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仍十分重要,而其中优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帮助低收入群体,主要是农村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对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至关重要的。 上周末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分析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并就明年重点工作展开部署。会议强调,宽松宏观政策要稳步退出、不急转弯;坚持扩大内需,从“供给侧改革”过渡到“需求侧管理”;强调风险化解,对地方政府债务、高杠杆、银行不良以及逃废债风险加以防范;坚持房住不炒;强化反垄断和金融创新监管等。 同时,明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对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意义非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等八大重点任务,不仅是短期要求,更是贯穿十四五整个阶段的重要安排。 结合此前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来看,笔者认为,实现科技引领的超越、人民币可兑换、农村土地市场化,可能成为“十四五”新发展阶段的三大突破。 科技引领战略的突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科技创新地位,提出“坚持战略性需求导向,确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着力解决制约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难题”,并提出一系列强化科技创新具体措施。与此同时,十四五规划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预计“十四五”期间,对科技研发投入的考核和支持要求将显著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新能源、医药医疗等领域将成为主攻方向。 近年来,中国高技术行业发展迅速,已成为中国高质量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例如,2019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8%,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3.1个百分点。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5.8万亿,占GDP比重36.2%,数字经济名义增长15.6%,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约7.9个百分点。疫情之下,科技在强化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健全物资保障体系、助力社会生产有序恢复等各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当然,尽管近年来中国在技术领域发展迅速,但其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与美国相比,中国在部分“高尖端”技术方面仍然滞后,如美国在半导体集成电路领域基本形成技术垄断地位。同时,在专利转化率、高科技企业附加值、科技人力资源密度等指标来看,中国亦与美国有较大差距。 但是,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反而在实现弯道超车,尤其是在5G建设和金融科技、移动支付等领域。近年来,国家层面上各项鼓励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不断出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数据与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等一样,都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新基建投资加快,根据工信部研究,2019年中国数据中心IT投资规模达3698.1亿,预计2020年这一规模将增长12.7%,到2025年,预计投资规模将几乎翻倍。 此外,当前全球15家最大的数字公司全部都来自美国和中国,没有欧洲和日本的。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达59.6%,拥有世界规模最大的单一市场和数字科技用户、最丰富的行业形态和供应链。根据IDC预测,中国的“数据圈”从2018年至2025年将以30%的年平均增长速度领先全球,到2025年,这一数字将增至48.6ZB,而美国预计只达到30.6ZB。 当前,世界经济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美国对华技术打压加码,十四五阶段,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数字科技、数据等数字化、高科技红利正在替代人口红利、市场红利,成为下一阶段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助力,对于实现高质量增长十分关键。 人民币可兑换的突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十四五规划强调“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营造以人民币自由使用为基础的新型互利合作关系。” 虽然文件提到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但笔者认为,十四五期间以人民币自由兑换为基础的国际化将迎来最好的时机。今年以来,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吸引力持续增强,贸易项下人民币使用规模持续扩大,今年三季度,在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继续扩大,结算使用规模突破1.2万亿元,同比增长14.2%。与此同时,中国已经在数字货币实践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数字货币从技术上为人民币跨境支付提供了可行性。 央行行长易纲在今年10月外滩峰会演讲时提及,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金融业开放,统筹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12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调降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意味着资金流出的管制有所放松,人民币国际化或将进入快车道。 展望未来,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打造形成双向流动、更加均衡的跨境资本流动格局或是人民币国际化推进的重点。正如笔者在此前专栏文章《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再逢良机》提到的,当前中国资本管制的非对称特征,即整体更鼓励流入,但对流出限制较多,也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人民币上涨的压力。在人民币升值背景下,建议一方面扩大金融开放,一方面放松管制措施,鼓励企业走出去,加速资本双向流动,这样既有助于维持汇率稳定,亦能为人民币国际化提速创造良机。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突破 当前中国土地所有制仍处于“二元”分离状态,农村土地流转的障碍重重,且补偿过低,土地用途转换时,农民享有增值收益有限,而这也制约了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及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十四五规划中提及“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在笔者看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支持内需增长的重要一环。过去十余年,得益于城镇化过程和惠农政策的实施,我国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已有不同程度缩小,但整体来看,差距仍然不低。2020年新冠疫情黑天鹅事件的出现,居民收入差距亦有所扩大,并成为制约消费整体回暖的重要因素。根据疫情后不同收入群体的线上消费特征来看,低收入群体疫情后消费购买力下降持续时间较长,近期虽有所恢复,但仍弱于疫情之前,相比之下,高收入群体受冲击要小一些。 因此,十四五期间,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仍十分重要,而其中优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帮助低收入群体,主要是农村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对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至关重要的。
10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发布《中国财政收入全景图解(2020)》报告。报告指出,根据2019年预算执行报告数据,地方省市财政收入出现明显的区域分化特征。东部地区省份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高,中西部等省份非税收入较高。东部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占比较高。 报告显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排名前十的省份分别为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山东、北京、四川、河南、河北、湖北,分别为12651亿元、8802亿元、7165亿元、7048亿元、6527亿元、5817亿元、4220亿元、4042亿元、3743亿元和3388亿元。 东部地区省份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高,收入的稳定性更高,与流转税税制背景下东部地区企业数量更多有关,同时也与东部地区个人收入相对较高有关。居前的主要有上海、浙江、江苏、北京、陕西、海南、广东,税收占比为86.8%、83.7%、83.4%、82.9%、80.7%、80.2%和79.5%,西部地区省份如甘肃、新疆、广西、宁夏税收收入占比低,分别为67.9%、64.4%、63.3%和63.2%。 报告分析称,中西部等省份非税收入较高原因有:一是经济结构仍需调整,税收收入较少;二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等贡献较多,民营经济仍有待进一步发展。(孙韶华)
冬捕是渔民一年当中最重要的日子。粼粼湖面上,盈盈碧水间,一尾尾打捞上来的鲜活优质鳙鱼活蹦乱跳,溅起阵阵水花,在寒风中,鱼肥人欢,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洪门水库渔民周云华黝黑的脸上堆满笑容。“我们洪门鳙鱼这段时间销售行情不错,价格又高,市场很抢手。”周云华是洪门库区的贫困户,跟鱼打了半辈子交道,虽然风里来、雨里去,但因为没有品牌,养鱼效益很低,家庭收入不高,日子过得紧巴巴的。2015年,周云华以入股形式加入江西洪门湖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企业帮扶下,他调整养殖结构,主打绿色有机“洪门鳙鱼”,增加了产量,提升了产值,收入也年年看涨,终于摘掉了贫困帽。 推进产业扶贫,是增加贫困户收入的“助推器”。近年来,南城县注重挖掘比较优势,扬优特色产品,把地标产品作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地标”品牌建设,着力提高地标产品在壮大扶贫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中的占比。全县形成壮大了麻姑茶、麻姑仙枣、洪门鸡蛋、洪门鳙鱼、南城五黑鸡、南城淮山等一批市场知名度高的地标农产品(行情000061,诊股),地标产品成为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和助力精准扶贫的“金字招牌”。截至目前,全县认定扶贫特色产品45个,其中地标产品8个,累计销售收入5113.5万元。 截至目前,全县已建立各类地标产品标准示范区46个,其中特色产业精品农业园22个。此外,该县积极探索,改变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自然经济模式,通过“地理标志+龙头企业+贫困户”“地理标志+合作社+贫困户”以及“地理标志+标准化生产+贫困户”等多种方式,在有效保护地标产品产地特性、技术传承、质量品质的基础上,促进地标产品与扶贫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百姓脱贫致富。在不久前举行的2020年江西省消费扶贫月暨第四届江西省扶贫产品展销会中,南城麻姑米粉、南城淮山系列产品等绿色地标农产品成为抢手货。 用好用活地标产品,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产业链,实现了“创一个地标、兴一个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百姓”的兴农富民连锁效应。麻姑仙枣是该县首个通过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的农产品,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该县在建昌镇万年村、株良镇杨梅村等地建立种植示范区,通过发展订单生产,推行代种、代管、代收、保底分红的“三代一分”模式,带动近百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走上了脱贫致富路。(经济日报记者 赖永峰 通讯员 彭国正)
记者 | 王宗耀 在回复上交所问询时,汇川物联将财务差错问题直接抛给了与其合作的运营商,认为是无法与运营商准确对账才导致公司财务会计差错的产生,可事实上这种解释漏洞百出。此外,公司还涉嫌骗取政府补贴的情况,这一情况体现出其IPO申报资料有造假可能。 12月9日,汇川物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轮审核问询函进行了答复,这意味着其IPO进程又推进了一步。 对于汇川物联这家公司,《红周刊》早在今年9月份就连续刊发过2篇文章,针对该公司存在的诸多疑点进行了分析,其后的11月份,上交所问询函中也对包括记者提到的疑点在内问题进行了问询,从汇川物联答复来看,很多内容不但缺乏说服力,且还存在与事实矛盾的情况。另外,其答复内容中还暴露出其它更多令人担忧的问题。 财务差错甩“锅”运营商 此前,《红周刊》发表的题为《汇川物联借应收账款计提粉饰业绩,多版本财务数据下业绩真假难辨》的文章曾指出,汇川物联发布的招股书中的2017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应收账款等诸多财务数据与其此前在新三板时发布的年报所披露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其中2017年年报中的营业总收入为5853万元,而招股书中则为4473万元,年报比招股书数据多出了1380万元,该差异占到招股书披露的收入三分之一左右;而2017年年报中实现的净利润为2338万元,而招股书中则为1276万元,年报比招股书多出1063万元,该差额已经超过了其招股书净利润金额的八成以上,净利润调整幅度达45.47%。 此后,上交所在问询函中也就该问题对汇川物联进行了问询,而该公司在答复函中表示,本次申报的2017年度财务数据与在其新三板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之间的差异,除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是按照财务相关要求,在利润表中单列而进行了追溯调整外,“其余调整事项均属于会计差错更正”。 有意思的是,据汇川物联2018年年4月27日披露的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发现2016年、2017年存在收入成本跨期、无形资产核算不准确等涉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调整事项,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并披露了上年及上上年涉及的会计差错科目及金额。由此不难看出,2018年审计机构已经对汇川公司2016年的财务数据做了会计差错更正,对其2017年的财务报表数据中的会计差错,也是做了审计调整后才出具的审计报告。然而其已经调整过的数据,居然又出了问题,这就难免令人怀疑,其审计工作到底是怎么完成的? 然而,根据答复函披露,其2017年的审计工作是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而后由于审计团队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所以汇川物联又换聘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次申报的会计师。 即然是同一个审计团队审计的报表,为何其会计差错竟然一再发生,并多次调整审计报告呢?难道财务一惯性原则是可以根据需要任意改变的吗?如此来看,汇川公司的财务基础之薄弱、会计核算情况之混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如此状况之下,其所披露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又让人如何敢相信? 有意思的是,对于此次会计差错的产生,汇川物联竟然将“锅”甩给了几乎是其“衣食父母”的运营商,那么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汇川物联的主要收入来源为远程智能监管整体解决方案服务收入,由于其业务开展主要是依托通信运营商网络向施工单位提供远程智能监管服务的,因此,其业务便有了“中间商”——通信运营商,更重要的是,其绝大多数订单都是依靠“中间商”获得的,因此可以说通信运营商便是其“衣食父母”,前五大客户主要是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 不过,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汇川物联与其终端用户并没有服务协议约束,其终端用户是与通信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并向通信运营商支付租赁服务费用的,而通信运营商确认汇川物联提供的服务,并收到用户缴纳的服务费用之后,才与其“瓜分”服务费。因此,汇川物联便有了将财务差错的“锅”甩给了运营商的理由。 其在答复函中给出的解释是:在实际运营中,其无法获得终端用户续费意向、续费时间及续费金额,亦无法直接获取终端用户在运营商系统内的续费业务信息,而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终端用户是否续费及续费周期均存在不确定性、虽然终端用户已决定续用服务但未缴费、运营商收款后未及时统计、运营商优先对账基础套餐的偏好、运营商自身支付额度及付款安排等客观原因,因此其暂时无法取得运营商对账确认的金额在不断增加。简单来说,其认为是因为无法与运营商准确对账,才导致了公司财务会计差错的产生。 如此硬生生地将“锅”甩给了运营商的做法着实令人大跌眼镜,作为自己合作对象,运营商与其是有签署协议的,而其连双方的账都对不清楚,导致财务数据差错连连,这样的管理水平实在令人担忧。 财务差错调整暴露出更多问题 根据汇川物联的解释,由于无法准确对账,导致其2017年财务出现了差错。其中当年应收账款调减金额高达941.66万元,而营收调减了576.50万元、应交税费调减52.65万元、未分配利润调减312.52万元。 问题在于,既然账目都没有对清楚,其怎么就敢确认这近千元的应收账款呢?要知道,调整的这部分应收账款占到了其当年未调减前营业收入的21.05%,如此大比例的胡乱确认资产,与“财务造假”又有何异? 表1 因无法准确对账对2017 年度财务调整的影响(单位:万元) 另外,令人诧异的是,涉及2017年财务数据调整的还有一笔销售金额的调减。据答复函解释,汇川物联曾于 2015年向福州电信销售两批远程视频监控硬件设备,合同总金额1200万元。然而2017年2月份,福建省住建厅发文,对远程视频监管设备的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导致其卖给福州电信的上述硬件设备无法继续使用,于是2018 年,汇川物联大笔一挥,就该笔设备为福州电信调减了426.13万元的销售价格。基于此,其对2017年的报表进行了调整,调减了当年应收账款426.13万元,营业收入和应交税费则分别调减了402.01万元和24.12万元。 然而,对于2015年已经完成的销售,在不关乎自己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其2018年竟然“大方”地大幅调减了销售价格,为此甚至不惜调整财务报表,这着实令人难以理解。如果说其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产品,后续因为无法升级等原因无法使用,其是不是也要调减营业收入呢?若真如此,其不仅后续的营业收入难以保证,此前的营业收入恐怕也需要一调再调,难以作数了。 令人不解的还有,既然其是2018年才为客户调减了产品销售价格,那为何不直接调减2018年的营业收入,也不追溯调整2015年实现该笔销售当年的营业收入,而是要把这笔已经销售出去很久的账目算在2017年的头上呢?到底是因为其招股书披露的2017年数据与此前年报披露的信息对不上,临时拼凑财务差错调整原因,还是其真的为好几年前的客户调减销售价格? 表2 调减产品价格对2017年度财务调整的影响 (单位:万元) 汇川物联财务调整的疑点并未止于此,其在以往计算部分项目的分成服务收入时,因为分成金额有误,导致服务收入计算不准确,为此调减了2017年应收账款182.28万元,营收、应交税费、未分配利润则分别调减了127.90万元、10.32万元和44.06万元。 此外,2017年6月29日,其与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远程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合同》,合同总价585.67万元,其自2017年8月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48个月。然而2017年,其仅确认了直接销售的设备收入,未确认远程智能监管系统服务收入。因此,汇川物联表示,按服务期内直线分摊的方式补确认2017年8~12月的服务收入。 2017年3月,汇川物联向金帆通讯销售移动警务平板终端及二代证扫描仪,合同总价22.79万元。该批销售设备于2017年完成验收,然而令人诧异的是,如此明显需要当年确认收入的销售,汇川物联竟然并未在当年确认收入。如此情况很难让人相信,其不是主观故意不在当年确认收入的。 已经完成的销售,却回过头来调减销售额,诸多很明显本该当年确认的销售额,却故意不去按规则确认,已经因财务差错追溯调整过的数据,如今准备要上市了,却又出现一堆财务差错,要补充确认收入。从这诸多现象来看,很让人怀疑汇川物联存在主观故意调节财务数据的,否则,如此明显的财务差错,稍有财务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怎么处理,作为一家IPO公司,其又怎么可能犯如此简单错误呢?而在财务管理上存在如此严重问题下,其又如何保证披露的收入和利润数据的准确性呢? 行业性质之疑 在《红周刊》记者此前发表的题为《汇川物联专利靠“外购”,研发数据闹“乌龙”,有虚构交易嫌疑》的文章中,我们曾介绍过,2017年、2018年、2019年,汇川物联投入的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456.92万元、1087.78万元和1458.37万元,营业收入则分别为4473万元、1.44亿元和2.19亿元,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22%、7.57%和6.65%,而三年研发费用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比例则为7.37%。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中的相关条款要求,“软件企业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10%以上”。显然,如果汇川物联属于软件企业,那么其是不符合科创板上市要求的。 那么,汇川物联到底是不是软件企业呢?在其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和2017年年报中,汇川物联表示,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下的“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I653)”。其2017年年报中,将主营业务按产品收入分为四类,包括远程视频智能监控服务收入、硬件销售收入、软件销售收入、硬件售后服务费收入。然而,其在问询函答复中则表示:公司2017年年报中披露的少量软件销售收入,其业务实质为代理技术开发业务,按照净额法核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软件销售收入。公司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下的“物联网”,因此,公司已不适用《暂行规定》中关于软件企业的研发投入占比要求。 表3 2017年年报主营业务收入分类 有意思的是,根据2017年9月5日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发布: 《关于2017年福州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显示,汇川物联竟然获得了福州市“软件企业上规模奖励”其项目获奖内容为“2016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而该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条件是:申报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1亿、3亿、5亿、10亿、30亿或50亿且当年实际纳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总额较上年度增长的涉软企业。奖励标准则是依据软件业务收入首次突破金额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40万元、50万元、80万元、12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而根据其2017年年报披露的政府补助中,当年确实有30万元的福州市级软件产业发展奖励。 表4 2017年软件企业上规模奖励公示名单(部分) 除2017年外,汇川物联于2019年再次申报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并再度获得2018年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 表5 2019年上规模奖励公示名单(部分) 此外,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上还有许多汇川公司以软件企业申报的项目,比如2019年10月15日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发布:《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批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企业上云补助”项目的申报条件便是:2018年期间,本地软件企业使用经福州市工信局认定的云服务商提供的云服务。而2020年3月20日,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2019年福少市第二批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示》显示,汇川物联获得了“企业上云补助”项目专项资金。 另外,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显示,2020年汇川物联同样是获得了2019年软件企业“支持上云补助”项目资金。 表6 2019年福州市第二批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上云补助企业名单 此外,根据福建软件行业协会网站披露的信息,2017年至2020年,汇川物联连续四年被评定为“软件企业”。 这就很奇怪,诸多信息都显示汇川物联为软件企业,然而汇川物联却极力否认其为软件企业,难道福建软件行业协会评错了?那么其从2016年到2019年获得的一系列只有软件企业才可申请的项目资金又是怎么回事呢? 涉嫌骗取政府补贴 正如上文所述,2017年汇川物联申报了福州市的“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并且获得“软件企业上规模奖励”,而按照当时的申报条件,其2016年度软件业务收入应该要首次突破5000万元才符合条件,然而,汇川物联2017年4月发布的2016年年报显示,其当年的软件收入为4978万元,并未达到软件收入突破5000万元的条件。 当然,其虽然未达到条件,但至少金额非常接近,能获得补助也尚能理解,但问题在于,根据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2017年年报介绍,其因为存在财务差错,追溯调整了2016年的财务数据,其将2016年的营业收入由原来的6325万元调整为4086万元,这就意味着其就算连硬件收入也算上,营业总收入也远远达不到“软件企业上规模奖励”所需5000万元的条件,更别说软件收入达标了。既然如此,那么其2017年因此所获得的30万元项目奖励就应该予以返还,然而截至目前,已经过去数年了,也未见其就该奖励资金进行返还的公告。 当然,在上文中我们也提到了,其2019年再次申报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并再度获得2018年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而根据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申报企业应当是2018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1亿、3亿、5亿、10亿元且当年实际纳税(企业所得税、增信税、营业税)总额较上年度增长的涉软企业,然而汇川物联在答复函中一直否认其为软件企业,且其在答复函中将2017年为数不多的软件收入调整为委托代理技术开发业务,并表示公司不存在软件销售收入。 而根据其招股书来看,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沿袭了2017年调整后的分类,也是不存在软件销售收入的,既然如此,其2019年又是如何获得软件企业才能获得的“上规模奖励”的呢?如果说2017年获得该奖励是财务差错所致,那么2019年明明不是软件企业,还继续申请软件企业补助项目,就存在骗取政府补助的嫌疑了。 由此来看,如果汇川物联是软件企业,那么其研发费用占比过低,根本达不到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而如果其不是软件企业,那么其获得的一系列只有软件企业才有资格申请的补助就涉嫌存在骗取政府补贴的行为了。 (本文已刊发于12月12日《红周刊》,文中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建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2021年的经济工作划出了八项重点任务。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经济政策研究所所长陈玉宇认为,八大任务主要回应了两大风险:第一,国际环境大国关系的不确定性;第二,国内的改革和开放需要平衡。这八项任务都和产业结构、收入分配和财富结构有关。 陈玉宇表示,通过对近年来收入结构变化的分析,他得出结论:我国中高低收入的增速正在齐头并进、基本同步。但总体来看,中国目前有60%的人口,他们收入约占总收入的30%。这8亿多的人口,将牵引中国制造的未来15年。 陈玉宇指出,第一,收入分配的变化是复杂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最近10年,我国的收入结构正在改善并向好;第二,包容性增长的模式还将继续,人均收入变化决定了产业结构,因此,企业家要关心收入分配的变化。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未来15年要保持制造业份额的相对稳定。陈玉宇认为,未来保持制造业的稳定,将取决于怎样扩大内需,也取决于中低收入这部分人群,他们构成了未来15年对于制造业的巨大需求。因此,有利于包容性经济增长的政策管理是未来深入改革的方向。 01 八大任务回应两大风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2021年的经济工作划出了八项重点任务,主要回应了两大风险:第一,国际环境大国关系的不确定性;第二,国内的改革和开放需要平衡;这两大风险也贯穿着来自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因此,八大任务既是既是明年的任务,也可能是下一个阶段的任务,明年要开辟一个新气象,这个新气象指的就是八大任务对于这两个风险的回应。 一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这一点主要应对“国际环境的不确定,应对大国博弈,应对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因此,我们有很多值得创新的地方,它也跟我要分享的产业结构是联系在一起的。 二是“增强产业链和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可靠、安全、可控、自主,跟结构的变化是联系在一起,疫情也使得我们开始更加关注这件事。 三是“坚持扩大内需”。稍后我会讲怎么扩大内需,以及扩大内需对我们未来有怎样的影响。 四是“全面推进改革开放”。提及改革和开放互相促进的问题,我们会重新提到“更高水平的开放”等这些关键内容。 五是“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这涉及农业问题,农业占GDP的比重只有7%左右,但它是底线,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思考的。我们不再谈论粮食安全需要把更多人“按“在土地里,我们现在讨论的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就是要提高农业的全要素生产率。 六是“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关于资本无序扩张,这也涉及到产业结构调整。 七是“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住房以租赁为主,这跟我待会要谈的有关系。 八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碳排放这是个长期的大问题。 02 中国人的收入可分为5个收入组 中国的家庭可支配收入(税后)可以分5个等分组,我们分析了最近7年来的比重:最高20%的人,大概3亿人,占了全国收入比重的46%到47%;第二个组被称作“中产阶级”,20%的人占了20%多一点;也就是说,中国前40%收入的人群,大概有5到6亿人。那么,中国还有8到9亿人,大概占总收入的30%。这五个等分组按照收入可以笼统分为三个大组:20%的人属于高收入组,40%的人属于中收入组,40%的人属于低收入组。 那么,是什么在推动产业结构?是“需求推动”。需求结构又怎么被决定呢?最大的力量是收入水平。第一组高收入群体约3亿人,他们的收入能力决定了他们的需求结构,我们的生产结构满足他们的需求结构。因此,对明年以及未来一段时间提出了一个任务就是“扩大国内内需”。 扩大国内内需不是简单的增加财政投入的问题,而是要打通各种环节、增加就业,包含着改善收入分配,包含让城乡低收入的人群需求能够传达给生产端,让生产端能够更好为中低收入的需求服务。这对于商学院的人来说,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挑战,也是努力的方向。 03 5个收入组增速同步、齐头并进 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5个收入组过去7年的真实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基本同步。 我们的高收入和中等收入、低收入组增速基本差不多,这是最近7年来的表现。以前是高收入增长快一点,低收入增长慢一些, 但是从8年前的十八大以来,中高低收入的增速齐头并进,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表现。 仔细来看,中国60%的人口,他们的收入占总收入约30%的份额。60%的人口就是8亿多亿人,这8亿多人的收入基本上能以人均GDP的增速增长,跟高收入人群的增长速度持平。这也意味着,如果这种增速能持续下去,可以预见在十二三年后,这8亿多人的人均收入会翻一番,真实收入翻一番,可支配收入翻一番,其中会有约4亿人迈入购买汽车的行列。今天这部分人面临的挑战,是我们巨大的潜力和未来。因此,关键是在于,我们的发展模式要让这5个收入组都能以比较均衡的、相同的速度增长。 再来看看最富的10%的比例,从7年前的8千美元到今天的1万1千美元,这是可支配收入。牵引今天产业结构基本格局是这第一组约3亿人,但未来不是!未来你会看到其他几个组别,第二组从4000美元涨到4500美元,这部分是焦虑的自称为“中产阶级”的人,这是另外约3亿人。第三个约3亿人增长的还可以;第四个约3亿人,增长的也相当不错,他们就是拼多多的服务对象。第五个约3亿人的增长也很好,这跟我们的扶贫、注重更加包容性的经济增长是有关系的。 04 他们将决定未来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方向 总结一下:第一,收入分配的变化是复杂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最近十年来,我们在这些方面做的相当不错;第二,我们要继续这种包容性的增长模式,企业家需要关心收入分配的变化。我们在谈到原理的时候,说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水平决定了它的产业结构,光华管理学院刘俏院长带领的课题组大约也是用这样的指标衡量未来产业结构的变化。 最后再说一点,“十四五”规划建议里提出,我们要在未来15年时间里保持制造业份额的相对稳定。另外,工信部部长最近提出,我们要做强做实做优制造业,没说做大,这表示了大家谨慎的一面。我认为,中国未来一段时间内,保持制造业一定程度上份额的稳定是可以做得到的,这取决于我们怎样扩大内需,取决于收入位于后面的60%的人群。他们大约滞后第一组人15到20年左右的时间,也就是还处在第一组15年到20年前的消费水平,他们会构成未来15年对工业制造品、工业产品和家用产品的巨大的需求。 这些巨大的需求,当然伴随着我们的深入改革,包含着城市化、长租房,包括房价、城市管理的体系问题,包含政策是否有利于包容性经济增长,是否准备好将那占总人口60%,也即8亿多人逐渐纳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为他们提供工作岗位,为他们提供安居之所。所以说,中国充满了前途和希望,也充满了挑战,也需要大家的创造力。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0日讯天茂集团(000627.SZ)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308.34亿元,同比下滑14.95%。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0日讯 今日晚间,中国人保(601319.SH)发布保费收入公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中国人保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5199.23亿元,同比增长2.01%。 其中,中国人保子公司人保财险、人保寿险和人保健康今年前11个月分别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989.16亿元、903.84亿元和306.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5%、46.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