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叫停非自营平台定存 已办业务依法仍受保护 本报记者 李文 见习记者 余俊毅 互联网存款模式是近两年来中小银行尤其是民营银行和地方城商行最偏爱的揽储方式之一,而这背后也反映出了中小银行对存款的渴求。尤其是此前部分民营银行的存款产品在互联网流量平台上受到了很多用户的青睐。 然而互联网存款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合作也带来了合规问题,其风险隐患也引起监管层重视。 日前,银保监会、央行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存量存款业务到期自然结清。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的存款补充渠道被减少,其负债端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互联网平台存款产品大都已消失 《通知》明确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 其实在去年下半年,监管就屡次表态互联网存款存在的风险问题。此后,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开始叫停了辖区内银行的互联网存款业务,互联网平台存款规模明显收缩。已有支付宝、腾讯理财通、京东金融等一系列金融科技平台纷纷下线了互联网存款产品,并将停止新增发行。 《证券日报》记者浏览多个互联网金融App后发现,曾占据互联网平台“C位”的民营银行存款产品目前大都已销声匿迹。某银行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各家民营银行都在发力拓展自有渠道,通过手机银行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导流。记者还注意到,目前多家民营银行的手机银行App、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上可见到存款产品的身影。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监管视角来看,互联网存款主要存在如下风险:一是跨区风险,监管认为地方法人银行突破了地域限制,存款业务已拓展至全国;二是流动性风险,监管认为,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特有属性,对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带来挑战;三是经营合规风险,跨区风险中小银行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与异地存款人开展远程交易,存款人的实名认证、尽职调查等均不同于线下交易,可能存在合规风险隐患;四是第三方中介风险,监管认为近两年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 苏筱芮认为,互联网存款管理趋严,受到冲击最大的群体是中小银行,因为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不及大行,对存款的依赖程度较高,尤其民营银行由于缺乏网点,更加依赖线上吸储,中小银行的负债端将面临挑战。 第三方平台或受冲击 在《通知》发布后,很多已经通过非自营互联网平台办理了存款业务的投资者担心自己之前的协定是否依然收到保护。记者观察到,此次《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 同时《通知》还表示,目前相关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的存款业务规模不一,各自的经营状况也有所差别。为避免次生风险,《通知》明确监管部门可根据相关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稳妥有序整改。 记者注意到,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互联网平台而言,互联网存款被叫停之后第三方平台缺少了相对期限偏长的产品,对产品货架的丰富度会有一些影响,因此第三方平台可能会受到冲击。 对此,苏筱芮指出,尽管互联网存款业务也会影响互联网平台,但互联网存款的“导流”业务并未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利润率低下,目前互联网平台引入存款主要为拓展自身的生态圈,作为获客的手段。因此,此次通知影响最大的是中小银行。 苏筱芮对记者进一步解读称,因为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不及大行,对存款的依赖程度较高,尤其民营银行由于缺乏网点,更加依赖线上吸储,中小银行的负债端将面临挑战。 苏筱芮建议,未来,商业银行需要厘清自身的业务结构与规模占比,通过加强同业融资来缓解监管趋严带来的冲击;要认真评估监管指标,如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核心负债比例等重要监管指标,进行压力测试;要加紧平衡收入结构,做好客户精细化运营,大力发展自营渠道,通过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新型方式提升自身的运营能力;地方法人银行应坚守本地地位,在自身的能力范围内精耕细作。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资本补充是中小银行增强风险抵御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支持它们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支持发行新型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同时,他建议修订现行相关办法,为更多的中小银行(如一些民营银行)尽快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管理和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资金来源提供便利,缓解负债来源单一等问题。此外,应进一步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实施差别化政策,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之下允许中小银行采取更有弹性的存款利率浮动空间。 (编辑:文静)
互联网存款业务迎来了“最强监管”时代。近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从规范互联网存款业务经营、强化风险管理、加强消费者保护、严格监督管理等四方面着手,旨在加强对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在规范业务经营方面,《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合规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不得借助网络等手段违反或者规避监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对于《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等业务的规定,央行、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产物,最近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但该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涉嫌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银行经营区域限制,并且非自营网络平台存款产品稳定性较差,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也带来挑战。因此,为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对上述定期存款以及定活两便存款业务予以叫停。 《储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除储蓄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储蓄业务。”《条例》第二条明确: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各银行、信用合作社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也就说,只有银行和信用社才能办理储蓄业务。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互联网存款业务链条中,银行非自营的网络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起到引流、导流作用;存款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如果从严格意义上讲,银行非自营网络平台并非《条例》规定的储蓄机构,不能办理储蓄业务。 “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有两方面”,董希淼表示:一是扰乱存款市场竞争秩序,可能导致“靠档计息”“高息揽储”等不规范行为;二是加重银行负债成本,如果银行将成本转嫁到贷款环节,可能推高贷款利率,不利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从中小银行的角度看,部分中小银行吸收高成本存款,如果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跟不上,会影响其发展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地方性银行通过网络平台,将存款业务扩展到全国,突破经营区域限制,也与回归本地的精神和原则不符。此外,这也加大了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压力。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在《通知》下发前一个月,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2020年12月15日举行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就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的存款产品流动性特点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在2020年12月下旬,多个第三方平台就陆续开始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在12月18日时,支付宝上的银行存款产品就已经全部下线。除了已持有银行存款产品的用户外,其余人员均不能再在其理财页面找到“银行存款”这一栏目。蚂蚁集团官方回应表示,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存款行业的规范要求,该平台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均已下架,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持有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并表示“会认真落实监管相关规范和要求,用科技手段更好地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 继支付宝之后,腾讯理财通、携程金融、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等平台也纷纷下架了存款产品。度小满方面表示,目前已下架平台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产品下架后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未来,会根据监管政策的要求,不断完善相关业务。京东金融则回应表示,已停止新增上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停止新用户购买相关产品,并已对存量客户和业务进行稳妥有序调整:相关产品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 对于已经通过商业银行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存款的消费者,《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文静)
“这些天我们一直在密切关注信用卡机构透支利率将会下降多少。”一位金融科技平台运营总监周燃(化名)向记者直言。尽管目前不少信用卡机构尚未出台具体的透支利率调整方案,但他们早已严阵以待。 究其原因,央行允许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以及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后,市场普遍预期部分信用卡机构或将调低透支利率,从而吸引不少信用记录良好的优质借款人,分流花呗、白条等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业务量。 所谓信用卡透支利率,主要指持卡人在刷卡消费后,未能在30-50天免息期内按时偿还信用卡账单所承担的“逾期还款”利率。目前,多数银行信用卡机构都是按0.05%/天作为透支利率(折合年化利率约为18.25%),也有极少信用卡机构在此基础上打了8-9折。 “若不少信用卡机构打算调低透支利率,对我们助贷业务的冲击着实不小。”一家从事助贷业务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负责人也向记者直言。他们的助贷产品对应的日利率差不多在0.035%-0.05%之间,其实与银行信用卡机构此前设定的透支利率区间相差不多。这意味着他们若跟随信用卡机构降低透支利率而调低助贷产品利率,可能导致他们陷入无利可图的窘境,反之则将流失不少用户。 因此他们正双管齐下,一是对按期还款的优质借款人调低消费贷款利率同时给予30-50天免息期,尽可能留住客户资源;二是与场景方加强合作,包括推出贷款购物价格优惠等措施,从而吸引消费者优先使用他们的助贷产品。 记者多方了解到,尽管众多金融科技平台已采取多项措施应对来自信用卡的新竞争压力,但他们私下担心自己正处于不利竞争地位。究其原因,由于此前小贷公司(助贷资金提供方)要求助贷产品年化利率不得超过4倍LPR(15.4%),导致相关产品利率缺乏“弹性”,助贷机构不得不“婉拒”不少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受产品利率不得超过4倍LPR(15.4%)影响,我们也不大敢对部分信用评级略低的客群提供贷款服务,导致他们流向信用卡套现业务。”周燃向记者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批复,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属于金融机构,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即最高年化利率不超过4倍LPR,15.4%)。 “这的确让我们吃了定心丸,可以将消费金融业务扩展到更多类型客群。”周燃坦言。但他希望正在拟定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也能对此进行确认,从而进一步明确助贷机构资金提供方(包括小贷公司、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等)与信用卡机构的产品利率“市场化”程度处于同一起跑线,从而令市场竞争更加“公允”。 “担忧”透支利率下调导致客户流失 周燃向记者透露,随着近年信用卡机构客群下沉,目前信用卡客群与他们的相似度很高。若信用卡机构大幅下调透支利率,很可能带走他们大量借款人客户。 “目前我们正在了解各家信用卡机构收取透支利率的客户占比,但多家信用卡机构将此视为机密信息,但我们知道这个占比并不低。”他告诉记者。上周起他们内保部专门组建了一个工作团队,负责了解各家信用卡机构的透支利率客群特征与比重,以及他们的透支利率调整方案。 他直言,他们内部也做过压力测试,若信用卡机构将透支利率调低3-5个百分点,向分期业务利率靠拢,则将对他们助贷业务构成极大冲击。具体而言,银行可以通过较低的吸存成本,将个人消费贷款或信用卡分期业务利率压低至年化10%-12%,但助贷机构资金提供方(小贷公司、信托公司或持牌消费金融)的资金获取成本要比银行高出约3%-4%,因此若助贷机构跟随信用卡机构调低助贷产品利率3-5个百分点,那么整个助贷业务在扣除坏账、运营开支与资金获取等成本后,几乎无利可图。 “所幸的是,目前我们得到的市场反馈是,多家信用卡机构不是一味下调透支利率,而是根据客户分层设定差异化透支利率,比如对优质客群下调透支利率,反之则调高透支利率。” 上述从事助贷业务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对此,他们已迅速行动,对按时还款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优质借款人调降贷款利率。 为了将利率优惠覆盖到更多借款人群体,他所在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还引入多项客户数据维度,作为优化消费贷款产品风险定价的依据。比如在客户申请贷款时,他们会通过客户授权,了解他们是否购买大额寿险,是否给家人投保足额养老险,是否按时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等,作为评估他能否按时还款的新依据,从而给予更优惠的产品贷款。 他承认,他们一度担心这些措施未必能取得预期效果。究其原因,由于他门一度将贷款利率上限设定在4倍LPR(15.4%),导致风控部门只能对一些信用评级较低的借款人“说不”,流失了不少业务量。 此外,他还发现4倍LPR利率上限令消费贷款产品利率缺乏足够的弹性,导致很多基于特定场景的新型消费贷款产品难以落地,错失相应业务发展机会。 “所幸的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助贷产品资金提供方(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属于金融机构,无需遵循民间利率上限——4倍LPR,令我们与信用卡机构透支利率趋同,也让我们有机会拓宽客户范畴与推进新业务落地,从容应对市场竞争。”这位从事助贷业务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负责人表示。 透支利率市场化+数字信用卡双重夹击 记者多方了解到,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7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金融机构,无需遵循民间利率上限——4倍LPR(15.4%)后,不少金融科技平台面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的竞争,更加胸有成竹。 “至少,目前我们助贷产品资金提供方(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贷款利率几乎与信用卡透支利率处于同一起跑线,同样遵循24%、36%两档贷款利率法律保护上限监管。”一家助贷平台业务总监告诉记者。因此他们开始关注信用卡的套现业务利率变化,作为评估其透支利率调整的重要风向标。 记者获悉,当前多家信用卡机构的套现业务年化利率略高于18%。因此不少金融科技平台的助贷产品利率打算“盯住”信用卡套现业务利率,从而令双方在同一贷款利率环境下,比拼场景、渠道、贷款投放效率、客户粘性与风控能力等方面强弱。 “此前我们通过市场调研发现,在产品利率相同的环境下,借款人更看重贷款投放效率与速度。”他告诉记者。因此他所在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一面着手进一步优化贷款决策流程,力争做到“秒批”与“最快速度放款”,一面则与各个消费场景方加强合作,通过提出贷款购物价格优惠等活动,吸引广大消费者优先使用他们的消费金融产品。 甚至部分金融科技平台在场景方贷款产品投放顺序安排方面“下功夫”——要求场景方优先向用户展示他们的消费金融产品,因为他们认为此举可以省去不少用户寻找贷款产品的烦恼,从而带来更多的业务流量。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当前信用卡给消费金融平台(以及助贷平台)带来更大竞争压力,不仅仅是透支利率市场化,还有数字信用卡的兴起。 数字信用卡与实体卡的最大差别,是前者没有实体卡,但其功能与花呗、白条等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以及助贷产品)相差无几——只需用户在合作场景“绑卡”,同样能享受到快捷、便利的透支消费额度。 “因此在数字信用卡面世与透支利率市场化的双重夹击下,用户对各类消费金融产品更趋于货比三家。”周燃分析说。因此消费金融平台与助贷类金融科技机构要赢得用户青睐与更大市场份额,必须做好两项工作,一是面对同等信用评级的借款人,他们需凭借更多用户数据维度分析与智能化风控系统,比信用卡机构给予更高的授信额度与更低贷款利率,二是与场景方形成更紧密的合作关系,进一步缩短贷款审批与放款时间同时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消费优惠,从而吸引更多用户的眼球。 (编辑:文静)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实习记者 廖蒙)比特币价格再跳水,跌破33000美元关口。Wind数据显示,1月21日,比特币交易价格整体呈波动下行趋势,16时短线跳水,一度跌破33000美元关口,最低触及32507.79美元。截至18时8分,比特币报33066.98美元,日内跌幅达6.88%。 市场波动之下,全网合约市场再现大额爆仓。据比特币家园数据统计,截至21日18时的24小时内,全网合约市场爆仓金额达6.4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41.76亿元,其中最大单笔爆仓发生在比特币上,价值534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450万元。过去1个小时,爆仓金额便高达1.2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19亿元。而1月20日全天,全网合约市场爆仓金额也高达6.7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43.8亿元。 北京商报记者根据Wind数据梳理发现,比特币近期交易价格坐上了“过山车”。1月8日,比特币价格触及历史最高点,报41986.37美元,未能突破42000美元关口。随后,比特币价格迎来多日连续下跌,最低触及30100美元。近10个交易日来,比特币交易价格下跌13.02%。 不仅比特币价格大幅波动,虚拟资产市场份额排名第二的以太坊近日也处在波动中。1月19日,以太坊交易价格大幅上涨,触及2018年1月以来的最高价,当前日内跌幅为9.07%,报价1253.04美元。比特币、以太坊领跌,市场份额排名前10的虚拟资产中,当前仅有泰达币、波卡币价格处于上涨状态。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人工智能与变革管理研究院区块链技术与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刘峰指出,合约市场爆仓往往会在现货价格的巨额波动下联动合约市场波动,并放大波动幅度造成巨额的爆仓。同时因惧爆仓而疯狂卖出的行为则进一步带动了波动,因此往往都会在全球某个影响较大的事件出现后,现货市场出现巨额波动时,连带造成大额爆仓。 一名币圈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尽管比特币价格此前涨幅突出,但对于投资人来说,近期比特币交易行情处于较难把控的状态。“横盘震荡,价格走势没有明显趋势,我最近就亏钱了。尤其是在这种时候炒杠杆的,很容易就爆仓。当前我持观望态度,不能盲目入场。”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伴随着比特币价格大幅波动、机构入场等消息,市场关于比特币的探讨也频频传出,且观点不一。多家媒体近日报道指出,美国银行发布最新客户调查披露,比特币正取代科技股,成为全球最拥挤的交易,德意志银行披露的调查结果则认为比特币被投资者视为目前最大的市场泡沫之一。 对此,刘峰指出,比特币作为一个加密货币资产,也是数字化时代的特有产物,但其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才出现十来年,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对于普通投资人来说,随着其交易价格不断走高,警惕其风险仍应该摆在首要位置。同时,投资人需要知道我国保护加密资产但并未保护加密资产的交易,其中可能带来财产损失的风险和法律风险,需要投资者自行关注和规避。“最重要的还是要做好功课,赚自己认知内的钱。” (编辑:文静)
时代周报记者 郭瑞婵 发自深圳 深圳华强北当下最紧俏的商品是显卡,组装挖掘数字货币的设备。 在华强北地标建筑赛格电子市场里,销售电脑配件、维修电脑为主的柜台不会摆出最新系列显卡,交易往往藏在柜台老板和顾客的对话中。 “3080,有吗?” “你要多少张?多了不一定有。” 这样的对话每天在赛格电子市场重复出现。去年7月以来,比特币价格涨势凶猛,今年1月8日更是突破4万美元大关,带动数字货币价格整体上扬。挖矿潮兴起,新矿工争相入场,老矿工忙着追加设备。 算力高、价格友好的RTX 30系列显卡是矿工眼中的香饽饽。全球最大加密货币算力平台网站NiceHash评选性能表现最佳的挖矿显卡,排名前两位的就是30系列显卡—3090、3080型号。比特币一涨,矿工扫货更疯狂,显卡生产商家产能有限,市场上没有几张现货。 柜台老板们不急着向来者推销,反倒是先给他们打上“预防针”,“有是有,就看价格能不能接受”。 “天天都有人来问,”陈亮(化名)就在赛格电子市场卖显卡。他说,显卡非常缺货,一张都得找。譬如客户要5张显卡,这么点数量都得花上两三天去找,“还不一定拿得到那么多(货)”。 比特币限量供应,产能有限的显卡价格也随着比特币价格波动而波动。这次,比特币带来的显卡热能持续多久,商家们难以预料,甚至不知是喜是忧:没货,就是有市无价;无货可囤,意味获利空间缩小。 一天一个价 “很多人买显卡是用来挖矿的。”陈亮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判断顾客是不是买显卡来挖矿很简单,那些反过来问商家能卖多少张显卡的,通常都是矿工。 显卡原本只是普通的电脑配件,是制图设计、游戏娱乐的电脑所需的重要硬件之一。挖矿是极限追求算力的行为,要以最少的时间、有限的硬件压榨出最高的算力,以此获得更高的回报。挖矿所需的大量运算,恰好是显卡GPU的强项,GPU挖矿比CPU要强很多,因此大量显卡流向挖矿市场,引发全球显卡供应出现前所未有的短缺情况。 1月2日,比特币价格破3万美元,6天后,价格突破4万美元。紧接着,比特币暴跌引发大范围爆仓,随后频繁涨跌,币价最低跌至28845美元。截至1月25日12时,比特币价格为33588美元,人民币价格为217540元。2021年以来,不到一个月,比特币涨了近14%,还一并推高其他数字货币的币价,如以太币从去年年初的133美元攀升到1月25日的1433美元,涨势凶猛。 币价暴涨催热华强北显卡市场。 “币价一涨,显卡就涨。”显卡商家刘伟(化名)如此总结。他记得,2017年比特币大涨,币价从1003美元疯狂涨到2万美元,从此名声大噪。那时大热的是A卡(AMD公司推出的显卡俗称),挖矿需求猛增,矿卡(专门用来挖矿的显卡)价格爆涨,“1000来块的A卡,涨到最高时就4000多块。” 当下热门挖矿工具是RTX 30系列显卡。NiceHash显示,3090、3080显卡算力分别达到106MH/S、97MH/S。按当日(1月25日)比特币价格来计算,扣除每度0.617元电费,一个月收益能分别达到1515.10元、1249.73元。 矿卡市场由此复燃。官方定价5499元的3080显卡暴涨了6000多元,最近一周更是从9000多元涨至12000元;官方定价11999元的3090显卡,市场价为13900元。 按这价格计算,即便显卡价格暴涨,比特币只要维持在3万美元以上,10个月就能赚回成本。 市场甚至出现“一天一个价”的现象。当时代周报记者以显卡买家的身份向商家询价时,对方颇为无奈地表示:“现在行情不稳定,比如我今天告诉你这个价格,明天可能就是另一个价了,价格说不准。” 卖一张净赚600元 “以前跟人家说什么比特币,都没人知道。现在吃饭都在讨论!”刘伟一边组装着电脑主机,一边与顾客搭话。“我买不起比特币,币价那么高。”他揶揄道,动辄20多万元一个的比特币,那都是有钱人玩的游戏。 显卡入门门槛远低于比特币,在产能有限、现货紧缺的当下,买到就是赚到。 “像这种(市场缺货)情况就能赚到钱。能赚多少?反正都是乱报价格的,就是这么简单。”刘伟直言,早些时候能以官方价格拿到大量货的话,放到现在肯定是赚翻了,“一张就能赚2000块。” 显卡现货紧缺,自然是无法以官方价格拿到货。进货价和市场价之间的价格差,就是商家的获利空间。但何时是最佳进货时间,以及能否保持货源,也是这些商家最大的难题。 陈亮想博一次。去年12月,他囤了3张3070显卡,进货价已经高达5300元一张。幸好行情很给力,币价一路上涨,他每卖出一张就能净赚600元。“正常情况(不受比特币价格暴涨影响时)也就赚300块的差价,但现在利润至少是翻倍了。” “谁有钱,谁就能拿到货。”陈亮说,因为货很难找,遇到一次性要拿10张以上的客户,肯定会抬价,“保证每张能赚1000块,我才会接单。” 矿卡市场里到处都有赚钱的机会。“现在买(显卡)回去,放个几天,等显卡涨到6000块了,你再拿过来卖,保证就能赚到钱。”刘伟道出了投机的秘诀,“就看你敢不敢赌,投资本来就是有风险的嘛。” 矿工和矿老板更愿意去博一次。 比特币数量有限,在这场游戏中,谁能越快破解运算问题,谁就能将剩余的比特币收入囊中。提高破解速度,在量不在质。在这一运行规则下,挖矿成为拼设备算力的游戏,投入使用的高算力设备越多,赢面也就越大。 通常,矿工用6—8张显卡组成一台挖矿设备。以当前的市场价格入手一台挖矿设备所需的3070显卡,成本就要43200—57600元。 “矿工买不到30系列的显卡,旧款显卡也照买。”刘伟说,像30系列这样的高端显卡缺货,矿老板就盯上旧款显卡,都可以挖矿,只不过算力不同,“像1660系列显卡,本来也就1400—1500元,现在都要2500—2600元。” 显卡热了,铺面冷了 币价疯狂,矿工矿老板也疯狂,显卡商家也想疯狂,但要囤货投机并不容易。 首先是能不能拿到30系列显卡。 “想囤货,得先看自己有多少资金。”陈亮说,由于拿货量少,赛格电子市场的商家很少和厂家直接对接,一般都是从经销商那里拿货。“经销商都没有那么多货,能拿到就算是走运了。”陈亮说,要是能拿到新出的显卡,除了满足挖矿需求,还可以在店里用来组装电脑,带动其他电脑配件销售。 即便经销商有货,显卡商家还得遵守不成文的规矩:拿一张30系列显卡,还得配货。 “得拿10ᅳ20张低端显卡,货款都是我们先付。”陈亮说,这就成了商家囤货前的一道大门槛。一张低端显卡拿货价大约是280元,换言之,每拿一张30系列显卡,就得额外增添2800—5600元的进货支出。更愁人的是,这些低端显卡在市场上基本没有需求,“不好卖。” 显卡价格持续追涨,商家大多都是保守囤货。 “适当囤一点点而已。”刘伟说,真正囤货的商家其实并不多,“现在价格这么高,谁去囤?万一价格跌下去,从5000块跌到4000块,1张就得亏1000块,伤不起。” 显卡热了,华强北的铺面却冷了。 陈亮的店铺一下午来访的顾客寥寥无几。“每天都有人问(显卡),但是他们听到价格就不要了,价格被炒高了。”店铺卖3070显卡以来,陈亮也就卖出了70多张。“显卡没那么高价的时候,生意反而好。” 华强北的商家似乎一直都在赌:一卡难求的情况会维持多久,什么价格适合入手囤货。 显卡供应是关键。去年12月,英伟达公司表示,因晶圆、硅芯片以及其他元件短缺,导致显卡供应紧张,正想办法扩大供应,彻底改善还需要数月。今年1月,英伟达透露,如果挖矿需求进一步提升,将重启CMP挖矿专用显卡产品线,生产挖矿专用显卡。 “反正年前(显卡价格)是不会降下来的。”在赛格电子市场,多位商家都是这样判断。刘伟认为,显卡能不能降价还得看币价走势,但谁都说不准。“就算币价短时间下跌,(价格)影响也不会太大。” 【作者:郭瑞婵】 (编辑:文静)
原标题:网络互助平台咋就“不香了”? 证券时报记者 邓雄鹰 网络互助平台近来烦恼不断。蚂蚁旗下网络大病互助计划相互宝最新一期分摊人数环比大降140万至9959.78万,这是分摊人数2019年12月以来首次降至1亿人以下。3个月来,相互宝分摊人数已累计减少超600万人。 遭遇分摊人数下降的还有水滴旗下的水滴互助,该互助平台最新一期分摊会员数为1276万人,不到2019年最高点4352万人的三分之一。 一些网络互助计划选择了关停。去年9月,百度旗下灯火互助因参与成员人数少于50万而宣布终止。前不久,美团旗下美团互助宣布将于1月31日正式关停互助业务,此时距上线仅有一年半。据了解,偏离美团主业和逆选择风险不断增加是该计划关闭的主要原因。 从2016年互联网平台进入网络互助领域,到网络互助计划进入高速增长后陷入发展瓶颈,仅用了4年时间。网络互助纷纷遭遇“成长的烦恼”,总结起来主要有四点原因: 其一,高速增长期已过。业内人士认为,用户的绝对增长量是有限的。网络互助经历快速增长并到达一定时间点后,必然会出现用户增速放缓甚至下行的情况。 其二,零门槛负效应显现。“0元加入、大病互助”这样的口号在互助计划推出初期是引流的利器,但前端审核宽松使得对保险互助理解有限、健康异常人群有较大概率加入相互宝,带来整体出险率上升、理赔纠纷增加,进而导致更多会员退出计划。 其三,互助延迟效应显现。由于网络互助是事后分摊机制,且疾病发生率随着年龄增长逐步增加。随着时间推移和分摊金额上升,一些对互助机制理解有限和后续分摊费用预估不足的用户会退出,分摊金额上升又会导致更多健康人群退出,进而形成负循环。 其四,合规性存在争议。这也是目前网络互助运营方最关注的问题之一。网络互助平台目前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标准,从2020年5月起,有关网络互助是否应该纳入监管、如何纳入监管的讨论不断。2020年9月,银保监会打非局发布理论研究文章《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其中指出,网络互助平台会员数量庞大,属于非持牌经营,涉众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前置收费模式平台形成沉淀资金,存在跑路风险,如果处理不当、管理不到位还可能引发社会风险。 鉴于以上原因,网络互助要走出目前困境,记者认为,至少需要解决以下两点问题: 一是从平台本身来看,需进一步完善运营机制。待解决的问题包括:如何平衡分摊人数下降和分摊金额持续上升的矛盾;如何应对持续上升的互助理赔纠纷;如何更好地维护会员权益以及如何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等。 以运营的稳定性为例,与保险完善的兜底机制不同,网络大病互助的规则约定相对简单,一旦出现业务调整,或者存留会员和需要领取互助金的人群出现失衡,互助计划就会面临调整和结束的风险。对于参与其中的会员来说,若因健康状况变化导致医疗费用风险增加,再次购买产品可能会面临加费甚至拒保难题。 二是从合规性来看,建议将网络互助纳入监管。网络互助虽然不是真正的保险,但内核仍然是管理风险。中国目前是大病互助参与人数最多的国家,业内人士估算,去重后预估1.2亿人加入了各类网络大病互助计划。为促进网络互助的持续稳健发展,有必要将网络互助平台纳入监管,推动持牌合规经营。 网络互助是新兴事物,一定程度上可普及保障意识和为民众提供一部分基础保障,但“硬伤”也非常明显,运营和监管在全球都没有可借鉴的成熟模式。从网络互助平台当前面临的困境来看,推动持牌经营是外力,优化完善机制是内核,“两手抓”才能推动网络互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邓雄鹰】 (编辑:文静)
一、居民收入情况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7540元,增长3.8%,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5.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0378元,增长2.9%,是平均数的92.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5204元,增长5.7%,是平均数的88.7%。 图1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数 按收入来源分,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917元,增长4.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7%;人均经营净收入5307元,增长1.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5%;人均财产净收入2791元,增长6.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7%;人均转移净收入6173元,增长8.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2%。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比上年名义下降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07元,下降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6.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13元,增长2.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0.1%。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6397元,增长5.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2%;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238元,下降7.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8%;人均居住消费支出5215元,增长3.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4.6%;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260元,下降1.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9%;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2762元,下降3.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0%;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032元,下降19.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6%;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843元,下降3.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7%;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62元,下降11.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2%。 图2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构成 表1 2020年全国居民收支主要数据 指标 绝对量(元) 比上年增长(%) (一)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2189 4.7(2.1)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43834 3.5(1.2) 农村居民 17131 6.9(3.8)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17917 4.3 经营净收入 5307 1.1 财产净收入 2791 6.6 转移净收入 6173 8.7 (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27540 3.8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40378 2.9 农村居民 15204 5.7 (三)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1210 -1.6(-4.0)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27007 -3.8(-6.0) 农村居民 13713 2.9(-0.1)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6397 5.1 衣着 1238 -7.5 居住 5215 3.2 生活用品及服务 1260 -1.7 交通通信 2762 -3.5 教育文化娱乐 2032 -19.1 医疗保健 1843 -3.1 其他用品及服务 462 -11.8 注: 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人口比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口比重。 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当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当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100%。 ③全国居民人均收支数据是根据全国十几万户抽样调查基础数据,依据每个样本户所代表的户数加权汇总而成。由于受城镇化和人口迁移等因素影响,各时期的分城乡、分地区人口构成发生变化,有时会导致全国居民的部分收支项目增速超出分城乡居民相应收支项目增速区间的现象发生。主要是在城镇化过程中,一部分在农村收入较高的人口进入城镇地区,但在城镇属于较低收入人群,他们的迁移对城乡居民部分收支均有拉低作用;但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其增长效应都会体现在全体居民的收支增长中。 ④比上年增长栏中,括号中数据为实际增速,其他为名义增速。 ⑤收入平均数和中位数都是反映居民收入集中趋势的统计量。平均数既能直观反映总体情况,又能反映总体结构,便于不同群体收入水平的比较,但容易受极端数据影响;中位数反映中间位置对象情况,较为稳健,能够避免极端数据影响,但不能反映结构情况。 表2 2020年城乡居民收支主要数据 指标 绝对量 (元) 比上年名义增长 (%)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3834 3.5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26381 3.2 经营净收入 4711 -2.7 财产净收入 4627 5.4 转移净收入 8116 7.3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7007 -3.8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7881 1.9 衣着 1645 -10.2 居住 6958 2.6 生活用品及服务 1640 -2.9 交通通信 3474 -5.4 教育文化娱乐 2592 -22.1 医疗保健 2172 -4.8 其他用品及服务 646 -13.5 (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131 6.9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6974 5.9 经营净收入 6077 5.5 财产净收入 419 11.0 转移净收入 3661 11.0 (四)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3713 2.9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4479 12.0 衣着 713 -0.1 居住 2962 3.2 生活用品及服务 768 0.5 交通通信 1841 0.2 教育文化娱乐 1309 -11.7 医疗保健 1418 -0.2 其他用品及服务 224 -7.1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人均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 季度收支数据中未包括居民自产自用部分的收入和消费,年度收支数据包括。 2、调查方法 全国及分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按季度发布。 国家统计局采用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1800个县(市、区)随机抽选16万个居民家庭作为调查户。 国家统计局派驻各地的直属调查队按照统一的制度方法,组织调查户记账采集居民收入、支出、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状况等数据;同时按照统一的调查问卷,收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与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居民基本社会公共服务享有情况等其他调查内容。数据采集完成后,市县级调查队使用统一的方法和数据处理程序,对原始调查资料进行编码、审核、录入,然后将分户基础数据直接传输至国家统计局进行统一汇总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