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0年中报披露工作收官,江苏地区上市公司上半年“成绩单”悉数亮相。同花顺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江苏地区460家上市公司中有388家公司中期实现盈利,225家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实现增长,154家公司净利润超亿元。 艾媒咨询CEO张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20年的这个‘期中考试’应该说江苏地区的上市企业集体交出了一份非常不错的成绩单。从数据来看,正向利润公司也就是我们说的“及格”公司的比例超过了84%,净利润达到亿元以上可以理解为优秀率,这类公司的占比超过了33%。这个数据在全国上市公司中应该算是处于领跑地位的。” 25家公司半年度营收破百亿元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江苏全省上下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有效缓解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冲击,上半年江苏省经济实现正向增长。 江苏省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江苏省地区生产总值46722.9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0.9%。作为地区实力代表的460家江苏上市公司半年度营业总收入达10830.50亿元,占江苏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23.18%。 据同花顺统计,上半年苏企营业总收入百亿元公司共有25家,排名前五位的上市公司分别为苏宁易购、苏美达、新城控股、徐工机械、中南建设。电商零售巨头苏宁易购以1184.24亿元的营业收入位居榜首。其余四家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36.85亿元、377.36亿元、350.69亿元、296.93亿元。 苏宁易购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季度受疫情防控期间人流量减少等影响,门店销售受到了一定影响。随着二季度消费环境回暖,公司充分发挥全场景优势,聚焦降本增效,激活消费需求,二季度销售情况得到明显改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3.84亿元。 “江苏交出了优秀的答卷,是可喜可贺的。印象中江苏的企业更加上规模,有很多集体所有制改制后的企业。这说明规模以上、公有制或者混合所有制经济依然是疫情中我国经济的中流砥柱,是经济的稳定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抗疫概念股业绩增长 据同花顺统计,上半年江苏460家上市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959.06亿元,84.35%的公司均实现了盈利,净利润同比增长率超过100%的上市公司共有56家,净利润总额超过1亿元的上市公司共有154家。 最赚钱的为银行股,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华泰证券净利润分别为84.3亿元、72.76亿元、64.43亿元,位居净利润排行榜前三位。 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的影响,国内外市场对于口罩、医护设备、测温仪器等防疫物资需求激增,因此也带动了不少A股上市公司业绩。江苏地区抗疫概念股硕世生物、鱼跃医疗等个股业绩都表现不俗。 上半年,硕世生物成功开发了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克服新冠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原材料受限、产能提升等难题,快速提升产能,整体经营业绩获得重大突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08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率达923.3%。同为抗疫概念股的鱼跃医疗上半年业绩也获得大幅增长。公司医用呼吸与供氧产品销量大增,中期净利润超过3亿元,同比增长107.97%,这也使公司自上市以来,半年报中净利润增速首次超过100%。 “苏企交出这样一份答卷是非常不容易的,江苏省内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外向型特征还是比较明显的,疫情对这些企业带来了很多冲击,整体经营情况要实现由负转正,再由正向好,应该说是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可以看出,江苏地区这些企业的灵活性非常强,对于市场的预测和变化非常敏感,把握得非常好。”采访中,张毅告诉记者。
“‘或跃在渊’这个词,也许最能表达我们现在的状况。”江苏索普董事长胡宗贵如是说。 1993年大学毕业进入公司,从基层员工成长为董事长,胡宗贵见证了江苏索普的发展历程,对公司的认知深入“毛细血管”,公司的经营数据、成本估算、项目进度信手拈来。 在胡宗贵的带领下,江苏索普羽翼渐丰,如今欲借助资本的东风,冲破发展的桎梏。 算好效益环保账 “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环保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本。”胡宗贵表示,“从几年前开始,我们就花费不少精力抓安全、抓环保。” 对于如何平衡经济效益与环保支出,胡宗贵表示,环保账就是效益账,两笔账都要算,不冲突。 “我们近期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利用水煤浆气化炉技术处置有机危废项目,就是将有机危废作为部分原料,生产高附加值的一氧化碳、甲醇等,每年可利用危废15万吨。”胡宗贵介绍,这类项目,既有污染物处理能力,又有危废处置的高门槛,还能降低生产成本。 从2014年开始,江苏索普的醋酸资产平均每年在环保和安全方面的投入都在1亿元左右,累计投入超6亿元。 当年,公司启动“生态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投资约2.5亿元用于醋酸产业升级、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六大类项目。3年期满,醋酸产业累计减少排放59.6万吨二氧化碳、4800万标准立方米一氧化碳、2500吨二氧化硫等。随即,公司又在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示范试点等领域追加投入2.6亿元。 在居民最为关注、感知最为明显的“气味扰民”问题上,公司成立专业课题组,投入5000万元引进荷兰荷丰的脱硫和硫回收技术,实施含硫化氢尾气的深化治理。项目建成后,公司的甲醇硫化氢尾气得到高效回收,每年减少排放约5万标准立方米,彻底消除“扰民”气味。 安全生产方面,“警钟长鸣”与“科技赋能”相结合,为江苏索普构建了一张深入生产一线的“防护网”。仅在今年上半年,江苏索普就完成现场处置预案演练12次,近期又组织灌区物料泄漏及废水收集处置、人员疏散和环境监测的大型应急预案演练,并花费2400万元完成厂区7.7公里的全部压力管道检测。公司还投入千万余元建成安全信息化管控平台,用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筑牢安全生产的底线。“目前,我们在各种规格的检查中均被评为合规,效果还算令人满意。”胡宗贵说。 此外,为调动一线员工的积极性,胡宗贵确定了“收入分配向生产一线倾斜”的考核方针。一线员工在保证生产运行、安全环保稳定的基础上,奖金会高于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最接近生产,只有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安全生产才有保障。” 打好技改控本牌 谈及今年上半年的业绩表现,胡宗贵坦言,公司受到了较大压力。“上半年确实遇到一些困难,整个煤化工行业受到很大影响。” 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15.01亿元,同比增长763.33%;净利润850.2万元,扭亏为盈。疫情发生后,物流不畅导致醋酸行业整体库存创历史新高,总量达20万吨。在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出口业务又受到海外疫情的冲击。同时,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国内煤化工产业的成本优势减弱。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醋酸净出口总量同比减少5.35万吨。 “只能考虑减负荷,调整市场供给。”胡宗贵表示,公司这2年都在控制成本。只有把成本降下来,才能在行业周期中保持多盈利、少亏损。 为控制成本,胡宗贵甚至提出“最低成本”的口号,要求持续不断推进降本增效。 原材料采购方面,江苏索普从2019年开始与阿里巴巴合作,仅网上采购一项就可节省3000万元。此外,公司一改传统管理模式,转为以结果为导向的“负面清单”——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供应商均为“合格供方”,一旦出现问题将被列入“负面清单”。采购监管后置的同时,公司将内控体系前置,由事后审计监督变为过程审计、结果监督,并要求工程建设类的合同核减金额5%至20%。 除了向管理要效益,江苏索普始终坚持以技改练“内功”,保证每年开展至少50项技改项目,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当成本降到一定程度时,收益曲线就会平顺。通过滚动性的技改,降低能耗与损耗,每年都会降低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成本。”胡宗贵总结道。 今年,公司与大学等研究机构签署协议,在业内率先运用首创性技术对现有反应装置进行升级改造,预期改造后将实现“两高三低”的目标,即提高反应器产率和物料利用率,降低反应温度、压力和催化剂用量。 “如果这个项目能做成,各方面成本会大幅度降低,我们就能走在行业前列。”胡宗贵信心满满。 走好创新发展路 2019年,江苏索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获得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的醋酸及其衍生品业务,形成一条完整的“煤炭-甲醇-醋酸-醋酸衍生物”煤化工产业链。 在胡宗贵看来,这代表着江苏索普整体能力迈上新台阶。整体能力的提升,让胡宗贵能够放眼更长远的发展目标:“我们要对标华鲁和万华。” 想要真正实现赶超,业务上的创新发展必不可少。怎么做?胡宗贵给出了答案: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彻底打破公司在生产和业务上的“空间枷锁”。 “我们正在考虑建设新生产基地,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同时,我们在进行新项目的规划,希望与现有主业形成互补。”胡宗贵介绍。 简而言之,江苏索普的“空间变局”,就是建设新基地、发展新材料。在胡宗贵看来,建设新基地并不局限在镇江,可能会在别的地方寻找合适的化工及新材料产业基地。 相较而言,发展新材料更为复杂,胡宗贵直言慎之又慎:“现在要做的,就是定下心来找准发展方向,不能盲目投资、上项目。” 为此,胡宗贵为新的发展项目确定了产业关联、资源共享、先进性和绿色发展4条原则,并明确表示:“有一条不能满足,我们就不会去做。” 具体来看,产业关联就是在做强现有主业的基础上,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比如前端利用有机危废部分替代煤炭,后端向醋酸下游的酯类、醋酐、氯乙酸等延伸,强化产业链。资源共享,是指最大化利用现有原料、设备、采购渠道、销售渠道等资源,实现新材料项目与现有主业的资源共享,减少在设备投资、原料采购、市场销售等方面的重复投资。先进性,是为了避免同质化竞争,寻找首创性技术,保证新材料项目从实施到投产都能在技术上保持一定的先进优势。“一个危化项目,从立项到投产,整个周期为3年左右。若不能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在投产的同时就会面临巨大的市场压力。”绿色发展,则是胡宗贵的一贯主张,也是开展新材料项目最大的原则。
据记者梳理,今年以来A股市场已有逾百家上市公司发布“易主”的消息,而在14家“易主”的江苏上市公司中,11家上市公司控制权被国资获得。 而从上述交易可以看出,各地国资对江苏企业尤其青睐。据梳理,今年以来已有江西、山东、贵州、广东、四川、浙江、河南等多省国资参与了江苏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 积极参与上市公司重组 各地国资仿佛开启了“买买买”模式。 近期,苏交科在停牌5个交易日后,于8月2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冠华、王军华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发基金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同时,苏交科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一系列协议生效并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州市国资委。 除苏交科外,8月份以来,星光农机、迪瑞医疗、华东重机、会稽山、厦门港务、中威电子等11家A股上市公司也相继宣布“控制权将变更”,收购方中不乏地方国资的身影。其中,厦门港务实控人将变更为福建省国资委,中威电子实控人将变更为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华东重机实控人将变更为四川省国资委。 “国资入股的好处就是,上市公司能够‘背靠大树好乘凉’,同时缓解企业融资困境,甚至改善企业的外部声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国资参与资本市场,对于稳定二级市场走势、帮助上市企业更好地获取和整合资源具有积极意义。”提及国资入股上市公司一事,艾媒咨询CEO张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资入股后,可为上市公司产品及品牌进行背书,对上市公司承接较大的项目工程带来较好的正向作用。” 苏企频获各地国资青睐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各地国资对江苏上市公司的关注度和股权交易参与度非常高。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目前,苏交科、音飞储存、金智科技、赛摩智能、中来股份等11家江苏上市公司相继发布消息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各地国资。 6月5日,南京音飞储存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盛和泰世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北顼合计转让上市公司9018.08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29.99%)给景德镇陶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陶文旅集团”),上述转让事宜已于2020年6月2日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陶文旅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金跃跃变更为景德镇市国资委。 此外,金智科技、赛摩智能、中来股份等江苏上市公司也在6月份先后发布公告称,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分别引入齐鲁交通、洛阳国宏投资集团、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国资股东。 8月21日,常熟瑞特电气发布《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称,龚瑞良、苏州瑞特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 另外,华东重机也在8月份宣布,将迎来地方国资实控人。 “江苏上市企业有个比较典型的特点,ToB的客户总体来说比较多一些,与ToC企业相比,业绩受季节性或消费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小。国资入股后,不管是从企业未来发展还是资金安全性角度考虑,都会产生‘1+1大于2’的复合作用。”张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国资之所以青睐苏企,盘和林认为,主要源于江苏企业很多以老集体企业为底子,相对于其他省份的企业,江苏企业有一定的规模,与国资体系融合的障碍较少。 “国资入股要坚持行业导向,不要接盘过剩产能,要重点布局科技互联网和高端制造业等主流发展方向的行业。”盘和林建议,“国资的本能是求稳,一般会聚焦市政公用领域。但在新基建背景下,公共设施的概念正在发生转变,不再是过去的钢筋混凝土,而是现在的5G、物联网、无人驾驶、数字货币等。这种转变对于国资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如何在科技风险和长期投资收益之间权衡,不被忽悠,又能选择正确的企业承载科技创新,都需要国资在未来的金融决策上更加专业化。”
8月26日,江苏银保监局发布罚单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罚25万元,其直接负责主管袁晨一被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根据罚单,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向某网络信息技术公司支付劳务费255.01万元。其中,向易某某、刘某某、马某某等20名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劳务费83万元,经核实,上述人员实际未向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提供劳务服务。 而在2018年,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向某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支付劳务费48.12万元,实际用于发放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部分员工工资和奖金;2018年8月23日, 华安财险江宁支公司以召开2018年半年度经营分析会的名义报销会议费2.04万元,经核实,该会议并未召开,费用实际用途为购置加油卡用于业务团队进行渠道维护。 袁晨一作为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在案涉财务报销凭证上作为最终签字人签字,知晓或应当知晓该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应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由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江苏银保监局对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处25万元罚款,对袁晨一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8月26日,银保监会公布了两张罚单,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及其员工共被罚款30万元。 根据苏银保监罚决字〔2020〕24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法定陈述申辩期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17年至2018年,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金额共计133.16万元。具体如下: (一)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向某网络信息技术公司支付劳务费255.01万元。其中,向易某某、刘某某、马某某等20名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劳务费83万元,经核实,上述人员实际未向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提供劳务服务。 (二)2018年,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向某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支付劳务费48.12万元,实际用于发放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部分员工工资和奖金。 (三)2018年8月23日,华安财险江宁支公司以召开2018年半年度经营分析会的名义报销会议费2.04万元,经核实,该会议并未召开,费用实际用途为购置加油卡用于业务团队进行渠道维护。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劳务人员资料、相关财务凭证、公司出具的说明、财务报销审批材料、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上述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处25万元罚款。 此外,根据苏银保监罚决字〔2020〕27号,袁晨一作为华安财险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在案涉财务报销凭证上作为最终签字人签字,知晓或应当知晓该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应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袁晨一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8月18日,记者从江苏银行获悉,该行当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苏银理财)开业申请正式获批。 根据批复,苏银理财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经营范围包括发行公募理财产品、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理财顾问和咨询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江苏银行表示,成立苏银理财是江苏银行落实银行理财转型要求,顺应理财业务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趋势,提升理财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立足于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近年来江苏银行理财业务实现了快速稳健增长。截至2020年8月15日,该行管理理财产品余额3827亿元,其中非保本理财管理规模35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