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更新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名单。截至目前,共有3239家机构完成备案,包括91家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型机构,其中30家聚合支付机构为新增。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外包机构备案工作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备案工作是协会组织开展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自律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有助于协会和监管部门完整准确了解收单外包服务市场发展情况。”该负责人强调,“未来,协会将在备案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自律管理,对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予以惩戒,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备案。” 收单外包机构新增1133家完成备案 所谓“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经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接受收单机构委托、承办收单非核心业务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等合法设立的机构。其业务类型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标识张贴、聚合支付服务、特约商户维护、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等。 其中最贴近C端体验的业务是聚合支付服务,是指外包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的融合多个支付渠道并实现一站式对账的技术服务。简而言之,就是将多个第三方支付方式入口聚合为一个,既能满足商户更多需求,也能最大限度地为消费者提供便利。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移动支付逐渐普及的背景下,聚合支付通过对接多个主流支付方式,为商家提供一站式移动收款便利,体验也更好。聚合支付此前未纳入监管,曾出现对商户审核不严、甚至沦为洗钱工具等问题。” 《证券日报》记者对支付清算协会公布的名单梳理后发现,在刚刚公布的已备案机构名单中新增1133家,其中包括30家聚合支付服务机构,美团支付、海科融通、连连支付、易宝支付、深圳银联金融等均位列其中。截至目前,共有3239家机构获得该资质备案,其中包含91家聚合支付机构。 记者获悉,聚合支付机构成功获得备案并非易事。此前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第二批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名单显示,聚合支付机构的备案数量为零增长。2020年11月份,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提交《承诺书》的通知》,提出四大禁止要求。自此之后,聚合支付机构的备案进度才明显加快。 对此,于百程解析称,“聚合支付机构之前的备案进度确实比较缓慢,由此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该领域的审核保持严谨和审慎的态度。”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认为,“从已成功备案的聚合支付机构的业务覆盖面来看,线上、线下服务均有涉及,且大部分机构都是在线下与支付巨头合作成长起来的。” 今年6月底未通过备案或将被市场淘汰 近年来,我国收单市场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充,大部分收单机构通过业务外包模式开展收单业务,但也有部分外包服务机构存在转包、分包、从事套现以及为跨境赌博等商户提供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了收单市场秩序。因此,为了规范管理收单外包市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正式启动备案制。 王蓬博分析称,“聚合支付外包服务行业缺乏统一管理的弊端日渐显露,在线下真实商户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外包服务商的话语权越来越重。此外,伴随套现和洗钱案件多发,对外包服务商的管理更如箭在弦上。” 2020年9月16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在京召开“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上线启动会”(以下简称“启动会”),正式上线系统平台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工作提供系统支持。经审核,银联商务、拉卡拉(行情300773,诊股)等60家企业成为首批通过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的支付机构。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启动会曾明确表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原则上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通过备案系统向协会提出备案申请,并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备案完成比例提高至100%。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收单机构应在确保商户服务延续性的前提下,有序终止合作。 “按照上述计划目标,截至2021年6月30日仍未通过备案的外包机构将被市场淘汰。”于百程分析称,备案是聚合支付行业的必然趋势,备案制可以进一步对企业相关资质和展业行为进行规范,提高行业合规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相关权益。 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记者坦言,“成功备案的名单里既有持证支付机构,也有知名聚合支付服务商,既反映出支付机构拓展业务的积极性,也传递出监管部门‘应管尽管’的支持态度。 王蓬博指出,备案可能会对部分企业的展业带来一定限制,但总体来看,备案对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旧利大于弊。”
进入新的一年,支付行业仍行走在严监管的路上。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1月31日,支付机构共收到10张罚单,罚没金额超过7000万元,其中含一张千万元级罚单。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总体来看,监管方面延续了有错必究的强监管态度。从处罚类型看,反洗钱领域仍是监管重点,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等常见类型处罚。此外,涉及收单和备付金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也是重灾区。” “开年罚”现千万元级罚单 2021年开年,央行就开出一笔千万元级罚单。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在1月12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因涉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12项违法行为收到罚单。 具体来看,国通星驿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条码支付业务风控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未按规定开展收单交易风险监测;存储银行卡敏感信息;未备案先展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决定没收国通星驿违法所得人民币261万元,给予警告,并处671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6971万余元。 另外,时任国通星驿副总经理施绪扬、合规部经理何康、清算部经理林芳、研发中心总经理毛宪彬、市场经营中心总经理谢一鸣对国通星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14万元、14万元、5万元、5万元、7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国通星驿是上市公司新大陆(行情000997,诊股)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拥有央行颁发的全国范围展业《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有效期至2022年6月份。 “对国通星驿的处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处罚具有前置性及精准性。二是监管坚持‘双罚制’原则,国通星驿的相关负责人也均被问责。三是处罚金额巨大,近7000万元罚没金额,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惩罚的力度是非常大的。”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记者总结称:“合规性及反洗钱领域仍然是监管的重点。” 合规仍是支付机构发展底线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21年1月1日至1月31日,央行已对支付机构开出10张罚单,累计罚没金额超过7000万元,除国通星驿被罚没金额达6971万元之外,其他支付机构的罚没金额均较小。 《证券日报》记者在此前的不完全统计中发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央行对支付机构共开出罚单68张,包括1张亿元级罚单、5张千万元级罚单以及多张百万元级罚单,累计罚没金额超3.2亿元。 对于支付机构“开年罚”情况,支付产业网创始人刘刚对《证券日报》记者评价称:“与去年全年处罚情况相比,2021年开年仅一个月,无论是罚单数量还是罚没金额,都不是小数目。从今年公布的罚单额度和频度来看,监管总体仍在保持高压态势。” 对于2021年支付行业重点监管领域,刘刚认为:“反洗钱领域仍是监管重点。”刘刚指出,“在2021年,支付机构一方面需要加强合规意识,另一方面要直面行业变局。近期央行下发《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可以预见,未来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有效遏制支付行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行业乱象。” 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支付条例》)显示,其旨在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相关细则涉及牌照类型重新划分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敏感问题的认定。 中国(上海)自贸区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刘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解析称:“《支付条例》出台后,将会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头部支付机构产生重大影响,预计未来支付宝及微信支付将面临重大调整,市场格局可能会重塑。这对其他支付机构而言,既是机会也是考验,但把握机会的前提一定是守住合规性底线。” 刘刚也强调:“支付机构既要看到行业生存环境的持续改善,也要紧守合规性发展的行业底线,这样才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随着春节临近,春晚必备的红包互动活动也在紧锣密鼓准备中。近日,抖音已官宣成为2021年央视春晚独家红包互动合作伙伴,抖音支付也已在抖音APP内上线,这意味着互联网巨头字节跳动正式进入移动支付市场。 其实,自2020年以来,支付市场迎来不止一位重磅入局者。除字节跳动外,拼多多、携程、快手等互联网巨头在2020年纷纷购入支付牌照,B站也完成了对旗下支付域名的备案。 与此同时,不少前期已经发展壮大的支付机构瞄准资本市场,启动上市计划,银联商务、连连数字、收钱吧等支付市场参与者宣布接受上市辅导,计划在A股上市。 支付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监管政策也在加速补齐。近日,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去年,央行决定建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启动了对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的备案管理。 支付业内人士表示,国家政策对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支持、新型支付技术渗透率进一步提升、支付行业监管完善和竞争秩序优化,都为支付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尤其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土壤,在这背后,需要支付发挥基础设施价值,这无疑也为支付行业自身发展提供了空前机遇,当然,在优化升级过程中也存在不少挑战。 多家机构寻求上市 有利于提升服务能力 “支付是金融的毛细血管,支付行业由于其特殊的行业特点,串接起银行、用户、商户等参与各方。尤其是在我国,非银行支付市场发展较快,是资金和数据集聚地,想象空间巨大,因此被资本市场所青睐。”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从过往的经验看,我国早已有汇付天下、拉卡拉等支付企业步入资本市场,为后来者提供了参考。董希淼表示,随着金融监管态势持续增强,未来支付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支付机构自身经营压力增加,因此,不少机构将目光瞄准资本市场。通过公开上市提升资金实力,也将有利于增强技术研发实力和综合支付服务能力。 从政策层面看,以往支付牌照续展有效期为5年,支付机构上市前投资人会要求回答是否有失去牌照的风险,原因是过去对支付牌照何时能续展、是否能续展等问题没有明确的判断依据,从而可能影响估值和上市。 央行近日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中国人民银行按规定对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分类评级,并根据分类评级结果采取差异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同时,条例设置了比较明确的检查要求和违规处理的具体要求。支付业内人士表示,这些规则投资人都看得见,业务情况可以对照。因此,这部分内容的进一步明晰对支付公司上市形成利好。 数字经济给支付行业带来机遇和挑战 在过去,支付更多出现在商业活动的最末端环节,用于完成交易,也因此被放大了工具属性。易宝支付CEO唐彬表示:“实质上,支付贯穿于商业活动始终,交易的全过程都离不开支付。未来,传统支付作为交易末端环节的价值正在被快速削弱,只有在交易环节中上溯,更加深入地融入产业,才能发挥更大的价值,这将是对支付行业未来的重要挑战。” 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则让这一挑战伴生着重大机遇。唐彬认为,在新发展格局下,支付除做好“血液传输”工作,还可以以“数字化转型助推器”的身份,在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推动产业互联网建设上发挥更大的价值。其本质是通过行业支付解决方案提升产业链支付效能,通过数据赋能帮助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数字化营销为企业寻找交易机会。 董希淼也表示,支付行业作为商户服务的入口,是科技机构提供B端服务最主要的流量来源之一。通过支付入口实现财务管理、营销、数据等众多增值服务的全流程解决方案成为支付机构发展的新增长点。 去年以来,拼多多、快手、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巨头购入支付牌照,也给市场带来了更多想象力。董希淼表示,拼多多、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巨头作为支付新手入局,也将进一步加剧支付行业的竞争。
原标题:中国银联2020年移动支付安全大调查报告 本文转自:互联网金融支付安全联盟 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0年,电子支付板块成为华尔街的香饽饽。进入2021年,电子支付赛道又了一位入局玩家。 据1月7日消息,美国移动支付企业Affirm日前更新招股书,准备近期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Affirm发行区间为34美元到38美元,预计估值达120亿美元。 Affirm成立于2012年,总部位于美国旧金山,是一家主打"预支付"的金融服务公司,被称为美版的"花呗"。 电子支付赛道是一块香饽饽,不光有PayPal、Square这样的垂直巨头前驱者,还有苹果这样的全生态巨无霸玩家。Affirm作为新入局者,与前辈们相比存在哪些差异化优势呢?在这条竞争惨烈的赛道,Affirm又能走多远呢? Affirm和蚂蚁,似兄弟又非兄弟 Affirm创立之初的目标是彻底改变传统的银行业,其创始人认为华尔街的银行家们固守着桀骜的态度,整个银行业愈发死板。成立8年时间,Affirm共完成了七轮融资。 发展到现在,Affirm实现了最初的"宏愿"吗?透过它的招股书,其财务数据或许是一个很好的检验指标。 据Affirm向SEC递交的招股书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Affirm的净收入为2.64亿美元,而到了2020年上半年,其净收入额为5.1亿美元,同比涨幅为93.18%。 而从三季度的同比数据来看,Affirm的净收入涨幅更高。2020年三季度的净收入为1.74亿美元,与2019年三季度净收入为8794.7万美元相比,同比增长幅度达97.73%。 分析Affirm收入的增长,还需回归到业务层面。从招股书披露的数据可以看出,Affirm有五大业务线,其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为两项——商家网络收入和利息收入。 从2019年和2020年的收入数据来看,商家网络收入约占总收入的一半,而利息收入约占据总营收的比重为36%。 商家网络收入实质是Affirm从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这个费用由商家承担。据美股研究社了解,Affirm的合作商家包括宜家、沃尔玛、Adidas等知名品牌,合作商家数量超过4000家,并且数量还在不断上升。 2020年Affirm收入增长背后除了有一定竞争力之外,受疫情因素影响推动商家向在线支付转移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在疫情影响之下,美国实体经济受到较大影响,但线上经济却意外迎来爆发期。不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都在积极向线上消费跟线上服务迁移,其中电商支付的大爆发也带动Affirm合作的商家的线上业务增长。 说到Affirm营收中的手续费,或许对电子支付稍有了解的投资者脑中会浮现出蚂蚁集团的支付宝,在最初发展阶段也是主要靠收取商家手续费"谋生"。随着业务的不断深入跟拓展,蚂蚁集团对于手续费的依赖程度也在下降。 据招股书披露的数据,蚂蚁集团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业务收入占比,从2017年度的过半,下滑至2020年上半年的36%;反之数字金融科技平台收入占比从2017年的44%,上升至2020年上半年的63%。 由此可看出Affirm与蚂蚁集团业务结构的差异,二者之间在主要营收来源上实现了某种程度的"倒挂"。 在美股研究社看来,出现这种情况的一部分原因在于金融借贷业务的利润空间可观。据数据统计,数字金融业务的毛利率超过50%,净利率接近20%,这一比例远大于商家手续服务业务。 在利益的熏染下,为什么Affirm没有将发展重点放在金融借贷业务上呢?美股研究社认为这或许在于两国不同的金融支付市场的差异。 美国传统金融机构(投资理财、保险等)较之国内市场的成熟度更高。而在用户需要资金周转时,种类繁多的传统金融借贷能够满足大部分人群的需求,因而向Affirm借贷资金的用户数量和比例还是较少的。这与国内目前的情况还是存在些许差异。 失"血"虽减少,突破盈利瓶颈或是关键 虽然商家服务收入和利息收入实现了较为不错的涨幅,但至少从目前情况来看,还未能帮助Affirm实现盈利。 据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净亏损1.2亿美元,2020年上半年净亏损额是1.13亿美元。从三季度同比情况看,2019年上半年亏损3080万美元,2020年上半年净亏损1528万美元。 (图源:招股书) 虽仍处于亏损状态,但可幸的是,Affirm亏损的额度正在不断收窄。这种收窄态势未来能否继续持续,将是影响投资者情绪和Affirm上市后市场估值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美股研究社看来,影响Affirm盈利的因素之一是成本,控制成本其实是一把双刃剑。提高利润空间的方式之一是收缩成本,但要实现业务的发展和扩张,成本的投入又是必不可少的。 (图源:招股书) 从招股书数据看,从2019年三季度到2020年三季度,Affirm总营业费用的增长是非常显著的。2019年三季度总营业费用为1.21亿美元,2020年三季度则上升至2.19亿美元,涨幅超过1亿美元。 在各项成本支出中,增幅最大的是销售与市场营销。现阶段,Affirm这部分的投入占比过大或许也是可以理解的。2019年,Affirm的交易销售额占美国电子商务总额的比重仅为1%。为了拉取用户,获取用户所付出的成本是高昂的,尤其是在电子支付领域垄断趋势加剧的背景下。 PayPal在2020第二季度的有效账户数量达到3.46亿,月活跃用户量为3.64亿。而反观Affirm,从招股书数据显示的数据可看出,其与PayPal的差距甚大。 (图源:招股书) 此外,贷款承诺损失也是占比较大的一项成本支出,而对于涉及到信贷业务的电子支付平台而言,这部分的成本支出是必不可少的,而关键在于如何利用技术手段尽可能降低损失。 Affirm为年轻人提供了一种超前消费的方式,随着"Z时代"消费能力的不断增强,也为以Affirm为代表的电子支付平台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而抢占年轻用户对于市场占比并不高的Affirm来说是至关紧要的任务,因而如何在提高盈利能力的同时,掌控好运营成本将是Affirm未来面临的一个挑战。 美国电子支付迎来爆发期,强敌如林下赛道竞争将"血流成河"? 此前,彭博发布美国金融科技与支付行业2021年展望,称这几支股将会极大受益。该行预测Square(SQ.N)的估值为2021年EPS为178倍,较两年期历史平均水平溢价76%,StoneCo(STNE.O)为71倍,溢价75%,得益于强劲的股价增势和2021年EPS预测的下调。Paypal(PYPL.O)(PYPL.O)的市盈率扩张幅度较小,为36%,达到48倍 从美国整体电子支付行业来看,以Square、PayPal、StoneCo为首的电子支付平台们2020年站上了"风口浪尖",此次Affirm的IPO,或许会进一步推动该赛道的竞争程度。 在过去的2020年,美国几大主流电子支付平台的股价均实现了不错的战绩。PayPal的股价涨幅高达112%,Square的股价涨幅达247%,远远领先于大盘的涨幅。 其中,PayPal无疑处于老大地位。截至美股研究社发稿,PayPal市值已经达到2800亿美元。三季度PayPal总营收为54.6亿美元,与上年同期的43.8亿美元相比,同比涨幅达25%;与上一季度的52.6亿美元,环比上涨3.8%。 这些平台股价高涨的背后,是规模和体量仍在不断扩大的全球电子支付行业。据研究,到2025年,全球数字支付市场预计将以每年24%的速度增长,达到12.4万亿美元。行业整体的增长为这些平台玩家的发展提供了最底层的保障。 而除了整体行业的扩张,美股研究社认为反垄断调查也为这些电子支付平台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时机。 在FAANG中,苹果拥有自身的电子支付生态系统Apple pay,此前也曾与高盛推出联名电子信用卡,苹果有做支付业务的野心,更重要的是也有其强大的实力。这对于Affirm这类中小玩家是一个强劲的威胁。 但反垄断调查的进行至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Apple pay的扩张道路,而这对于PayPal、Square和即将上市的Affirm,或许是一剂福音。 值得注意的是,在Affirm的股东名单中,Shopify持有8.6%股权。作为电商平台的Shopify入股电子支付平台Affirm,背后的意图不可谓不明确,"电子支付+电商"的结合,能形成一个商业闭环,将利润实现最大化。 2020年2月,Affirm CEO同时也是PayPal创始人之一的Max Levchin接受CNBC专访时表示,数字货币的兴起将进一步代替现金交易,数字支付也将得到进一步发展,这是值得期待的趋势。 Affirm搭载着数字支付的东风来到了纽交所,但在前有豺狼、后有虎豹的市场竞争格局中,比上市更为重要的是如何站稳脚跟,尤其是在市占率仅为1%的严峻背景下。对于Affirm后续的进展,美股研究社也将会持续关注。
1月20日,人民银行网站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发布后,支付行业高度关注,不少机构加紧展开研究讨论。 此前,2010年6月,人民银行制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以下简称“2号令”),奠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基础。业内表示,此次2号令升格为《条例》,受到支付行业的欢迎。 人民银行方面表示,为适应市场发展、对外开放和强化监管需要,迫切需要加快推动出台《条例》,提升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进一步规范支付机构合规经营,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条例的亮点是,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类,并首次提出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 支付业务再定义 更加符合支付发展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条例》按照资金和信息两个维度,根据是否开立账户(提供预付价值)、是否具备存款类机构特征,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类,以适应技术和业务创新需要。 按照此前规则,第三方支付业务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其中网络支付又分为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这实际上涵盖了支付工具、渠道、模式等不同视角,在现实中,网络支付与线上收单业务边界变得模糊;网络支付不同类型自身也变得不清晰。这次《条例》的规定符合技术与业务的发展趋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是支付行业的两个本质业务。杨涛进一步提出,以账户作为业务模式甄别的核心要素,更符合零售支付内在特征。 “更具有价值的影响是,可能自上而下地推动非银支付市场的信息统计更准确、产业链更清晰、业务模式更透明,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市场份额、结构分析,也有利于重新梳理我国这样全球少有的‘零售支付复杂生态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杨涛说。 明确标准 首提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 《条例》最引人关注的是强化了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了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杨涛认为,就反垄断监管措施来看,《条例》主要是确定了市场支配地位的衡量指标,为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专业基础,填补监管空白。 以各界最为关注的支付宝、财付通两大支付巨头的市场份额来看,艾瑞咨询发布的2020年二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数据显示,支付宝达55.6%,高居第一;财付通占38.8%,位居第二,两者合计占据90%以上的市场份额。 根据《条例》对于市场支配地位情形的认定标准,如果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人民银行可以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非银行支付机构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上述标准提到的“全国电子支付市场”,涵盖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等,这个“分母”非常大,目前任意一家支付巨头中的市场份额都远没有达到电子支付市场的二分之一。 杨涛表示,从现有衡量方式看,不会实质性地引发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不过可能会引发关注和预警。 根据《条例》,对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来说,如果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商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其采取约谈等措施进行预警。 “这也表明了在推动支付反垄断有规可依、形成震慑作用的同时,更多还是回归常态化的监管逻辑。”杨涛说。 同一实控人 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支付机构 2010年,人民银行制定了2号令,之后于2011年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累计发牌272张。近三年,新牌发放基本停滞。 此次《条例》再次明确了支付牌照的申请条件,包括股东、内控、反洗钱、资本实力等各方面具体条件。“但这并不代表明确了牌照发放将提速。”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申请条件的规定进一步清晰,但将来的牌照申请仍然不是很容易,预计未来监管还会出台牌照申请指引等规定。 在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条件部分,《条例》作出一系列规定并提出了审慎性条件,例如,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结合去年京东数科拟收购快钱支付牌照一事,业内人士认为,在京东已拥有支付机构网银在线的情况下,按照条例,将无法收购第二张支付牌照。 此外,《条例》明确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对支付信息服务机构进行备案管理。支付信息服务机构,是指为用户提供其所持有的一个或者多个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信息查询服务或者电子支付指令信息转接服务的机构。 业内专家认为,支付信息服务机构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服务用户管理和查询信用卡账单的平台,例如51信用卡;一类是聚合支付服务商,例如收钱吧。在此之前,第一类支付信息服务机构处于“监管真空”状态,第二类机构即聚合支付服务商已经作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被纳入了支付协会的备案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支付服务市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 防范支付领域金融风险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重要一环。记者了解到,2010年6月,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奠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基础。但近年来,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创新层出不穷,风险复杂多变,机构退出和处置面临新的要求。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以下简称“起草说明”)指出,总体看,为适应市场发展、对外开放和强化监管需要,迫切需要加快推动出台《条例》,提升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进一步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经营行为,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条例》法律层级更高,威慑力更强,将更好地规范支付清算市场。”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出台后,支付归支付,清算归清算,服务归服务,产品创新有序推进,竞争环境更加公平,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支付业务的需要。 确定支付业务新的分类方式 起草说明指出,《条例》遵循公平竞争、实质重于形式、普惠金融的核心监管原则,按照业务实质确定支付业务新的分类方式。即按照资金和信息两个维度,根据是否开立账户(提供预付价值)、是否具备存款类机构特征,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类,以适应技术和业务创新需要,有效防止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 与此同时,根据起草说明,《条例》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对非银行支付机构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强化公司治理要求,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监管。同时,通过正面清单加负面清单方式,明确成为非银行支付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的条件及禁止情形,加强对股东资质、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的监管。 此外,在资本实力要求方面,《条例》设置了准入“门槛”:非银行支付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银行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分别确定从事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注册资本与业务规模的比例要求。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中有关“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的相关措施备受市场关注。起草说明中指出,《条例》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丰富监管手段。具体来看,在市场支配地位预警措施方面,《条例》明确,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两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二分之一;三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五分之三。只要涉及上述情形之一,人民银行可以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其采取约谈等措施进行预警。 在市场支配地位情形认定方面,《条例》明确,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两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三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只要涉及上述情形之一,人民银行可以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非银行支付机构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非银行支付机构利用支付垄断地位可以对商户、消费者的经营和消费施加影响,就可能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市场垄断不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本次《条例》修订强化反垄断监管,并对市场垄断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监管可操作性明显提升。 此外,《条例》要求,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董希淼认为,这有助于防范资本在支付服务市场无序扩张。 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条例》明确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律责任。明确提出,要以做好支付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规活动、整治金融乱象为主旨,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退出情形,加大对非银行支付机构违规行为和违规人员的处罚力度;明确对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参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加大对持牌机构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提供支付业务渠道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审慎监管措施方面,《条例》提出,非银行支付机构累计亏损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自获许可之日起,未实质开展部分或者全部支付业务,或已获许可的部分或者全部支付业务连续停止2年以上;连续2个年度分类评级结果为最低等级;存在对支付服务市场稳定运行具有较大不利影响的情形。有上述情形之一,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暂停其部分或者全部支付业务直至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 记者注意到,此次《条例》也设置了合理过渡期。《条例》施行前已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在《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达到《条例》规定的条件。逾期仍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由人民银行根据审慎监管原则暂停其业务;拒不停止业务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由人民银行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