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0年第6号通报《关于银行违规涉企收费案例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6个违规涉企收费案例。 近年来银行机构基本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违规涉企收费问题有所减少。但是,部分银行及分支机构仍然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提供融资过程中存在强制搭售保险产品、超公示标准收取市场调节价费用、未提供服务而收费等行为。 《通报》要求,各银行应严格加强收费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银行业减费让利、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持续规范银行服务收费,严肃治理各类乱收费、推高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行为。 具体看,《通知》披露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强制搭售保险产品、中国农业银行不合理收取市场调节价费用、浦东发展银行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取费用、大连银行收取费用与提供服务不符、北京农商银行超公示标准收取手续费的有关案例。《通报》指出,上述案例中,相关银行违反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 具体案例信息,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如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州省湄潭县支行分别于2018年7月30日和10月31日向某公司发放“湄潭县中部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贷款合计2亿元。2018年7月25日,湄潭县支行要求借款人出具了购买由本行代理保险的承诺书,作为贷款发放条件。借款人于2018年12月5日购买了湄潭县支行代理的华安财产保险公司遵义支公司的保险产品,保费合计4.5万元,湄潭县支行收取代理手续费1.1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石狮市支行于2018年6月28日与某公司签订《中国农业银行“尊享版·银企通”系列对公人民币结算套餐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为一年,套餐价格为52万元/年,并向客户收取该笔费用。《中国农业银行“尊享版·银企通”系列对公人民币结算套餐服务价格表》显示,该套餐价格标准为1万元/年。石狮市支行超定价标准多收取51万元费用。 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支行于2018年12月14日为某公司开立不可撤销国内信用证,金额人民币50万元,有效日至2019年1月20日,以借款人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3月12日的50万元单位定期存单为质押,收取开证手续费5万元,收费依据为《中国农业银行服务收费价格目录》,国内信用证开证手续费采取协议定价。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辖内大型商业银行开立国内信用证手续费一般按开证金额0.05%-1%收取,即开立金额为5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最高收取5000元手续费。此笔国内信用证开证手续费5万元,为当地同类型机构最高收费的10倍;与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分行执行的同期限企业存单质押贷款相比较,开证手续费收入是相应贷款利息收入的22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乙方)于2018年9月10日与某公司(甲方)签订《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乙方及乙方协办行为甲方及甲方成员单位提供票据池业务,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票据池管理费人民币贰拾万元”,合作期限为一年。协议签订当日,青岛分行向甲方收取管理费20万元。青岛分行“商业汇票管理系统”显示,截至2019年9月16日,该分行并未通过物理空间或电子网络渠道向甲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票据贴现、质押融资等融资类服务,以及票据入池、保管、信息查询、到期托收等服务。 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于2019年1月至5月期间,与某集团指定的5家客户(为该集团关联公司)分别签订《东银通产品服务协议》,银行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先后收取费用合计2086.25万元。第一中心支行通过服务协议约定服务价格,内部调查报告未对客户服务需求做出可行性分析,未对该项服务收费进行成本测算和定价测算,没有明确列明服务定价成本依据、收费项目成本结构和收益覆盖成本情况;与其中1家客户签订的服务协议,未选择服务内容具体项目;向5家客户提供的咨询服务内容雷同或基本一致,侧重宏观政策层面,没有针对客户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供实质性服务。 北京农商银行于2015年11月26日向某公司提供保理融资5亿元,到期日为2020年10月25日。该行与借款人签订《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协议(有追索权)》,约定手续费每年按保理融资金额的0.4%计算,分年收取,5年共计收取保理融资金额的2%;如借款人提前还款或银行要求,银行有权一次性收取剩余保理业务手续费。该行于2015年12月2日和2016年1月11日分别向借款人收取200万元和800万元保理业务手续费,合计1000万元。该行服务价目表公示的收费标准为:保理业务手续费一般应按照融资金额的0.3%-1%的标准在融资发放前一次性收取。按公示的服务价格最高标准1%测算,该行超标准多收取500万元费用。
日前,山东红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红牛金服或标的公司)38.1%及28.57%股权同时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方分别为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和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据了解,两综股权的转让底价分别为0.1万元和0.08万元。 7月7日讯日前,山东红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红牛金服或标的公司)38.1%及28.57%股权同时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方分别为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和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据了解,两综股权的转让底价分别为0.1万元和0.08万元。 挂牌公告显示,标的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3日,注册资本为1.0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金融信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融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等。 从股权结构来看,据挂牌信息,红牛金服共有4家股东,分别系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中泰创投、山东星善实业有限公司和山东开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8.1%、28.57%、23.81和9.52%。据《山东商报》此前报道称,红牛金服实际控制人系中泰证券(600918)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泰证券)。《企查查》显示,中泰证券分别持有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和中泰创投36%和100%的股份,如此计算,中泰证券间接持有红牛金服的股份超过40%。 从挂牌信息中披露的标的公司资产和经营数据看,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牛金服资产总额370.88万元,负债总额3033.3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662.44万元。同时,标的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518.5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为-1496.05万元。 截至2020年5月31日,红牛金服资产总额153.25万元,负债总额2792.34万元,所有者权益-2639.09万元。今年前5个月,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1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为23.35万元。 另据淄博诚久资产评估事务所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的标的公司资产状况来看,公司资产总计账面价值368.98万元,评估价值为510.53万元;负债总计账面价值3154.86万元,评估价值为3154.8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2785.88万元,评估价值-2644.33万元。 经评估,上述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和中泰创投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分别为-1007.49万元和-755.79万元。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挂牌信息中披露的“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和“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选项均为“否”。 据了解,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将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网络竞价系统设置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6日,在合肥亿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内,总经理朱林峰望着货款支付记录,长舒了一口气。今年以来,亿珀电子的温度传感器订单量快速增加,导致需垫付的材料款大幅攀升,现金流十分紧张。“多亏从‘青创资金’顺利贷款30万元,才及时支付了货款。” “青创资金”全称为青年创业引导资金,由安徽省与合肥市的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发起设立,面向在安徽创业的45周岁以下青年,主打“创意贷”和“助跑贷”两款产品,“创意贷”提供30万元至100万元信用贷款,“助跑贷”提供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抵押贷款,适应企业的不同贷款需求。 5年来,“青创资金”共支持918家次企业,其中90%为信用贷款。“5个工作日就审批通过了80万元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让贷款变得容易”,合肥胜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薛冰说。 作为“青创资金”运营机构、合肥市高新区高创公司投资服务部经理季超介绍说,该项目通过去中间环节、补贴利息、补偿银行成本等方式,确保贷款综合成本不高于3.5%,方便企业“便宜贷”。 缓解企业融资难,提高银行积极性是关键。为打破银企合作“信任壁垒”,“青创资金”与银行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按8:2共担风险。 杭州银行合肥科技支行是合作银行之一,行长程健说:“长期以来,由于向小微企业放贷风险较高,许多银行不愿也不敢贷款,因此被戏称为‘晴天送伞,雨天收伞’。通过风险共担,不仅降低银行投资风险,还培养一批高成长性的企业忠实客户,让银行‘愿意贷’‘不怕贷’。” 数据显示,5年来,“青创资金”通过省市区财政投入的6570万元 “风险资金池”,撬动合作银行投放信贷资金918笔,共计6.29亿元,项目资金总体放大倍数达到9.57倍。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推进,青年创业者们的服务诉求已从基础性的“场地+资金+孵化培育”进一步升级。面向这种变化,“青创资金”日前启动“青创+”计划,包括青创+技术、青创+资金、青创+人才、青创+服务四个维度,通过联合技术创新平台、股权服务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区域经济发展新动能。
获悉,AI视频面试SaaS服务商“近屿智能”完成数千万元Pre-A轮融资,本轮融资由英诺天使领投,上一轮投资方金沙江创投继续跟投。CEO方小雷表示,本轮融资将主要用于AI算法、产品细节的打磨以及销售拓展。近屿智能去年7月获得金沙江创投和科大讯飞(002230)产业加速中心的800万元天使轮融资。
3000万元期货账户仅剩不到50万元 周某诉浙商证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判决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中国证券报记者7月6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个人投资者周某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证券”)、浙商期货有限公司(下称“浙商期货”)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周某因在浙商证券时任监事长、纪委副书记李坚路介绍下开设期货账户,爆仓后汇入的3000万元仅剩下不到50万元而将相关主体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浙商证券与浙商期货不承担责任,李坚路承担该损失70%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1955年出生的周某与李坚路相识多年,李坚路在2015年期间担任浙商证券专职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监事长。2015年4月13日,周某在李坚路的陪同下,来到浙商证券总部接受了金融期货相关知识培训和测试并填写开户申请表;翌日浙商期货工作人员就开户事宜对周某进行电话回访,周某对开户手续是其本人办理等事项进行了确认,同时向其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共同绑定的银行账户汇入了3000万元;4月15日,浙商期货通知周某,其申请的商品期货账户已开通;5月19日,李坚路继4月15日后再次更改周某期货账户的交易密码。 2015年4月15日至6月30日期间,李坚路在周某的期货账户内频繁操作交易。周某期货账户在当年5月19日的期末权益为2215.69万元,6月29日的期末权益为45.04万元。此后周某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浙商证券、浙商期货、李坚路共同赔偿损失2954.94万元及利息损失575.28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在李坚路的全程陪同下开立期货账户,并在开户后同意李坚路更改交易密码,周某在2015年4月17日至5月19日期间登录其期货账户达三十余次,故周某诉称其未委托他人进行任何证券买卖行为与查明事实不符。因李坚路未经周某同意在5月19日再次修改交易密码,客观上阻碍了周某即时了解和控制其期货账户的交易情况,且李坚路修改密码后擅自进行交易的行为造成了周某期货账户的巨额亏损,侵害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鉴于周某在李坚路擅自修改密码后未即时加以制止,其在防控自己账户风险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周某应自行承担部分后果。 法院最终判决,李坚路承担该损失70%的赔偿责任,即需赔偿周某损失1927.66万元及利息;驳回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周某、李坚路各自负担7.56万元、14.27万元。
据中国银保监会青岛监管局公告,因财务数据不真实、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误导宣传,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后文简称“国华人寿”)青岛分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 图片 中国银保监会青岛监管局还公布了对两名责任人的处罚。公开信息显示,因对国华人寿青岛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一案承担责任,王磊杰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因对国华人寿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误导宣传一案承担责任,王涛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创新,以网约车业务为代表的便捷出行方式,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相对于出租车来说,网约车少了实体出租车公司的制约,车辆状态和司机素质也是参差不齐,乘客承担的风险相对较高。私家车变成营运车辆后,视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未提前告知保险公司其使用性质发生了变化,可能导致商业车险不予赔付。早在2016年12月初,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了国内首起网约车交通案,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法院判决商业车险免赔,原因就在于车主擅自改变了车辆用途而没有提前告知保险公司。 在此背景下,为了更多地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珠江人寿推出了保驾护航白金版两全保险,这款可保障意外风险的两全保险产品,对产品进行了全面升级,涵盖网约车、电梯意外等保障。 以30岁朱先生为例,他在一家外企上班,收入稳定,定期缴纳社保。由于平时开车上下班,偶尔搭乘网约车,出差也会乘坐各种交通工具,考虑自己的出行安全,朱先生选择为自己购买一份珠江保驾护航白金版两全保险,同时朱先生也可自由选择附加其他意外险保障。 以朱先生选择附加珠江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珠江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A款)为例。交费期间10年,保障期间30年,每年交费3038.9元(其中主险2814.9元、附加险224元),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 具体的意外保障包括:300万元航空意外保障、180万元私家车意外保障、90万元特定公共交通意外保障、90万元网约车意外保障、60万元电梯意外保障、30万元一般意外保障+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比例系数。还包括1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含门诊+住院)零免赔额,给付比例100%,如果住院提供200元每天意外住院津贴或600元每天意外重症监护室津贴。朱先生平安至满期,可获得主险已交保费的118%的满期保险金,即33215.82元。