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16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建立分类准入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完善商业银行市场准入条件,增加对股东资质和禁入情形的规定。就商业银行分类准入条件作出授权性规定。就引导商业银行专业化发展、差异化风险监管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 以下为全文: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健全金融法治顶层设计,支持金融业稳健发展,人民银行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工作,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fszqyj@pb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商业银行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邮编:100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商业银行法征求意见”字样。 3.将意见传真至:010-660516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
讨论拟提请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的文件 审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8日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重大问题,审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和网上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 会议认为,这次征求意见发扬民主、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广泛听取了党内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这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系列座谈会,直接听取社会各界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方面和党的十九大代表对建议稿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建议稿主题鲜明、立意高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同时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建议稿充分吸收了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意见建议和群众期待、专家意见、基层经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 会议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沉着应对,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大台阶。 会议指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必须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要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十四五”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推向前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条例》对党中央的领导地位、领导体制、领导职权、领导方式、决策部署、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定,为加强中央委员会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会议要求,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要带头执行党章和《条例》等党内法规,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从严要求自己,为全党同志作表率。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贯彻《条例》精神的政治自觉,确保《条例》精神和要求落实到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去。
国家发改委9月23日消息,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提出20个重点方向和支持政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加大5G建设投资,加快关键芯片等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在光刻胶、高纯靶材等领域实现突破,实施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升稀土等特色资源在开采、冶炼、深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水平等。《意见》还指出,要加大科创板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 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补短板 《意见》提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质增效。加大5G建设投资,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将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优先向基站建设开放,研究推动将5G基站纳入商业楼宇、居民住宅建设规范。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关键软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合理有效投资。稳步推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 《意见》指出,加快新材料产业强弱项。围绕保障大飞机、微电子制造、深海采矿等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在光刻胶、高纯靶材、高温合金、高性能纤维材料、高强高导耐热材料、耐腐蚀材料、大尺寸硅片、电子封装材料等领域实现突破。实施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升稀土、钒钛、钨钼、锂、铷铯、石墨等特色资源在开采、冶炼、深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水平,加快拓展石墨烯、纳米材料等在光电子、航空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应用。 《意见》提出,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补短板。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建筑、医疗等特种机器人、高端仪器仪表、轨道交通装备、高档五轴数控机床、节能异步牵引电动机、高端医疗装备和制药装备、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等高端装备生产,实施智能制造、智能建造试点示范等。 此外,《意见》指出,加快生物产业创新发展步伐,加快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加快节能环保产业试点示范,加快数字创意产业融合发展。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培育和打造10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100个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引导和储备1000个各具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形成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发展格局。适时启动新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围绕5G、人工智能、车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率先在具备条件的集群内试点建设一批应用场景示范工程。 《意见》明确,支持有条件的集群聚焦新兴应用开展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优化发行上市制度 《意见》明确,制订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分类指引,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加大科创板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公司)债券发行力度。支持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等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计划,按市场化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围绕保障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独立或联合承担国家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创新能力和产业化等建设项目。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合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放宽或取消外商投资限制,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条目。 分析人士认为,《意见》的印发有利于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行业龙头公司快速发展。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上下联动、凝聚合力,协同推进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细化分解、逐一落实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等产业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加快科技、人才、金融、数据等要素优化集聚共享,试点建设一批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中心或事业部,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上市公司再融资将实施分类审核。在审核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时,证监会将对新受理、最近连续两个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期评价结果为A的上市公司,予以快速审核。 对实施快速审核的公司,证监会将在审核中重点关注其本次发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除存在可能影响发行条件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外,原则上不再发出书面反馈意见,而是直接提交初审会审核。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昨日召开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上述信息。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范中超在发布会上表示,再融资分类审核自9月27日正式启动。届时,符合条件、新受理的公司将可进入审核快速通道。 根据证监会昨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再融资分类审核实施方案(试行)》(下称“实施方案”),再融资快速审核的程序为:适用快速审核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受理后,发行部一周内召开反馈会,反馈会后原则上不发出书面反馈意见,直接安排由最近的初审会审核;如反馈会认为存在可能影响发行条件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可以发出书面反馈意见,待书面反馈意见获回复后,如无重大补充说明事项则安排初审会;初审会召开后,将会议意见书面发送保荐机构,相关主体落实会议意见后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初审会审议认为无需专门发送会议意见的,可直接提请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据介绍,实施分类审核的同时,证监会将从不允许存在特定情形的公司进入快速审核通道、督促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等两方面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 实施方案明确,上市公司存在五类情形的,不适用快速审核通道。这五类情形包括:最近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交易所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调查尚未结案;暂停上市或被实施风险警示(包括*ST及ST公司);破产重整;中国证监会认为的其他不适用快速审核的情形。 在此基础上,证监会将督促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要求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提供信息。同时,要求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提高适用快速审核的上市公司申请文件的质量。发现相关主体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证监会将依法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江苏省住建厅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从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等方面明确减量举措。 意见要求,在策划环节,实施新型建造方式,积极推广钢结构建筑,推动钢结构住宅发展;倡导发展现代木(竹)结构建筑,特别是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城镇平改坡、老旧小区加层改造等项目,以及学校(幼托)、敬老院、景区用房等低层新建公共建筑中积极推广应用;鼓励优先选用绿色建材及再生品建材,实行全装修交付,推广装配化装修,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在设计环节,应在符合设计基本原则前提下,优先考虑再生混凝土、再生砖、再生路面等再生品及绿色建材的使用,且每个项目使用种类不少于3种。在施工环节,施工单位应结合智慧工地建设,对建筑垃圾开展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利用、分类外运。应充分利用碎石、土石方类等易利用材料作为地基和路基回填材料等,提高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效率。 《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各地逐步实现新建建筑垃圾再利用率高于30%,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为推动上海金融业差异化转型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质效,记者获悉,近日上海发布了《关于推动上海银行业和保险业差异化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七部分,主要包括针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银行保险机构明确主要功能定位,持续完善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保险机构体系;聚焦上海“三大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在信贷管理、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等方面优化转型发展工作机制,改进丰富业务发展方式;精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包括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再起、加强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强合规管理与案件风险防控等。 上海银保监局副局长刘琦表示,《实施意见》有两方面特色:在金融服务方面更加聚焦上海的重点发展领域;强调市场主体的工作机制建设。 事实上,围绕《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上海金融业已开始行动。 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付捷介绍,《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更好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3月,工商银行在上海设立了跨境业务中心、金融市场交易中心、金融创新中心三个总行级中心,具体由上海分行牵头实施。运行半年时间,成效显著。其中,跨境业务中心探索“在岸—跨境—离岸”相结合的跨境金融服务模式,目前已经联动20多家境外机构、近10家境内分行,为60家企业提供融资和综合金融服务。 太保财险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徐峰也表示,为了助力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近年来公司实施转型2.0建设,推动发展方式的转变、发展动能的转换和业务结构的优化。今年6月17日,中国太保GDR正式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家A+H+G(上海、香港、伦敦)上市保险公司。徐峰还称,将通过D&O(董事责任险)、保荐机构承销责任保险等产品,探索科创板拟上市企业保险制度的安排。
银保监会官网3日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自9月19日起开始施行。 意见明确,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届时,消费者将真真切切感受到改革红利。 根据意见,交强险责任限额将大幅提升,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同时,车损险主险将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业内人士分析称,交强险是每辆车强制投保的险种,其保障金额大幅提高后,车主将拿到更多理赔金。对于一些使用较少的车辆,车主未来可以考虑仅投保交强险,能大大降低多台车家庭的车险保费预算。 在增加保障的同时,意见还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前3年。 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将车险定价权进一步交还给保险公司。目前,对于3年不出险的车主,一些险企可以将无赔款优待系数降至0.6,如果险企将自主定价系数同步降至最低0.65来定价,那么多年不出险的车主享受的车险保费最低可以打3.9折。此外,扩大无赔款优待系数赔付记录参考范围后,偶然赔付对于费率的影响程度将降低,有助于打消车主出险时不敢要求理赔的顾虑。 这次改革不仅对车主有利,对于经营车险业务的财险公司也是一大利好。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业内人士表示,以前车主缴纳的车险保费,很大一部分分配给了4S店等车险代销渠道,剩下的才用于赔付和盈利,属于本末倒置。意见明确下调附加费用率、提高预期赔付率,将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压缩中介渠道利润空间,让车险保费更多用在理赔上,回归车险本源,提升财险企业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