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领袖辩论财政赤字货币化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刘元春 采取赤字货币化有很多严格的条件,是在经济危机、金融危机以及疫情超级冲击下采取的极端救助工具,一般需要以下几个因素作为其前提: 一是货币政策处于流动性偏好陷阱之中,难以通过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来达到救助目的,必须通过财政政策的扩张来推进各种救助举措。 二是财政政策扩张的空间已经没有,必须采取大规模的赤字政策,并且政府赤字扩展难以通过常态化的市场销售来完成。这时中央银行直接进行国债一级市场购买,帮助进行赤字货币化。 三是市场利率已经很低(通常为零),国家通过财政债务融资与央行进行货币发行融资的成本负担基本相当,利用央行发行现金的负债替代财政赤字负债具有等价功能。 四是必须修订各种包括《中央银行法》在内的法律或启动各种例外条款,允许政府突破赤字上限并允许央行直接进入一级国债市场购买国债。 中国经济在疫情受到冲击后出现停摆现象,要全面启动中国经济,对冲外部经济体和供应链断裂所带来的冲击,需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因此这对财政的空间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但是目前来看,疫情冲击下的经济复苏需求对财政空间提出挑战的压力并没有像欧美发达国家那样超越其极限,并不存在实施赤字货币化的各种前提条件。 一是中国财政空间依然很大,中国从政府债务率和一般预算赤字空间都处于世界平均水平之下,不到60%的债务债务率和不到3%的年度一般预算赤字率使我们在当前疫情救助有足够的财政空间。 二是中国货币政策工具没有失灵,其效果依然很好,同时中国也没有像欧美发达国家出现强劲的流动性偏好陷阱,货币政策的空间依然很大。 三是中国政府债务发行的市场空间依然很大,国债发行并不存在需求缺失的情况,大量商业银行和居民持有大量现金需要购买国债这种安全性资产,因此,国债发行并不需要央行直接进入一级市场进行购买。 四是要采取赤字融资必须修改或暂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五是必须深刻认识到赤字融资对经济治理体系和市场运行体系带来的额外冲击。允许赤字货币化就允许政府行为无纪律化,就会导致政府行为的失范,导致并意味着政府能力的崩溃和治理体系能力的崩溃。 中国一定要跳出“谈刺激色变”的心理陷阱。如果经济下滑得很厉害,需要刺激,那就一定要刺激。中国必须要根据不同的冲击特性来安排相应的政策,选择相应的政策工具和把握一定的政策力度。目前是经济发展的窗口期,我们必须要尽快提出6.5万亿的刺激方案,深入设计刺激方案。 近日有观点称“货币数量论”已经过时,以货币存量来衡量宏观杠杆率已经不合时宜,主张发行特别国债,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对于这个观点,我认为需要考量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前提条件。 首先,“货币数量论”在短期内发生一些偏离,这是正常的现象,不能简单化。在经济金融化的过程中,用货币存量描述杠杆率,用债务率衡量经济运行的状况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并不意味着财政赤字货币化就是没有前提条件的理论假说或政策主张。 在现代经济史上,财政赤字货币化并非十分罕见的现象,在央行独立性规则和财政纪律法规化之前,很多国家都经常采用这种政策手法来应对财政收支压力。严格杜绝财政赤字货币化在人类历史上的时间并不长。即使如此,在一些特殊时候,实行财政赤字货币化也有其必要性,因为任何政府的债务支出、社会的债务支出,最后都会转换成货币形态,只是看通过何种模式。 财政赤字货币化广义角度存在几种途径: 第一,财政部门发行国债,中央银行通过二级金融市场购买国债,并持有国家债务,其目的是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以调整货币供应和债券收益率曲线,辅助其他货币政策工具完成稳定价格和实现充分就业的政策目标; 第二,中央银行直接从一级市场购买国债,以帮助财政部门进行融资,并在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上体现为债务持有和现金发放的扩表; 第三,通过债务减记,央行直接削减持有的政府债券规模,降低政府债务负担; 第四,央行将持有的国家债券转换为零息永续债券; 第五,央行通过发行货币现金; 第六,直接转移给财政使用。各级政府通过各种融资工具的创新隐性将政府债务转换为货币信贷,并存在不补偿还债务的意图和能力。 应当明确的是,理论和政策关注的财政赤字货币化主要是指第二到第五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在本质上是货币政策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是货币政策调整的必然手法,中央银行不仅保持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不受国债发行和财政政策的影响,政府必须如期偿还政府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第六种形态在本质上是在隐形化和软约束化环境中的债务融资,比如2009年以后的各种投融资平台。在本轮疫情冲击下讨论的财政货币化以及“直升机撒钞票”主要是指中央银行直接到一级市场购买国债。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今天(5月20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通信业稳定发展有关情况。截至5月18日,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开工率和复岗率分别回升至99.1%和95.4%,基本达到正常水平。(央视新闻)
5月1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今年下一阶段,要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着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 今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多地专项债发行快马加鞭,加速推动各类项目建设,补短板、惠民生,稳投资、促发展。 ——编 者 福建三明 解燃眉之急 增投资信心 本报记者 邵玉姿 在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总医院新建妇产儿科大楼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大型挖掘机正在清理渣土,工人们则忙着为外墙张贴防水卷材……这个一度为资金发愁、随时可能面临建设进度滞缓的工程,如今已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施工工人多了,建设进度也加快了。 “施工单位心里有底了,自然干劲就足了!”这干劲来自今年年初到位的专项债资金6500万元。“项目刚开始时,资金缺口很大,我们筹集的压力也很大。”将乐县总医院新建妇产儿科大楼工程项目负责人吴激扬说。对于早就做好“紧巴过日子”思想准备的吴激扬来说,专项债资金及时解决了难题。“手头宽裕了,我们就能大胆推进项目进程了!” 和吴激扬一样,三明大坂现代物流园的项目负责人陈木金最近也喜上眉梢。让他欣喜的不仅是今年年初拿到的1.1亿元专项债资金,还有近日到账的由几家入驻企业追加的7.49亿元投资款。“专项债资金一到位,原本在观望的几家入驻企业就主动找上门想扩大投资。”陈木金说,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早前资金已面临吃紧的窘境,间接影响了企业对园区的发展预期。专项债资金到位后,不仅缓解了园区建设的资金压力,更为园区引资加了一把力。这不,最近几天又有3家企业找上门来签约入驻,预计将新增投资款5亿元。而陈木金的“胆子”也更大了——他又看上了园区旁边1600余亩的地块,筹谋着扩大园区建设规模。 助复工,稳投资。据统计,三明市共成功申报2020年提前批专项债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565.62亿元,专项债券额度36.81亿元,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2020年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清单项目申报工作也已完成,其中有101个项目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 山东济南 资金有保障 项目落地快 本报记者 王 沛 济南偏北,黄河两岸,机械设备运转的轰鸣声在掘进现场激荡。只见隧道内灯火通明,走进去,有工人手持遥控器,正在控制吊机拼装管片。在这里,一场浩大的穿黄隧道工程,正紧锣密鼓有序推进。 春节前后,一般是工程款支付的高峰期。济南城市建设集团董事长张海平笑着说,“我们‘动手’比较早。去年9月,就开始申请今年的专项债了,立项审批都走绿色通道,很方便!” 今年1—3月份,山东分两批共发放了40亿元专项债券,用于济南“三桥一隧”项目复工复产。张海平说,目前项目全线饱和施工,工期目标能够保证如期完成。 截至2月底,财政部提前下达山东的前两批928亿元2020年专项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比规定时限提前了4个月。目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省413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部开工。 “管理也有大学问!”山东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处长王进说,今年起,山东将专项债券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实现项目的滚动接续运行,项目储备与债券发行就能无缝衔接。 “瞧,穿黄隧道专项债券发行后,就被转入执行库了,每笔债券资金的后续使用、项目收益、还本付息等情况都有全程动态监控。”王进介绍,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项目进度要一周一报,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快、管理规范的地区,可以适当核增额度,反之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专项债如何分配?山东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说,今年,按照国家部署,山东调整了发债结构,突出补短板强弱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聚焦重大产业布局,重点向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国家核准项目多的地区倾斜。其中201亿元用于高速铁路、机场、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218亿元用于重点民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 广西北海 专款有专用 引得活水来 本报记者 张云河 一笔3000万元专项债资金的投入,给广西北海高新区软件园注入一股活力。 园区内,运输钢材和混凝土的车辆进进出出,技术员边走边做着安全巡回记录,腻子工正粉刷着外墙。“专项债,真实在!”看着眼前这一派忙碌的景象,北海高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汪国高激动地说。 花钱的时候不含糊,但这笔专项债资金怎么申报?如何用?有什么体制机制保障?这里面的门道可真不少。 “1500万元用于主楼外墙装修,1000万元用于各栋楼室内公共部分装修,500万元用于园区智能化建设……”北海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罗世伟介绍,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投融资数据在内的扎实材料,把园区的建设方向和资金投放重点说得明明白白。 一边是积极申报资金,另一边则是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广西北海高新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远根说:“为提高使用效率,稳步推进软件园建设,我们成立了专责小组,定期组织项目工作推进会议,及时协调推进专项债资金的落实。” 中国农业银行(行情601288,诊股)(港股01288)北海分行副行长卢东说:“为确保专项债资金安全且专款专用,我们严格落实资金监管相关规定,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有了专项债资金的支持,软件园迎来了收获。今年一季度,已有21家高新技术公司入驻软件园。未来全部建成后,园区将吸纳逾千家企业。 广西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广西获得财政部下达2020年提前批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57亿元,重点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领域,将充分发挥专项债资金对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的积极拉动作用。
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记者王茜、罗沙)房屋买卖交易流程复杂,疫情期间办理贷款、办理过户、支付房款、房屋交割等各个交易环节都可能受到影响,怎么办? 国务院新闻办1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其中规定,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出卖人不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或者导致买受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购房款,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请求变更履行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变更。 同时指导意见还明确,承租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资金周转困难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出租人以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为由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在有些情况下,也允许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比如为了过春节,或者由于一定的季节性需求,办的展览、庙会预定的场地,这时候如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合同目的就不能实现了,这种情况下是允许解除合同的。” 刘贵祥表示,还有一种情况,受疫情影响已经完全确定不可能再交得起租金了,合同不可能再履行了,再延续多长时间也不可能交租金,这种情况应当允许双方当事人都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法院应当支持。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董登新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该《意见》在“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部分,明确指出: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今年两会召开之际,关于住房公积金存废与改革争议,再次浮出水面。实际上,早在2012年,我提出了将住房公积金与企业年金合并的政策主张;在2015年职业年金推广后,我又提出将住房公积金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三个制度合并为一个制度,取名“强制公积金”。 众所周知,我国“缴费型”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五险三金”。“五险”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三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其中,“五险”属于社会保险,是基本保障或底线保障,“三金”则是补充型保障。 从表面上看,“五险三金”名义费率确实很高,但由于企业年金覆盖面窄、形同虚设,再加上“五险”费基缩水(打6折),还有一些中小企业拒绝参保,因此,高名义费率背后,实际上低参保、低缴费,形成了苦乐不均、鞭打快牛的不公平现象,从而导致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严重受损。 自2015年下半年国务院决定社保降费以来,社保降费力度不断加大,截止2019年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累计下调4个百分点至16%,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三个“小险种”合计的总费率已从5%降至2%左右,但不排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最终将有可能降至12%,如此大幅的社保降费,一定会导致补充型保障制度“三金”之间的整合,三金长期“分立”、“并存”的可能性不大。因此,社保降费是重大历史机遇,我们必须主动出击,进行顶层设计,整合“三金”制度。 (一)三金并存:制度重复建设、两极分化叠加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城镇职工的一项社会保障福利,由国家住建部分管,它具有住房保障和补充养老的双重功能,自1991年试点以来,尤其是自1998年我国房改及房地产大开发启动以来,该项福利制度深入人心,形成了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在三金中,它的覆盖面与参加率是最高的,其中,它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现了百分之百的全覆盖,在国企和上市公司,甚至包括其他大中型企业也基本上实现了全员覆盖,不过,大多数中小企业并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 企业年金则由人社部分管,它具有单一的补充养老功能,只能适用于企业,在实施上它不具有强制性。企业年金同样是自1991年开始试点的,但与住房公积金相比,它一直发展缓慢,几乎形同虚设。企业年金社会知名度低,覆盖面窄,只有少数大企业执行,这再次叠加并放大了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 职业年金也属人社部分管,同属补充养老功能,它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补充养老金。作为性质完全相同的补充养老计划,我们却设立了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两套制度,人为形成了补充养老“双轨制”:企业年金是自愿的,而职业年金是强制性的全覆盖,对企业工人来讲也是制度的不公平。 很显然,上述“三金”制度虽然都是补充型社会保障福利,但三者却是各自独立的,并分属国家住建部及人社部管理,各自为阵,相互之间无法进行有效整合,从客观上讲,这使得三项制度从一开始就存在制度上的重复建设、多头管理、苦乐不均的“病根”。 实际上,“三金”作为补充社会保障福利,大企业雇员大多拥有不菲的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也拥有全覆盖的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而大多数中小企业雇员则基本上没有住房公积金,更不要谈什么企业年金了。因此,从补充型社会保障制度来看,它不仅存在地区之间与行业之间的巨大差别,而且还存在企业之间与雇员之间的巨大悬殊、苦乐不均。 (二)三金整合时机及可行性 在社保降费、企业减负的大背景下,为了提高社会保障资源的利用效率,我们有必要进行制度整合、顶层设计。 大家知道,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同属缴费型、补充型社会保障福利,三金都具有“补充养老”功能,但三金并存,存在明显的制度重复建设,它会进一步扩大收入分配两极分化,因此,三个制度各自修修补补的意义和作用均不大。我们有必要抓住社保降费的历史机遇,对三金制度进行整合,将“三金”合并为“强制公积金”(简称“强积金”),统一强制执行,有利于广覆盖、均贫富,这更有利于制度设计的公平、效率与可持续性。 事实上,在美国,以401(k)为代表的补充养老金制度(相当于我国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可为财务困难的受益人提供首套房、租房、医疗、教育贷款,或者允许“困难提取”。这十分类似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功能。因此,将“三金”整合为“强制公积金”,可借鉴美国401(k)经验,将“住房保障”功能放在前端,将“补充养老”放在终端。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中国,我们完全可以采用制度嫁接、制度整合的方式,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三合一”,构建一个统一的、强制的、普惠的补充保障制度。通过制度整合,我们借助住房公积金制度现有的人气和知名度,可弥补现行企业年金制度形同虚设、无法全面推广的缺憾;同时,我们借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补充养老属性找到了住房公积金为什么“退休提取”的充足理由。通过“三金”制度整合,既能有效降低企业福利成本,又能最大限度确保雇员福利的公平与规范。整合后的强制公积金,既具有住房保障功能,更具有补充养老功能。这就是中西合璧的中国特色的“强制公积金”。 (三)三金整合路径与制度安排 只有“三金合一”,才能打造高起点的“强制公积金”,从而形成兼顾住房保障与养老保障双重功能的补充保障制度。 笔者建议,强制公积金制度设计的基本思路,可作如下安排: (1)制度定位:住房保障、补充养老双重功能。 (2)强制设立、强制参与。所有用人单位或雇主必须为其雇员设立强制公积金账户。参加者的资格标准:年满18岁,而且工龄满一年。 (3)缴费方式、缴费标准。强制公积金缴费是税前缴费,由雇主与雇员匹配缴费,双边费率均设定为雇员工资的8%——13%,并同时设立年度缴费最大限额(各年标准按CPI涨幅进行指数化调整)。 (4)账户开放规定。雇员在45岁之前,个人账户允许对外开放、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但直系亲属之间有优先调剂权。账户资金统筹使用或相互调剂产生的“增值收益”应该划归账户所有者,而且增值收益计入个人账户时不征税。 (5)账户封闭规定。当雇员年满45周岁后,必须封闭个人账户,不再对外开放、不再对外调剂,但仍需继续缴费至退休为止。这时,住房保障功能自动转换为补充养老功能。 (6)购房或租房贷款规定。强制公积金缴存人可以向自己的人个账户贷款,贷款只能用于购买首套房或改善性住房,也可用于支付自住房租金,但借款必须按照既定利率按季或按月还本付息,并直接归还至自己的个人账户。 (7)正常提取年龄规定。为了照顾弱势群体,正常提取年龄设定一般早于正常退休年龄。考虑到延迟退休的需要,强制公积金正常提取年龄可设定为55岁。也就是说,当年满55周岁提取公积金时,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不会罚税。强积金强调补充养老的长期储蓄功能,不鼓励提前支取。但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这就是“困难提取”。 (8)困难提取规定。当雇员出现首套房购买、租房、医疗、教育等支出困难时,如果没有强积金贷款记录,可以从个人强积金账户中进行“困难提取”,但提取金额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如果账户所有人不满55周岁(正常提取年龄),则需要加征10%的惩罚税。 (9)退休提取规定。如果雇员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提取账户中的全部余额,或是转换成“人寿年金”分期按月提取。由于强制公积金缴费是税前缴费(E),投资收益同样免税(E),因此,退休提取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T),这就是所谓的EET税制。 笔者认为,中国养老金的最大缺口,是体制性缺口或结构性缺口,而不是单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付缺口。若要弥补这一缺口,最根本的对策就是要降低“五险”费率,做大做强补充养老金(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金)。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特色的强制公积金在性质上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第二柱,它同时具有住房保障与补充养老的双重功能。整合后的强积金,既有现行住房公积金的强大人气和制度基础,同时又有现行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补充养老功能。由此可见,这种“三合一”的制度整合与改造,有利于提高社会福利资源的整体效率,充分有效地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同时,还能在短期内快速做大做强中国式补充养老总储备,这是一举多得的制度整合。 (本文作者介绍: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湖北省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
深圳楼市的疯狂终于踩下了刹车,但4月卖地金额全国第一的南京,却抢到了房价涨幅榜第一名。唐山房价仍然一骑绝尘,和南京并列新房涨幅第一之外,新房、二手房同比涨幅分别高达14.7%、15.6%,稳居榜首。 5月18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公布2020年4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各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均与上月相同或略有扩大,一线城市二手住宅同比涨幅扩大。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孔鹏解读认为,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延续微涨态势,但总体仍较为稳定。 4月房价全面复苏 从70城房价变动情况来看,新房价格50个城市环比上涨、63城同比上涨;二手房价格44城环比上涨、43城同比上涨,与3月的“反弹”相比更有力度。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4月房价全面复苏。50个城市新建住宅价格上涨,这与2019年四季度最高点持平,下调城市11个也是2019年三季度的平均水平。二手房价格上涨城市37个,接近2019年12月的38个,下调城市26个与12月持平。” 张大伟表示,简单计算相当于62%的城市新房价格上涨,是最近7个月来的最高点,与2019年12月持平,尽管依然低于2019年三季度,但从趋势看,继续上行的趋势已经出现。 4个一线城市房价仍然保持稳定,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同比上涨2.9%,其中,北京环比下降0.3%,上海环比上涨0.6%,广州和深圳持平。31个二线城市新房二手房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5%、0.4%,同比分别上涨5.6%、2.2%。 张大伟指出,4月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最大的政策主要集中在人才政策和4月20日的降息,整体看,4月下旬开始各地落地了降息的影响,首套房与二套房基准利率都降低了10个基点,推动了4月末的市场继续复苏。 同时,4月全国各地人才政策继续井喷,特别是在经济逐渐复苏的情况下,全国各地各种力度的人才政策频繁发布,其中相关购房补贴、落户政策成为主要特征,2020年截至日前,全国各地人才政策发布已经超80城,4月单月就接近30个城市。 南京房价成“新贵” 土地市场的火爆催化了部分城市的房价。中指数据显示,4月城市土地出让金榜单TOP20总额同比增加超过四成,入榜门槛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0%。长三角土地市场在销售市场保持了同样的复苏节奏,占据城市榜单前三席,其中南京以土地出让金436亿元领跑全国。 4月份,南京三宗宅地入围全国总价TOP10,分别位列第2、3、4,成为4月土地市场当之无愧的“霸主”。南京房价也在市场火热情绪中不断攀高,新房环比涨幅1.8%居首,同比上涨4.5%,二手房环比微涨0.5%,同比上涨5%。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南京在3月房价涨幅全国的排名是第27位,而现在突然上升为第1位,实际上代表了近期长三角的走势。近期总体上看,长三角市场先于其他两个城市圈上行,楼市交易总体不错,这也使得房价容易反弹。更主要的是,近期此类城市也出现了“抢房”等现象,依然说明潜在购房需求比较充足,人才落户政策的放宽,客观上都会带动房价的反弹。 与南京并列新房环比涨幅第一的唐山,是榜单前几位的“常客”,4月份唐山新房价格同比涨幅达14.7%,二手房价格同比高涨15.6%,比第二名哈尔滨高了近5个百分点。 前期火爆的深圳新房价格4月份环比持平,同比涨幅4.8%;但二手房价格继续上涨超过1.7%,比3月的1.6%上涨幅度继续放大,同比涨幅仍保持高位10.3%,仅次于唐山、哈尔滨。
国务院5月19日公布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任务的落实情况,38项量化指标任务全部完成,减税降费2.3万亿元超预期,多项民生指标超额达标。专家认为,这一“对账单”彰显2019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来之不易的成绩,也为2020年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打下了基础。 中国经济总体平稳 2019年,6.1%的经济增速,保持了中高速增长,实现了6%至6.5%的预期目标。全国CPI指数同比上涨2.9%,符合3%左右的预期目标。 作为“六稳”之首的稳就业可圈可点。2019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52万人,高出1100万人以上预期目标近20%;全年各月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0%至5.3%之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2%,也优于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的预期目标。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张毅指出,2019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积极推进援企稳岗、创业带动就业、鼓励灵活就业、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等一系列政策,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城镇就业人数稳定增长,各项就业预期目标顺利完成。 投资是稳增长的关键抓手。2019年,中国铁路固定投资完成8029亿元,超过8000亿元的预期目标;全国完成公路水运投资23451亿元,超过1.8万亿元的预期目标;全国建成高标准农田8150万亩,实现了8000万亩以上的预期目标。 专家指出,增长、就业、物价等量化指标完成情况显示,中国经济总体稳健。在巨大的风险挑战和下行压力下,中国经济具有打逆风球、走上坡路的能力,能够经受风险、承受压力,具有充足的韧性与活力。 全年减税降费超2.3万亿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普惠性与结构性并举的减税政策力度规模更大、惠及范围更广,助力2019年经济指标达成。 从减税降费相关指标来看,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实际上,去年全年减税降费超过2.3万亿元,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 此外,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均已降至16%;全国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降低10%,全国中小企业宽带平均资费较上年降低36.7%。 值得关注的是,为企业减负不仅包括真金白银的减免税费,还包括营商环境优化等“软环境”的提升。 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已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647亿元,台账清偿进度70%以上,中央企业率先实现无分歧欠款基本“清零”,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完成年底前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任务。 “提质增效的减税降费政策为保持经济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发挥了重要拉动作用。”国家会计学院财税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据测算,2019年全年减税降费超过2.3万亿元,拉动GDP增长0.8个百分点,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5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个百分点。系列减负举措不但稳定了企业的信心,而且为应对疫情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优化调整的空间,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为2020年经济的平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减税降费从根本上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和动力。减税降费的后期效果会在今年持续显现,而且伴随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预计还将推出更大力度为企业减负的相关举措。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9年,通过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得到提升。 在脱贫攻坚方面,2019年预期目标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实际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109万人;预期目标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实际完成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9万公里;此外,预期两年提高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问题,实际一年累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投资553.7亿元,提升了548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此外,在教育培训方面,政府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筹集资金1138亿元,2019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77.1万人次;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继续保持在4%以上,中央财政教育支出11056亿元;高职院校全年扩招116.45万人。 在社会保障领域,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新增的15元用于大病保险,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均实现预期目标。 降低网络资费也是一大民生红利。2019年,全国移动网络流量平均资费较上年降低41%,远远超过“再降低20%以上”的让利幅度。 专家指出,抓民生也是抓发展。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能为经济增长找到持久动力。(班娟娟 孙韶华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