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0〕189号)显示,经查,2018年12月19日,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莱士”,002252.SZ,组织机构代码60724195-1)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科瑞天诚”)所持149412.9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上海莱士控股股东RAASChinaLimited(简称“莱士中国”)所持150557.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 此次被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莱士中国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其后,科瑞天诚、莱士中国所持上海莱士股票又陆续被多家司法机关轮候冻结。上海莱士于2018年12月20日知悉上述控股股东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被冻结事项后,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海莱士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上海莱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0〕185号)显示,陈杰作为上海莱士董事长兼总经理,对上海莱士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负有责任。陈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陈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0〕188号)显示,刘峥作为上海莱士董事会秘书,对上海莱士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负有责任。刘峥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刘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0〕186号)显示,科瑞天诚未配合上海莱士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科瑞天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0〕187号)显示,莱士中国未配合上海莱士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莱士中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莱士官网显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2008年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252),是亚洲知名的血液制品企业。打造了涵盖血液制品人血蛋白、人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三类别的11项产品,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人凝血因子VIII、冻干人凝血酶、人纤维蛋白原、外用冻干人纤维蛋白粘合剂。上海莱士已在近20个国家注册,是国内少数能够出口血液制品的生产企业。截止目前,上海莱士在全国含在建的共有41家血浆站,血浆年生产能力达900吨,已累计销售各类血液制品超过3000万瓶。 截至2020年9月30日,Grifols,S.A.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6.20%;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21.30%;RAASCHINALIMITED(莱士中国)为第三大股东,持股15.01%。 陈杰2016年4月6日至今担任上海莱士总经理、董事长及公司董事。刘峥2007年4月6日起担任上海莱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一)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二)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制定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二)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三)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当披露的信息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交易异常情况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上市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配合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公告。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上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责令改正; (二)监管谈话; (三)出具警示函; (四)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六)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2018年12月19日,你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0724195-1)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科瑞天诚”)所持149,412.93万股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你公司控股股东RAASChinaLimited(简称“莱士中国”)所持150,557.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此次被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莱士中国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其后,科瑞天诚、莱士中国所持上海莱士股票又陆续被多家司法机关轮候冻结。你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知悉上述控股股东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被冻结事项后,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0年12月1日 关于对陈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陈杰: 经查,2018年12月19日,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莱士”)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科瑞天诚”)所持149,412.9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上海莱士控股股东RAASChinaLimited(简称“莱士中国”)所持150,557.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此次被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莱士中国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其后,科瑞天诚、莱士中国所持上海莱士股票又陆续被多家司法机关轮候冻结。上海莱士于2018年12月20日知悉上述控股股东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被冻结事项后,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你作为上海莱士董事长兼总经理,对上海莱士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负有责任。你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四十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0年12月1日 关于对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经查,2018年12月19日,你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4260299-1)所持149,412.93万股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此次被冻结后,你公司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其后,你公司所持上海莱士股票又陆续被多家司法机关轮候冻结。上海莱士于2018年12月20日知悉你公司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被冻结事项后,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你公司未配合上海莱士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0年12月1日 关于对RAASChinaLimited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RAASChinaLimited: 经查,2018年12月19日,你公司(香港注册公司,登记证号码37185675-000-08-20-A)所持150,557.03万股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此次被冻结后,你公司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其后,你公司所持上海莱士股票又陆续被多家司法机关轮候冻结。上海莱士于2018年12月20日知悉你公司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被冻结事项后,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你公司未配合上海莱士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0年12月1日 关于对刘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刘峥: 经查,2018年12月19日,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莱士”)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科瑞天诚”)所持149,412.9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上海莱士控股股东RAASChinaLimited(简称“莱士中国”)所持150,557.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此次被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莱士中国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其后,科瑞天诚、莱士中国所持上海莱士股票又陆续被多家司法机关轮候冻结。上海莱士于2018年12月20日知悉上述控股股东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被冻结事项后,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你作为上海莱士董事会秘书,对上海莱士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负有责任。你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0年12月1日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 (记者 何潇 马先震)昨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销售的20批次电动平衡车进行了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13批次(经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不合格率为65%)。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防水性能、抗盐雾腐蚀、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和防飞转保护。 其中,不合格产品列表显示,标称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由上海顺源自行车有限公司(天猫店铺)销售的“永久”智能平衡车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抗盐雾腐蚀。 此外,标称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由安徽旺璞贸易有限公司(淘宝店铺)销售的“凤凰牌”平衡车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防水性能、抗盐雾腐蚀。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1200万元,为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路股份”,600818.SH)全资子公司。 中路股份官网显示,中路股份(原永久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永久牌”自行车和“中路牌”全自动保龄设备,是我国品牌历史悠久、生产颇具规模、产品类型齐全、市场占有领先的两轮车产品和康体产品的上市公司(A股600818:;B股900915)。 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6274.51万元,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凤凰”,600679.SH)全资子公司。 上海凤凰官网显示,上海凤凰(A股代码600679;B股代码900916)是金山区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其前身系有近六十年恢宏发展历史、兼具全国自行车行业技术开发设计能力、先进生产制造能力和国际国内品牌市场占有率等领先地位的原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其生产销售的凤凰牌自行车系列产品,不仅远销欧美拉非等国际市场,更是国内家喻户晓的著名畅销产品。
鉴于上海地区的防疫新形势,嘀嗒出行于1月22日,在上海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电子围栏,乘客和车主的出发地和目的地如在中高风险地区,已暂停下单接单。同时,嘀嗒出行已在上海等多个城市上线了疫情防控承诺书,下一步将把疫情防控承诺书推广至全国。 随着各地疫情形势进入新常态,嘀嗒出行提醒广大顺风车主、乘客和出租车司机,务必全程佩戴好口罩。乘客落座后排,司乘减少不必要交流;用户乘坐嘀嗒顺风车和出租车时,均应遵照各地防疫政策,使用健康宝等方式进行登记。 此外,各地顺风乘客下单前,需如实备注“乘车人无疫情症状,14天无境外接触史”;顺风车主接单时,需如实备注“我的身体状况良好,无发热等症状”;车主乘客双方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切勿发布顺风车行程,须及时就医接受观察。同时,车主和乘客都应尽量避免多人同乘出行,降低疫情风险。 (CIS)
中国经济网上海1月27日综合报道 据“上观新闻”消息,今天下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在世博中心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根据计票结果,陈靖当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陈靖,1964年3月生,此前担任上海市政府秘书长。 陈靖简历 陈靖,男,1964年3月生,汉族,浙江苍南人,中共党员,1989年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副教授。 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团委书记、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团市委副书记、书记、党组书记、市青联主席,闵行区委副书记、区长、上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兼喀什地委副书记、新疆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上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主任等职。 2021年1月27日当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0年,海通证券成立32周年,也是公司2018-2020三年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近年来,海通证券有序推进规划中提出的各项战略举措,核心指标稳步提升,行业排名稳中有进;专业服务能级不断提升,“投、融、保”联动意识不断提高;以服务业务为核心,各项管理服务职能不断优化。 抓住注册制机遇 深耕科创板 在开市仅一年多的科创板上,海通证券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名字。中芯国际、中微公司,这些科创板龙头企业背后,都有海通证券的影子。截至2020年12月,海通证券共参与保荐承销科创板企业40家,申报、在审的科创板项目数量均位列行业前茅,在已上市科创板企业市值前10名中,有3家为海通证券保荐,分别是中芯国际、中微公司、沪硅产业,排名第1、第5、第6名,市值均超过1000亿元,在集成电路领域树立了突出的品牌优势,其中中芯国际项目更是创下了近十年A股融资规模之最,刷新了科创板最快IPO速度。 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深化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科创板是资本市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试验田”,也是海通投行全能化、专业化转型的重要契机,倒逼投行强化行业研究能力、加大销售端投入建设、深化估值定价研究、提高内部协同能力,是海通“做深服务价值链、构建客户生态圈”的重要抓手。 围绕科创板,海通证券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技术服务等领域深耕细作。以集成电路产业为例,海通证券以最早服务的中微公司、中芯国际为“突破点”,迅速将业务触角延伸至整个产业链,覆盖了材料、设备、设计、代工、封测全链条,目前已进场服务超过20家企业,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随后,海通证券又将业务触角由产业链上的企业延伸至它们的主要投资机构与大股东,构建“客户生态圈”取得初步成效。 坚持创新 创造多个首单 2019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海通证券保持定力,坚持创新引导,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服务实体经济,海通证券创造了多个首单。如完成138亿元“浦西第一高楼”上海白玉兰广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既是首单上海地标性建筑CMBS,也创下境内CMBS最大发行规模。创设首单以扶贫债券为标的的信用保护合约业务及首单信用保护凭证业务,为安徽省利辛县发行5.85亿元非公开扶贫专项公司债券,探索了金融扶贫新模式。海通证券率先发起成立“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资产管理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目前国内该业务规模最大的券商之一。此外,还有国内首单多只标的股票统一申报的储架可交债、首单以疫情防控ABN(资产支持票据)为标的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等。 为推进科技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海通证券加快金融科技平台建设,为公司创新转型提供全面支撑。一是紧扣金融科技发展趋势,金融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初见成效,已建成初具规模的混合金融云,完成了人工智能平台部署,大数据平台架构持续优化,全面支持各项业务发展。二是海通方舟专业版、新一代集中交易系统的研发工作取得成果,核心交易系统的单链路时延大幅缩短,交易并发数大幅提升,为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差异化的服务。三是智慧运营、报表分析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风险管理及财务数据实现T+1同步,业务管理更加高效,公司对境内外分子公司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四是经纪业务“分散受理、集中处理”的运营模式再度升级,营业部全面投入运营智能设备,通过业务办理区智能化、投教信息展示电子化、网点形象标准化,建设符合现代投行要求的智慧网点。 扎根上海 参与融资逾7700亿元 作为诞生于上海的券商,海通证券牢牢把握总部位于上海的优势,以落实推进上海“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四大战略为己任,累计参与的上海企业(含地方政府债)融资项目总额超过8400亿元。 海通证券积极着眼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实际需求,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四地设立营业部超过110家,与地方合作,为企业构建丰富的金融服务体系,建立高效便捷的投融资渠道,成为长三角区域多层次、全方位、渐进式金融一体化发展的强纽带。在科创板项目开拓过程中,海通证券深入培育和挖掘上海本地科创企业,在上海地区作了资源倾斜,这一点在海通科创板保荐项目区域分布上可以看得很明显,目前,上海项目17家,其中浦东12家,苏浙皖项目11家。 海通证券于2014年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积极参与自贸区金融创新业务,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证券行业领先者。临港新片区方案发布后,海通证券又积极研究学习,把握临港新片区政策优势,提升自己的国际化水平和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为新片区建设作出贡献。目前海通不仅出资参与“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并担任基金公司监事,还积极争取在自贸区设立海通银行的境内分行。 不忘初心 直接扶贫公益投入超7300万元 作为国有大型金融企业,海通证券的企业文化始终筑牢政治根本,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公司发展的“根”和“魂”,以党建引领“爱在海通”公益品牌,树立公司社会形象。 近年来,海通证券共结对联系18个贫困县(经济薄弱区)、7个贫困村(经济薄弱村),直接投入扶贫公益资金7300多万元,为贫困地区引入资金近70亿元,派驻和投入一线扶贫工作和项目业务人员近百人,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中“海通•爱飞翔”乡村教师培训项目、“海通•爱朗读”推普脱贫项目、“海通•爱健康”净水暖心项目和“爱在海通、美丽西藏及美丽新疆”助学项目惠及3万余名教师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在2020年“新冠”抗疫战中,海通证券带领子公司和全体员工捐赠2400万元购置抗疫物资,彰显了国企的担当,获得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上海市提名奖。 海通证券坚守企业的初心使命,秉承“行稳致远”的发展观,以“稳健乃至保守”的风控理念走稳了过去的32年,使“合规、诚信、专业、稳健”成为公司的行为自律和从业人员的行动自觉。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海通人已经吹响了前进的号角。未来,海通证券将继续强基固本、守正创新、把握机遇、稳中求进,不断深化改革全面激发活力,以创新促转型,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朝着“打造中国标杆投行”的目标不断迈进。(cis)
1月13日,善诊与上海健康医学院,签订关于建立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协议书,正式挂牌成为上海健康医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实践教学基地。新年伊始,善诊以一场与高校的人才合作开局,再次证明人才对其发展的战略性意义。 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是新兴专业,上海健康医学院则是上海最早布局这一领域的高校,可谓行业先行者。这一专业的设立,呼应了当代大健康产业对人才更高的需求。 当下,国内高校毕业生与考研大军规模纷纷创下历史新高,后疫情时代就业压力显著。在这样的市场大环境下,以数据、科技赋能产业的善诊,坚持将人才作为S级战略,逆势招聘,在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同时,亦夯实了自身的人才厚度与专业深度。 与此同时,善诊高度重视人才的成长斜率,每年都会吸收大量应届毕业生,作为公司“潜力军”,进行重点培养。 据悉,善诊与上海健康医学院的人才合作,在签约仪式之前就已陆续展开。善诊为上海健康医学院的学子们提供了包括行业宣讲、奖学金、实习就业在内的多项活动与机会。善诊对专业人才的重视也得到了校方的肯定。去年10月,善诊获评上海健康医学院十佳就业实践基地。 本次签约仪式的举行,一方面是通过书面协议,进一步明确善诊与上海健康医学院的战略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借着签约仪式,上海健康医学院的领导到善诊实地参观,深入了解善诊的企业文化及人才观,探讨后期持续深入合作可能。 签约仪式上,双方就如何通过紧密多元的合作形式,优化毕业生就职通道,以及如何进一步展开专业资源互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并达成共识。 善诊与上海健康医学院分处产、学两端,却都凭借对市场缺口的精准补位,对行业发展的前瞻视角,以及专业务实的发展态度,成为了行业响当当的品牌。 成立于2015年的善诊,致力于为80后、90后子女照顾父母健康。借力精心搭建的“优选体检—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产品闭环,善诊已累计服务超千万中老年用户,是中老年互联网健康产业的开拓者与引领者。 上海健康医学院诞生于“健康中国”新时代,是一所上海市属应用技术型本科医学院校。学校定位“应用型、特色性、国际化”,紧密对接时代需求,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康卫生事业发展培养了大量紧缺、创新型高素质人才。
上海智能航运开启“加速跑” 对于港航业来说,2020年极不平凡。年初,谁也没料到中国出口会迅速恢复并实现同比正增长,同时,因为供需不平衡和物流不畅通,中国出口货物海运价格暴涨。供需和运价终会回归正常水平,但有些改变却不可逆转,比如智能航运因疫情开启“加速跑”。 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近期发布了《长三角智能航运发展报告》(2020),指出新冠疫情放大了航运业对数字化转型的需求,让远程会议、移动办公、网上订舱、网上卖船等已有成熟数字化方案的新模式更加普及。而智慧港口、智能仓库、智能船舶、智能验船、远程控制、无人驾驶等方面也进一步完善和推广。 在以建设国际航运中心为目标的上海,这样的变化尤其明显。今年3月,学界率先亮明态度,上海海事大学第一次增设“人工智能”本科专业,将面向智能港口与航运和智慧物流与海事,实施专业交叉培养。海事大学一位教授告诉记者,他们想要培养智能船舶、智能港口、智能供应链、智能航运服务和监管等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7月,船舶制造业也有新突破,中船集团旗下江南造船首个机器人智能化生产线启动运行。这是业内领先的船用吊马生产线,第一次在船舶行业内集成了机器人视觉识别、智能抓取、智能焊接等技术。江南造船方面表示,公司还成立了5G智能制造创新实验室,并完成了多个生产车间的5G网络部署,为智能生产奠定基础。 9月底,上港集团正式发布“长江港航区块链综合服务平台”,将诸多知名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长江沿线各主要港口和航运企业团结在一起,共享数据、降低整体物流成本。上港集团此前一直致力于推动长江港航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数字化平台。第一次引入区块链技术后,平台信息的可信度提升,链接金融成为可能。 进入12月,第三届智能航运与新基建峰会在上海临港举行。峰会上,临港新片区方面表示,将依托滴水湖打造上海第一个无人船艇测试场。该测试场面积约为0.75平方公里,包括一块长约1200米,宽约20米的测试功能区。 此外,在航海保障方面,今年,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推出了“海陆融合一张图”及其地理信息服务平台。这也是国内第一张同时覆盖整个中国陆地和领海区域的数字地图(海图)。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还研发出全国第一套智能海事安全保障系统。它能根据周边船舶的航行态势,结合船舶碰撞模型,利用智能算法对船舶危险行为进行预判,并通过无线电等途径及时向涉险船舶发出预警信息。 这些不同领域的六个“第一”只是上海港航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速的一个缩影。当下,行业内有了明确的共识,随着智能航运的发展,货运船舶将走向无人化;港口将走向完全自动化;监管和保障的对象将逐渐由人转变为智能化的机器。今年,北斗导航系统完成了全球组网,有专家表示,“5G+北斗”将成为智能航运的重要基础设施,这两者能够相互赋能,带来大量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