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在北京召开。 会议除总结2020年统计工作以外,还对新一年统计工作作出多项部署,包括加强就业失业统计,扎实推进分省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调查;完善能源消费核算方法,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等。 会议强调,要加强居民消费和收支调查,做好新旧基期数据衔接和样本轮换。 图片来源:新华社 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已正式实施 此次会议介绍,刚刚过去的2020年,统计领域推动了多项改革。 会议指出,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等改革已正式实施。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国内生产总值实现衔接,试算月度服务消费零售额、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开展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试算试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对于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的具体内容,国家统计局网站对此介绍称,省级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组织和实施,各省(区、市)统计局参与核算方法研究和数据核算工作,依据统一的核算方法,按照基础数据搜集、集中统一核算、核算结果反馈三个主要业务流程,共同核算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全国数基本衔接。 2020年,不少地方发布的GDP数据已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得出。例如,2020年10月21日,北京市发布消息称,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75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0.1%。 10月22日,广东省也发布消息称,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0年前三季度广东地区生产总值78397.07亿元,同比增长0.7%。 居民消费数据将迎来新旧基期衔接 在新的一年,统计领域又将推进哪些重点工作? 对此会议指出,要深化重点领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编制“十四五”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实施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改革,研究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及时反映产业链供应链升级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进程,出台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发展意见。 会议强调,要加强居民消费和收支调查,做好新旧基期数据衔接和样本轮换。 记者注意到,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曾表示,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5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16年1月开始使用2015年作为新一轮的对比基期,前三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和2010年。 如果按照上述制度安排。2021年起,我国CPI数据将使用2020年作为新一轮对比基期。 对于基期轮换可能对未来CPI指数构成的影响,中泰证券(行情600918,诊股)研究所周岳、肖雨分析称,基期轮换涉及CPI构成分类和分项权重的变化,特别是后者可能会对CPI统计产生较大影响。 从趋势看,食品项权重逐渐下调,服务项权重不断上升。这也符合我国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随着恩格尔系数的不断下降,食品占比越来越低,同时在消费升级背景下,服务项占比逐渐上升。特别是受住房价格上涨和人口老龄化现象加重的影响,居住项和医疗项权重上升较快。 中金宏观分析称,2021年将迎来5年一度的基期轮换,物价权重将调整,如果当年猪价权重调低,猪价对CPI的拖累将会减弱。 会议还指出,要加强就业失业统计,扎实推进分省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调查。完善能源消费核算方法,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精心开展粮食播种面积和单产调查,研究编制粮食供需平衡表。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全球新型肺炎疫情实时查询
央行近期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银行业内获悉,央行近期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 时隔四年,信用卡利率市场化再进一步。2017年1月1日起,央行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下限区间管理,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日前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规定》共十四条,形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的“十不得”禁止性要求。 自2013年私募基金纳入证监会监管以来,私募基金行业取得快速发展,在促进社会资本形成、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科技创新、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经济下行和内外形势压力下,私募基金逆势增长,截至2020年底,已登记管理人2.46万家,已备案私募基金9.68万只,管理规模15.97万亿元。截至2020年三季度,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累计投资于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达13.2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7.88万亿元。 私募基金行业在快速发展同时,也伴随着各种乱象,包括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资金、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错综复杂的集团化运作、资金池运作、利益输送、自融自担等,甚至出现侵占、挪用基金财产、非法集资等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业风险逐步显现,近年来以阜兴系、金诚系等为代表的典型风险事件对行业声誉和良性生态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根据关于加强金融监管的有关要求,经反复调研,全面总结私募基金领域风险事件的发生特点和处置经验,通过重申和细化私募基金监管的底线要求,让私募行业真正回归“私募”和“投资”的本源,推动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促进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日前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规定》共十四条,形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的“十不得”禁止性要求。 主要内容如下:一是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经营范围,并实行新老划断。二是优化对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实现扶优限劣。三是重申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四是明确私募基金财产投资要求。五是强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关联交易等。六是明确法律责任和过渡期安排。 (一)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 名称上,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统一规范,标明“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 “投资”字样。经营范围上,为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的业务属性特点,应当标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字样。对上述要求, 《规定》实行“新老划断”。 业务范围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聚焦投资管理主业,可以围绕私募基金管理开展资金募集、投资管理、顾问服务、为被投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业务,但不得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存在冲突或无关的其他业务。 (二)优化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 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应当清晰、稳定,《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登记时如实披露其出资结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严禁出资人代持、交叉持股、循环出资等行为。为优化对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效能,《规定》允许同一主体设立两家以上私募基金管理人,但其应当如实说明设立多个管理人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披露各管理人业务分工,建立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确保集团能对其控制的各管理人说得清楚、控制得住、负得起责。对于能够建立良好内部治理和风控体系的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可给予差异化监管,实现扶优限劣。 (三)重申细化非公开募集和合格投资者要求 《规定》进一步细化《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合格投资者的范围,对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再穿透核查,不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为私募基金引入长期资金扫除制度障碍。同时,立足私募基金“非公开募集”本质,坚守“合格投资者”基石不动摇,细化重申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要求,包括不得违反合格投资者要求募集资金,不得通过互联网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不得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不得设立以从事资金募集活动为目的的分支机构以及突破投资者人数限制等。 此外,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如果不具有基金销售资格,未受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从事基金销售的,不得从事资金募集活动。 (四)明确私募基金财产投资要求 《规定》着力引导私募基金回归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等,重申投资活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本质,严禁使用基金财产从事借(存)贷、担保、明股实债等非私募基金投资活动,严禁投向类信贷资产或其收(受)益权,不得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不得从事国家禁止投资、限制投资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管理政策的项目等。同时,遵从商业惯例,允许私募基金以股权投资为目的,为被投企业提供短期借款、担保,借款或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 该私募基金实缴金额的 20%。 (五)强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规范 要求《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其他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践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秉承投资者合法利益优先原则,规范开展关联交易,严禁基金财产混同、资金池运作、违规自融、不公平对待基金财产和投资者等违法违规情形。 (六)明确法律责任和过渡期安排 《规定》重申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主动配合监管,对违反规定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综合运用行政、自律、司法等多种手段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为平稳过渡,《规定》针对不符合规定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实行新老划断、设置过渡期等予以分类处理。同时将结合整改情况,对主动提前完成整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给予适当的差异化监管和自律安排。总体上,《规定》进一步重申和强化了私募基金行业执业的底线行为规范,形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的“十不得”禁止性要求。 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法律法规体系,夯实加强私募基金监管的制度基础。同时,证监会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和促进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私募基金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创业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月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品牌强国工程”2021年助力湖北专项公益行动在北京、武汉两地实时连线启动。中宣部副部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台长慎海雄,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出席,并共同启动专项公益行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阎晓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蒋希伟,湖北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副总编辑、总经理室总经理彭健明,总台和湖北省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慎海雄在致辞中表示,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湖北省委、省政府带领湖北人民迎难而上、直面大考,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湖北和武汉保卫战的伟大胜利,打赢了“疫后”重振攻坚战。总台作为党的意识形态重镇,始终与湖北人民战斗在一起、奋斗在一起。疫情期间,总台前后方共投入5500多人的采编播力量,前方团队逆行出征,1100多次深入“红区”,向世界传递中国抗疫故事、诠释伟大抗疫精神。总台始终心系湖北,全力支持湖北,启动“品牌强国工程”援鄂抗疫公益行动,免费提供5亿元广告资源。一年来湖北农业、工业、文旅3大类63种产品,通过总台14个频道累计播出12000余次。总台组织“品牌强国工程”入选企业和合作企业为湖北捐款捐物超过56亿元。在总台与北京市政府举办的“北京消费季”系列活动中,专门设立湖北特色产品展区,还先后组织“搭把手、拉一把”“谢谢你为湖北拼单”直播带货、“春暖花开 国聘行动”湖北专场等系列活动,倾力为湖北产品销售和“六稳”“六保”保驾护航。他表示,启动“品牌强国工程”2021年助力湖北专项公益行动,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用实际行动助力湖北经济振兴的又一措施。总台将继续免费提供广告资源,继续举办直播带货活动,继续推出更优资源、更多平台、更好服务,助推饱经风雨的湖北经济轰响引擎,开足马力、提档加油。 应勇代表湖北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向中宣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他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湖北“搭把手、拉一把”的重要要求,为打赢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和湖北疫后重振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作出了重要贡献。过去一年,面对战疫、战洪、战贫三场大战大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夺取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湖北作为全国因疫情管控时间最长、受冲击最大的省份,新的一年困难仍然很多,需要社会各界继续“搭把手、拉一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再次把实实在在的帮助送到湖北,体现了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对湖北的深情厚谊。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包括总台在内的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湖北一定能够展现浴火重生的新气象,一定能够创造新时代更加辉煌的业绩。 彭健明代表总台发布了“品牌强国工程”2021年助力湖北专项公益行动具体方案。总台继续免费提供5亿元广告资源,助力湖北经济恢复,提振全国消费者对“湖北制造”的信心,并为“湖北制造”举办5场直播带货活动,进一步推介湖北特色产品、拉动销售。总台将精心挑选广告资源,将各项援助措施落细落实,让公益行动产生最大效益。 总台2020年援鄂抗疫公益行动受赠企业、地区代表发表了感言。 活动现场,应勇和慎海雄通过连线,共同启动了总台“品牌强国工程”2021年助力湖北专项公益行动。
1月8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作工作报告时指出,2020年税费收入预算任务圆满完成。全年组织税收收入(已扣除出口退税)13.68万亿元,同比下降2.6%,比财政预算安排的目标高0.8个百分点。 会议要求,2021年,要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促进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助力高质量发展。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苏御 摄 2020全年减税降费超2.5万亿元 王军介绍,2020年,各级税务部门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5万亿元,为399万户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292亿元,实现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业务都可网上办、线上办、掌上办,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优势服务各级领导决策和市场主体发展,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受住了前所未有的“一场大考”并收获了来之不易的成果。 会议指出,税费收入预算任务圆满完成。除全年组织税收收入13.68万亿元以外,及时准确办理出口退税1.45万亿元,组织社保费收入3.81万亿元,非税收入6316亿元,为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个税首次汇算平稳实施。开发应用个税手机APP,推出申报表数据预填单服务,积极推动和抓好免除部分中低收入者汇算义务的政策落地,确保了个税三步改革在稳慎推进中圆满完成,有力促进了消费增长和调节收入分配。 会议指出,“十三五”期间,确保了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全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7.6万亿元,累计办理出口退税7.07万亿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新办涉税市场主体5745万户,较“十二五”时期增长83%,为稳住就业和经济基本盘作出了积极贡献。 与此同时,税务部门连年完成预算收入任务,累计组织税收收入(已扣除出口退税)65.7万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图片来源:新华社 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底线 对于2021年税收工作重点,会议部署了十个方面的工作。 会议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促进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助力高质量发展。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 加强税收促进宏观经济稳定运行、深化市场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以及支持乡村振兴、调节收入分配、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研究,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此外,扎实稳妥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推动税费收入质优量增。妥善处理好减与收、质与量、条与块、近与远的关系,既要把该收的依法依规收上来,又要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 会议还要求,切实强化精确执法,增强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 要把准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坚决防止和纠正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增进执法统一,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事项范围。 记者注意到,2020年,在长三角一市三省,对首次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采取不处罚的措施。当年7月,上海市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 该《清单》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未按规定报备财务会计制度、软件及银行账号,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等18项被列入“首违不罚”事项。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全球新型肺炎疫情实时查询
官网通报显示,中国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国家开发银行、国银租赁、工商银行、邮储银行、长城公司、长城新盛信托、长城华西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1.995亿元。 银保监会突然出手,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并就国开行、工行、邮储银行(行情601658,诊股)(港股01658)多家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达1.995亿元。 银保监会对国开行、工行等7家金融机构行政处罚 金额合计近2亿元 官网通报显示,中国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国家开发银行、国银租赁(港股01606)、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港股01398)、邮储银行、长城公司、长城新盛信托、长城华西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1.995亿元。 这几家金融机构犯了什么事? 其中,针对国家开发银行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880万元; 针对其附属机构国银租赁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00万元;同时,对2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 针对工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他行信贷资产收益权或非标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5470万元。 针对邮储银行部分分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550万元;同时,对2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和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长城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虚增账面利润和考核利润并超发绩效奖励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690万元; 针对其附属机构长城新盛信托违规设立子公司、抵押物评估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50万元 针对其另一附属机构长城华西银行违规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物向股东提供融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50万元; 同时,对9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 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我会前期对长城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桑自国严重违纪违法案涉及的相关事实由有权机关另案处理。 中国银保监会将继续大力整治各种金融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环境,强化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作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中国金融政策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 今年我国的货币政策走向如何?怎样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如何织密金融安全网?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日前就2021年金融领域热点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 货币政策要“稳”字当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2021年人民银行如何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 “2021年货币政策要‘稳’字当头,保持好正常货币政策空间的可持续性。”易纲表示,在总量方面,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在结构方面,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作用,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等重点任务的金融支持。同时,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巩固贷款实际利率下降成果,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 疫情期间特殊的、阶段性的政策在完成使命后将退出,如何避免政策退出的叠加效应? 对此,易纲表示,中国没有采取零利率甚至负利率,也没有实施量化宽松政策,是少数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主要经济体之一,一直以来也没有“大水漫灌”。因此,对于中国的货币政策而言,退出问题较小。 宏观杠杆率增速预计今年回到基本稳定轨道 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我国宏观杠杆率阶段性上升。新的一年,人民银行将如何平衡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 “从宏观上,要稳住宏观杠杆率。”易纲表示,2020年,疫情冲击使GDP增长率较低,使得我国宏观杠杆率,也就是总负债和GDP之比明显上升。去年第三季度以来,宏观杠杆率增速已经放慢,预计今年可以回到基本稳定的轨道。 易纲强调,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注意防范金融风险的积累。要稳妥处置个体机构风险和重点领域风险,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补齐监管制度短板。风险处置过程坚持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完善风险处置长效机制,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加强行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支持好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 金融系统始终关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发展,2020年已实现向实体经济让利1.5万亿元的目标。 今年如何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 易纲表示,金融系统将进一步强化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型的现代金融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设计和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继续支持好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今年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个工具支持力度保持不变。继续运用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持续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商业银行扩大“三农”、小微企业、制造业贷款投放。鼓励银行综合评价小微企业信用风险水平,降低对抵押担保的依赖。 ——继续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引领作用,支持银行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券,推广供应链票据和应收账款确权,促进企业发债融资。引导市场推出更多供应链金融产品,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服务,保持对脱贫地区金融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大对种业发展等农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通过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 继续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已在2020年顺利完成,近期人民币汇率走势也引起了较多关注。2021年,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还将推出哪些举措? 易纲介绍,2021年人民银行将进一步疏通LPR向贷款利率的传导渠道,通过深化LPR改革推动存款利率的逐步市场化。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存款和异地存款的管理,维护存款市场秩序,稳定银行负债成本。进一步健全央行政策利率体系和货币市场基准利率。 “2020年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较好地起到了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提高了货币政策自主性。”易纲认为,去年人民币汇率有所升值,主要是中国经济基本面的反映。中国率先控制住疫情、率先复工复产、率先实现经济正增长,基本面好于其他主要经济体。同时,人民币汇率呈现较强走势也和美元指数走弱有关。 易纲表示,2021年将继续坚持市场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坚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注重预期引导。实现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继续推动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 过去一年,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节奏未被疫情打乱,惠誉成为第二家进入中国的国际评级公司、中国债券纳入富时罗素指数有了明确时间表……下阶段,人民银行将如何继续推动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 “金融业开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易纲表示,下一步,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切实转变开放理念,推动系统化、制度化开放。进一步完善金融领域各项配套制度,促进监管模式和制度体系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统筹推进金融业开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 扩大开放之后,相应的金融监管必须跟上。易纲强调,要构筑与更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监管框架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维护好金融稳定。 发挥好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三大功能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金融业在服务绿色发展、促进相关目标实现方面有哪些安排? 易纲认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味着我国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投资结构、生活方式等方方面面都将发生深刻转变。服务好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是今年和未来一段时期金融工作的重点之一。 “中国的绿色金融起步较早,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基础。目前,中国绿色贷款余额超过11万亿元,居世界第一。绿色债券余额1万多亿元,居世界第二。”易纲表示,下一步,关键是做好绿色金融政策设计和规划,发挥出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三大功能——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市场定价。 为此,他提出,要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的五大支柱。一是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做好统计、评估和监督等工作;二是完善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对社会公开披露碳排放信息;三是构建政策激励约束体系,增加碳减排的优惠贷款投放,科学设置绿色资产风险权重等;四是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产品,建设碳市场,发展碳期货;五是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绿色金融标准要“国内统一、国际接轨”,争取年内完成《中欧绿色金融共同分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