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岁末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上限管理做出明确安排。这是继重点房地产企业“三道红线”座谈会,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上限管理划定的另外“两道红线”。三道负债红线“加”两道融资红线,“五花大绑”的房地产融资或将遭遇前所未有的“红线”监管。在此背景下,房价究竟是涨还是跌呢? 一、三道红线:“锁定”企业负债上限 2020年8月20日,住建部、人民银行联合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公布房企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三道红线”规则。“三道红线”规则虽未下文明示,但监管当局控制房企负债的窗口指导意图已经明确。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三道红线”主要包括三项财务指标:一是剔除预收款的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二是净负债率不得大于100%;三是现金短债比不得小于1倍。根据“三道红线”触线达标情况,房地产企业被划分为“红、橙、黄、绿”四个档次,分别赋予不同的企业有息负债增速比例。其中: (一)红色档:三道“红线”都触碰,不得新增有息负债; (二)橙色档:三道“红线”触碰两条,有息负债年增速不得超过5%; (三)黄色档:三道“红线”触碰一条,有息负债年增速不得超过10%; (四)绿色档:三道“红线”都未碰,负债年增速不得超过15%。 从以上分类不难看出,监管当局划定房企资金监管及融资“三道红线”的初衷就是降杠杆、减负债。通过“锁定”企业有息负债增速,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盲目举债“拿地”的融资冲动。从资金需求端,保持房地产土地供应的市场理性,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有效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过度融资、过度负债传染积聚金融风险。根据媒体报道,现有80家规模上市房地产企业,有70家房企“踩线”,有18家房企“三道红线”全踩。由此可见,房地产企业降杠杆、减负债的任务仍然“压力山大”。 二、两条红线:拧紧银行融资“阀门” 2020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划定“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两道红线;根据金融机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五个档次设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管理的差异化要求。其中: (一)中资大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40%,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上限32.5%; (二)中资中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7.5%,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上限20%; (三)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2.5%,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上限17.5%; (四)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17.5%,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上限12.5%; (五)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12.5%,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上限7.5%; 2020年三季度央行统计数据显示,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48.83万亿,同比增长12.8%。其中国有大型银行和部分中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明显偏高,远超“两道红线”监管标准。考虑到各家商业银行涉房贷款基数的差异性,《通知》还同时设置了商业银行政策调整达标的过渡期安排。两道红线,五大分类,从资金供给端对商业银行房地产融资规模占比进行框定,倒逼商业银行调整经营定位,优化信贷结构,保持房地产企业和其他实体经济的均衡发展。从监管政策导向看,未来商业银行存量涉房贷款或将在分类“红线”比例内有序“二次分配”,新增贷款资金或将更多流入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 三、房地产融资“五花大绑”,房价是涨还是跌 从房企资金监管和负债管理“三道红线”,到银行融资贷款“两道红线”,房地产融资已经从需求侧和供给侧进行比例限定。房地产融资“红线”监管政策的两头加码,对未来房地产价格走势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从即期影响看,房价会随着监管“红线”政策的落地实施,出现局部、阶段性调整分化。房价是当期市场供求关系博弈的反应,北上广深等供给资源相对有限的一线城市,房价依然会保持刚性稳定,下跌可能性不大,甚至会出现一定幅度上涨;二线城市房价将保持僵持状态,会出现阶段性小幅波动;三、四线城市会因房企融资红线监管压力,出现降价甩卖情形,房价或将出现一定幅度下跌。但由于此次“红线”监管,对房企和银行都设定了宽松的政策缓冲期,一定程度对冲了房价下跌调整的影响。 从中远期看,“红线”监管作为房地产调控的一项长效机制,对坚守“房住不炒”理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定房地产“基本盘”将产生积极影响。从运行效果分析,房地产融资采取两头管控,划“红线”的做法,无疑是一条“一箭三雕”的监管良策。然而,房地产行业毕竟不同于其他行业,其特有的投资属性,已经自觉不自觉充当起货币超发的“蓄水池”,对稳定物价起到相当程度的缓释。人们很难想象,如果没有房地产“蓄水池”吸金,物价会涨到什么程度。因此,从中长期看,只要货币超发情形不改变,房价上涨的趋势就不可能改变。房地产融资“红线”监管的长期推行,将一定程度上平滑房价上涨的趋势和幅度。
题记:对近期村镇银行业出现“首次解散”的事件,飒姐团队非常关注,此文即以中小银行解散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若干法律问题为例、指出对应的合规策略及挽救措施,以期为当事人达到未雨绸缪或亡羊补牢的效果。(注:本文依据官方公开文件撰写,基于隐私保护对涉事单位及个人信息进行了匿名化处理。) 2020年12月28日,重庆银保监局、宁波银保监局分别公告,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行政许可的形式批复同意重庆a行和宁波b行的解散请示。这是村镇银行自2006年12月20日在我国开始试点以来首度获准解散。下文中飒姐团队即结合此次的两个案例对村镇银行解散这一新兴现象中所涉及的银行合规义务稍作分析。 一、村镇银行的解散请示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76条第一款,法人机构解散,由地市级派出机构或所在城市省级派出机构受理,省级派出机构审查并决定,事后报告银保监会。由此可推知,重庆a行解散请示的受理机关和审查决定机关均为其所在城市重庆的省级派出机构即重庆银保监局,而宁波b行解散请示的受理机关为地市级派出机构即宁波银保监局、审查决定机关为省级派出机构即浙江银保监局。根据《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0年版)》(以下简称《要求》),解散请示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书、股东决议、拟成立清算组概况、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告样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与法律事务所的资质证明、金融许可证复印件等。这一环节所提交文件必须具备专业性、真实性、完整性,如未能合规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29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对于参与文件准备与审核的专业人员特别是律师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要求极高。 《办法》第75条明确列举了法人机构申请解散的三种情形:章程规定、决议解散、合并分立。本次重庆a行、宁波b行的解散均为被吸收合并的第三种情形。根据银保监会《关于规范村镇银行主发起人股权转让市场准入流程的通知(银监农金〔2018〕29号)》要求,若收购方在村镇银行所在地已发起设立其他村镇银行,收购方应在股权变更后一年内实施两家村镇银行合并。2018年,重庆a行、宁波b行的主发起行C行联合股东D,批量化收购了他行持有的27家银行股权,其中有两家被收购银行的设立地点与重庆a行、宁波b行重合,由此触发对收购方在同一设立地点两家银行应当实施吸收合并的监管合规要求。根据《公司法》第174条,因被吸收合并而被解散行的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分别由吸收合并后的重庆A行、宁波B行承继,其主发起行仍为C行,不影响存贷款等相关业务办理。 根据《办法》第76条第二款,法人机构因分立、合并出现解散情形的,与分立、合并一并进行审批。相对应地,《办法》第68条第三款亦规定,合并开业阶段,吸收合并的吸收方应按照变更事项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行政许可,被吸收方应按照法人机构解散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行政许可。查询重庆银保监局的公告可知,截至发稿时围绕重庆a行被吸收合并一共有七篇公告,按时间顺序(按文件中所载的批复日期)经历了“吸收合并请示的批复-定向募股方案的批复-解散请示的批复、变更股权的批复、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修改章程的批复”的流程。查询宁波银保监局的公告可知,截至发稿时围绕宁波b行被吸收合并一共有五篇公告,按时间顺序业已经历了“吸收合并请示的批复-定向募股方案的批复-解散请示的批复、股权变更的批复、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的流程。根据《办法》第65条第二款,法人机构变更名称、住所、股权、注册资本或业务范围的,应在决定机关作出批准决定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报告决定机关,因而宁波b行应当在行政许可决定之日12月22日起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书面报告宁波银保监局。 二、村镇银行的解散清算 根据公告内容,获批解散的村镇银行在解散清算环节的义务按照作为与否可分消极的停业义务和积极的清算义务两部分,在义务的具体内容上可以从义务主体角度出发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作为商法人到商业银行再到村镇银行这一从一般到特殊的层层叠加的义务总和。 1.消极的停业义务 此次两地银保监局的解散批复公告中明示的消极停业义务包括:自收到批复之日起银行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应立即停止行使职权。银行获准解散但清算尚未完成时其法人资格并未立即终止,但其权利能力受到法律的特别限制,这种限制系特指解散此时该行的权利能力仅局限于清算范围内,除为实现清算目的、由清算组代表银行处理未了结业务外,银行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银行在清算期间所进行的商业行为均视为无效。 2.积极的清算义务 此次两地银保监局的解散批复公告中明示的积极的解散清算义务包括:对外解散公告、成立清算组、进行工商注销登记等。这一环节如未尽相关合规义务且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第161条所规定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及《刑法》第162条所规定的妨害清算罪。作为对法人解散进行一般法律规定的《民法典》第69条第(三)项及《公司法》第180条第(三)项明确将合并作为法人解散的事由之一,但在《民法典》第70条第一款及《公司法》第183条中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的事由并未包含因合并导致解散的情形,也即法人因合并导致解散的情形原则上可不成立清算组。故公告中关于成立清算组的法律义务依据源自特殊法《商业银行法》第69条第2款,商业银行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清算过程。根据公告,银行须在停止经营活动15日内将清算组成立文件报送当地银保监机关、在清算过程中按照《要求》向当地银保监机关报送有关文件、报表及资料,具体包括:停止营业15天内报送清算组文件、停业当日缴回《金融许可证》、财务报表、清算报告、注销登记手续复印件等。被吸收行的法人资格待清算完毕之后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之日起终止。 三、结语 不同于包X银行等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而终止的市场退出情形,我国商业银行因被解散而终止的市场退出情形尚较为少见。飒姐团队认为,此次村镇银行首度获批解散可视为构建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实践,为探索中小银行解散的合规操作提供了宝贵的案例。中小银行退出市场的流程中涉及到银行股权变更、章程变更、债权债务关系受让、解散清算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行为,也意味着银行在财务、监管等方面面临较高的合规风险,特别是在当前金融监管政策日益审慎、金融类涉刑事案件多发的大环境下,拟解散的银行有必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全程咨询与协助。另一方面,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科技竞争加剧、金融机构内部转型分化的新形势下,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面临的经营压力加剧。“多并购,少破产”原则指导下的金融监管政策固然可以在合规退场的条件下较为妥善地保障投资者和消费者权益、稳定市场与储户的信心、避免风险的进一步扩大与扩散,但也要看到,若不能在银行日常运营中完善合规建设和贯彻穿透监管以从源头上管控风险的发生,该策略仅能延迟和集中风险。 2021年01月04日 参考文献 [1]参见:《重庆银保监局关于解散重庆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20〕314号)》[EB/OL].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官网,(2020-12-28)[2021-01-04] http://www.cbirc.gov.cn/branch/chongqi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953196&itemId=1986 《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宁波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批复(甬银保监复〔2020〕363号)》[EB/OL].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官网,(2020-12-28)[2021-01-04] http://www.cbirc.gov.cn/branch/ningbo/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953187&itemId=1141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EB/OL].中国政府网,(2020-12-20)[2021-01-04] http://www.gov.cn/zhengce/2016-05/24/content_5076293.htm [3]《重庆万州、宁波宁海两地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分别完成吸收合并工作》[EB/OL].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官网,(2020-12-29)[2021-01-04] https://www.bocfullertonbank.com/xwdt/202012/t20201229_3684.html
2020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国经济增长按下了“暂停键”。然而,国内新冠疫情在短期内得到了较好控制,疫情冲击并未影响到中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面。由于统筹防疫得力和逆周期政策调节,让中国经济逐季改善,-6.8%、3.2%、4.9%……前三季度经济增速“深V”反弹,成为全球唯一实现全年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我国经济长期增长中枢仍然处于正常运行轨道。那么,“十四五”期间中国经济增速趋势如何?国内经济能否保持平稳增长?这一系列关键问题亟待给出明确的答案。为保持经济发展行稳致远,中央提出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直接关系到决策者对国家未来经济发展目标的规划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取向,因而具有时间上的紧迫性和实践上的重要意义。 我国生产函数呈现 规模报酬递减的特征 估计我国的生产函数是进行上述一系列研究的首要步骤。和大多数研究一致,本文选择柯布·道格拉斯函数作为生产函数基本形式,然后分别测算每个季度全要素生产率(TFP)、实物资本存量和人力资本存量,最后利用宏观经济计量模型估计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的产出弹性。 根据估算,2003年至2019年间,我国生产函数呈现规模报酬递减的特征,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的产出弹性分别为0.4398和0.2369,各要素增速的波动幅度明显大于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实际GDP当季同比增速自2007年二季度达到15.0%的峰值后逐渐回落至2019年四季度的6.0%,最大的波动来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及后续经济刺激计划的扰动。实物资本存量增速呈现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实物资本存量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除2018年四季度外),增速始终高于同期实际GDP,但二者差距在逐渐减小。二是实物资本存量增速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实物资本存量同比增速两次显著提升的主要原因分别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的经济刺激计划和始于2016年的供给侧改革。三是实物资本存量增速的中枢趋势性平缓下降。这表明,虽然投资依然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但其边际效应总体上呈下降趋势。(见图表) 人力资本同比增速则经历了明显的前高后低的变化过程。2004年至2013年的十年间,人力资本处于大幅波动的高增长阶段,但随后增速降至5%~10%区间。主要原因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国内劳动力数量在2011年见顶后进入下降阶段,目前中国跨越“刘易斯拐点”已是共识;二是我们估算的去除短期趋势后的就业率呈现周期性下降,这一特征也得到了很多研究的证实。TFP代表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无法解释的经济增长部分,通常被视为技术进步对产出的贡献。据测算,国内TFP的增速在不同季度间差异同样较大,但并未表现出典型的周期特征,在绝对水平上与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增速依然存在明显差距。这表明,当前中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要素积累进行驱动的现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科技创新动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和释放。 尽管不同要素的增速在2004年至2019年间波动幅度较大,但它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保持相对平稳。实物资本对GDP增长的贡献一直保持在49%~51%之间,并且总体上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但如果将该增幅与实物资本存量同时期的累计增幅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人力资本对GDP增长的贡献持续下降,从2004年一季度的38.40%降至2019年四季度的35.69%。这与收入法中,劳动收入份额持续缓慢下降的趋势基本一致。TFP对GDP增长的贡献总体保持震荡上升势头,重要性日益凸显。如果将TFP代表的技术进步计入实物资本范围,那么,实物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上升幅度会更加明显。可以看到,在当前的生产函数中,依靠要素积累驱动经济增长的边际效应随时间推移不断衰减,TFP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日渐提升,但整体比重仍然较小,有待未来进一步提高。 疫情影响、潜在产出测算 和逆周期政策效应评估 借助具体的生产函数,我们可以量化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2020年前两个季度国内经济增长造成的影响,以及客观评估政府逆周期宏观政策的调节效果。新冠肺炎疫情对生产要素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跌导致的实物资本存量增速减慢,甚至因折旧短期内大于积累而下降;二是国民经济生产重启后,产能利用率的恢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三是失业率上升导致人力资本积累的速度减缓;四是进口占GDP比重、银行信贷占社融比重和政府消费支出下降导致TFP减小。根据测算,2020年一季度TFP以及实际使用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实际同比增速分别为-2.43%、1.06%和-0.92%,二季度的数据分别为1.03%、3.10%和0.27%,而2020年前两个季度实际GDP同比增速分别为-6.8%和3.2%。显然,在原来的生产函数形式下,生产要素和TFP的变动与实际GDP增速难以匹配。这表明,新冠肺炎疫情不仅影响了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的使用数量,更重要的是,它还改变了以往的投入产出关系,即生产函数本身。 然而,暂时的冲击显然不可能永久改变社会生产关系,疫情影响也会随时间逐步消退,经济增长最终还是要向原有运行规律趋近。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规律的主要指标是潜在产出。它是指在通货膨胀水平保持相对稳定和各种生产要素得到充分利用的条件下,总产出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对应的产出增长率为潜在产出增速。潜在产出增速与实际GDP增速之间的差额被称为产出缺口。潜在产出的基本思想在于实体经济的均衡决定自然利率和自然失业率,此时的产出即潜在产出。如果实际产出偏离潜在产出,价格会率先变化,出现通胀或通缩。价格恢复稳定,意味着实体经济重回均衡。因此,潜在产出通常被研究人员和政策制定者用来描绘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内生周期性波动,而非短期趋势性变化。 根据已有研究提供的方法,本文利用HP滤波对全要素生产率、实物资本的产能利用率、劳动就业率和每周平均工作时间四个变量进行去势处理,将其周期性部分和短期趋势部分分离,并代入前文估计的生产函数就能得到周期性的中国经济增长水平,即潜在产出,进而计算出潜在产出增长率和产出缺口。潜在产出增长率和产出缺口有四个特征。一是我国潜在产出增速波动幅度较实际GDP增速明显更小,受短期冲击的影响更加有限。二是潜在产出增速大约在2010年年底见顶后缓慢回落,总体上和实际GDP增速保持了较高的一致性,只是见顶时间稍微靠后。也就是说,我国经济增速在2010年二季度后呈现平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潜在产出增速下降导致的。三是潜在产出增速在2008年后始终高于实际GDP增速,但二者之间的差距在不断减小,2018年后已不足两个百分点。四是我国当前的潜在产出增速并不低,本文的测算结果在7.6%~8.0%之间。2019年三季度,实际GDP增速触及6%关口曾引发国内学者关于潜在产出增速的一场争论。一方认为我国潜在产出增速高于6%,当前实际经济增速显著低于潜在产出增长率。这一观点背后的政策含义在于,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仍有充分的发力空间;另一方则认为,我国潜在产出增速低于6%,当前经济增长仍然高于潜在增速。通过估算发现,当前中国的潜在产出增长率既没有明显高于实际GDP增速,更没有出现低于6%的情况,但产出缺口不断缩小确实是不争的事实。这表明,在目前的经济增长方式下,逆周期调节政策依然能发挥效力,但空间渐趋缩小。 当然,潜在产出增速和产出缺口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帮助决策者和研究人员判断当前和未来经济增长的周期性变化,进而为宏观调控政策制定提供依据。理论上,实际产出偏离潜在产出的原因主要是暂时的货币幻觉或价格刚性。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就是被动或主动地去适应实体经济,通过采取某种形式的数量规则或利率规则来稳定价格,从而让利率水平趋向自然利率,产出水平趋向潜在产出。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对2020年上半年政府为对冲新冠肺炎疫情负面冲击而出台的一系列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增长效应进行评价。我们的测算结果显示,2019年四季度,国内潜在产出增速、实际GDP增速和产出缺口分别为7.75%、6.00%和1.75个百分点。2020年一季度,生产函数估计的潜在产出增速小幅上升至8.30%,实际GDP增速下降6.8%,导致产出缺口被拉大至15.10个百分点。2020年二季度,潜在产出增速为7.65%,而在一系列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作用下,当季实际GDP增速快速恢复至3.20%,使得产出缺口迅速降至4.45个百分点。2020年三季度,经济全面复苏并呈现进一步加速的态势,当季实际GDP增速录得4.90%,产出缺口收敛至1.1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2020年上半年政府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立竿见影、成效显著。 “十四五”期间我国 潜在产出增速趋势分析 在综合参考已有研究和深入分析国内生产要素周期性变化的基础上,我们对“十四五”期间的潜在产出增速进行了预测。结果显示,潜在产出增速在未来五年仍显著高于6%,趋势上保持相对平稳,并呈现先升后降的过程。潜在产出增速的高点和低点分别为7.93%和6.64%。潜在产出增速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全要素生产率、实物资本产能利用率和劳动就业率的周期性下滑。“十四五”初期潜在产出增速短暂上升的驱动力为劳动就业率的暂时性反弹。根据前文对国内潜在产出增速的预测以及对产出缺口收窄趋势的判断,在整体经济环境保持相对平稳的前提下,“十四五”期间,我国实际GDP增速可能会经历冲高后平稳回落的过程,增速高点大概率将出现在2021年一季度,低基数和负的产出缺口可能将实际增速推高至10%以上;而低点将见于2025年四季度,增速或将触及5%。 实际GDP增速和潜在产出增速之间的关系具有比较明确的政策含义。2010年以前,实际GDP和潜在产出一同保持高速增长,劳动力相对丰富且资本存量仍在迅速增长,生产因素并未呈现收益递减。与国内产出强劲增长交相辉映的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外需爆发式上升,这使得中国在此期间实现了实际GDP的快速增长。2012年以后,在通胀相对温和的条件下,我国实际GDP增速呈现缓慢回落之势。这说明,增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潜在产出增长的周期性下降,而非短期趋势的影响。而且,在实物资本存量和人力资本存量增速高于实际GDP增速,且全要素生产率增速多数时间为正的情况下,实际GDP增长率持续放缓直接意味着生产要素的边际回报率持续下降。这与我们估算的规模报酬递减的生产函数一致。在现实经济中的表现为制造业比较优势开始减弱,实物资本积累变得更加明显,人口红利逐步消失,投入产出比持续降低。同时,我国的产出缺口在不断缩小,这意味着政府通常在经济增速缓慢下降阶段所采用的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是边际递减的。原因在于中国经济症结是供给侧的结构性问题。通过传统大规模的财政和货币刺激政策将实际GDP增速长期维持在潜在产出增速之上是无法实现的,不仅如此,还容易造成通货膨胀和宏观杠杆率的过快上升,进而增加经济系统性风险。 因此,我们认为中央提出的“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和跨周期宏观调控政策,是对中国经济发展现状和未来出路的准确把控。一方面,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逐渐消退,国内经济复苏形势一片大好,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着眼于长期经济发展目标,实现跨周期调节。这是因为当前经济增速下降是周期性的而非短期趋势所致;另一方面,我国经济主要症结是供给侧的结构性问题,只有“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才能有效对症下药。这与此前提出的“供给侧改革”“金融去杠杆”以及“房住不炒”等政策是一脉相承的。有理由相信,通过宏观政策的跨周期调控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而促进国民经济在新发展格局下高质量发展,中国潜在产出增速的放缓将会得到缓解,甚至在一段时间后将恢复增速上升的态势。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创新发展被放在了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一方面,《建议》强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从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再到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立体化、多层面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同时,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在制度上推动和保障国内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另一方面,《建议》还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科技创新融入到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中,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依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对于传统产业而言,应大力推动其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为其注入全新的发展活力。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已然成为“十四五”期间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大力发展和重点扶持的产业。同时,各项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也将陆续跟进,全面支持国内经济创新发展。可以看到,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建议》明确提出了全面提升经济发展中科技创新驱动力的要求。 根据我们估计的生产函数预测,未来五年,我国的TFP增速将从“十四五”期初的2.11%缓慢回落至1.90%附近,而同期TFP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比重则会从13.74%上升至14.11%。无论是TFP自身增速还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比重都明显偏低,与《建议》提出的基本目标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这一特征与我国一直以来主要依靠技术引进而后模仿创新的产业升级路径密切相关。当前,外部环境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引进式技术进步”面临被“卡脖子”的风险。只有将追求技术进步的路径切换至“原生性技术创新”时,国内经济发展才会产生新动能,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也将显著提高。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特别明确了“以我为主”的发展思路。只有如此,TFP的增速才有可能止跌回升,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才能实现加速上升,进而推动国内潜在产出增速出现周期性回升,并提升经济增长中的科技含量和中国在世界产业价值链中的相对地位。 无论是创新发展还是产业升级,最终落脚点都将聚焦制造业。从最近几年工业增加值的结构数据看,高技术产业的增速始终明显高于工业和制造业,疫情后的复苏力度也更加强劲。高技术产业占制造业比重在“十四五”期间有效提升将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潜在产出增速下降趋势也有望出现周期性逆转。因此,以制造业为依托,大力提升各产业科技含量将成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由之路,并最终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终于走了。 这是人类百感交集又无言以对的一年。面对同一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国与国、群与群、肤色与肤色、党派与党派之间的认知差异是如此之大,以至于隔膜、猜忌、对峙,充斥在地球的每个角落。 以往,《牛津词典》每年都会公布一个年度词汇,如2016年是“后真相”(post-truth),2017年是“青年冲击”(youthquake),2018年是“有毒”(toxic),2019年是“气候紧急状态”(climate emergency),但对2020年,《牛津词典》宣布,没有任何一个单一词汇能够概括。 如果让我选择这一年的年度词汇,我会选“内卷”(involution)。 内卷原本是一个学术名词。半个多世纪前,美国学者在印尼爪哇岛进行田野调查时发现,这里的人都种水稻,随着人口上升、劳动力增加,对土地的耕种更细致了,但边际效益却无法上升。这种把更多的劳动力投到一个固定产业里,不断重复简单再生产,而不是寻求产业升级(如工业)的现象就叫“农业内卷化”,或过密化。 也有学者从社会学角度看待内卷。当一种社会或文化模式在某一发展阶段达到一种确定形式后,便逐渐局限于在自身内部不断进行复杂化的转变。此时,社会和文化往往停滞不前,无法向另一种高级模式转化。这就是内卷化的社会。 2020年,内卷突然“出圈”被广泛使用,反映出的是,世界各地的人们在社会和经济的流动性、流通性因为种种原因下降后,找不到更大的发展空间、交往空间、融入空间,陷入了困惑、苦恼、无助感和边缘感。 内卷化状态大致有这样一些特征: 1、成长和发展出现瓶颈,经常感到压迫,又无法冲出。 2、简单重复自我,感觉不到存在感和价值。 3、外部交往匮乏,或在交往中有乏力感。 4、组织内耗,每个部门都很努力,但往往是互相抵消彼此的努力。 5、对外的肯定性、包容性、接纳性下降,负面情绪和敌意上升。 人不是可以24小时开个不停、永远不知疲倦的机器,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有内卷化的问题。“没有胜利可言,挺住意味一切。” 作为一个写字的人,我也经常有内卷感,不知道写什么和能写什么,我也有短期和中长期的焦虑。 2020年让我从内卷走向外伸、外展的重要因素,是走出去调查研究。 最初是第一季度,社交媒体上一片“海外订单锐减”“出口企业倒闭潮”的消息,我去了宁波;各地开始复工复产、抢抓机遇,我去了湖州;“外企供应链移出中国”声音很响,我去了苏州。我在村里、镇里、园区看,在企业里问,抓住一切机会问问题。 “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将无法使我完全屈服。”这是贝多芬的话,也是我在太多企业看到的活生生的景象。看的越多,心越定,也越受感染。 这一年,根据数据,前三季度中国共新设市场主体1845万户,同比增长3.3%,其中增长最快的是个体工商户,总数达9021.6万户,同比增长9.2%。到11月末,中国的企业数超过4200万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由2019年底的27.6户增长到30户。 疫情肆虐,不确定性升高,但这一年中国新创的个体户和企业反而增加了很多。一季度新设市场主体同比下降30.6%,二季度就转降为升,正增长15.9%,三季度更增长了19.2%。 当然,数字增减背后也能看到,每年有很多个体户、企业消失不见了,或者转型了。前几天我在一个微课讲2020年中国出口的意外之喜,一个企业主发问:“疫情下,出口型中小企业订单来不及做,但人民币升值,上游生产资料垄断下原材料大涨,越干越亏!疫情后,订单外流,怎么办?”大数字的成就不错,但我们必须更关注结构性的、分化的、实实在在的小问题。这才是经济的全貌。 但无论如何,大量的调研更多给我的是力量和信心。中国人口红利的核心,就是这种自己给自己造饭碗、在市场上为自己找未来的奋斗者资本。 奋斗不息,中国不停。 这一年,我采访的不少企业也告诉我,他们的创造能量,是被“合成”出来的。一部分靠技术、人才等元素,一部分靠创业大环境的支持。 比如科创板开板后首只“A+H”疫苗股——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兼CEO宇学峰,他长期在海外学习工作,曾是赛诺菲巴斯德的高管。我问他,2009年做了回中国创业的决定,现在是不是感到特别自豪?他说是的,有太多想不到。康希诺布局了针对13个疾病领域的16种创新疫苗产品的研发管线,市值接近1000亿,这是当初无法设想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到2019年康希诺还是一家没有实现营收的生物制品企业。2020年三季度财报显示,前三季度营收为567.38万元。如果不是有风险资本支持和科创板新规,这样的公司是很难存续的。 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开拓药业,2020年5月在香港主板上市。其创始人童友之和宇学峰回国创业的时间差不多,2008年他在园区的一个生物制药创业投资论坛上“路演”自己的新药研发项目,被评为一等奖,所以落户到苏州。一开始他并没有想过自己办公司,而是想把研发成果卖给国际大公司。但中国鼓励新药研发的一系列政策改革,园区的各项激励措施,让他最后选择自己创业。 像童友之、宇学峰这样的科学家,他们在中国创业,像是被一股大潮托着,把他们推到自己也想不到的远方。 秦朔朋友圈在张江办公,昨天张江集团的董事长袁涛先生发给我一份资料,看后才知道2020年科创板的“张江军团”再扩容,迎来了10家科创板上市企业,即泽璟制药、君实生物、复旦张江、三生国健、艾力斯医药、凯赛生物、奕瑞科技这7家生命健康企业,以及中芯国际、芯原股份、恒玄科技这3家集成电路企业。我突然有点惭愧,同在张江科学城,10家企业我只去过三生国健一家,它是中国第一批专注于抗体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有三款治疗性抗体类药物已经上市,已建成生物反应器合计规模3.8万升。 很多变化正在发生。但如果你内卷了,就会觉得外面一成不变。 也有些增长模式确实在没落,但生产性创新、科技创新正在蓬勃展开。 这一年我还从很多公务员身上得到了启发。 我在湖州一个以民宿见长的村里采访,得知每年“五一”假期生意最旺,这天村支书和村长就是站马路的交警,听景区办的工作人员调遣。越是节假日他们越忙,有的村干部已经10年没有在家里吃过年夜饭。 在宁波北仑区,我看到疫情后为了复工复产,区长和发改、经信等10多个部门的负责人每天晚上开碰头会,梳理为区内骨干企业提供配套的中小企业的情况,把帮助配套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的任务落实到每个街道。不在区内的配套企业,就向市里打报告请求协调解决。一家骨干企业在宁波市有156家供应商,2天内全部复工;在宁波市外有185家供应商,他们的交通运输问题在5天内全部解决。 在苏州工业园区,我看到管委会在疫情中做的“热力图”,把和企业服务相关的所有部门及人员的联系方式全部纳入,企业要办事,只要在电脑或Pad上点击一下,就会找到直接办事人员,确保不因疫情之下不能见面而影响经营。 在温州,我看到围绕“大建大美”的目标,市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的负责人,每个人都要具体负责一项重大工程,有的抓瓯江沿线建设,有的抓塘河沿线“一环三线”绿道贯通成网,有的抓“禅街-五马街-公园路”历史街区的连结成线,有的抓中央绿轴。几年未去温州,这次看到以往总是抱怨温州形象和经济实力不匹配的市民终于点赞了,不少高新技术企业也争相到温州落户了。 在广东南海这个曾经的“中国首富县”,区领导听我讲了宁波制造业的情况,决定组织当地几十家“隐形冠军”到宁波学习,很快就落实了,南海还和宁波的慈溪、鄞州签署了互相学习支持的协议。 对政府来说,如果大权在握又不思进取,那是很容易内卷的。天天陷入形式主义和各种汇报。但如果能急企业之所急,服务人民之所需,被市场发展、环境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压力所倒逼,就能跳出内卷,在对外服务、学习和创新中散发出活力和生机。 2020年12月30日,我在深圳宝安参观一个以直播带货、数字经济新场景等为主题的园区——智美·汇志产业园。园区的创始人之一翁宝是我过去的老同事,他创业十几年做过公关、广告、新媒体、电商等等。陪我参观时,看到一个“收纳”的店铺,这才知道“整理收纳师”这个新行业。他们上门服务,帮你诊断储物空间,通过合理的空间规划和处理解决衣物乱堆的问题,衣物归类,折叠整理,放入收纳空间。整理后客户会清楚哪一类衣物已经足够,避免重复购买。 “现在有太多新职业,专业分工越来越细。比如你自己家的衣物到底有多少件?估计大部分人都不清楚,只知道堆的越来越多,越来越乱。于是催生了收纳师这个职业。收纳师首次上门诊断,要收客户几百元,具体收纳时按收纳空间横向延展长度每米收费,从大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一单要好几个收纳师,有的负责客厅,有的负责卧室,有的负责空间改造,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很专业。” 翁宝说:“我办公司这些年,现在发现,如果公司里每年都有一些新业务是老板自己不知道的,是年轻人推动的,公司才有前途。如果所有东西都在老板脑子里,都靠老板推动,那是没有前途的。” 很多企业的问题,是老板的思维内卷了,老板脑子里“过去÷未来”的比例越高,就越是被过去锁定。反之,企业就越有希望蒸蒸日上。 在这个不断变化的时代,分布式的创新比中心化的驱动,要有效的多。中心化就容易内卷,去中心化,分布式,就容易带来新的可能。 内卷化可能是全世界,也包括中国,都会长期面临的问题。 要打破内卷的约束,需要永远开放的态度,需要像乔布斯所说的“求知若饥,虚心若愚”(Stay hungry, stay foolish),需要更多的尝试、探索以及容错,需要和外部世界更多的建设性互动,需要马斯克式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和热忱。如此才能开创新局。 美国杜克大学医学院的一位教授在参加2020年腾讯科学WE大会时说,人类对于脑机未来的畅想是一种“巨大的快乐与敬畏”,这种情感可以与“500年前当葡萄牙的船员在危及生命的漫长旅行结束时,发现自己看到了新世界的灿烂沙滩时所产生的情感”相提并论。 闯与创,才能打破内卷。 “一种文明之所以停滞不前,并不是因为进一步发展的各种可能性已被完全试尽,而是因为人们根据其现有的知识成功地控制了其所有的行动及其当下的情势,以至于完全扼杀了促使新知识出现的机会。”(《自由秩序原理》) 内卷决不是我们的宿命。超越内卷,才是我们共同的使命。2021年,秦朔朋友圈将以此心态和读者朋友们一起努力思考,观察与前行。
据河南“郑州客户端”消息,12月31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侯红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侯红,女,1967年1月生,曾任开封市市长,开封市委书记等职,近日任郑州市委副书记。 侯红简历 侯红,女,1967年1月生,河南社旗人,汉族,1987年8月入党,1989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新闻学专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 1990.05--1992.07 共青团河南省委宣传部干事 1992.07--1994.09 共青团河南省委宣传部副主任干事(其间:1991.09--1993.07在河南省委党校函授班政治管理专业学习) 1994.09--1998.12 共青团河南省委宣传部主任干事(其间:1996.11--1998.12在河南大学经贸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1999.09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8.12--2001.12 共青团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2001.12--2002.08 河南省青少年研究所所长(主持共青团河南省委统战联络部工作,其间:2002.03--2002.07河南省委党校青干班学习) 2002.08--2006.02 共青团河南省委统战联络部部长、河南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2006.02--2010.11 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2006.09--2009.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0.11--2011.01 共青团河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河南省青年联合会主席 2011.01--2013.04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共青团河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河南省青年联合会主席 2013.04--2014.01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共开封市委副书记(正市厅级)、组织部部长 2014.01--2014.04 开封市委副书记(正市厅级)、组织部部长 2014.04--2015.01 开封市委副书记(正市厅级)、组织部部长,开封市委党校校长 2015.01--2015.02 开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5.02--2017.12 开封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7.12--2020.12 开封市委书记 2020.12--郑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北京组工网近日发布4则干部任前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李先侠同志任前公示通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李先侠,男,汉族,1979年5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现任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街道工委书记,拟提名为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12380转9 55568434(传真) 联系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30日 季荣旺同志任前公示通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季荣旺,男,汉族,1971年6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现任中共北京市密云区委办公室主任、区委保密办主任、区保密局局长、区委机要局(区密码管理局)局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12380转9 55568434(传真) 联系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30日 庞学栋同志任前公示通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庞学栋,女,汉族,1975年8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现任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信息综合室主任、社情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12380转9 55568434(传真) 联系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30日 伊锋等四名同志任前公示通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伊锋,男,蒙古族,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现任北京市水务局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拟任市政府组成部门副职。 李宇,男,汉族,1971年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现任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副局级)副总工程师兼地质环境处处长、工会副主席,拟任市政府组成部门副职。 孙雷,男,汉族,1972年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现任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拟任市政府组成部门副职。 石风华,女,汉族,1967年6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现任北京体育职业学院院长,拟任市政府直属机构副职。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12380转9 55568434(传真) 联系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30日
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对以下5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闫国兴,1967年9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专项督查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提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郝?,1972年11月生,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区域经济合作局区域开放处处长,拟提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刘海鹏,1965年6月生,蒙古族,大连水产学院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主任,拟提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苏秀泉,1966年2月生,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批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提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曹建恩,1966年2月生,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研究馆员,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拟提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党政机关办公楼401房间。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受理电话:(0471)12380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