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 12月18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对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豪科技”,603025.SH)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 12月8日,大豪科技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交易大豪科技拟向一轻控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资产管理公司100%股权,向京泰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红星股份45%股份,向鸿运置业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红星股份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豪科技将直接持有资产管理公司100%股权,直接和间接持有红星股份100%股份。 本次交易前,大豪科技主要业务为各类智能装备的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电脑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本次交易,大豪科技将获得资产管理公司及红星股份的控股权,除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外,上市公司业务将扩充至酒类、食品饮料、乐器等大消费领域,及应用于集成电路封装、光电功能等新材料领域。交易完成后,大豪科技将拥有 “红星”品牌系列白酒、“北冰洋”品牌系列饮料、“义利”品牌系列食品、“星海”品牌系列钢琴等,多维度丰富上市公司业务线。 11月25日,大豪科技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1月24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即承诺在2020年12月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 而在停牌的前一日,即11月23日,大豪科技开盘大约半小时后,盘面直线拉升封上涨停板。 大豪科技公告显示,公司关注到,2020年11月23日公司股票价格触及涨停,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经公司初步自查,未发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对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大豪科技补充在交易进程备忘录中,明确本次交易的具体筹划过程、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参与知悉的相关人员;说明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董监高在公司股票停牌前6个月、复牌后至今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提交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名单,并说明名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出说明并补充披露。 一、关于本次交易方案 1、预案披露,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要从事缝制及针纺机械设备电控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一轻资产管理公司及红星股份的控股权,业务将拓展至酒类、食品饮料、乐器、新材料等多个不同领域,与公司原主营业务有较大差异,完成后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将显著扩张。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相关产业布局、战略发展计划,以及标的资产各主营业务之间的协同性、与公司原主营业务的协同性等,说明公司一次性注入多个不同业务及资产的主要考虑;(2)公司对标的资产后续整合及安排,说明对标的资产能否实施有效控制;(3)公司对原有业务后续的发展规划,是否已有相应的处置计划和安排;(4)结合公司组织架构、管理体系等方面,说明公司后续将采取何种措施应对经营规模扩张和跨界经营带来的相关管理风险。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预案披露,本次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一轻控股、京泰投资和鸿运置业。其中,控股股东持有一轻资产管理公司100%股权并间接持有红星股份54%股权。请公司补充披露:(1)说明本次拟注入的标的资产是否具备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2)结合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主营业务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是否违反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3)结合标的资产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近三年的交易往来等情况,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涉及新增关联交易情形。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3、预案披露,控股股东一轻控股正在对一轻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相关股权的无偿划转及下属企业改制等事项。控股股东拟将酒类、食品及饮料等主业相关资产进行整合后注入一轻资产管理公司,并将其现有业务剥离。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资产划转及相关子公司企业改制事项的进展情况,说明尚需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时间安排,并说明相关事项是否对本次交易推进构成障碍或影响,并提示风险和不确定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关于标的资产经营及财务情况 4、预案披露,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一轻资产管理公司及红星股份。其中一轻资产管理公司系一家控股型公司,包括红星股份和一轻食品等多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酒类、食品饮料、乐器等大消费领域,及应用于集成电路封装、光电功能等新材料领域。请公司补充披露:(1)一轻资产管理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主要产品或服务、经营模式、上下游情况、主要应用领域,以及对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毛利率等财务数据;(2)一轻资产管理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进入门槛、竞争格局等,并说明其在细分市场所处的地位、市场份额及核心竞争优势;(3)披露上述集成电路封装、光电功能等新材料的具体业务内容及经营情况、主要实施主体、具体经营情况以及核心竞争力。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5、预案披露,本次交易标的之一红星股份主营业务为白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著名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形成了以“红星”为主、“古钟”和“六曲香”为辅的品牌架构。目前红星股份主要采取经销的销售模式。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红星股份主要产品或服务,分业务或产品列示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毛利率等财务数据,以及各产品的定价及定位、分销渠道和分销模式、经销商数量和区域布局、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及其销售收入和占比、市场占有率等;(2)结合前述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说明红星股份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和核心竞争力;(3)本次股权转让后,红星股份原股东是否仍保留了相关品牌商标、核心研发团队、经营资产等关键资产及生产要素,后续是否会产生相关授权或使用费用等。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6、预案披露,红星股份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54亿元、26.38亿元、18.2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29亿元、4.91亿元、2.5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8亿元、4.17亿元、5.4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收入确认、货款支付结算政策等,分析说明2020年1—9月现金流量净额大幅高于净利润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三、其他 7、预案未披露标的资产预估值情况。为明确市场预期,请补充披露:(1)目前审计、评估工作所处的阶段,已进行的相关工作和进展情况、未来计划安排;(2)是否已有标的资产的预估值金额或范围区间,如有,请披露,并进行重大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8、公司股票在停牌公告前一交易日涨停。请公司补充:(1)在交易进程备忘录中,明确本次交易的具体筹划过程、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参与知悉的相关人员;(2)说明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董监高在公司股票停牌前6个月、复牌后至今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3)提交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名单,并说明名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刻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 12月12日,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朱某宇暂予监外执行案情况通报》。2020年12月11日,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原副行长朱某宇暂予监外执行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 经查,2020年6月24日,滨城区人民法院因朱某宇身患严重疾病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并于同日抄送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滨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滨城区人民法院对朱某宇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所依据的滨州市人民医院CT诊断报告单、检验报告单、超声检查报告、心电图、病残鉴定报告及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诊断审查意见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2020年6月24日,朱某宇到滨城区司法局彭李司法所报到。检察机关对朱某宇接受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监督检察,未发现脱管漏管问题。 此前,4月1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朱某宇合同诈骗二审刑事裁定书》((2020)鲁16刑终68号)。2015年8月至12月,被告人朱某宇在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利用其时任德州银行滨州分行副行长的身份,找来企业顶名借款,编造借款企业需要贷款周转资金等虚假理由,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以借款企业的名义与被害人王某经营的蓝色物资公司、被害人张某签订借款合同并作为担保人,将所借款项全部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朱某宇先后实施合同诈骗4次,数额共计1100万元。 2015年8月18日,被告人朱某宇编造英姿绳网公司因偿还银行贷款需要周转资金的虚假理由,与蓝色物资公司签订借款200万元的《借款协议》。 2015年8月28日,被告人朱某宇编造鑫锋工贸公司因偿还银行贷款需要周转资金的虚假理由,与蓝色物资公司签订借款300万元的《借款协议》。2015年10月9日,朱某宇通过鑫锋工贸公司的账户偿还蓝色物资公司200万元。 2015年9月2日,被告人朱某宇编造恒基木业公司因偿还银行贷款需要周转资金的虚假理由,与蓝色物资公司签订借款400万元的《借款协议》。 经被害人王某多次催要,被告人朱某宇于2016年7月1日还款3万元。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企业名义,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朱某宇多次实施合同诈骗犯罪,酌情从重处罚。以被告人朱某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责令被告人朱某宇退赔被害人1097万元。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朱某宇以“他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认定的数额没有扣除已还款部分;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朱某宇隐瞒自身存在巨额债务、缺乏偿还能力的真相,利用其系银行副行长的身份,虚构企业借款需要过桥资金的事实,骗取他人巨额钱款后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或外借,“拆东墙补西墙”,不计后果,且直至案发也未做实质性的还款事宜,足见其主观上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的故意。另外,原审判决依据在案证据认定的欠款数额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朱某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不属于二审必需开庭审理的情形,对辩护人所提二审开庭审理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关于上诉人朱某宇及其辩护人所提“一审处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法院认为,朱某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且在案发后逃匿,认罪、悔罪态度一般,一审判决时充分考量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依法量刑,处刑适当,上诉人朱某宇及其辩护人所提量刑重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涵盖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国防科工、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市共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523家,占深市上市公司总数的22%,占A股国有控股公司的44%;总市值9.4万亿元,占深市总市值的27%,涵盖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国防科工、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2020年是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开局之年。深交所作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一直全力支持国资国企改革,持续优化监管服务,激发国有资本运营活力,助力国企做强做优做大,努力使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成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前沿阵地和重要力量。 精心设计精准服务 落实国企改革要求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出台,赋予了资本市场新的使命与责任。深交所以三年行动方案为纲领,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目标,紧扣监管与服务职责,聚焦深市市场特色,从构建长效机制、拓展培育深度、健全基础制度、推动质量变革、深化对接服务五个方面研究制定16项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截至2020年底,深交所已与70余家央企集团建立多元化对接机制,与23家央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年走访央企及下属企业110家次,举办培育工程31次。深交所发挥专业性、定制化、全链条的服务优势,为重点企业量身定做包括提供政策咨询、开展项目路演、推动产品发行、举办专题培训、组织论坛活动等专项服务方案。同时,在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下,新增广西、广州等服务基地,通过“本部+中心+基地”的方式搭建综合性服务平台和在地化工作窗口,持续完善并延伸服务链条,助力国资国企深化改革。 引入增量盘活存量 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 深交所积极助力优质国企通过改制上市、再融资等筹集中长期发展资金,持续推动国企灵活运用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推进产权、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 IPO方面,2020年,8家国有控股公司在深交所首发上市,募集资金36.2亿元,其中既有地铁设计、特发服务等从事基础建设、物业管理等传统行业的企业,也有派瑞股份、铜牛信息等从事半导体、计算机应用等新兴行业的企业。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顺利实施,有力推动了符合条件的优质混改企业上市发展。 再融资方面,得益于新政落地,2020年市场再融资需求集中释放,深市国企共实施36单再融资,融资金额879.9亿元,同比大幅上升111.8%和294.8%。其中,国信证券、国海证券等4家证券公司通过非公发及配股共募集282亿元,充实公司资本金;本钢板材、华菱钢铁通过发行可转债共募集108亿元,用于产品提质增效与改善资本结构。 固定收益产品方面,2020年国有企业发行人在深市合计发行固收产品499只,融资金额约58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7%、36%。国有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充分利用债券市场融资便捷性,灵活适配资金需求。比如,广西建工集团发行交易所市场首单战疫专项公司债券,用于疫情防控后备应急医院建设;徐工租赁发行交易所市场首单短期限、可滚动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深交所通过举办基础设施公募REITs座谈会等支持推动国资国企抓住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政策机遇,进一步盘活企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 调整结构优化布局 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深交所大力支持以产业整合为重点的市场化并购重组,持续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战略性并购、产业整合等,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为国企改革注入新动力。 上市公司收购方面,2020年国资共取得35家深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主要涵盖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医药生物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优化。如华润集团收购迪瑞医疗,延伸集团医疗产业链布局;珠海国资收购通裕重工,整合风电产业链优势企业;青岛国资收购万马股份,做大电缆和充电桩相关新兴产业集群。同时,国资收购也积极配套定增安排,如中国城乡在接受碧水源股份表决权委托的同时,拟认购公司37亿元定增股份,为上市公司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重大资产重组方面,2020年深市国企共实施23单重组,涉及金额2437亿元,数量及金额占深市整体比例分别为29.5%和70.0%,为近五年最高,以传统制造业为主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经营发展提档加速。如一汽轿车置出亏损业务并收购一汽解放,由乘用车业务向商用车业务转型;中航西飞通过资产置换剥离非主业资产,实现对大中型军民用飞机整机制造资产的专业化整合;中国铁物重组*ST夏利,实现转型发展。 分拆上市方面,2020年深市共有8家国有企业披露分拆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方案或提示性公告,占深市总数的19.5%,分拆标的主要为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如广电运通分拆财政IT服务业务、铜陵有色分拆“双百企业”铜冠铜箔等。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的分拆安排有利于国有上市公司实现业务聚焦、优化资源布局,对提升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完善治理强化激励 激发内生驱动力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重在公司治理。深交所稳妥推动国有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用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工具,加快转换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提高国有企业质量的内生动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混改的主要载体,2020年深市国企稳步推进深化混改,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如TCL科技收购中环股份的母公司中环集团100%股权,在半导体产业链上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新布局。再如山大华特、达安基因、辰安科技、启迪环境等由高校控股的深市公司贯彻落实校企改革总体要求,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方面,股权激励是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助推器”,国有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人才需求日益攀升。2020年,深市国企共实施35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同比上升34.6%,为近五年最高,激励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平均达1.9%,高于全市场平均水平。如京东方A以近20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涵盖近3000名核心技术、管理团队骨干,研发人员占比超六成,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2021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各项改革将进入快速推进、实质突破的新阶段。下一步,深交所将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时间表、路线图,因势利导、精准施策,积极助推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国有上市公司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上市公司群体整体质量全面提升。
中国经济网南宁1月20日综合报道 据广西党委组织部官方网站消息,1月19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干部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万明宣布自治区党委有关决定,崔智友同志不再担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员,茅仲华同志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员。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茅仲华,1965年10月生,长期在江苏省工作,曾任镇江市中院院长,南京市中院院长等职务,2019年任江苏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崔智友,1957年10月生,2013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茅仲华简历 茅仲华,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7月入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二级高级法官。 1984.09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8.08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其间:1988.10-1989.10太仓县人民法院挂职锻炼;1992.10副科级); 1994.08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1998.06正科级); 2000.12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1998.09-2001.06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副处级); 2002.02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2002.09-2003.10挂职任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03.09-2004.02省领导干部国际知识培训班培训;2005.11正处级); 2006.09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04.09-2010.12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1.01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6.10二级高级法官); 2018.01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9.03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202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委员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今日,碳元科技(603133.SH)大跌,截至收盘报12.12元,跌幅为9.82%。 12月18日晚间,碳元科技曾发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世中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700万股,即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08%。 公司三季报显示,工银资管(全球)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交易所)持有491.80万股,占其流通股比例的2.35%,为第3大流通股东;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持有358.90万股,占其流通股比例的1.72%,为第4大流通股东;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65.00万股,占其流通股比例的1.27%,为第5大流通股东;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委托1持有150.00万股,占其流通股比例的0.72%,为第7大流通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经济转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91.52万股,占其流通股比例的0.44%,为第9大流通股东。 资料显示,华夏经济转型的管理人为华夏基金,成立于2016年3月15日,截至2020年12月18日,其累计单位收益率为155.70%,累计单位净值2.3950元。 工银资管(全球)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3月26日,公司的主营业务有资产管理等,是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旗下全资拥有的投资管理公司。 广发控股(香港)成立于2006年6月14日,下设四家全资子公司,是广发证券旗下香港全资子公司。 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融资产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与服务等,股东为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2016年12月27日,中国保监会发文,同意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业。公司注册资本金20亿元,总部设在珠海横琴自贸区。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
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行业全年维持高景气度,也带动了封测企业业绩的增长。1月26日晚间,国内封测企业华天科技发布业绩预告称,预计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6.5亿元至7.5亿元,同比增长126.64%至161.51%。 关于业绩增长的原因,华天科技方面表示:“受益于国产替代加速,2020年集成电路市场景气度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公司订单饱满。” 行业景气度高企 公司订单饱满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总产量为2613亿块,同比增长16.2%,比2019年7.2%的同比增幅大幅提升。 “国内集成电路行业维持高景气度,主要受四方面因素影响。”财富书坊创始人、财经作家周锡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是华为禁令阻断了全球芯片供应链的完整性,国产替代步伐加速;二是5G、物联网、车联网以及诸多海量设备的巨大需求,催生了芯片市场的繁荣;三是蔓延全球的疫情影响了芯片产能,导致芯片产能供给不足;四是疫情全球化导致居家办公成为常态,加剧了对相关设备的需求。” 集成电路行业的加快发展,也推进了处于产业链下游的封测行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数据,2011年-2019年,封测市场规模从649亿元增至2350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高达17.45%。2020年前三季度,封测市场销售额为1711.0亿元,同比增长6.5%。 需求的增长使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链,尤其是晶圆代工、下游封测领域都面临供不应求的态势,封测企业的订单也迎来爆发式增长。华天科技相关负责人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目前订单非常饱满,各个基地的封测产线满载,产能利用率较高。” “随着国产替代步伐进一步加快,国内封测市场将持续升温,产业机遇巨大。”金融科技专家、阿里MVP马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前瞻产业研究院分析认为,到2026年,预计国内集成电路封装产业的市场份额将突破4000亿元,2020年-2026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10%左右。 持续加码主业 增强规模优势 华天科技一直坚持“内生增长+外延式并购”的发展战略。在国内,公司拥有天水、西安、昆山、南京四大封测基地。2018年,公司花费23.48亿元收购马来西亚封测公司Unisem,进军射频芯片封装领域。2019年,华天科技在全球封测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增至4.4%,排名全球第六、国内第三。 近年来,华天科技紧跟市场需求,在昆山基地和南京基地相继布局先进封装生产线。其中,南京基地总投资80亿元,项目分三期建设,主要进行存储器、MEMS、人工智能等集成电路产品的封装测试,涵盖引线框架类、基板类、晶圆级全系列集成电路封装产品。一期项目已于2020年7月18日正式投产,达产后预计FC系列和BGA基板系列年产能可达39亿只,可实现销售收入14亿元。 2021年1月6日,总投资20亿元的昆山高可靠性车用晶圆级先进封装生产线项目也正式投产。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将新增传感器高可靠性晶圆级集成电路先进封装能力36万片,新增年产值10亿元。 华天科技还于近日推出51亿元的定增预案,拟进一步扩大封测产能。马超告诉记者:“在国内外对芯片的海量需求以及国产替代进一步加速的背景下,国内封测企业扩大产能在意料之中。” 在此次定增募资拟投项目中,“集成电路多芯片封装扩大规模项目”的实施地为天水厂区,计划总投资11.58亿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MCM(MCP)系列封测年产能18亿只。“高密度系统级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扩大规模项目”的实施地为西安厂区,计划总投资11.5亿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SiP系列年产能15亿只。“TSV及FC集成电路封测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为昆山厂区,计划总投资13.25亿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晶圆级集成电路封测年产能48万片、FC系列年产能6亿只。“存储及射频类集成电路封测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为南京厂区,计划总投资15.06亿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BGA、LGA系列年产能13亿只。 信达证券在研报中评价称,“封测行业是规模效益明显的行业,华天科技通过此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领域的工艺和技术水平,扩大先进封装测试产能,有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今日,东莞市鼎通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鼎通科技”,688668.SH)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开盘报40.44元,涨101.49%,盘中最高报49.99元,最低报39.48元。截至今日收盘,鼎通科技报44.89元,涨123.67%,成交额6.19亿元,振幅52.37%,换手率75.06%。 鼎通科技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连接器精密组件和汽车连接器精密组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可分为连接器组件和模具,其中连接器组件包括通讯连接器组件和汽车连接器组件,模具产品包括精密模具和模具零件。 鼎通科技本次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129万股,发行价格为20.07元/股,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袁炜、章启龙。鼎通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2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8亿元。其中,3.24亿元用于连接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382.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鼎通科技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4906.97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3123.6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验资费用900.00万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409.70万元。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为保荐机构相关投资子公司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宏德”),战略配售数量为106.45万股,获配金额为2136.45万元,限售期为24个月。 2017年至2020年1-6月,鼎通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7亿元、2.05亿元、2.31亿元、1.6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13.21万元、4572.50万元、5393.81万元、3539.39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45.18万元、4494.17万元、5138.46万元、3259.29万元。 同期,鼎通科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2亿元、1.78亿元、2.44亿元、1.1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56.74万元、2922.26万元、7774.05万元、1216.44万元。 鼎通科技分别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9月1日发布招股书,公司两版招股书中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数据存差异,各期分别相差228.50万元、371.85万元、559.23万元。 2020年4月29日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35亿元、2.01亿元、2.26亿元;2020年9月1日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37亿元、2.05亿元、2.31亿元。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鼎通科技资产总计分别为2.05亿元、2.94亿元、3.77亿元、4.65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分别为216.22万元、265.15万元、4769.18万元、1230.23万元。 上述同期,鼎通科技负债合计分别为5272.31万元、8471.69万元、9398.52万元、1.47亿元。其中,短期借款在2017年至2019年分别为285.00万元、1315.00万元、400.68万元。 2020年1-9月,鼎通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70亿元,同比增加64.4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8.12万元,同比增加40.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03.82万元,同比增加39.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1.72万元,同比下降85.33%。 鼎通科技预计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2亿元-3.83亿元,较2019年度增长47.77%-65.5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33.35万元-8095.32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35.96%-50.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03.33万元-7565.30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32.40%-47.23%。 2017年至2020年1-6月,鼎通科技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54%、43.39%、43.75%、36.39%;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5.61%、47.46%、47.17%、37.63%。 2017年至2020年1-6月,鼎通科技通讯连接器组件毛利率分别为38.01%、42.40%、41.67%、31.49%;2017年-2019年,行业均值分别为32.32%、26.89%、26.40%。其中,永贵电器2017年-2019年通信连接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5.70%、26.91%、23.35%;意华股份2017年至2020年1-6月通讯连接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8.95%、26.87%、29.45%、24.73%。 2017年至2020年1-6月,鼎通科技汽车连接器组件毛利率分别为51.44%、53.80%、52.61%、50.57%;2017年-2019年,行业均值分别为32.51%、28.33%、20.68%,其中,永贵电器2017年-2019年电动汽车连接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0.50%、26.41%、9.06%,徕木股份2017年-2019年汽车精密连接器及配件、组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4.81%、31.24%、30.12%,胜蓝股份2017年至2020年1-6月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及组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2.21%、27.34%、22.87%、24.73%。 同期,鼎通科技精密模具毛利率分别为40.83%、49.49%、61.68%、60.46%;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徕木股份模具、治具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5.79%、38.36%、35.71%。 上述同期,鼎通科技模具零件毛利率分别为55.56%、55.44%、49.92%、54.00%;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优德精密精密模具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5.61%、34.40%、28.05%、34.15%。 数据可见,鼎通科技四类产品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但公司招股书显示,相比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