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证券时报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收官之年,今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重点包括九大领域。今年,银保监会还将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防止乱象反弹回潮,推动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银保监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九大领域包括:一是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压实各方责任,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和政策指导。二是大力压降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防止死灰复燃。三是持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提高资产分类准确性。四是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持续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五是对违法违规搭建的金融集团,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做好资产清理,追赃挽损,改革重组。六是深入推进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加大互联网保险规范力度。七是继续努力配合地方政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八是有效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稳定市场预期。九是进一步弥补监管短板,加大监管科技运用,加快建设监管大数据平台,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影子银行整顿和加大不良资产处置是过去几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主要任务,所取得的进展较为显著。 在影子银行整顿方面,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重点领域风险由发散转向收敛,高风险影子银行资产大幅缩减。2017年以来,通过压缩资金空转和通道业务,累计压缩交叉金融类高风险资产约16万亿元,资产高速虚假扩张顽疾得到纠正。 下一步,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影子银行监管,防范影子银行反弹回潮。加强现场检查,严纠违规行为。对2018年深化整治市场乱象工作自查和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问责情况“回头看”。在前期乱象整治基础上,继续对重点领域重点风险开展深入整治。严肃查处理财业务、同业业务、表外和合作业务等领域违规问题。 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目前,银行业不良贷款保持高位运行,潜在风险较大。2020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2.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86亿元;不良贷款率1.91%,上升0.05个百分点。 该负责人表示,一季度,我国实体经济受疫情负面影响较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存量明显增加,不良率快速反弹。近年来,商业银行通过核销、现金清收、市场化处置等手段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三年来银行业累计处置不良贷款4.4万亿元,其中,2019年,银行业共处置不良贷款2.3万亿元。今年一季度,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4055亿元,同比多处置726亿元。其中,核销不良贷款1921亿元;处置收现1855亿元;综合运用以物抵债、资产证券化、债转股等方式,合计处置不良279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推进银行业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继续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结合各类机构实际,合理确定差异化的全年处置目标。指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不良资产处置主业,发挥处置主渠道作用。支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加大不良贷款收购处置力度。
意见领袖辩论财政赤字货币化 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徐奇渊 未来全球供应链的趋势将会呈现出:多元化、区块化、资本化三种趋势。是否会出现“去中国化”,将取决于中国对这种三趋势做出的调整和适应。中国对外资的金融开放并不一定是零和游戏。外国投资者、金融机构有其比较优势,只要开放顺序得当、稳妥推进,金融开放可以发挥双赢的作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仍然不成熟,很多方面亟待发展。一方面,这要求我们稳妥推进金融开放,要遵循一定的顺序。另一方面,金融市场有一些不成熟的环节、缺乏效率的障碍需要打通。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根据国内外资本、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来推进中国的金融开放,让国外资本为我所用、让外资金融机构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建设者,推动我国金融市场走向更加完善、更好的为实体经济服务。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尽管到目前为止,东亚疫情可能在2月中下旬,欧美疫情可能在3月下旬逐渐度过了高峰期,主要国家在分阶段谨慎地重启经济,金融动荡也在消退中,但疫情冲击给世界经济金融带来深刻影响。和东亚危机,次贷危机明显不同的是,这次疫情冲击下,人民币汇率波澜不惊,甚至没有成为广受关注的话题。而金融领域则继续有条不紊地运行在高水平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既定方针下。疫情对中国金融风险和金融体系的稳健影响几何?又将如何演变? 问题1:在新冠肺炎疫情之前,人们已对全球化进程和全球供应链的再布局产生忧虑,疫情无疑加剧了这种忧虑情绪。中国既提出要维持全球供应链的稳健,同时也在构建国内国际经济的双循环。就1-4月而言,中国外贸的回升似乎好于预期,利用外资稳中有增。同时,资本和金融交易项目对中国国际收支的重要性持续上升,北上资金在略有波动之后,继续不断流入A股市场。在两位看来,如何判断所谓“去中国化”的可能趋势? 回答:事实上,这个问题的回答,在很大程度上是It depends…或者说这取决于一系列的条件、假设。相对确定的是,未来全球供应链的趋势将会呈现出:多元化、区块化、资本化三种趋势。是否会出现“去中国化”,将取决于中国对这种三趋势做出的调整和适应。 具体而言:第一,多元化是指,企业为了避免、缓解不确定性,将采取多元化战略对供应链进行布局。 第二,各国政府在疫情爆发后意识到了供应链安全问题,因此会努力实现供应链回归本土。实际上只有少数大国能够做到自己掌控供应链安全,更多国家将退而求其次的努力实现供应链回归本区域。这和近十年来的涌现的区域型超大自贸易区协定潮流也是一致的。 第三,疫情本身将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技术对劳动力的替代,而在零利率、负利率的货币环境预计长期持续的背景下,新技术和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可能在中长期对全球供应链产生深刻的影响。中国在适应这些新变化面前,面临一定挑战,但也有自己的优势和机遇。 问题2:中美贸易摩擦也罢,疫情冲击也罢,似乎都没有影响中国金融体系主动加速对外开放的战略进程。对金融机构的外资股比限制已趋于消失,外资在银行、保险、券商和公募基金等的布局更为活跃。央行和外汇管理当局也在持续推动资本和金融交易账户的可兑换进程,外资进入中国债市股市已大致畅通无阻,利润汇出渠道也在加速便捷化。两位觉得中国在金融开放上的持续努力,能否得到国际资本的关注,认可并取得预期政策效果? 回答:我国的金融开放可以从法律意义(de jure)和事实意义(de facto)两个维度来进行观察。政策制定者的出发点往往是前者,而外资金融机构主要看重后者。从事实意义角度来讲,外资金融机构最看重其在中国金融开放的过程中,其赢利的机会、以及实际赢利水平是否会有显著增加。 这也容易导致国内视角下零和游戏的思维,即:外资把中国的钱赚走了。这一判断会影响到我们在法律意义上推动金融开放的做法,也可能增大法律意义、事实意义两个维度开放的反差。 但是实际上,中国对外资的金融开放并不一定是零和游戏。外国投资者、金融机构有其比较优势,只要开放顺序得当、稳妥推进,金融开放可以发挥双赢的作用。在这样的开放过程中,外资金融机构会多赚一些钱,同时,中国的经济、金融体系也将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在过去40余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已经有很多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 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仍然不成熟,很多方面亟待发展。一方面,这要求我们稳妥推进金融开放,要遵循一定的顺序。另一方面,金融市场有一些不成熟的环节、缺乏效率的障碍需要打通。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根据国内外资本、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来推进中国的金融开放,让国外资本为我所用、让外资金融机构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建设者,推动我国金融市场走向更加完善、更好的为实体经济服务。 问题3:疫情大流行之后,西方经济体普遍采取了力度较大的财政货币刺激。中国除了提出六稳、六保之外,也在宽货币松财政方面有所强化,但中外政策刺激差异仍然明显有别。一些人主张更积极的持续量价齐松的货币政策,另一些人则主张货币信用的宽松也应有侧重有章法,避免过度应对引起金融风险的潜伏积累。在两位看来,疫情至今中国金融体系稳健性总体受到了哪些影响?应如何防微杜渐? 回答:可能需要关注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2016年前后,我国对地方债的存量进行了大规模的置换,使得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显性化、并且降低了地方政府的融资成本。但是一直以来,央地两级财政的财权、事权不对等的矛盾还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再加上近年来规模空前的减税降费、房地产调控下的土地市场降温,地方财政运行状况在2019年已经明显出现吃紧。 在此基础上,疫情冲击一方面使得地方财政收入明显减少,另一方面则使得地方财政开支明显上升。根据《瞭望》新闻周刊的报道,一些县级国库款已经亮出红灯,但因为一些原因,这种情况还没有反映到省级财政当中。实际上,地方财政不仅在流量上,而且在存量上也面临较大压力。 目前,明显提高特别国债的增发幅度,这方面呼声较高。但是,特别国债的使用要对应项目、对应资产,所以无法解决地方政府的存量债务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般公共预算赤字的增加不及预期,将无法有效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甚至可能出现地方债务隐性操作处理的进一步加剧。这可能会对我国金融体系的长期稳健性造成影响。 一个积极的信号是,近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当中提到,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可以看到《意见》指出,一方面要适当加强中央在多个方面的事权,另一方面要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再加上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的其他措施,央地两级财政有望建立起一种新的平衡关系。这可能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地方财政的脆弱性问题。 不过,我们仍然需要关注地方财政面临一些比较现实的、迫切的压力。特别是疫情在全球蔓延,如果经济复苏不及预期,地方财政还将面临更大压力。事实上,地方财政问题也是近期关于“财政赤字货币化”争论的一个缘起。但是后来的争论过多聚焦于“赤字货币化”,我们恐怕需要收回来,更多关注当前地方财政本身面临的困难究竟应当如何加以解决。 本文原发于《中国外汇》圆桌讨论的访谈内容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研究部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
日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五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 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数科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指出,该《意见》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提升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经济衰退已成定局的当下,显示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毫不动摇。中银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管涛也指出,这是新冠疫情全球肆虐,经济全球化风雨飘摇之际,中国政府向世界亮出的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的又一个鲜明姿态。 据了解,自2019年2月国务院批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来,一行两会组织有关机构在大湾区内开展金融改革开放多项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解决了许多操作性的障碍,为《意见》的全面落实提供了基础。比如,《意见》共推出45条各项措施中约30条已经开展过试点或部分落实,占到总体措施的约70%。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在许多领域提出了加速资本项目开放的具体措施。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绿金委)主任马骏表示,《意见》标志着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的加速。沈建光也指出,《意见》在人民币国际化、港澳与内地相互开放、促进跨境资本流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顺应了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现实需要,显示出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决心又进一步。 例如,《意见》提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大湾区内地居民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马骏指出,此前一周央行、外汇局宣布取消QFII额度限制,现在又决定在大湾区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表明我国已经明显强化了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提升了用弹性汇率自动平衡国际收支的能力,资本项目开放的步伐正在加速。 《意见》提出,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允许跨国企业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马骏表示,该措施令跨国企业资金调拨方式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 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是《意见》的重要政策指向。《意见》提出在人民币境外流通、清算、兑换等方面推出了多项政策措施: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港澳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便利流通和兑换。这些措施都使得资本项目开放更上一个平台。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支持内地银行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允许港澳机构通过QFLP在大湾区参与设立PE和VC基金等措施。马骏表示,这些都属于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举措,一旦取得好的经验,就可以在全国许多地方推开。 对已经落地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意见》进行优化完善,特别提出要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同时就可能出现的资金流通风险,《意见》强调根据收支形势适时逆周期调节,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这些举措释放出了进一步减少外商投资限制、加大资本项目开放程度的重要信号,是对逆全球化思潮的一个反击。”沈建光说,随着《意见》推出的更多金融开放政策的加速落地,未来将为中国金融开放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开放经验。
日前,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原中国银监会主席,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尚福林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前期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应对风险挑战留出了回旋余地,疫情对金融业造成的风险冲击总体仍处在预期区间,金融业有信心应对疫情冲击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尚福林表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冲击,金融与经济相互依存,实体经济的困难也会反映在金融领域。一些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短期内偿贷能力受到较大影响,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有所抬头,信贷资产质量受到一定影响。此外,由于国际疫情蔓延扩散,全球金融市场波动频率提高、幅度增大。随着我们与外部联系越来越紧密,内防风险扩散、外防风险传染的压力加大。这些因素客观上的确增加了金融风险防控难度。总体看,目前冲击仍在预期范围内,为支持疫情防控、推进复工复产,加快恢复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这种代价是银行业乃至金融业必须承受也是值得付出的。 对于金融业是否有信心、有能力应对疫情冲击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尚福林表示,疫情带来的外生冲击并未改变我国经济增长的基本要素和内在逻辑,以及国内企业制造能力和产业配套能力的独特优势。虽然疫情期间,金融资产质量短期承压,但随着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不良上升势头会得到扭转,金融体系运行也将会趋于正常,良好稳健的发展态势没有改变。另一方面,是基于前期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当前金融政策的储备和调节空间仍然比较充足,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都为应对疫情冲击,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实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目前,银行业拨备能力、保险业偿付能力都处在较高水平,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4.5%,高出最低资本监管要求6.5个百分点,贷款拨备总额超过6万亿元。 在谈到下一步防风险的关键点时,尚福林强调,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应当放在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 具体来看,一是当前的首要任务是精准施策、全力做好支持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金融部门果断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的力度,实施了差异化的金融政策,提供了高效的金融服务。在严峻复杂的形势下,为疫情防控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宏观层面,需要更为精准地加大调控力度。继续科学稳健地运用逆周期宏观调节手段,把做好“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着力稳企业、保就业。拉动居民消费,释放潜在需求。中观层面,需要更加聚焦重点地区、行业以及薄弱环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帮助因疫情造成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纾困解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微观层面,需要采取更加灵活、差异化的措施手段。创新优化服务方式,运用科技手段,提供差异化、针对性、优惠性的金融服务。 二是持续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一方面,积极处置化解已暴露的不良。一季度银行业处置不良贷款达到450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10亿元。要抓住中小银行机构等重点群体分类施策,通过多种手段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提高处置效率。通过债委会、市场化债转股等市场化方式,稳妥有序处置企业债务风险。另一方面,持续关注全球疫情变化情况及对金融业的影响,做好压力测试、摸清风险底数、制定应急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评估、调整、补充相关政策措施。 三是从防范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二者实现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出发,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前期成果,关注中小机构股东股权、金融创新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止乱象反弹回潮。同时,要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长远看,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改革的手段破解体制机制难题。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培育核心竞争力,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为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提供机制保障和动力支持。继续稳妥有序打击处置网络借贷、私募股权等重点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意见领袖辩论财政赤字货币化 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徐奇渊 未来全球供应链的趋势将会呈现出:多元化、区块化、资本化三种趋势。是否会出现“去中国化”,将取决于中国对这种三趋势做出的调整和适应。中国对外资的金融开放并不一定是零和游戏。外国投资者、金融机构有其比较优势,只要开放顺序得当、稳妥推进,金融开放可以发挥双赢的作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仍然不成熟,很多方面亟待发展。一方面,这要求我们稳妥推进金融开放,要遵循一定的顺序。另一方面,金融市场有一些不成熟的环节、缺乏效率的障碍需要打通。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根据国内外资本、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来推进中国的金融开放,让国外资本为我所用、让外资金融机构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建设者,推动我国金融市场走向更加完善、更好的为实体经济服务。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尽管到目前为止,东亚疫情可能在2月中下旬,欧美疫情可能在3月下旬逐渐度过了高峰期,主要国家在分阶段谨慎地重启经济,金融动荡也在消退中,但疫情冲击给世界经济金融带来深刻影响。和东亚危机,次贷危机明显不同的是,这次疫情冲击下,人民币汇率波澜不惊,甚至没有成为广受关注的话题。而金融领域则继续有条不紊地运行在高水平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既定方针下。疫情对中国金融风险和金融体系的稳健影响几何?又将如何演变? 问题1:在新冠肺炎疫情之前,人们已对全球化进程和全球供应链的再布局产生忧虑,疫情无疑加剧了这种忧虑情绪。中国既提出要维持全球供应链的稳健,同时也在构建国内国际经济的双循环。就1-4月而言,中国外贸的回升似乎好于预期,利用外资稳中有增。同时,资本和金融交易项目对中国国际收支的重要性持续上升,北上资金在略有波动之后,继续不断流入A股市场。在两位看来,如何判断所谓“去中国化”的可能趋势? 回答:事实上,这个问题的回答,在很大程度上是It depends…或者说这取决于一系列的条件、假设。相对确定的是,未来全球供应链的趋势将会呈现出:多元化、区块化、资本化三种趋势。是否会出现“去中国化”,将取决于中国对这种三趋势做出的调整和适应。 具体而言:第一,多元化是指,企业为了避免、缓解不确定性,将采取多元化战略对供应链进行布局。 第二,各国政府在疫情爆发后意识到了供应链安全问题,因此会努力实现供应链回归本土。实际上只有少数大国能够做到自己掌控供应链安全,更多国家将退而求其次的努力实现供应链回归本区域。这和近十年来的涌现的区域型超大自贸易区协定潮流也是一致的。 第三,疫情本身将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技术对劳动力的替代,而在零利率、负利率的货币环境预计长期持续的背景下,新技术和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可能在中长期对全球供应链产生深刻的影响。中国在适应这些新变化面前,面临一定挑战,但也有自己的优势和机遇。 问题2:中美贸易摩擦也罢,疫情冲击也罢,似乎都没有影响中国金融体系主动加速对外开放的战略进程。对金融机构的外资股比限制已趋于消失,外资在银行、保险、券商和公募基金等的布局更为活跃。央行和外汇管理当局也在持续推动资本和金融交易账户的可兑换进程,外资进入中国债市股市已大致畅通无阻,利润汇出渠道也在加速便捷化。两位觉得中国在金融开放上的持续努力,能否得到国际资本的关注,认可并取得预期政策效果? 回答:我国的金融开放可以从法律意义(de jure)和事实意义(de facto)两个维度来进行观察。政策制定者的出发点往往是前者,而外资金融机构主要看重后者。从事实意义角度来讲,外资金融机构最看重其在中国金融开放的过程中,其赢利的机会、以及实际赢利水平是否会有显著增加。 这也容易导致国内视角下零和游戏的思维,即:外资把中国的钱赚走了。这一判断会影响到我们在法律意义上推动金融开放的做法,也可能增大法律意义、事实意义两个维度开放的反差。 但是实际上,中国对外资的金融开放并不一定是零和游戏。外国投资者、金融机构有其比较优势,只要开放顺序得当、稳妥推进,金融开放可以发挥双赢的作用。在这样的开放过程中,外资金融机构会多赚一些钱,同时,中国的经济、金融体系也将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在过去40余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已经有很多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 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仍然不成熟,很多方面亟待发展。一方面,这要求我们稳妥推进金融开放,要遵循一定的顺序。另一方面,金融市场有一些不成熟的环节、缺乏效率的障碍需要打通。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根据国内外资本、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来推进中国的金融开放,让国外资本为我所用、让外资金融机构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建设者,推动我国金融市场走向更加完善、更好的为实体经济服务。 问题3:疫情大流行之后,西方经济体普遍采取了力度较大的财政货币刺激。中国除了提出六稳、六保之外,也在宽货币松财政方面有所强化,但中外政策刺激差异仍然明显有别。一些人主张更积极的持续量价齐松的货币政策,另一些人则主张货币信用的宽松也应有侧重有章法,避免过度应对引起金融风险的潜伏积累。在两位看来,疫情至今中国金融体系稳健性总体受到了哪些影响?应如何防微杜渐? 回答:可能需要关注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2016年前后,我国对地方债的存量进行了大规模的置换,使得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显性化、并且降低了地方政府的融资成本。但是一直以来,央地两级财政的财权、事权不对等的矛盾还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再加上近年来规模空前的减税降费、房地产调控下的土地市场降温,地方财政运行状况在2019年已经明显出现吃紧。 在此基础上,疫情冲击一方面使得地方财政收入明显减少,另一方面则使得地方财政开支明显上升。根据《瞭望》新闻周刊的报道,一些县级国库款已经亮出红灯,但因为一些原因,这种情况还没有反映到省级财政当中。实际上,地方财政不仅在流量上,而且在存量上也面临较大压力。 目前,明显提高特别国债的增发幅度,这方面呼声较高。但是,特别国债的使用要对应项目、对应资产,所以无法解决地方政府的存量债务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般公共预算赤字的增加不及预期,将无法有效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甚至可能出现地方债务隐性操作处理的进一步加剧。这可能会对我国金融体系的长期稳健性造成影响。 一个积极的信号是,近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当中提到,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可以看到《意见》指出,一方面要适当加强中央在多个方面的事权,另一方面要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再加上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的其他措施,央地两级财政有望建立起一种新的平衡关系。这可能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地方财政的脆弱性问题。 不过,我们仍然需要关注地方财政面临一些比较现实的、迫切的压力。特别是疫情在全球蔓延,如果经济复苏不及预期,地方财政还将面临更大压力。事实上,地方财政问题也是近期关于“财政赤字货币化”争论的一个缘起。但是后来的争论过多聚焦于“赤字货币化”,我们恐怕需要收回来,更多关注当前地方财政本身面临的困难究竟应当如何加以解决。 本文原发于《中国外汇》圆桌讨论的访谈内容
“是谁?也不会有人知道,谁在一代又一代精心培育,剪枝培土、浇水施肥……” 这首名叫《鲜花》的小诗,创作于中国民法典草案诞生的前夜,它的作者——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用培育一朵娇嫩的鲜花来比喻法律人历经数年、编纂民法典草案所付出的心血。 5月25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民法典草案进行审议。从启动编纂到即将形成统一民法典,历时5年,几代人热切期盼的中国民法典,迎来历史性时刻。 那么,民法典的“出世”将对我国经济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哪些条款与金融行业密切相关?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针对这些热点问题,《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孙宪忠代表,以及其他几位法学专家和法律从业者,以期从经济金融角度来透视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市场经济提供基本的法律遵循。”孙宪忠告诉记者,民法典是一个体系化的立法,这种体系化从民法基本法的角度保障了民法立法资源的和谐统一。 记者了解到,此前作为民法基本法的民法通则制定于1986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民法通则也体现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1993年,我国修改宪法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此后先后制定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以及公司法等多部民商法律,但是,这些法律在指导思想上、具体制度上都与民法通则相脱离。“民法典的编纂,使这个问题得到了比较完满的解决。”孙宪忠表示。 “在为数不多的涉及公权力行使的规范中,民法典进一步厘清了国家对于市场干预的基本逻辑。”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尹飞认为,按照民法典的精神,政府应当尊重私权,政府对于市场的干预,应当以是否触及公序良俗作为基本的判断标准,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来进行。“这就为创业创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衍新在受访时表示,民法典是在市场经济的土壤中诞生和成长起来的,它通过确立市场基本规则并不断完善、精确,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稳定的行为预期,这种形式理性的法律规则又反作用于市场经济,促进其发展,可以说,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典一直是我们几代人一直以来的夙愿,民法注重私法自治,尊重公民的意思自由,倡导诚实守信,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注重契约自由、契约平等、契约诚信。民法典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北京壹律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帅龙认为。 那么,民法典草案的哪些条款与金融业密切相关呢? “在民法典草案中,虽然直接规范金融行业的法条不多,但物权编、合同编中的很多法条都与金融行业密切相关。”苏衍新表示,金融行业向来与担保制度“不可分割”,此次民法典草案在抵押权人和债权人利益权衡方面的一些新变化值得关注。此外,民法典草案融合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民事单行法律,对于金融行业的实务操作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民法典总则第一章里面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是金融主体需要注意的。”孙宪忠强调,包括公平、正义、平等在内的一些民法上的基本原则,虽然是一些抽象性的上位的立法原则,但它集中体现了立法思想,包括金融主体在内的一切民商事主体要予以遵循。 此外,孙宪忠认为,民法典中最可能会对金融主体发挥作用的规范在于三个方面的规范:组织体规范、行为规范、权利规范。以权利规范为例,金融企业有财产的所有权,发放贷款形成担保物权、订立合同产生债权、参与成立公司享有股权等等。 “民法典对于金融业来说是个基本法,金融业还有自己的特别法。基本法和特别法是什么关系呢?首先,特别法的相关规定不能违背基本法;其次,特别法优先适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适用基本法。”孙宪忠强调。 谈及民法典草案的亮点,受访者都不约而同地用“很多”来形容。 “因为我长期从事金融案件审判工作,所以我认为,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一大亮点。这是我国首次在人大立法层面明确对高利贷行为予以禁止,这对于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表示。 苏衍新表示,“作为一名律师,我欣喜地看到,针对实务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国民事法律体系有了必要的制度跟进与完善。民法典草案亮点可以说很多,从居住权制度的设立、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到婚姻家庭和继承法一些重要法律条款的修订……一个比较明显的感受就是,对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加合理了。” 尹飞认为,居住权这一新的用益物权类型的出现,将为未来金融机构推动“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抓手,也为金融机构解决长期居住需求以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了制度基础。
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再有新动作。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办公室5月27日发布消息称,根据金融委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以下11条金融改革措施。 ----- 速览!11条金融改革措施将于近期推出 1.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2.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 3.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 4.出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 5.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 6.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 7.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 8.发布《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 9.推动信用评级行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评级机构和民营评级机构在我国开展债券信用评级业务,鼓励境内评级机构积极拓宽国际业务。 10.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11.出台《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 ----- “易纲行长日前表示,‘人民银行将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针对性和精准度’,并介绍了五方面具体工作。包括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改进政府性担保机制、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11条措施中的很多内容,都是这五方面具体工作的细化或延伸。”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连平告诉《金融时报》记者,这些举措未来有利于推动《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货币政策要让资金更好地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思路顺利落地。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可以预见,一部分改革措施将于近期落地实施,这有助于提升银行业的稳健性,提升资本市场效率,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稳定运行,从而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 支持和推动小微企业融资 “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向中小微企业,这也成为11条措施中的“重头戏”。连平指出,11条措施中有6条都非常明确地从各个方面支持和推动小微企业融资,使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顺畅、融资成本更低。 实际上,解决好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金融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就业和民生问题。“《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但却对保民生、保就业作出重点部署。‘保障就业和民生,必须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最重要的切入点就在如何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上。”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向《金融时报》记者分析称。 11条措施的第一条即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温彬认为,该办法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等方面,考核更强调精细化与差异化,更科学全面系统,是对系统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机制的探索,有助于强化对银行小微金融业务的约束,激励银行提供差异化服务,从而有力地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谈及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李建军认为,这样一是要确保企业资金可得性的持续性,二是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要有更好的担保和征信机制。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告诉《金融时报》记者,据了解,很多中小微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不仅包括贷款利率,还有担保费、评估费、财务顾问费等非息费用。为降低担保费率,充分发挥风险分担作用,11条措施中就包括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我们判断,除本次提及的担保费之外,未来监管层还可能出台更多措施,解决贷款非息费用过高问题。”王青说。 另外,为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金融委办公室还表示要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该办法显然是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围绕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中小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开出的一剂良方。同时也充分表明,商业汇票不是取消的问题,而是要更好地通过创新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江财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肖小和对《金融时报》记者说,这一措施有利于盘活现有一部分票据承兑和贴现存量,激活释放服务中小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对于推动票据市场发展,进一步通过供应链票据融资及应收账款票据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及中小企业起到重要作用。 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受疫情冲击,当前小微企业正成为实体经济的薄弱环节和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王青认为,11条措施进一步聚集两个关键点:一是“落实尽职免责要求”;二是“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前者解决“不敢贷”问题,后者解决“不能贷”问题。 目前,我国中小银行数量有4000多家,资产总额约占到整个银行体系的1/4,是我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中小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三农”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由于中小银行自身管理能力和经营实力有限,特别是其客户群体有一定特殊性,中小银行资本紧张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在疫情影响下,中小银行受冲击较明显,中小银行也在积极寻求资本补充的渠道。 对此,《政府工作报告》就强调,要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11条措施的第二条也指出,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 从一季度数据看,城商行与农商行的不良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三者分别为2.45%、4.09%和1.91%;同期,资本充足率明显较低,且相比去年年底也有下滑趋势。 兴业宏观分析师陈昊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从2018年开始,监管部门就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此前惠及的机构主要为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随着疫情对银行资产质量冲击的体现,未来中小银行不良暴露压力更大,补充资本的急迫性也有所上升。因此,现在要强调这方面内容。 “未来的方案大致有四种方法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陈昊谈到,一是通过留存收益来内源补充资本;二是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三是通过地方财政以及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甚至国企注资;四是欢迎民营企业和外资机构入股中小银行来补充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银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扩大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银行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的范畴。取消发行人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的要求;将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的要求调整为“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规定”;取消发行人外部信用等级AAA级的要求。 陈昊表示,取消上述限制使得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中小银行发行的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扩充了中小银行这些资本补充工具的投资者范畴,也便利了中小银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的发行。 下一阶段金融业改革开放全景图展开 除小微企业、中小银行等要点外,11条措施还涵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金融消保等领域。 王青表示,资本市场方面,主要是创业板和股转系统改革,即通过推进注册制实施,加快新三板改革,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方式融资。这一方面有助于激活股市融资功能,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控制宏观杠杆率。 “最新发布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前期已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推出的时机成熟。例如,《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等此前都已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了大量意见。”民生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解运亮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在连平看来,11条措施中还有一个要点,就是金融方面的对外开放,涉及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如何更好地便利外国政府等相关机构从事在华债券业务、扩大外资评级机构在中国开展业务等。未来金融对外开放的新的重要领域将会进一步得到拓展。他相信,这些措施的出台会有助于推动新的金融开放能更好地落到实处,也能加快金融行业和金融市场的开放步伐。 另外,11条措施还包括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出台《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等内容,强调规范行业发展,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两会期间就宣布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反应速度快、力度大。既布局全面,直击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又着眼长远,展开了下一阶段金融业改革开放全景图。 “今年上半年即将过去,下半年的各项改革任务更加艰巨。这次集中宣布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涉及商业银行、资本市场、金融工具、金融中介等多方面,既是对中央工作部署的落实,也有助于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在疫情冲击下行稳致远。”解运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