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增长极,成为我国经济在逆境中迎难而上,危机中寻求转机,转型中谋求发展的破局之路。 巨轮远航,难免遇上狂风恶浪。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季度我国GDP同比下降6.8%。尽管挑战严峻,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4月主要经济指标有所改善,我国经济正逐步复苏。战略性新兴产业率先破“疫”复苏,新经济新动能加速崛起,不仅为抗疫保驾护航,也为稳住经济基本面提供重要支撑。 全局上谋势,关键处落子。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下好“先手棋”,就能走活高质量发展“一盘棋”。 “听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我国大力推进创新,形成更多新增长点增长极充满信心。”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一鸣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做好今年的经济工作,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疫情冲击倒逼形成的新机遇,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给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我国经济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总需求不足,而总需求不足的短期原因虽然与疫情有关,但背后的长期根本原因却是‘供给结构老化’。”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引领中国经济加快复苏并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必须通过创新引领供给结构升级,让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活力源泉更多涌现。 在代表委员和专家看来,越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越要重视培育壮大新动能。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增长极,让新动能更加激越澎湃,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 ——要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快在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走好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要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稳定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樊杰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中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依靠创新驱动提升经济整体竞争力更为迫切。“坚持发展,为中国经济的体量和韧性奠定了稳固基础,未来还要向科技创新要产量、要质量。” 樊杰同时指出,“我国在科技创新领域还存在一些短板。在一些关键领域,尤其是核心技术方面依然薄弱,存在‘卡脖子’现象。要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要加快布局新兴产业,抢占未来发展先机。 疫情发生以来,一些传统行业受冲击严重,新经济新动能逆势成长。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大量新增长点应运而生,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潜力彰显。危中寻机、变中求进,就能在发展中抢占先机。 “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方兴未艾,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全球竞争的制高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技创新是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动力。它不仅带来新技术,更重要的是带动产业革命。 要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新兴产业加速成长。 “新经济领域有与传统产业不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规律,要认识和掌握这些新规律,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企业家精神和各种源泉,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滕泰说。 ——要以新产业发展为支撑,打造区域经济新增长极。 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发展新产业与打造经济增长极息息相关。要加快创新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以产业为支撑,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成渝经济圈等区域,打造一批空间上高度集聚、上下游紧密协同、供应链集约高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樊杰表示,当前我国经济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要加快破解西部和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相对落后制约转型的难题。“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促进相对贫困地区可持续性发展,不能走传统经济增长的老路,必须通过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要重视科技援助西部和相对贫困地区发展的体制创新,调动东部发达地区科技创新资源积极性。”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创新营造更优环境。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改革的深度往往决定创新的高度。为创新发展根植沃土,必须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在王一鸣看来,更大程度释放经济潜力,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增长极,最重要的还是要推进新一轮改革,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沉淀的要素、资源、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创新技术的产业化、市场化,形成新产业新产品,为经济增长带来新的增加值,同时带动其他产业发展。要让各种要素得到有效配置,让各种创新的源泉竞相涌流。”王微说。 “危”中寻“机”,因势利导,主动谋变,不少企业表示将加快创新步伐。 “风云变幻往往孕育着新机遇、新趋势、新格局。在这次抗‘疫’过程中,催生了一批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比如垂直领域生活电商平台、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形式等,服务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全国人大代表、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下一步要通过一系列业态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最大程度上激发用户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董事长孙丕恕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将聚焦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在各行各业应用落地,为实体经济的腾飞插上“数字翅膀”。 “越是有挑战,就越有干劲。”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董事长兼CEO雷军表示,不管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还是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互联网科技产业都还有更大的作为空间。企业界应该积极奋起。“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方向、有办法,通过创新和效率提升来保持企业活力。”雷军说。 代表委员和专家表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产业创新为方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下好改革创新“先手棋”,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突破,打好转型升级主动仗,让新动能更加激越澎湃,就能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推动我国经济巨轮劈波斩浪,驶向更广阔的未来。(记者 张超文 李佳鹏 班娟娟)
下一阶段货币政策取向如何?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是什么?数字货币何时推出?下一步利率市场化改革怎么做?金融开放有何进展?…… 八大金融热点话题,央行行长易纲通通给出了解答! 速看重点: 1.下一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将更加灵活适度,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综合运用、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确保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 2.五方面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提高企业融资的“直达性” 3.数字人民币何时正式推出尚没有时间表 4.继续深化LPR改革,有序推进存量贷款基准转换 5.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对内对外自主开放,贝莱德、路博迈等外资金融机构准入工作正有序推进 6.研究建立支持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7.支持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 8.将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密切配合,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9.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稳妥推进各项风险化解任务 10.实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方案,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李奇霖张德礼 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是我国高水平发展的城市群,也是各类创新要素汇聚之地,这三大城市群有一个共同的发展主题——科技创新。 对于区域科技创新而言,产业创新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我们在科技产业发展状况和产业创新性两个方面,对三大城市群进行了多角度的对比分析,最后就粤港澳大湾区如何打造科技产业高地提出相关建议。 1 三大城市群概况 城市群往往是一个国家经济效率最高的地区,是全球城市发展的主流趋势。当前,城市群也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要空间载体,我们认为未来的资源要素将持续向城市群集聚。 京津冀、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经济规模最大、发展最为成熟的三大城市群。截至2018年,三大城市群以占全国5%的土地面积,吸纳了全国23%的人口,创造了全国38%的GDP(不含港澳)。 京津冀城市群由首都经济圈发展而来,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中国北方经济的重要核心区。2015年国务院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京津冀城市群的整体定位为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指导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 长三角城市群是中国经济发展水平领先的城市群,也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2016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颁布,而2019年国务院再度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将长三角打造为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粤港澳大湾区由珠三角城市群携手港澳演变而来,经济开放度和创新活跃度同样全国领先,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2019年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支撑引领作用,并将粤港澳大湾区定位成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等。 目前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均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根据各个城市群的发展规划,京津冀城市群所覆盖的城市范围包括北京、天津以及河北11市,长三角包括上海、江苏9市、浙江8市以及安徽8市,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澳门以及广东9市。 一方面,由于内地省际数据的丰富度和可获取性,都好于城市维度;另一方面,尽管三大城市群所覆盖的城市,只是这些城市所在省的一部分,但基本都是该省内的关键区域(例如这些城市的GDP占其所在省比重非常高),因此采用省际数据加总而得的城市群数据,与实际情况间存在的偏差相对较小。 因此,本文后续的城市群统计数据,若无补充说明,则均为城市群所涉及省份的数据加总。即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长三角=“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珠三角=“广东”(由于粤港澳大湾区中,港澳地区数据与内地统计口径差异较大,因此本文三大城市群数据对比主要基于珠三角)。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期,新旧动能亟待转换,科技创新将成为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主要引擎。而要实现科技创新,更需要在局部地区集聚人才、知识、资金、产业等创新要素,形成研发集群和区域创新网络,才更有利于提升创新效率,实现技术突破。 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重点城市群经济基础好、产业链较完备,并且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科技实力,因此肩负着推进中国科技创新与进步的历史重任。 在三大城市群的发展规划纲要中,均强调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共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例如《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将科技创新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整体目标之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强调要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则明确提出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并且三大规划纲要中,均有大量篇幅用于阐述科技创新相关的方针战略。 由于科技创新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共同方向,也是规划内容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接下来将对三大城市群的科技创新情况进行多维度对比。 2 三大城市群科技产业对比 科技创新驱动区域经济增长,最直接关联的是产业科技创新。而科技产业的发展情况,集中地体现了该区域的产业创新实力。 科技产业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具体对应到中国官方的用语中,往往包括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三类概念。这三者的概念实际上并不相同,但常常被混淆使用。 根据官方文件的定义,高新技术企业指在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开展R&D活动,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基于此开展业务经营的企业,需要通过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主要是为了有针对性地实施税收减免,高新技术企业属于“企业”的概念。 而高技术产业是指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等同于“高技术制造业”概念),战略性新兴产业则主要指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这两者属于“产业”的概念。 为了便于统计,相关政策文件将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所覆盖的行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了对应。其中高技术产业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85个小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应166个行业小类(不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应的大部分小类行业中,往往只有行业内的部分高端活动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通过对两类产业覆盖行业代码进行比对,可以发现高技术产业所对应的绝大部分行业,都被包括在了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中,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还将传统产业中的新业态、服务业也纳入了考量范围中。 换言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个比高技术产业涉及产业领域更广泛的概念范畴(但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所指向的业务活动也更高端)。这在统计数据上也可以反映出来,2018年末全国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为66214个,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则只有33573个。 总体而言,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够更全面、更准确地代表科技产业,而高技术产业则更适合用于描述研发强度较高、发展已较为成熟的工业类科技产业。 我们首先来看三大城市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情况。 目前各省市公开披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各年度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但该数据的披露及可比性存在较多问题:一是统计口径存在差异,例如北京披露的是增加值数据,江苏披露的是总产值数据;二是多数省市在各年公报只披露增速,而未披露绝对规模;三是部分省并未披露战略性新兴产业数据,如广东省等。 由于各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开数据难以获取且可比性差,上市公司数据可以作为替代观测指标,以间接地反映某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和质量。 中证指数开发的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000891.CSI)比较全面地选取了涉及国家划定的9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上市公司。截至2020年5月16日,该指数纳入的战新上市公司共1172家(剔除新三板上市公司)。但是该指数没有纳入现有的104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均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因此,在纳入科创板公司后,我们最终选定了1276家A股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上市公司(下文简称“战新上市公司“)作为观察样本。 首先从数量上来看。三大城市群共有869家战新上市公司,约占整个A股战新上市公司总数的68%。其中长三角共416家,珠三角共250家,京津冀共203家。分省市来看,广东省战新上市公司数量最多,北京、江苏、浙江、上海等也表现较好。这些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较快的地区。相较之下,安徽、天津和河北发展有所滞后。 尽管京津冀的战新上市公司数量相对较少,但占该城市群所有上市公司总数比重却高达43.4%,为三大城市群中最高。与此同时,珠三角、长三角这一比例分别为39.7%、31.4%,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这两大区域的产业结构中也已经占据了一定的地位。 其次从营收维度来看。三大城市群2018年战新上市公司营收规模共计5.78万亿元,占A股所有战新上市公司的比例达76%,集中度明显更高。同时,通过对比不同区域的战新上市公司营收规模,可以大致得出以下两个结论: 第一,相较于其他传统产业领域的上市公司,三大城市群的战新上市公司发展还不够成熟,营收规模还有扩张空间。除了上海以外,其他省市的战新上市公司的营收规模均值都低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第二,在战新上市公司数量较多的省市中,相较于上海、北京而言,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的战新公司营收规模均值相对偏低,这意味着在这些省市中,中小型战新公司的比例可能更高。 此外,我们基于企业所在的国民经济行业小类、申万行业分类以及所涉及主题概念,将这1276家样本上市公司归入了8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第9类“相关服务业”只有个别公司涉及,因此不作考量),以更好地分析各城市群战新产业结构状况。 从数量上来看,三大城市群战新产业结构较为相似,其中最主要的产业,无一例外都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此类别上市公司数量占战新上市公司比例分别达41%、32%、51%。第二梯队是生物产业、新材料产业以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第三梯队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以及数字创意、节能环保产业。 但从营收体量上看,各个城市群的战新产业结构之间差异较大。其中珠三角仍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一枝独秀,营收占比高达56%。京津冀除了新一代信息技术外,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占比高达23.3%,也相对较高。长三角则呈现新能源汽车(集中于上海)、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产业同步发展的格局。 最后从企业研发强度来看。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的战新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占营收比例均值分别为7%、6.7%、6.5%。其中北京和上海该比例相对较高,分别达7.2%和7.4%。天津、浙江、广东、江苏次之。河北和安徽相对较低,分别仅为5.2%和5.1%。三大城市群中越发达的省市,战新上市公司的研发强度也更大。 专利数据是观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另一视角。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5年发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统计分析总报告》,报告中较为详细地披露了各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细分行业的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尽管该数据最终截止时间为2014年,并且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采用的是旧统计口径(7个细分行业),不过仍然能一定程度上反映各区域之间的相对发展情况。 2014年,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分别为6.9、3.5、2.5万件,授权数分别为6.9、1.2、0.8万件,三者授权数合计占国内(不含港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的比重为62%。此外,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分别占该城市群发明专利授权总数的40%、38%、34%。三个城市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创新产出水平均较高。 分省市来看,北京、广东、江苏专利申请数、授权数均位列前三甲,上海、浙江、安徽次之,天津和河北偏弱。这与上文所述的战新上市公司地域分布呈现出共同的特点:对于京津冀而言,战新产业大多集中于北京,天津、河北发展相对滞后;对于长三角而言,发展相对均衡,上海、江苏、浙江各有一定体量;而珠三角虽然仅涉及广东一省,但广东省表现很突出。 再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7大行业结构来看。三大城市群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的发明专利授权数相对较多。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在生物领域的发明专利授权数最多,珠三角则仍然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 基于2014年发明专利数据,可以计算不同省市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化指数,以此来判断各省哪些产业具备相对优势。 根据计算结果可知,京津冀共有5个产业专业化指数>1,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的专业化水平明显较高。长三角共有3个产业专业化指数>1,其中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专业化水平明显较高。珠三角只有一个产业专业化指数>1,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但该产业专业化指数高达2.21,相对优势非常显著。 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也计算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对优势指数(基于2016年发明专利数量)。与我们基于2014年数据计算的结果对比来看,各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化水平和相对优势在近年来大体上保持稳定。 上述我们更多地是基于上市公司数据、专利数据等间接指标,来分析各城市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 而各省高技术产业相关的官方数据,比战略性新兴产业披露得更为全面。如上文所述,尽管两者在概念上存在差异,但两者所涉及的产业领域存在部分的重合,因此,不妨再从高技术产业角度,简单考察各城市群的科技产业。 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高技术产业内的企业数量分别为1901、10138、8525家,三者合计占全国比重为61%左右;企业营收规模分别为0.96、4.52、4.67万亿元,三者合计占全国比重为65%左右。 再从高技术产业在工业结构中的比例来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高技术企业占该区域工业企业数量比重分别为8.5%、8.9%以及18.0%,营收比重分别为12.5%、16.5%及34.5%。值得注意的是,珠三角的高技术产业在工业中所占比重非常高,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从上述数据来看,珠三角的高技术产业似乎明显更发达,我们认为这主要是因为:“高技术产业”这一概念所覆盖的领域,高度集中于电子信息制造业,而这正是珠三角的强势产业;相反的,京津冀、长三角优势产业如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内的大量企业,以及服务业中的科技公司,均未被高技术产业统计在内。 2017年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中详细披露了各省市的6类高技术产业经营情况。其中,三大城市群高技术企业多来自于电子及信息通信领域,尤其是珠三角地区,电子及信息通信企业数量占所有高技术企业的比例高达74.1%,集中度非常高。而京津冀、长三角地区除了在电子信息产业外,医药制造业、医疗仪器及仪器仪表制造等领域的科技企业数量也较多。 3 三大城市群产业创新对比 在集中考察了三大城市群科技产业发展状况后,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对产业创新性进行对比。逻辑上而言,产业创新性和科技产业是相互依存的,一个区域产业创新性越强,越能够带动科技产业崛起,而发达的科技产业又会进一步提升该区域的产业创新性。 总的来看,产业创新性可以分为三个视角来观察:产业创新投入、产业创新活动、产业创新产出。 (一)产业创新投入对比 产业创新投入主要包括资金、人力两方面的投入。我们可以基于R&D经费和R&D人员两类指标来对三大城市群的产业创新投入水平进行对比评估。 首先是R&D经费。从资金来源来看,全国各省市的研发经费投入主要由企业资金、政府资金、国外资金、其他资金构成,其中又主要以企业资金+政府资金为主。 就三大城市群而言,2018年珠三角、长三角的企业资金占比分别为87.6%和81.4%,相对较高。京津冀仅为56.6%,北京更是只有44.4%,政府资金占比则高达49.2%。这说明珠京津冀政府(尤其是北京)对科技创新的资助力度非常大,而珠三角、长三角的政府科技经费投入不完全匹配其产业创新投入。 不同的资金来源对应不同的创新主体。区域创新主体主要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以及高校三类,非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等列为“其他项”。其中企业资金主要对应企业R&D支出,也有一小部分企业资金用于支持高校和研究机构,而政府资金则主要提供给高校和研发机构进行创新和研究活动。 2018年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占比分别为77.9%、70.9%、31.7%,而研发机构和高校合计占比分别为8.9%、16.6%、42.9%。 可以看出,京津冀和长三角、珠三角之间的R&D支出结构形成了鲜明对比:前者由于北京高校云集、研究机构密布,削弱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而长三角、珠三角产业创新的相对重要性则更显著。 不同的创新主体对不同类型的R&D活动偏好存在差异。一般而言,企业往往绝对侧重于试验发展,而高校和研发机构则会兼顾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具体来看,2018年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几乎全部用于试验发展,而高校R&D经费中投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领域的比例为4:5:1,研发机构R&D经费则为1.5:3:5.5。 由于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创新主体以企业为主,因此试验发展支出占R&D比例接近90%,而京津冀的高校和研发机构与企业有着同等重要的创新地位,因此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占比接近30%,明显高于长三角和珠三角。 那么这对产业创新意味着什么呢?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以企业创新为主,而企业创新会更注重创新成果的实用价值,科技成果落地并产生经济效益的概率较高;同时,由于商业化和市场化程度更高,科技创新效率会更高。 而京津冀通过政府资金支持高校和研发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尽管效率偏低,见成效较慢,但是更能够打造原始创新能力,进而实现科技重大突破,而这又可以通过知识溢出效应,推动产业实现更高质量创新。 因此,仅从R&D经费结构来看,三大城市群不同的创新模式,在推进产业创新方面实际上各有优劣。 比较三大城市群规上工业企业R&D投入规模和强度也可以发现,长三角、珠三角投入规模较大,其中广东省的规上工业企业R&D投入规模为所有省份中最高;同时两地的R&D投入强度也比较高,均为1.5%左右。总体而言,长三角、珠三角的产业R&D经费投入力度更大。 其次是R&D人员。2018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规上工业企业R&D人员全时当量分别为104.4、62.2、16.9万人,规上工业企业R&D人员占比分别为77.2%、81.5%、36.0%,其中无论是企业R&D人员规模还是占比,广东、江苏、浙江均位列所有省市前三甲。从人力资本角度来看,也同样是长三角、珠三角的产业R&D人员投入力度更大。 进一步考察高端人才投入的情况。2018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的规上工业企业研究人员(R&D人员中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折合全时当量分别为29.3、19.1、6.2万人,占所有R&D人员比重分别为28.1%、30.7%、36.8%。京津冀的研究人员尽管数量较少,但占R&D总人员比重更高,这说明其R&D人员结构相对更优质。 从R&D人员投入情况,也可以得出与R&D经费投入类似的结论: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企业创新居于主导地位,产业创新投入规模和力度较大。但京津冀地区的产业创新投入质量相对更高。 (二)产业创新活动对比 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是企业创新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从产品创新来看,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实现产品创新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所有规上工业企业比重分别为14.7%、25.6%、23.6%,实现工艺创新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分别为16.9%、25.5%、24.4%。 相较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企业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活跃度均相对较高,尤其是浙江、江苏、广东等,这较为直接地反映了这些地区更强的产业创新性,与上文中的产业创新投入情况是一脉相承的。 在开展了创新活动的企业中,有许多采用了创新合作的模式。通过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共同开展创新活动,有助于更充分地实现创新资源共享,进而提高创新效率。 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开展了创新合作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分别为9604、50664、21778家,占实现了产品/工艺创新的企业数量比重分别为63.5%、70.4%、70.1%。从产业创新合作方面来看,其中仍然是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活跃度较高。 企业有多种创新合作对象,其中最主要的是和其他市场化机构进行创新合作。例如与集团内其他企业,与产业链领域内的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同行业企业,以及第三方机构如咨询公司、风投机构等开展创新合作。其中最为常见的是与供应商、客户进行合作,三大城市群这一类合作占比均在30%之上。总的来看,珠三角地区与这些市场化机构的合作比例是三大城市群中最高的。 此外,企业和高校、研发机构的合作(即产学研合作)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类。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与高等学校合作的企业占合作创新企业的比重分别为30.9%、29.9%和25.4%,与研究机构合作的企业占全部合作创新企业的比重分别为20.1%、16.0%和13.6%。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由于高校、研究机构数量众多,因此产学研合作比例相对会更高。 此外,还有很多企业设立了自己的研发机构,将其作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的基础平台。通过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有助于推动企业集中创新资源,强化创新能力,也有利于推动企业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 截至2018年,三大城市群规上工业企业创办的研发机构数量共6.31万家,占全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数量的75.9%,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分别为0.22、3.92、2.17万家。其中广东、江苏的企业研发机构数量明显超过其他省市(这一定程度上也受各地不同的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标准影响)。 再从占比来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规上工业企业创办的研发机构数量占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重分别为9.7%、34.4%和45.8%。长三角、珠三角的企业研发机构设立活跃度也明显更高。 最后从产业研发项目来看。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规上工业企业R&D项目合计占全国企业R&D项目数量的比重约为60%,三者分别为2.8、18.0、7.7万项,也是长三角、珠三角偏多。从省市层面来看,浙江、广东和江苏遥遥领先,这与各省市企业创办研发机构数量情况较为一致。 虽然京津冀地区企业R&D项目较少,但从单个项目的经费支出来看,京津冀地区却高达297万元,为三大城市群中最高。分省市来看,上海、河北、北京单个项目的经费支出相对较高,而 R&D项目量较多的浙江、广东和江苏则项目规模相对偏小。我们认为这可能与企业规模有较大关系,从上文提及的战新上市公司营收规模来看,上海、河北、北京等地的单个科技企业规模较大,而广东、江浙则较多中小型科技公司。 (三)产业创新产出对比 产业的创新投入、创新活动,最后形成产业创新产出。我们主要从专利数据、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两方面来分析产业创新产出情况。 首先是专利数据。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规上工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分别为8.5、34.2、32.8万件,合计占全国有效发明专利数的比重为69%。同时,三大城市群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占三类创新主体(高校、企业、研发机构)有效发明专利总数的比重分别为41.2%、71.2%、91.7%。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在区域创新产出中的重要性更高,尤其是珠三角。这与其企业创新投入、企业创新活动比例较高的情况是一致的。 分省市来看,广东和江苏规上工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位列第一梯队,浙江、安徽、上海、北京实力相当,位列第二梯队,天津、河北则表现较弱。除北京外,所有省市企业有效专利占比均超过50%,企业是创新产出的重要主体。而北京企业有效专利占比只有29.5%,高校与研发机构有效发明专利数占比则高达70.5%。 再从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来看。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3、7.1、3.9万亿元,三者合计占全国新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为62.7%。分省市来看,广东、江苏、浙江的新产品销售收入位列三甲,分别为3.9、2.8、2.3万亿元。上海和安徽次之,河北、北京、天津则相对较弱。 同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规上工业企业营收的比重分别为17.2%、29%、25.9%。其中浙江、广东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均在30%以上。 总的来看,长三角、珠三角的产业创新产出水平相对较高。 4 粤港澳大湾区如何打造科技产业高地 通过对比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城市群的科技产业发展状况和产业创新性,我们就粤港澳大湾区如何打造科技产业高地,提出了如下一些建议。 (一)优化科技产业结构 在巩固、壮大现有科技产业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科技产业结构趋于平衡完善。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产业高度集中于电子信息产业,且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正在迅速崛起,无论是从上市公司营收,还是从发明专利授权量来看,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所占比重和专业化水平都非常高。 但除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外,粤港澳大湾区其他科技产业的发展水平则相对滞后,单一化倾向较为明显。而反观京津冀和长三角,尽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也实力不俗,但在其他科技产业领域同样保有相对优势,例如京津冀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规模较大,长三角的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产业等发展水平较高。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产业高度偏向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这一方面会带来较强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随着产业链越来越完备,知识共享水平和科技创新效率也会越来越高,因此应当充分巩固和发挥这一产业优势。但另一方面,产业过度集中可能会增加经济运行风险,例如珠三角地区的电子信息产业,受中美贸易战冲击较为严重,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拖累了珠三角2018年以来的经济表现。 因此,在巩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优势的同时,粤港澳大湾区应当同时加快培育其他发展前景较好的科技产业,包括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实际上粤港澳大湾区在其中部分领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领先优势,例如基因测序(华大基因)、无人机(大疆科技)领域等,未来可进一步做大行业规模。 (二)加快科技金融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为中小型科技公司开辟更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实现科技、产业与资本更紧密的结合。 在上文的对比分析中我们曾提到,珠三角地区的科技公司平均营收规模小于京津冀、长三角,而相较于已经发展较为成熟的大公司,中小型科技公司的融资难度将更高。 此外,粤港澳大湾区高科技产业比例实际上“更高”。如果要进行类比的话,长三角更像东京湾区,汽车、机械、化工等传统产业较为发达,但在从这些传统产业中,又衍生出了新业态,形成了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而珠三角地区更像是旧金山湾区,产业类型更多地偏向于电子信息产业等科技水平更高的产业,其战略性新兴产业也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由于高科技产业技术前景往往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也使得其与传统的间接融资体系不相适应。因此正如旧金山湾区一样,粤港澳大湾区也需要打造更利于科技创新的金融生态。 风险资本是科技企业在初创期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因此首先要扩大风投市场规模。一是通过制定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带动更多风投机构、私募投资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集聚,二是发挥深圳、香港的金融中心优势,引进更多的国际创投资本,以培育大湾区内更多“科技独角兽”企业崛起。 其次是要依托大湾区内拥有两大证券交易所的独特优势,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深交所和港交所应当探索建立更有利于高科技企业,特备是中小型科技公司上市和再融资的机制。 此外,还可以探索新型银行经营模式,提高间接融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例如可以出台政策鼓励科技信贷机构与风投机构间形成投贷联动模式,共同对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并且强化两者的合作互助关系,风投机构可以弥补银行在投资价值评估、风险筛查方面的能力不足,信贷机构则可以为创业企业提供更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 (三)强化基础研究能力 粤港澳大湾区应当加大政府资金在科研活动中的投入,鼓励企业和高校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工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原始创新能力。 珠三角和长三角均主要以企业创新为主,珠三角这一特征尤为明显,这使得其创新效率更高,商业化导向更为明显,但另一方面,这也可能会使得基础研究缺位。 在一条完整的创新链条中,基础研究是的前端,产业应用开发则是后端,不应当将基础研究与产业创新割裂开。基础研究尽管成效较慢,但只有基础研究做好了,才能拥有更强的原始创新能力,实现产业技术的重大突破。粤港澳大湾区要真正成为全球科创高地,必然要具备极强的原始创新能力,这就要求在基础研究这一科技创新本源工作上发力。 要提高基础研究水平,一是要发挥政府在科研活动中的带动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尤其是增大在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规模。广东省政府要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也要增加主动增加资金投入,尤其是广州、深圳等较好的城市,大力支持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需要长期积累的基础研究工作。 二是发挥珠三角企业创新力量强大的优势,利用财税杠杆,引导企业根据需求适当增加在基础研究领域的研发投入。目前珠三角地区华为等企业对基础研究的重视程度较高,但大量企业的自主创新的意识和动力还比较薄弱。一方面政府应当利用好税收杠杆,引导企业将资金更多地投入基础研究领域,另一方面政府应当推动有意愿的中小企业形成基础研究联盟,或者推动企业与高校加强产学研合作。 三是要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平台在珠三角区域的布局建设。一方面是争取推进更多科学大装置在珠三角落地,另一方面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平台,例如加快建设已启动的省级实验室,推进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等,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基础研究创新打牢硬件设施基础。 (四)提高产学研合作力度 加强产学研合作,通过知识和创新资源共享,提高产业创新效率。 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产学研合作被证明是一种比较高效的创新模式。然而正如上文所言,相较于京津冀、长三角而言,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更多是与产业链内的公司开展创新合作,与高校、研发机构的创新合作力度较低,产学研合作力度和水平都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传统的产学研模式往往是由高校先形成研发成果,然后再与企业需求进行对接,进而实现商业化开发和成果转化,但是有大量科研成果并不能为企业所用,导致产学研效率偏低。但是对于粤港澳大湾区而言,由于其产业创新需求强劲,可以让企业作为产学研合作的主体,直接向高校、研究机构提出针对性需求,进而主导合作模式。 尽管产学研最后的落脚点是以市场为导向,但政府在其中也应当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改良制度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高校参与产学研合作的意愿,为产学研提供更便利、更有保障的合作条件。 首先,政府可以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并提供相关基础设施,同时培育更多的产学研一体化中介服务机构。其次,政府可以对产学研取得重大成果的机构和个人予以奖励,通过财政激励机制,增强各方参与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此外,政府可以基于区域重点发展的科技产业,设立相关的规划和项目,加强产学研合作引导和资金投入。最后,政府应当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产学研合作成果的归属权、使用权划分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五)发挥港澳地区独特优势 粤港澳大湾区是唯一一个同时拥有两种制度的中国城市群,应当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加强港澳地区与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创新合作。 港澳地区尽管科技产业规模相对较小,但也有其独特优势,能够与科技产业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实现优势互补。 首先,港澳地区国际化程度较高,长期与国际营商环境接轨,会计审计、商业咨询、法律服务等商业和专业服务领域发展水平较高,能够为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发展提供商业支持。 其次,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能够吸引全球长线资本,为大湾区内科技企业提供极为便利的融资环境。 此外,港澳地区高校云集,基础研究领域实力强悍,通过推动港澳高校与珠三角科技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能够有效激发区域创新潜力。例如香港高校在数学、计算机科学、电子工程等理工科领域均跻身全球前百强,在一些新兴科技领域如人工智能研究方面也实力强悍,而澳门高校在中医药研究方面保持领先,如果与珠三角地区的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开展创新合作,则能够有效提升这些产业的创新能力。 而要加强港澳地区与珠三角创新合作,关键在于进一步打破目前的体制机制壁垒,允许创新要素自由高效的流动。 一是建立更完善的区域内人才交流机制,使得粤港澳三地的人才资源能够更有效流动,包括为科技人才等提供更加便利的签注和通关安排,优化三地间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等。二是促进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包括支持香港PE、VC机构积极参与大湾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在香港上市等。三是加强粤港澳三地的产学研协作,同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行更深入的合作。 (本文作者介绍: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李奇霖张德礼 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是我国高水平发展的城市群,也是各类创新要素汇聚之地,这三大城市群有一个共同的发展主题——科技创新。 对于区域科技创新而言,产业创新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我们在科技产业发展状况和产业创新性两个方面,对三大城市群进行了多角度的对比分析,最后就粤港澳大湾区如何打造科技产业高地提出相关建议。 1 三大城市群概况 城市群往往是一个国家经济效率最高的地区,是全球城市发展的主流趋势。当前,城市群也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要空间载体,我们认为未来的资源要素将持续向城市群集聚。 京津冀、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经济规模最大、发展最为成熟的三大城市群。截至2018年,三大城市群以占全国5%的土地面积,吸纳了全国23%的人口,创造了全国38%的GDP(不含港澳)。 京津冀城市群由首都经济圈发展而来,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中国北方经济的重要核心区。2015年国务院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京津冀城市群的整体定位为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指导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 长三角城市群是中国经济发展水平领先的城市群,也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2016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颁布,而2019年国务院再度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将长三角打造为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粤港澳大湾区由珠三角城市群携手港澳演变而来,经济开放度和创新活跃度同样全国领先,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2019年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支撑引领作用,并将粤港澳大湾区定位成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等。 目前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均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根据各个城市群的发展规划,京津冀城市群所覆盖的城市范围包括北京、天津以及河北11市,长三角包括上海、江苏9市、浙江8市以及安徽8市,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澳门以及广东9市。 一方面,由于内地省际数据的丰富度和可获取性,都好于城市维度;另一方面,尽管三大城市群所覆盖的城市,只是这些城市所在省的一部分,但基本都是该省内的关键区域(例如这些城市的GDP占其所在省比重非常高),因此采用省际数据加总而得的城市群数据,与实际情况间存在的偏差相对较小。 因此,本文后续的城市群统计数据,若无补充说明,则均为城市群所涉及省份的数据加总。即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长三角=“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珠三角=“广东”(由于粤港澳大湾区中,港澳地区数据与内地统计口径差异较大,因此本文三大城市群数据对比主要基于珠三角)。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期,新旧动能亟待转换,科技创新将成为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主要引擎。而要实现科技创新,更需要在局部地区集聚人才、知识、资金、产业等创新要素,形成研发集群和区域创新网络,才更有利于提升创新效率,实现技术突破。 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重点城市群经济基础好、产业链较完备,并且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科技实力,因此肩负着推进中国科技创新与进步的历史重任。 在三大城市群的发展规划纲要中,均强调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共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例如《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将科技创新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整体目标之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强调要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则明确提出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并且三大规划纲要中,均有大量篇幅用于阐述科技创新相关的方针战略。 由于科技创新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共同方向,也是规划内容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接下来将对三大城市群的科技创新情况进行多维度对比。 2 三大城市群科技产业对比 科技创新驱动区域经济增长,最直接关联的是产业科技创新。而科技产业的发展情况,集中地体现了该区域的产业创新实力。 科技产业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具体对应到中国官方的用语中,往往包括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三类概念。这三者的概念实际上并不相同,但常常被混淆使用。 根据官方文件的定义,高新技术企业指在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开展R&D活动,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基于此开展业务经营的企业,需要通过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主要是为了有针对性地实施税收减免,高新技术企业属于“企业”的概念。 而高技术产业是指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等同于“高技术制造业”概念),战略性新兴产业则主要指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这两者属于“产业”的概念。 为了便于统计,相关政策文件将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所覆盖的行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了对应。其中高技术产业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85个小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应166个行业小类(不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应的大部分小类行业中,往往只有行业内的部分高端活动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通过对两类产业覆盖行业代码进行比对,可以发现高技术产业所对应的绝大部分行业,都被包括在了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中,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还将传统产业中的新业态、服务业也纳入了考量范围中。 换言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个比高技术产业涉及产业领域更广泛的概念范畴(但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所指向的业务活动也更高端)。这在统计数据上也可以反映出来,2018年末全国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为66214个,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则只有33573个。 总体而言,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够更全面、更准确地代表科技产业,而高技术产业则更适合用于描述研发强度较高、发展已较为成熟的工业类科技产业。 我们首先来看三大城市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情况。 目前各省市公开披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各年度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但该数据的披露及可比性存在较多问题:一是统计口径存在差异,例如北京披露的是增加值数据,江苏披露的是总产值数据;二是多数省市在各年公报只披露增速,而未披露绝对规模;三是部分省并未披露战略性新兴产业数据,如广东省等。 由于各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开数据难以获取且可比性差,上市公司数据可以作为替代观测指标,以间接地反映某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和质量。 中证指数开发的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000891.CSI)比较全面地选取了涉及国家划定的9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上市公司。截至2020年5月16日,该指数纳入的战新上市公司共1172家(剔除新三板上市公司)。但是该指数没有纳入现有的104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均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因此,在纳入科创板公司后,我们最终选定了1276家A股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上市公司(下文简称“战新上市公司“)作为观察样本。 首先从数量上来看。三大城市群共有869家战新上市公司,约占整个A股战新上市公司总数的68%。其中长三角共416家,珠三角共250家,京津冀共203家。分省市来看,广东省战新上市公司数量最多,北京、江苏、浙江、上海等也表现较好。这些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较快的地区。相较之下,安徽、天津和河北发展有所滞后。 尽管京津冀的战新上市公司数量相对较少,但占该城市群所有上市公司总数比重却高达43.4%,为三大城市群中最高。与此同时,珠三角、长三角这一比例分别为39.7%、31.4%,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这两大区域的产业结构中也已经占据了一定的地位。 其次从营收维度来看。三大城市群2018年战新上市公司营收规模共计5.78万亿元,占A股所有战新上市公司的比例达76%,集中度明显更高。同时,通过对比不同区域的战新上市公司营收规模,可以大致得出以下两个结论: 第一,相较于其他传统产业领域的上市公司,三大城市群的战新上市公司发展还不够成熟,营收规模还有扩张空间。除了上海以外,其他省市的战新上市公司的营收规模均值都低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第二,在战新上市公司数量较多的省市中,相较于上海、北京而言,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的战新公司营收规模均值相对偏低,这意味着在这些省市中,中小型战新公司的比例可能更高。 此外,我们基于企业所在的国民经济行业小类、申万行业分类以及所涉及主题概念,将这1276家样本上市公司归入了8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第9类“相关服务业”只有个别公司涉及,因此不作考量),以更好地分析各城市群战新产业结构状况。 从数量上来看,三大城市群战新产业结构较为相似,其中最主要的产业,无一例外都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此类别上市公司数量占战新上市公司比例分别达41%、32%、51%。第二梯队是生物产业、新材料产业以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第三梯队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以及数字创意、节能环保产业。 但从营收体量上看,各个城市群的战新产业结构之间差异较大。其中珠三角仍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一枝独秀,营收占比高达56%。京津冀除了新一代信息技术外,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占比高达23.3%,也相对较高。长三角则呈现新能源汽车(集中于上海)、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产业同步发展的格局。 最后从企业研发强度来看。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的战新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占营收比例均值分别为7%、6.7%、6.5%。其中北京和上海该比例相对较高,分别达7.2%和7.4%。天津、浙江、广东、江苏次之。河北和安徽相对较低,分别仅为5.2%和5.1%。三大城市群中越发达的省市,战新上市公司的研发强度也更大。 专利数据是观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另一视角。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5年发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统计分析总报告》,报告中较为详细地披露了各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细分行业的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尽管该数据最终截止时间为2014年,并且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采用的是旧统计口径(7个细分行业),不过仍然能一定程度上反映各区域之间的相对发展情况。 2014年,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分别为6.9、3.5、2.5万件,授权数分别为6.9、1.2、0.8万件,三者授权数合计占国内(不含港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的比重为62%。此外,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分别占该城市群发明专利授权总数的40%、38%、34%。三个城市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创新产出水平均较高。 分省市来看,北京、广东、江苏专利申请数、授权数均位列前三甲,上海、浙江、安徽次之,天津和河北偏弱。这与上文所述的战新上市公司地域分布呈现出共同的特点:对于京津冀而言,战新产业大多集中于北京,天津、河北发展相对滞后;对于长三角而言,发展相对均衡,上海、江苏、浙江各有一定体量;而珠三角虽然仅涉及广东一省,但广东省表现很突出。 再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7大行业结构来看。三大城市群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的发明专利授权数相对较多。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在生物领域的发明专利授权数最多,珠三角则仍然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 基于2014年发明专利数据,可以计算不同省市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化指数,以此来判断各省哪些产业具备相对优势。 根据计算结果可知,京津冀共有5个产业专业化指数>1,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的专业化水平明显较高。长三角共有3个产业专业化指数>1,其中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专业化水平明显较高。珠三角只有一个产业专业化指数>1,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但该产业专业化指数高达2.21,相对优势非常显著。 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也计算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对优势指数(基于2016年发明专利数量)。与我们基于2014年数据计算的结果对比来看,各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化水平和相对优势在近年来大体上保持稳定。 上述我们更多地是基于上市公司数据、专利数据等间接指标,来分析各城市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 而各省高技术产业相关的官方数据,比战略性新兴产业披露得更为全面。如上文所述,尽管两者在概念上存在差异,但两者所涉及的产业领域存在部分的重合,因此,不妨再从高技术产业角度,简单考察各城市群的科技产业。 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高技术产业内的企业数量分别为1901、10138、8525家,三者合计占全国比重为61%左右;企业营收规模分别为0.96、4.52、4.67万亿元,三者合计占全国比重为65%左右。 再从高技术产业在工业结构中的比例来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高技术企业占该区域工业企业数量比重分别为8.5%、8.9%以及18.0%,营收比重分别为12.5%、16.5%及34.5%。值得注意的是,珠三角的高技术产业在工业中所占比重非常高,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从上述数据来看,珠三角的高技术产业似乎明显更发达,我们认为这主要是因为:“高技术产业”这一概念所覆盖的领域,高度集中于电子信息制造业,而这正是珠三角的强势产业;相反的,京津冀、长三角优势产业如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内的大量企业,以及服务业中的科技公司,均未被高技术产业统计在内。 2017年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中详细披露了各省市的6类高技术产业经营情况。其中,三大城市群高技术企业多来自于电子及信息通信领域,尤其是珠三角地区,电子及信息通信企业数量占所有高技术企业的比例高达74.1%,集中度非常高。而京津冀、长三角地区除了在电子信息产业外,医药制造业、医疗仪器及仪器仪表制造等领域的科技企业数量也较多。 3 三大城市群产业创新对比 在集中考察了三大城市群科技产业发展状况后,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对产业创新性进行对比。逻辑上而言,产业创新性和科技产业是相互依存的,一个区域产业创新性越强,越能够带动科技产业崛起,而发达的科技产业又会进一步提升该区域的产业创新性。 总的来看,产业创新性可以分为三个视角来观察:产业创新投入、产业创新活动、产业创新产出。 (一)产业创新投入对比 产业创新投入主要包括资金、人力两方面的投入。我们可以基于R&D经费和R&D人员两类指标来对三大城市群的产业创新投入水平进行对比评估。 首先是R&D经费。从资金来源来看,全国各省市的研发经费投入主要由企业资金、政府资金、国外资金、其他资金构成,其中又主要以企业资金+政府资金为主。 就三大城市群而言,2018年珠三角、长三角的企业资金占比分别为87.6%和81.4%,相对较高。京津冀仅为56.6%,北京更是只有44.4%,政府资金占比则高达49.2%。这说明珠京津冀政府(尤其是北京)对科技创新的资助力度非常大,而珠三角、长三角的政府科技经费投入不完全匹配其产业创新投入。 不同的资金来源对应不同的创新主体。区域创新主体主要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以及高校三类,非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等列为“其他项”。其中企业资金主要对应企业R&D支出,也有一小部分企业资金用于支持高校和研究机构,而政府资金则主要提供给高校和研发机构进行创新和研究活动。 2018年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占比分别为77.9%、70.9%、31.7%,而研发机构和高校合计占比分别为8.9%、16.6%、42.9%。 可以看出,京津冀和长三角、珠三角之间的R&D支出结构形成了鲜明对比:前者由于北京高校云集、研究机构密布,削弱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而长三角、珠三角产业创新的相对重要性则更显著。 不同的创新主体对不同类型的R&D活动偏好存在差异。一般而言,企业往往绝对侧重于试验发展,而高校和研发机构则会兼顾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具体来看,2018年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几乎全部用于试验发展,而高校R&D经费中投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领域的比例为4:5:1,研发机构R&D经费则为1.5:3:5.5。 由于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创新主体以企业为主,因此试验发展支出占R&D比例接近90%,而京津冀的高校和研发机构与企业有着同等重要的创新地位,因此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占比接近30%,明显高于长三角和珠三角。 那么这对产业创新意味着什么呢?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以企业创新为主,而企业创新会更注重创新成果的实用价值,科技成果落地并产生经济效益的概率较高;同时,由于商业化和市场化程度更高,科技创新效率会更高。 而京津冀通过政府资金支持高校和研发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尽管效率偏低,见成效较慢,但是更能够打造原始创新能力,进而实现科技重大突破,而这又可以通过知识溢出效应,推动产业实现更高质量创新。 因此,仅从R&D经费结构来看,三大城市群不同的创新模式,在推进产业创新方面实际上各有优劣。 比较三大城市群规上工业企业R&D投入规模和强度也可以发现,长三角、珠三角投入规模较大,其中广东省的规上工业企业R&D投入规模为所有省份中最高;同时两地的R&D投入强度也比较高,均为1.5%左右。总体而言,长三角、珠三角的产业R&D经费投入力度更大。 其次是R&D人员。2018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规上工业企业R&D人员全时当量分别为104.4、62.2、16.9万人,规上工业企业R&D人员占比分别为77.2%、81.5%、36.0%,其中无论是企业R&D人员规模还是占比,广东、江苏、浙江均位列所有省市前三甲。从人力资本角度来看,也同样是长三角、珠三角的产业R&D人员投入力度更大。 进一步考察高端人才投入的情况。2018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的规上工业企业研究人员(R&D人员中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折合全时当量分别为29.3、19.1、6.2万人,占所有R&D人员比重分别为28.1%、30.7%、36.8%。京津冀的研究人员尽管数量较少,但占R&D总人员比重更高,这说明其R&D人员结构相对更优质。 从R&D人员投入情况,也可以得出与R&D经费投入类似的结论: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企业创新居于主导地位,产业创新投入规模和力度较大。但京津冀地区的产业创新投入质量相对更高。 (二)产业创新活动对比 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是企业创新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从产品创新来看,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实现产品创新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所有规上工业企业比重分别为14.7%、25.6%、23.6%,实现工艺创新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分别为16.9%、25.5%、24.4%。 相较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企业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活跃度均相对较高,尤其是浙江、江苏、广东等,这较为直接地反映了这些地区更强的产业创新性,与上文中的产业创新投入情况是一脉相承的。 在开展了创新活动的企业中,有许多采用了创新合作的模式。通过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共同开展创新活动,有助于更充分地实现创新资源共享,进而提高创新效率。 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开展了创新合作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分别为9604、50664、21778家,占实现了产品/工艺创新的企业数量比重分别为63.5%、70.4%、70.1%。从产业创新合作方面来看,其中仍然是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活跃度较高。 企业有多种创新合作对象,其中最主要的是和其他市场化机构进行创新合作。例如与集团内其他企业,与产业链领域内的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同行业企业,以及第三方机构如咨询公司、风投机构等开展创新合作。其中最为常见的是与供应商、客户进行合作,三大城市群这一类合作占比均在30%之上。总的来看,珠三角地区与这些市场化机构的合作比例是三大城市群中最高的。 此外,企业和高校、研发机构的合作(即产学研合作)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类。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与高等学校合作的企业占合作创新企业的比重分别为30.9%、29.9%和25.4%,与研究机构合作的企业占全部合作创新企业的比重分别为20.1%、16.0%和13.6%。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由于高校、研究机构数量众多,因此产学研合作比例相对会更高。 此外,还有很多企业设立了自己的研发机构,将其作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的基础平台。通过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有助于推动企业集中创新资源,强化创新能力,也有利于推动企业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 截至2018年,三大城市群规上工业企业创办的研发机构数量共6.31万家,占全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数量的75.9%,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分别为0.22、3.92、2.17万家。其中广东、江苏的企业研发机构数量明显超过其他省市(这一定程度上也受各地不同的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标准影响)。 再从占比来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规上工业企业创办的研发机构数量占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重分别为9.7%、34.4%和45.8%。长三角、珠三角的企业研发机构设立活跃度也明显更高。 最后从产业研发项目来看。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规上工业企业R&D项目合计占全国企业R&D项目数量的比重约为60%,三者分别为2.8、18.0、7.7万项,也是长三角、珠三角偏多。从省市层面来看,浙江、广东和江苏遥遥领先,这与各省市企业创办研发机构数量情况较为一致。 虽然京津冀地区企业R&D项目较少,但从单个项目的经费支出来看,京津冀地区却高达297万元,为三大城市群中最高。分省市来看,上海、河北、北京单个项目的经费支出相对较高,而 R&D项目量较多的浙江、广东和江苏则项目规模相对偏小。我们认为这可能与企业规模有较大关系,从上文提及的战新上市公司营收规模来看,上海、河北、北京等地的单个科技企业规模较大,而广东、江浙则较多中小型科技公司。 (三)产业创新产出对比 产业的创新投入、创新活动,最后形成产业创新产出。我们主要从专利数据、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两方面来分析产业创新产出情况。 首先是专利数据。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规上工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分别为8.5、34.2、32.8万件,合计占全国有效发明专利数的比重为69%。同时,三大城市群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占三类创新主体(高校、企业、研发机构)有效发明专利总数的比重分别为41.2%、71.2%、91.7%。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在区域创新产出中的重要性更高,尤其是珠三角。这与其企业创新投入、企业创新活动比例较高的情况是一致的。 分省市来看,广东和江苏规上工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位列第一梯队,浙江、安徽、上海、北京实力相当,位列第二梯队,天津、河北则表现较弱。除北京外,所有省市企业有效专利占比均超过50%,企业是创新产出的重要主体。而北京企业有效专利占比只有29.5%,高校与研发机构有效发明专利数占比则高达70.5%。 再从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来看。2018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3、7.1、3.9万亿元,三者合计占全国新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为62.7%。分省市来看,广东、江苏、浙江的新产品销售收入位列三甲,分别为3.9、2.8、2.3万亿元。上海和安徽次之,河北、北京、天津则相对较弱。 同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规上工业企业营收的比重分别为17.2%、29%、25.9%。其中浙江、广东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均在30%以上。 总的来看,长三角、珠三角的产业创新产出水平相对较高。 4 粤港澳大湾区如何打造科技产业高地 通过对比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城市群的科技产业发展状况和产业创新性,我们就粤港澳大湾区如何打造科技产业高地,提出了如下一些建议。 (一)优化科技产业结构 在巩固、壮大现有科技产业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科技产业结构趋于平衡完善。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产业高度集中于电子信息产业,且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正在迅速崛起,无论是从上市公司营收,还是从发明专利授权量来看,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所占比重和专业化水平都非常高。 但除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外,粤港澳大湾区其他科技产业的发展水平则相对滞后,单一化倾向较为明显。而反观京津冀和长三角,尽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也实力不俗,但在其他科技产业领域同样保有相对优势,例如京津冀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规模较大,长三角的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产业等发展水平较高。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产业高度偏向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这一方面会带来较强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随着产业链越来越完备,知识共享水平和科技创新效率也会越来越高,因此应当充分巩固和发挥这一产业优势。但另一方面,产业过度集中可能会增加经济运行风险,例如珠三角地区的电子信息产业,受中美贸易战冲击较为严重,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拖累了珠三角2018年以来的经济表现。 因此,在巩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优势的同时,粤港澳大湾区应当同时加快培育其他发展前景较好的科技产业,包括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实际上粤港澳大湾区在其中部分领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领先优势,例如基因测序(华大基因)、无人机(大疆科技)领域等,未来可进一步做大行业规模。 (二)加快科技金融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为中小型科技公司开辟更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实现科技、产业与资本更紧密的结合。 在上文的对比分析中我们曾提到,珠三角地区的科技公司平均营收规模小于京津冀、长三角,而相较于已经发展较为成熟的大公司,中小型科技公司的融资难度将更高。 此外,粤港澳大湾区高科技产业比例实际上“更高”。如果要进行类比的话,长三角更像东京湾区,汽车、机械、化工等传统产业较为发达,但在从这些传统产业中,又衍生出了新业态,形成了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而珠三角地区更像是旧金山湾区,产业类型更多地偏向于电子信息产业等科技水平更高的产业,其战略性新兴产业也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由于高科技产业技术前景往往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也使得其与传统的间接融资体系不相适应。因此正如旧金山湾区一样,粤港澳大湾区也需要打造更利于科技创新的金融生态。 风险资本是科技企业在初创期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因此首先要扩大风投市场规模。一是通过制定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带动更多风投机构、私募投资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集聚,二是发挥深圳、香港的金融中心优势,引进更多的国际创投资本,以培育大湾区内更多“科技独角兽”企业崛起。 其次是要依托大湾区内拥有两大证券交易所的独特优势,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深交所和港交所应当探索建立更有利于高科技企业,特备是中小型科技公司上市和再融资的机制。 此外,还可以探索新型银行经营模式,提高间接融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例如可以出台政策鼓励科技信贷机构与风投机构间形成投贷联动模式,共同对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并且强化两者的合作互助关系,风投机构可以弥补银行在投资价值评估、风险筛查方面的能力不足,信贷机构则可以为创业企业提供更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 (三)强化基础研究能力 粤港澳大湾区应当加大政府资金在科研活动中的投入,鼓励企业和高校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工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原始创新能力。 珠三角和长三角均主要以企业创新为主,珠三角这一特征尤为明显,这使得其创新效率更高,商业化导向更为明显,但另一方面,这也可能会使得基础研究缺位。 在一条完整的创新链条中,基础研究是的前端,产业应用开发则是后端,不应当将基础研究与产业创新割裂开。基础研究尽管成效较慢,但只有基础研究做好了,才能拥有更强的原始创新能力,实现产业技术的重大突破。粤港澳大湾区要真正成为全球科创高地,必然要具备极强的原始创新能力,这就要求在基础研究这一科技创新本源工作上发力。 要提高基础研究水平,一是要发挥政府在科研活动中的带动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尤其是增大在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规模。广东省政府要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也要增加主动增加资金投入,尤其是广州、深圳等较好的城市,大力支持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需要长期积累的基础研究工作。 二是发挥珠三角企业创新力量强大的优势,利用财税杠杆,引导企业根据需求适当增加在基础研究领域的研发投入。目前珠三角地区华为等企业对基础研究的重视程度较高,但大量企业的自主创新的意识和动力还比较薄弱。一方面政府应当利用好税收杠杆,引导企业将资金更多地投入基础研究领域,另一方面政府应当推动有意愿的中小企业形成基础研究联盟,或者推动企业与高校加强产学研合作。 三是要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平台在珠三角区域的布局建设。一方面是争取推进更多科学大装置在珠三角落地,另一方面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平台,例如加快建设已启动的省级实验室,推进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等,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基础研究创新打牢硬件设施基础。 (四)提高产学研合作力度 加强产学研合作,通过知识和创新资源共享,提高产业创新效率。 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产学研合作被证明是一种比较高效的创新模式。然而正如上文所言,相较于京津冀、长三角而言,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更多是与产业链内的公司开展创新合作,与高校、研发机构的创新合作力度较低,产学研合作力度和水平都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传统的产学研模式往往是由高校先形成研发成果,然后再与企业需求进行对接,进而实现商业化开发和成果转化,但是有大量科研成果并不能为企业所用,导致产学研效率偏低。但是对于粤港澳大湾区而言,由于其产业创新需求强劲,可以让企业作为产学研合作的主体,直接向高校、研究机构提出针对性需求,进而主导合作模式。 尽管产学研最后的落脚点是以市场为导向,但政府在其中也应当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改良制度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高校参与产学研合作的意愿,为产学研提供更便利、更有保障的合作条件。 首先,政府可以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并提供相关基础设施,同时培育更多的产学研一体化中介服务机构。其次,政府可以对产学研取得重大成果的机构和个人予以奖励,通过财政激励机制,增强各方参与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此外,政府可以基于区域重点发展的科技产业,设立相关的规划和项目,加强产学研合作引导和资金投入。最后,政府应当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产学研合作成果的归属权、使用权划分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五)发挥港澳地区独特优势 粤港澳大湾区是唯一一个同时拥有两种制度的中国城市群,应当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加强港澳地区与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创新合作。 港澳地区尽管科技产业规模相对较小,但也有其独特优势,能够与科技产业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实现优势互补。 首先,港澳地区国际化程度较高,长期与国际营商环境接轨,会计审计、商业咨询、法律服务等商业和专业服务领域发展水平较高,能够为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发展提供商业支持。 其次,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能够吸引全球长线资本,为大湾区内科技企业提供极为便利的融资环境。 此外,港澳地区高校云集,基础研究领域实力强悍,通过推动港澳高校与珠三角科技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能够有效激发区域创新潜力。例如香港高校在数学、计算机科学、电子工程等理工科领域均跻身全球前百强,在一些新兴科技领域如人工智能研究方面也实力强悍,而澳门高校在中医药研究方面保持领先,如果与珠三角地区的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开展创新合作,则能够有效提升这些产业的创新能力。 而要加强港澳地区与珠三角创新合作,关键在于进一步打破目前的体制机制壁垒,允许创新要素自由高效的流动。 一是建立更完善的区域内人才交流机制,使得粤港澳三地的人才资源能够更有效流动,包括为科技人才等提供更加便利的签注和通关安排,优化三地间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等。二是促进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包括支持香港PE、VC机构积极参与大湾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在香港上市等。三是加强粤港澳三地的产学研协作,同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行更深入的合作。
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行情300558,诊股)董事长丁列明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产创新药的扶持政策还存在政策碎片化、管理分散化的问题,建议完善与优化国产自主创新药物相关扶持政策。贝达药业一直致力于中国自主创新药的研发,经历过早期创业的艰辛,并成长为首家登陆创业板的创新药研发企业。希望创业板各项改革举措能尽快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早日打造成国际领先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推动上市公司更好地释放创新动能。 优化政策 鼓励创新药发展 中国证券报:医药企业应如何提升新药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 丁列明:关键核心技术是买不来、要不来的。要切实降低人民群众的药费负担,满足老百姓(行情603883,诊股)的医疗需求,必须依靠自主创新,打破进口药的垄断,真正把医疗卫生战略安全、百姓看病定价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目前存在一些制约企业科技创新的因素,例如国产新药审评审批速度跟不上产业发展需要,创新药进入市场存在诸多瓶颈,人才和资本也都有待加强等。还应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解决新药批准上市后如何快速进入医保和医院的问题,从而激发药企创新的原动力。 相关部门对国产创新药的扶持还存在政策碎片化、管理分散化的问题,应完善与优化国产自主创新药物相关扶持政策。为避免国外技术和产品垄断,应大力鼓励加速发展本土创新药、首仿药,创建一个自主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提高创新型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国际前沿创新技术引入中国,最终建立一个具有独立自主创新能力的国产创新药企业梯队。建议与国家癌症攻坚行动统筹起来,从国家专项支持、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专利保护、审评审批等,全方位出台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纲要,确立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和权力。 借力资本市场实现腾飞 中国证券报:在借力资本市场方面,公司近年来实现了哪些突破? 丁列明:从贝达药业这几年的发展,我们看到了资本市场对于企业发展的重大影响,从资金、人才集聚、产品品牌、企业形象到未来发展,应该说,创业板上市为贝达药业的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安上了创新的引擎。 业绩实现了大幅度提升,屡创新高。上市当年,公司销售收入突破10亿元,2019年,公司全年营业收入超15亿元、净利润超2亿元;凯美纳销售再创历史新高,连续四年销售额突破10亿元。 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上市后,我们根据上市公司要求,积极向其他上市公司学习,逐步建立起了规范和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化企业制度,企业规范化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为未来发展打下了扎实基础,公司荣获上市公司金牛奖等奖项。 公司新药研发进入快车道。在资本市场的助力下,我们创新驱动的道路越走越宽,建立起了国内领先完整的新药研发体系,研发人员达400多人,在研项目超过30项,进入临床阶段的有12项,其中4项已经进入最后的三期临床研究阶段。 相关专题:聚焦2020年全国两会财经报道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上市公司两会代表委员表示,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创新发展,借力资本市场突破创新,科技与资本深度融合,正在助力“创新中国”跑出加速度。 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危中寻机、化危为机。代表委员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应发挥专业优势,加快壮大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 利用“技术所长”履行社会责任,考虑到复工复产阶段,远程办公需求较大,三六零除推出免费“远程办公包”外,还利用专长保障远程办公安全。“我们用搜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在短时间里打造一系列疫情防控解决方案。”全国政协委员、三六零董事长周鸿祎表示。 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在疫情防控中“大显身手”,为安全复学“站岗”,佳都科技的人工智能检测终端筑牢校园“防疫墙”。佳都科技已在广州最大的城中村落地智慧社区整体解决方案。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董事长兼CEO刘伟认为,城市网格的联防联控,关键在能力下沉,要将AI科技赋能给街道、小区,打造基层的“城市小脑”。 “人工智能使疫情防控更精准、更智慧。智能人脸识别检测终端,可同时满足人脸识别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双重需求,助力学校、社区疫情防控。”刘伟说。 “面对疫情,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责无旁贷。”全国政协委员、奥克股份董事长朱建民表示,“发挥技术专业优势,促进环氧灭菌技术的推广应用,奥克股份协助部分医院解决了环氧灭菌周期过长的问题。” 借力资本市场实现突破 代表委员认为,目前资本市场改革把握住了改革的总体要求,锚定坚持服务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改革定位,更加市场化的制度机制能更好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支持创新的资本形成机制,大环境越来越适合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朱建民说,科创板为创新创业企业打开深层次发展空间,正在改革中的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则进一步明确了该板块支持创新创业定位的方向,奥克股份“十四五”期间将投资和培育相关项目,并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海特高新董事长李飚建议,在增强民营企业资本流动性方面可进行政策调整。“当前形势下,扩大投资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激活存量资产,转化有效投资是提振经济有效措施。建议加强企业股权融资能力,增强企业再投资能力,增强民企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融资活力,增加关系国计民生或高投入长周期行业的融资期限,激发民营实体企业发展潜力,保障就业、市场主体稳健发展。”李飚表示。 “加大资本市场开放力度、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这是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支撑民营经济的重要举措。”刘伟说,佳都科技拟通过再融资等方式增强资金实力,引进多名战略投资人支持公司业务更快发展,借力资本市场实现创新突破。 聚焦主业创新发展 代表委员认为,要真正把提高核心创新能力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基点,聚焦主业创新发展。 紧跟未来移动出行趋势,打造智能网联朋友圈。广汽集团先后与腾讯、华为、中国移动、科大讯飞、思科、滴滴、伟世通等公司合作,携手构建跨界融合的智能网联汽车生态圈,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发和应用。 “汽车制造商和科技公司等各方必须开放合作,才能获得双赢。”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表示,广汽集团正在以开放的姿态积极拥抱互联网,推进“汽车+互联网”创新,从而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作为人工智能技术与产品的供应商,佳都科技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截至3月,累计申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超过800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提高创新能力首先要树立创新战略,建立健全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机制。”刘伟表示,公司一直致力于将AI技术落地到各个场景,除了重点布局的轨道交通、智慧城市、城市交通三个领域外,面对“新基建”带来的发展机遇,公司将优先满足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需求,加速产品化业务升级,加快占据价值链上游。 作为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奥克股份多项技术成果在国际处于领先地位。在朱建民看来,创新意味着“形成新的、有价值的、难以复制的且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创新要拥有硬核技术,更要聚焦主业。 “奥克股份这些年的发展,一是立足环氧乙烯创造价值,坚守奥克主业;二是坚持大趋势、大市场、少竞争、高端化、集约化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朱建民表示,聚焦主业推进科技创新,公司正在加速开发在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型基础设施方面的环氧衍生产品。 创新驱动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动力增强。上交所报告显示,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引领下,沪市主板公司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应用,新动能快速成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一重(行情601106,诊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明忠近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应加强我国重大高端技术装备研制能力建设,尽快组建国家大型铸锻件技术创新平台。 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刘明忠表示,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技术壁垒高、带动能力强,可显著提升一个国家或地区核心竞争力,世界各国都将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核心层面。特别是作为“基础中的基础”,高性能材料为高端装备制造带来更多应用空间和可能性。 他指出,在新一轮科技革命推动下,虽然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也要清醒认识到短板也十分突出,特别是缺乏集共性技术研究、中间试验、工程化应用及产业孵化于一体的创新平台,这将严重制约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 刘明忠认为,应把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起来,立足国家装备制造业基础能力再造需要,依托重大技术装备制造龙头企业特色主导产业,加强我国重大高端技术装备研发建造,支持中国一重筹建国家大型铸锻件极限制造技术创新中心,开展颠覆性技术如大型锻件的增材制坯技术等基础共性技术研究。 通过吸引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等高端人才,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国家大型铸锻件技术创新平台,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打通产学研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加快提升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基础材料研发制造能力,推动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创新工作室运行机制 刘明忠认为,劳模精神是“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的动力源(行情600405,诊股)泉。在企业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千千万万的劳动者和能工巧匠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从中国一重的实践可以看到,充分调动劳模等先进基层力量,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企业发展、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但在实际运行中,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和上下游产业链等基层创新工作,与加快我国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迫切需求相比,在发挥劳模等先进基层力量作用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比如,目前,劳模创新工作存在不同专业、系统之间的各自经营、相互脱节的现象,企业内的协同和企业间融合创新水平还不够高,跨领域交流平台较少,一些企业自身劳模创新发展还缺乏活力,对外辐射作用的发挥不够明显。 刘明忠说,应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劳模的培育和管理,进一步拓宽劳模创新荣誉激励体系通道,增加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的比例和数量,适当降低一些荣誉评比门槛,或设立向冶炼、机械加工、轻工、医护用品生产等一线倾斜的国家级奖项,重点考虑重工业地区龙头企业基层一线劳模。 应不断完善创新工作室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劳模创新工作支持,由相关部门牵头连线,加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高校、院所沟通合作,联合成立创新联盟、校企协作创新平台,建立实习培养基地等,不断培养创新成果和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