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政收支情况网上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编者按:2021年1月28日,财政部召开2020年财政收支情况网上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0年财政收支情况,并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 2020年财政收支情况 一、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895亿元,同比下降3.9%。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771亿元,同比下降7.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00124亿元,同比下降0.9%。全国税收收入154310亿元,同比下降2.3%;非税收入28585亿元,同比下降11.7%。 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国内增值税56791亿元,同比下降8.9%。 2.国内消费税12028亿元,同比下降4.3%。 3.企业所得税36424亿元,同比下降2.4%。 4.个人所得税11568亿元,同比增长11.4%。 5.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4535亿元,同比下降8.1%。关税2564亿元,同比下降11.2%。 6.出口退税13629亿元,加上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920亿元,全年实际办理出口退税14549亿元。 7.城市维护建设税4608亿元,同比下降4.4%。 8.车辆购置税3531亿元,同比增长0.9%。 9.印花税3087亿元,同比增长25.4%。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1774亿元,同比增长44.3%。 10.资源税1755亿元,同比下降3.7%。 11.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7061亿元,同比增长13.7%;土地增值税6468亿元,同比增长0.1%;房产税2842亿元,同比下降4.9%;耕地占用税1258亿元,同比下降9.5%;城镇土地使用税2058亿元,同比下降6.2%。 12.环境保护税207亿元,同比下降6.4%。 13.车船税、船舶吨税、烟叶税等其他各项税收收入合计1153亿元,同比增长2.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588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5096亿元,同比下降0.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492亿元,同比增长3.3%。 主要支出科目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36337亿元,同比增长4.4%。 2.科学技术支出9009亿元,同比下降4.9%。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33亿元,同比增长3.6%。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81亿元,同比增长10.9%。 5.卫生健康支出19201亿元,同比增长15.2%。 6.节能环保支出6317亿元,同比下降14.1%。 7.城乡社区支出19917亿元,同比下降20%。 8.农林水支出23904亿元,同比增长4.4%。 9.交通运输支出12195亿元,同比增长3.2%。 10.债务付息支出9829亿元,同比增长16.4%。 二、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489亿元,同比增长10.6%。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62亿元,同比下降11.8%;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89927亿元,同比增长11.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4142亿元,同比增长15.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7999亿元,同比增长28.8%。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2715亿元,同比下降12.8%;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284亿元,同比增长3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76503亿元,同比增长1%。 三、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78亿元,同比增长20.3%。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86亿元,同比增长9.1%;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92亿元,同比增长28.1%。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44亿元,同比增长10.8%。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874亿元,同比下降11.4%;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70亿元,同比增长27.6%。 答记者问实录 问:刚才,您通报了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请介绍一下2020年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答: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推动减税降费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等规模性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财政收入逐季好转。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3.9%,好于预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2.8%,在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同时,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全年财政收支运行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财政收入逐季回升。2020年1-4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分别为-14.3%、-7.4%、4.7%、5.5%,呈现一季度收入大幅下降后二季度触底回升、三季度由负转正、四季度持续向好的态势。其中,疫情暴发蔓延时,2、3月份全国财政收入分别下降21.4%、26.1%,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随着减税降费和新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等规模性助企纾困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复工复产复市复业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逐月持续稳定恢复,带动6月份以后全国财政收入当月增幅连续正增长。 二是主要经济指标企稳好转,带动主体税种增幅回升。2020年,全国税收收入154310亿元,下降2.3%,降幅逐步收窄,主要是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工业增加值、企业利润、进出口等主要经济指标逐步回升。其中,国内增值税下降8.9%,累计降幅连续8个月收窄,10、11、12月当月分别增长9.1%、8.1%、7.7%,基本恢复正常。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下降8.1%,降幅随着一般贸易进口增幅回升而逐步收窄。企业所得税下降2.4%,主要是下半年企业利润恢复性增长带动收入累计降幅收窄。个人所得税增长11.4%,主要是居民收入随经济复苏恢复性增长以及股权转让等财产性收入增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分别增长0.1%、13.7%,主要是土地出让和房地产销售增长。全年实际办理出口退税14549亿元,有力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三是多渠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带动地方非税收入增加,涉企收费继续下降。2020年,全国非税收入28585亿元,下降11.7%。其中,中央非税收入下降62.3%,主要是2019年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增加,基数较高。地方非税收入增长5.6%,主要是各级政府积极挖掘潜力,多渠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增加收入,其中,地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17.8%,拉高地方非税收入增幅5.4个百分点。同时,严禁以组织税费为由减弱减税降费效果,坚决防止违规揽税收费、以清缴补缴名义等增加企业负担。2020年,企业负担持续减轻,涉企收费继续下降,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降1.4%,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下降0.3%。 四是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各级政府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全国一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支出分别下降1.1%、20%。同时,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全国卫生健康支出增长15.2%,其中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公共卫生支出增长74.9%;农林水支出增长4.4%,其中扶贫支出在2019年增长14.3%的基础上又增长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0.9%;住房保障支出增长10.5%;教育支出增长4.4%;交通运输支出增长3.2%。 问:2020年为应对疫情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预计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请问这些政策发挥了哪些积极效应?2021年减税降费政策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2020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出台实施了7批28项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其中既有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的应急措施,也有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困难行业的措施,还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特别是聚焦帮扶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加大税费支持力度。预计2020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 一是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全国5000多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中,近九成免征增值税的基础上,对余下600多万户征收率从3%降为1%。2020年1-11个月,共计减免增值税911亿元。阶段性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占三项社保费全部减免额的近90%。通过“免减缓”等一系列措施,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2020年民营经济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高于全国企业总体水平2个百分点。 二是有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2020年1-11月,累计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减免税费652亿元。其中,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共退税183亿元;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享受新购置设备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减免税额84亿元。减税降费措施有效增加了企业现金流,减少资金占用,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大幅提升了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能力。 三是帮扶困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受疫情影响行业中交通运输、住宿、服务业等减税降费受益面最大,2020年1—11月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共减轻负担382亿元;各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纳税人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减免政策,累计减税292亿元。通过多种税费减免,有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业复市,受疫情影响行业正在逐步恢复增长。 四是有力支持稳就业、保民生。2020年实施的有针对性减税降费政策,叠加近年来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实实在在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有力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生存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国10万户重点税源企业销售收入税费负担率(企业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费等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预计同比下降8%;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1144万户,同比增长10.1%,高于前两年水平,市场主体数量增长较快,有力支撑了保居民就业。 当前我国经济呈现稳定恢复增长态势,但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仍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一些行业仍在消化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还不牢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 一是坚决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着力优化减税降费落实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共享,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跟踪做好效果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简便办税程序,完善具体服务措施,畅通减税降费“最后一公里”。 二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持续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 三是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和督促,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格按法规和政策规定征收税费,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政策不落实、增加企业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问:2020年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克服困难、化解矛盾? 答: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收支造成较大冲击。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综合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挖掘增收节支潜力,保持预算平衡和财政稳定运行,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发挥财政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在特殊时期采取特殊举措,赤字率从2.8%提高至3.6%以上,新增财政赤字1万亿元。安排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3.7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6万亿元。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同时加大各类结转结存资金盘活使用力度,多渠道努力增加可用财力,弥补财政减收增支缺口。 二是设立并实施资金直达机制。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推动资金高效精准投放到终端,支持基层落实“六保”任务。 三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中央部门带头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本级支出安排负增长,其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督促地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四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集中财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重点支持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基层“三保”等领域。同时,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坚决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切实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是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8.39万亿元,增长12.8%,增量和增幅为近年来最高,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倾斜,提高地方尤其是困难地区的财力水平,支持地方兜牢“三保”底线。 总的看,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和经济逐步恢复,2020年财政运行逐季好转,财政收入稳步回升,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问: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了哪些领域,使用情况如何?下一步有何安排? 答:2020年,全国人大批准安排新增专项债券额度3.75万亿元,经国务院批准后中央财政已分批全部下达各省(区、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除用于支持中小银行化解风险外,用于交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以及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领域约占8成,用于生态环保、农林水利、能源、冷链物流等领域约占2成。总体看,2020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良好、符合政策预期,有效发挥了地方政府债券对冲疫情影响、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等积极作用。 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夯实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管理,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发挥专项债券对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积极作用。一是及时出台工作指引。明确专项债券用途调整的程序、范围、时限、信息公开等要求,指导地方开展好相关工作,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持续强化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手段,对专项债券管理实行“一竿子插到底”穿透式监控,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等信息,督促地方规范使用债券资金。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督促地方公开债券信息以及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进度等,以信息公开强化外部约束。四是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准备。指导地方做好2021年专项债券高质量项目准备,坚持负面清单管理,确保项目合格合规;坚持形成有效投资,确保形成实物工作量;坚持债务风险防范,确保法定债券不出现风险。 问:请问,目前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如何?下一步将如何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答:截至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66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28.81万亿元之内,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20.89万亿元,全国政府债务余额46.55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GDP初步核算数101.6万亿元计算,政府债务余额与GDP之比(负债率)为45.8%,低于国际通行的60%警戒线,风险总体可控。 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思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分工合作和协同监管,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一是持续完善法定债务管理,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合理确定政府债券规模,保持适度支出强度。继续坚持“资金跟项目走”原则,提前做好项目准备,完善专项债券项目确定机制,适当放宽发行时间限制,合理扩大使用范围,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二是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各类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完善常态化监控、核查、督查机制,对各类隐性债务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月29日晚间,泰禾集团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亏损41.74亿元-55.2亿元,相较之下,去年同期盈利4.66亿元。 “报告期内无集中交付的地产项目,仅有零星项目交付结转收入,造成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泰禾集团对此这样表示。 泰禾集团称,公司对部分出现减值迹象的房地产项目适当的计提了存货减值准备,导致营业利润减少;结合目前债务重组进程,公司对已到期尚未还款的借款违约金计提了约为8亿元的违约金损失,该损失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此外,泰禾还表示,2020年度投资收益较2019年度大幅减少。 “2019 年度公司通过转让项目股权形式与合作方共同开发,累计减少并表项目 21 个,由此确认相关投资收益 12.77 亿元,而 2020 年度投资收益主要由公司持有的合联营企业投资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产生,金额较小。”公告称。 综合上述因素,泰禾集团预计2020年营业收入35.18亿至46.52亿元,而2019年度营收为236.2亿元,同比下滑超八成。 2020年7月7日,泰禾集团对外公告,未能完成“17泰禾MTN001”本息的按时兑付,发生实质性违约。截至去年7月7日,泰禾集团年内到期债务中,信托公司贷款到期金额占比达到46.64%。 根据2020年三季报,泰禾集团完成17泰禾MTN001、18泰禾01、17泰禾MTN002、17泰禾01、18泰禾02、H7泰禾02本息的兑付。 截至三季报披露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87.10亿元,尚未支付的利息为64.76亿元。 去年7月31日,泰禾与万科签订协议,万科拟以24.3亿元入股泰禾,并持有19.9%的股份。这份协议将在泰禾满足一系列条件后生效。万科同时明确表示,不会“兜底”对方债务,泰禾需独立完成债务重组事项。 上述协议生效条件包括:泰禾制定债务重组方案并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债务重组方案能支持泰禾恢复正常生产等。 截至目前,泰禾仍未满足万科提出的先决条件,万科尚未真正入股。
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4516.1亿元,比上年增长4.1%(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二)。 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4860.8亿元,比上年下降2.9%;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5445.3亿元,增长3.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8234.1亿元,增长7.0%;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0261.8亿元,增长3.1%。 2020年,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3553.2亿元,比上年下降31.5%;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55795.1亿元,增长7.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5167.8亿元,增长4.9%。 2020年,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26个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加,15个行业减少。主要行业利润情况如下:专用设备制造业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24.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20.9%,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20.3%,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7.2%,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3.0%,纺织业增长7.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6.0%,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5.9%,汽车制造业增长4.0%,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2.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下降83.2%,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下降26.5%,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21.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7.5%。 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6.1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0.8%;发生营业成本89.04万亿元,增长0.6%;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08%,比上年提高0.20个百分点。 2020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126.76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7%;负债合计71.06万亿元,增长6.1%;所有者权益合计55.70万亿元,增长7.4%;资产负债率为56.1%,比上年末下降0.3个百分点。 2020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16.41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1%;产成品存货4.60万亿元,增长7.5%。 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3.89元,比上年减少0.11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9.17元,比上年增加0.14元。 2020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为87.8元,比上年末减少5.0元;人均营业收入为145.0万元,比上年末增加5.5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7.9天,比上年末增加1.2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51.2天,比上年末增加5.8天。 2020年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071.1亿元,同比增长20.1%,增速比11月份加快4.6个百分点。 表1 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分 组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利润总额 2020年 同比增长 2020年 同比增长 2020年 同比增长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总计 1061433.6 0.8 890435.0 0.6 64516.1 4.1 其中:采矿业 38812.3 -8.2 28752.9 -4.5 3553.2 -31.5 制造业 941794.0 1.1 790789.5 0.8 55795.1 7.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0827.2 1.1 70892.7 0.7 5167.8 4.9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276084.8 -0.9 227002.3 -0.6 14860.8 -2.9 其中:股份制企业 790612.9 0.8 663785.5 0.7 45445.3 3.4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41779.4 0.9 201443.2 0.7 18234.1 7.0 其中:私营企业 380009.5 0.7 326156.5 0.4 20261.8 3.1 注: 1.经济类型分组之间存在交叉,故各经济类型企业数据之和大于总计。 2.本表部分指标存在总计不等于分项之和情况,是数据四舍五入所致,未作机械调整。 表2 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指标 分 组 营业收入利润率 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 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 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 人均营业收入 资产负债率 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 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 2020年 2020年 2020年 2020年末 2020年末 2020年末 2020年末 2020年末 (%) (元) (元) (元) (万元/人) (%) (天) (天) 总计 6.08 83.89 9.17 87.8 145.0 56.1 17.9 51.2 其中:采矿业 9.15 74.08 13.04 39.4 89.5 60.1 13.3 42.1 制造业 5.92 83.97 9.21 103.8 143.8 55.0 19.6 52.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39 87.71 6.87 39.9 241.9 58.8 0.9 40.7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5.38 82.22 8.44 59.4 215.6 57.3 13.9 41.0 其中:股份制企业 5.75 83.96 9.30 84.7 144.6 56.6 18.2 48.5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7.54 83.32 9.08 102.1 148.1 53.7 17.8 62.6 其中:私营企业 5.33 85.83 8.78 130.0 120.8 57.4 18.1 45.0 表3 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行业) 行 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利润总额 2020年 同比增长 2020年 同比增长 2020年 同比增长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总计 1061433.6 0.8 890435.0 0.6 64516.1 4.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0001.9 -8.4 14086.3 -7.8 2222.7 -21.1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6674.0 -20.1 5115.2 -1.5 257.1 -83.2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3951.1 11.2 3110.1 10.2 380.6 74.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661.8 -3.2 1900.0 -5.6 353.7 14.7 非金属矿采选业 3494.7 -1.3 2646.5 -2.3 325.9 4.2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2018.9 -7.9 1887.5 -8.4 12.3 223.7 其他采矿业 9.8 -68.7 7.4 -73.7 0.9 12.5 农副食品加工业 47900.0 2.2 43275.6 2.3 2001.2 5.9 食品制造业 19598.8 1.6 15168.5 1.5 1791.4 6.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4829.6 -2.6 9765.0 -4.9 2414.0 8.9 烟草制品业 11433.0 3.1 3587.3 -5.2 1156.3 25.4 纺织业 22778.4 -6.7 19955.3 -7.9 1105.4 7.9 纺织服装、服饰业 13697.3 -11.3 11658.6 -11.2 640.4 -21.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0129.1 -14.5 8735.7 -14.5 553.5 -20.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8208.9 -6.2 7312.2 -6.2 338.7 -8.8 家具制造业 6875.4 -6.0 5708.0 -5.7 417.7 -11.1 造纸和纸制品业 13012.7 -2.2 11035.8 -3.8 826.7 21.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6472.3 -5.2 5395.4 -5.1 416.2 -5.7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2423.5 -4.4 10714.6 -4.2 644.4 -9.2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1632.4 -13.4 34631.3 -14.4 868.5 -26.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63117.4 -3.7 52415.9 -4.5 4257.6 20.9 医药制造业 24857.3 4.5 14152.6 5.4 3506.7 1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7984.2 -10.4 7270.4 -10.6 263.5 -15.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4763.3 -1.0 20542.9 -3.0 1681.6 24.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941.8 -0.1 45901.3 -0.4 4767.4 2.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2776.9 5.2 67104.2 5.6 2464.6 -7.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5606.4 4.2 51771.0 3.7 1479.5 20.3 金属制品业 36814.1 1.8 32118.7 1.7 1687.1 4.1 通用设备制造业 40065.7 3.2 32661.3 2.4 2858.8 13.0 专用设备制造业 32726.5 7.6 25586.5 6.4 2827.6 24.4 汽车制造业 81557.7 3.4 68997.1 3.7 5093.6 4.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1465.8 -0.6 9666.3 -0.8 626.1 -1.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67831.7 4.5 57069.2 4.7 3999.8 6.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20992.1 8.3 105103.0 8.1 5919.2 17.2 仪器仪表制造业 7660.0 3.5 5730.2 2.8 819.7 11.6 其他制造业 1680.3 0.7 1410.1 0.9 89.7 -7.4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5630.1 14.2 5224.6 15.6 218.5 -5.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331.5 -6.7 1120.9 -5.2 59.8 -27.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68456.2 1.7 60677.3 1.4 4085.8 3.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8989.2 -5.4 7731.2 -6.5 691.5 7.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381.8 6.9 2484.2 7.7 390.4 16.5 注:本表部分指标存在总计不等于分项之和情况,是数据四舍五入所致,未作机械调整。 附注: 一、指标解释及相关说明 1、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2、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3、营业成本: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 4、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5、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6、所有者权益合计: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7、应收账款:指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财政部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中,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企业《资产负债表》不再列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改为分别列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项目。为与企业财务报表一致,从2020年起,停止发布月度“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数据,改为发布“应收账款”数据。相关指标相应调整。 8、产成品存货: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 9、营业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单位:%。 10、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1、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2、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资产÷累计月数×12×100,单位:元。 13、人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用工人数÷累计月数×12,单位:万元/人。 1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单位:%。 15、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360×平均产成品存货÷营业成本×累计月数÷12,单位:天。 16、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360×平均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累计月数÷12,单位:天。 17、在各表的利润总额同比增长栏中,标“注”的表示上年同期利润总额为负数,即亏损;数值为正数的表明利润同比增长;数值在0至-100%之间(不含0)的表明利润同比下降;下降幅度超过100%的表明由上年同期盈利转为本期亏损;数值为0的表明利润同比持平。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营业收入等指标的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报告期数据与上年所公布的同指标数据之间有不可比因素,不能直接相比计算增速。其主要原因是:(一)根据统计制度,每年定期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范围进行调整。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标准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而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变化。(二)加强统计执法,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要求的企业进行了清理,对相关基数依规进行了修正。(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剔除跨地区、跨行业重复统计数据。 三、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五、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鹿晗、黑豹乐队、郝云、魏大勋,这些知名艺人背后的音乐服务商风华秋实赴港上市了。 近日,港交所披露了风华秋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风华秋实)的招股书。资料显示,其音乐版权许可和录制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去年前三季度为5731.3万元。但演唱会业务收入起伏极大,2018年达6073.7万元,2019年则跌至180.6万元。 对于鹿晗、腾讯的依赖,也成为了风华秋实的风险点。在鹿晗举办3场演唱会的2018年,鹿晗贡献的收入占比高达70.6%,但该指标在去年前三季度降至12.6%。其源自腾讯的收入占比在去年前三季度也达到了70.7%,双方签订的合约将于2022年12到期。 为了降低对鹿晗的依赖,风华秋实计划新签、挖掘更多艺人,并外购单曲;此外,其还将在2021年及2022年主办至少4场演唱会。招股书显示,其今明两年的预算金额至少为1.11亿元。但其截至去年11月末的净现金余额为3736.9万元,仅为今明两年预算金额的33.6%。 鹿晗一场演唱会平均贡献收入1860万 招股书显示,风华秋实的主营业务有三类,分别为音乐版权许可和音乐录制(下称版权许可和录制)、演唱会主办及制作(下称演唱会)、艺人管理。 音乐版权许可业务,是指将音乐库中的歌曲、数字专辑、MV和视频的版权许可给各类数字流媒体平台,以获得版税收入。音乐录制业务,是为旗下艺人或第三方艺人录制和发行数字歌曲以及数字和实体专辑。 演唱会业务,具体包括招揽艺人、娱乐内容创作、获取演唱会场地及相关许可、门票销售安排、舞台管理等工作。艺人管理业务,则包括为所管理的艺人提供音乐事业、演艺事业服务,以及为练习生艺人提供培训和管理服务。 截至今年1月18日,风华秋实共拥有包括鹿晗、黑豹乐队、郝云、魏大勋在内的10名音乐艺人,以及10名练习生艺人。 从近年的收入情况看,版权许可和录制业务收入呈现逐年上涨的态势;演唱会业务收入起伏极大,有的年份收入占比可以超过60%,有的年份收入甚至为零;而艺人管理业务的收入占比一直较低。 2018年,版权许可和录制业务收入为3044.4万元,收入占比30.3%,毛利率为78.8%;演唱会业务收入为6073.7万元,收入占比60.5%,毛利率为31.9%。风华秋实该年的综合毛利率为51.5%。 需要注意的是,鹿晗该年的3场演唱会就贡献了5590.2万元收入,占演唱会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2%。以此计算,鹿晗一场演唱会的收入平均约为1863.4万元。 到了2019年,由于鹿晗未举办演唱会,演唱会业务收入锐减至180.6万元,收入占比降至3.3%;而版权许可和录制业务收入则增长至5056万元,收入占比提升至90.9%。由于毛利率偏低的演唱会业务收入大降,风华秋实的综合毛利率也涨至82.2%。 风华秋实还表示,该年版权许可和录制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源于与客户X重续版权许可合约,确认了较多的固定最低保证金,以及鹿晗专辑的版税费增加。由于招股书称客户X的母公司在纽交所上市、且拥有全民K歌,故可以推测客户X为腾讯音乐旗下公司(下称腾讯)。 2020年前三季度,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演唱会业务收入更是减少至零;版权许可和录制业务收入则同比增长19.1%,至5731.3万元,收入占比继续提升至98%。 风华秋实称,版权许可和录制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主要是因为其在2020年9月与一名艺人签订新的独家音乐合作协议。但由于该业务中毛利率较低的录音业务收入大幅增加,该业务当期的毛利率有所减少,进而使当期的综合毛利率下降至83.6%。 综上所述,风华秋实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前三季度的收入分别为1亿元、5560.5万元及5850万元,毛利分别为5173.4万元、4568.5万元及4893.2万元。 不过,由于风华秋实与第三方演唱会主办方的投资协议终止,其在2018年确认金融资产减值亏损1770万元,又在2020年前三季度收回投资1720万元。受此影响,其最近两年一期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65.8万元、2131.6万元及4855.3万元。 去年前三季源自腾讯的收入占比71% 根据招股书披露的信息,风华秋实在供应商和客户方面均存在较明显的依赖。 从供应商角度看,核心艺人鹿晗通过旗下3家公司(下称鹿晗集团),为其贡献了大部分收入及采购成本。 最近两年一期,风华秋实来源于鹿晗集团的收入分别为7090.9万元、1419.4万元及736.6万元,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6%、25.5%及12.6%。 最近两年一期,风华秋实对鹿晗集团的采购额分别为1598.1万元、255.2万元及151.5万元,占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35.8%、46.1%及22.8%;鹿晗集团分别为其第一大、第一大及第二大供应商。 风华秋实提示到,其不能保证鹿晗在合约期间一直保持高热度;也不能保证在合约期满后,鹿晗将继续与其合作,或者按其认为合理的价格合作。 但风华秋实同样认为,尽管其近年的大部分收入来源于鹿晗集团,但这些收入实际上来源于其精选的音乐库目录,其拥有相关音乐版权。因此,鹿晗对其收入的影响力属于间接性,这种倚赖程度并无不妥。 此外,风华秋实还称,其近年已与包括魏大勋在内的音乐艺人新签独家音乐合约,培训10名练习生,以及在2020年前三季度首次从市场上外购音乐作品。由于其继续采用上述多元化策略,其未来对特定艺人的依赖程度可能会下降。 在客户方面,风华秋实主要表现为对腾讯的依赖。 最近两年一期,其来源于腾讯的收入分别为2629.5万元、4369.6万元及4138.3万元,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2%、78.6%及70.7%;腾讯均为其第一大客户。 风华秋实提醒,因为腾讯控制着大部分在线音乐的发行,其提高数字流媒体平台上价格的能力可能会被限制;其与腾讯签订的有条件独家合约将于2022年12月到期,其无法保证腾讯将继续按现有水平使用其音乐作品,或者腾讯根本不会使用。 不过,风华秋实认为,由于腾讯音乐方面的业务模式为倚赖版权持有人向用户提供音乐作品来维持市场地位,因此腾讯也依赖于它。即使腾讯终止业务联系,其能够按合理价格向其他数字流媒体平台授出类似的独家许可。 招股书没有披露风华秋实此次IPO的拟募资金额,但根据其对今明两年的预算安排,仍可以看出其扩张计划。 招股书称,为了与成名艺人紧密合作,并挖掘和招募更多有潜力的艺人,以便创作约190件音乐作品,其2021年及2022年的创作预算约为4500万港元;为了外购约25首单曲,以便丰富音乐库,其2021年及2022年的收购预算约为3340万港元。 为了资助至少4场由其主办的演唱会,其2021年及2022年的预算为5490万港元;为了在2021年及2022年为艺人录制约55件音乐作品,其亦有预算安排,但招股书未披露具体金额。 据此计算,风华秋实今明两年的预算至少为1.33亿港元(约合1.11亿元人民币)。尽管招股书称上述4项预算安排均有部分资金来源于此次的拟募资金额,但相对于风华秋实目前的体量而言,这些预算金额仍属过多。 截至2020年11月末,风华秋实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5727.3万元,有息负债为1990.4万元;净现金余额为3736.9万元,是其今明两年预算金额的33.6%。截至2020年9月末,其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35亿元、8302万元,分别是其今明两年预算金额的121%、74.7%。
一、居民收入情况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7540元,增长3.8%,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5.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0378元,增长2.9%,是平均数的92.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5204元,增长5.7%,是平均数的88.7%。 图1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数 按收入来源分,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917元,增长4.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7%;人均经营净收入5307元,增长1.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5%;人均财产净收入2791元,增长6.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7%;人均转移净收入6173元,增长8.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2%。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比上年名义下降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07元,下降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6.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13元,增长2.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0.1%。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6397元,增长5.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2%;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238元,下降7.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8%;人均居住消费支出5215元,增长3.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4.6%;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260元,下降1.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9%;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2762元,下降3.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0%;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032元,下降19.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6%;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843元,下降3.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7%;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62元,下降11.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2%。 图2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构成 表1 2020年全国居民收支主要数据 指标 绝对量(元) 比上年增长(%) (一)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2189 4.7(2.1)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43834 3.5(1.2) 农村居民 17131 6.9(3.8)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17917 4.3 经营净收入 5307 1.1 财产净收入 2791 6.6 转移净收入 6173 8.7 (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27540 3.8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40378 2.9 农村居民 15204 5.7 (三)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1210 -1.6(-4.0)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27007 -3.8(-6.0) 农村居民 13713 2.9(-0.1)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6397 5.1 衣着 1238 -7.5 居住 5215 3.2 生活用品及服务 1260 -1.7 交通通信 2762 -3.5 教育文化娱乐 2032 -19.1 医疗保健 1843 -3.1 其他用品及服务 462 -11.8 注: 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人口比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口比重。 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当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当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100%。 ③全国居民人均收支数据是根据全国十几万户抽样调查基础数据,依据每个样本户所代表的户数加权汇总而成。由于受城镇化和人口迁移等因素影响,各时期的分城乡、分地区人口构成发生变化,有时会导致全国居民的部分收支项目增速超出分城乡居民相应收支项目增速区间的现象发生。主要是在城镇化过程中,一部分在农村收入较高的人口进入城镇地区,但在城镇属于较低收入人群,他们的迁移对城乡居民部分收支均有拉低作用;但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其增长效应都会体现在全体居民的收支增长中。 ④比上年增长栏中,括号中数据为实际增速,其他为名义增速。 ⑤收入平均数和中位数都是反映居民收入集中趋势的统计量。平均数既能直观反映总体情况,又能反映总体结构,便于不同群体收入水平的比较,但容易受极端数据影响;中位数反映中间位置对象情况,较为稳健,能够避免极端数据影响,但不能反映结构情况。 表2 2020年城乡居民收支主要数据 指标 绝对量 (元) 比上年名义增长 (%)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3834 3.5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26381 3.2 经营净收入 4711 -2.7 财产净收入 4627 5.4 转移净收入 8116 7.3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7007 -3.8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7881 1.9 衣着 1645 -10.2 居住 6958 2.6 生活用品及服务 1640 -2.9 交通通信 3474 -5.4 教育文化娱乐 2592 -22.1 医疗保健 2172 -4.8 其他用品及服务 646 -13.5 (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131 6.9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6974 5.9 经营净收入 6077 5.5 财产净收入 419 11.0 转移净收入 3661 11.0 (四)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3713 2.9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4479 12.0 衣着 713 -0.1 居住 2962 3.2 生活用品及服务 768 0.5 交通通信 1841 0.2 教育文化娱乐 1309 -11.7 医疗保健 1418 -0.2 其他用品及服务 224 -7.1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人均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 季度收支数据中未包括居民自产自用部分的收入和消费,年度收支数据包括。 2、调查方法 全国及分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按季度发布。 国家统计局采用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1800个县(市、区)随机抽选16万个居民家庭作为调查户。 国家统计局派驻各地的直属调查队按照统一的制度方法,组织调查户记账采集居民收入、支出、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状况等数据;同时按照统一的调查问卷,收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与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居民基本社会公共服务享有情况等其他调查内容。数据采集完成后,市县级调查队使用统一的方法和数据处理程序,对原始调查资料进行编码、审核、录入,然后将分户基础数据直接传输至国家统计局进行统一汇总计算。
(2021年1月18日) 国家统计局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运行稳定恢复,就业民生保障有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于预期。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0159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6.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77754亿元,比上年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384255亿元,增长2.6%;第三产业增加值553977亿元,增长2.1%。 一、粮食产量再创新高,生猪生产持续较快恢复 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6949万吨,比上年增长0.9%,增产565万吨。其中,夏粮产量14286万吨,增长0.9%;早稻产量2729万吨,增长3.9%;秋粮产量49934万吨,增长0.7%。分品种看,稻谷产量21186万吨,增长1.1%;小麦产量13425万吨,增长0.5%;玉米产量26067万吨,持平略减;大豆产量1960万吨,增长8.3%。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7639万吨,比上年下降0.1%。其中,牛肉产量672万吨,增长0.8%;羊肉产量492万吨,增长1.0%;禽肉产量2361万吨,增长5.5%;禽蛋产量3468万吨,增长4.8%;牛奶产量3440万吨,增长7.5%;猪肉产量4113万吨,下降3.3%。2020年末,生猪存栏、能繁殖母猪存栏比上年末分别增长31.0%、35.1%。 二、工业生产持续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较快增长 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8%。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2.2%;股份制企业增长3.0%,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2.4%;私营企业增长3.7%。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0.5%,制造业增长3.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0%。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增长7.1%、6.6%,增速分别比规模以上工业快4.3、3.8个百分点。从产品产量看,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微型计算机设备同比分别增长19.1%、17.3%、16.2%、12.7%。四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1%,比三季度加快1.3个百分点。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3%,比上月加快0.3个百分点,环比增长1.10%。2020年,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4.5%。四季度,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8.0%,比三季度上升1.3个百分点。 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7445亿元,同比增长2.4%,增速比1-10月份加快1.7个百分点;其中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5.5%,连续6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 三、服务业逐步恢复,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 全年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与上年持平。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6.9%、7.0%,增速分别快于第三产业14.8、4.9个百分点。四季度,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7.7%,比三季度加快3.4个百分点。12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7.7%。1-11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3.5%、9.9%,增速分别快于规模以上服务业11.9、8.3个百分点。 12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8%,位于较高景气区间。其中,航空运输、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持续位于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从市场预期看,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0.1%,连续6个月位于高位景气区间。 四、市场销售较快恢复,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速加快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981亿元,比上年下降3.9%。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43323亿元,下降1.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39119亿元,下降4.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2862亿元,下降3.2%。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39527亿元,下降16.6%;商品零售352453亿元,下降2.3%。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速加快,四季度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6.0%、21.2%、17.3%,分别比三季度加快16.0、7.1、5.0个百分点。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6%,比三季度加快3.7个百分点。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6%,环比增长1.24%。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176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97590亿元,增长14.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9%,比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 五、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回升,高技术产业和社会领域投资增长较快 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8907亿元,比上年增长2.9%。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0.9%,制造业投资下降2.2%,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7.0%。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6086万平方米,增长2.6%;商品房销售额173613亿元,增长8.7%。三次产业投资增速全部转正,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9.5%,第二产业投资增长0.1%,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6%。民间投资289264亿元,增长1.0%。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0.6%,快于全部投资7.7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1.5%和9.1%。高技术制造业中,医药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8.4%、22.4%;高技术服务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20.2%、15.2%。社会领域投资增长11.9%,快于全部投资9.0个百分点,其中卫生、教育投资分别增长29.9%和12.3%。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环比增长2.32%。 六、对外贸易实现正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321557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出口179326亿元,增长4.0%;进口142231亿元,下降0.7%。进出口相抵,顺差为37096亿元。机电产品出口增长6%,占出口总额的59.4%,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9.9%,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1.1%,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6.6%,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12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2005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出口18587亿元,增长10.9%;进口13419亿元,下降0.2%。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5168亿元。 七、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工业生产者价格下降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5%,低于上年2.9%的涨幅,也低于3.5%左右的全年预期目标。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3.0%。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8.3%,衣着下降0.2%,居住下降0.4%,生活用品及服务持平,交通和通信下降3.5%,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1.3%,医疗保健上涨1.8%,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4.3%。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1.2%,鲜菜价格上涨7.1%,猪肉价格上涨49.7%。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上涨0.8%。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2%,环比上涨0.7%。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1.8%,12月份同比下降0.4%,环比上涨1.1%。全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下降2.3%,12月份同比持平,环比上涨1.5%。 八、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回落至上年水平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86万人,明显高于900万人以上的预期目标,完成全年目标的131.8%。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7%,与上年同期持平。2020年年均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6%,低于6%左右的预期目标。12月份,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2020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4%,低于5.5%左右的预期目标。全年农民工总量28560万人,比上年减少517万人,下降1.8%。其中,本地农民工11601万人,下降0.4%;外出农民工16959万人,下降2.7%。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4072元,比上年增长2.8%。 九、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继续缩小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为2.56,比上年缩小0.08。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754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3.8%。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869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6443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6249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1172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0294元。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比上年名义下降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07元,名义下降3.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13元,名义增长2.9%。 总的来看,2020年国民经济运行稳定恢复,稳就业保民生成效显著,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同时应看到,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下一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近一年来各期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四季度GDP环比数据、2020年12月份其他指标环比数据如下: 2019年及2020年各季度GDP环比增速分别为2.0%、1.2%、1.2%、1.2%、-9.7%、11.6%、3.0%和2.6%。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6)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7)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内从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8)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等份分组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高20%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依此类推依次为中间偏上收入组、中间收入组、中间偏下收入组、低收入组。 (9)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城镇新增就业人口、城镇登记失业率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0)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 附图
图片来自网络 1月13日,中国人保、中国人寿、新华保险披露2020年度全年保费收入公告。 中国人保2020年度原保费收入5604.6亿元,同比增1.5%;中国人寿2020年度全年原保费收入6129亿元,同比增幅达7.8%;新华保险2020年度全年原保费收入1595.1亿元,同比增15.5%。 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险业展业模式和经营情况都受到了较大影响。从前三季度财报数据来看,各保险公司的净利润和综合偿付能力都有不同程度地降低。 但在此背景下,今日提交“成绩单”的三家保险公司在保费收入方面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提升。 此外,中国人保分别披露了各项业务——财险、寿险、健康险——的保费收入情况。 公告内容显示,2020年1-12月,人保财险、人保寿险和人保健康所获得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4320.19亿、961.84亿及322.57亿元。 人保财险保费收入分类明细 具体来看,人保财险的保费收入较去年同期提升了0.1%。但其信用保证险的保费收入跌幅明显,同比下降76.8%。中国人保此前曾回应道,亏损主要是保证险的亏损,信用险是盈利的,保证险亏损主要出现在融资类。 人保寿险保费收入分类明细 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保寿险的业务规模同比下降,除期交续期外,短期险和长险首年原保费收入均同比下降。 但同时,市场对于健康险需求进一步增加。 人保寿险保费收入分类明细 人保健康2020年度原保费收入涨幅明显,同比增43.9%至322.57亿元。健康险长险首年趸交和期交续期的保费收入增幅最大,分别为456%和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