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空挂户”是北京二手房市场上长期存在的一个交易难点,居民搬迁后户口却留在原住址,导致的房价贬值和一系列房屋纠纷等问题,将得到根本性解决。2020年12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提出在北京全局户籍派出所推动设立“公共户”,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公共户”落户。有分析指出,该项政策的出台将大大改变北京二手房市场上长期存在的“空挂户”问题,有利于二手房市场秩序的建立,可以避免多种矛盾和纠纷。“空挂户”问题将得到实质性解决所谓“空挂户”,指的是商品房发生产权变更后,居民搬迁,户口却留在原住处的现象。有的购房者花巨资购入房产,却遇到原房主迟迟不迁出户口的问题,形成“空挂户”,在房屋再次转让时,房价会远低于市场价,且较难出手,购房者只能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房屋贬值损失,这也是北京二手房市场上长期存在的一个交易难点。北京市新提出的“公共户”相关文件将大大改变一直以来的“空挂户”难题。为了推动户籍管理工作理念和机制创新,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北京市内迁移条件的北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9日。文件规定,户口被登记人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共户”落户,全市每一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设立一个“公共户”,主要包括以下六种情形。第一,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第二,因婚姻变化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第三,因从原单位离职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第四,因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发生变更,现权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原户内人员拒不迁出或无法通知,且其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第五,新生儿的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公共户”内或其中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人员的,可在“公共户”内为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第六,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市内迁移的。文件中第一和第四种情况的规定,将从根本上解决“空挂户”造成的二手房交易难题。在推行效果方面,该项政策还具有强制措施的特性。上述文件的起草说明指出,根据“公共户”临时代管户口的特性,实行“双向强制迁移”的管理措施。一方面,公安户籍派出所以年度为单位对“公共户”进行清理,对具备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户内人员动员其迁出,对拒不配合的,依据当事人承诺,实行强制迁移。另一方面,对于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房屋权利人强烈要求原户内人员迁出,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可根据房屋权利人申请,直接将其户口迁至“公共户”。业内:利好二手房交易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购房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这种问题,二手房里面带着户口,原房主拒不迁走,新户主只能把自己的户口再落在里面,造成两家落户到一个房产上的情况。这样就有着多方面的隐患,最大的问题在于房屋价值的缩水,这个房子很有可能比市场价便宜几十万。如果二手房交易后,房屋产权发生变更,可以强制原房主迁走户口,从而保护交易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对于二手房市场是一大利好消息。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确实有很多家庭存在困难,在出售房屋后没有新的地方迁入,“公共户”的设立可以解决很多实际问题。因为中国的很多公共资源都和房产相挂钩,比如教育资源,“公共户”设立后有利于解决学位占用的问题。总体来看,新的政策有利于二手房市场秩序的建立,避免各种纠纷。实际上,在北京市出台上述户口管理文件之前,已有多个城市出台了类似政策,2011年,上海市公安局就发布了《关于常住户口“公共户”设立与日常管理工作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或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变化、家庭矛盾等原因须将户口迁出,而在上海市确无处落户的,经批准可以迁入“公共户”。山东济南、江苏等地也有类似规定。卢文曦表示,上海也有相似的规定,为的是避免在交易过程中的纠纷,在买二手房时,双方一定要在户口迁移方面做出必要的约束,明确户口什么时候迁出,规定迁出后再付最后的尾款等等。“其实‘空挂户’还有一个隐患涉及到拆迁款”,卢文曦分析,很多地方的拆迁政策同户籍相关,规定每户的每个人可以分多少拆迁款,如果拆迁时房子还有原户主的户口,就会产生巨大的利益纠葛,新文件的提出将避免很多房屋纠纷。
12月21日晚间,上柴股份发布公告称,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依投”)、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依红”)及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菲红”)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等,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公告显示,当日上柴股份分别与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签署了关于本次交易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约定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汽集团持有的上依投50%股权;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汽集团持有的上依红56.96%股权、购买重庆机电持有的上依红34%股权,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依投持有的上依红9.04%股权;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重庆机电持有的上菲红10%股权。 上柴股份表示,截至目前,本次重组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协商论证中。本次重组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没能进入精选层首批企业名单的万通液压,成了第二批精选层发行、挂牌交易企业的“排头兵”。该公司在精选层挂牌首日表现不俗,大涨18%,成交额为7546万元。随后归于平静。但随着11月27日转板上市细则出台,公司股价大涨,尽管后来股价有所回落,但交易依旧活跃。 一位北京新三板机构人士分析,在转板预期之下,精选层第二批股票可能被当成低流通盘的次新股爆炒了。这个模式一旦形成,以后发行价较低、流通盘小、有转板预期的精选层股票,都可能被炒。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全国股转公司已上线新一代交易监察系统,将对异常交易进行严格监控,严打违规行为。 交易异常波动 开市交易127天后,精选层迎首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万通液压12月1日公告称,公司股票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0.2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 公司声称“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但上述公告披露次日,万通液压再涨7.92%,收报15.54元/股,盘中一度摸高至15.56元/股。 股价大涨与转板上市细则出台直接相关。11月27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转板上市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具体实施路径已经明确,标志着转板上市工作即将步入实际操作阶段。对照细则,市场对万通液压未来成功转板抱有较大预期。 受上述消息刺激,包括万通液压在内的多只有转板预期的精选层股票在接下来的数个交易日内表现强势,但万通液压无疑是“最靓的仔”。具体来看,万通液压11月30日、12月1日、12月2日分别涨16.15%、29.15%和7.92%,而这3个交易日的单日涨幅均领跑精选层。这期间,万通液压的成交额较之前大幅提升,对应前述3个交易日的成交额介于2000万元-3000万元之间,累计7907万元。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万通液压精选层挂牌次日到11月27日,14个交易日的日均成交额为703万元,累计成交额达9842万元。 万通液压股价12月3日开始回落,截至12月8日收盘,累计下跌15.38%、累计成交4303万元。考虑到精选层不少个股“破发”,而万通液压精选层挂牌至今较发行价(8元/股)仍有60%以上的涨幅,这对参与“打新”并持有至今的投资者来说也算是可观的收益了。 流通盘较小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对于近来万通液压在二级市场的表现,一些投资者认为可能与游资、机构的炒作有关。“资金来炒精选层也正常,因为很多精选层股票流通市值就一两个亿,很容易炒起来。”一位机构人士表示,但大机构很难操作,随便买点卖点,涨跌较明显。 银泰证券股转系统业务部总经理张可亮认为,精选层这波行情的启动,肯定不是散户带来的,而是有机构资金进来。“应该是有一些先知先觉的基金在大举买入。”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在已挂牌的37只精选层股票中,有9只股票的可流通股份比例低于25%,分别是森萱医药(16.84%)、万通液压(18.84%)、同享科技(21.14%)、艾融软件(21.19%)、颖泰生物(22.72%)、泰祥股份(23.25%)、三友科技(23.26%)、德众股份(23.93%)和贝特瑞(24.58%)。 就上述9只股票而言,游资的选择也不多。森萱医药、颖泰生物、贝特瑞这三家公司均为A股公司子公司,需要满足分拆上市的条件,可暂不考虑。同时,转板上市需要满足多个通行标准,去科创板应当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科创板定位,而创业板对行业设有负面清单。 此外,鉴于首批精选层企业挂牌后出现股价“破发”等情形,包括万通液压在内的5家精选层企业在发行时都采用了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如果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格,主承销商将及时使用超额配售股票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此举有利于稳定股价。 监控异常交易 从境内外经验看,新股交易初期股价波动较大是正常现象,是市场博弈的结果。但精选层开市后,不排除个别股票出现持续、大幅上涨的可能性。这种现象既可能由投资者非理性交易的群体行为引起,也可能是个别投资者的异常交易甚至操纵市场行为。 据了解,在交易监管安排上,全国股转公司将从两个方面化解风险。一是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减少信息不对称。如对于连续多日的价格波动,设置异常波动情形,并配套信息披露和交易公开信息。挂牌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异常波动公告,对是否存在应披未披重大信息、期间特殊主体交易情况等进行说明,向市场提示风险。如果挂牌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无法披露,应当申请停牌。 二是加强交易行为监控,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精选层股票交易中,若存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规定的虚假申报、拉抬打压、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或互为对手方交易等异常交易行为的,全国股转公司将予以重点监控。全国股转公司将充分发挥交易监管与公司监管联动优势,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防范信息型市场操纵和概念股炒作。对于涉嫌市场操纵等严重违法违规的,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快查快办,形成威慑。 值得一提的是,精选层股票交易制度与基础层、创新层交易制度差异较大,个别制度安排同沪深主板及科创板也有不同。如成交首日除外,精选层股票全时段实施价格涨跌幅限制,限制范围是前收盘价的上下30%,而A股除科创板和创业板采取20%的涨跌幅限制外,其余均为10%。 全国股转公司已上线新一代交易监察系统。该系统针对精选层增设了专门的监察预警指标,全面覆盖虚假申报、拉抬打压、对倒对敲、封涨跌停等异常交易行为类型。
本文首发于12月18日英国金融时报FT中文网,并发表于财新,新浪和其他区块链媒体专栏 最近比特币价格飙升到23000美元历史新高, 再次成为焦点,一时风光无限。而作为比特币价格发现的重要环节,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却暗流涌动。尤其是中国加密数字货币行业,最近风雨飘摇,重大负面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 很多国内的交易者发现银行卡被冻结,并收到各地经侦协助调查的电话。国内三大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中的两家OKex和火币,相继传出创始人和高管被公安带走协助调查的消息,导致其中一家无法提币。这一连串的重大事件,搅得整个行业人心惶惶,尤其是漩涡中心的交易所,再次走到关键的十字路口。面临重大决策的不仅仅是交易所,还有监管机构。因为摆在监管机构面前的,是一个悬而未决多年,到现在不得不回答的终极难题:中国的数字货币交易所,到底该如何监管? 由于看问题的出发点和角度不同,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往往意见相左,这时候就需要参考一些中立和客观的第三方观点。笔者作为独立财经评论员和数字货币研究者,借此机会提供笔者多年对行业监管的研究和思考, 希望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尽自己一份微薄之力。 数字货币交易所是伴随着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发展起来的交易场所,早期只是为加密货币持有者提供交易撮合服务的机构,此后随着加密货币市场在全球范围内扩张,最终形成了专门的交易所,服务范围从加密货币扩展到数字资产,提供除撮合交易外的合约、期货、场外交易等各种衍生交易。 如今的交易所,不仅仅承担狭义交易所功能,即提供交易流通和价格发现这两大功能,还提供了类似银行,券商,清算和结算等一系列的金融服务。可以说,交易所在加密数字货币行业中的地位,就好比超级巨无霸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在传统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虽然不是“大到不能倒”,但是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对整个行业产生巨大且深远的影响。 总的来说,交易所一方面促进了整个区块链行业的蓬勃发展,另一方面,却因为毫无边界的过渡野蛮生长而触犯了一些红线。而对交易所监管,并不是要赶尽杀绝,彻底根除,而是要扬长避短,规范其有序健康发展。这应该是各界的共识,也是监管的初衷和底线。 监管的焦点 要做好有效监管的第一步,就是要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也就是弄清楚,管谁,管什么。 交易所种类多样,体系纷繁复杂,有国内的国外的,有分现货和期货交易,有法币和数字货币交易,有币币之间的交易,还有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是胡子眉毛一把抓,还是挑重点有效监管呢? 其实在中国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2017年9月4日,9部委联合发布“9.4禁令”,禁止发行数字代币,禁止代币公开交易。随后国内的各大交易所纷纷开始出海征途。有的交易所是全方位国际化,不仅把公司注册地转到海外,连技术、运营和市场全部以海外为重点。有的交易所,仅把公司注册到海外,技术还在国内,运营和市场虽然海外也有,但是以国内为主。行业戏称后者属于“精神已经出海,肉身还在国内”的交易所,这类才是监管的主要对象。 其次,场内集中交易和场外交易哪个是监管重点?这个问题涉及到监管的有效边界问题。在对虚拟数字货币监管方面,监管的有效边界应止于法币,而不宜过渡延展到数字货币。有以下4个主要原因: 第一,监管身份特殊,不应该在数字代币世界选边站。数字代币世界有几万个币种,高度流动的主流币就有十几种,比如大家熟悉的比特币,以太坊,泰达币,瑞波和还在筹备中的Libra等。监管支持哪种币,或者禁止哪种币,都是一种表态,都不符合监管者的超然中立的身份。 第二,币种对问题的实质没有任何影响。比如最近政策严打利用虚拟数字货币逃汇的违法活动。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不会因为它是用比特币,以太坊还是用泰达币,而产生任何不同。本质上,这些币都是同一类的工具。就跟在加密数字货币之前,逃汇用的美元还是欧元,没有本质区别。 第三,即使监管越界去打压一个币种,也不会产生任何效果。加密数字货币是建立在区块链技术基础上,具有去中心化,无国界,匿名难以追踪的特点。全世界各国政府,至今没有一个有效的打压一个币种的成功经验。比如比特币这样纯粹分布式没有任何中心的虚拟数字货币,任何针对比特币的监管举措,就像对空气挥拳头一样,毫无着力点。加密数字货币世界的美元之称的泰达币,它有发起组织实体,不像比特币那样纯粹无中心化,即便美国政府对它恨之入骨的,却也力不从心无可奈何。因为,市场上有数十种类似的流行的美元稳定币。现在创建一个币种已经简单到任何一个人10分钟都能学会,任何一个稳定币倒下,就会有众多稳定币站起来。所以监管单一币种是世界性难题,至今仍然无解。 第四,法币是监管最强大的武器。在法币领域就和加密数字货币截然相反,我们有成熟的金融体系,完善的用户识别机制(KYC)和反洗钱机制(AML)的规章制度。只要守住法币这条边界,在加密数字货币通往法币的关口严防死守,加密数字货币再怎么翻腾,也只限制在少数人群中,不会影响到广大社会大众的福祉。以法币为主要监管抓手,这是目前全球监管的通用手段。 既然监管的有效边界是法币,那关于监管重点是场内集中交易和场外交易的答案跃然纸上。只要涉及法币,都是监管重点。现阶段由于“9.4“禁令,国内的场内集中交易已经杜绝法币,只有币币交易的存在,且部分数据已经在监管控制范围内,因此场内集中交易已经不是监管重点。 而场外涉及法币的交易又分:个人零散分布式场外交易和集中有组织的场外交易。个人零散分布式场外交易是很难监管的,所谓“法不及众”,即大众人数多而且分散,因此法令很难监测和执行。比如笔者和好友吃饭谈及比特币,好友好奇想试试便跟我买了一些以前挖矿出来的比特币,只要他给我转账的钱是合法干净的,这种交易是无法监管也很难禁止的。 所以归根结底,目前监管的焦点,集中在对注册海外但业务主要在国内的交易所的场外交易服务上。 场外的交易如何管 目前出事的两大交易所,都有集中的场外交易服务,而出事的原因,据猜测都是因为场外交易服务涉嫌协助洗钱逃汇的违法行为。那针对注册海外但业务主要在国内的交易所的场外交易服务,到底如何管? 有一种方法简单直接,即全面禁止场外交易服务。不可否认,很多违法犯罪行为都通过加密数字货币的集中场外交易进行非法转移赃款和逃汇,但是这种一刀切的办法表面上看似解决问题,其实不然。因为 第一,用户可以选择海外交易所的场外交易服务。数字货币全球化的趋势和跨越国境的特点,使得一刀切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大众购买数字货币的需求,哪怕是暂时将数字货币交易所驱逐出国内,数字货币持有者还是会通过其他渠道到海外交易所购买数字货币,这样反而造成资金外流,不利于金融稳定。而海外交易所对监管来说,已经超出管辖范围,鞭长莫及。 其次,随着区块链的发展进步,去中心化交易所 Decentralized Exchange (DEX)已经逐渐发展成熟,交易所没有中心节点,每个人都是交易所的节点。如果全面禁止集中场外交易,用户大可选择用DEX。失去集中场外交易服务,其实对监管也是一大损失,因为目前现实看,正是因为国内的交易所集中的场外交易服务,才能协助有关部门追查非法洗钱和逃汇。如果用户都用海外交易所或者去中心化交易所,那未来监管如何打击非法交易呢?有人说,加密虚拟数字货币是中性的,就像一把枪。那既然匪徒能拿枪犯罪,那执法人员也能拿枪维护社会秩序。一刀切全面禁止场外交易服务,就有点像全面禁枪,对执法人员也是一种损失。 在枪支问题上,国际通行惯例是加强枪支管制,依法持枪,让枪支成为保护民众安全而不是危害社会的武器。同样的,对待场外交易服务,最佳的监管是把场外交易纳入监管,依法规范化和牌照化,原则上宜疏不宜堵。 国外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美国通过听证会,对不同加密货币进行分类管理。比特币被定性为服务类商品,可参照服务类商品的监管办法进行监管,交易比特币相对容易。而以太坊则被定义为证券类服务,因为涉及到代币发行,需要纳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监管范围。而对于交易所,各州规定交易所需要注册成为货币交换机构,需要在各州申请(Money Transimitting License MTL), 同时要在美国联邦防止金融犯罪机构FinCen注册,符合一系列的反洗钱和反恐要求。美国类似银监会的机构,叫OCC (Office of Currency Control), 出台专门的牌照,给包括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在内的所有金融科技公司,在全美范围类开展业务铺平了道路。日本则是直接给交易所发专门的牌照,具体规定交易所的各项运作。而新加坡则采用渐进的方式, 充分利用了“监管沙盒”的优势。韩国更多是利用行业协会协同监管。 中国交易所路在何方? 中国交易所未来之路在哪里?在于合规化。真正实现的难处不在于方法和方式,因为方法很多种,各国的探索的经验也可以参考。真正的难处在于中国交易所身份的认定。由于加密数字货币是新生事物,我们现有的监管体系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去监管,更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所以一出台任何跟加密数字货币有关的规定,都是各大部委联合出品,可见其身份归属的难以认定。 监管体系有一句口头禅:谁家的孩子谁认领,即按照实际业务功能区分监管职责。可是现在的交易所,就是没爹没娘无人认领。交易所现在不仅没爹娘还还没登记户口,办什么事都到处碰壁,困难重重,因此也容易触碰法律法规红线,让行业的领袖都岌岌可危。 中国的交易所多年来一直渴望获得监管的认可,求监管求转正的心情跃然纸上, 可惜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很好的解决。 其实交易所的归属问题并不复杂,其功能目前主要两大块:场外交易涉及支付业务 ,场内集中交易涉及交易所业务,按照传统金融体系职责,前者属央行管,后者属证监会管。可以把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按照金控集团管理方式管理,一个公司多个部门监管。如果这种方式不合适,那可以让交易所一分为二,每个单独公司接受直属部门管。 纳入监管的好处显而易见,除了规范市场,打击犯罪外,还能把注册在海外的财富回流在国内,增加税收,创造就业。 其实根本问题,还是回到根源上,到底中国的加密数字货币行业该如何被定位?是一无是处全盘否定,还是可圈可点尚可扬长避短多加引导?这个问题回答清楚了,就很容易解决交易所问题,那如何监管自然迎刃而解。 中国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引领全球已经超过5年,如何监管始终是决定交易所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却一直悬而未决,如今后果凸显,终究是到做出选择的时候了。
12月21日,中概股500彩票网宣布与好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好运信息”)就增发和出售新的ClassA普通股事宜达成最终的股份认购协议(下称“协议”)。 根据协议,好运信息将认购约8557.3万股新发行的ClassA普通股,总购买价约为2300万美元,将以美元现金或其他加密数字货币,包括比特币支付,最终将在一个月内由公司决定。每股购买价约合0.269美元(注:美股1ADR合普通股10股,即2.69元/ADR),价格为上周五的收盘价2.69美元。 好运信息已经同意通过本次交易购买的所有股票在交易完成后有180天的约定锁定期,预计交易的完成会在2021年2月20日之前。预计交易的完成将取决于通常的交易完成条件的达成。 资料显示,好运信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文新,也是500彩票网创始人,目前持有500彩票网少于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好运信息将持有公司发行普通股的16.6%。 此外,公司还发布了新的人事任命。鉴于500彩票网关联公司乐透互娱有限公司的成功经验,董事会向公司建议向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行业做一下探索。董事会任命杨险峰出任公司首席执行官,余波出任公司首席运营官,任命于2020年12月21日生效。 杨险峰的个人资料显示,其在加密数字虚拟货币行业积累了丰厚经验,目前负责香港乐透互娱有限公司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中心业务,此外,其还担任四川省长河水电消纳区块链大数据产业园董事长,2018年至2020年在500彩票网出任高级副总裁。
中国经济编者按:近期,铁矿石期货价格出现持续上涨,12月4日,铁矿石期货主力合约I2101最高已触及993元/吨,创出历史新高。从11月初最低772.5元/吨计算,该主力合约一个月来最大涨幅近29%,而对比今年4月初最低511元/吨的价格,年内最大涨幅已超过94%。 对此,中钢协副会长表示,近期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超出了行业预期,使得行业运行风险进一步加大,不利于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且存在偏离供需基本面,贸易商招标异常助推指数上涨、期货市场临近交割月多头逼仓等人为制造市场紧张行为。大商所也接连发布《市场风险提示函》、实施交易限额等措施。大商所还表示,按照落实“零容忍”要求,已针对铁矿石等品种启动“五位一体”监管协作机制,以发挥监管合力,严格排查市场交易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铁矿石期货价格疯涨 大商所严查 据证券时报报道,12月4日,铁矿石期货主力合约I2101最高已触及993元/吨,创出历史新高。从11月初最低772.5元/吨计算,该主力合约一个月来最大涨幅近29%,而对比今年4月初最低511元/吨的价格,年内最大涨幅已超过94%。 除期货价格外,根据Fastmarkets MB的数据,上周五进口到中国北方含铁量62%的铁矿石以每吨145.01美元的价格成交,较上周四上涨5.8%。这是自2013年3月以来铁矿石价格的最高水平,同时使今年的铁矿石价格涨幅扩大到57%。从巴西进口的含铁量65%的铁矿石上周五的价格跃升至每吨157美元。而上个月,这两种铁矿石的价格都上涨了20%以上。 金联创数据也显示,12月2日,进口矿指数再创新高,报136.76美元/吨,较上月初的117.96美元/吨上涨18.8美元,涨幅达15.94%,创近7年以来新高。 12月4日,大商所针对铁矿石期货发布《市场风险提示函》,提醒各会员单位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客户理性合规参与期货交易。并宣布对铁矿石期货I2105合约实施交易限额,自2020年12月7日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铁矿石期货I2105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0手。此外,大商所还对铁矿石交割仓库出库费用的最高限价进行了下调。大商所还表示,按照落实“零容忍”要求,已针对铁矿石等品种启动“五位一体”监管协作机制,以发挥监管合力,严格排查市场交易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此外,铁矿石价格的大幅上涨,也引发下游钢铁企业强烈关注。 12月6日,中钢协副会长骆铁军更是直言,近期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超出了行业预期,使得行业运行风险进一步加大,不利于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从中钢协掌握的情况来看,近期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偏离供需基本面,存在贸易商招标异常助推指数上涨、期货市场临近交割月多头逼仓等人为制造市场紧张行为,呼吁相关监管部门尽快介入。 机构认为目前铁矿石处于高位 应谨慎为主 据第一财经报道,此前,大商所已经多次出台措施警示交易,12月3日,大商所发布《关于对铁矿石期货I2105合约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自2020年12月7日交易时(即12月4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铁矿石期货I2105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0手。 当日,大连商品交易所还发布《关于调整铁矿石出库费用最高限价的通知》,自2021年6月15日起,调整铁矿石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出库费用最高限价。其中,汽车、火车出库费用最高限价调整至8元/吨,船舶出库费用最高限价调整至12元/吨(不含港建和港务费)。 永安期货最新研报认为,源于近期供应压力有所缓解,而需求端刚性较为稳定,在钢厂年底面临补库的情况下,港口库存累库动能不足,铁矿石基本面不断改善,驱动价格强势上行。目前钢厂利润处于恢复性的上涨阶段,基本上是年内较高水平,钢厂生产积极性比较强。虽然螺纹钢利润较前期有所回落,但仍位于年内高位,后续钢厂生产积极性依然能够维持,带动铁矿石需求。市场对于明年一季度的铁矿和钢材市场都持看涨心态,叠加今年疫情后政府的刺激政策和内外部经济形势好转复苏,需求恢复,铁矿石料将易涨难跌,短期内并不会有明显的价格调转趋势。 不过,在当前季节性因素及全球疫情发展情势下,终端需求预期仍存较大不确定性,而且目前市场还存在着一定的恐高情绪,前期多头获利盘也有释放盈利的需要,外加境外疫情走势和宏观环境能否按期好转尚难定论,所以在目前铁矿石高位情况下,建议应谨慎为主,不易过分追涨。近月重点关注基差,远月关注全球经济和生产需求恢复情况,尤其是接下来钢材价格的走势对铁矿价格有很大影响。
12月16日,中集集团与旗下港股上市公司中集安瑞科(股票代码:03899.HK)联合发布公告,宣布正考虑将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安瑞环科”)通过A股独立上市的可行性。 中集安瑞环科为中集安瑞科持股90%的子公司。中集安瑞环科连同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标准罐式集装箱、特种罐式集装箱及多式联运散装货物(主要为液态、气态及粉末状化学品)的设备以及环保设备的制造和销售。 中集及中集安瑞科已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共同向香港联交所提交申请书,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同意其分拆申请。 据公告内容,该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中集股东大会(如适用)及中集安瑞科股东大会(如适用)的批准等,且须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倘若该交易获批准并顺利进行,预期于交易完成后,中集及中集安瑞科对中集安瑞环科的股权将被摊薄,但中集安瑞环科的业绩将继续分别在中集及中集安瑞科各自的财务报表中合并入账。 中集集团总裁兼执行董事、中集安瑞科董事长兼执行董事高翔先生表示,中集安瑞环科作为全球化工产品罐式储运关键设备的龙头企业,该交易有助于藉助资本市场的资源拓展战略布局,扩大业务规模,同时也将增加其营运和财务的透明度,方便投资者评估其业务发展前景和潜力,吸引更多的潜在投资者。 对于该交易完成后的发展前景,高翔认为,中集安瑞环科未来成功登陆A股后,中集及中集安瑞科能够更好地利用内地和香港两大资本市场的丰富资源,为公司整体的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中集及中集安瑞科将有更为充裕的资金,支持并聚焦发展公司的核心业务,为股东争取更丰厚的回报,也将有利于公司价值的长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