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银保监会一口气开出21张罚单,对7家金融机构共计处罚1.995亿元。 新年伊始,银保监会就开出一批大罚单,严监管重处罚成为常态。 1月8日,银保监会一口气开出21张罚单,对7家金融机构共计处罚1.995亿元。 这7家机构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下简称国开行)、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租赁(港股01606))、中国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港股01398)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行情601658,诊股)(港股01658))、中国长城(行情000066,诊股)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信托)、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西银行)。 同时,按照机构与相关责任人“双罚”的原则,除机构受罚外,本次银保监会还对14名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5-10万元不等的罚款。从被罚的案由看,贷款业务、不良资产违规转让、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依然是违规和受罚的重灾区。相较于往期银保监会公布的大罚单,此批罚单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多家被罚机构系母公司和子公司因业务往来不合规,致使子公司连带被罚。 银保监会表示,将继续大力整治各种金融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环境,强化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屡查屡犯、提供虚假整改材料 国开行两名责任人被罚 国开行因24项违规问题此次总共被罚4880万元。从被罚的违规业务案由看,问题主要集中在存贷款业务和同业业务,其中,存贷款业务的违规问题集中在国开行特有棚改业务,以及扶贫贷款等。 例如,国开行存在项目资本金管理不到位,棚改贷款项目存在资本金违规抽回情况;向棚改业务代理结算行强制搭售低收益理财产品;扶贫贷款存贷挂钩;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贷款资金未真正用于扶贫搬迁等问题。 在同业业务方面,国开行存在未落实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制监管要求;以贷款方式向金融租赁公司提供同业融资,未纳入同业借款业务管理;以协定存款方式吸收同业存款,未纳入同业存款业务管理等问题。 此外,国开行还有两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公告显示,时任国开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副行长因对逾期未整改、屡查屡犯、违规新增业务,以及向检查组提供虚假整改说明材料行为负有责任,均被处以警告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国开行还因存在利用集团内部交易进行子公司间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致使该行的子公司也被罚。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因此被罚100万元。 工行理财业务被全面检查 监管列出多项违规行为 工商银行此次因存在23项违规行为被处以5470万元。从被罚案由看,理财业务的违规问题占绝大多数,主要包括如下: 1、理财产品通过申购/赎回净值型理财产品调节收益 2、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限额测算不准确 3、理财资金通过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的方式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 4、理财资金违规用于缴纳或置换土地款 5、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资产或不良资产收益权 6、面向一般个人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 7、理财资金投资他行信贷资产收益权或非标资产收益权、全权委托业务不规范 8、全权委托业务不规范 9、自营贷款承接本行理财融资、贷款用途管理不尽职 10、理财资金承接本行自营贷款 11、封闭式理财产品相互交易调节收益 12、滚动发行产品承接风险资产,且按原价交易调节收益 13、高净值客户认定不审慎 14、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 15、部分理财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未登记或超时限登记 可以看出,银保监会此次对工行理财业务合规性的检查较为细致,除理财业务外,此次被罚的其它违规事项还包括部分重点领域业务未向监管部门真实反映、为同业投资业务提供隐性担保、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关键岗位未进行实质性轮岗、法人账户日间透支业务存在资金用途管理的风险漏洞等。 此外,不同于此次被罚的其它多家机构实施“双罚”,从银保监会目前公布的罚单看,工行目前未有相关责任人受罚的情况。 邮储银行因理财、 同业等多项违规被罚4550万 邮储银行则因存在26项违规行为共计被罚4550万元,被罚的违规业务仍主要集中在贷款业务、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 在理财业务方面,邮储银行存在理财投资收益未及时确认为收入、部分分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投资权益类资产的理财产品违规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理财投资接受第三方银行信用担保、代客理财资金用于本行自营业务,未实现风险隔离、理财产品相互交易,未实现风险隔离、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人为调节收益、理财风险准备金用于期限错配引发的应收未收利息垫款、使用非代客资金为理财产品垫款、未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披露非标资产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信息等问题。 在同业业务方面,邮储银行存在同业投资业务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同业投资按照穿透原则对应至最终债务人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个别产业基金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投向股权、同业投资资金(通过置换方式)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等问题。 邮储银行此次还有两名相关责任人连带被罚。时任邮储银行扬州市分行行长、副行长因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警告并罚款10万的处罚。 长城公司两家附属机构亦遭罚 针对长城公司的处罚,银保监会透露,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我会前期对长城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从被罚案由看,长城公司因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虚增账面利润、考核利润并超发绩效奖励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资产业务多处违规等问题共计被罚4690万元。 长城公司还有两家附属机构此次亦被罚。长城新盛信托因存在违规设立子公司、抵押物评估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50万元。长城华西银行因存在违规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物向股东提供融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50万元。 在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方面,长城公司此次有10名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处罚,其中还有9名均被处以5万元罚款,被罚原因集中在违反财务制度超支管理费行为、虚增账面利润和考核利润,超发绩效奖励行为、三查”严重不审慎,个别项目出现重大风险行为三方面。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被罚的相关责任人中,也包括时任长城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投行事业部总经理桑自国,银保监会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此前桑自国因涉嫌受贿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
银保监会就开出一批大罚单,严监管重处罚成为常态。 新年伊始,银保监会就开出一批大罚单,严监管重处罚成为常态。 1月8日,银保监会一口气开出21张罚单,对7家金融机构共计处罚1.995亿元。这7家机构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下简称国开行)、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租赁(港股01606))、中国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港股01398)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行情601658,诊股)(港股01658))、中国长城(行情000066,诊股)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信托)、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西银行)。 工行当天回应称,对于银保监会对工行等金融机构在交叉金融相关领域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事项源自2018年银保监会开展的专项检查,所涉及的问题均发生在2018年以前。工行对此高度重视,已按照监管要求全部整改完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工行将继续坚持从严治行、依法合规经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强化内控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同时,按照机构与相关责任人“双罚”的原则,除机构受罚外,本次银保监会还对14名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5-10万元不等的罚款。从被罚的案由看,贷款业务、不良资产违规转让、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依然是违规和受罚的重灾区。相较于往期银保监会公布的大罚单,此批罚单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多家被罚机构系母公司和子公司因业务往来不合规,致使子公司连带被罚。 银保监会表示,将继续大力整治各种金融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环境,强化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屡查屡犯、提供虚假整改材料,国开行两名责任人被罚 国开行因24项违规问题此次总共被罚4880万元。从被罚的违规业务案由看,问题主要集中在存贷款业务和同业业务,其中,存贷款业务的违规问题集中在国开行特有棚改业务,以及扶贫贷款等。 例如,国开行存在项目资本金管理不到位,棚改贷款项目存在资本金违规抽回情况;向棚改业务代理结算行强制搭售低收益理财产品;扶贫贷款存贷挂钩;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贷款资金未真正用于扶贫搬迁等问题。 在同业业务方面,国开行存在未落实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制监管要求;以贷款方式向金融租赁公司提供同业融资,未纳入同业借款业务管理;以协定存款方式吸收同业存款,未纳入同业存款业务管理等问题。 此外,国开行还有两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公告显示,时任国开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副行长因对逾期未整改、屡查屡犯、违规新增业务,以及向检查组提供虚假整改说明材料行为负有责任,均被处以警告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国开行还因存在利用集团内部交易进行子公司间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致使该行的子公司也被罚。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因此被罚100万元。 工行理财业务被全面检查,监管列出多项违规行为 工商银行此次因存在23项违规行为被处以5470万元。从被罚案由看,理财业务的违规问题占绝大多数,主要包括如下: 1、理财产品通过申购/赎回净值型理财产品调节收益 2、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限额测算不准确 3、理财资金通过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的方式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 4、理财资金违规用于缴纳或置换土地款 5、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资产或不良资产收益权 6、面向一般个人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 7、理财资金投资他行信贷资产收益权或非标资产收益权、全权委托业务不规范 8、全权委托业务不规范 9、自营贷款承接本行理财融资、贷款用途管理不尽职 10、理财资金承接本行自营贷款 11、封闭式理财产品相互交易调节收益 12、滚动发行产品承接风险资产,且按原价交易调节收益 13、高净值客户认定不审慎 14、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 15、部分理财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未登记或超时限登记 可以看出,银保监会此次对工行理财业务合规性的检查较为细致,除理财业务外,此次被罚的其它违规事项还包括部分重点领域业务未向监管部门真实反映、为同业投资业务提供隐性担保、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关键岗位未进行实质性轮岗、法人账户日间透支业务存在资金用途管理的风险漏洞等。 此外,不同于此次被罚的其它多家机构实施“双罚”,从银保监会目前公布的罚单看,工行目前未有相关责任人受罚的情况。 邮储银行因理财、同业等多项违规被罚4550万 邮储银行则因存在26项违规行为共计被罚4550万元,被罚的违规业务仍主要集中在贷款业务、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 在理财业务方面,邮储银行存在理财投资收益未及时确认为收入、部分分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投资权益类资产的理财产品违规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理财投资接受第三方银行信用担保、代客理财资金用于本行自营业务,未实现风险隔离、理财产品相互交易,未实现风险隔离、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人为调节收益、理财风险准备金用于期限错配引发的应收未收利息垫款、使用非代客资金为理财产品垫款、未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披露非标资产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信息等问题。 在同业业务方面,邮储银行存在同业投资业务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同业投资按照穿透原则对应至最终债务人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个别产业基金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投向股权、同业投资资金(通过置换方式)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等问题。 邮储银行此次还有两名相关责任人连带被罚。时任邮储银行扬州市分行行长、副行长因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警告并罚款10万的处罚。 长城公司两家附属机构亦遭罚 针对长城公司的处罚,银保监会透露,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我会前期对长城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从被罚案由看,长城公司因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虚增账面利润、考核利润并超发绩效奖励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资产业务多处违规等问题共计被罚4690万元。 长城公司还有两家附属机构此次亦被罚。长城新盛信托因存在违规设立子公司、抵押物评估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50万元。长城华西银行因存在违规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物向股东提供融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50万元。 在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方面,长城公司此次有10名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处罚,其中还有9名均被处以5万元罚款,被罚原因集中在违反财务制度超支管理费行为、虚增账面利润和考核利润,超发绩效奖励行为、三查”严重不审慎,个别项目出现重大风险行为三方面。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被罚的相关责任人中,也包括时任长城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投行事业部总经理桑自国,银保监会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此前桑自国因涉嫌受贿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 长城公司当天回应称,此次处罚涉及问题,系2017年10月银监会现场检查中发现,集中发生在2013年至2017年3季度末,揭示了公司以往年度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公司已经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认真落实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问责。 2018年以来,公司坚决回归本源,回归不良资产主业,持续强化内控合规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和决策机制,全方位提高了公司管控能力。下一步,公司将以此次处罚整改为契机,在前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深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真改、实改,不留死角。同时,在严守监管底线的前提下,坚持以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功能作用,不断提高主业核心能力,为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再现第三方支付机构违规被罚。12月10日,记者注意到,根据央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单位(以下简称“钱袋宝支付”)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因未按规定落实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制度、未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制度、未完整留存受益所有人核实资料,被处罚款26万元。 同时,钱袋宝支付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总经理王慧颖对未完整留存受益所有人核实资料这一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1万元。 从处罚形式来看,钱袋宝支付被采取的是“双罚制”,按往常处罚案例来看,一般都是涉及到支付机构反洗钱不力等行为。针对此次被罚具体原因及后续整改进度,记者尝试向钱袋宝支付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后者回应。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告诉记者,“钱袋宝支付此次被罚,是在监管科技水平不断提升、对机构从严处罚的大背景下诞生的,主要是收单业务踩了红线,线下收单由于商户众多且地域分散,是支付业务历来的合规弱项。” 公开信息显示,钱袋宝支付成立于2008年11月,是国内首批获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之一。从央行披露信息来看,钱袋宝支付牌照许可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首次许可日期为2011年5月3日,有效期至2021年5月2日。 值得注意的是,算上此次被罚,钱袋宝支付已经是连续四年被央行开出罚单。早在2016年,钱袋宝支付就曾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对钱袋宝罚款12万元;而后2017年,钱袋宝支付再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央行太原中心支行罚款5万元。另在2018年6月、2019年1月,钱袋宝支付再被央行罚款,同样是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规定所致。 为何会多次因银行卡收单违规被罚?针对此问题,钱袋宝支付同样未给出回应。 苏筱芮指出,对于多次被罚的机构来说,不仅将在声誉方面受损,也会使机构因为罚单在财务报表层面受到影响。 事实上,当前,银行卡收单业务已成支付机构受罚重灾区,仅今年以来,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被罚的案例不在少数,仅罚单数就占今年被罚支付机构总量的三成。一资深分析人士告诉记者,支付因银行卡收单业务被罚,主要原因一是因为特约商户管理,包括核实商户的真实性,及时记录各项交易信息等;二是业务风险,包括收单风险动态监测、建立完整的风险管理制度等。 “当前,支付机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的靶向性与精准性也在不断提升。”苏筱芮称,建议支付机构进一步关注整体合规,一方面总部层面加强整体的公司治理,同时将各分公司的合规管理上升到整体战略的高度。根据监管部门开出的“药方”来“对症下药”,提升风控水平,在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方面进行完善。
财经9月15日讯:据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显示,优步水岸花园北区1#、6#、11#、12#楼(含桩基)工程存在模板支撑体系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违法行为及存在未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违法行为,责任方福建卓越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廊坊市博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 (财经综合 文/丁一)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股本超5%却悄无声息,也没通知上市公司。以为用三个账户分摊股本就能“隐身”,证监会给出的答案是:罚款! 9月8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周万沅超比例持有“凯瑞德”未报告及限制期内买卖“凯瑞德”行为的行政处罚书。这位实际操纵三个账户,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合计股本占比8.52%的大牛散,最终被罚303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周万沅曾有“超级牛散”之称,当过数十家上市公司十大流通股东,战绩显赫,不少个股都是翻倍行情。 详情请扫二维码↓
保险机构上半年累计被罚近1亿 短视频、直播卖保险成违规重灾区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致鸿 今年以来,财险业共计被罚188家次,累计罚款超过5000万元,占比超过50%,“老三家”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和太保产险仍然被罚最多。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共对保险机构处罚411家次,累计罚款9000万元,同比增长超过40%。在这些罚单中,财险业占据半壁江山,“老三家”更是其中主力。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兴起,保险产品销售环节管理弱化,运营能力跟不上创新的进展,导致新的误导形势出现,创新领域市场乱象有所抬头。 7月16日,在银保监会新闻通气会上,人身险部副主任王叙文指出,保险市场乱象呈现新的形势。随着互联网保险兴起,金融科技赋能传统销售渠道,保险产品销售环节管理弱化,运营能力跟不上创新的进展,导致新的误导形势出现,创新领域市场乱象有所抬头。 财险“老三家”被罚最多 今年以来,财险业共计被罚188家次,累计罚款超过5000万元,占比超过50%,并且“老三家”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和太保产险依然是“绝对主力”。 其中,广东银保监局的三张罚单创下地方监管局罚单金额纪录。今年5月,平安产险广州支公司被罚152万元,个人被罚143万元,两者合计被罚295万元;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被罚137万元,个人被罚33万元,两者合计处罚170万元;中华联合财险广州中心支公司被罚119万元,个人被罚33万元,两者合计被罚152万元。 究其原因,平安产险的问题在于,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和其他利益;虚列理赔费用;拒不依法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人保财险的问题包括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利益;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农险业务资料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中华联合财险的问题则是虚构经济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利益;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费用;农险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不规范;未经任职资格核准人员实际履行高管职责。 同期,人身险业被罚88家次,累计罚款超过1800万元。其中,人保寿险领下最大罚单,总公司共计被罚135万元、6家电销中心共计被罚80万元,行政处罚个人15人、罚款123万元,总公司、6家电销中心及15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338万元。 具体而言,人保寿险经河北、成都等6家电销中心销售的部分保单,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一款产品,存在以不实宣传欺骗投保人的行为;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一款产品,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的行为;以及存在客户信息数据不真实,部分涉及可回溯管理的业务虚假,向原保监会报送的2017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不真实等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的行为。 此外,保险中介机构被罚135家次,累计罚款超过1600万元。保险中介机构罚单原因多样化,除一般保险公司普遍的处罚事项如编制或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等外,还存在未按规定办理执业登记、变更营业场所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告监管部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营业资金使用不合规或未实施托管、套取手续费、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虚列佣金套取资金等中介机构持有的处罚类型。 今年5月,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下发了《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在7个方面的乱象整治要点,将保险中介市场各参与主体业务、内控、营销及风险等情况均纳入整治工作。根据《方案》,重点严厉打击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查处保险公司落实管控责任不到位,利用中介渠道套取费用等问题。 短视频、直播成违规重灾区 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一些市场乱象也从线下扩展到线上。 今年1月,浙江银保监局发布的罚单显示,凡声科技因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被处罚款合计195.34万元。尽管凡声科技已于2019年通过子公司投资控股取得了全国性保险经纪牌照,但取得前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必须获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业务许可证”的规定,因此受罚。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专业副主任宋占军认为,这既反映了新媒体直播方式在保险领域的深度应用,也反映了新媒体渠道营销保险的违规风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互联网保险的合规经营,除公司规范行为、加强消费者教育外,行业可以建立互联网保险合同的订立规范,监管部门也要完善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比如对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的主体做出进一步界定,扩大至专业或兼业代理机构网站、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主体,并严格规范电子保单信息档案存储等。 今年以来,工银安盛人寿、华泰人寿、国华人寿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误导宣传被罚。这些保险从业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营销信息,存在混淆片面比较、不实宣传、炒作停售等问题。 6月22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保险网络直播和短视频风险提示的通知》,对辖内保险机构着重进行三方面提示,要求各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形严格落实保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具体而言,一是严格区分保险短视频、直播业务形式;二是严格规范保险短视频、直播有关主体;三是严格管理保险短视频、直播相关内容。 6月30日,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通知》表示,尽管互联网技术提高了投保的便利性,但互联网保险销售时强调“消费体验”,忽略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和条款提示说明义务,导致“投保容易、理赔难”以及“强制搭售”“被投保”等行业痼疾在互联网保险领域屡禁不止,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实施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是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具体举措,也是维护市场秩序、防范操作风险的现实需要。 据了解,银保监会将继续深入治理市场乱象,充分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针对销售不规范,理赔难度大,条款存在歧义等问题,监管部门将通过现场检查举报调查、非现场监管等多种方式,大力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净化市场秩序。
据银保监会网站6日消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设银行”)青岛四方支行被罚一百万元。 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建设银行青岛四方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规定、贷款资金被挪用。青岛银保监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6月29日。 天眼查数据显示,建设银行青岛四方支行成立于1989年8月15日。2015年9月15日起,该行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目前的单正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