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康弘药业对外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司日前通过电话会议接待了包括中信证券、嘉实基金、鹏华基金等知名机构在内的38家机构投资者的调研。截至12月11日,康弘药业已获561家机构密集调研,并成为四川省辖区A股上市公司中年内最受机构投资者关注的企业。 记者据东方财富chioce数据梳理发现,截至12月11日,2020年四川省辖区135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60家企业共获得2885家机构投资者的调研,也就是说,2020年,四川上市公司中有超四成获机构调研,其中有8家获得超过100家机构投资者调研。康弘药业、成都先导、新希望、国光股份、康华生物、爱乐达、中密控股、创维数字等8家四川上市公司分别以561家、280家、218家、142家、112家、106家、102家、101家的机构调研量,入围2020年四川省辖区上市公司年内机构调研排行榜前八强。 记者注意到,上述8家企业主要分布在医药生物、农林牧渔、化工、国防军工、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等行业。其中,医药生物行业占3席,并成为机构投资者在四川省重点调研的行业领域。对于这一现象,深圳中金华创基金董事长龚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生物医药行业集中出现在机构调研榜首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当下的生物医药尤其是与疫情相关的疫苗类品种倍受市场关注。” 提及2021年对四川辖区上市公司的投资看法,龚涛认为,“从机构重点调研四川的领域来看,2021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背景下,生物疫苗从研发转入生产,业绩提升预期会引发生物疫苗股的二次炒作。国防军工是长期业绩兑现期,持续性会更好,而化工、家电、机械设备则属于恢复期,个股分化会加剧,建议加大基本面研究。农林牧渔则有独特价格周期,主要看价格周期的变化。”据东方财富chioce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上述8家企业均实现盈利,前三季度合计实现净利润76.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57.43亿元。 从二级市场来看,今年以来,上述8家企业中除创维数字股价下跌25.69%以外,其余上市企业的股价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排除今年新上市企业,爱乐达的股价以246.61%的区间涨幅蝉联2020年四川省辖区上市公司年内涨幅榜第一名。 据悉,爱乐达主要从事军用飞机和民用客机零部件的精密加工业务。第三方研究机构透镜公司创始人况玉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爱乐达其自身业绩优势明显。其次,企业所处的国防军工领域近几年一直是二级市场关注的热点板块。另外,由于近年来日趋复杂的国际形势,飞机高端制造等方面非常受投资人关注。”财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爱乐达实现营业收入1.85亿元,同比增长91.62%,实现净利润8857.11万元,同比增长99.84%。
12月11日,ST电能披露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收购资产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通过“两步走”,实现从特种锂离子电源向硅基模拟半导体芯片的跨越。 先看资产置换及现金收购方案,该方案由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组成。按照计划,控股股东中电力神拟将其持有的ST电能31.87%股权全部无偿划转给重庆声光电,交易完成后,重庆声光电将持有上市公司31.87%股权。 中电力神为中国电科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声光电为中国电科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此次交易后,重庆声光电预计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科仍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同时,ST电能以其持有的空间电源100%的股权和力神特电85%的股份作为置出资产,与重庆声光电、中国电科九所、中国电科二十四所以及电科投资所合计持有的西南设计45.39%股权、芯亿达51%股权以及瑞晶实业49%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交易价格超过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足。 ST电能表示,公司将特种锂离子电源资产全部置出,置入硅基模拟半导体芯片及其应用产品等相关资产,主营业务将变为硅基模拟半导体芯片及其应用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测试、销售。通过此次交易,上市公司的资产、业务结构得到优化调整,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转型,进一步拓展未来发展空间,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更好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公告显示,西南设计主要从事硅基半导体模拟元器件及模组设计与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物联网、绿色能源和安全电子等领域,可为客户提供核心芯片、模块、组件、系统解决方案等多种产品形态和服务。芯亿达主要从事功率驱动芯片及方案的设计、开发和销售,建立了功率驱动芯片相关的设计平台,可为客户提供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瑞晶实业主营业务为家用电源、快销型消费电子类电源、工业电源、专用设备电源等应用集成电路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再看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按照计划,ST电能拟以5.42元/股的价格,向北京益丰润、重庆微泰、吉泰科源、电科国元、中电西微、中金科元以及范麟等35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西南设计54.61%股权,拟向中微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芯亿达49%股权,拟向戚瑞斌、陈振强、林萌、何友爱等4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瑞晶实业51%股权。同时,公司拟向重庆声光电、电科投资、电科研投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ST电能表示,发行股份购买3家标的公司的少数股权,有助于提高在标的公司中享有的权益比例及控制力,从而增厚上市公司全体股东享有的收益。此次重组将为上市公司带来更为多元化的股东结构,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与规范运营,引入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公司活力、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高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优质资产证券化的良性循环。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国务院国资委30日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下称《指引》),系统梳理股权激励计划制定的政策要点,明确提出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的导向要求,为央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提供系统全面的政策辅导和实践指南。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九大以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快速增长,目前已有53家中央企业控股的119家上市公司有效实施了股权激励,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总体上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只有不到30%实施了股权激励,覆盖面还有待提高。《指引》印发后,国资委将指导中央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推动符合条件的控股上市公司科学高效规范地开展股权激励工作,加快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经营管理骨干和核心科研技术人才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业内专家预计,在国企改革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改革提速扩面,将为我国国有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也将促进资本市场释放新的红利。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引》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规定,从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要点、考核体系、管理办法和实施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政策梳理、系统集成,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规范逐一明确阐释。 《指引》明确,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方案的审核责任交由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按照要求,股权激励对象应当聚焦核心骨干人才队伍,一般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股权激励授予价值控制在薪酬总水平的40%以内,实现平稳规范起步,但对股权激励行权收益不再进行控制。上市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所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原则上应当控制在公司股本总额的1%以内。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及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可以适当上浮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数量占股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应当控制在3%以内。(记者 王璐)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宋志平近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6个方面17项重点举措,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系统性、有针对性的部署。中上协将按照《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自律管理作用,全力助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他强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注重治理质量、运营质量、创新质量三个维度,并细化形成可衡量、可考核的高质量发展指标,强化上市公司提质增效的内生动力,营造“知敬畏、守底线、尽责任”的市场文化。 提高治理运营创新质量 在宋志平看来,上市公司质量可细分为治理质量、运营质量和创新质量等方面。 在治理质量方面,宋志平说,上市公司规范的治理结构,独立董事、监事会的作用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职能的充分发挥,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等,均是提高公司治理质量的范畴。“过去强调特别多的就是提高治理质量,《意见》17项重大举措的前两条也专门提出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在运营质量方面,宋志平说,公司的战略能力、管控能力、财务能力、市场能力、盈利能力等均是构成公司运营质量的基础。《意见》特别提出要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即要通过多方合力助推上市公司扎实经营、做优业绩,真正成为实体经济的“优等生”,资本市场的“基石”,为股民、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 在创新质量方面,宋志平强调,创新驱动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创新水平也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特质,但不能以创新的名义进行重复投资、低效投资。比如,在大数据产业、5G等硬科技领域,这些都是创新发展的风口,但并不是每一家上市公司都要去做这些高技术投资。 宋志平认为,可以细化形成可衡量、可考核的高质量发展指标,研究发布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指数,既可更直观了解上市公司发展现状,也能通过量化指标评估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水平。 打造“上市公司之家” 宋志平强调,中上协将在证监会党委的领导下,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任务,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和政策要求,压实责任、勇于担当,在推动上市公司“自愿、自觉、自律、自治”过程中,充分发挥中上协“桥梁、窗口、平台、阵地”的组织优势,利用好各种资源形成合力,多措并举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中上协将充分发挥自律管理作用,引导4000多家上市公司认真学习《意见》,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宋志平介绍,《意见》专门讲到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要发挥自律管理作用,这是对中上协的重视,也是对中上协的要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上协责无旁贷。中上协将加大对董监高“关键少数”的培训力度,引导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新证券法以及《意见》精神,抓两头、带中间,推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树立敬畏之心;要以创新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打造“上市公司之家”,筑牢上市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桥梁,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和生态体系,助力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的新格局,充分发挥好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共同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同时,中上协将持续推进上市公司自律规则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编写完善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等自律指引,引导上市公司诚信合规,推动董监高勤勉履职;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梳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共性基因”,为上市公司发展寻求可推广的解决方案,推动树立中国上市公司正面企业形象。 推动形成强大合力 宋志平认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的系统工程,需凝聚各方力量,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不仅是上市公司自身的事情,有效监管、合理的退市机制、高质量的中介机构、成熟的投资人、正确的舆论导向等,这些共同构成上市公司质量的生态合力。 他强调,一方面,应加强媒体对上市公司“模范生”等标杆的宣传报道,形成积极向上文化氛围,使“四个敬畏”“四条底线”理念深入人心。发挥市场监督、媒体监督、投资者监督等多渠道合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健康良好市场生态。另一方面,应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和能力建设,督促中介机构守好门、把好关,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应练好内功,强化内生动力。这要求上市公司要“知敬畏、守底线、尽责任”。“知敬畏”意味着上市公司要有初心,守本分,谨记“四个敬畏”;“守底线”要求上市公司要认真学习新证券法,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尽责任”则是上市公司要尽到应有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稳健经营,回报股东,创新发展。
数量已经超过4000家的上市公司,迎来国务院发布的重磅文件。 10月9日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要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并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形成工作合力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7条具体举措。 对于《意见》的发布,证监会表示,《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六稳”“六保”部署、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落实新证券法的重要举措。 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 今年是我国资本市场成立30周年。在过去30年里,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长、质量持续提升,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9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量合计达到4092家,总市值为73万亿元。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是实体经济的“国之重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从我国上市公司情况看,尽管大多数公司质量已经显著提升,不少公司成长为全球龙头企业,但总体来看,我国上市公司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上市公司质量亟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意见》指出了两点现实情况,一是老问题,即上市公司经营和治理不规范、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仍较突出,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新情况,即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考验。 在这样的形势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备受关注。证监会表示,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 业内专家认为,《意见》出台可谓恰逢其时,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供了制度及机制等层面的有力保障和支撑,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 全面系统的纲领性文件 本次发布的《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17条具体措施,内容之丰富,涵盖面之广,力度之大,被业内各方评价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磅文件,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的根本遵循。 具体来看,《意见》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和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等方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全面部署。 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一系列举措中,公司治理被认为是基础工程。对此,《意见》从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两个方面提出了系列要求。《意见》表示,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这意味着,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预计将很快普遍开展。 为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意见》提出,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并表示将“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优化发行上市标准,增强包容性”等。在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等。 此外,《意见》还就上市公司的一些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等方面,提出了多条强化监管、严肃查处、凝聚合力的具体举措。比如,《意见》提出,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推动增加法制供给、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等。 证监会表示,《意见》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明确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要求,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系统性、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是今后一段时期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配套改革举措将陆续推出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在部署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各项举措中,提出了一系列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安排。比如,注册制的推广实施、上市标准的优化、退市制度的改革等。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给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考验。对此,《意见》特别指出,要强化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政策支持,并表示证券监管部门要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作出灵活安排;有关部门要依托宏观政策、金融稳定等协调机制,加强协作联动,落实好产业、金融、财税等方面政策。 业内人士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深化改革又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和保障,因此,未来一系列旨在夯实基础制度的改革将加速落地。 对此,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已经明确,将围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深化各项改革。证监会表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持续推进贯彻实施新证券法,完善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规则体系,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联席所长赵锡军认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个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建议监管部门持续完善市场机制,优化市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同时,进一步推动强化“共建、共治、共享”的联动协同,出台针对性支持政策,助力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伴随数量持续攀升,上市公司质量也愈加受到关注。 9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会议围绕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发挥部门合力加强监管等多项具体举措。 当前,沪深股市上市公司数量已经超过4000家。上市公司质量如何,关系到资本市场发展和投资者切身利益。市场人士认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随着各项制度举措执行到位,上市公司质量将显著提升。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 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一系列举措中,公司治理被认为是基础工程和重要保障。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此前表示,上市公司质量内涵丰富,包括经营效益、会计基础、治理能力和信息真实等方面,其中公司治理是基础。健全完善、公开透明、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当前,沪深股市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加,质量也在稳步提升。上市公司已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为规范的群体,公司治理架构和组织制度逐步完善。多个研究机构此前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指数显示,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近年来持续上升。 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上市公司总体治理水平依然亟待提高,不少上市公司对公司治理不够重视,没有真正落实良好的公司治理制度,导致一些公司潜在问题和风险不断暴露。典型者如大股东通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掏空”上市公司。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部分上市公司对公司治理认识上有偏差,只停留在“喊喊口号、做做样子”的层面;部分公司重发展、轻质量,经营盲目激进,内控形同虚设;还有上市公司重大股东和高管,忽视中小投资者和员工。上述公司治理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部分上市公司质量不高,中小投资者利益受到侵害。 对此,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规则,落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职责和责任,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推行内控规范体系。 从实践看,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监管的重要内容。有分析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基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为核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为延伸,较为全面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从制度上强化治理机制健全有效,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严把“入口” 疏通“出口” 今年是我国资本市场成立30周年。上市公司在过去30年里,数量持续增加。数据显示,截至9月23日,沪市上市公司数量1735家,市值42.1万亿元;深市上市公司2301家,市值31.5万亿元。 在两市合计4000余家上市公司中,不少公司已经成长为各行业领军企业,更有多家公司市值超过1万亿元。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的“优等生”,但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的任务依然紧迫。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在市场分析人士看来,就是要进一步壮大上市公司群体,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一批优质龙头企业陆续登陆我国资本市场,尤其是去年注册制改革试点以来,科创板、创业板等吸引了众多科创型、新业态企业上市。在这一过程中,监管层在新股发行源头上把关上市公司质量,持续对首发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在严把“入口”同时,疏通退市“出口”,形成“优胜劣汰”生态颇受关注。统计显示,从2001年出现首家退市公司至今,20年间,A股共有77家真正意义上的退市公司。不过,有分析认为,这一数据占上市公司总数量比例很低,与成熟资本市场退市公司占比还有不小差距。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健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制度”同时,还提出“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 市场人士认为,不少上市公司借助并购重组等实现经营“新陈代谢”,突破主业瓶颈,提升了公司质量。“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部署,或将给部分上市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严监管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在千方百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过程中,“零容忍”的严监管举措必不可少。特别是对于欺诈上市、财务造假、“忽悠式”重组等现象,均需要重拳震慑。 今年7月11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的第三十六次会议指出,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及市场秩序,制约资本市场功能有效发挥,必须坚决、果断、及时地加以纠正。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要发挥部门合力加强监管。稳妥解决股票质押风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问题。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实际上,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一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严惩。近日,证监会稽查部门与公安经侦部门联合召开上市公司相关主体涉嫌财务造假等证券犯罪案件部署会,对13起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办工作进行部署。这13起案件涵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隐瞒重大关联交易等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操控上市公司违规向关联方无偿提供巨额资金、担保,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等。 市场人士表示,近年来,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净化市场生态,已经成为各方共识。随着“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要求的落实,资本市场环境将不断净化,上市公司质量将进一步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