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要扩大开放。”商务部部长钟山在昨天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的影响,各国采取的管控措施导致跨境投资规模收缩。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最新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趋势监测报告显示,全球跨境投资流量将因此出现30%至40%的下降。 我国前4月吸引外资总额也同比下降6.1%。在这种情况下,钟山表示,要从三大方面做好稳外资工作。首先是进一步扩大开放,不断放宽市场准入,缩减负面清单;其次是建好开放平台,扩大自贸试验区的范围;最后是优化营商环境,抓好外商投资法的落实。 “我们要加大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的对外开放,这些地区的发展环境越来越好,而且国家对这些地区还有很多支持政策,我们鼓励更多的外商到中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进行投资。”钟山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要发布的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集意见阶段已经结束。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袁达表示,本次修订鼓励条目将只增不减,重点是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潜力。 “增强区域协同开放”是钟山提出的另一个着力点。他说,要全面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战略实施,促进区域互动开放,带动全面开放。 “2013年以来,我国建立了自贸试验区18个,这18个自贸试验区利用外资占全国的15%,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验成果。下一步,我们要扩大自贸试验区的范围,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推动出台新的开放举措。”钟山表示。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尽管对中国和全球经济都带来了巨大挑战,但我国疫情防控向好的态势进一步巩固,企业复工复产正在逐步接近或达到正常水平,相比其他国家正在率先步入正常轨道。”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产业国际化战略研究所所长崔卫杰对上证报表示。 “展望未来,中国巨大的市场规模、完整的工业体系、完备的基础设施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全球范围内独具吸引力,这为避免大规模产业外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增加政策透明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加大金融开放将有助于吸引外资、赢得更多跨国企业的合作。”京东数科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对上证报表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指出,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改革成果。建设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赋予其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新华社)
5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市、满洲里市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批复指出,综合试验区建设要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批复》指出,综合试验区建设要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配合,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举措,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更好地促进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壮大。 《批复》明确,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实行对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研究将具备条件的综合试验区所在城市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 记者了解到,我国正在酝酿更多支持举措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一步发展。4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成为外贸发展新亮点。当前传统外贸受到疫情较大冲击,必须更大发挥跨境电商独特优势,以新业态助力外贸克难前行。会议决定,在已设立59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基础上,再新设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自贸区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呈现加速度负面清单6年缩减逾八成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刘萌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数据显示,在近6年的时间里,我国正在加快形成以自贸试验区为窗口的全面开放格局。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近年来自贸区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呈现出加速度,负面清单6年共缩减逾八成。 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加速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商务部网站“自由贸易试验区专栏”项目发现,国务院等相关部门先后在2014年12月份、2016年11月份、2017年7月份,2018年5月份、2019年4月份发布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自2016年1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19项改革事项之后,截至今年4月份,自贸试验区累计向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逐步累积至123项、153项、171项。7月23日,商务部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相关情况发布会的数据显示,自贸试验区已形成202项制度创新成果得以复制推广,且呈现出加速度。 从试点经验产生的领域、类型和效果看。投资便利化涉及81项,贸易便利化64项,金融开放创新23项,事中事后监管34项。这其中,既有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基础性的制度变革,也有“海关通关一体化”监管模式等系统性的制度创新,还有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等全流程的制度优化。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为加速形成扩大开放新格局,接下来我国还将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程,进一步成“1+3+7+1+6”的新格局。 7月22日至7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上海考察时也指出,上海新片区是在过去自贸区实践基础上设立的,是开放的新扩大、改革的新进展,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更大力度改革开放,完善空间规划,实现集约开发,让这片寸土寸金之地飞出新的金凤凰,推动高质量发展。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贸区自问世起,就被视为制度创新的“试验田”,是侧重制度创新上的探索与尝试,通过自贸区的实践,创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示范效应。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袁园7月23日介绍,截至2018年底,除海南外的11个自贸试验区以约万分之二的国土面积,创造了新设外资企业数、实际使用外资、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分别为15.54%、12.12%和12.25%的可喜成绩;今年上半年,12个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人民币694.7亿元,同比增长20.1%,占全国比重为14.5%。世界银行《2019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2018年排名跃升至全球第46位,自贸试验区建设近6年期间,累计提升了50位。 《证券日报》记者整理自贸区负面清单缩减历程发现,自贸试验区的第一份负面清单来自上海自贸区,2013年9月出台,设立之初为190项,当时还只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一项自主探索。2014年,调整减少至139项。2015年,在自贸区扩围之际减至122项,同时扩展到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区。2017版自贸区负面清单减至95项,并覆盖当时的11个自贸试验区。2018年版减至45项。2019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减至37项,6年共计缩减逾八成。 “今天,它已是大家耳熟能详、推动实现了外资准入从审批到备案历史性转变的全国性制度安排,实现了改革开放40多年来外资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为外国投资者在华投资创造了更加公平、稳定、透明的制度环境,并已写入新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成为被及时上升为法律的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实践,成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成为改革的新抓手,开放的新载体。”袁园表示。 付一夫表示,自贸区是制度创新的高地。在经济下行压力日渐增大的今天,自贸区以先行者的身份,主动打破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束缚,与时俱进地开拓创新、改革,以此来促进发展,这是我国国民经济韧性的重要体现。作为物流、资金、信息、人才自由有序流动的载体,自贸区为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不断注入动力。此外,自贸区进出口的不断增长还提升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增加外汇收入、吸引外资流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以点及面地助力我国整体外贸质量的全方位改善。同时,自贸区的示范效应,推动全国范围内金融、税收、贸易、政府管理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进一步推动我国外贸水平的提升与国民经济的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