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年金发展受挫的三大原因 《中国证券报》专访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董登新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承担了较重的养老负担,应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进行制度整合、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我国家庭理财模式应从过去的“短炒、赚快钱”逐渐转向以养老为目标的全生命周期、长期投资模式。 未来,我国养老产业大有可为,发展空间巨大。但专业护理人员的短缺及专业护理质量的低下,仍是制约养老院发展的最大因素。同时,应推动养老行业统一标准落地实施。 减轻企业缴费负担 中国证券报:我国近年来出现人口老龄化趋势,养老问题凸显,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方面,可以借鉴发达经济体的哪些先进经验? 董登新:西方国家应对养老金缺口,通常做法大体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定位是“底线保障”,而非“充分保障”,主要目的是防止老年贫困,这使得欧美发达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替代率较低,财政压力较小。然而,在我国,人们过度依赖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这使得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从一开始就被界定为“充分保障”,“第一支柱”被迫承担了较重的养老负担。 二是欧美发达国家已构建了协调、平衡发展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它们拥有庞大的第二、三支柱私人养老金储备。以美国为例,美国3亿人口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结余不足3万亿美元,而美国第二、三支柱私人养老金储备规模却高达32万亿美元。然而,目前我国14亿人口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结余约为6万亿元,而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余额仅为1.8万亿元。 三是欧美发达国家目前男女退休年龄已统一至65岁以上。比如,美国男女退休年龄早在1935年就确定为65岁,目前为66岁,2027年将延长至67岁。这不但延长了工作缴费年限,而且缩短了养老金支付年限。相比之下,我国目前仍采用1951年的退休年龄标准:女特种工45岁,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男性60岁。 四是欧美发达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正常年限一般维持在30年以上。比如,美国为35年,有利于增大公共养老金积累,均衡代际负担。在我国,由于最低缴费年限只有15年,容易导致道德风险,部分参保人在缴费满15年就中断缴费或停止缴费。尽管我国设立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但效果一般。 中国证券报: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发展较慢,症结在哪儿?如何提高企业的积极性? 董登新:早在1991年我国就提出构建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但至今为止,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仍呈现“第一支柱独大”“第二、三支柱弱小”格局。尤其是第二支柱中的企业年金发展严重滞后、规模狭小,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第一支柱的高缴费率、高替代率,挤压了第二支柱发展的制度空间。尽管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总缴费率已从过去的28%降至目前的24%,但企业缴费负担仍然偏高。 二是企业年金退休提取的较高税负,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提高参加者的积极性。目前我国提取企业年金必须按综合所得执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而且没有起征点和免征额,没有6项扣除,就直接将企业年金提取额完全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企业年金提取的个人所得税高于工薪所得税。 三是我国传统的薪酬体系及人才激励机制看重现金工资、对福利重视程度不够。 因此,我国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首先,要进行制度整合、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比如,将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可从16%进一步降至12%,并将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三金合一”,打造高起点、中国版401(K)计划,做大做强第二支柱养老金储备;其次,降低企业年金提取税负;最后,要加大职工福利宣传,鼓励人才竞争。 家庭理财应转向长期投资模式 中国证券报:个人养老金产品由于收益率低等问题吸引力并不强,应如何进行改善和优化? 董登新:个人养老金产品属于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它是家庭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低收入时期,人们习惯于银行存款,尚无养老保障意识;在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之后,尤其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升,我国家庭理财模式必须转型升级。此外,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完全依赖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财政压力较大。按照养老保障三方分担原则,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产品也应进入家庭理财的资产配置中来。因此,我国家庭理财模式应从过去的“短炒、赚快钱”逐渐转向以养老为目标的全生命周期、长期投资模式。 同时,应该让专业人做专业事。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开发大量公募类、权益类、长期理财产品,充分满足家庭或个人股权投资及长期投资的理财需要;另一方面,引导股民通过购买公募基金、资管产品、个人养老金间接参与股市投资,这样有利于A股“去散户化”,进而做大做强机构投资者和长期投资者群体。 此外,应大力发展我国个人养老金产品,一方面要加大国民养老教育与家庭理财导向;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产品研发及业务创新上,要将养老功能充分融入金融产品,大力开发公募类、股权类、长期投资(理财)产品,将更多家庭财富转化为私人养老金储备。 推动养老业统一标准落地实施 中国证券报:在人口老龄化预期下,未来养老产业会迎来哪些风口? 董登新: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突破2.5亿人,从养老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2.5亿老年人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这是养老产业发展的巨大商机。从老年消费品需求来看,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是最基本需求,作为提供专属产品的企业,如何通过产品与服务创新,更加人性化地满足老年人的需要,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在这方面日本、德国有许多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从老年专业护理需求来看,养老产业大有可为,发展空间巨大。目前我国大约有2.5万家养老院,其中,床位数不足100张的养老院高达2万多家,占比近一半;床位在500张以上的养老院仅500多家。 从硬件方面来看,建立一家养老院没有太大困难,但专业护理人员的短缺及专业护理质量的低下,仍是制约养老院发展的最大因素。 目前,在高端养老领域已取得一定成效。不过,在中低端养老院尚未形成知名度高的连锁大品牌,养老行业统一标准落地实施仍存在不少问题。 中国证券报:随着人口结构的演变,将利好A股市场的哪些板块? 董登新: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国人口结构不再年轻,但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我国消费结构正在转型升级。14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的纵深,是我国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最大商机。尤其是在后疫情时代,除了硬核高科技,国内大品牌、大宗消费品将成为A股市场最受关注的投资板块。比如,家庭与社区智慧养老、人工智能、医养结合及相关养老服务、线上教育、线上办公等。 金融机构要抓住市场机遇,加大公募类、股权类、长期类投资产品(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开发,适当引导个人及家庭理财走向以养老为目标的长期积累、长期投资的模式,加速推进A股“去散户化”进程。
因企业名称中出现“佛慈”字样,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慈制药”)于2020年3月11日一纸诉状将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7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民事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构成对佛慈制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判决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在30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并不得在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产品包装和说明中使用“佛慈”字样,并向佛慈制药支付损害赔偿金91元,同时支付佛慈制药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777.7元。 佛慈制药总经理助理王富强表示:“这是我们公司依法维权路上的又一次胜利。” “李逵”遇“李鬼” 上述诉讼案件的主角,一方是有着近百年制药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佛慈制药,另一方则是劣迹斑斑的制药公司——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二者相同的是,企业名称中都有“佛慈”二字,但不同的是,一个是“李逵”,一个是“李鬼”。 佛慈制药的前身是1929年创建的上海佛慈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彼时,爱国实业家玉慧观取“我佛慈悲,药物普救众生”之意,命名了“佛慈”厂名,诞生了“佛慈”字号。1996年“佛慈”商标获注,并同时取得了美国、日本、新加坡的国际注册。2006年12月份,“佛慈制药”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企业;2010年10月份,“佛慈”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1年12月22日,佛慈制药成功登陆A股市场,在深交所首发上市交易。 2018年6月份,佛慈制药搬迁至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产能进一步扩大,成为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截至目前,佛慈制药拥有2个医药产业工业园、17个分(子)公司;拥有药品生产批准文号467个、独家特色中成药产品10个,国内商标有63个,国际商标有38个。 时间回到2006年9月份,彼时,正值佛慈制药向国务院商务部申报“中华老字号”评审之际,在毗邻甘肃的陕西西安,出现了此次诉讼的另一主角——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 那么,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企业? 天眼查数据显示,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8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人代表为胡友元。注册地位于西安市沣东新城西户路中段小古城村(村北),主要经营范围为卫生用品;制药技术、中药材种植、保健食品、消毒用品的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卫生用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及销售。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西安佛慈制药是一个的信用度非常差的制药企业,曾因发布虚假广告等多次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 据西安华商网新闻频道2013年10月14日报道的《西安佛慈制药违规生产被查封工人遇突查抱头捂脸》一文显示,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生产消毒用品被查封,药品灌装在开放环境下进行,没有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该生产企业大白天铁门紧锁,民警破门而入发现,该药企没有在净化车间灌装生产,员工也未经培训便上岗。陕西省卫生监督所介入调查,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生产暂时被查封。 2014年9月23日,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因制造、销售侵犯何某某专利号为“ZL200730099973.6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何某某2万元并负担诉讼费1534元。 2017年2月13日,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因拒不执行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2016]第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罚款10万元,并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17年8月4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按《广告法》第三十七条对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做出了处罚,处罚理由是“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罚款人民币5000元。 公司如此劣迹斑斑,企业法人安能独善其身。记者了解到,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友元也被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示了“限制高消费令”。 “佛慈”字号之争 为避免消费者对佛慈制药和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发生误认和混淆,维护“佛慈”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佛慈制药从2006年开始就一直坚持不懈地进行维权。2011年,佛慈制药还与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就企业名称问题进行过沟通协商,但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0年3月11日,佛慈制药一纸诉状,将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告到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5月份,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佛慈制药在阐述事件时表示:“公司自1929年使用‘佛慈’字号至今已有91年的时间。而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是在2006年设立的,设立时使用了‘佛慈’字号,对公司的‘佛慈’商标权构成侵权,也对在先使用企业名称构成侵权。” 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庭后辩称,其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份,早于佛慈制药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时间。其字号源于公司创始人外出游玩时偶见“我佛慈悲”标语有感而生,并非对佛慈制药字号的攀附,不具有侵权恶意。同时,其在产品上始终使用公司全称和公司自有商标,从未突出使用“佛慈”二字。 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3日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来看,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的这番辩解显得苍白且无力。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佛慈’一词并非汉语固有词汇,在日常生活中亦罕有运用,故具备较高的独创性和区分度。在此情况下,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对其企业字号中使用‘佛慈’字样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信服力显然不足,故可以认定其在登记注册时,存在擅自使用佛慈制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字号及注册商标的行为。” 判决书显示,虽然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的登记注册日期早于佛慈制药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日期,亦早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将“佛慈”商标评为驰名商标的日期,但佛慈制药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显著性,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2006年成立之时,佛慈制药将“佛慈”作为主要辨识部分用于企业字号已有77年。同时,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与佛慈制药所从事生产经营领域高度重合,两者企业命名结构高度相似,均为省会城市地名、“佛慈”、法人类型三部分的组合,会导致消费者对两者之间关系发生误认和混淆。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定:“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已构成对佛慈制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判处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并不得在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产品包装和说明中使用‘佛慈’字样,并向佛慈制药支付损害赔偿金91元,同时支付佛慈制药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777.7元。” 对于索赔金额,王富强向记者表示:“佛慈已经诞生了91年,我们按照1年1元的标准提出了91元的象征性索赔,目的就是依法维护企业的权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坚决抵制‘蹭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统计,近年来,为维护“佛慈”中华老字号品牌,佛慈制药每年为维护品牌投入的人力、物力和品牌、产品间接受到的损失将近上千万元。 专家:采用多手段维护自身品牌 佛慈制药的遭遇不是个例,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北京同仁堂与温州叶同仁堂、王致和与德国欧凯…… 那么,老字号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品牌? 深圳市思其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CEO伍岱麒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老字号企业维护自己的品牌,首先符合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品牌,应迅速进行认证,以获得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其次,成立舆情监测部门,及时监督有关本企业商标、商号或者核心技术是否收到侵犯,并且应收集相应证据,才能保证维权的顺利和成功。最后,大中型企业还需要成立专业打假部门,对于市场有假冒、仿造的产品或服务出现,对影响到企业的侵权行为,配合工商等市场监督部门,理清市场环境,维护品牌声誉和价值。” 谈及“蹭品牌”问题,伍岱麒建议,一、国家要加强商标保护方面的立法,提高处罚门槛,法律条款更有震慑力。二、从平台来说,应该更讲究公平和重视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明显存在这类有侵权行为或侵权嫌疑的品牌,不应给予生存、发展甚至还获得巨大销量和利益的机会,应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从而保护辛苦维护品牌资产的企业方。三、从企业来讲,主要是内部要提高法律意识,提前对品牌进行相关类别的注册,以及做驰名商标认定,必要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品牌资产和品牌利益。
万科为何兵败长租公寓? 大企业做小事,必败。 每个企业都应该做与自己能力对应的难度的事情,不要总想着“降维打击”,大企业做太容易的事情,并不一定成功,还更容易失败。 万科是中国的老牌房地产企业,地处中国房地产需求最大的珠三角地区,一直发展的顺风顺水。但近年万科频频寻求转型,布局长租公寓就是万科寻求转型的一个案例,万科曾经对长租公寓给以厚望,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万科转型长租公寓就是典型的大企业做小事。长租公寓就是二房东,这本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万科这么大的企业做这类事与其并不匹配。长租公寓,大部分都是非标产品,房子收购,出租都没有标准价格,导致成本很难控制,而且毛利率也不高,还是人工成本非常高的行业,这样的行业只有精打细算才可以赚钱,而且赚的都是辛苦钱,大企业做这样的事情是不合适的。大企业是没法赚辛苦钱的,大企业赚的都是技术钱和资本的钱,辛苦钱只适合小企业去赚。 一般做二房东的都是个人或是非常小的公司,这样管理成本比较低,可以做到盈利,大企业做这类事情,效率不会高。链家等企业做二手房出租之所以能赚钱,是因为他们的目标不是长租,而是短租。大城市人员流动大,很多人都租房频繁,租房一次,链家就可以赚一个月的租金,如果中途退房,押金又可以赚了,利润还算相当比较丰厚,而长租公寓,需要投入装修等成本,如果业主选择长租,则没有那么高的利润,如果是自己买断再慢慢收房租,则资金成本非常高。 万科以前做房地产主要靠资本赚钱,人均毛利率很高,卖房与租房虽然都与房子有关,卖一套房子可以赚个几十万,但是租一套房,赚几千块都难,完全是不同的生意。其实只要稍微分析下,就知道,万科做长租公寓很难赚钱。在这个年代,只要足够暴利的行业才可以赚钱,而利润不够丰厚的行业,稍微控制不好风险就可能亏钱。 在我的平衡经济学中,主张不同类型的企业从事不同供给难度的行业。大企业就应该做供给难度非常大的时候,大企业做非常容易的事情,反而会造成效率浪费。
连平为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 上半年,中国经济在二季度迎来了较快反弹,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短板,如需求复苏弱于供给、外需复苏弱于内需、服务业复苏弱于工业、制造业投资弱于固定资产和房地产投资等。近期一些地方零散暴发的疫情、南方多省严重的洪涝灾害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各地经济的复苏进程。 但总体来看,2020年中国经济全年实现正增长并无悬念。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确保宏观政策落地见效,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注重实效,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相信下半年的创新进取、精准施策,可以带动全年乃至明年的经济复苏稳中有进,从而更加有力地保就业,同时还能推动中国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关注财政政策落地效应 下半年,财政政策确定性较高,重点关注政策的落地情况。由于《政府工作报告》和李克强总理答记者问已经较为清晰地描绘了今年政府财政支出的规模、来源和大致去向,因此下半年财政政策确定性比较高。而且,受制于收入来源,今年财政收支将维持紧平衡。因此,下半年扩张性财政政策的理论空间较为有限。可能的财政收入增长来源有三个:一是经济复苏有望进一步降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运营预算收入的下降幅度,而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复苏仍然将对政府性基金形成补充。二是部分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有望提前至今年四季度下发,根据往年经验估算,这部分额度约为1.2万亿元至1.5万亿元。三是进一步提高一般预算赤字水平至3.6%以上。此外,进一步的减税降费政策已经提上中央政府的讨论日程,但具体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大概率将放在明年。下半年的关注重点应该转移至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地情况,尤其是政府支出产生的经济效应。根据测算,在经济增速下行阶段中国政府支出乘数约为0.85,预计新增的1.6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和1万亿元特别国债,能够在未来拉动GDP增量约为2.21万亿元。 逆周期货币政策基本格局不变 二季度各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出现明显转暖,金融系统流动性也较为充足,经济基本面逐渐走出疫情冲击阴影,下半年经济增长回正已基本确立。6月工业增加值和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录得4.80%和5.91%,二季度GDP同样恢复正增长。预计经济复苏大概率将贯穿下半年,GDP全年累计增速也将位于正值区间。同时,6月CPI和PPI当月同比涨幅均出现回升。对CPI而言,汛情影响将在一定程度上延缓CPI下降速度;对PPI而言,政府支出的增长效应将在下半年进一步扩大,工业品价格同比回升趋势也将持续。在此背景下,下半年货币政策已经没有必要像疫情严重时那样出重手。货币政策“宽货币+重结构+降价格”的组合没有变化,但可能更多侧重于“重结构+降价格”,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把握好政策力度、重点和节奏,更加有力地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6月,央行先后创新和使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票据互换、调低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等工具,同时在结构和价格两方面进行优化和引导。为了配合特别抗疫国债发行、内需恢复带动投融资活动上升,以及未来可能因进出口而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冲击,货币政策也会留有一定的放松空间。 在执行层面,下半年总量扩张将会较为审慎,结构性工具的创新和使用频率预计会继续上升,以确保资金精准滴灌,支持实体经济。从现实情况看,当前略偏宽松的流动性环境不会在下半年发生明显变化,结合国内经济基本面情况,总量政策工具的使用空间已经非常有限。在结构性工具中,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1.5万亿元将是下半年最大看点。根据货币当局的官方解读,金融机构让利分为三部分:贷款利率、债券利率、再贷款与再贴现利率下调,贷款还本付息延期和金融机构减少收费。其中,贷款利率、债券利率、再贷款与再贴现利率下调最受关注,官方估计这部分让利共计约9300亿元。由于信用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以及再贷款与再贴现数额占比不高,降息让利的主要部分仍来自贷款。在存款维持保持上半年平均增速的情况下,考虑到年内信贷增量规模和存量变化,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实施的贷款本息偿还延期和展期政策,以及再贷款、再贴现利率下降带来的新增信贷需求,我们认为下半年MLF和LPR还将降息一至两次,幅度约为20个至30个基点。存款利率下调的概率则相对较低。而创出历史新高的货币乘数以及不断抬升的利率走廊下限意味着货币供给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慢于货币需求提升,在下半年全社会融资需求依然保持较高增速的情况下,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成为大概率事件。我们判断,下半年货币当局将酌情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至2次,幅度为0.5个至1.0个百分点,累计释放1万亿元至2万亿元现金以满足货币供应增长需要。 政策建议 针对下半年面临的内外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在此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是促进先进制造业投资加快增长。制造业投资占我国投资的30%以上,制造业投资增长乏力,不利于“稳投资”。建议下半年允许一些制造业产业集聚程度较高的省份合计增发5000亿元至7000亿元的地方专项债券,同时配以其他融资方式,重点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军工龙头企业、民营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等实施包括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改补贴、上市补助、单列贷款计划、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基础研究平台等全面扶持政策,推动制造加快投资、加快转型升级。 二是及时创设第三类直达货币工具。上半年餐饮、体育、旅游、住宿、院线等部分接触型聚集型服务业复苏明显滞后,其中部分企业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但并不属于小微企业,不适用于已有的两类直达货币工具。建议货币当局可从实际需求出发,考虑创设第三类直达货币工具,即“接触型聚集型服务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提供3000亿至4000亿元再贷款规模。参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2.5倍乘数的经验,预计可带动银行机构新发放信用贷款7500亿元至1万亿元。 三是继续实施精准减税。为进一步拉动消费增长,可考虑从税收让利着手推动。鉴于汽车在消费中占据举足轻重的作用,建议适当降低购置税、消费税等,以带动汽车消费增长。还可进一步降低餐饮、体育、旅游、住宿、院线等服务行业的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等税费,以刺激相关服务性消费加速回升。 四是加大力度为出口企业纾困。2020年1至6月,全国累计办理出口退税8152亿元,与去年同期的9779亿元相比下降16.6%。下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低迷的全球贸易前景,出于“稳外贸”“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考虑,建议下半年可加大对出口企业,尤其是具有全球影响的出口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持力度,整体提升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档位;加大财政对部分出口退税负担较重地区的补助力度。确保全年新增出口退税规模在去年基础上有适当增长。 五是实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振兴计划。在大力培育内需的同时,可以考虑帮助外需加快复苏。建议重点选择“一带一路”沿线对华长期友好、具备一定经济基础或资源禀赋的国家,适当加大人民币中长期信贷投放,提升其进口能力,进而增强应对疫情和加快经济复苏的能力。当然,贷款必须定向用于支持相关国家购买“中国制造”,重点包括医疗卫生设备、5G通信设备、交通基础设施、机电产品、船舶等。 六是实施支持全国基层医卫体系升级和南方重点地区防洪基础设施改造计划。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内医疗卫生体系、尤其是基层卫生体系带来了严峻考验。长期以来,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大多集中于一线城市,基层医疗设施和技术水平发展相对落后。6月以来南方多省洪水泛滥,暴露出相关省市在防洪基建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建议下半年中央财政可考虑增发1万亿元国债,资金专项用于两大领域升级和建设:一是对全国县(区)及以下医疗卫生软、硬件体系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二是重点用于对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长江中下游省市防洪水利设施的加固改造和流域治理工程。 七是积极扩大社会就业规模。建议对线上灵活就业出台税收、补贴等扶持措施,积极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在线创业和自主就业。对于具备一定规模的网络零售商、淘宝店家,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应按小微企业标准提供融资优惠。建议积极推动物业管理行业人员队伍优化升级,以此解决部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目前,全国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已近千万,但就业人员学历偏低和综合素质不强等问题阻碍了城市、社区和小区精细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建议各地政府可指导物业行业,适当招募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充实物业管理队伍,如规定物业管理机构拿出3%至5%的名额来定向吸收本科以上人员,以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的整体素质。
因企业名称中出现“佛慈”字样,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慈制药)于2020年3月11日一纸诉状将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7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民事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构成对佛慈制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判决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在30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并不得在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产品包装和说明中使用“佛慈”字样,并向佛慈制药支付损害赔偿金91元,同时支付佛慈制药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777.7元。 佛慈制药总经理助理王富强表示:“这是我们公司依法维权路上的一次胜利。” “李逵”遇“李鬼” 上述诉讼案件的双方,相同的是企业名称中都有“佛慈”二字,但不同的是,一个是“李逵”,一个是“李鬼”。 佛慈制药的前身是1929年创建的上海佛慈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22日,佛慈制药成功登陆A股市场,在深交所首发上市交易。2018年6月份,佛慈制药搬迁至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产能进一步扩大,成为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截至目前,佛慈制药拥有2个医药产业工业园、17个分(子)公司;拥有药品生产批准文号467个、独家特色中成药产品10个,国内商标有63个,国际商标有38个。 时间回到2006年9月份,彼时,正值佛慈制药向国务院商务部申报“中华老字号”评审之际,在毗邻甘肃的陕西西安,出现了此次诉讼的另一方——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 那么,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企业? 天眼查数据显示,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8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人代表为胡友元。注册地位于西安市沣东新城西户路中段小古城村(村北),主要经营范围为卫生用品;制药技术、中药材种植、保健食品、消毒用品的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卫生用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及销售。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西安佛慈制药是一个的信用度非常差的制药企业,曾因发布虚假广告等多次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 有媒体曾在2013年10月14日以《西安佛慈制药违规生产被查封工人遇突查抱头捂脸》为标题报道,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生产消毒用品被查封,药品灌装在开放环境下进行,没有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该生产企业大白天铁门紧锁,民警破门而入发现,该药企没有在净化车间灌装生产,员工也未经培训便上岗。陕西省卫生监督所介入调查,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生产暂时被查封。 2014年9月23日,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因制造、销售侵犯何某某专利号为“ZL200730099973.6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何某某2万元并负担诉讼费1534元。 2017年2月13日,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因拒不执行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2016]第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罚款10万元,并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17年8月4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按《广告法》第三十七条对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做出了处罚,处罚理由是“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罚款人民币5000元。 公司如此劣迹斑斑,企业法人安能独善其身。记者了解到,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友元也被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示了“限制高消费令”。 “佛慈”字号之争 为避免消费者对佛慈制药和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发生误认和混淆,维护“佛慈”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佛慈制药从2006年开始就一直坚持不懈地进行维权。2011年,佛慈制药还与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就企业名称问题进行过沟通协商,但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0年3月11日,佛慈制药一纸诉状,将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告到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5月份,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佛慈制药在阐述事件时表示:“公司自1929年使用‘佛慈’字号至今已有91年的时间。而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是在2006年设立的,设立时使用了‘佛慈’字号,对公司的‘佛慈’商标权构成侵权,也对在先使用企业名称构成侵权。” 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庭后辩称,其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份,早于佛慈制药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时间。其字号源于公司创始人外出游玩时偶见“我佛慈悲”标语有感而生,并非对佛慈制药字号的攀附,不具有侵权恶意。同时,其在产品上始终使用公司全称和公司自有商标,从未突出使用“佛慈”二字。 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3日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佛慈’一词并非汉语固有词汇,在日常生活中亦罕有运用,故具备较高的独创性和区分度。在此情况下,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对其企业字号中使用‘佛慈’字样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信服力显然不足,故可以认定其在登记注册时,存在擅自使用佛慈制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字号及注册商标的行为。” 判决书显示,虽然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的登记注册日期早于佛慈制药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日期,亦早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将“佛慈”商标评为驰名商标的日期,但佛慈制药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显著性,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2006年成立之时,佛慈制药将“佛慈”作为主要辨识部分用于企业字号已有77年。同时,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与佛慈制药所从事生产经营领域高度重合,两者企业命名结构高度相似,均为省会城市地名、“佛慈”、法人类型三部分的组合,会导致消费者对两者之间关系发生误认和混淆。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定:“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已构成对佛慈制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判处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并不得在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产品包装和说明中使用‘佛慈’字样,并向佛慈制药支付损害赔偿金91元,同时支付佛慈制药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777.7元。” 对于索赔金额,王富强向记者表示:“佛慈已经诞生了91年,我们按照1年1元的标准提出了91元的象征性索赔,目的就是依法维护企业的权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据统计,近年来,为维护“佛慈”中华老字号品牌,佛慈制药每年为维护品牌投入的人力、物力和品牌、产品间接受到的损失将近上千万元。 采用多手段维护自身品牌 佛慈制药的遭遇不是个例,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北京同仁堂与温州叶同仁堂、王致和与德国欧凯…… 那么,老字号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品牌? 深圳市思其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CEO伍岱麒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老字号企业维护自己的品牌,首先符合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品牌,应迅速进行认证,以获得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其次,成立舆情监测部门,及时监督有关本企业商标、商号或者核心技术是否收到侵犯,并且应收集相应证据,才能保证维权的顺利和成功。最后,大中型企业还需要成立专业打假部门,对于市场有假冒、仿造的产品或服务出现,对影响到企业的侵权行为,配合工商等市场监督部门,理清市场环境,维护品牌声誉和价值。” 谈及“蹭品牌”问题,伍岱麒建议,国家要加强商标保护方面的立法,提高处罚门槛,法律条款更有震慑力。从平台来说,应该更讲究公平和重视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明显存在这类有侵权行为或侵权嫌疑的品牌,不应给予生存、发展甚至还获得巨大销量和利益的机会,应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从而保护辛苦维护品牌资产的企业方。从企业来讲,主要是内部要提高法律意识,提前对品牌进行相关类别的注册,以及做驰名商标认定,必要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品牌资产和品牌利益。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下一步国企改革的重头戏,相关政策规划正在抓紧制定中,有望在下半年出台。作为重要手段之一,国企重组整合将提速落地。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的合作协同发展将进一步强化,在竞争领域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专业化重组整合。 8月4日,华北制药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按照其此前公告的重组方案,华北制药拟向公司股东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药集团持有的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51%股权、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华药集团持有的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 这不是个例。天山股份拟以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中国建材水泥板块资产,山东能源集团与兖矿集团、山东高速集团与齐鲁交通集团分别进行联合重组,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双双公告拟将所持有的油气管道等相关资产出售给国家管网集团……下半年以来,国企不同层面的重组整合动作频频。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年中视频会议要求,下半年要突出抓好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编制“十四五”规划为重要抓手,强化规划战略引领作用,突出主业实业优化升级,积极推动重组整合,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整体功能和配置效率。 据了解,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制定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国务院国资委也在牵头编制“十四五”全国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两者将协同推进。 “国有资本的数量和价值是巨大的,并购重组作为存量资本调整的主要方式,可以有效优化国有资本产业结构。”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企业研究室副主任李红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表示,专业化重组和主辅分离是近年来国企改革的一大趋势。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年初的部署安排,今年要重点推进装备制造、化工产业、海工装备、海外油气资产等专业化整合以及煤电资源区域整合,研究启动炼化业务整合,继续抓好煤炭等去产能工作。此外,在调结构优布局中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日前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也表示,下半年,国资委将进一步积极推动央企专业化整合,特别是涉及粮食储备、油脂油料加工、海工领域的央企。 相关的工作已展开。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央企煤电资源区域整合第一批试点正在推进,目前大部分资产已经完成划转,国家能源集团等五大发电集团将在甘肃、陕西、新疆、青海、宁夏5省区形成“一家央企一个省区”的格局。 国家能源集团2020年年中工作会透露,下半年将加快推进电力、金融产业整合,推进同质化公司、区域公司优化整合。继续做好煤电资源区域整合工作。 加快参股企业重组、退出,提高管理质量。 地方国企并购重组也在加速推进。山东能源集团计划年底前实现两个总部整合重组、融合运行,完成两个法人主体重组、报表合并等工作。山西近日公布首批92个省属国有企业“腾笼换鸟”项目,公开转让涉及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表示后续还将陆续发布相关项目,积极与央企和省内外战略投资者对接。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之间的重组整合也将加码。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召开的地方国资委负责人年中视频座谈会强调,强化规划战略引领,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扎实做好国资国企规划编制工作,深化央地合作。 李红娟表示,下一步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中央国企和地方国企的合作协同发展会更为强化。构建有效的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协同发展机制,有利于推动大监管格局建立,逐步淡化以企业属地为原则的各项制度障碍的边界。未来需要重点从三个维度推进,其一是政策的协同。在政策层面推动战略性合作、制度有效衔接、机制深度融合。其二是以无偿划转、有偿重组、组建股份制公司等方式推动央地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集聚优势产业和优势业务。其三是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项目落地、重大工程、搭建平台等对接模式,形成“以点带面”的立体式协同体系。 事实上,去年央地重组就已有动作,例如中国宝武收购马钢集团,招商局集团重组辽宁港。据了解,今年一些跨区域的地方国企之间、央企与地方国企之间的并购重组也正在酝酿。 “围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国有资本将进一步调结构、优布局。”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国企混改中心负责人朱昌明认为,下半年中央企业之间、央企与地方国企之间的兼并重组、交叉持股、战略合作将好戏连台。 李红娟认为,国企兼并重组涉及面广、利益协调难度大,不是简单的两个或多家企业同类项合并,更多的是深层次的融合,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管理、运行体制机制、人员的选用任用、企业战略调整与规划等。因此,要注重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坚持企业市场化地位和市场化运作,以市场化的手段进行企业市场化改革与优化内外发展环境。重视协商自愿,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将企业战略、管理、营销、生产、资本、人员等核心要素通盘考虑,扬长避短、合理科学规划,进行系统性的资源配置与优化调整。
7月24日,十七部门发布《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从内容来看,《意见》进一步突出了财税方面的支持力度。如健全精准有效的财政支持制度,建立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长效机制。 可以说,此次《意见》中对于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制度的力度是空前的。 一直以来,我们对于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更多地是体现在减税降费方面,包括税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简化税收征管程序方面,这的确带来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这更多地是在帮助企业“节流”,在当前较为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开源”才是拯救中小企业更重要的方面。 在此次《意见》中明确提到,要求中央财政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县级以上财政要安排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这是拿出真金白银来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扶持。另外,《意见》还指出要求完善政府采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并且明确规定了份额比重,这从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中小企业的收入稳定。在这三种措施的共同加持下,健全小微企业发展制度将得到非常明显的实际效果。 财税支持在帮扶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一直以来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首先,是税收减免,税收和相关行政收费的减免是最直接也是最快速的减轻中小企业资金负担的方式,包括缓征、免征等方式可以有效的降低税收支出占总营收的比重,为企业留下更多地资金。还有中小企业专项基金支持。 其次,中小企业往往存在结构趋同,经营粗放,技术落后,数字化缓慢、缺乏横向合作,产业链薄弱等诸多弊端,而这些弊端的改进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投入,仅仅依靠中小企业自身是难以完成的,而政府专项资金的扶持则能够起到四两拨千金的效果,有效帮助当地中小企业完成技术革新和结构优化,这是促进中小企业减负、提质、增效的关键。 之后是政府采购倾斜。中小企业受到规模、资本等短板的影响,在与政府合作中往往竞争力不及大型国有企业。而政府采购的倾斜能够给中小企业一个与政府合作的机会,在公共服务等领域为中小企业打开了大门,帮助企业拓展稳定的经营渠道,有效的为企业未来发展助力。 就像我刚刚提到的,财政支持如果仅仅是帮助企业“节流”是远远不够的,小微企业通常收入水平较低,仅仅通过减税就想要把中小企业从疫情影响的阴霾中拉出来是很难的,因此,需要一些其他的财政支持措施。此次《意见》开了一个好头,对中小企业专项基金和政府采购倾斜都给予了很大的重视。 除了此次《意见》所提到的以外,未来在财税政策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可以发力的地方。 比如针对前文所提到的中小企业的科技水平较低、数字化进程比较落后等问题,它直接影响了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的竞争力,有的时候中小企业不是不想去转型升级,而往往是不敢做,不会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建立中小企业转型帮扶计划,落实领导负责制,鼓励校企合作,建立人才培训体系,为中小企业培养输送高质量的人才,帮助企业完成转型升级。 同时,在政府采购倾斜的基础上,我们还可以推进更加深入的政府与中小企业合作。比如积极推动有中小企业参与的PPP项目落地,地方财政要对这些项目给予一定的倾斜,鼓励中小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出资建立项目公司等等,降低环保等公共服务行业准入门槛,强化政企合作,借助政府的力量为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一剂强心针。 综上,窃以为,此次《意见》切实的为企业带来了福利,在财政支持方面有包括减税降费、专项基金、政府采购倾斜等多个亮点,未来我们应当继续延续这个政策方向,在深入帮扶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强化校企合作、政企合作方面下功夫,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