营性债权的支持。要知道三生国健当年的营业收入仅十几亿元,上亿元的营收勾稽差异对其来说并不是小数目,该部分差异占含税营收总额的比例高达11%。同样,三生国健2017年营业收入中有1.79亿元没有相关财务数据的支持,该部分金额占含税营收总额的比例达13.88%。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三生国健,公司回复表示,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真实有效。此外,益赛普属于处方药物,药品终端价格主要受到与全国各地区招标政策的影响,药品招标政策导致的终端销售价格下降,进一步导致了益赛普25mg规格的销售均价下降。但随着未来医保进一步覆盖和市场下沉,竞品加入也将有助于共同影响医生及患者群体关于生物制剂整体治疗的用药观念,进一步提升生物制剂整体的市场渗透率、加大整体行业规模。 三生国健还表示,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优质医药商业公司,客户资信良好,因此基于下游客户的优质背景,公司对应调整商业政策,信用期适当放宽,导致2017年、2018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2019年通过重视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应收账款周转率已较2018年上升至2.86次/年。 国内抗体药物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 拟科创板募资32亿元 实控人为安提瓜和巴布达国籍 三生国健是国内抗体药物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公司以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为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临床解决方案。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商品名“益赛普”),包括12.5mg/瓶与25mg/瓶两种规格。 三生国健控股股东为富健药业,直接持有公司39.94%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LOU JING,通过三生制药及其下属企业和香港达佳合计控制公司94.49%股份的表决权并担任发行人董事长,LOU JING为安提瓜和巴布达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 三生国健此次拟登陆上交所科创板,发行不超过6162.1142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生国健此次拟募集资金31.83亿元,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1.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项目投资总额13.39亿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3.07亿元;2.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项目投资总额4.76亿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68亿元;3.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项目投资总额4.50亿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39亿元;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5.00亿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30亿元;5.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2.80亿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30亿元;6.补充营运资金项目,项目投资总额3.10亿元,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10亿元。 2019年营业收入11.77亿元 归母净利润2.29亿元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营业收入分别为9.61亿元、11.03亿元、11.42亿元、11.77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32亿元、8.15亿元、10.99亿元、14.81亿元。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8亿元、3.89亿元、3.70亿元、2.2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4亿元、2.35亿元、3.61亿元、5.88亿元。 2019年研发费用2.79亿元 研发费用率23.69%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研发费用分别为1.76亿元、1.22亿元、1.99亿元、2.7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27%、11.08%、17.40%、23.69%。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7.82%、9.70%、12.10%、10.35%。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研发费用中,工资及福利费分别为6153.28万元、4714.53万元、6811.71万元、8639.37万元;折旧摊销费分别为3743.49万元、3572.85万元、3947.94万元、4406.22万元;直接材料投入分别为2669.79万元、1673.53万元、3762.04万元、5593.31万元;临床试验费分别为2785.73万元、879.98万元、2671.41万元、5123.90万元。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研发投入分别为1.89亿元、1.29亿元、2.13亿元、2.9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67%、11.70%、18.61%、24.82%。 2019年销售费用3.68亿元 销售费用率31.24%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销售费用分别为3.31亿元、3.41亿元、3.68亿元、3.6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4.38%、30.86%、32.21%、31.24%。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均值分别为36.81%、35.02%、37.27%、37.49%。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费分别为1.77亿元、1.86亿元、2.06亿元、1.90亿元;工资及福利费分别为1.28亿元、1.34亿元、1.40亿元、1.52亿元。 三生国健表示,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市场推广费和工资及福利费构成,报告期内二者合计占各期销售费用的比例均大于90%。 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低于同行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1.97亿元、4.74亿元、5.52亿元、2.94亿元;应收账款净值分别为1.91亿元、4.59亿元、5.34亿元、2.8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9.91%、41.60%、46.77%、24.46%;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5.17%、26.15%、24.85%、17.49%。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55次、3.39次、2.30次、2.86次;同期行业均值分别为16.84次、11.81次、9.65次、9.61次。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1年以内(含1年)应收账款分别为1.97亿元、4.74亿元、5.31亿元、2.89亿元;2017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1-2年(含2年)应收账款分别为13.85万元、2144.12万元、508.15万元。 2019年存货1.68亿元 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存货余额分别为1.15亿元、1.09亿元、1.27亿元、1.68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13%、6.19%、5.92%、10.22%。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存货中,原材料及耗材分别为2455.70万元、2315.22万元、4018.30万元、7202.39万元;在制品分别为169.84万元、521.37万元、687.81万元、355.69万元;自制半成品分别为7400.54万元、6673.55万元、6537.13万元、5543.09万元;产成品分别为1345.87万元、1166.64万元、1359.14万元、3462.24万元。 三生国健表示,公司存货主要系原材料及耗材、在制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2019年末,原材料及耗材、产成品金额较上期分别增长3184.09万元和2103.10万元,同比增长79.24%和154.74%,自制半成品较上期下降 994.04 万元,同比下降15.21%,主要原因系据益赛普预计销售情况及 302H 预计上市后市场情况增加产成品及其对应原材料的备货;此外部分自制半成品转成产成品,增加产成品备库。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中自制半成品及产成品的比例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合计占存货余额均超过50%。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62次、0.94次、1.00次、0.99次;同期行业均值分别为2.19次、2.22次、2.03次、1.98次。 毛利率逐年下降 仍高于行业均值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2.93%、90.51%、89.64%、87.60%,逐年下降。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70.71%、74.56%、70.26%、78.56%。 三生国健表示,2017年至2019年,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较高,位于行业合理区间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抗体药物益赛普贡献,抗体生物药行业的行业壁垒、技术壁垒、前期投入等因素使得行业毛利率水平较高。 主要产品单价下降 三生国健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益赛普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中,2016年至2019年,益赛普25mg/支及 12.5mg/支两种规格制剂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85%、99.96%、99.84%、99.59%。 2016年至2019年,益赛普25mg/支规格销售收入分别为6.70亿元、7.29亿元、7.85亿元、8.2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0.18%、66.68%、69.60%、71.12%;12.5mg/支规格销售收入分别为2.83亿元、3.64亿元、3.41亿元、3.31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9.66%、33.29%、30.24%、28.47%。 数据显示,益赛普产品销售均价逐年下降。2016年至2019年,益赛普12.5mg规格销售均价分别为332.83元/支、328.59元/支、323.88元/支、322.61元/支;25mg规格销售均价分别为656.22元/支、586.90元/支、562.03元/支、551.92元/支。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益赛普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9.95%、71.60%、51.82%、67.05%。 客户集中 2019年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近70% 2016年至2019年,三生国健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6.13亿元、7.44亿元、7.49亿元、7.92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81%、67.43%、65.61%、67.23%。 上交所问询函要求三生国健说明客户集中度高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对主要客户是否存在依赖等问题。 三生国健回复问询表示,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惯例,对主要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选择前述全国性大型或者区域性龙头医药商业公司开展合作,与当前国内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高且主要由优质医药流通企业主导的行业特点相符。此外,与其他医药制造企业相比,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及主要客户构成亦具备可比性。 存1项未决诉讼 招股书显示,三生国健作为一方当事人存在1起未决诉讼。 上海麦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了名称为“抗人白细胞介素-4受体a单克隆抗体、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的专利,发明人为张成海、党尉、朱玲巧。张成海、党尉、朱玲巧曾在三生国健工作,前述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方案与发明人在发行人承担的工作有关,属于主要利用发行人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应归发行人所有。 三生国健已于2019年1月17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要求确认相关专利申请权(申请号:201710074949X)归发行人所有,该项诉讼正在审理过程中。 此外,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三生国健存在3项法律诉讼信息,其中,1项为劳动合同纠纷,发布日期为2020年3月5日;2项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发布日期分别为2017年7月27日、2017年5月10日。 未经放样复检擅自开工建设 两被处罚 招股书显示,三生国健存在2项处罚事项。 2018年6月15日,三生国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的第2188710233号、第2188710234号处罚文件,处罚事由均为未经放样复检擅自开工建设,处罚结果均为罚款2000元。 三生国健表示,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已及时缴纳相应罚款并进行了整改,上述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较小,且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认定该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发行人的违法情形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会对本次发行及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营业收入勾稽异常 或存虚增收入嫌疑 据红刊财经,招股书披露,三生国健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1.42亿元(如表1),其中境外收入1639.07万元,该部分实行“免、抵、退”税政策,故不考虑增值税因素,境内收入部分增值税税率自2018年5月1日由17%下调为16%,按月平均计算增值税后,估算出三生国健2018年含税营业收入金额大约为13.26亿元。按照财务勾稽关系,该部分含税收入将体现为同等规模的现金流入和经营性债权的增减。 合并流量表中,三生国健2018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为10.99亿元,考虑预收账款减少额171.95万元的影响后,与当期营业收入相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达11.01亿元。与含税营收相勾稽,理论上应有2.25亿元因未收到现金将计入经营性债权中,应收部分应体现为同等规模的增加。 翻看合并资产负债表,三生国健2018年末应收票据金额为2897.77万元,应收账款金额为5.34亿元,二者合计金额达5.63亿元,2017年末相同两项目合计金额达4.82亿元,相较之下这两项比上年仅增加了8103.48万元;2018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2017年新增加317.33万元,算上这部分后,应收部分实际增加额为8420.81万元,比理论应增加额2.25亿元差了1.41亿元。这也就意味着三生国健有1.41亿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既没有相关现金流入,也没有经营性债权的支持。要知道三生国健当年的营业收入仅十几亿元,上亿元的营收勾稽差异对其来说并不是小数目,该部分差异占含税营收总额的比例高达11%。 同样的逻辑分析其2017年数据,2017年三生国健实现营业收入11.03亿元,当年适用于17%的税率,计算其含税营业收入金额为12.88亿元。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为8.15亿元,扣除预收账款新增95.20万元的影响,与营收相关的现金流金额为8.14亿元,与含税营收勾稽少了4.74亿元,理论上这部分应体现为经营性债权的新增。 事实上,2017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计较上年仅新增2.86亿元,考虑当期计提坏账准备890.07万元的影响后,实际新增额达2.95亿元,这比理论应增加额少了1.79亿元,这代表着2017年三生国健营业收入中有1.79亿元没有相关财务数据的支持,该部分金额占含税营收总额的比例达13.88%。 可见,近年来三生国健的营业收入均存在大额勾稽差异,不排除其中存在虚增收入的嫌疑。 98%营收来自学术推广 据长江商报,除了已上市销售的益赛普之外,目前三生国健拥有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肿瘤、自身免疫性及眼科等疾病领域的15个主要在研抗体药物。 这也决定了三生国健的高研发属性。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76亿元、1.22亿元、1.99亿元、1.30亿元,占营收的比例分别为18.27%、11.08%、17.4%、25.16%,研发费用率平均值约为17.98%。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三生国健对销售费的投入也是毫不吝啬。报告期,其销售费用分别为3.31亿元、3.41亿元、3.68亿元、1.8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4.38%、30.86%、32.21%、36.38%,销售费用率平均约为33.46%,几乎为研发费用率平均值的1.86倍。 三生国健目前主要通过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各报告期内,三生国健来自于学术推广模式的主业收入占比分别为98.83%、98.35%、98.55%、98.01%,代理模式的销售收入占比则分别为1.17%、1.65%、1.45%、1.99%。据公司介绍,公司通过自营销售团队负责药品的学术推广,定期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及座谈会,为临床医生提供相关临床用药指导以及最新理论成果等,同时持续收集药品在临床用药过程中的一线反馈,进一步推动临床上的合理用药。 在学术推广模式主导下,报告期内三生国健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费用分别为1.77亿元、1.86亿元、2.06亿元、9516.2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38%、16.81%、18.01%、18.4%。以去年为例,2018年公司市场推广费用2.06亿元,相当于日均支出56.36万元。 (责任编辑:赵金博)
编者按:5月14日,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首发上会。震有科技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震有科技本次计划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841万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25%;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567万股(若全额行使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25%。震有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5.45亿元,分别用于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4亿元、2.62亿元、4.79亿元、4.24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96.20万元、3911.92万元、6023.10万元、6106.69万元。 震有科技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连续四年为负。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20.32万元、-4507.59万元、-3884.12万元、-5916.85万元。其中,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62亿元、2.42亿元、3.04亿元、3.34亿元。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研发费用分别为3117.80万元、3558.20万元、5162.86万元和6748.52万元。公司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95%、13.56%、10.78%和15.91%。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5.65%、14.87%、14.09%、14.29%。 报告期内,震有科技销售费用分别为2457.02万元、3003.46万元、3997.48万元和4779.06万元。公司销售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36%、11.45%、8.35%和11.26%。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0.85%、11.10%、10.17%、10.16%。 震有科技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占比较大,2019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0%。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7亿元、1.40亿元、3.25亿元和4.3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9.01%、53.21%、67.95%和103.38%。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3、1.97、2.06、1.11,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均值2.95、2.71、2.41、1.89。 报告期内,震有科技存货金额分别为6301.11万元、1.74亿元、1.14亿元和1.4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46%、36.04%、18.00%和21.11%。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6、0.98、1.79、1.33,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1.82、1.67、1.78、1.62。 2018年,震有科技毛利率一度下滑逾10个百分点。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1.85%、52.47%、42.26%和55.58%,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45.29%、47.86%、44.61%、45.93%。 震有科技在招股书中披露了四起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还披露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尚未了结的2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震有科技与西安恒通安泰自动化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安泰”)诉讼;震有科技与宁夏鼎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鼎翔”)仲裁。 据财联社报道,震有科技2018年有近半营收依赖于UTStarcom,但二者的关系还不止于销售,尽管公司披露并不存在关联关系。震有科技2013年收购了UTStarcom旗下的NGN全系列产品线,借此承接了UTStarcom部分项目,据称还借助UTStarcom掌握了核心网方面的一些列新技术和专利授权。 报道还称,UTStarcom既是震有科技客户,又长期是其第一大供应商。向UTStarcom(或下属公司)的采购金额达到2544.21万元、4043.56万元、1.61亿元和1.78亿元。此外,震有科技的现任副总经理杜旭峰、资深产品经理张广胜,此前均曾就职于UTStarcom下属公司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 招股书上会稿显示,2017年至2019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96%、69.39%和44.36%。其中,来自于UTStarcom的收入占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23%、48.01%和7.79%,2017年和2018年收入占比较高。 虽然震有科技报告期内对UTStarcom的销售依赖逐渐降低,但分业务类型看,公司核心网络系统和集中式局端系统收入的59.27%和61.13%来自UTStarcom,收入占比在报告期内较高,且2019年公司与UTStarcom销售收入减少仍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中国经济网记者向震有科技证券事务部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综合通信系统供应商拟科创板上市 震有科技为专业从事通信网络设备及技术解决方案的综合通信系统供应商。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通信系统领域,致力于为电信运营商、政府、电力、煤矿等多个行业的部门及企业提供通信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的定制化通信技术解决方案。 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线可分为核心网络系统、集中式局端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和技术与维保服务等。 震有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吴闽华。截至2020年5月5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闽华直接持有公司22.14%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外,吴闽华还持有震有成长33.17%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系震有成长实际控制人。震有成长持有震有科技19.87%的股份,因此,吴闽华合计控制公司42.01%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吴闽华,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1996年至2003年,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2003年至2005年,就职于尚阳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2007年至2011年,就职于深圳市沃其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和总经理;2006年至今,就职于震有科技,现任震有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震有科技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841万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25%;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567万股(若全额行使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25%。震有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5.45亿元,其中1.39亿元用于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1.97亿元用于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1.08亿元用于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1亿元用于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经营性现金流连续四年为负 2019年,震有科技营业收入下滑。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4亿元、2.62亿元、4.79亿元、4.24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96.20万元、3911.92万元、6023.10万元、6106.69万元。 震有科技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连续四年为负。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20.32万元、-4507.59万元、-3884.12万元、-5916.85万元。 其中,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62亿元、2.42亿元、3.04亿元、3.34亿元。 研发费用持续增长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研发费用分别为3117.80万元、3558.20万元、5162.86万元和6748.52万元。公司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95%、13.56%、10.78%和15.91%。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5.65%、14.87%、14.09%、14.29%。 最近三年,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累计占比均值为15.12%,震有科技为13.27%。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耗用、差旅费等构成。其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2118.46万元、2383.15万元、3506.80万元、4511.79万元。 去年销售费用率超行业平均水平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销售费用分别为2457.02万元、3003.46万元、3997.48万元和4779.06万元。公司销售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36%、11.45%、8.35%和11.26%。 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行业均值。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0.85%、11.10%、10.17%、10.16%。 震有科技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和差旅费占主要部分。其中,职工薪酬1194.07万元、1239.42万元、1518.80万元、2250.87万元;差旅费398.62万元、449.15万元、614.50万元、850.99万元。 2019年应收账款占比103.38%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7亿元、1.40亿元、3.25亿元和4.3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9.01%、53.21%、67.95%和103.38%。 招股书显示,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17年末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于2018年承接了UTStarcom的BSNL三期网络建设项目的接入网建设,该项目合同总金额为2776.64万美元,合同金额较大,本项目终端运营商客户具有较好的信用状况,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继续增长,主要系公司部分项目于2019年四季度确认收入年底尚未回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3、1.97、2.06、1.11,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均值2.95、2.71、2.41、1.89。 2019年,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下降至61.67%。2016年至2018年,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78.47%、85.07%、92.56%。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1.28亿元、1.74亿元、5555.12万元,期后回款占比分别为91.76%、53.47%、12.67%。 对于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较低的原因,公司表示,2018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为53.47%,主要系UTStarcom回款较少影响,UTStarcom回款延后主要系受终端客户BSNL业务重组影响所致。2019年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为12.67%,主要系受终端客户BSNL业务重组影响,以及受春节假期较早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影响了总体回款进度。 2018年、2019年末,如果剔除UTStarcom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75.61%、15.33%。2019年末比例仍较低,主要系由于公司终端客户较多为大型电信运营商、国有央企、政府单位等,客户付款的审批流程较长,且受春节假期较早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审批流程又有所滞后。 2019年存货1.44亿元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存货金额分别为6301.11万元、1.74亿元、1.14亿元和1.4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46%、36.04%、18.00%和21.11%。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713.12万元、990.10万元、1066.22万元和1395.77万元。 公司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4418.01万元、1.01亿元、7748.33万元、9431.3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6、0.98、1.79、1.33,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1.82、1.67、1.78、1.62。 2018年毛利率下滑10个百分点 2016年至2019年,震有科技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1.85%、52.47%、42.26%和55.58%,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45.29%、47.86%、44.61%、45.93%。 公司表示,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是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导致的,2018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相比2017年度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承接了UTStarcom的BSNL三期网络建设项目的接入网建设订单,该订单金额较大,产品较为成熟,其中硬件产品占比较高,毛利率较低,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2019年度公司毛利率回升,主要原因系公司毛利率较高的核心网络系统产品和技术与维保服务的收入占比较2018年度有所提高,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上升。 三年内四次违规被处罚 招股书中,震有科技披露了四起在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海关向震有科技下发深机关违字【2017】00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震有科技货物申报型号为IAG型,实际型号为NC5200-IAG型,型号与申报不符,对公司处罚款0.5万元。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2017年3月16日,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滨江区大队向震有科技下发了滨公(消)行罚决字【2017】00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震有科技2016年12月竣工的室内装修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公司3500元的罚款。上述罚款已于2017年3月24日缴清,经核查,该案件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018年1月3日,杭州市滨江区国家税务局向杭州分公司下发杭国简罚【2018】88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因杭州分公司未就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增值税(软件服务)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对其处以600元罚款。杭州分公司于2018年1月3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2019年3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向杭州分公司下发滨税简罚【2019】244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因杭州分公司未就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印花税(资金账簿)、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印花税(技术合同)、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对其处以600元罚款。杭州分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两起诉讼追讨欠款和货款 震有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尚未了结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共2宗:震有科技与恒通安泰诉讼;震有科技与宁夏鼎翔仲裁。 因恒通安泰拖欠震有科技部分合同款,震有科技于2016年3月22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恒通安泰向震有科技支付欠款1,022,578.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44,880.95元(暂计至2016年3月22日)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016年6月2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粤0305民初31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恒通安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震有科技支付货款1,022,578元、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分段计算,均计算至恒通安泰付清货款之日止);本案受理费7203.6元由震有科技承担67.1元,被告恒通安泰承担7136.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恒通安泰负担。 上述判决书生效后,因恒通安泰拒不履行,震有科技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1日受理了震有科技的强制执行申请,案号:(2016)粤0305执3733号;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恒通安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震有科技同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2日出具(2016)粤0305执3733号《执行裁定书》,终结(2016)粤0305执字第3733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2016)粤0305执3733号案件执行终结后,震有科技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将恒通安泰股东王红追加为被执行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6日出具(2017)粤0305执异1号《执行听证通知书》,定于2017年2月15日在法院进行执行听证。2017年2月15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对本案进行了听证,震有科技委托代理人马文瑞到庭参加听证,被申请人王红及被执行人恒通安泰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听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0日出具(2017)粤0305执异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追加王红为(2016)粤0305执3733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王红在未缴足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对震有科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震有科技依据(2016)粤0305民初3188号《民事判决书》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2日向震有科技出具《申请执行人须知》,依法受理震有科技恢复强制执行申请,案号:(2017)粤0305执恢369号。2017年12月9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查封财产通知书》《查证结果通知书》,划扣恒通安泰银行存款18,839元;轮候查封被执行人王红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陕AZK539、陕AXP107两辆车,因系轮候查封,暂无法处理。因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震有科技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线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0日作出(2017)粤0305执恢36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2017)粤0305执恢36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震有科技可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再次申请执行。 2019年5月9日,震有科技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续封暨采取限制措施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继续对被执行人恒通安泰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恒通安泰的商事登记事项作变更限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予以司法拘留后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震有科技与宁夏鼎翔仲裁,因被申请人宁夏鼎翔未按照合同约定供货,震有科技于2019年2月19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宁夏鼎翔向震有科技退还货款675,610.22元;支付利息16,218.56元(暂计至2019年2月15日)、违约金1,111,378.81元(计算至2018年8月14日)、律师费74,200元并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就震有科技上述仲裁申请,宁夏鼎翔于2019年4月23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反诉请求,请求裁决震有科技向宁夏鼎翔支付违约金38,000元并承担本诉及反诉仲裁费。2019年5月9日,深圳仲裁委员会出具(2019)深仲受字第743号《仲裁通知书》,将震有科技与宁夏鼎翔之间买卖合同纠纷反请求与仲裁申请合并审理。2019年8月1日,深圳仲裁委员会出具《开庭通知书》,定于2019年8月27日开庭审理该案。 2018年近5成收入来自单一客户 关系复杂 据财联社报道,震有科技有近半营收依赖于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UTStarcom,后者是专门从事现代通信领域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通信公司。 据披露,2016年至2019年1-6月,震有科技来自UTStarcom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659.29万元、1亿元、2.30亿元和1318.71万元,后者对震有科技历年的营收贡献比为14.46%、38.23%、48.01%和8.85%,分别位列当期第2、第1、第1、第2大客户。 换言之,震有科技2018会计年度有近5成营收来自UTStarcom。 但二者的关系还不止于销售,尽管公司披露并不存在关联关系。 首先是业务收购层面,震有科技2013年收购了UTStarcom旗下的NGN全系列产品线,借此承接了UTStarcom部分项目,据称还借助UTStarcom掌握了核心网方面的一些列新技术和专利授权。 其次是经营往来,UTStarcom既是震有科技客户,又长期是其第一大供应商。报告期内,震有科技向UTStarcom(或下属公司)的采购金额达到2544.21万元、4043.56万元、1.61亿元和1.78亿元。 再者是核心人员之间的流动。震有科技的现任副总经理杜旭峰、资深产品经理张广胜,此前均曾就职于UTStarcom下属公司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分别担任宽带事业部部门总监和工程师。 (责任编辑:张紫祎)
编者按:上交所官网近日发布消息,将于5月14日审核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的首发申请。芯朋微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芯朋微曾于2014 年1月24日至2019年6月4日在新三板挂牌。2017年9月,芯朋微曾拟于创业板上市并披露招股说明书,但6个月后,该公司主动撤回了创业板上市申请。 本次转战科创板,芯朋微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2.1.2(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016年至2019年,芯朋微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4116.52万元、4318.10万元、4691.90万元和4778.43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93%、15.73%、15.02%和14.26%。 2016年至2019年,芯朋微营业收入分别为2.30亿元、2.74亿元、3.12亿元和3.3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005.13万元、4748.42万元、5351.43万元和6617.08万元。而芯朋微的净利润,有超过两成来自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 过去四年,芯朋微享受税收优惠的金额分别为340.52万元、845.76万元、812.25万元和1072.06万元,政府补助对芯朋微利润总额的贡献分别为767.21万元、900.01万元、597.10万元和528.42万元。 也就是说,过去四年,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占芯朋微利润总额的比例合计分别为36..86%、33.91%、23.88%和21.99%。 过去四年,芯朋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86.30万元、3860.77万元、3589.24万元和4974.83万元,均不及该公司同期净利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64亿元、2.03亿元、1.94亿元和1.89亿元,均不及该公司同期营业收入。 此外,芯朋微披露的两版科创板招股说明书中,2018年净利润数据对不上。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2018年,其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5351.4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28.98万元;上会稿显示,其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5533.98万元,较申报稿中披露的净利润数据增加182.5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11.52万元,较申报稿中披露的净利润数据增加182.54万元。 毛利率方面,芯朋微高于境内同行,但远低于境外同行。过去四年,该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4.68%、36.37%、37.75%和39.75%。 数据显示,同行业可比5家A股上市公司中,仅圣邦股份2019年毛利率高于芯朋微2.87个百分点,为42.62%,圣邦股份2016年至2018年毛利率亦不及芯朋微。其余4家A股上市公司各期毛利率均不及芯朋微。2016年至2018年,芯朋微境外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平均值分别为53.99%、49.77%、49.08%,远高于芯朋微。 过去四年,芯朋微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6312.02万元、7226.00万元、8414.37万元和8606.37万元,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50%、26.33%、26.94%和25.68%;坏账准备分别为347.59万元、403.53万元、486.70万元和748.64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5964.44万元、6822.46万元、7927.67万元和7857.73万元。 过去四年,芯朋微各期向前五名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百分比分别为94.57%、94.82%、91.31%和89.67%。其中,华润微电子为芯朋微最主要的供应商。过去四年,芯朋微对华润微电子的采购占比分别为61.87%、61.33%、59.72%和53.66%。 本次发行前,2019年7月,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基金”)等一众明星股东突击入股,入股成本价高达20元/股。 具体来看,大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芯动能持股75万股,持股比例0.89%,北京芯动能的股东包括京东方A、大基金等;苏州疌泉致芯持股1.75%,大基金持有苏州疌泉致芯21.34%的股份;南京俱成秋实持股100万股,南京俱成秋实为新易盛与南京俱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后者的实控人为中兴通讯原董事长殷一民。 芯朋微本次拟募集资金5.66亿元,其中1.6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4.06亿元拟分别用于大功率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驱动芯片的模块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1.76亿元、1.55亿元和7495.09万元。 而这三个募投项目均有较大规模的房产购买需求。大功率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驱动芯片的模块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别计划购置3983.5平方米写字楼、3096平方米写字楼、1911平方米写字楼,分别占项目投资总额的27.66%、24.34%和31.11%。 三个募投项目计划购置房产合计8990.5平方米,购置费与装修预算合计1.10亿元,占实体项目投资总额的27.03%。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2017年芯朋微拟于创业板上市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亦为募投项目之一,彼时计划募集资金5428.6万元,并计划使用其中1536万元购置装修1365平方米的办公场所。 而在该公司创业板和科创板两次上市申请间隔的2年之间,其研发中心项目方面未有任何推进。2017年、2018年其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44亿元、1.48亿元。 另一方面,过去四年,芯朋微累计分红6次,现金分红金额为5096万元。 对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发送邮件至芯朋微董秘办,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冲刺科创板 芯朋微前身为无锡芯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3日。2011年11月22日,芯朋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同意芯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芯朋微。 芯朋微为集成电路(也称芯片、IC)设计企业,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公司专注于开发电源管理集成电路,实现进口替代,为客户提供高效能、低功耗、品质稳定的电源管理集成电路产品,推动整机的能效提升和技术升级。该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源管理芯片,目前在产的电源管理芯片共计超过500个型号。 2019年12月25日,芯朋微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为华林证券,审计机构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芯朋微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2.1.2(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芯朋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13亿股。其拟募集资金5.66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分别用于大功率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驱动芯片的模块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芯朋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立新。张立新持有芯朋微3430.1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40.54%,任该公司董事长。 张立新,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至1997年12月,就职于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MOS圆片工厂,任副厂长;1998年1月至2001年12月,就职于无锡华润上华半导体有限公司,任总监;2002年1月至2005年12月,就职于智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05年12月创立了芯朋有限,现任芯朋微董事长。 曾撤回创业板IPO申请 芯朋微曾于2014 年1月24日至2019年6月4日在新三板挂牌,证券代码为430512.OC。 2017年9月,身在新三板的芯朋微发起了创业板上市的申请,计划募集资金2.2亿元用于相关芯片产业化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但6个月后,芯朋微主动撤回了创业板上市申请。 芯朋微解释称,2017年度,公司业绩规模较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01.27万元,因此,公司调整上市计划,决定暂缓上市进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向证监会申请撤回上市申报材料。 芯朋微表示,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芯朋微报【2017】6号),于2017年9月14日取得证监会17191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于2017年9月22日取得证监会17191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7年12月5日,证监会下发了17191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8年3月2日,公司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018年3月21日,芯朋微向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2018年4月3日,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8]183号),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终止。 芯朋微表示,2018年和2019年,公司业绩增长较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011.52万元和6119.63万元(审阅数),分别较前一年度增长31.84%和22.11%,相关问题已不存在。 芯朋微称,经对比分析,除行业数据、业务数据、财务数据更新外,本次申报与申报创业板和新三板挂牌时关于行业分析及公司财务、业务等方面的同类信息披露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比对,本次申报与创业板申报和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在财务会计方面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会计调整事项。 近三成项目资金用于“买房” 在此次科创板上市计划中,芯朋微抛出了“大功率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驱动芯片的模块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三个具体融资项目,分别计划募集资金1.76亿元、1.55亿元、7495.09万元。 以上三个募资计划均有较大规模的房产购买需求。 “大功率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房产购买需求最大,计划购置3983.5平方米写字楼,房产购买与装修预算合计4859.87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27.66%。“工业级驱动芯片的模块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购置3096平方米写字楼,购置费与装修费合计3777.12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24.3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购置1911平方米写字楼,购置费与装修费合计2331.42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31.11%。 三个募资项目计划购置房产合计8990.5平方米,购置费与装修预算合计1.10亿元,占实体项目投资总额的27.03%。 据上海证券报,而目前芯朋微的自有房产总规模也为1540.28平方米,募资计划将芯朋微的房产规模净增近6倍。 对于募资项目购买房产的合理性,芯朋微在问询回复中表示租赁办公场所的租金与购置房产的折旧费用接近,另外通过购置房产可以改善公司办公环境。 而对比同为Fabless模式的半导体上市公司晶丰明源可以发现,晶丰明源2018年营收规模为芯朋微的两倍以上,但其并未有任何自有房产,其2019年进行科创板上市申请时计划募集资金7.1亿元,但其中用于场地购置的费用仅3345万元。 另外同样正在进行科创板上市申请的MEMS传感器研发企业敏芯股份,其计划募集资金自建封测产线,也并未进行房产购买,均以租赁场地的方式推进募资项目。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逐年下滑 2016年至2019年,芯朋微营业收入分别为2.30亿元、2.74亿元、3.12亿元和3.3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005.13万元、4748.42万元、5351.43万元和6617.08万元。 分产品类别来看,芯朋微移动数码类芯片销售额分别为6621.26万元、5874.05万元、5517.37万元和5643.44万元,存在一定的下降趋势;标准电源类芯片销售额分别为7462.86万元、9122.94万元、10721.15万元和9289.62万元,增速放缓。 芯朋微表示,前述产品均是公司的主要产品,若各产品收入增长不及预期,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一定波动。 过去四年,芯朋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86.30万元、3860.77万元、3589.24万元和4974.83万元,均不及该公司同期净利润。 过去四年,芯朋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64亿元、2.03亿元、1.94亿元和1.89亿元。 也就是说,过去四年内,各报告期末该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不及同期营业收入。而且,过去三年,芯朋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逐年下滑,与同期营业收入的差额逐年扩大。 芯朋微预计,2020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13.34万元(未审数),较上年同期增长5.15%;实现净利润1289.55万元(未审数),较上年同期增长34.6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0.21万元(未审数),较上年同期增长25.05%。 两成利润来自政府补助 过去四年,芯朋微享受税收优惠的金额分别为340.52万元、845.76万元、812.25万元和1072.0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8%、16.43%、13.76%和14.73%,主要为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以及《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芯朋微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条件,2019年度按照10%的优惠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芯朋微在招股书中坦承,如果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税收优惠无法延续,2019年度按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公司2019年度当期所得税将增加1,060.5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4.57%。若公司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格不能持续获得,或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幅度减少或取消,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过去四年,政府补助对芯朋微利润总额的贡献分别为767.21万元、900.01万元、597.10万元和528.4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81% 、17.48%、10.12%和7.26%,政府补助金额和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均较大。 根据招股书,政府补助记入芯朋微非经常性损益,且芯朋微未来能否持续获得大额政府补助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因政府补助波动导致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过去四年,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占芯朋微利润总额的比例合计分别为36..86%、33.91%、23.88%和21.99%。 2018年净利润数据“打架” 2019年12月25日,芯朋微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0年5月6日,该公司披露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两版招股书中,2018年净利润数据对不上。 芯朋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2018年,其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5351.4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28.98万元。 来源:芯朋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而该公司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显示,2018年,其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5533.98万元,较申报稿中披露的净利润数据增加182.5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11.52万元,较申报稿中披露的净利润数据增加182.54万元。 来源:芯朋微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同时,2017年和2018年,芯朋微资产总额也不一致。 2017年和2018年,根据芯朋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其资产总额分别为27226.51万元和32738.33万元;根据芯朋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其资产总额分别为28135.49万元和34999.10万元。 2019年家用电器类芯片单价小幅下滑,贡献逾四成营收 报告期内,芯朋微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主要为家用电器类芯片、标准电源类芯片、移动数码类芯片和工业驱动类芯片。 过去四年,芯朋微家用电器类芯片营收占比分别为29.48%、34.25%、37.92%和42.31%;标准电源类芯片营收占比分别为35.51%、33.24%、34.33%、27.72%;移动数码类芯片营收占比分别为28.85%、21.40%、17.67%和16.84%;工业驱动类芯片营收占比分别为7.93%、10.11%、8.66%和12.41%。 报告期内,芯朋微家用电器类芯片平均单价分别为0.5417元/颗、0.5569元/颗和0.5434元/颗,平均单价波动较小,销售额增加主要由销量增长驱动;销量分别为17355.15万颗、21263.90万颗和26092.02万颗,同比增长22.52%和22.71%。 报告期内,芯朋微标准电源类芯片平均单价分别为0.5074元/颗、0.5315元/颗和0.5419元/颗,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因为六级能效产品定价较高,随着该类产品销售额不断提升,平均单价上升;销量分别为17979.96万颗、20172.84万颗和17142.95万颗,同比变动2192.88万颗和-3,029.88万颗。 报告期内,芯朋微移动数码类芯片平均单价分别为0.2144元/颗、0.2323元/颗和0.2473元/颗,整体呈上升趋势;移动数码类芯片销量分别为27403.04万颗、23754.63万颗和22,817.90万颗,销量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芯朋微工业驱动类芯片平均单价分别为0.6917元/颗、0.5713元/颗和0.6206元/颗;销售量分别为4010.41万颗、4731.54万颗和6699.20万颗,呈持续增长趋势。 毛利率高于境内同行业公司 过去四年,芯朋微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4.68%、36.37%、37.75%和39.75%,呈逐年上升趋势。 该公司解释称,高毛利率产品收入占比的上升、各产品线产品结构和技术的优化共同提升 了公司综合毛利率。从公司四大产品线来看,家用电器类芯片、工业驱动类芯片毛利率较高, 标准电源类芯片毛利率较低,移动数码类芯片居中。 过去四年,芯朋微家用电器类芯片各期的毛利率分别为40.25%、43.78%、46.98%和47.93%,工业驱动类芯片各期的毛利率分别为46.30%、43.76%、42.05%和48.08%,标准电源类芯片各期的毛利率分别为28.44%、26.57%、27.88%和27.36%,移动数码类芯片各期分别为33.53%、36.71%、36.65%和34.90%。报告期内,家用电器类芯片和工业驱动类芯片销售额占比分别为37.41%、44.35%、46.57%和54.72%,随着高毛利率产品销售额的快速增长,公司综合毛利率上升。 芯朋微称,公司所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同行业内涉及电源管理芯片的企业主要包括德州仪器(TI)、MPS、PI、矽力、昂宝、士兰微、上海贝岭、富满电子、圣邦股份、晶丰明源。基于会计期、会计准则的一致性,选取A股上市公司士兰微、上海贝岭、富满电子、圣邦股份、晶丰明源作为可比企业,便于财务横向比较。 数据显示,5家A股上市公司中,仅圣邦股份2019年毛利率高于芯朋微2.87个百分点,为42.62%,圣邦股份2016年至2018年毛利率亦不及芯朋微。其余4家A股上市公司各期毛利率均不及芯朋微,其中晶丰明源毛利率最低,2016年至2018年分别为20.31%、22.06%和23.21%。 芯朋微表示,由于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呈现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国内各电源管理芯片公司的市场份额较为分散,士兰微、上海贝岭、富满电子及圣邦股份均有不超过营业收入60%的业务为电源管理芯片,晶丰明源100%为LED照明驱动芯片、电机驱动芯片等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 芯朋微称,公司产品性能可比肩国外同类芯片水准,定位于进口替代,因此定价毛利率低于PI、矽力和昂宝等境外公司。 2016年至2018年,PI毛利率分别为49.35%、49.50%、51.60%,矽力毛利率分别为47.63%、47.73%、46.72%,昂宝毛利率分别为50.27%、47.54%、42.91%。 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 过去四年,各期末芯朋微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6312.02万元、7226.00万元、8414.37万元和8606.37万元,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50%、26.33%、26.94%和25.68%。 过去四年,芯朋微各期坏账准备分别为347.59万元、403.53万元、486.70万元和748.64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5964.44万元、6822.46万元、7927.67万元和7857.73万元。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芯朋微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位于中间水平。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同行业公司中,富满电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最高,分别为42.84%、45.48%、48.68%;士兰微和上海贝岭与芯朋微相近,士兰微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21%、29.41%、29.86%,上海贝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17%、21.26%和20.93%;圣邦股份和晶丰明源低于芯朋微,圣邦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1%、7.21%、5.44%,晶丰明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52%、15.97%、17.37%。 报告期各期末,芯朋微1年以内账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8.82%、99.02%、99.10%和96.47%。 值得一提的是,实达集团下属子公司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为芯朋微客户,2019年从经销商仁荣电子的客户转为芯朋微直销客户,2019年芯朋微对睿德电子销售1230.21万元,占芯朋微营业收入的3.67%;芯朋微给予睿德电子的账期较长,按发货计算的账期为150天,2019年末芯朋微对睿德电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802.07万元,占芯朋微应收账款余额的9.32%。 根据实达集团发布的公告,2018年度实达集团亏损2.67亿元,2019年度业绩预计亏损约16亿元到21.5亿元。芯朋微主要客户睿德电子的母公司实达集团经营情况存在变化的风险,如果实达集团经营情况未能好转,可能导致芯朋微对该客户的销售不能持续、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从而对芯朋微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芯朋微另一大客户仁荣电子自2018年起回款存在逾期。芯朋微称,主要因为仁荣电子的下游客户之一东莞市新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绩波动,回款缓慢,延伸至仁荣电子。 芯朋微自2010年与仁荣电子开始合作,2016年至2018年,仁荣电子均作为第二大客户出现在芯朋微的前五大客户中,销售额分别为1844.69万元、2203.99万元、2519.12万元。属 2018年,仁荣电子的下游客户之一东莞市新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绩波动,回款缓慢,延伸至仁荣电子,导致存在逾期。在2019年1至9月,芯朋微向仁荣电子的销售额大幅缩至9.71万元,并且公司还将仁荣电子的下游终端客户之一—实达集团,拓展成为自身的直销客户。 芯朋微解释称,仁荣电子自 2018 年开始出现逾期,为降低经营风险,公司主动降低对仁荣电子的发货数量。为不影响对仁荣电子另一主要终端客户实达集团的销售,将实达集团转为直销。 晶圆采购逾八成来自华润微电子 过去四年,芯朋微各期向前五名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百分比分别为94.57%、94.82%、91.31%和89.67%。 其中,华润微电子为芯朋微最主要的供应商。过去四年,芯朋微对华润微电子的采购占比分别为61.87%、61.33%、59.72%和53.66%。晶圆采购中,报告期内芯朋微向华润微电子采购的晶圆占比分别为97.52%、86.75%和82.50%。 芯朋微提示风险称,若华润微电子产能紧张、提价或由于某种原因停止向芯朋微供货,将导致公司短期内产品供应紧张或成本上升,从而对芯朋微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和2019年芯朋微移动数码类芯片毛利率分别为36.65%和34.90%。2019年相比2018年度,该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因为,2018年四季度起,华润微电子对部分晶圆实行提价,导致2019年移动数码类芯片单位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 除华润微电子外,报告期各期,无锡杰进为芯朋微最主要的中测服务供应商,向无锡杰进采购中测服务金额占中测整体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68.62%、67.06%和68.64%。 芯朋微称,公司中测服务采购集中度较高,若无锡杰进产能紧张、提价或由于某种原因停止向公司提供中测服务,将导致公司短期内产品供应紧张或成本上升,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研发费用占比连续三年下滑 过去四年,芯朋微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4116.52万元、4318.10万元、4691.90万元和4778.43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93%、15.73%、15.02%和14.26%。 招股说明书显示,芯朋微的研发费用包括为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而发生的职工薪酬、研发领用材料及加工费、折旧费、房租及物业费等。其中,研发人员工资薪酬占比最高,过去四年,研发费用中工资薪酬支出分别为2339.71万元、2480.82万元、2697.28万元、2822.98万元,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6.84%、57.45%、57.49%和59.08%。 招股说明书披露,芯朋微处于验证完成逐步批量生产阶段的在研项目大都属于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例如,智能电网三相电表用1000~1200V开关电源芯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智能电网用0W待机开关电源芯片和智能家电用高集成度非隔离Buck电源芯片均属于国内领先水平,适配器用6级能效10~24W单片集成原边反馈开关电源芯片和充电器用高效率同步整流芯片等研发技术均属于国内先进水平。目前在研的多项项目均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 对此,上交所要求芯朋微说明“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及“国际先进水平”的具体依据、是否有行业或业内公认标准,相关表述是否准确、客观,如否,请删除。 芯朋微强调,其实现进口替代的产品涉及四个系列、约110余款型号。与此同时,公司将自身产品的效率、功耗、集成度和智能交互等指标,和进口产品一一进行检视。结果显示,公司产品符合美国能源部颁布的六级标准,功耗方面已经达到业内最低功耗要求,集成度方面优于进口产品。但在智能交互方面,公司产品尚未实现大批量替代。 芯朋微回复,核心技术之一的集成高压启动技术为自主创新的专有技术,公司为此申请了中国和美国专利。进口芯片为该技术的主要竞争产品,技术实现方式有所不同,但公司该技术产品与之相当且符合最新的能耗标准。 不过,技术先进性的定性必须有依据,鉴于业内尚不存在公认标准,芯朋微删除了“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及“国际先进水平”等相关描述。 2019年员工人数同比增长6.29% 过去四年,芯朋微及子公司各期末员工人数分别为144人、145人、143人和152人。 截至2019年末,芯朋微及子公司管理人员共18人、占员工总数11.84%;生产人员共9人,占员工总数5.92%;销售人员共15人,占员工总数9.87%;研发人员共110人,占员工总数72.37%。 2016年至2018年,芯朋微及子公司生产人员分别为9人、8人、7人,连续两年下滑;研发人员始终为104人。2019年,芯朋微及子公司新增研发人员6人。 大基金对赌协议详细披露 芯朋微还存在包括大基金在内的机构突击入股及对赌情况。 据上海证券报,2019年7月,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机构突击入股芯朋微,入股成本价高达20元/股。其中,大基金斥资1.5亿元认购750万股,持有公司8.87%的股权,跻身第二大股东。 在首轮问询回复中,芯朋微详细披露了大基金与公司及实控人签订的对赌条款具体内容,包括:若因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境内外上市等原因,大基金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全部或部分股份;同时约定了优先认购权、优先出售权、优先购买及跟售权、反稀释条款、普遍优惠条款、知情权等。 芯朋微表示,上述对赌协议特殊条款自公司向审核部门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之日(2019年12月25日)起自动终止,且未附有恢复条款。截至对赌协议终止之日,协议约定的触发条件均未发生。 除了大基金,突击入股者还包括北京芯动能、南京俱成秋实和苏州疌泉致芯。北京芯动能持股75万股,持股比例0.89%,其股东包括京东方A、大基金等;苏州疌泉致芯持股1.75%,大基金持有苏州疌泉致芯21.34%的股份;持有100万股的南京俱成秋实,由新易盛与南京俱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后者的实控人为中兴通讯原董事长殷一民。 除上述投资者外,另有7名机构投资者和54位自然人通过做市交易入股,成为公司申报科创板最近一年内的新增股东。 四年6次分红 2016年至2019年,芯朋微累计现金分红6次,累计分红金额5096万元。 招股书显示,2016年4月,芯朋微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77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6年10月,公司实施2016半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77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17年9月,芯朋微曾发起创业板上市申请,当年6月,芯朋微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77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18年3月,芯朋微因业绩规模原因主动撤回上市申请。当年4月,芯朋微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77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当年9月,公司再次实施2018半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77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19年4月,芯朋微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77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责任编辑:张紫祎)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协和电子”,605258.SH)今日巨量换手,盘中最高报55.90元,最低报48.20元。此前该股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截至今日收盘,协和电子报54.51元,涨7.05%,成交额7.59亿元,振幅15.12%,换手率66.40%。 协和电子主要从事刚性、挠性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印制电路板的表面贴装业务(SMT),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高频通讯等中高端领域。 协和电子于12月3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56元/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蒋红亚、王刚。 协和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南国、张南星、张建荣、张敏金四人。张南国、张南星、张建荣、张敏金分别直接持有协和电子23.86%、14.92%、14.92%、16.91%的股份,张南国通过担任东禾投资普通合伙人而间接控制公司2.73%的表决权股份,张建荣通过担任协诚投资普通合伙人而间接控制公司2.73%的表决权股份,据此,张南国、张南星、张建荣、张敏金四人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支配的方式合计控制协和电子76.07%的表决权股份。四人具有亲属关系,张南国与张南星系兄弟关系,张建荣系张南国妹妹的配偶,张敏金系张南国哥哥张南方的儿子。 协和电子募集资金总额为5.8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8亿元,其中4.27亿元用于年产100万平方米高密度多层印刷电路板扩建项目,9104.05万元用于汽车电子电器产品自动化贴装产业化项目。 协和电子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6677.27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4674.5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验资费用1226.42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273.58万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协和电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73亿元、5.86亿元、5.42亿元、2.7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6亿元、1.31亿元、1.09亿元、4543.19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0亿元、1.28亿元、1.02亿元、4441.21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0.39万元、7548.65万元、1.41亿元、1752.61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27亿元、4.71亿元、4.77亿元、2.08亿元。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协和电子资产总计分别为4.84亿元、6.53亿元、7.73亿元、8.45亿元,负债合计分别为1.99亿元、2.58亿元、2.84亿元、3.10亿元。 上述同期,协和货币资金分别为2098.63万元、3379.95万元、6961.53万元、5902.38万元;短期借款分别为7800万元、1.17亿元、9200万元、1.12亿元。 2020年1-9月,协和电子实现营业收入4.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10.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84.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17%。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5.60亿元至5.80亿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3.25%至6.9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9000至950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变动-17.45%至-12.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8700万元至920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变动-14.43%至-9.51%。 协和电子同年净利数据现3个版本。协和电子分别于2019年6月18日和2020年1月3日报送2版招股书,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这2版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并不能完全对上。 2019年版招股书显示,协和电子2016年-2018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3584.68万元、47410.13万元、58620.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789.22万元、10886.25万元、13327.32万元。 2020年版招股书显示,协和电子2016年-2018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3584.68万元、47299.21万元、58559.65万元,分别与前版相差0元、-110.92、-60.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690.96万元、10638.85万元、13093.38万元,分别与前版相差-98.26万元、-247.4万元、-233.94万元。 此外,上述2版招股书中2016年数据又与协和电子在新三板披露的2016年财报数据对不上。 新三板披露的2016年财报显示,协和电子2016年营业收入为33465.10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30.72万元。 协和电子今年上半年逾期应收账款超净利。2017年至2020年1-6月,协和电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13亿元、2.22亿元、2.21亿元、2.50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11%、37.96%、40.78%、91.44%。 协和电子逾期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其中去年上半年逾期应收账款金额甚至超同期净利润。各期,协和电子逾期应收账款分别为4326.96万元、5604.50万元、4710.67万元、4896.43万元,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20.28%、25.21%、21.30%、19.60%。同期,协和电子净利润分别为1.06亿元、1.31亿元、1.09亿元、4543.19万元。 协和电子招股书称,公司客户回款大部分符合公司信用政策,部分大客户受到自身内部审批环节多、结算周期长、集中支付等原因存在延迟支付、未在约定的信用期内完全付清货款的情形,但在期后基本实现回款。截至2020年8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100.00%、99.81%、96.77%和93.35%,2017年末逾期应收款均已收回、2018年末逾期应收款基本已收回,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逾期应收款未收回金额分别为152.38万元和325.70万元,金额较小,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协和电子应收账款周转率始终低于同行。各期,协和电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59、2.69、2.45、2.32,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4.56、4.28、4.12、3.87。 协和电子表示,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但总体保持稳定。公司下游客户集中于汽车电子、通讯行业两大行业的优势企业,公司在与下游优势企业开始合作时的信用账期约定不占主导,使得整体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上述可比公司的平均值。 协和电子业务员行贿客户技术副总。去年披露的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牵出协和电子业务员行贿客户技术副总。 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11月4日披露的《吴杰宏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9月26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吴杰宏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5日起至2022年3月4日止);扣押在公安机关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吴杰宏系原宁波普瑞均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副总兼研发三部总监,住上海市普陀区。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月到2018年11月,被告人吴杰宏在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副总兼研发三部总监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成某(另案处理)交通银行卡(尾号为4861)收受多家供应商贿赂,其中包括:被告人吴杰宏于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分4次收受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张某1贿赂,共计人民币8320元。 判决书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 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协和电子招股书中,未找到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不是协和电子的大客户。 协和电子招股书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PCB板前五大客户包括星宇股份、东风科技、东科克诺尔、伟时电子、晨阑光电共五家,收入占比约为汽车领域的85%以上。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证监会网站公布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广州银行需要对股权结构、关联交易、不良贷款等51项问题进行回复。 2020年6月,广州银行在证监会网站报送招股书申报稿,该行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广州银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广州银行自设立至2016年12月31日,共发生5681笔股权转让。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共发生2466笔股权转让。因此,该行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合计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广州银行的控股股东是广州金控,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有该行股份数量为49.81亿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30%。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非自然人股东数量为528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115.60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8.17%;自然人股东数量为10934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2.16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1.83%。由于股东人数众多,该行尚有311名非自然人股东和1114名自然人股东未完成确权,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60%。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合计分红36.69亿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实施。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1.59亿元、109.35亿元、133.79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34.02%和22.35%;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2.20亿元、37.69亿元、43.24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7.04%和14.7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22%、12.23%、11.3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资产总额5612.31亿元,负债总额5211.88亿元。广州银行已开业机构123家,包括总行1家,分行级机构13家(含信用卡中心),支行108家及信用卡分中心1家。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资本充足率12.32%、13.38%、12.42%,一级资本充足率9.58%、11.24%、10.1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58%、11.24%、10.1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客户主要所处行业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5.61%、22.03%和16.71%,前三大行业贷款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64.34%,占全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29.9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向最大单一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6.08%,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47.62%,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值得注意的是,广州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2017年超过监管指标标准。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60.70%、45.80%、47.72%。 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双升”。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合计分别为24.78亿元、20.62亿元、35.1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6%、0.86%、1.19%。 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猛增。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分别为2.66亿元、9919.3万元、17.09亿元。报告期内,该行仅于2018年发生不良贷款转让,转让的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38.63亿元。 广州银行的逾期贷款远超不良贷款,2019年末,逾期贷款比不良贷款多26.38亿元。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余额分别为44.10亿元、29.55亿元、61.56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0%、1.23%、2.09%;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分别为39.85亿元、17.24亿元、34.55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5%、0.72%、1.17%。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177.97%、143.26%、174.97%,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为160.85%、83.57%、98.21%。 从行业分布状况看,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主要来自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制造业,上述两个行业的不良贷款合计占对公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10%、80.77%和63.0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不良贷款,信用卡贷款占比最高。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50亿元、9.60亿元和10.6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0%、2.24%和1.75%。 信用减值损失为2019年新增的列报科目,2019年,广州银行信用减值损失为40.06亿元。2017年、2018年,该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57亿元、31.70亿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存在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的情况,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规定。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2560人、2339人、2148人,占用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0.19%、37.72%、32.4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用工总数6029人,劳务派遣用工总数1200人,劳务派遣用工占比已由2017年的40.19%降至19.90%。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的人均薪酬分别为19.89万元、24.81万元、30.09万元。在岗正式员工按层级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高层人数为15人、14人、15人,人均薪酬分别为91.01万元、102.49、127.19万元;中层人数为408人、429人、432人,人均薪酬分别为47.60万元、65.03万元、82.13万元;员工人数为3386人、3419人、4.27人,人均薪酬分别为16.24万元、19.44万元、24.20万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董监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1646.9万元、2203.4万元、2257.8万元。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领取薪酬情况。2019年,有10名董监高年薪超百万元。其中,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最高,为231.86万元。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贷款余额分别为76.42亿元、56.70亿元、26.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4.51%、2.36%、0.88%;关联方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107.53亿元、58.93亿元、92.45亿元,同类交易占比分别为3.82%、1.84%、2.5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原告和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38件。其中,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诉讼和仲裁案件共25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12.65亿元,资产损失准备共计提6.28亿元。不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3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5.65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涉及争议金额7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控股股东广州金控作为原告/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未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共23笔,合计被罚934万元。最近的一次是2019年10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0号),就广州银行存在:未经任职资格许可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019年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十一届广州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布2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情况”。其中,广州银行被指党管金融原则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 如今,广州银行IPO遇波折,控股股东广州金控董事长被查。今年10月8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广州金控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舫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控股股东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股42.3% 广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11日,由原广州市46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广州市财政局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7月,该行名称获准由“广州城市合作银行”变更为“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6月至2003年3月,该行先后开展1997年度送红股和配股、1998年度送红股、2000年增资扩股、2001年增资扩股和集体资本金转入实收资本等工作,注册资本增至200,171.71万元。 2006年5月,该行完成向广永国资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300,171.71万元。2008年4月,该行完成向广州金控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530,171.71万元。2008年12月,该行完成向广州金控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830,171.71万元。 2009年9月,该行名称获准由“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实,广州银行早已有登陆资本市场的打算,曾在2011年报中就透露出上市意向。在当年年报中,广州银行表态,将以优化股权结构为目标,抓紧完成引资工作,形成多元化股权结构,争取早日实现上市目标。不过,股权过于集中一直是广州银行登陆资本市场的一大阻碍。 2018年6月,广州银行完成向南方电网等6家企业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7,4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1,177,571.7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已开业机构123家,包括总行1家,分行级机构13家(含信用卡中心),支行108家及信用卡分中心1家。 广州银行的控股股东是广州金控,广州金控直接持有该行股份数量为2,659,057,798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58%,通过全资子公司广永国资持有本行股份数量为2,321,531,994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71%。广州金控直接和间接持有广州银行股份数量为4,980,589,792股,占该行发行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30%。 广州金控是广州市人民政府100%持股企业,因此广州银行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今年6月,广州银行在证监会网站报送招股书申报稿,该行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广州银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如今,广州银行IPO遇波折,控股股东广州金控董事长被查。10月8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广州金控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舫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消息引发行业“地震”。 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共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广州银行自设立至2016年12月31日,共发生5681笔股权转让。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共发生2466笔股权转让。因此,该行从设立至今年4月30日,合计发生8147笔股权转让。 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非自然人股东数量为528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115.60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8.17%;自然人股东数量为10934名,合计持有该行股份2.16亿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1.83%。 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存在质押情况的股份数量为2806.76万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2384%;存在司法冻结情况的股份数量为2908.48万股,占改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2470%。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广州银行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自然人股东共计191人,已有176人签署股份锁定承诺函。 2020年6月8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出具《关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说明》:截至2020年4月30日,广州银行股本总数为11,775,717,082股,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完成托管的股份为11,775,717,082股,占股份总数100%。 其中,217名非自然人股东和9820名自然人股东已完成确权,所持股份数合计11,705,563,099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99.40%;由于股东人数众多,该行尚有311名非自然人股东和1114名自然人股东未完成确权,所持股份数合计70,153,983股,占该行发行前总股本的0.60%,该行在托管机构专门设立了“股份托管账户”,并将这部分股份归集于该账户名下进行集中管理。 证监会反馈意见连抛51问 11月27日,证监会网站公布《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广州银行需要对股权结构、关联交易、不良贷款等51项问题进行回复。 关于股权结构,反馈意见指出,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设立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时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发行人设立时股东对股权结构设置是否存在异议;(2)说明并补充披露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等变动事项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股东增资款或股权转让款是否实际支付及资金来源,是否为增资方或受让方自有资金;(3)说明并补充披露发行人历史上性质变更、名称变更、增资等事项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核准程序,是否经过股东大会和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涉及国有产权变动的,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评估、备案等法定程序,是否存在法律瑕疵,相关瑕疵是否已经弥补或取得有权机关的确认;(4)说明发行人定向增发的原因,广永国资、广州金控和南方电网等6家企业的基本情况,定增对象的选择依据,定增前后发行人主要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权变化情况;(5)补充说明发行人历史上代持事项发生的原因,清理是否合规,目前发行人股权中是否尚存在信托、委托代持等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的情形,是否存在股权权属不清等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对赌等特殊协议或利益安排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反馈意见称,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存在大额的关联交易,关联方关系未完整披露控股股东控制企业情况。请发行人:(1)在招股说明书完整披露公司关联方关系;(2)针对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请结合同类交易价格,说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和交易价格公允性;(3)说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出资资金金额及来源,报告期末是否存在挪用发行人资金偿还大额负债的风险;(4)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发行人的关联方,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或其他关联人员兼职的关联企业名称及基本情况;(5)说明发行人与关联企业的交易情况,结合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异常交易、关联企业与发行人拆入同业机构之间的重大交易或显失公平的交易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输送利益或利润操纵的情形;(6)对照监管部门规定,说明各项业务管理架构、决策程序的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7)说明发行人股东和董事资格、董事会换届等公司治理是否存在不规范、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形、对发行人业务经营的影响以及整改情况。请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方法和结论,并对公司关联方披露是否全面、完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关联交易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不良贷款,反馈意见指出,2018年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内发行人不良贷款率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明显差异的合理性,是否与当地金融机构存在明显差异及原因。结合发行人贷款定价分布情况,说明公司不良资产拨备与定价分布之间的匹配关系,是否能够有效覆盖信用风险。公司贷款风险分类判断依据和执行情况,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不良贷款率变化的原因,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各类贷款金额和占比变化的原因,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标准、方法和执行情况。请发行人结合不良贷款实际发生的地区情况、行业情况,发行人贷款业务集中地区、行业情况,补充说明不良贷款率的准确性,发行人贷款损失准备是否计提充分,发行人相关信用风险揭示是否充分。逾期贷款的地区情况及变化原因,逾期贷款的行业情况及变化原因,逾期贷款未划分为不良贷款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转出和核销不良贷款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制度流程,并结合公司转出损益、受让方资信情况,说明是否利益输送。结合银行监管部门检查情况,披露公司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此外,报告期发行人存在不良贷款核销和不良资产转让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不良资产处置及核销的范围、依据、流程、审议程序及权限,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2)转让不良资产的定价依据,是否与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差异,被转让不良资产以前年度的分类是否准确,减值或拨备计提是否充分,对财务数据和监管指标的影响,不良贷款的出售对象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资金支付情况、资金来源是否来自于银行提供的借款;(3)相关资产转让交易、信托交易是否存在发行人需要承担回购、保底、承诺收益、承担服务以外额外义务等责任的条款或变相条款。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近3年分红36.69亿元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合计分红36.69亿元。 2018年5月31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银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该行2017年末总股本8,301,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0.79亿元。 2019年6月18日,广州银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该行2018年末总股本11,775,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2.95亿元。 2020年4月27日,广州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该行2019年末总股本11,775,717,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人民币(含税),共向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发放现金股利12.95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该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2017年度、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实施。 ROE连降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1.59亿元、109.35亿元、133.79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34.02%和22.35%。 广州银行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利差收入,报告期各期,该行利息净收入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93.67%、92.52%和78.06%。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2.20亿元、37.69亿元、43.24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7.04%和14.73%。 该行ROE连降。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22%、12.23%、11.35%。 贷款客户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贷款占比25.6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客户主要所处行业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5.61%、22.03%和16.71%,前三大行业贷款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64.34%,占全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29.90%。 具体而言,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房地产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245.03亿元、316.99亿元、350.50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88%、25.61%、25.61%,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46%、13.22%、11.90%。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166.89亿元、250.93亿元、301.44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59%、20.27%、22.03%。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投向批发和零售业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220.55亿元、236.99亿元、228.68亿元,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60%、19.14%、16.71%。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 2017年超监管标准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的贷款、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广州地区。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该行向广州地区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977.68亿元、1426.32亿元、1700.44亿元,分别占该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57.70%、59.46%、57.7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向最大单一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6.08%,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余额占该行资本净额的47.62%,该行向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2017年超过监管指标标准。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60.70%、45.80%、47.7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贷款余额最大的前十名借款人贷款余额合计为232.96亿元。前十名借款人分别为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南大干线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鼎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惠州中建市政五路投资有限公司、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不良贷款“双升”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不良贷款合计分别为24.78亿元、20.62亿元、35.1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6%、0.86%、1.19%。 广州银行表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行不良贷款总额及不良贷款率较2017年12月31日有所下降,主要因为该行综合运用核销、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虽然该行通过核销的方式压降存量的不良贷款,但随着该行贷款规模增长及经济下行压力增加,该行2019年末的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总额均有所上升,但不良贷款率低于上市银行的平均水平。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的公司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0.07亿元、7.85亿元和14.68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7%、0.63%和1.07%;贴现资产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0亿元、0亿元和1.4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0%和0.56%;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71亿元、12.77亿元和19.1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2%、1.29%和1.44%。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0.07亿元、7.85亿元和14.68亿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98%、38.07%和41.72%;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71亿元、12.77亿元和19.11亿元,占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02%、61.93%和54.31%。 从行业分布状况看,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公司不良贷款主要来自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制造业,上述两个行业的不良贷款合计占对公不良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10%、80.77%和63.01%。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批发和零售业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3.37亿元、3.25亿元和5.1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6.06%、1.37%和2.23%;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3.10亿元、3.09亿元和4.14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5.66%、5.29%和5.79%。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不良贷款分布显示,信用卡贷款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广州银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逐年上升。截至报告期各期末,该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50亿元、9.60亿元和10.6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0%、2.24%和1.75%。 2019年不良贷款核销金额猛增至17.09亿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不良贷款核销金额分别为2.66亿元、9919.3万元、17.09亿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仅于2018年发生不良贷款转让,转让的不良贷款本金余额为38.63亿元。 2019年末,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174.97%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余额分别为44.10亿元、29.55亿元、61.56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0%、1.23%、2.09%;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分别为39.85亿元、17.24亿元、34.55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5%、0.72%、1.17%。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逾期贷款的金额整体随贷款总额的增加而相应增加,但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整体呈下降的趋势,其中,截至2018年末,该行因处置了部分不良资产,逾期贷款的金额和占比较2017年末有所下降。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广州银行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177.97%、143.26%、174.97%,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分别为160.85%、83.57%、98.21%。 2019年信用减值损失40.06亿元 信用减值损失为2019年新增的列报科目,主要核算发放贷款和垫款、金融投资和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的减值损失。2019年,广州银行信用减值损失为40.06亿元。 具体来看,2019年,广州银行发放贷款和垫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33.27亿元,金融投资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1.74亿元,对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开出保函、开出信用证和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等信贷承诺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05亿元。 2017年及2018年,广州银行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 2017年及2018年,广州银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57亿元和31.70亿元。2018年,该行资产减值损失上升16.13亿元,主要由于该行发放贷款和垫款规模增加,出于审慎考虑,加大发放贷款和垫款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力度。 2019年:15名高层人均年薪127.19万元 广州银行实施以全员劳动合同制为主要形式的劳动用工制度,员工的录用遵循“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人数分别为3809名、3862名和4474名。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在岗正式员工的人均薪酬分别为19.89万元、24.81万元、30.09万元。 在岗正式员工按层级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高层人数为15人、14人、15人,人均薪酬分别为91.01万元、102.49、127.19万元;中层人数为408人、429人、432人,人均薪酬分别为47.60万元、65.03万元、82.13万元;员工人数为3386人、3419人、4.27人,人均薪酬分别为16.24万元、19.44万元、24.20万元。 在岗正式员工按岗位分类,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管理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49.14万元、66.29万元、83.45万元,市场营销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16.07万元、20.29万元、30.00万元,运营支持类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16.27万元、19.12万元、22.37万元。 2019年:10名现任董监高年薪超百万元行长助理胡优华最高 2017年、2018年、2019年,广州银行董监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1646.9万元、2203.4万元、2257.8万元。 招股书披露了广州银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2019年,有10人年薪超百万元。其中,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最高,为231.86万元。 具体如下: 行长助理胡优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231.86万元,行长助理林耿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223.81万元,行长助理、总法律顾问卓华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96.38万元,行长助理窦广涵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72.44万元,合规总监徐函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61.07万元,首席信息官谈新艾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59.70万元,职工监事符遐龄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54.12万元,职工监事、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刘少云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22.32万元,副行长、董事会秘书黄程亮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09.09万元,副行长李亚光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109.04万元。 此外,有2人年薪在80万-100万之间,分别是: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丘斌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94.51万元,执行董事李春元的2019年税前薪酬为82.08万元。 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 此外,广州银行表示,报告期内,本行存在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较高的情况,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规定。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2560人、2339人、2148人,占用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0.19%、37.72%、32.44%。 2018年以来,广州银行已针对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了持续整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银行用工总数6029人,劳务派遣用工总数1200人,劳务派遣用工占比已由2017年的40.19%降至19.90%。 2019年末,关联方贷款余额26.01亿元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贷款余额分别为76.42亿元、56.70亿元、26.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4.51%、2.36%、0.88%。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107.53亿元、58.93亿元、92.45亿元,同类交易占比分别为3.82%、1.84%、2.55%。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广州银行关联方拆出资金余额分别为3亿元、9.01亿元,同类交易占比6.07%、6.57%。 作为原告/申请人的重大诉讼和仲裁38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原告和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38件。其中,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诉讼和仲裁案件共25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12.65亿元,资产损失准备共计提6.28亿元。不纳入表内的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以上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3件,涉及本金金额合计约5.65亿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涉及争议金额7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银行控股股东广州金控作为原告/申请人且单笔涉案争议金额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未结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共1件。 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23笔合计被罚934万元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检查,针对监管机构的检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 报告期内,广州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共23笔,合计被罚93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江门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江银监罚决字[2017]2号),就广州银行江门分行存在:(1)集团客户贷款未执行统一授信管理;(2)未执行实贷实付,形成以贷转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合计处40.00万元罚款。 2、2017年6月8日,中国银监会惠州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惠银监罚决字[2017]5号),就广州银行惠州分行存在:进行授信调查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非法领购发票的情况,难以把握银承汇票的实际用途,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存在严重缺失,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 3、2017年6月15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7]17号),就广州银行恒福支行存在:在授信业务中未严格审查借款人申贷资料的真实性,且未对借款人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50.00万元罚款。 4、2017年6月16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7]19号),就广州银行江南大道支行存在:未严格履行贷前调查职责,未严格审查借款人贷款用途及贸易背景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30.00万元罚款。 5、2017年6月30日,中国银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佛银监罚决字[2017]6号),就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存在:未严格审查票据承兑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 6、2017年8月9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1600027号),就广州银行东川支行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装修工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2.74万元罚款。 7、2017年9月7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2800008号),就广州银行新达城支行存在:在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1.70万元罚款。 8、2017年9月22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第1800006号),就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装修施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0.61万元罚款。 9、2017年10月17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综越处字[2017]1900006号),就广州银行恒福支行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室内装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2.50万元罚款。 10、2017年1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惠银罚[2017]3号),就广州银行惠州分行存在:1笔异议申请处理超期113天,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处6.00万元罚款。 11、2017年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南银营罚字[2017]第5号),就广州银行南京分行存在:(1)为未获得一级法人(或一级分行)书面授权的存款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2)为存款银行支行及非授权二级分行开立异地同业银行结算账户;(3)未见存款银行经营范围批准文件;(4)未采取多种措施对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核;(5)未执行账户久悬制度,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 12、2018年1月25日,中国银监会中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银监罚决字[2017]1号),就广州银行中山分行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无法充分证明贷款用途真实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万元罚款,对本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罚。 13、2018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人银罚字[2018]6号),就广州银行中山分行存在:(1)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2)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本行合计处10.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00万元罚款。 14、2018年4月19日,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城区城执行决[2018]51号),就广州银行清远分行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限期拆除,并处0.30万元罚款。 15、2018年4月24日,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8]9号),就广州银行总行、佛山分行存在:违规向“四证不齐”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及提供融资用于归还备付土地资金的股东借款,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广州银行总行、佛山分行改正上述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对广州银行总行合计处80.00万元罚款、对佛山分行合计处80.00万元罚款。 16、2018年4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外管检[2018]21号),就广州银行深圳分行存在:(1)未对预计的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查和调查;(2)未对担保项下资金用途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有效审核;(3)未以适当方式监督债务人按照其申明的用途使用担保项下资金;(4)未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进行尽职审查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广州银行改正、没收违法所得95.80万元,并处200.00万元罚款;责令广州银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2名分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分别处8.00万元和5.00万元罚款。 17、2018年7月10日,江苏省物价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苏价检案013号),就广州银行南京分行存在:在为客户办理抵押类授信业务时,对需要进行贷前抵押物评估的业务,除国标小微企业外,以附加条件的限定方式,要求客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并由客户向第三方评估机构支付抵押评估费,且部分报告中具有唯一性表述,笔数及金额无法统计,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第五十七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处0.50万元罚款。 18、2018年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珠银罚字[2018]第01号),就广州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存在:(1)未经信息主体同意违规查询个人信息;(2)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3)违规查询、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各处5.00万元罚款,合计处15.00万元罚款。 19、2018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佛银监罚决字[2018]11号),就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存在: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业务涉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处25.00万元罚款。 20、2019年1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号),就广州银行存在:(1)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2)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3)未严格落实重要岗位轮岗制度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02万元,并合计处200.00万元罚款;对2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10.00万元和5.00万元罚款。 21、2019年1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9号),就广州银行东华西支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2、2019年1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就广州银行东莞庄支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3、2019年10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50号),就广州银行存在:未经任职资格许可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40.00万元罚款,责令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巡察组:广州银行“四风”问题突出存“带病提拔” 2019年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十一届广州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布2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情况”。其中,广州银行被指党管金融原则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 根据广州市委部署安排,2019年3月21日至6月21日期间,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派出8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三”方式,对2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 广州银行存在主要问题如下: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银行综合实力与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定位不相匹配,个别分行服务实体经济、小微企业成效不明显。组织建设虚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纪律观念淡化,授信不良资产责任认定与追责管理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党管干部抓而不实,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带病提拔”等问题。“四风”问题纠治不彻底,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滥发奖金、设置“小食堂”违规接待等问题。信贷、承租物业、抵债资产、招标采购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