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4日讯老白干酒(600559.SH)今日跌停,截至收盘报28.75元,跌幅9.99%。 此前,老白干酒曾连续多个交易日上涨。12月16日晚间,老白干酒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老白干酒称,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季报显示,截至三季度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老白干酒1999.31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2.280%,是其第三大流通股股东;鹏华基金-工商银行-鹏华基金增发精选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老白干酒894.20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1.020%,是其第六大流通股股东;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定增盛世添富牛37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老白干酒875.24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0.998%,是其第七大流通股股东。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4日讯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池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6号)显示,池州贵池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资金流向监测不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池州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三十万元。 李霄霄时任池州贵池民生村镇银行乌沙支行市场部主任及信贷团队负责人,应对该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资金流向监测不力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池州银保监分局对其警告。 资料显示,池州贵池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民生银行(600016.SH)子公司。民生银行2020年半年报显示,民生银行持有池州贵池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51%。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4日讯兆威机电(003021.SZ)今日股价下跌,盘中破发,全天股价最低报71.12元,低于其上市发行价格75.12元。截至收盘,兆威机电报71.18元,跌幅5.71%,成交额1.99亿元,换手率10.23%。 兆威机电于12月4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开盘报90.14元,涨幅19.99%,盘中最高价报108.17元,最低价报90.14元,上市首日收报108.17元,涨幅44.00%;12月7日,兆威机电股价高开,报118.80元,涨幅9.83%,随后,股价下跌,盘中跌停,当日收报97.35元,跌幅10.00%。此后,兆威机电股价一路向下,今日,兆威机电股价盘中破发。 兆威机电上市公告书显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667.00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75.12元,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兆威机电此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0.03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34亿元,发行费用为1.70亿元,其中,招商证券获得保荐承销费1.53亿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获得审计、验资费800.00万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405.66万元。 兆威机电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52亿元,去年同期为13.06亿元;2020年1-9月实现净利润为1.79亿元,去年同期为2.33亿元;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9亿元-13.01亿元,去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17.83亿元;预计2020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64亿元-2.72亿元,去年同期实现净利润3.58亿元。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4日讯 今日,证监会发布消息,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4日讯三只松鼠(300783.SZ)今日股价大跌,盘中最大跌幅达8.07%,报42.01元。截至今日收盘,三只松鼠报42.19元,下跌7.68%,成交额2.12亿元,换手率2.16%,总市值169.18亿元。 昨日,三只松鼠发布公告称,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2月22日,股东NICEGROWTH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GAOZHENGCAPITALLIMITED减持三只松鼠401.00万股,减持比例为1%。 本次减持后,上述股东合计持有三只松鼠9155.60万股,占三只松鼠总股本比例为22.83%,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公告还显示,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9月15日,NICEGROWTH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GAOZHENGCAPITALLIMITED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三只松鼠股份241.20万股,占三只松鼠总股本的0.6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三只松鼠股份159.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 中国经济网记者据此计算,上述2个减持期间内,NICEGROWTH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GAOZHENGCAPITALLIMITED合计减持三只松鼠股份802万股。 三只松鼠三季报显示,NICEGROWTHLIMITED系境外法人,持有三只松鼠股份数量为8016.10万股,持股比例为19.99%;GAOZHENGCAPITALLIMITED系境外法人,持有三只松鼠数量为1431.50万股,持股比例为3.57%;二者分列三只松鼠第2大和第4大股东。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4日讯(记者何潇马先震)12月21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关于1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0年第9号)显示,经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10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等16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其中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第1项显示,标示为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来源于通江县广纳镇火峰村卫生室的清火养元胶囊(药品规格:每粒装0.5克;生产批号:2538006)的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检查](崩解时限)。检验依据为国家药品标准WS-10700(ZD-0700)-2002-2012Z;检验机构为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中西药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成立于1996年3月19日,注册资本5307.89万元。该公司大股东为贵安新区顺祺商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95.01%;而贵安新区顺祺商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大股东为兴贵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9%;兴贵投资有限公司则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又为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创阳安”,600155.SH)全资子公司。 华创阳安前身为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21日,注册资本17.40亿元。1998年9月18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0155。华创阳安主营业务包括证券服务业和塑料管型材业务。公司主要依托华创证券开展证券业务,通过管型材子公司经营塑料管型材。截至2020年11月30日,华创阳安第一大股东为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69%。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4日讯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蒙银罚字〔2020〕第9号)显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古银行”)存在以下12宗违法行为:1.大中小企业贷款统计错误;2.贷款按行业分类划分错误;3.银行承兑汇票企业规模划分错误;4.涉农贷款统计错误;5.个人账户开户时身份证非原件复印件;6.单位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报备不及时或未报备;7.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8.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9.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10.延压税款;11.占压财政及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12.用户在离岗(离职)后未及时停用(注销),公共用户,创建和停用征信用户未向人民银行报备,贷后管理查询未履行内部授权。 2020年1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该行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134.8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蒙银罚字〔2020〕第10号)显示,贾埃兵(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对内蒙古银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贾埃兵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书(蒙银罚字〔2020〕第11号)显示,申秀文(内蒙古银行原呼和浩特分行行长)对内蒙古银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申秀文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2017年8月29日,内蒙古银监局关于贾埃兵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显示,同意核准贾埃兵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2020年5月14日,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于学忠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显示,核准于学忠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 申秀文时任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行长,现任内蒙古银行行长助理。2019年1月7日,内蒙古银保监局发布关于核准申秀文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显示,核准申秀文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行长任职资格;2020年7月28日,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内蒙古银行申秀文任职资格的批复显示,核准申秀文内蒙古银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内蒙古银行官网显示,内蒙古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资入股成为第一大股东,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