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金融监管职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是金融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演进,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日益完善,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分工格局逐步清晰,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协调机制也经历了从无到有探索建立的过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作为基础性制度建设,开启了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新格局的重要一步。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秉持明确职责、协调合作的理念,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为目标,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自2020年初建立以来,围绕金融体系核心任务开展工作,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的力度及有效性增强,协调理念植入金融工作各环节,地方金融监管的薄弱部分正在改善,运行情况总体符合预期目标。下一步,协调机制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把握好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监管中的履职边界,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提升中央金融政策在地方落地执行的效率,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对新兴金融业务的监管合作,提高金融风险认识水平,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共同做好金融政策的落地见效。 金融监管职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是金融监管架构的重要内容,而后者与一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密切相关。总体上,在中央集权制国家,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在联邦制国家,一般形成中央和地方双线并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安排。以金融机构所涉公众性程度和金融风险外溢性大小为判断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市场由中央政府在国家层面进行整体监管是主流做法,也十分必要。从我国的情况看,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要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权责对等原则,适当扩大和强化地方政府对小型金融机构的准入和监管职责,以增加基层金融供给,减少金融扭曲,强化消费者保护,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为保证上述架构顺畅运行,需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在金融领域的协调合作。经过多年的演进和调整,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日益完善,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分工格局逐步清晰,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经历了从无到有的探索,已经建立。 一、加强金融监管协调的背景和演进脉络 从金融监管理论和国际实践看,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与一国国情和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密切相关,没有一个统一的、最优的模式。但无论一国监管体制如何设计,在大型金融集团多元化经营、金融行业间界线日益模糊、金融科技迅猛发展的形势下,都需要通过加强监管协调,促进金融监管政策之间,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以及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以弥补监管真空,减少监管套利,增强监管有效性,有效应对经济金融领域的风险挑战。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表明,不同国家受危机影响程度和摆脱危机能力与其监管体制存在高度相关性。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金融监管部门相互之间、金融管理部门与经济管理及财政部门之间,如果缺少整体的协调安排,不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危机后,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强化监管协调,成为二十国集团(G20)、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等国际组织,大力倡导的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美、英、欧盟、日、韩等主要发达经济体和一些新兴市场国家也都推进了监管体制和机制改革。 从我国金融监管的历史脉络看,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至2017年,金融监管体制经历了持续调整。在中央层面的横向上,改革主线可以概括为“两个分离”:一是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能与微观金融监管职能相分离;二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管职责相分离。1992年以前,人民银行集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职责于一身。1992年、1998年、2003年,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先后成立,中央银行负责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三会”专注各行业的金融监管,分业监管格局由此形成。为加强监管协调,2003年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2008年6月,国务院建立金融旬会制度,就金融改革、发展、服务、风险处置和稳定等方面统筹协调跨部门事宜。2013年8月,国务院要求人民银行牵头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 在中央和地方层面的纵向上,始于本世纪初,在中央金融管理为主的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地方政府陆续承担了一些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和金融风险处置职责,发挥了金融监管补充作用。形成这种格局主要有两方面因素:一方面,从地方政府的意愿看,地方政府希望参与调配金融资源,支持本地经济发展是主要动力,截至2011年底,所有省级政府都成立了金融办。另一方面,从维护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的必要性看,在有限的金融监管资源约束下,为强化金融风险的化解和处置,也需要对于近年来各地大量出现的以金融创新为名、行金融业务之实的行为,发挥好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手段,弥补监管空白,并在金融风险水落石出时,承担属地金融风险处置第一责任,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二、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设计的理念和目标 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参与金融监管过程中,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监管目标偏离。金融监管的首要目标是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一些地方更多聚焦于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发展,主要开展引进金融机构,为地方企业获得信贷、债券发行和股票上市资源等工作,而对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处置,由于人力不足等原因,存在薄弱和漏洞。二是监管权限边界不清。过去一段时间,对于一些复合型金融活动的性质认定和监管归属,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权限存在模糊地带,一些实质上的金融活动游离在监管之外。三是监管能力不匹配。地方金融监管专业人力不足,监管手段不充分,监管能力与金融活动和金融风险形势的适配性不够。四是风险处置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制于对金融风险认识不足、财务资源有限等主客观约束,部分地方对风险处置的主动作为不够,一些金融风险往往难以及时遏制和化解,导致之后的处置不得不付出较高的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成本。 立足实践,坚持问题导向,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开启了新一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会议提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要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协作机制。这一要求确立了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基本方向。 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贯穿以下理念:一是对金融工作进行整体谋划和系统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强化中央银行的宏观审慎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整合不同监管部门监管职责。二是对地方政府承担的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给予明确,确定地方金融监管的范围、权限和责任,形成内涵确定、边界清晰的监管格局。三是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既要保证中央金融决策落地落实,也允许地方因地制宜,根据本地情况,对监管范围内的事项主动作为。同时,要处理好监管和发展的关系,避免行政力量对市场运行和资源配置不当干预。 根据上述理念,从我国经济金融运行的实际出发,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要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服务好实体经济,既需要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加强金融监管,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也需要地方政府结合区域特点,更好发挥政府在税收、融资担保和地方金融监管方面的作用,疏通金融体系流动性向实体经济传导可能存在的区域阻滞,将金融资源配置到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二是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有效防控金融风险,需要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统一监管规则并加强持牌金融机构监管,地方政府履行好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各自落实好风险责任。同时,加强跨市场、跨区域、跨行业的协调合作,形成金融监管合力。三是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根本上要靠深化金融改革开放。针对我国金融体系存在的体制机制性矛盾,要充分考虑金融业是个完整生态,在中央地方“一盘棋”的统筹布局下,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解决我国金融体系存在的结构不合理、期限错配等失衡问题,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三、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建立以来的效应评价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2018年,新一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作为金融工作的“前线指挥部”。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会同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务院金融委的工作部署。为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作,2020年初,经国务院同意,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在各省(区、市)建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设在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由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省级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该协调机制对金融委办公室负责,在金融委办公室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金融委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垂直管理。 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是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的基础制度建设,开启了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新格局的重要一步。协调机制定位于指导、协调、监督,不改变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改变中央和地方事权安排,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务院金融委涉及地方的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之间、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协调和政策沟通;促进区域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分析研判区域金融风险形势,加强风险监测评估;推动金融信息共享,畅通重大事项沟通交流渠道;协调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协调机制着力加强协调配合,支持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央确定的职能定位,建立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落实好属地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 从运行一段时间来看,围绕金融体系的核心任务,中央和地方金融工作协调的有效性增强、合力增强,总体效果符合预期目标,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 一是监管协调理念植入金融工作各环节。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这是总结历史实践得出的重要经验,但由于金融业快速发展和较长时期的金融稳定局面,在地方层面出现了一些不同认识。一年来,在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的推动下,地方对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观念更加明确,认识更加统一。地方金融监管在履职时,也严格限定于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中央明确授权的“7+4”类机构。在促进地方金融发展中,一些地方推动的工作事权涉及中央金融管理和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的,在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的沟通协调下,都相应调整了做法,遵守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运行机制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 二是地方金融监管的薄弱部分正在改善。目前,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工作更加制度化,均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则。在一些具体工作时,改变了过去有时需要靠人情关系推动的情况,而更加依法合规、有力有效地通过机制化解决问题。针对地方金融监管真空和授权依据不足等问题,按照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推动完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在赋予地方金融监管权力的同时也规范权力运用,确保地方依法有效地履行金融监管职责。 三是金融服务地方实体经济能力大幅提升。2020年以来,在国务院金融委领导下,金融有力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落实保市场主体有关工作中,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信息交流、沟通协调、落实监督、调查研究的作用,推动地方政府出台配套措施,促进金融支持政策精准落地、有效实施。从效果看,各地为企业减负的财税政策落地见效,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不断加强,支持了政银企对接和贷款投放,财政资金发挥风险分担作用,部分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加权平均费率已降至1%目标以下。 四是地方金融风险边际收敛。在国务院金融委领导下,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认真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各项任务,取得关键性成果。在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精准拆弹的同时,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加强风险形势研判,绘制风险“图谱”,实时掌握区域金融风险及处置情况,及时预警并提出建议。地方政府牵头的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落实属地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充分调动地方行政资源力量,形成金融、财政、公安、司法、宣传等多部门合力,稳妥推进高风险金融集团、企业债务等风险处置,做好金融风险案件侦查、预警、防控和惩处,维护了属地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 五是地方金融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和协调配合下,深入研究和推动地方农村金融机构和中小银行改革,推进资本补充和不良资产重组,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治理,坚持农村信用社服务基层和“三农”,促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区域金融改革开放也取得重要进展,北京培育与首都地位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业,上海大力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境内外两个市场,构建开放合作的金融枢纽。 四、继续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 推进金融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建立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现代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健全。 一是如何进一步强化中央金融政策在地方的有效实施,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目前,地方获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具体政策文件和信息仍然不够及时,政策理解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有待加强,地方对及时掌握中央涉及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的愿望十分迫切。实践中也发现,协调机制的信息共享程序较为繁琐,统计口径多样,应用范围和共享范围较窄,信息综合运用的效果不佳,亟待解决。 二是如何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地方对新兴金融业务的协调合作,堵塞监管漏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当前,一些地方金融机构依托科技手段实现全国展业、突破原有地域范围,经营波动性和风险外溢性大幅增加,对此原有的地方金融监管明显不足,需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监管政策,加强中央垂直监管与地方属地监管之间的协调,共同做好金融新业态的风险防范。 三是如何进一步提高金融风险认识水平,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我国宏观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但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下行压力,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隐患等不容忽视。要防止一些短期化倾向,防止对金融风险捂盖子。维护市场主体自主经营,坚决杜绝逃废金融债务。合理分配金融监管资源,加强在私募基金、地方金融交易场所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同时,要研究加强对地方金融监管的评估和督导,对金融风险形成和处置中的不当履职及时纠偏问责。 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中央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推动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地方金融监管为有效补充。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履行好地方金融监管职责,不能脱离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地方金融监管作为补充这一前提。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所以规定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监管“7+4类”机构,是基于近年来各类准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这些机构根植于地方、为地方服务,外溢性较小,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基层的监管力量不足,为此,在保持金融监管框架基本不动摇的基础上作出这一安排。把握中央金融管理和地方金融监管的关系,一方面,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要对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制定统一的规则,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强化信息和数据共享;另一方面,地方金融监管在一定范围内规范履职,对于不吸收公众资金、限定业务范围、风险外溢性较小的金融活动履行监管职责,实现监管全覆盖,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共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二是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正确把握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的关系。金融发展易见效、易考核,金融风险却是长期、隐性的约束。金融监管要回归初心和使命,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宗旨,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是指,要严格监管,防范风险,引导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为实体经济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有所不为”是指,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凡是市场能自行解决的,政府坚决不介入,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杜绝违背市场规律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经营,避免政企不分对市场机制造成扭曲,避免付出区域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恶化的长期代价。 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金融政策的落地见效。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作用,不断提高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务院金融委工作部署的质量和效率,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是畅通中央和地方金融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平台,一方面,作为传达人,要完善政策传送机制,更加及时地向地方传达和解读涉及地方的中央金融政策和要求,同时强化纪律约束,及时报告政策执行进展、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建立适应性的评估和督促制度,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另一方面,作为协调人,要加强对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跟踪研究,协调沟通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地方实际情况和需求,提出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促进有效解决地方金融运行中的难点和堵点。 参考文献 刘鹤,2019:《关于中国经济运行、金融风险处置、资本市场改革》,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 周小川,2018:《金融监管存在空白 需要尽快弥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金融改革与发展”答记者问。 周小川,郭树清等,2012:《中国金融困境与突破》,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易纲,2020:《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建好各类“防火墙”》,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 郭树清,2020:《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 Goodhart, Charles, H. Philipp, and T.Llewellyn David, 1998: Financial Regulation: Why, How and Where Now? [M]. London; New York: Routledge. Mayes, David G. and Geoffrey E. Wood, 2007: The Structure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M]. Routledge International Studies in Money and Banking.
12月30日,清科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科创业)正式在港交所上市,成为股权投资服务第一股。根据公告,清科创业公开发行定价为每股11.00港元,超额认购约1394倍。 清科创业已引入多位基石投资者,包括高瓴资本、盈科资本、IDG资本、红杉中国公开市场基金等等,合计认购金额约占总募资金额的45%。优质的基石投资者的加入为清科创业的发展增添了强劲的发展动力。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现有股东不乏红杉资本、海尔金控以及天使投资人龚虹嘉等众多知名投资方和企业家的身影。 全力投入股权投资行业服务 清科创业旗下业务包括数据服务、营销服务、咨询服务及培训服务。并依托庞大的数据库资源及强大的数据收集、分析及研究能力,将大数据与股权投资服务全面结合,为中国股权投资行业建立业务网络并构建出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清科创业二十年构建的线上线下多平台矩阵式产品和服务,已成为中国股权投资市场的“基础设施”。据悉,上市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改善线下服务供应、升级线上平台及服务、拓展中国二线城市与海外新兴市场投资服务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此次成功赴港上市,不仅彰显清科创业的未来格局与韬略,也展示了其全力投入股权投资行业建设的战略布局。清科创业主要提供股权投资行业服务,作为服务整个股权投资市场的重要一环,具有强劲的支撑能力。 清科创业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倪正东表示:“清科创业致力于为行业提供领先的创业与投资综合服务,以专业推动股权投资行业发展,专注服务行业的所有参与者,包括投资人、创业者、成长性企业及政府机构提供全面的服务组合。同时以大数据及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全面赋能中国及其他新兴市场的股权投资行业,通过长期的积累与沉淀,以深耕行业服务为使命的公司。我们所布局的各大业务平台,皆为股权投资服务而生。” 在布局全产业链的服务模式下,清科创业作为“基础服务商”业务更具稳定性及高成长属性,同时也具备良好的抗周期发展能力。清科创业所处股权投资服务行业也属于相对新兴的领域,市场较为分散,今后代表着提供“股权投资业务”为主的服务形态已成为大势所趋。 完善的线上线下服务形态 链接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股权投资在非常关键的2020年展现出了惊人的韧性与纵深的潜力。作为连接业界所有参与者的枢纽,清科创业已成为中国股权投资行业最受认可的品牌之一。 招股书显示,收入方面,清科创业一直表现出增长趋势,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由1.29亿元人民币增至1.67亿元人民币,复合年增长率达13.8%;毛利率方面,清科创业2017年至2019年的毛利率分别为41.5%、42.4%和48.6%;2020年上半年的毛利率为40.0%,较2019年同期的24.9%增加超过15个百分点,企业未来利润率仍有较强提升空间。 在高速发展的股权投资行业中,清科创业不仅通过线上平台积累品牌认可度及用户流量,还提供协同化的线下服务,以有效延伸价值链并提升变现能力。四个主要线上平台私募通、投资界、项目工场及沙丘大学,分别提供数据服务、营销服务、咨询服务及培训服务。 据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底,私募通已有逾23万注册用户;投资界平均月浏览量达约1770万次;项目工场涵盖超过90800个商业项目及12500名投资人;沙丘大学自2017年上线后累积提供180节线上课程,总时长超过13000分钟。 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已成长为10万亿元级别“蓝海”市场,清科创业紧跟资本改革的红利,抓紧时代机遇不断革新。根据灼识咨询报告,就综合股权投资服务平台的赛道而言,2019年清科创业的市占率排名第一,服务机构已超7万家。从城市和发展区域来看,今后还将着眼于扩大其服务版图,布局中国二线城市、东南亚及印度等海外新兴市场,以开启新的增长机遇及国际影响力。 “此次顺利登陆资本市场,是中国股权投资服务全面升级的价值体现。清科创业已经进入全新的阶段,时代赋予了股权投资成长的沃土与机遇,未来清科创业继续将创新与开拓进取的基因深刻诠释,与股权投资行业及伙伴一同向上成长,投资者对清科创业的未来充满期待。”倪正东表示。
12月14日晚间,深沪交易所分别发布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在退市标准、退市程序上进行具体优化。 这一次退市新规的增减条款,有很多让人觉得看不懂的地方。从种种解读看,这一会算是“一千个哈姆雷特”至少有八百个都摇起了头。 为什么,看以下几点就明白了。 01 争议的重点 意见稿新规摘要什么的就不放了,这里重点讨论以下几点: 首先新规取消了三年连续亏损退市,借鉴科创板和创业板的规定,失去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将退市。 1,财务类标准:连续两年扣非为负数且营收小于1亿元。扣非净利润为负,可以避免此前上市公司为了保壳而在连续出现亏损后通过卖房卖资产的操作,但新规中还有个必须要同时满足营收小于1亿元的条件。 以目前的条件,只要不是太 “无能”,只要是稍微懂得一下财务运作的上市公司,一年营收1个亿是一个简直不要太简单的门槛。这相当于给亏损公司一个规避被退市的“免死金牌”。 2019年度,近4千家A股公司中,总营收小于1亿元的有63家,其中有一半都是出了问题的ST股,非ST股占A股总数量的不到1%。 今年的特殊行情中,包括科创板在内的非ST股前三季度低于1亿元的有73家,但其中大多数的往年业绩还是大于1亿的。所以这个营收小于1亿元的标准,在目前看来意义并不明显。 也就是说,如果上公司不是信息披露出现重大缺陷或违反其他规范,那么单看这一条,亏损公司基本没有了退市的担忧。 2,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修改为“1元退市”指标,同时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均低于3亿元。 目前A股股票发行面值一般都是1元,但我国股票发行都是溢价发行,所以股票面值也就是个象征性意义。 现在的A股中仅有5家发行面值小于1元的,所以面值退市制度早就不适合当下的市场。 而目前A股中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仅有1只为已经处于退市整理期的凯迪退。除了存量出现问题被ST的股票普遍低于4元外,真正业务业绩太多没毛病的正股股价几乎无低于4元的。 A股这些年来,只有真正处于长期熊市状态下(2005年、2013年)才有较多的2元以下股票,除此外,正常状态的1元股几乎长期绝迹。所以这个“1元退市”的标准,现阶段同样是形式多过实际作用。 至于3亿元市值的退市门槛,目前就算是即将面临被退市的一众ST股,最低市值都在5亿元以上,低于10亿元的也仅有二十多家。而在A股以往熊市状态中,市值低于3亿元的都是凤毛麟角,毕竟在几年前A股的壳价值都有20多亿元。3亿元的标准,真是太低了。 3,对于重大违法类,最大的看点是:新增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的量化指标。 这个新规,虽然进一步明确了财务造假退市的标准,但给上市公司实行造假“可操控”的安全空间就大了。 在符合其他条件下,如果连续隔年造假或者两年造假一年实干,即使是虚增净利润超过对外披露总额的100%,但三年下来虚增净利润又不够10亿元的,比如每年虚增的拿捏到90%,累计虚增9亿的,就达不到退市标准? 在过往的A股资本运作中,一年盈利一年亏损的套路,简直不要太多。这种操作技能,跟做小学生算术题没差两样。 整体看,这一次退市新规有了很多改进的地方,至少是在执行退市程序流程上是顺畅了非常很多。但是在对退市标准的判定上,却是出现了一些一些可能会让上市企业中的“害群之马”得以避开退市制度的潜在漏洞。 所以可以说是对于上市后的监管整体上还是宽松了。 很多问题如果在一开始的标准上就有被掩盖过去的漏洞,从而可以规避退市,那么后续的退市流程再顺畅也无济于事。 不过,这个新规还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最后能否落实或有变化,还未完全确定。 02 怎样的退市制度才算合理? 中国的股票市场制度改革伴随着市场的发展也在不断改善,总体确实是往着制度成熟化及适应中国国情相平衡的方向在走。 让该退市的早点退市,让壳价值持续降温,最终引导市场投资走向成熟化,是监管层一直在走的路线。 今日的ST板块中,虽然有继续有十几个涨停的妖股,但多数还是偏向于下跌,接近跌停数是涨停的3倍多,成效还是有的。 但到现在,我国的市场制度改革离成熟确实还有很长差距。 我国的A股退市率仍不足1%,是目前全球股票市场退市率最低的国家,并且是远远低于平均标准。2019和2020年A股退市公司数量分别为10家和15家,退市率分别仅为0.3%和0.4%,相对于美股的6%-7%的退市率,我们现在的退市更多像是一个象征意义。 美国的股市制度以及背后的经济体制不同,上市及退市的频次较高无可厚非,但同样作为全球最主要的金融市场,我国的退市制度确实存在差距。 如果是以处在中位数的日韩股市约2.6%左右的退市率作锚定,这意味着中国的退市数量至少比现在的还有翻上好几倍,同样的,退市制度的执行标准也要上升好几个level才行。按照目前的A股情况,如上述的财务指标、重大违法类指标要更严格一倍,或者退市市值要提高到5亿元以上,才能到达这个水平。 但到底怎样的退市率才算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合理成熟的制度,这恐怕没有统一的说法。 不同于低门槛及注册制的美股及其他市场,A股在2020年之前都是以高标准的核准制且有利润要求的最严上市标准执行的,这实际上为市场层层过滤掉很多问题公司,能够上市的公司中除了少数弄虚作假的“老鼠屎”外,一般初始上市都是有可圈可点之处。所以导致A股的退市率低的表象。 确实,在此前,上市难,退市更难,监管层过于呵护市场涨跌也是A股市场的真实写照,一定程度上成了很多上市企业为所欲为的底气,由此导致这些年来妖股丛生,市场资金炒作乱象四起等现象。 但这不代表监管层不作为。如今在新的宏观市场形势下,A股市场实际也在大刀阔斧地改革,注册制、科创板、创新板、互联互通、资本开放等一系列重磅动作快速落地,确实是无可厚非地在逐渐变得成熟规范。 现在监管层正在把市场交回给市场,回归“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监管初心,这不可否认。 03 结语 其实我们关注退市制度不是为了关注垃圾股的去留问题,而是我们实在太需要更完善的监管制度去规范当下的市场。 资本从来都是逐利的,一旦条件允许,或者有漏洞,资本从不会放过能从上市公司中捞钱的机会。 所以在发挥金融赋能经济功能方面,我们可以有足够的开放和善意心态,“抱最好的期望”去鼓励企业利用上市平台融资做大做强;但上市监管方面,我们同样也要“作最坏的打算”,以“足够的恶意”去建立足够有震慑力的监管机制,尽量把一切潜在的爆雷问题排除掉。 只有这样,投资者才真正敢把信任交给监管者,把实现财富保值增值的梦想托付给市场。
核心观点 房贷集中度新规落地,符合长效机制,旨在防范风险、平稳发展,对房企、银行和地产市场的结构性影响大于整体。 房贷新规落地,限额管理房贷 2020年末,央行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 1、综合考虑银行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要求集中度不得超过相应限额。 2、对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2020年12月末,超出管理要求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过渡期为4年。 本次房贷新规旨在降低房地产贷款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增强银行对地产市场波动的抵御能力,优化银行业信贷结构,辅助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政策一脉相承,符合长效机制 当前,我国牢牢坚持房住不炒的地产政策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建立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和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工作是重要部分。我们认为,本次房贷集中度新规与现有政策思路一脉相承,符合长效机制,与此前出台的“三道红线”新规相似,旨在通过金融机构约束房企的融资行为,保持信贷增速合理平稳增长,降低房地产金融化带来的潜在风险,同时限额信贷管理也有助于稳定市场主体的长期预期,促进房市平稳发展。 新规影响几何?结构大于整体! 房贷新规落地影响如何?我们认为对企业、银行和地产市场的结构性影响更大。 房企:新规扰动有限,融资结构变化。房企的融资方式主要有信贷、自筹和销售回款,2020年1-11月房地产开发资金中信贷占比不足14.2%,自筹和销售回款占比较大,新规会扰动房企贷款,考虑存在信用分层问题,中小房企贷款可能难度提升,导致房企可能加速周转或通过债券等方式融资,整体扰动有限,融资结构变化。 银行:降低风险敞口,防范金融风险。通过对房贷集中度占比限额管理,一方面限额可以降低单一银行房贷风险敞口,避免房贷不良率上升等因素产生较大冲击,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降低地产市场波动对银行的冲击;另一方面,银行若想新增房贷,需先增加相应的其他贷款和资本予以配合,有助于优化银行贷款结构。 地产市场:影响相对间接,扰动相对有限。房贷新规对房企融资结构产生影响,房企自身可通过加速周转等方式应对,结合三道红线效果和过渡期安排,预计对房企融资的扰动是结构大于整体,因此对销售、投资、建工等数据扰动有限。我们预计房地产销售维持相对景气,土地和融资端压力可能导致房企重心向“被动再投资”的预售待竣工领域转移,施工平稳,土地财政依赖性和建安韧性对地产投资有支撑。 信贷结构调整,社融影响有限 预计新规对2021年信贷投放总量及社融的影响不大,主要影响信贷结构,有助于继续提高制造业信贷占比,房地产贷款占比将有所回落:1、新规对不达标银行设置了较长的过渡期,且比例考核的情况下,仅需房地产贷款投放速率低于总体贷款投放速率,因此更多的是影响银行信贷投放结构;2、2020年央行通过MPA考核等方式引导银行加大对制造业中长期信贷的投放比例,并强化对地产信贷投放的监管,意在加强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就业。基本面改善,制造业资本开支需求有望提升,与本次新规相辅相成,有助于提高制造业信贷占比;3、个人按揭贷款也将受限,这对地产销售可能带来冲击,进而拖累M1增速。综上,我们维持2021年信贷、社融全年分别新增19万亿和31万亿的判断,增速分别为11%和10.9%。 风险提示 全球疫情超预期恶化,全球经济危机爆发
据英国《太阳报》网站报道,当地时间12月14日晚,英国柴郡欧威尔皮(Over Peover)发生了一起疑似人为纵火案,包括一辆价值120万英镑(约合1055.64万元人民币)法拉利跑车在内的80辆汽车在大火中化为灰烬。 报道称,这些汽车据信是一位老爷车经销商所有,停放在农场的两间车库里,其中不乏兰博基尼、保时捷、捷豹等豪车,而那辆法拉利跑车更是十分稀有的限量款。 照片显示,这些豪华汽车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完全看不出原本的模样。消息人士透露说:“(车辆的)主人悲痛欲绝,因为大多数汽车都是经典款,有些更是独一无二、绝无仅有的。而且,即便保险能够赔付,但也无法弥补汽车史上的损失。” 柴郡警方表示,消防部门和警方正在对起火原因进行联合调查,据信是有人故意纵火。
12月29日晚间,纳斯达克三文鱼综合指数报价为5.37美元每公斤,环比第51周上涨8.76%,录得2020年度单周最大涨幅。同时,佳沃股份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受益于美国三文鱼零售市场回暖等积极因素影响,旗下的智利三去D切三文鱼产品(三去D切即去头、去骨、去内脏、鱼身剖做两半)在美国零售市场量价齐升。 由于新冠肺炎疫苗面市,叠加圣诞节购物热潮等利好因素,12月份,美国三文鱼零售市场出现明显回暖迹象,鱼价由4美元每公斤上涨至5.37美元每公斤。挪威美威股价近期表现不俗,由每股150.77挪威克朗上涨至每股191.3挪威克朗,成交量亦有温和放大趋势。 由于国内报告有零星疫情案例,加之国外病例有增无减,连日来佳沃股份出现新一轮明显下跌,股价由16.60元一路下跌至11.04元。佳沃股份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明年智利三文鱼鱼苗投放减少,疫苗推出后全球餐饮业需求复苏,美国等目标市场的三文鱼价格大概率有新一轮上涨,将支撑公司业绩修复。 佳沃股份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佳沃股份在智利麦哲伦大区的养殖、捕捞、加工、运输和销售工作有序进行,工作区域内无人感染,未发现病例,当地政府和企业已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防范于未然。 UCN海产资讯主编胡路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改变欧美市场消费习惯,三文鱼流向餐饮行业的数量减少,而流向零售渠道的数量增多。智利三文鱼与挪威三文鱼相比,在性价比方面更具有优势,预计未来将抢占美国更多市场份额。今年因为疫情原因,性价比较低的法罗三文鱼已经被完全挤出美国消费市场。”
现在很多人没钱用会选择网上贷款,因为既简单有便捷,但是各平台对贷款人年龄限制却有严格的要求,年龄太小或太大都是不会通过的。那19周岁申请借贷在哪个平台申请会通过?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下,有需求的朋友可以多了解。 19周岁申请哪个借贷平台会通过? 可能有人认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去借钱了,19周岁理所当然能借钱,可现实并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忽略了两个因素,一个是借款人的身份,还有一个就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1、借款人身份:现在很多年满18周岁—22周岁的人,大都是在校学生,银保监会和五部委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加强在校大学生教育引导工作,特发通知,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所以就算你已年满19周岁,可只要是大学生,在正规借贷平台就不会通过。 2、借款人还款能力:如果你是19周岁非学生用户,在具备有还款能力的前提下才会放款,除了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个人征信上负债不得超过收入的50%,还有重要的一条是不得存在多头授信和借贷的情况。 另外,正规平台是会查询征信情况的,如果征信不良是更加不会予以通过的。当然,如果你年满19周岁又不是学生,还具备还款能力,征信良好,可以去360借贷申请,360借贷是为数不多满18周岁可以借款的平台,对借款人的年龄要求是年满18周岁-55周岁。 以上便是19周岁可以在正规平台借贷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有需求的朋友有所帮助,当然在这也提醒大家没事不要随便借网贷,一定要看自己的还款能力,也千万不要以贷养贷,不然会越陷越深,雪球也会越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